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教育网

 找回密码
 实名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做个试验
楼主: 刘海明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媒介生态案例集锦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13-10-17 10:51:0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记者报道温州楼市回落遭"网络追杀" 警方调查

http://v.163.com/zixun/V8GAM7JAP/V9ACEIEIG.html

近日,一篇题为“温州经济要挽救,先杀第一财经([url=]微博[/url])日报记者陈周锡”的帖子,连续两次被发布在温州最具影响力的网络论坛“703804”上,旋即引起轩然大波。

《第一财经日报》随即就此向温州当地警方报案,并采取相关措施保护记者人身安全。

昨日,本报记者陈周锡表示,他刚拿到警方的“接受案件回执单”,目前当地警方以“侮辱案”对此进行调查。“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近年来,网络语言暴力成为“隐形刀”,对公民个人以及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这关乎网络的传播责任和伦理道德,更涉及法律和社会管理等诸多方面。

网络“追杀令”

2013年10月8日17时,论坛注册ID为“裸居裸睡”(会员注册编号:1449322)的网民,在温州本土最具影响力的网络论坛“703804”上,发表题为“温州经济要挽救,先杀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陈周锡”的帖子。该帖于9日被论坛管理者删除,但次日又再次发表,并发起“杀、不杀、弃权”的网民投票。

现实中,陈周锡确为《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对浙江的区域经济多年来持续关注和报道。

陈周锡认为,从帖子内容来看,发帖人应该是针对其近月连续几篇有关温州经济的报道,尤其是温州房价下跌加剧“弃房”风险的稿子。

比如,帖子中曾写道:“温州经济环境的变差,与这吃里爬外的财经记者有很大关系。”并写道:“温州的所有负面报道都跟这人有关,尽管经济变差跟这记者没有关系,但为了温州经济,有必要先让陈成为制度牺牲品,可以考虑追加为烈士。”

陈周锡表示,他的报道以新闻事实为准绳,客观描述温州市经济现状及走势,并提出了诸多理性、建设性的思路。但这种帖子的发布者不顾事实真相,公然提出“杀人”等暴力诉求,已经对记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在报社的安排下,陈周锡随即到温州市中信公证处对上述两个帖子做了公证,之后去温州市瓯海区梧田派出所报案。该派出所民警对此做了笔录,但认为此事不足以立案,并表示要会同区分局及市局政治处、网监等有关部门讨论商议此事。

昨日,温州警方最终给出答复,表示将以“侮辱案”对此进行调查。

依法应对网络暴力

对于这种因为正常职务行为以及客观新闻报道引发的网络暴力,不少学者和法律界人士都表示了反对。网络环境中动辄打打杀杀的状况,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情绪的担忧。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副院长张志安认为,网络论坛管理者的不作为是应该受到批评的。不管是不是真的行动,但是这类网上恐吓的言论是不应该受到保护的。反之,这种威胁性言论,论坛不及时删除,还推波助澜,严重违背了网络媒体专业主义的原则、传播责任和伦理责任。

“如果在微博里面开玩笑说要去炸政府大楼,公安会直接采取措施,至少是行政拘留,但是现在对一个公民指名道姓地说"要杀了他",如果公安不对发此帖的人进行一定调查并予以警告,公安部门有失职的地方。”张志安对本报记者说。

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游伟教授也表示,网络语言暴力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不可否认社会上人绝大多数人是理性的,但难免会有少数情绪激动、性格狭隘、理解问题比较偏激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在一定氛围之下,有人进行激情的违法犯罪,产生严重后果。这就是网络语言暴力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

游伟称,网络管理者应及时对语言暴力加以控制,反之,如果网络管理者不予管理,放任已经有威胁语言的暴力扩散,最终导致“语言暴力”变成实质行为,网络管理者也要负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从法律和社会管理角度来说,应当秉承的根本是防患于未然,游伟说:“不能等产生严重后果以后才采取行动,为时过晚。”

“对这样的暴力语言,采用严格控制的方式就是抓源头,查处煽动暴力行为的语言环境的制造人,这个很重要。”游伟说,按照现在的司法解释,煽动暴力就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当予以治安拘留。

语言暴力这种行为,当有明确的指向、特定的行为对象、目标明确、手段也比较明确时,这种情况应该立刻制止。

律师周泽表示,遭遇网络语言暴力的威胁,当事人应当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张志安认为,总体来说,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现实需求之间有脱节。“从大环境来说,还要依托于立法,给公检法等相关执法部门提供依据,帮助其更有效地采取行动”。

http://news.163.com/13/1016/01/9B96SC7M0001124J_all.html#p2


62#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2 21:22:1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新快报
http://weibo.com/gdxkb
《新快报》由羊城晚报报业集团主管主办,1998年3月30日创刊。社会使命:知情就是力量+办报理念:新锐、新知、新见+受众定位:白领、中产的报纸










关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一事,新快报将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相关报道将在明天的新快报上披露。


(75)| 轉發(790)| 收藏| 評論(264)















老苏有话说:多大事情 (10秒前)舉報| | 回覆
Mr阿宏@摘葉飛花微博 (10秒前)舉報| | 回覆
李士强:最该抓的是@央视新闻 吧!//@写字李华良: //@舒泰峰:这么抓下去,新快报要关张//@肖功俊: 一个罕见的罪名。新快报若不立即采取有力措施,照这么抓下去,报纸没法办了。 //@张小奋press: //@羊城晚报: (40秒前)舉報| | 回覆
长余量化对冲投资://@新浪证券: //@羊城晚报:【新快报: 将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记者正当采访权益】 稍早前,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备受各界关注。 (50秒前)舉報| | 回覆
杜娟du铁肩担道义! (50秒前)舉報| | 回覆
ysgao1 (1分鐘前)舉報| | 回覆
D1楚国公子:顶新快报! (1分鐘前)舉報| | 回覆
楊Young超://@网易新闻客户端:红与黑 (2分鐘前)舉報| | 回覆
愤青小三:绝对支持,搞大点!! (2分鐘前)舉報| | 回覆
张蜀梅:关注! (2分鐘前)舉報| | 回覆
日月并耀: //@网易新闻客户端:红与黑 (2分鐘前)舉報| | 回覆
都市猎人-ITM:新闻媒体界是言论自由边界的最好践行者和拓荒人 (2分鐘前)舉報| | 回覆
小噢江南@闲散渔人 //@今日缚住苍龙: //@II穿越极地://@天山纯净的阳光: //@cleardoor老爷: ////@西风烈A21: //@杨花落尽子规啼Y (2分鐘前)舉報| | 回覆
舟得脂大叔:强烈支持你!不要粉饰太平!要实事求是! (2分鐘前)舉報| | 回覆
新罗居士 (2分鐘前)舉報| | 回覆
Lorenel:支持新快报! (3分鐘前)舉報| | 回覆
临时工XD:找最好的律师告到他脱裤! (3分鐘前)舉報| | 回覆
1 2 3 4 5 6 ... 14 下一頁


http://weibo.com/1652484947/AfemslMqD?mod=weibotime

63#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3 09:43:3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新快报披露自家记者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过程(全文)2013-10-23 02:59:03 来源: 新快报(广州) 
分享到




新快报10月23日头版

华工法学院院长徐松林:“对于这种事件,我一直想说,也必须说,要严防地方保护主义,打击报复记者。”

今年5月27日,《新快报》刊发了记者陈永洲采写的《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一文,报道了A、H股上市公司中联重科去年在华中大区涉嫌销售造假。

10月18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跨省刑事拘留。

对此,数位著名法律专家和律师表示质疑,此举是否涉及商业企业利用公权力打击压制舆论监督?目前,中国记协表示正密切关注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一事,并已介入调查。本报正积极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

长沙警方跨省带走记者

一切来得毫无征兆。据陈永洲的妻子回忆,2013年10月17日上午,在报社正常工作的陈永洲接到警方电话,称要向他了解一些情况。


10月18日上午9时许,陈永洲与妻子共同来到派出所。“刚进入询问室没几分钟,就进来几位长沙市公安局的警察,简单亮出证件以及一张A4纸样的东西,称陈涉嫌犯罪,要将其带走。我问为什么,但被迅速拉开至隔壁房间。”陈妻说,现场并未要陈永洲签字,也没有让她看清A4纸样上的内容。

随后陈永洲被带上一辆湘牌的奔驰商务车,迅速离开广州。

36个小时之后,10月19日晚9时许,陈妻接到一个湖南手机号拨来的电话,电话里传来陈永洲的声音,他告诉妻子,他是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刑事拘留,当晚将被送往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要求妻子请律师以及送些衣物。至此,陈妻就再也没有见到陈永洲。


祸起监督上市公司

今年5月27日,《新快报》刊发了《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一文,报道了A、H股上市公司中联重科(000157.SZ、01157.HK)去年在华中大区涉嫌销售造假。

此次报道中,记者经实地暗访调查,发现中联重科的一线销售与举报材料多处吻合,该公司在去年前三季向湖南祺润、武汉翼达、江西鼎盛为主的客户产生数量巨大的混凝土机械销售订单,旋即于去年四季度出现大规模的退货订单。这一异常行为,恰与中联重科去年业绩前三季度亮丽、第四季度骤变暗合。新快报此后报道还指出,在中联重科去年前三季度业绩、一线销售订单皆极为景气下,该公司管理层的直接、间接控股公司长沙合盛、长沙一方却在二级市场上“疯狂”套现近8亿元。

这些报道包括上市公司公开资料及记者实地暗访中所保留的录音、照片等。

新快报起诉中联重科高管

7月10日、11日,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连续发布以“舆霸与打手”、“打手!阴谋,黑手,舆霸!”为题的微博,中伤《新快报》及记者陈永洲,并将陈永洲的记者证及身份信息在网络上公开。在未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高辉将《新快报》相关报道描述为虚假报道。

新快报随后发表《严正声明》,要求高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上述微博侵权言论,并在微博及相关媒体中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但高辉置若罔闻。

由于遭到一系列的公开侵权,《新快报》、陈永洲本人决定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高辉提起诉讼,并在2013年8月7日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

在提起诉讼的前后,《新快报》一直保持媒体应有的客观和理性,之所以连带中联重科公司,也是基于高辉作为公司董事长助理和管理学院院长的身份,中联重科作为上市公司,对于其所发表的有损媒体声誉和报道记者人格的侵权言论,并没有阻止,表明高辉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中联重科理应对高辉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至此,就新闻报道引发的诉讼本已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等待法院审理和判决。

不料,仅两个多月后就发生了上文中令人震惊的一幕。

原来,中联重科一面向广州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一面向长沙市公安局报案,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于2013年9月16日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陈永洲予以立案,并在2013年10月15日发出网上追逃,而陈永洲一直蒙在鼓里,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0月20日,陈永洲妻子委托的律师赶赴长沙,次日上午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陈永洲,了解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

21日上午,长沙市警方来到新快报,要求搜查陈永洲的办公室。


媒体人纷纷声援:记者还有安全感吗?

因为采写负面报道而突然失去自由,陈永洲的遭遇让记者同行们纷纷表示齿冷。知名媒体人西门不暗昨日在微博上写道:“支持新快报在记者被刑拘后的反应。记者做报道,要面临刑拘的危险,这个社会还会好吗?”暨大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教授范以锦也在微博上发出质疑:“报道是失实还是没有失实?警方向报道方新快报调查了吗?即便失实就能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吗?每年因各种原因失实的报道不少,要抓多少人啊!记者还有安全感吗?”

声音

@石扉客([url=]微博[/url]):新快报陈永洲案我是真看不懂,既是报道而非发帖,那么是职务行为,报道有问题,中联重科可诉之法院,干警方何事?倘若当地政府想借此整肃网络之风潮而为本地企业保驾护航,恐难塞天下人悠悠之口。

@卫庄:报道是记者的职业,在职业范围内做事被刑拘是什么节奏?

@游国华:记者个人如因职务行为发表报道而非其他行为“损害了企业商誉”被抓治罪,简直匪夷所思……刑法越界摸了民法的屁股。

@朴抱一:陈作为记者报道(除个人微博之类),是职务行为。如果报道侵犯商誉,诉讼的主体应该是《新快报》,而非陈姓记者。长沙警方连这点法律问题都搞不懂么?

@王天定:那些报道是在供职媒体发表,应该是职务行为。这种事情直接抓人,真是有点过分了。

@苏小和:支持。奉劝那些自以为有权有钱的人们,凡事要守住基本的秩序,不可妄为。生活总有一种均衡的秩序,你在这个地方作恶,且胜利,报应会在另外一个地方等候你。

“报道是失实还是没有失实?警方向报道方新快报调查了吗?即便失实就能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吗?每年因各种原因失实的报道不少,要抓多少人啊!记者还有安全感吗?”

——暨大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教授范以锦

“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入罪门槛很高,不是随随便便的就可以扣上这个罪名。警方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记者是在故意捏造事实。记者对事件的报道,就算失实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那也应该是名誉侵权的民事纠纷。”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

“损害商业信誉的行为与正常的舆论监督的主观界限就是媒体在报道中有没有故意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新快报记者拿到举报材料后,到实地调查、取证,核实的行为能证明其没有捏造的事实,定不了这个罪。”

——全国知名律师斯伟江([url=]微博[/url]

专家说法

何兵:“这事过了!警方有乱抓人的嫌疑”

损害商业信誉的行为与正常的舆论监督如何区分?陈永洲的报道真的触犯了法律吗?记者采访了全国知名律师斯伟江。

他指出,损害商业信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此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有并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因此,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由此可知,损害商业信誉的行为与正常的舆论监督的主观界限就是媒体在报道中有没有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斯伟江指出新快报记者拿到举报材料后,到实地调查、取证,核实的行为能证明其没有捏造的事实,定不了这个罪。

拿媒体的报道与股价挂钩毫无证据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律师进一步指出:成立本罪还需要一个客观构成要件,即媒体的报道要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中联重科指《新快报》的报道下挫了其股价,但其股价真是因为《新快报》的报道而下跌的吗?实际上,股价的涨跌会受到许许多多因素的影响,非常复杂,它不仅是个动态的市场,也是一个预期的市场。因此,拿媒体的报道与股价复杂的变化直接挂钩,也是毫无根据的。因此,陈永洲无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不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

就算失实,那也该是名誉侵权的民事纠纷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更直言:“这事过了!警方有乱抓人的嫌疑。”在他看来,明显地,蓄意、主观故意捏造事实是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的主观要件。“这个入罪是要很高门槛的,不是随随便便的就可以扣上这个罪名。警方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记者是在捏造事实,故意使之造成重大损失。”何兵认为记者对事件的报道,就算失实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那也应该是名誉侵权的民事纠纷。

“要严防地方保护主义,打击报复记者”

“损害商业信誉罪,多是发生在恶性竞争对手身上。记者显然不是企业的竞争对手,这时候警方要抓人是要谨慎的。”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直言不讳地说。

“这个罪名不是说客观上行为给你造成经济损失,就算构成了。那么多媒体对企业有批评性报道、负面报道,给公司造成影响,那就要媒体负责,那还要不要监督了?”

他指出,如果随便抓人,最后发现这是错案,公安机关是一定要负责的。而企业如果有诬告、陷害的行为,也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对于这种事件,我一直想说,也必须说,要严防地方保护主义,打击报复记者。”徐松林最后强调。

丁一元律师也认为:商业机构利用公权力来压制舆论监督不应当视为个案的问题,而是体现政府对待社会舆论的态度。

http://news.163.com/13/1023/02/9BRCU2Q10001124J_all.html#p1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曹晶晶 郭海燕



64#
发表于 2013-11-4 11:10:0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刘万永
我的同事卢义杰在广西平南县采访警察枪杀孕妇事件,现住在平南县大鹏镇思源宾馆,正在遭遇警察搜查。

(32)|
轉發(1612)
|
評論(297)

今天 00:07來自新浪微博

65#
发表于 2013-11-8 23:52:2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联合国
[保护记者·声音]“信息自由是任何民主的核心,不论就新闻记者、博客作者还是就战地记者和有关人员而言,都是如此。他们是帮助我们了解世界以及世界正在如何演变的人。所有人都可以清楚地看到,自由的敌人所作出的下意识反应就是压制新闻界,独立媒体是民主的第一盟友。”——法国常驻联合国代表阿罗






(13)|
轉發(103)
|
評論(18)

10分鐘前來自联合国

66#
发表于 2013-11-9 17:08:2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壹读
【不做记者还能做什么?】你是否厌倦了被编辑、主任、老总虐你千百遍,你还要在深夜改稿待他们如初恋?厌烦了暗访还要随时防止被人打的危险生活?熬夜、没时间、天天被毙稿……你是否想过做个Pi媒体啊!回家养猪算了。现在你不要忧愁!壹读君用4000多字来告诉你到底该做什么。#记者节#


  • (3)


(28)| 轉發(648) | 評論(59)
11月8日22 : 32來自新浪微博

| 轉發| 收藏| 評論
30分鐘前 來自媒体版微博 |  檢舉





67#
发表于 2013-11-9 17:59:2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许林2009
@联合国:[保护记者] 记者包括所有媒体工作者和后勤人员,以及随时扮演记者角色的"公民记者"。//@柳村客://@报人黄一刚:记者新定义。

@联合国
[保护记者]谁是“记者”?人权专家指出,记者观察和描绘事件,收集和分析各种事件、言论、政策以及会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建议,其目的是整理以上这些信息,集合各种事件和分析,从而为某个社会行业或整个社会提供信息。记者包括所有媒体工作者和后勤人员,以及随时扮演记者角色的“公民记者”。





(57)| 轉發(393) | 評論(124)
11月8日13 : 37來自联合国


| 轉發| 收藏| 評論
10分鐘前 來自iPhone客户端 |  檢舉



68#
发表于 2013-11-11 11:29:2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彭博社被指因害怕得罪中国政府"审查对华报道"

【环球时报报道】据美国《大西洋月刊》网站10日报道,美国《纽约时报》8日刊登文章,指责美国另一家媒体彭博社“审查批评中国的报道”。文章引用匿名彭博社驻香港工作人员的话称,在上月底的一次电话会议上,其撰写的关于中国官商利益问题的报道被彭博社主编温克勒下令禁止发表,“温克勒说,‘如果发表这篇文章,我们将被踢出中国’”。不过文章同时引述温克勒的话否认了这一指责,称并未阻止该报道。

《纽约时报》称,彭博社驻华记者对撰写的该报道很有信心,编辑部审查也没问题,但10月下旬,总部编辑提出意见认为,全世界的富豪都和政界关系密切,该报道“没有实质性证据”,以编辑原因毙掉该报道。

《纽约时报》分析称,彭博社“审查对华报道”可能是为了避免得罪中国政府,影响其利润丰厚的金融新闻终端的在华销售,该终端的年费超过2万美元。《大西洋月刊》称,彭博社的创始人、纽约市市长布隆伯格计划近期访华。

(原标题:彭博社被指“审查对华报道”因害怕得罪中国政府)

http://news.163.com/13/1111/01/9DC5E7NH00014JB6.html


69#
发表于 2013-11-12 11:57:52 | 只看该作者
褪色的记者:媒体行业陷入彷徨尴尬境地

转型后的王以超身着衬衫、西裤、戴着工作牌,出入于朝阳区的高级写字楼。如果他不提起,很少人猜得出他曾经是个记者。摄影_刘浚





罗昌平感慨,在为时不常的十年新闻苦旅,已经迎来数拨应届生,并又目送数轮改行者。摄影_刘浚




离开《瞭望东方周刊》之后,孙春龙专注做“老兵回家”公益,现在是深圳市龙越慈善基金会的理事长。




记者节前夕,王克勤除了像往常一样忙碌于公益上的工作,还在浙江大学的新闻学院接受“卓越记者访问计划”


褪色的记者

  当昔日的光荣与梦想退去,媒体行业陷入让坚守的人彷徨、离开的人怀念的尴尬里。而刚刚发生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抓事件,更是让媒体业观察人士展江感叹,笼罩在中国新闻界头上的阴霾,却在这个记者节来临时特别浓密。

  记者_郭丽萍 北京报道

  ”前记者”王以超曾跟同事打趣,在中国过“节”的起码都是弱势群体,记者节的设立意味着正式承认媒体人的弱势地位。

  2013年11月8日,是中国的第14个记者节。在今年这个节日之前的周末,王以超偷空去了趟丽江。在微博里进行了一番丽江美图轰炸之后,他被朋友任威风调侃:双11大促迫在眉睫,你居然敢去旅游,太过分了!

  记者节与这两位前媒体人已经没有关系,他们选择了很多媒体人的转型路子—进企业,做公关。王以超成了京东公关部的副总监,而任威风是哇哈哈集团的企业品牌总监。如今与王以超关系更密切的,是紧随记者节之后的“双11购物狂欢节”。

  王以超与任威风在媒体从业的这10来年里,他们共同亲历了这个行业从发展迅速、理想主义激荡的黄金期,衰退到如今纸媒前路渺茫同时为官商腐败所侵蚀的危机中。

  当昔日的光荣与梦想退去,媒体行业陷入让坚守的人彷徨、离开的人怀念的尴尬里。而刚刚发生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抓事件,更是让媒体业观察人士展江感叹,笼罩在中国新闻界头上的阴霾,却在这个记者节来临时特别浓密。

  离开媒体

  《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在他的《打铁记》里感慨,传媒这个行业的悲凉之处在于,即使为时不长的十年新闻苦旅,已经迎来数拨应届生,并又目送数轮改行者,自己不经意间成了“前辈”。

  资深媒体人石扉客将当下媒体人转型的主要出路,归结为三条:做公关、做公益、做公务员。

  从传统媒体到网络媒体,再到企业公关,王以超的转型路径完全符合石扉客总结的规律。对于本科、硕士读的都是物理专业的王来说,当初入行做新闻本来就是改行。在媒体14年的从业生涯里,他先后供职过《羊城晚报》、中新社、《财经》杂志、财新网、腾讯网、《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除了广播电视,几乎所有的媒体形态他都做遍了。

  在改行前,王以超做过许多公司和企业家的报道,但越做他“对企业内部管理能真正了解多少”的困惑就越多。抱着想到企业去,从内部看看企业的管理和运作的想法,今年4月,他离开媒体,加盟了京东的公关部。

  现在,转型后的王以超身着衬衫、西裤,戴着工作牌,出入于朝阳区的高级写字楼。如果他不提起,很少人猜得出他曾经是个记者。他说话语速很快,不时夹带着些英文单词。王以超说他喜欢现在这个成长中的行业,变化快,有新鲜东西,还能找到学习的激情。

  进入企业之后,对于已经离开的媒体行业,王以超有了更加清晰、职业的认识。“我们做传统媒体的时候,经常会批评公司的管理很差。做过门户网站和企业之后会发现,传统媒体的管理其实是最落后的,还停留在手工作坊的水平上。传统媒体的人还是挺自我的,有精英思维,在互联网做产品,还是要快速响应用户需求、对技术敏感。”

  前调查记者孙春龙比王以超早两年离开媒体,但他走了另外一条路。离开《瞭望东方周刊》之后,他专注做“老兵回家”公益,现在是深圳市龙越慈善基金会的理事长。

  孙春龙承认,从记者到公益人士,这个转变非常痛苦。虽然现在的收入只有以前的一半,但更难的是心态的转变。“相对来说,媒体还是比较强势、拥有一点权力的职业,以前做媒体更多的是别人来求我们,身上多多少少有一些自以为是的东西。但做公益之后,是我们要去求别人。”孙春龙说。

  经过两年来的不停调试,孙春龙觉得自己的转型才刚刚基本合格,他经常受邀加盟新创刊的媒体,尽管每次心里都痒痒的,但他觉得已经没办法再回去了。“很多事件,我们一看都明白大概是什么样的情况、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再让我做那些个案的东西,我提不起兴趣。谩骂、抱怨没用,更需要的是以个体的行动去做一些改变。”

  不过,孙春龙认为自己“还没离开这个行业”。从做记者到做公益,只是工作方向、方式发生了变化,目标、理想、使命性的东西从来没有变化,他依然会帮助弱势群体,依然会打抱不平。

  “殊途同归。”这是孙春龙在微博里为自己做的注脚。

  从光荣到尴尬

  生于1976的孙春龙,记者生涯中当数山西娄烦举报事件影响力最大。2008年,他在个人博客上发表《致山西省代省长王君的一封举报信》,举报娄烦一起被人为隐瞒、拖延的重大事故。这封举报信的影响力远超出孙春龙的预料,以时任总理的温家宝亲自批示、娄烦十几个官员入狱告终。孙春龙也因此受到国家安监总局奖励,抵达职业的巅峰。

  孙春龙在这个行业工作了12年,正值上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的中国市场化媒体发展的黄金期,那时记者还是个充满光环的职业。从事调查记者一职20多年、被称为“中国的林肯·斯蒂芬斯(美国著名揭黑记者)”的王克勤说,中国严格意义上的调查性报道,经历了2003年、2007年、2010年三个高峰期,这期间也成就了一批杰出的调查记者。

  在第14个记者节前夕,学者展江忍不住感慨起十年前英姿勃发的中国新闻界:借助孙志刚案件和“非典”事件,无论是官媒还是都市类媒体,调查记者大显身手,缔造了一段舆论监督的黄金岁月。

  2003年的记者节,央视隆重推出多名风云记者:央视的柴静、曲长缨、冀惠彦,新华社的朱玉,以及来自报界的王克勤、江雪、陈峰、赵世龙,齐齐登榜。“风云记者的精彩故事和讲述,娴熟的拍摄和激越的音响等元素,令这期节目成为一种新闻事业的励志片,激励了一代新闻学子。”

  王克勤归纳了调查性报道三个层面的价值和意义:微观上,捍卫公民个体的权利、尊严,甚至生命安全;中观上,影响公共政策,比如王克勤本人当年做的河北邢台艾滋病人的报道,直接推动血液管理办法的出台,《南方都市报》孙志刚事件的报道直接促使收容遣送制度废除;宏观上,启蒙公众,最大限度地实现公众的知情权,让公众能更深入、全面、系统地认识真实的世界和社会。

  但是,近两年中国的调查性报道在陷入尴尬与无力,进入最坏的低谷时期。王克勤提出4个指标供判断:两年多来,可圈可点的、像样的调查性报道,屈指可数;许多调查性报道的团队被解散(王克勤本人先后在2011年、2012年两次经历自己在所供职媒体组建的调查团队被解散);大量媒体的调查报道和深度版栏目被压缩甚至取缔;大量出色的调查记者去职。

  而且,孙春龙、罗昌平、王克勤这些调查记者都发现,媒体的报道已经很难能像早期那样影响到公共政策了。

  王克勤说:“以前一篇调查报道还能引起轰动、改变,现在不是这样了,很尴尬和无奈。比如现在报道强拆,但不少地方还将强拆进行到底,报道的当事人还被抓起来。这已经严重挫伤了很多调查记者的荣誉感和成就感。没有了成就感,还做着这样一份有风险、吃力不讨好、收入又比较低的工作,大家觉得很失望、特别没劲,于是选择了放弃。”

  即使是在2008年因娄烦举报信使自己一度陷入最危险和高压境地的时候,孙春龙对记者这个职业也未有过怀疑,但在一年多之后回访娄烦的时候,他感到了些许的失望。他发现,尽管有中央领导批示,媒体报道那么多,影响那么大,但最后这个事情的解决完全是个虎头蛇尾,好多该解决的问题没解决,而且在查处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而是用另外一种腐败去掩盖前面的腐败。

  娄烦的举报信成为孙春龙职业生涯的一个分水岭,在那之后,他对媒体行业开始产生很悲观的情绪。一方面,媒体生存受到很大影响,很多当年影响力很大的传统媒体,发行、广告下滑非常严重。另一方面,未能见报的稿子越来越多。尽管离开媒体行业已经两年多,孙春龙说起这些依然忍不住叹气,“内忧外患吧。”

  孙春龙说,下个月他将到一所高校里做一个讲座,关于“理想”。 他依然认为“理想”是这个行业需要坚守的一种特质:“现在已经是一个大家羞于谈理想的时代,我觉得这是这个行业最大的溃败吧。我做记者的时候,有理想的人非常多。但现在没有一个记者会这么说,这么说会被嘲笑。

  在他担任调查部主任的时候,有一次召集新记者开会,他夸了一个年轻的记者“非常有理想”,得到的却是对方开玩笑式的一句反驳:你才有理想呢,你全家都有理想。大家都笑了。

  清贫的中产阶级

  2011年5月,孙春龙离开了《瞭望东方周刊》,离开了媒体。他本是希望借报道能让国家、社会的文明向前发展,但到头发现报道非但没能解决问题、推进问题改进,反而是让对国家绝望的这种悲观情绪在弥漫,因此“对自己的质疑和否定就越来越多”。

  据香港城市大学资助的项目《中国调查记者行业生态报告》显示,40%的调查记者“不打算继续”从事调查性报道,30%的调查记者“不确定”,愿意继续从事1~5年调查记者的只有13%左右。

  而这个记者节前夕一波三折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抓事件,让本来已经尴尬、无力的中国新闻界,再添了一层“愁云惨雾”。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为名异地抓走陈永洲,又高调在央视上将陈示众并宣布其供认收受金钱的事实,让原先力挺陈永洲的人士内心受伤,并使得中国新闻界的公信力滑入空前的低谷。出台新闻法的呼声再次响起。

  “这个社会记者面临的诱惑越来越多,同时受到的压力越来越大,前面有人在吸引你,后面还有人在推你。”孙春龙说。早在他采访娄烦事故的时候,曾有人开价20万,想让孙春龙放弃。

  “我之所以能坚守,可能是我感觉到自己不能失去底线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是自己在从业过程中积累起来的,我不想让自己的职业声誉毁于一旦。但是换个角度想,如果他出的数字更大,200万、2000万呢,我是不是还能守得住?从人性的角度来讲,这个行业是很恐惧的,要面临这么大的诱惑、压力,忍不住的时候可能就会犯错。”

  孙春龙感慨,在这种环境下,这个社会不是优胜劣汰的良性发展,而是一些坚守底线的人反而被淘汰,受到的威胁更多,生活更窘迫,压力更大。

  王克勤的经历是这句话的印证。他的揭黑报道曾引来黑恶势力出价500万元人民币买他的人头,业内戏称他为“中国身价最高的调查记者”。但是,在今年2月被迫第5次离开所供职的媒体时,年届半百的他成了一名“三无人员”,无房、无车、无业。

  在王以超看来,做财经的媒体人,面临的诱惑可能还更大。进《财经》杂志之初,领导胡舒立就跟王以超他们说:“你要做一名真正的记者,就要有个心理准备,要甘于做一个清贫的中产阶级。”按当时的情况,《财经》的薪酬虽然不能让记者发财,但还是能够保证一个过得去的生活水平。

  2000年前后进入媒体的罗昌平和王以超,虽然收入不至于左右他们坚守还是离开媒体的选择,但他们也都看到了如今年轻记者所面临的新的尴尬情况。

  王以超记得,2000年《南方周末》驻北京的记者,很多月收入都达到一万多甚至两万,这个收入在那个时候可以买到北京三环以内的房子。但是到现在,北京的房价暴涨数倍,而大部分媒体记者的薪酬,基本还是10多年前的水平。

  “记者的收入跟不上房价的暴涨。最早记者可以在三环内房子,后来要跑到天通苑,到了去年这个时候,很多记者连通州的房子都买不起了,只能到更远的地方,去房山、大兴,甚至还得靠家里资助。我接触的很多年轻记者,对买房已经失去信心了,不再考虑买房了。”

  王以超在财新网的时候,有个很优秀的编辑月薪5000多元,因为老婆要生孩子,尽管他不愿意离开财新网,但后来还是去了一家有8000多月薪的门户网站。

  “胡舒立以前说媒体能提供一个清贫的中产生活水平,但是现在连这一点都不能满足了。”王以超说,“我不是物质的人,但在媒体呆着,越来越能感受到新记者的无奈感,这个也是影响很多传统媒体人才去新媒体的原因。”

  为什么还要做这行

  今年早些时候,当《新京报》创刊十周年时,罗昌平把从《新京报》深度部出去的人拉到一个微信群里。他发现,这20多个人里,什么职业都有:有从采编转变经营的,有在家里待业的,有转型了好几次的,有自己开公司的,有当家庭主妇的,还有考虑移民的……

  在陈永洲被抓事件之后,在媒体坚守了十几年的罗昌平从来没有这么悲观过:“经济上和职业上的荣誉两方面的激励都没有,那为什么还要做这行?所以有一些媒体人宁愿改行去企业做宣传、公关等。而且问题是现在媒体经营不好以后,这个行业会更糟糕,行业的口碑会继续下降,敲诈勒索的情况还会增加,能踏踏实实做这个行业的人就更少了,所以,很难有原来被尊重的感觉,这是很可悲的。”

  在今年,33岁的罗昌平也不得不思考坚守和离开的问题:因为还是想做这块的东西,所以要么就自由职业,但是养活自己会比较难,要么是互联网,但很多80后都是互联网公司的副总裁级别,现在去没优势了。

  在孙春龙成功注册了深圳市龙越慈善基金会的半年前,2011年6月,王克勤联合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共同发起的“大爱清尘·寻救中国尘肺病农民兄弟大行动”。王克勤的理念与孙春龙不谋而合:“从调查记者到公益,其实我的信念没有发生变化,我做的是同一件事情,捍卫生命的尊严。好多人问我,你怎么定义自己,我说我是一个坚定的人道主义者。”做公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为了弥补在中国做舆论监督、调查报道面对的无限尴尬与无奈。

  记者节前夕,《南都周刊》记者联系王克勤的时候,除了像往常一样忙碌于公益上的工作,他正在浙江大学的新闻学院接受“卓越记者访问计划”。他打趣说:“老王同志蛮辛苦的,到浙大来休息休息,读读书。”

  这位新闻老兵一直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重操旧业。“虽然有波折,调查性报道在中国还是非常有价值、意义的一种事业,不仅仅是职业。因此我个人还是有非常浓烈的兴趣,还会用合适的方式延续做扒粪的报道和写作。我们不是为职业而新闻,我们是为人而新闻,让世界上的每一个人生活得更安全,更好,自由、幸福,有尊严、人权—是新闻的终极目的。”

  这就像那句在媒体人圈子里广为流传的一句话:

  “我们不能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却依然对一个更美好的世界怀有乡愁”。

http://news.sina.com.cn/c/sd/2013-11-11/153428679305.shtml?bsh_bid=309476282&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qq-pf-to=pcqq.group

70#
发表于 2013-11-12 21:27:27 | 只看该作者
双轨制下中国媒体的寻租与自律

    陈永洲事件在微博上引起一波争论。一方面,媒介的糜烂已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面对自律的呼吁,轻飘飘的一句“奉旨自律”,并不足以否定个体出淤泥而不染的可能与高贵,也更不能为那些腐败的媒体人戴上悲情的道德高帽。但在另一方面,仅仅着眼于自律二字,似乎也浅尝辄止,言之未尽之处,或许尚可补充一二。

虽然,陈永洲关于中联重科的报道是否存在捏造、虚构之处,还待法院判断;虽然,除了在央视上自证其罪外,仍未有权威的、可信的证据。但根据局内人的反应,陈永洲收钱报道一事基本可以确定。那么,这一事件除了伤害了中国媒体公信力,中国媒体人形象这些抽象概念之外,到底实实在在的伤害到了谁?

2011年,在陷入窃听丑闻之后,为避免自己的全球传媒帝国遭遇更大的危机,默多克宣布关闭《世界新闻报》。历经168年,拥有750万读者,英国最畅销小报《世界新闻报》正式关闭,损失可谓巨大。

可见,在一个正常的媒体市场中,丑闻会影响新快报的销量、广告销售,甚至可能会导致报纸关张,并进而伤害新快报乃至其上级集团的声誉。媒体的最大资产是沉淀在时间中的信誉,所以,此次丑闻最终伤害到的是新快报乃至其上级集团的资产。

这就导向一个问题,谁在对一张报纸的资产负责?短期内18篇负面报道,绝不是一个记者能够左右的。在现行体制下,每个媒体经营者实质都是短期的官员,不可能有长期收益的预期,在内部人控制之下,上下合谋的透支媒体声誉寻租以求得私利,就是一种“内部人控制”之下的理性。

这个场景中国人并不陌生。

在改革之前,对于公有制之下的国企,“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是老一辈中国人的常识。改革开放之后,价格双轨制下的国企管理者依靠批条、价差从市场中寻租,侵蚀的也是国企的利益。即便在价格双轨制结束之后的今天,国企仍然运行在公有制与市场、政治与资本的双轨制之下,国企管理者的腐败、寻租仍是层出不穷。

中国媒体的处境与国企差不多,也是出于同样的双轨制之下。那么,既然我们明白产权所有人虚置,运行在双轨之下的国有企业不能避免此类种种弊端,明白不能依靠工人阶级的自觉性,不能依靠管理层的党性搞好国企。那么,为什么媒体人要说服自己相信即便在同样的双轨制下,只要依靠媒体人的个体自觉与操守,就能汇聚成中国媒体的公信力?

媒体人并不比其他行业的人更高尚,道德赞誉背后永远会伴随道德强制。因此,只有抛开道德赞誉,循着具体的历史路径,从行业本质出发,才可得到最为公允的结论。

从报纸的兴起来看,本身就是特定利益的侍婢,多为政党或私人兴办。在现代商业社会,在言论自由的大原则下,媒体是言论自由有组织的商业形式,首先是公司,是法人,是私权主体,他们没有义务一定要客观、中立、理性,但却有义务守法、不作假。说到底,理论上,报纸无非几个人凑一起,把自己想说的散布出去,水平高低、观点左右都不论,只要不虚构、不捏造、不诽谤、不夸大,拿钱说话,并不为过,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实际上,这正是所有广告的逻辑基础。新闻虽然不同于广告,但媒体最基本的原则却是言论自由,只需不作假,在理论上并不需要拒绝金钱,在现实中则更是如此。假设新快报报道属实,同时收钱做了一个天价广告,再转身发给陈永洲50万的特别奖金,这又如何?所以,仅仅着眼于收钱本身,就会发现,在逻辑上这不过是中国媒体的行业普遍实践。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新闻伦理虚无缥缈,实际上,新闻伦理是竞争的思想市场的派生之物。市场总是好的,思想市场上仍有看不见的手。即便为金主说话,其目的也在于说服大众,必然参与公开的思想市场的竞争,竞争必然逼迫出优质产品,完成真假善恶的优胜劣汰。如果我们不相信公开的思想市场的这一作用,那么,就无法解释人类在思想市场上的发展成果,也无法解释竞选活动导向的社会效率。最起码,我们能够感知到身边的微博,纵然有谣言出没,但随之而来的自发辟谣却是最快与最好的。

从企业管理原理来看,企业外部的竞争压力是内部治理的强大动机,在思想、舆论、新闻市场上的自由竞争会逼迫每一个媒体寻求自身的良好治理。所以,媒体的所有人最大化企业利益、控制经营风险需求、对无形信誉的保护、长期收益的预期等总总动机必然转为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而这才是媒体人自我约束的新闻伦理的最牢固动机。而当媒体资产所有人虚职,内部约束必然减弱,上下沆瀣一气也就必然发生。

所以,在思想市场的竞争中,在媒体的针锋相对中,媒体在内部会产生对员工的严格约束,产生出自律的伦理,而在外部会则产生出具有“公共平台”、“公信力”、“新闻伦理”等属性的媒体共同体。新闻伦理、媒体人的自律,更多的是一个自由思想市场竞争的派生之物,是因变量,而不是自变量;是结果,而非原因。

由此,我们可以说,中国媒体存在的寻租,其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没有自由的思想市场的土壤,没有自由媒体的竞争,新闻伦理根本无从生根发芽。

而那种相信市场中的某一家媒体、某一个媒体人能够依靠自身达成新闻伦理的逻辑,到最后就必然通向“只需一家媒体”。毫不奇怪的,这正是“真理部”存在的逻辑。由此,产生出门槛与管制,从经济学角度看,就产生了“租值”,进而不可避免的发生寻租。

管制之下的寻租,本质万变不离其宗——把权力变现,但具体形式却多姿多彩。陈永洲实际上是用新闻牌照到金主那里寻租,而另类更隐晦不明的寻租,则是用“能够放松管制”的权力,化作更宽的尺度,在左或右、民粹主义或自由主义的舆论市场上寻租。这些寻租有些符合道义,有些则不,但无论如何,他们都冲击、侵蚀着管制。

这就出现一个奇怪但却合理的逻辑:新闻寻租不可恕,但从某种意义上看,寻租,正是消解管制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脱胎于宣传体系的中国媒体怪胎,在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自由下,向市场子宫汲取力量,吸取新闻业的原初DNA,在重新发育中再次经历媒体进化历程,侵蚀管制,进而有生的、稳定地达成媒体共同体的新闻伦理。

就在丑闻之后,各传统纸媒几乎失语,而微博上却激烈讨论、反思,这似乎也意味着真正的中国自由媒体的重新发育与新闻伦理的重建。但别忘了,撑起这个自由的,正是资本。

所以,除了媒体人的自觉,更重要的是产权清晰的媒体,自由资本的引入与冲击,市场竞争消解管制的动机,只有这些因素才能最终消解管制,重建伦理,消灭寻租。而在当下产权不清、媒体无形的信誉资本所有人虚置的大背景下,追寻中国媒体人的个体道德自律,追寻中国媒体的新闻伦理,就如杜鹃声声啼血,却注定精卫填海无功。

不过,情况已经在慢慢改变。一方面,不管是市场化企业开始承担媒体功能,还是微博上的自媒体,都有着更加清晰的产权,这必然产生更严格的内部约束。另一方面,网络发展的速度也使其超越了管制。这都使新媒体在一开始就有着更小的包袱,更大的空间。从这一点来看,在中国语境下,新旧媒体的差异,最大的并不是技术差异而是管制差异与产权差异。

综上所述,在消解管制的过程中,寻租有其路径必然性与合理性。但是,这仍不能偷换为道义性,而在另一方面,批评寻租行为的非道义性时,却必然要指出其在中国历史路径下的必然性与合理性。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53396?full=y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实名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