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每日一怼(410) 去 qù 作者:周俊生 2019年10月25日《新民晚报》第21版刊登文章《戴老师》。文中有这样一个句子:“她读博时常去国家图书馆复印资料,为节约宾馆钱坐夜班车从南京去北京,凌晨抵达后立刻去国图,傍晚再坐夜班车去南京。”这句话中有四个地方用到了同一个动词“去”,其中最后一个“去”,即“去南京”中的“去”使用有误。 “去”,作为一个动词,意思是从所在地到别的地方,这也是它最为基本的词义。这里的所在地,指的是行为主体的所在地,从句中“从南京去北京”一语可知,句中的行为主体“她”的所在地是在“南京”,而句中的“国家图书馆”“国图”不在“南京”,“北京”与“南京”也不是同一个城市,因此前面的三个“去”,即“去国家图书馆”“去国图”和“去北京”中的“去”,使用都是准确的。但最后一个“去”,其指向对象(或称“去”的目的地)“南京”与行为主体“她”所在地是同一个地方,对于“她”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到“南京”就不能用“去”来表达。 句中最后一个“去”,即“去南京”中的“去”应改为“回”。“回”的意思是从别处到原来所处的地方。“南京”是句中行为主体“她”从事“去国家图书馆”“去北京”这些行为之前所处的原来的地方,因此对“她”来说,到“南京”不是“去”而应该是“回”。 需要指出的是,作者之所以会把“回南京”写成“去南京”,有可能是根据作者自己的所在地为立足点来作出叙述了,假设作者所在地是在“南京”以外的城市,他就会认为到“南京”是一种“去”的行为。如果引语所出语境是在和“她”对话,那有可能需要站在作者的立场上,把到行为主体所在地的行为用“去”来表达。但是,引语所出语境是在讲述“她”的情况,作者必须以行为主体“她”的所在地为立足点,这样一来就可发现“去南京”的说法是不合适的,只能说“回南京”。 编辑:宋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