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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伦理案例二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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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楼主| 发表于 2014-9-30 00:15:1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传媒大观察
【记录】大四实习,在南京报业集团某报跑新闻,主管所进行的勾当也与敲诈无二。我每天去一个医院写一篇负面暗访新闻,然后报纸出来主管就带着我上门去,医院做一番解释,送红包送礼,后撤掉暗访上正面专访。这段经历让我提早对新闻失去信心,后来跑跑学校,痛不痒,心倒不亏。via:@海山岛民言午君
[url=](8)[/url]| [url=]轉發(22)[/url]| [url=]收藏[/url]| [url=]評論(6)[/url]
9月29日23 : 48 來自微博 weibo.com |  [url=]檢舉[/url]





62#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 23:44:2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贬损新闻理想换不来健康的新闻界
2014-10-01  光明网

  自被警方带走之日起,此前一度在新闻界有偶像级人物之称的著名媒体人沈颢的命运将如何迎来“拐点”的疑问,一直在公众的意外与猜疑情绪中发酵。当他出现在媒体的镜头中,向所有人说出“我觉得我违背了当初自己对新闻行业的承诺;所以,我觉得非常后悔”的一番“供述”时,一切似乎尘埃落定。

  不错,作为一家传媒有限公司的总裁,对于旗下媒体的涉嫌违法行为,理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不应该有争议。由此,人们也自然会不解:为何一位当初曾写下“即使新闻死了,也会留下圣徒无数”以明志的杰出媒体人,却依然未能守住媒体从业者的底线?

  这样的反思自然而又必要。但如果这种指向个体变迁的反思,是建立在否认其此前所自诩的“新闻圣徒”的志向之上,甚至以贬低和羞辱新闻理想为目的,那么,无疑是值得警惕的。

  与往常的类似案例的发生路径一致,在未经任何司法程序之前,沈颢和他的同事们就出现在媒体的镜头中,自认罪行。具体已不知从何时开始,这种媒体认错先于司法审判的模式得以开启并成为一种惯例,它貌似达到了以儆效尤,试图将犯事者的过错最大程度昭示世人的惩戒目的,但置于一个法治社会之下,媒体审判先于司法程序的做法,却是如此的粗暴与法治生态格格不入,称之为一种由媒体完成的“游街示众”恐怕并不为过。

  无论如何,一个健康的司法体系之下,本不应该出现这样的游街式媒体审判;尤其是当这样的审判是指向一个媒体人,是试图惩戒一家媒体的底线沦落时,讽刺意味显而易见——一家媒体以如此不当的方式来报道另一群媒体人的过错,未尝不是媒体操守与司法正义的双重蒙羞。

  较之于其他案件,这起案件因为主角沈颢此前的媒体人偶像形象,而显得更为特别。必须承认,以今日沈颢的陈述来看,它与其昔日“新闻圣徒”的志向确实构成鲜明的反差。但纵观一些媒体的报道措辞,不乏有将今日之过错,连带其以往的新闻理想一同贬低之意,恰恰是往日的新闻理想导致了今日的一切,实在是一种大谬。

  就事论事而言,且不论往日的“新闻圣徒”说只是作为新闻从业者的沈颢的一番自我明志,到现时作为一家传媒公司的负责人,其角色已经发生变化;且就像当初的“新闻理想”未能保证今天对底线的坚守一样,今日的失落也不能证明往昔对于理想的认定就是虚假的,更不能以此来否认新闻理想的价值。而就法律而言,审判犯罪理当止于案件本身,如果借案件去做其他与案件无关的延伸,本身就已经超出了公正的法律审判的正常范畴。

  媒体对此的解读也理当遵循以上逻辑,否则就构成对于当事人人格的羞辱。而此案的特殊之处更在于,如此羞辱指向的“新闻理想”,本身就应该是媒体从业者和行业的最高准则。就此,被羞辱已仅非沈颢,而是涉嫌对一个群体和行业的贬损与羞辱。

  “新闻圣徒”只是对于新闻理想的高度概括,纵然在现实中,理想总难免不堪,但它不应该成为否定理想的理由。相反,在行业公信跌落之时,更应该倡导的是对于新闻理想与行业底线的坚守。事实上,司法机关开展对于新闻敲诈行为的查处,不正是要让那些偏离的新闻理想回归吗?如果这样的惩处,只能起到“摧毁一切”的作用,那么,我们又该相信什么?

  这个时代,做“新闻圣徒”或许终究是一件太奢侈的理想。但此只能证明理想的愈加可贵,和现实的不堪。圣徒难有其名,该反思的也不应该仅仅是违背圣徒信念的个人,到底是什么让新闻理想变成一种可以随意被扔弃乃至被嘲笑的玩物?

  镜头前,沈颢除了自陈过错,还表达了希冀:“无论是21世纪的悲剧,还是我个人的悲剧,我希望能让有类似现象的媒体同行警醒,坚持积极向上的新闻价值观;同时,我也希望中国的媒体行业来一个大变革,能够彻底清除媒体产业链条里一些不光彩的、违纪违法的事情,让中国媒体行业更加健康地发展。”良愿如是,但要实现,显然不能是建立在贬损新闻理想的基础之上——没有理想的新闻界,注定难以健康。(朱昌俊)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YyNzAyMA==&mid=202799388&idx=2&sn=56ec2e066f51207dec119c7743d9a2b4&scene=1&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key=6a94d8c11db521a8cc5dcab00477632970ec08fb74547829b7b482775b379419fbe393c488bf46db4133bce412c3120d&ascene=1&uin=Mjk2NDAyMjQyMw%3D%3D&pass_ticket=DSLlhHzL%2Brn2tw3tcUBIOCYLt54grmt654Lq%2BizFoMbMlQfsw2prYQWKm4ucLZ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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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15:16:3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记者为公司写软文收6万元 涉嫌受贿被捕

   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宁)记者赵某在报纸上为公司发软文,收受6万元,被西城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赵某供述,稿件一般是由公关公司提供,之后,他会根据新闻采编的要求,对文章和标题进行修改,并根据版面性质和需要,将新闻稿件安排到相关版面。对方则根据发表新闻的版面大小和字数向他支付费用。西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解释,赵某发表的文章并非都能看出来是广告,“有的是将宣传对象穿插于报道之中的软文。”

  据西城区检察院消息,2009年至2012年间,赵某共为这家公关公司发表软文46篇,收受贿赂6万余元。目前,该院已经以涉嫌受贿罪对赵某批捕。

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dfjj/20141014/115720533292.shtml?qq-pf-to=pcqq.c2c



64#
发表于 2014-10-21 12:59:5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原云南省委书记成海外追逃目标 情人系女主播(全文)


高严。资料图


2008年10年30日,杭州市公安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了高严通缉令。

云南信息报讯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4日表示,“中国正进一步加大打击腐败力度,其中在海外的追逃追赃是这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中国政府设立了相应机制,进一步加强这方面工作力度。我们愿与澳方加强追逃追赃合作,希望得到澳方的配合。贪污腐败分子在海外不应有容身之处。”

澎湃新闻网10月20日消息称,澳大利亚已经同意帮助中国引渡外逃澳大利亚的贪污官员,这些官员在澳的非法资产也将被查封。中澳将在几周之内展开没收贪污官员财产的首次行动。这是双方史无前例的一次合作。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中国经济犯外逃最多的三个国家。

原云南省委书记高严将是此次行动的一个关键目标。从高严出逃到锁定目标,已有12年。

高严云南往事:因烟而富 情人系女主播

这次追逃的第一枪,可能针对出逃澳大利亚的原云南省委书记高严打响,不得不旧事重提高严的云南往事。

《兰州晚报》2014年1月6日发表了一篇揭露高严贪腐内幕的文章。

云南是烟草业最发达的省份。1996年,香港某公司总经理韩某凭着高严“请褚时建对韩某的卷烟生意予以关照”一句话,就获利960万港元。韩某拿了2万美元送给了高严。高严略作推辞,见是境外商人送的钱比较保险,就收下了。褚落马后,高严继续向红塔集团的新任领导打招呼,让秘书出面,购得7500箱香烟销往香港,高严从中拿到了180万港元。

高严就任云南省委书记不久,认识了电视台的一位女主持人杨珊。高严在云南包养了杨珊几年。


为了与杨珊长相厮守,高严在上海开始设立“行宫”。从1999年至2001年,高严多次去上海“治病”,他要求下属公司为其在高级宾馆包租房间,每天高达1万元,共花费84万余元。2001年起,高严还在上海占用下属公司花费300多万元装修的一栋占地558平方米、价值650万元的高级别墅,并由该公司承担管理费用。同时,他自己拿出赃银293万元人民币在上海购买一套豪华住房,为两人同居营造安乐窝。

有了房子,还得有车。高严先后在北京、上海提供4辆高级轿车供杨珊使用。另外,高严还给了杨珊大量的人民币和外币,仅杨珊在香港的外币账户就有高严送的10万美元。

高严纵容儿子捞钱 下属想见一面都难

《兰州晚报》文章披露,1997年8月,高严被任命为电力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兼国家电力公司党组书记。

身为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的高严,就以养病为由,长期居住在上海的“行宫”里,用电话遥控着国家电力公司的工作。

高严的贴身秘书叫黄雨(化名),高严常常是“高屋建瓴”地向黄雨提几条重要的提示,然后就由黄雨向国家电力公司的党组班子下达工作任务。于是就出现了这么怪的现象,电力公司的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们,要想亲自向高严汇报一下工作,见上一面,都非常困难。

尽管中央屡次禁止领导干部子女经商,但高严视之为耳边风。高严的儿子高新元开始频频向电力系统的工程项目插手,高严在明里暗里支持。在电力系统内部,凡是主张把工程项目给他儿子的,大力提拔;不愿给或者在背后说三道四的,则给予撤换或免职。

4年时间,高新元在国家电力系统为他人承揽的项目造价近3亿元人民币,仅此一项,高新元就收受请托方所送共计1080万元、5万美元。高严的弟弟、妹妹、女婿、舅舅、表弟和一些朋友,共在国家电力系统承揽了18个工程项目,总计涉及金额5亿多元。

高严于2002年9月神不知鬼不觉地出逃了。事后,仅被查出转移、藏匿的港币、美元等就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2003年11月26日,高严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中央反腐剑指国际追逃追赃 形成旋风

近年来,腐败官员携款外逃现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据新华社报道,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外逃的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和国企高管为16000至18000名,携款超过8000亿人民币。中央近期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高度重视,形成一股追逃旋风。

新华社消息称,7月22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同时,“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立,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任负责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单位负责人士组成。将通过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加强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等方式压缩外逃官员的生存空间。


http://news.163.com/14/1020/17/A9136CIG0001124J_all.html#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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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5 11:49:5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给未来的自己_xy

公然违抗发党的宣传政策,异地监督!//@于建嵘:辽宁日报记者全国出击,这也应叫异地监督吧。


@张鸣

辽宁日报派出记者暗访,整黑材料。这不是正常的采访报道,而是文化特务和间谍之行。这样做,把教师当敌人也就罢了,置当地的信息员和大学的党委于何地?

今天 08:00 来自 微博 weib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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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0 21:09:4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榆林晚报全员举报女总经理 称其以权谋私2014-11-20 19:41财经网



  《榆林晚报》微博截屏

  李慧微博截屏,认证资料显示其为《榆林晚报》执行总编辑。

  《榆林晚报》微博配图
  2014年11月20日下午,榆林晚报官方微博发布全体编辑记者的实名举报信,反映报社内部腐败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彻查。
  文中提到:李慧自任总编辑以来,伙同广告经营中心负责人鲍俊龙,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利益,致使报社经营受到重创,发展陷入困境,员工工资数月未发。
  全体采编人员多次反映,均无回应,我们不得不实名举报,望相关部门彻查,维护近百名员工的合法权益。
  早在2011年4月26日,国内知名中文论坛—天涯论坛曾出现一篇网文《关于报社系统高层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开“夫妻店”情况反映》,楼主“报社党员记者”在文中质疑报社内部人事安排,呼吁各级主管部门查实后及时纠正,撤销李慧的执行总编辑职务,署名为“榆林晚报全体党员记者”。
  《榆林日报都市生活》全体编辑记者实名举报信
  我们是榆林日报都市生活(原名榆林晚报)全体编辑记者,现向你们实名举报现任总经理(原兼职总编辑)李慧和广告经营中心负责人鲍俊龙的经济问题。希望你们彻查本单位内部腐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榆林日报都市生活(原名榆林晚报),是由西安日报社和榆林日报社共同创办、经愉林市委常委会批准成立的一份都市类报纸,2011年4月1日创刊,报名为榆林晚报(后更名榆林日报都市生活),以“关注百姓福祉,担当社会责任”为办报宗旨,历经三年的发展,不仅填补了榆林市都市类报纸的空缺,也为全市人民带来了一份精神食粮。
  我们都是陪伴这张报纸成长四年的全体编辑记者,每个人都曾怀揣着新闻理想,把这张报纸当做自己人生最重要的一份事业来经营。2012年5月份李慧担任单位总经理兼总编辑以来,权力过度集中,加之此人目无法纪,以权谋私,伙同广告经营中心负责人鲍俊龙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利益,致使单位经营遭受重创,目前已陷入发展绝境。
  在如今反腐倡廉的大局下,岂容忍这种人在文化新闻单位为所欲为?为伸张法纪、维护报社的利益,我们现将单位成立四年以来的内部腐败问题如实反映如下,请明察。
  1.本单位创办四年来,账务管理混乱,单位收支情况从未公开,请严查李慧担任总经理以来的财务账目。 (2013、2014年相关审计部门对本单位进行过两次财务审计,结果发现,财务混乱到连审计报告都无法写成,两次审计均不了了之。)
  2.李慧利用职务权力,套取广告费,造成单位集体利益严重受损。
  (2013年5月份,本单位和榆林第一医院合办了“最美护士评选,第一医院支付了20万元的赞助费。李慧以给医院拿回扣的名义,指使其司机王修远签字提出10万元。后因一篇网稿提到了这件事,李慧可能在账务上作了修改。)
  3.李慧个人私生活不检点。
  作为有夫之妇,常年拥一河南籍男子鲍俊龙,并把他安排在广告经营中心一把手的位置,被外界戏谑报社为她二人的“夫妻店”。李、鲍二人独揽采编经营大权后,采编方面,经常压发监督性稿件,从中牟利;广告经营方面,敲诈勒索,鲍俊龙以低于员工提供给客户的价格,与员工争抢广告业务,导致报社经营陷入混乱,人心涣散、举步维艰。(鲍俊龙在广告政策的执行上可以随意为之,要查其问题,需把他办理广告的发稿单、报价、执行价、提成和见报广告等五个方面一一对应。)
  4.李慧以权谋私,以单位名义征订报纸,却个人暗中领取提成款。
  (榆林日报都市生活成立四年来,每年报纸订量的大部分都是李慧以单位名义征订完成,仅2014年就有一万多份报纸的订量,她个人提成可以达到上百万元,这是以权谋私的典型做法。)
  5.本单位创办初期,发行部门虚设数百名发行人员,大笔资金去向不明。
  广告经营中心负责人鲍俊龙,虚假伪造员工名字(如:张毅又名张文攀),冒领双份工资。
  《榆林日报都市生活》全体编辑记者 2014年11月20日
  【相关资料】
  关于报社系统高层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开“夫妻店”情况反映
  中纪委、陕西省委、榆林市委、西安市委并中宣部新闻报刊管理司、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陕西省纪委、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新闻出版局、西安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宣传部,榆林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榆林晚报执行总编李慧是西安日报副总编牛延平的妻子。而榆林晚报是榆林日报与西安日报合作创办的一份尚无公开刊号的报纸。
  据了解,牛延平是从西安市委宣传部调任西安日报任现职,分管报社人事工作和榆林晚报,当属处级领导干部,在明知妻子未通过报社社委会和董事会任命的情况下仍不回避,而是积极斡旋,最终让自己的妻子李慧当上榆林晚报执行总编辑。
  这样的人事安排明显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这个人事安排在两地被笑称两公婆在报社开了个“夫妻店”,严重影响了我党的形象,对党的事业和组织工作纪律造成很不好的影响。请各级主管部门查实后及时纠正这一违规人事安排:给予牛延平同志党纪政纪处分,撤销李慧的执行总编辑职务。
  榆林晚报全体党员记者 2011-04-26

  天涯论坛截屏
  (责任编辑:UX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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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3g.k.sohu.com/t/n26599666?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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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3 15:46:5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笔记】煽动群众?专刊违规?记协最新通报分析 2014-11-23 [url=]记者的家[/url]



摘要:中国记协近日查处了3起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案例,现予通报。透过这三个案例,该给记者们怎样的警示?

案例一:煽动群众对抗 收索现金财物

2011年7月,《西部时报》记者李静未经报社同意,私自前往甘肃省合水县进行所谓“采访”,期间以青兰高速合水段建设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为由,煽动当地群众与政府及施工单位对抗,策划并炮制负面报道,敲诈合水县政府13万元。7月下旬,李静等人赴甘肃庆城县,同样以负面报道相要挟,敲诈庆城县委县政府13万元未遂,后敲诈高速公路施工方5000元,敲诈县交通局一条价值5378元的金项链及县国土资源局5件高档衬衫。
分析:记者都是一副热心肠,有时会除了写报道外,还恨不得帮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于是有时会在笔外支招。上述案例首选告诉记者们,就算给群众支招,应该按照法律程序,比如不能越级信访,不能寻衅滋事等。当然最重要的是,别人的东西是一定不能拿的。会中套的!
反过来,对被监督方(政府、企业主),他们公关的手法娴熟,有求于记者的时候,就差没有舔屁股。那些记者们要注意糖衣炮弹,必要的手段取证,不仅用于写稿,也用于保护自己。

案例二:党报员工摊派发行任务

自2000年至今,张家口日报社以文件形式向包括采编人员在内的报社全体员工强制摊派《张家口晚报》的发行任务,并规定完不成任务者,由工资中扣除全年报款。2013年初,张家口日报社成立“城建新闻部”、“家居建材新闻部”、“汽车新闻部”等13个所谓“专业新闻部室”,将采编与经营人员及业务混合管理,违反了“采编与经营严格分开”的相关规定。


解析:上述案例基本上是警示领导用的。摊派发行任务不仅不道德,而且让人恶心。不过以“专刊”的形式将采编与经营人员及业务混合管理非常常见,这次通报会不会是一个信号。做专刊的同仁们要认真研究一下文件精神。

案例三:舆论监督收费

2008-2011年间,原《今日信息报》(现已更名为《慈善公益报》)记者郭海文私自接受他人请托,帮助山东省武城县沙中村部分村民在拆迁中争取利益,并收取6万余元“办事”费用。2011年5月,郭海文采写了《沙中村民何时能拿到征地补偿款?》的报道,并在原《今日信息报》上刊发。

解析:舆论监督说白了就是利益的博弈,不管记者是站在正义或者非正义的一方,还是那句话,别人的东西是一定不能拿的。如果控制不住自己,就该把手剁了!记者郭海文私自接受他人请托,这个的他人应该是熟悉的朋友,因此朋友也不能抱侥幸心里。
那朋友给的监督线索怎么办?一是走报社程序,二是回避,三还是任何东西不能拿。所以记者当久了会没有朋友!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DA1NjM0NA==&mid=201729753&idx=1&sn=be2e0732d5db8b7b58267cd837ea6590&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key=8067c2754b7498e55a6eec82d07e8f8759787e42b3e7c275f4db29f1d99fa39a4369149cc50608dbeed13711a6d13ac0&ascene=1&uin=Mjk2NDAyMjQyMw%3D%3D&devicetype=android-15&version=26000036&pass_ticket=uzDOWzL5wnw19r9FNnRh2LbZbx%2BX5lLHhR814FMTMVgIxLlz83gQlSt0jCb7PEK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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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4 09:00:2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北京李清
【王垚烽的大学老师和同学】据王垚烽在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辅导员马珺回忆,王大学期间思想就比较偏激,曾被学院领导拉去多次谈话。据王大学同学回忆,王是浙江人,曾公开表示讨厌安徽人……对于此次王被单位开除事件,他的大学同学说,他们都感到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来源:万家热线)

11月23日21 : 33 來自微博 weibo.com



69#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23:44: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4-12-19 23:45 编辑

【案例】
独家:村民联名“驱赶”艾滋儿童系媒体策划
2014-12-19   第 178







村民正在“联名信”上签字按手印,坤坤在仔细的看着。(人民网记者陈永斌摄)
独家:村民联名“驱赶”艾滋儿童系媒体策划
公路边,一条一尺宽的乡间小道往前延伸,尽头是一栋瓦屋,屋前是宽阔的水泥平台。这是典型的四川农村住屋。站在高处,透过树枝零星的遮挡,可以看到水泥平台上占满了人。
四川西充8岁艾滋病儿童遭200村民联名“驱赶”的新闻一出,媒体、防艾机构以及社会人士不断赶到这个离县城28公里的偏远村子。
风暴中的坤坤(化名)没见过那么多人,面对突然而至的各种关怀,他不说话,但是显得兴奋。他遥控着一位记者送的玩具汽车,旁边一个小姑娘看着四处穿梭的玩具激动地跺脚转圈,看着小伙伴激动,坤坤玩得更带劲。
坤坤偶尔抱着他的新玩具站在大人旁边,听他们讲话,歪着脑袋盯着,不说话,也没有表情。疾控中心的人跟村民讲艾滋病的传播方式,让村民不要担心孙女跟坤坤玩耍,坤坤站一边听,这几天,他听得最多的就是“艾滋病”,他对此并没有概念。
村民联名“驱赶”坤坤的新闻不断发酵,社会对于“驱赶”行为感到诧异,爱心人士提出捐赠,公益机构要收养。19日,联合国就此事发表声明,表示十分关注坤坤遭到村民歧视的情况,称羞辱和歧视是阻碍艾滋病防治进展和终结艾滋病的最大障碍。
但事情在持续发酵中反转,来了个急转弯。坤坤爷爷罗生告诉凤凰网,村民写联名信“驱赶”坤坤一事是媒体让这样做的,“联名信的内容都是他们写好的”。
69岁的罗生想把坤坤送出去,2012年,乡党委书记李辉刚上任时,他就跟对方讲了这个想法。“我都到了该儿子养的年龄,也莫得(没有)能力养他了。”坤坤不是罗生的亲孙子,养子在外打工认识了坤坤的母亲,那时她已经怀孕3个月了。坤坤不到2岁,母亲外出打工,再也没出现。2012年,坤坤查出感染艾滋病,他的父亲外出再没回过,电话也没有。
李辉帮忙找过民政局,对方说坤坤有监护人,不满足孤儿的条件,把坤坤送出去一事便搁了下来。11月份,罗生通过亲戚找到成都电视台,希望对方能呼吁下,给坤坤找个好的公益机构,对方做了期节目,但反响不大。
12月初,两位官媒的记者找到罗生,说如果要报道坤坤的事,需要按照他们讲的做才能引起关注。“他们说通过写‘联名信’的方式能获得更多的关注。”
已经入夜,罗生带着两位记者去村民家劝说,希望对方能参加会议,并在联名信上签字。据乡党委书记李辉透露,最终有二十多位村民参与当晚的会议。罗生和两位记者找到村长,希望对方写“联名信”,“我说我又不会写,他们说内容他们定。”原本罗生和村民认为,联名信上只有坤坤的姓名、基本情况以及希望公益机构收养的愿望,“他们最后又加上啥子村民开会决定,还说是‘驱赶’。”截止发稿,凤凰网尚未联系到某媒体记者回应此事。
被问及联名信是否还在时,罗生回应:“被他们拿走了。”说完,罗生点了只烟抽。罗生话不多,回答别人问题时,常常因为慢而被别人抢着回答。他不回避想把坤坤送走的想法,只是反复说希望能找个好的去处,让坤坤接受好的教育。
“你舍得吗?”凤凰网问罗生。
“有啥子办法喃,我年龄大了,我都需要别个养了。”罗生说这话时,坤坤站在他旁边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又遥控着新玩具跑进屋了。
“你跟他讲了吗?想把他送走。”
“到时候就跟他讲去坐汽车,他没坐过,想坐汽车。”罗生站在水泥平台上,望着打开一扇木门的屋里,坤坤在跑进跑出,屋子里没开灯,很黑。 (凤凰网叶宇婷)
http://news.ifeng.com/a/20141219/42757885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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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3 11:04:4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福建一男子冒充记者敲诈村干部五万元被判刑
2015-01-03 10:46:38    法制日报
福建省连城县一男子冒充记者,以媒体曝光、追究责任等相威胁,强行索要他人财物。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14年3月,陈某伙同邓某(另案处理)到连城县文亨镇某村,冒充《法制与社会》杂志社海西增刊记者,在明知该村非法开采瓷土矿点已于前期被取缔并停止施工的情况下,仍以曝光该矿点非法采矿造成山体破坏为由,向当地村委会干部索要5万元“赞助费”。该村村委会干部筹得3万元支付给被告人陈某。同年6月25日,陈某又到新泉镇某村,以同样的手法向反映情况的李某索要4000元费用。李某发觉被骗后向连城警方报案。(吴亚 陈立烽 李泗峰)

http://www.mediaob.com/industry/2015/0103/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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