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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管理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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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12:46:0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商业周刊中文版
//@肖隆平: 牛文啊,就是有点太长了。再好的媒体都经不起折腾,经不起官僚化制度的巩固,媒体就是一个需要活力和创新净胜,需要平等的地方。这些都没有了,想好就是虚妄之谈。

@商业周刊中文版
【央视的窘境:既要打鸣,又要下蛋】13年后,泱泱大国的国家电视台再次面临新的危机——曾经的收视率和广告收入之王的地位被动摇了。地方台小伙伴抢尽了风头,央视也放低身段,几次挖角主持人孟非都没有成功。“既要打鸣又要下蛋”,这是个世界级的难题。http://t.cn/zRbSDtl @吴大妈哦 @康夏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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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14 : 35來自新浪微博



收藏於10月12日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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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15 : 26來自新浪微博






569#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12:38:1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传媒老王
新的上海报业集团开始组建,相关提任干部明起公示7天

@解放日报
【新的上海报业集团开始组建,相关提任干部明起公示7天】明天出版的解放日报将刊出公示全文。详见长微博。


568#
发表于 2013-8-27 11:35:1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总局:厉行节约、严控和规范新闻出版展会

2013年08月27日10:01  中国新闻出版报

    本报讯 (记者闫松)针对近年来新闻出版方面存在的展会过多过滥,部分展会求大不重质、求轰动效应不重实际效果,市场化程度低、专业性不强、豪华装饰、强行摊派等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规范新闻出版展会。展会转由行业协会或企业主办承办,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一律退出。  通知要求,要控制总量,注重展会实效。除对推动行业发展有示范引领作用、承担国家重大宣传推广任务、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展会以及市场化程度高、办展效果突出、行业反响好、消费者认可、已经形成良好品牌的展会予以保留外,对定位雷同、业务相近的展会逐步合并,对形式重于内容、实际效果差、社会影响小、群众意见大的展会坚决停办。展会转由行业协会或企业主办承办,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一律退出。
  通知强调,要节俭办展,制止豪华铺张。各类展会原则上不搞或尽量简化开幕式、闭幕式,不搞专场文艺晚会,国内展会不举办招待宴会、答谢宴会、招待酒会等活动。不准借举办或参加展会名义旅游,不准以展会名义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以展会名义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土特产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通知指出,要规范办展,减轻参展负担。除纳入国家整体规划的重大展会和境外展会外,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和主办承办单位不得就展会下发组织参展通知或以其他方式要求有关单位参展。有关部门和主办承办单位不得向参展单位收取任何不合理费用,不得就展位数量、装饰标准、做广告等对参展单位提出硬性要求。
  通知还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的展会办展机制,引导展会向专业化、差异化、市场化方向发展。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创新办展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http://news.sina.com.cn/m/2013-08-27/100128058337.shtml


567#
发表于 2013-8-26 21:19:5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创业家杂志
【传统媒体流失率达13.85%】1、11.44%的媒体从业人员后来脱离媒体从事其他行业。其中,传统媒体从业人员流失率为13.85%,其中2.41%从传统媒体流入新媒体。2、选择新媒体(8.43%)及广告、营销、公关(12.05%)为就业方向的人数增加较为显著。3、近八成媒体从业者日均工作时间超8小时。(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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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分鐘前來自三星Galaxy_S

566#
 楼主| 发表于 2013-8-16 17:25:2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晨曦微播
【求是:中国为什么不能实行西方的新闻体制】现阶段的中国,承受不了舆论失控的后果。各级政府机关的管理水平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很难适应舆论过度开放带来的挑战,舆论的过度批评会损害政府威信、妨害政府施政;境内外敌对势力搞乱中国、西化分化中国的图谋始终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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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鐘前 來自新浪微博 |  檢舉



565#
发表于 2013-8-14 12:10:5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中宣部、广电总局:各地禁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明星

昨天,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五部门明确,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更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

出台背景

奢华办晚会损害政府形象

通知称,近年来,文艺晚会包括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存在一味追求大场面、大制作,奢华浪费等不良现象。特别是财政出资或摊派资金举办的晚会,容易助长不正之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群众意见很大。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使文艺晚会进一步规范,奢华之风、铺张浪费现象明显扭转。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切实在丰富思想内涵、引领价值追求、增强文化底蕴上下功夫,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简朴大方、反对豪华奢侈,提倡因地制宜、反对大操大办,防止拼明星、比阔气、讲排场。

□严控晚会

政府禁与企业联名办晚会

通知明确,要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文艺晚会。各地党委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节庆观,带头把制止豪华晚会和节庆演出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杜绝铺张浪费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为旅游、历史文化、行政区划变更等节庆活动举办文艺晚会。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向下级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个人摊派所需经费。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得与地方联合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

□舆论监督

媒体应揭露漫天要价歪风

通知强调,要营造节俭办晚会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勤俭节约的精神,宣传报道崇尚艺术、不尚奢华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鼓励演出节目出新出彩。加强舆论监督,对临场罢演、漫天要价、敷衍演出、欺骗观众的歪风邪气予以揭露,对大操大办、奢华浪费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予以曝光,对未按程序报经批准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各级新闻媒体不得安排播出和宣传报道。要加强电视文艺晚会播出和宣传的管理,对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电视文艺晚会实行总量调控,避免晚会播出扎堆。

□检查管理

禁借办晚会发贵重纪念品

通知要求,加强对文艺晚会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高度,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把好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的立项关、内容关、监管关,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要加强资金管理,制定规范的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支出标准,严格晚会经费预算,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不得借举办晚会之机发放礼品、贵重纪念品,防止利用晚会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要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审计制度,依法对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进行审计。对违反本通知规定、耗资巨大、奢华浪费的,要严肃查处。

□专家观点

如何界定“高价”应有标准

原全国人大代表、预算问题专家叶青(微博)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今后各地举办晚会应建立五部门预审机制。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明确高价请“明星”的相关指导性标准或原则,以利于各地落实。

>>关于标准问题五部门需出指导性标准

这次的通知提出,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叶青分析,何谓“高价”,如何界定相关标准,是新规落实的一大难点。

叶青认为,同样是100万元请来的演艺人员,有人是高价,也有人是降价后的价码,属于“友情价”。这方面如何界定,五部门必须给予具体指导意见或者指导性标准。

为了防范上述问题的出现,叶青建议各地在举办区域性晚会时,尽量多请当地明星,少请那些“巨星”、“大腕”。这样举办的晚会,既节约经费,又能办得亲民,何乐而不为。

>>关于事前申报设立预审制度提前审查

叶青提出,要想从源头对此类问题加强管理,首先需要设立明确的预审制度。目前,不少地方举办文艺晚会或者节庆演出时,往往只要主办部门筹到钱,无论资金来源如何,晚会就能上马开始筹备演出了。为了避免财政出资或国企资金举办的营业性文艺晚会继续违规出现,这次出台新规的五部门应明确设立预审机制,在各地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合审查下级部门提出的筹办晚会申请。

他认为,在审查中,有关部门应重点审查晚会内容、资金来源等问题。对于涉及违规问题的,应该明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则应叫停晚会的举办。

>>关于事后问责事后审计确定追责方式

对于这些晚会、演出,叶青认为,不仅仅是事前审查这么简单。对于实际举办时仍然铺张浪费,甚至还出现违规请明星,乃至出现借举办晚会之机发放礼品、贵重纪念品,利用晚会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还需要审计部门的后期介入。

他认为,审计部门应以此新规为契机,逐渐规范并出台一系列相关审计办法。同时叶青还建议,应将是否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是否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以及是否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等内容,纳入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项目中,特别是要加强在任期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力度,通过及时提醒和警告等方法,真正发挥审计的免疫功能,防范违规问题的出现。

同时,对于事后追责发现的问题,一定要明确责任追究方式。

>>关于公益晚会公益晚会适当用财政资金

对于公益性晚会,叶青认为,由于其多半为了某些特定的慈善目的,只要“巨星”、“大腕”们坚持义演,多请些自然无妨。而对于那些在公益晚会还要坚持索取出场费的明星,应拒绝其要求。

公益晚会的举办还是需要一定资金的。对此叶青称,这方面可以采取财政、国企、主办方自筹资金等多种类型的筹资方式,不应堵上财政资金适当用于公益晚会的渠道。

□历史背景

各地办庆典一年曾超40亿

早在2001年,中办、国办曾下发文件,要求“严格把关,较少请领导同志参加事务性活动”。但由于规定太过原则,操作性不强,效果不明显。

据统计,2010年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机关共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8735个,开支经费约40.54亿元。

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活动数量逐年上升,人力物力财力耗费巨大;活动立项随意,举办行为无序;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片面追求轰动效应;乱收费、搞摊派和拉赞助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比较严重。

这些问题造成了经济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助长各种不良风气,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社会反应强烈。

2011年4月5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央纪委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作出动员部署,清理和规范工作正式启动。

(源自自贡纪检监察网)

□网友声音

小丸子:那些烧钱的晚会,还有主持人让人眼花缭乱的服装,如果这些钱都节省下来给贫困孩子助学多好啊!

手机用户:追星本就是人们自发的一种形式,用公款捧星本就是挪用公款,有犯罪嫌疑。此种现象只能说明某些企业严重违纪已成风气,到了非依法处治不可的时候了。
http://news.qq.com/a/20130814/007496.htm
56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0 01:04:0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饶原生
且说《南风窗》创刊前后:有多少人记得,广东曾有一本非常火的新潮刊物《南风窗》?在那里,也挥洒了本人十三载的青春印记。非常感谢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的刘晖老师,前段时间为记录那段历史辛勤...文字版>> http://t.cn/zQNTbXA (新浪长微博>> http://t.cn/zOXA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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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12 : 00來自新浪博客

563#
 楼主| 发表于 2013-8-6 12:56:2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财新网
【贝索斯:《华盛顿邮报》的变与不变】贝索斯向《华盛顿邮报》员工发出一封公开信,阐述了自己对该报的认识,以及收购后的计划。承诺不改变该报新闻价值观,强调依靠创新适应互联网带来的新闻业剧变,称自己将学习格雷厄姆家族在新闻操作中的勇气 http://t.cn/zQ9pl94




(4)| 轉發(179) | 評論(16)
今天 11:21來自财新网

562#
发表于 2013-8-5 11:32:3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购物导报等46种报刊被注销登记


报刊名单一

报刊名单二
  2012年以来全国报刊注销登记公告
  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等报刊出版管理有关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9日,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共对46种报刊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3年7月25日

http://news.sina.com.cn/m/2013-08-05/102727865671.shtml


561#
发表于 2013-8-2 11:51:5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越南颁布社交网站禁令 个人不得转发时事新闻

【环球时报驻泰国特约记者 马林加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刘皓然】法新社1日称,越南政府日前颁布禁令,规定网络用户在私人博客或社交网站不得张贴、转发如时事新闻一类的“公共信息”。此举遭到不少越南知名网络人士的批评,也招致人权组织的质疑。

报道称,根据越南政府新颁布的“72号令”相关规定:网络用户的个人社交网站页面以及博客页面只能包含“个人信息”,不得引用、张贴或转发“公共信息”。其中,“公共信息”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报刊、新闻通讯社以及其他国有网络媒体机构发布的消息。“72号令”7月15日经越南总理阮晋勇批准,31日发布,9月正式生效。该法令还禁止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发布一切涉及“反越、破坏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及国家统一”的信息。

越南信息和通信部副部长南胜表示,新法令旨在“帮助网络用户在网上看到准确、不含杂质的信息”。而根据该国网络评论人士解读,该法令一旦生效,今后凡在网上张贴新闻或新闻链接、讨论国有媒体发布的时事热点问题的行为均可能被视为违法。目前,越南当局尚未披露违反“72号令”会受到何种处罚。

法新社称,越南媒体审查制度严格,今年还被国际“记者无国界”组织冠以“互联网大敌”称号。近年来随着社交网站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越南人喜欢在社交网站上浏览、分享最新信息,风格刻板守旧的国有媒体正逐渐失去受众。

法新社称,越南以“从事反政府活动”罪已经判决46名“网络活跃人士”。人权组织认为,这些判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泰国《曼谷邮报》援引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西方驻越南使馆外交官的话说,新法令让越南当局在逮捕上述人士时有了更明确的依据。

(环球时报-环球网)


http://news.qq.com/a/20130802/001633.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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