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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行政管理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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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发表于 2020-11-24 20:00:5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网络直播新规:主播业务要评分,严禁黑名单主播“换马甲”

    网络直播迎来“新规”,直播内容生态治理有了新方向。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秀场网络直播和电商直播的登记、内容、审核、主播、打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管理细则。
    南都网络内容生态治理研究中心注意到,此次新规的出台对直播平台内容生态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例如,以价值观为导向打造精品直播间版块或集群、加强审核能力建设、对主播实行分级管理、鼓励算法支撑优质视听内容推送等。
    《通知》还针对直播打赏行为出台细则要求,提出将对直播打赏实行实名制管理、限制未成年人打赏、设置打赏限额和打赏金额提醒等。
强化内容审核建设,及时上报封禁主播
    在直播内容生态治理方面,新规强调“堵疏并举”,提出多个亮点举措,既要求加强内容审核和主播管理,也鼓励优质内容创作。
    例如,《通知》要求“相关平台的一线审核人员与在线直播间数量总体配比不得少于1:50”“鼓励有能力的平台采取优于总体配比的要求加强审核能力建设。”该项规定首次以细项数据指标对直播平台审核能力加以考核。
再如,提出“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建立直播间和主播的业务评分档案,细化节目质量评分和违规评分等级,并将评分与推荐推广挂钩。”此前,国家网信办等8部门开展的直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也曾提出探索网络直播分级分类管理,此次《通知》与“行动”前后呼应,进一步细化了实施路径。
    南都网络内容生态治理中心观察到,《通知》对此前国家建立的“网络主播黑名单制度”提出了更为清晰的准则——“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关闭直播间,将相关主播纳入黑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告,不允许其更换‘马甲’或更换平台后再度开播。”
    此前南都调查发现,单一平台封禁主播后,主播跨平台继续开播不是个别现象,该项规定特别强调平台在封禁违规主播的同时“需及时上报”,从而限制其“跨平台流窜”,赋予平台履行治理责任的“正当性”和“义务性”。
    值得一提的是,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后,《通知》进一步对直播内容的制作、生产等方面提出了正面的、引领性的要求。
比如,“以价值观为导向打造精品直播间版块或集群,让有品味、有意义、有意思、有温度的直播节目占据好位置,获得好流量”“鼓励平台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服务于倡导的直播节目,让算法支撑优质视听内容的推送”。
“管”到“治”,这些规定背后,践行着网络内容生态治理的“发展性”,关注着“治理”背后的价值取向。
    封禁未成年人打赏功能,强化平台责任
    今年8月,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等8部门部署推进直播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提出明确直播行业打赏行为管理规则,引导用户理性打赏。
此前,南都网络内容生态治理研究中心曾针对直播间高额打赏及打赏怪象进行调查,发现存在打赏金额上限普遍设定过高、直播间内打赏过于频繁等现象。直播打赏怪象:主播称刷礼物可返现,直播间无主播却“打赏不断”;直播平台打赏多烧钱?一个礼物超3万,水晶直播充值引流借贷产品
    此次《通知》对备受关注的直播打赏做出了多项细则规定,包括实名制打赏、限制未成年人打赏、设置打赏限额和打赏金额提醒等。
    例如,提出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要求平台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而对于主播及其经济代理“诱导打赏”的现象,平台不仅须及时进行处理,还要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针对网络频频曝光的未成年人打赏行为,《通知》首次采用“封禁”字眼,提出平台“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南都网络内容生态治理研究中心曾梳理25家直播平台用户协议中关于未成年人相关的条款,发现仅有不足四成平台对未成年人的充值消费行为做出提示,且多为“免责条款”,如“未成年人在使用充值及消费服务前需征得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使用充值服务而产生的的一切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未成年人完成充值行为后进行消费后,不承担退还相应消费金额的责任”等。此次新规出台后,关于未成年人打赏所产生的纠纷,平台将难以委责于人。


来源:南都网络内容生态治理研究中心
编辑:邱亚婷

512#
发表于 2020-11-24 22:44:2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广电总局: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
     此专项工作自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11月30日前将登记核查情况和规范治理的工作成效总结上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近年来,网络秀场直播、电商直播节目大量涌现,成为互联网经济中非常活跃的现象和网络视听节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重视的问题。11月23日,广电总局官网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广电发〔2020〕78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加强对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的引导规范,强化导向和价值引领,营造行业健康生态,防范遏制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风气滋生蔓延。
    《通知》提出了8条要求:
    一是网络秀场直播平台、电商直播平台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正确方向,积极传播正能量,展现真善美,着力塑造健康的精神情趣,促进网络视听空间清朗。
    二是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健全网络直播业务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内容安全制度和人资物配备,积极参与行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共同推进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活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三是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要落实管建同步的原则,把平台管理力量与直播间开办能力相匹配的要求精准落实到数到人。
    四是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直播间节目内容和对应主播实行标签分类管理,按“音乐”“舞蹈”“唱歌”“健身”“游戏”“旅游”“美食”“生活服务”等进行分类标注。
    五是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建立直播间和主播的业务评分档案,细化节目质量评分和违规评分等级,并将评分与推荐推广挂钩。
    六是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
    七是网络电商直播平台须严格按照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视听内容服务,不得超出电子商务范围违规制作、播出与商品售卖无关的评述类等视听节目。
    八是网络电商直播平台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完整保存审查和认证记录,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
    九是开办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的平台要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服务于鼓励倡导的直播节目,让算法支撑优质视听内容的推送,对违规不良内容实现精准预警和及时阻断。
    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开展秀场直播、电商直播业务的平台进行登记备案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已开展的秀场直播、电商直播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对初步筛查不符合要求的直播内容进行清理整顿;按要求督导相关平台建立直播内容分级分类管理和审核制度,完善直播间、主播、审核员数量的结构报备、打赏控制等管理机制;对整体不符合开办直播业务条件和能力的平台,应通报有关部门,组织联合关停其直播业务。
此专项工作自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11月30日前将登记核查情况和规范治理的工作成效总结上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以下为《通知》原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
广电发〔202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近年来,网络秀场直播、电商直播节目大量涌现,成为互联网经济中非常活跃的现象和网络视听节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重视的问题。为加强对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的引导规范,强化导向和价值引领,营造行业健康生态,防范遏制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风气滋生蔓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络秀场直播平台、电商直播平台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正确方向,积极传播正能量,展现真善美,着力塑造健康的精神情趣,促进网络视听空间清朗。要积极研究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针对受众特点和年龄分层,播出推荐追求劳动创造、展示有益才艺和健康生活情趣等价值观积极的直播节目。以价值观为导向打造精品直播间版块或集群,让有品味、有意义、有意思、有温度的直播节目占据好位置,获得好流量。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防范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在直播领域滋生蔓延,冲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污染网络视听生态。
    二、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健全网络直播业务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内容安全制度和人资物配备,积极参与行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共同推进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活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上述平台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开办主体信息和业务开展情况等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登录地址为http://115.182.216.157)。
    三、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要落实管建同步的原则,把平台管理力量与直播间开办能力相匹配的要求精准落实到数到人。现阶段,相关平台的一线审核人员与在线直播间数量总体配比不得少于1:50,要加大对审核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将通过培训的审核人员在“审核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鼓励有能力的平台采取优于总体配比的要求加强审核能力建设,适应网上舆情变化对直播间和主播的监看审核力量进行动态调整强化。平台每季度应向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备直播间数量、主播数量和审核员数量。社会知名人士及境外人员开设直播间,平台应提前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备。
    四、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直播间节目内容和对应主播实行标签分类管理,按“音乐”“舞蹈”“唱歌”“健身”“游戏”“旅游”“美食”“生活服务”等进行分类标注。根据不同内容的秀场直播节目特点,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优罚劣管理措施。各秀场直播间均须在直播页面标注节目类别和直播间号码。主播改变直播间节目类别,须经网站审核,未通过审核不得擅自变更。   
    五、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建立直播间和主播的业务评分档案,细化节目质量评分和违规评分等级,并将评分与推荐推广挂钩。要做好主播尤其是头部主播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直播间和主播,应采取停止推荐、限制时长、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关闭直播间,将相关主播纳入黑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告,不允许其更换“马甲”或更换平台后再度开播。
    六、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打赏”的运营策略。对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通过传播低俗内容、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等手段,暗示、诱惑或者鼓励用户大额“打赏”,或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平台须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处理,列入关注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七、网络电商直播平台须严格按照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视听内容服务,不得超出电子商务范围违规制作、播出与商品售卖无关的评述类等视听节目。以直播间、直播演出、直播综艺及其他直播节目形式举办电商节、电商日、促销日等主题电商活动,应按照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前14个工作日将活动嘉宾、主播、内容、设置等信息报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鼓励网络电商直播平台通过组织主题电商活动助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脱贫攻坚、产业升级和供需对接。
    八、网络电商直播平台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完整保存审查和认证记录,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平台须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定期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要探索建立科学分类分级的实时动态管理机制,设置奖惩退禁办法,提高甄别和打击数据造假的能力,为维护诚信市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九、开办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的平台要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服务于鼓励倡导的直播节目,让算法支撑优质视听内容的推送,对违规不良内容实现精准预警和及时阻断。对点击量高、成交量虚高、“打赏”金额大、业务类别容易出问题的直播间,要建立人机结合的重点监看审核机制,跟踪节目动态,分析舆情和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导向偏差和问题。
请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开展秀场直播、电商直播业务的平台进行登记备案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已开展的秀场直播、电商直播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对初步筛查不符合要求的直播内容进行清理整顿;按要求督导相关平台建立直播内容分级分类管理和审核制度,完善直播间、主播、审核员数量的结构报备、打赏控制等管理机制;对整体不符合开办直播业务条件和能力的平台,应通报有关部门,组织联合关停其直播业务。此专项工作自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11月30日前将登记核查情况和规范治理的工作成效总结上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郑雯 昌朋淼
    电话:8609614686096573
    特此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0年11月12日
来源:国家广电总局
编辑:邱亚婷
513#
发表于 2020-11-27 23:05:4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直播“刷量”美丽数据是如何炮制出来的?仅需53元就能增加2万观看量

从最早的公众号阅读10万+,到后来的各种活动投票,再到如今的直播带货刷单,网络数据造假早已成为了公开的秘密,而且愈演愈烈。
在多个包含“直播涨粉”等字眼的聊天群里,记者看到,有不少声称可以在各大主流平台上提供刷观看、涨粉丝等服务的广告。每一项服务都明码标价,从几元到上百元不等。一名刷量人员告诉记者,任意时间、任意观看人次都可以刷,还可以有真人互动。为了一验真假,记者随机挑选了一家直播店铺,让刷量人员在1小时内完成新增2万观看量,15万个点赞,并增加15个真人互动。随后,记者完整记录下了这一过程。
记者:这个直播间观看数显示只有不到200人次,与他们平时的关注度相差不大。从刷量开始后可以很明显看到,屏幕左上角的观看数正在以几百的速度跳涨。到现在过去仅20分钟,观看数就突破1万了。1小时后,该直播间总观看数达到了22400人次,点赞数15.92万。在此期间,互动区不时出现新用户反复提问和评论。而在此后的10分钟里,观看数只增加了20人次,又恢复到正常状态。
刷量人员告诉记者,增加2万观看量外加15个真人互动,总共只需53元。为了展现实力,刷量人员分享了过去在不同平台上操作过的案例,并表示每逢电商促销节点时,会有很多老客户的业务,工作量很大。
和记者亲身经历的情况差不多,最近有新闻爆出,某带货直播间,数百万粉丝中,仅有10%是真人在线观看,剩下的90%全部都是机器刷出来的数据。这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
工程师王嘉义告诉我们,初期刷流量,首先要通过没有绑定身份证,也就是未进行实名认证的所谓“黑手机卡”,在各大平台进行注册,再通过建立自动脚本,也就是书写相应的程序代码,进行批量养号、批量操作,最终实现为需求方提供虚假流量,以此牟利。
中国科协“源新闻”专家库成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科研工程师 王嘉义:自动脚本批量养号,这个是机器在操作,是因为对于每一个账号来说,它的登录界面都是一样的,我可以直接录下来我鼠标的各种操作,然后进行登录,然后进行点击各个页面 然后来完成它的一个流量活跃度的提升。
工程师随后进行了演示。第一步新建一个脚本,接着进行录制,模拟真实用户点击。步骤包括登录、点赞、退出等操作,停止录制后点击保存,一个脚本就创建完成了。此后只要点击运行这个脚本,程序就会自动重复之前录制的所有操作。无数次操作之后,所谓的美丽数据就形成了。而这种批量操作的方式也叫“群控”或者“云控”。
中国科协“源新闻”专家库成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科研工程师 王嘉义:刷量人员手上有成千上万的一个账号库,对应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哪些,他只要点了开始之后,他会依次把这些账号的密码进行输入、登录,然后进行操作、退出,再登录下一条账号,然后输入密码、登录、操作,然后退出,全部账号刷一遍。
想要刷量,首先得拥有真实账户以及账户密码。随着网络市场越来越大,早期非实名认证的手机号,早已远远无法满足刷量所需,怎么办呢?刷量平台又把眼睛盯上了咱们手里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
可能很多人都收到过这样的广告,“小号托管,轻松赚钱”,号称只要把账号授权登录在挂机平台上,供平台用于网络直播刷粉丝数、刷销量等,就可以轻松赚取收益。自己什么都不用干,只要交出账号授权就能躺赚,对于一些人来说的确很有吸引力。
别忘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谓的“躺赚”背后,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在专家看来,无论是交出账户用以刷量的网民还是购买了刷量服务的商家和平台,其所得到的,远远比不上失去的。
中国科协“源新闻”专家库成员、清华大学网络研究院副教授 张超:你比如说对于这种提供账号的这种真实用户而言啊,他最大的危害其实就是,他的信息泄露被泄露给中介了。基本上我们在各个平台注册的都是实名制的。我们有身份信息,手机号信息,拿着这些信息,这个信用卡去借贷啊,这些事情都可以做的。那同时,因为他们提供这个刷量服务呢,有可能被拿去做黑色产业链的行为,使账户提供者成为帮凶。
有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各类刷量平台已有超过1000家,刷量产业人员规模累计达到900多万人。为了遏制这条灰黑产业链的发展,近一个月来,多部门接连出手规范网络直播。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以外,11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还发布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不得对数据进行造假。此外还有11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
除了加强监管以外,法律专家表示,所谓的直播“刷量”行为,已经触及了相关法律,应该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未来想要根除此类现象,还需进一步加大立法,提高犯罪成本。
法律专家表示,涉及数据造假的刷量行为,其实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在我国《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有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指出,不得通过虚构交易或者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尤其是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来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法律专家 岳屾山:如果说违法的话,将会受到行政处罚,一般来讲,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可以处2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是处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如果说还发布了虚假广告的话,还会按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罚。
另外,法律专家也表示,除了行政处罚,根据具体案例,刷量行为还有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专家建议,参与刷量的各方在法律层面都应该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法律专家 岳屾山:包括说网络平台,包括说刷单的刷手,包括甚至专门来给提供做专业技术支持的那些技术人员,这些其实都应当在未来的立法当中,给予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理。比如说5年之内还是几年之内不能够再进入市场了。这样的话可能说在提高这些威慑力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总台央视记者 郑玮玮 黄一宸)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链接:
编辑:邱亚婷

514#
发表于 2020-11-28 21:53:0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台媒质问真要关闭中天新闻台,放弃言论自由?蔡英文仅挥手不回应

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审查中天新闻台换照申请案,18日风向“大转变”,七位委员一致确定,对中天新闻台做出不予换照处分,中天新闻确定关台。此消息一出,岛内一片哗然,齐声谴责。
据台媒报道,中天新闻台执照为期6年,将在今年12月11日到期。对于中天新闻台换照申请案,先前外界盛传将所谓“留校察看”,17晚还传出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主管陈耀祥“游说”委员“有条件通过”以降低政治冲击。但18日委员会负责审查的7位成员却态度一面倒倾向撤照,最终确定对中天新闻台做出不予换照处分。
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主管陈耀祥18日下午亲自主持记者会作出说明,中天公司申请换发中天新闻台换发执照一案,经过委员的讨论,七位委员一致决定驳回申请,不予换照。那主要理由有一个就是违法记录非常严重。
除了认为中天新闻台严重违规外,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还称,中天大股东蔡衍明有实质介入新闻制播。对此,中天电视公司18日下午发出声明强调,为全体员工工作权,一定会提出后续的法律救济程序,奋战到底。声明中说,所有人都知道蔡英文当局关掉中天新闻就是要叫中天闭嘴。关掉中天新闻台,这是一场政治裁定、政治判决,台湾已走上“独裁政治”。
有媒体直接质疑蔡英文台湾还有新闻自由吗?蔡英文第一时间不愿回应。而是通过蔡办发表声明称,尊重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独立机关的专业决定。
国民党籍前高雄市长韩国瑜18日下午在脸书发文表示,中天新闻台被关,在他看来就是七个小矮人争先恐后、抢着吹捧幕后的“白雪公主”;台“通讯传播委员会”的七个委员,各个来自专业领域,有学者、有专家、有官员,但现在他们通通成了谋杀台湾新闻自由的凶手,成了国际社会最大的笑话。
此外,中国国民党主席江启臣更担忧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的决定将引发寒蝉效应,强烈冲击台湾新闻环境的自由。
中天新闻台换照遭驳回,蓝白同声谴责民进党,台媒报道称,中天新闻台换照案蓝绿背后角力异常凶狠,特别是绿营主战派坚持不给中天新闻机会。对于这样的结果,国民党民代陈玉珍直呼台通讯传播委员会“太狠了”;另一位国民党民代赖士葆批评,不续照的决定说明民进党当局“独裁鸭霸”、心意已决,先射箭再画靶,先前的听证会怎么讲都只是过水而已。


来源:海峡新干线官方帐号
编辑:邱亚婷

515#
发表于 2020-11-29 12:53:3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女演员借钟南山话题恶意营销,被微博禁言15天

吃早餐,听新闻。今天是11月29日,星期日,农历十月十五。我们在上海问候您:早安!
11月27日晚间,女演员沈佳欣在个人认证微博发言提到钟南山院士,并且链接了话题“钟南山称辉瑞疫苗试验结果远远不够”。随后,新浪微博表示,“该账号因恶意营销已被禁言15天”。
对于沈佳欣借钟南山院士话题恶意营销一事,网友纷纷提出谴责。有网友表示:“敢问这位小姐,这次疫情你凭什么好好活着?翻脸不认人真有您的,你凭什么站着说话不腰疼在这当键盘侠?您配吗?”还有网友表示:“你如同博眼球的小丑”。
值得注意的是,沈佳欣个人认证微博11月27日至28日凌晨参与了至少9条热搜话题的发言,目前该账号已有超过126万粉丝。


来源:新闻早餐
链接:
编辑:邱亚婷
516#
发表于 2020-12-8 21:36:1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中共中央:制定对网络直播、自媒体等新媒体业态和算法推荐等新技术应用的规范管理办法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其中提出,完善网络信息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对网络直播、自媒体、知识社区问答等新媒体业态和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应用的规范管理办法。完善网络安全法配套规定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审查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应用的规范引导。研究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健全互联网技术、商业模式、大数据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完善跨境电商制度,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行为。积极参与数字经济、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等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把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为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四)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持续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自觉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积极组织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评论,传播法治正能量。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推进“智慧普法”平台建设。研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
(六)健全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注重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把立法过程变为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
(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恪守法治原则,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培育法治文化精品,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各地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2020年年底前制定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

三、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加快建立健全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社会规范,强化道德规范建设,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以良法促进社会建设、保障社会善治。
(八)完善社会重要领域立法。完善教育、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扶贫、慈善、社会救助等领域和退役军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正当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全面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健全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加强见义勇为、尊崇英烈、志愿服务、孝老爱亲等方面立法。
(九)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规范在协调社会关系、约束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对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情况的监督,制订自律性社会规范的示范文本,使社会规范制订和实施符合法治原则和精神。
(十)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完善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道德规范的教育、评价、监督等功能,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行为。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增强公民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识。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注重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十一)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制度。结合实际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组织诚信主题实践活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出台信用方面的法律。

四、加强权利保护
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社会主体要履行法定义务和承担社会责任。
(十二)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制定与人民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和出台重大改革措施,要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健全企业、职工、行业协会商会等参与涉企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机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十三)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促进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不断提高。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建设,将产权保护列为专项治理、信用示范、城市创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征收决定等,依法予以公开。
(十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加大涉民生案件查办力度,通过具体案件办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体诉讼制度。完善律师制度。强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制度保障。加强对非法取证行为的源头预防,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健全案件纠错机制,有效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完善“互联网+诉讼”模式,加强诉讼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十五)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加强对欠发达地区专业法律服务人才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政策扶持,大力推广运用远程网络等法律服务模式,促进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有效缓解法律服务专业力量不足问题。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制定出台法律援助法,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加快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行业改革发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融合,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十六)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引导和推动企业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健康有序运行。强化政策引领作用,为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环境,推动企业与社会建立良好的互助互信关系。支持社会组织建立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引导社会资源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组织倾斜。

五、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解决社会问题、协调利益关系、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十七)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的机制,完善政府社会治理考核问责机制。引领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社会治理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判、成果人民共享。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十八)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市域治理创新,依法加快市级层面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配套制度建设,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使法治成为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在党组织领导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区县职能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减负赋能原则,制定和落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活动。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法治乡村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推进基层单位依法治理,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普遍完善业务和管理活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十九)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人民团体要在党的领导下,教育和组织团体成员和所联系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加大培育社会组织力度,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动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开展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探索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十)增强社会安全感。加快对社会安全体系的整体设计和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完善平安中国建设协调机制、责任分担机制,健全平安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2020年年底前制定“互联网+公共安全”行动计划。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暴力恐怖、黄赌毒黑拐骗、高科技犯罪、网络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行为的发生。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站,发展心理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对贫困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执法司法机关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加强对执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导。推进“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强化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
(二十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律师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县(市、区、旗)探索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推动仲裁委员会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纠纷解决,支持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六、依法治理网络空间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二十二)完善网络法律制度。通过立改废释并举等方式,推动现有法律法规延伸适用到网络空间。完善网络信息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对网络直播、自媒体、知识社区问答等新媒体业态和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应用的规范管理办法。完善网络安全法配套规定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审查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研发应用的规范引导。研究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健全互联网技术、商业模式、大数据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完善跨境电商制度,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行为。积极参与数字经济、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等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二十三)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弘扬时代主旋律和社会正能量。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文化新媒体传播等工程。提升网络媒介素养,推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和惩戒机制,推动网络诚信制度化建设。坚决依法打击谣言、淫秽、暴力、迷信、邪教等有害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蔓延,建立健全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一体化受理处置体系。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制定网络素养教育指南。加强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理性上网。深入实施中国好网民工程和网络公益工程,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二十四)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牢固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依法防范网络安全风险。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管理部门和网信企业的网络安全责任。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研判处置机制,健全网络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网络空间通信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名誉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格规范收集使用用户身份、通信内容等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对非法获取、泄露、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督促网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网络违法犯罪监控和查处能力建设,依法查处网络金融犯罪、网络诽谤、网络诈骗、网络色情、攻击窃密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参与国际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强组织保障
坚持党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凝聚全社会力量,扎实有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十五)强化组织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地方各级党委要落实推进本地区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责任,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地方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将法治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十六)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坚持法治社会建设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地方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法治社会建设统筹谋划,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发挥公民、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法治社会建设最大合力。
(二十七)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督促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关于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制定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二十八)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智库作用,大力打造法治社会建设理论研究基地。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适时发布法治社会建设白皮书。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本纲要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中央依法治国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纲要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来源:新华网
原文链接:https://wap.peopleapp.com/article/rmh17361707/rmh17361707
编辑:刘佳莹



517#
发表于 2020-12-9 22:00: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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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佳莹

518#
发表于 2020-12-13 23:25: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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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报刊发行中心原副主任吴凌平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清风时局

原标题: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报刊发行中心原副主任吴凌平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
日前,经自治区纪委监委批准,广西日报传媒集团纪委和柳州市监委对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报刊发行中心原副主任吴凌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吴凌平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多套房产;违反廉洁纪律,利用单位资源违规经商办企业谋利,数额巨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涉嫌构成受贿罪。
吴凌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广西日报社社委会(集团党委)决定给予吴凌平开除党籍、开除处分,解除劳动合同;柳州市监委决定将吴凌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广西日报传媒集团纪委 柳州市监委)

原文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原文链接:https://c.m.163.com/news/a/FTNVP8D900019K82.html?spss=newsapp
编辑:刘佳莹

519#
发表于 2020-12-14 21:56: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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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一兵任中央网信办副主任
据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显示,牛一兵已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牛一兵此前任陕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牛一兵简历


牛一兵,男,1966年3月生,汉族,河北栾城人,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法学学士,高级记者。现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984.09——1988.07 南开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专业本科学生1988.07——1994.03 天津日报社体育部记者1994.03——1998.04 天津日报社体育部主任助理1998.04——1998.07 天津日报社体育部副主任、《球迷》报主编1998.07——1999.06 天津日报社财贸部副主任1999.06——2000.02 天津日报社《每日新报》负责人2000.02——2000.12 天津日报社编委会委员、《每日新报》负责人2000.12——2001.08 天津日报社编委会委员、《每日新报》主编2001.08——2007.05 天津日报社副总编辑,《每日新报》主编2007.05——2008.05 天津日报社(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每日新报》主编2008.05——2010.12 天津日报社(天津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党委书记2010.12——2015.08 人民日报社地方部主任(其间:2013.09——2013.11在中央党校厅局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15.08——2016.11 人民日报社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2016.11——2017.12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人民日报社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7年3月1日至7月14日在中央党校中青一班学习)2017.12——2018.07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人民日报社海外版副总编辑2018.07——2018.10 人民日报社编委会委员、海外版总编辑,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2018.10——2020.12 陕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2020.12——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来源: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来源:聊时局

编辑:马皖雪

520#
发表于 2020-12-21 12:14:1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快讯:全国“扫黄打非”办通报对B站监管工作情况
加强内容安全审核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B站(哔哩哔哩),被称为年轻人的文化交流社区,最新数据显示,月均活跃用户1.97亿,大部分在25岁以下。然而,随着B站的影响日益扩大,扫黄打非部门也在其成长过程中发现了不少问题。相关执法部门曾先后对其刊载儿童邪典、违规境外动画片、违规使用境外音视频素材、违规广告、多款游戏角色形象暴露、内容低俗等问题进行整治。
2020年以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中心共接到群众反映B站问题的线索逾五百条。按照转办线索,上海市相关部门对B站行政立案处罚6次,约谈10余次。近期,针对B站平台存在的某些内容涉色情低俗等较突出问题,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再次部署上海市扫黄打非办组织查处。123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办联合市委网信办、市文旅局对B站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2周,全面排查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加强视频、直播内容、漫画、图文及相关弹幕和跟评的审核;同时明确要求,在验收网站整改工作合格前,暂停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新业务新功能的内测或上线。
扫黄打非部门始终认为,对网络平台加强内容监管,不仅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网络空间秩序的维护,也是对互联网企业健康长远发展的呵护,要树立严即是爱”“管就是帮的理念。就以内容取胜、年轻用户为主的B站来讲,内容安全比流量更重要,理应把好内容审核关。对于年轻人的社区,监管就应该放宽一点等错误认识,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警钟长鸣。
互联网企业驶入快车道是好事,但切勿一味追求速度而违规甚至是发生事故,任何时候都别忘了安全第一。高速驰骋的企业,尤其要注意握好方向盘,系好安全带,装好过滤网,坚持未成年人利益至上原则,加大对青少年常接触产品的审核力度,源源不断供应符合主流价值观、正能量的优秀文化内容,发挥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积极作用,助推后浪们安全冲浪、奔涌向前。


来源:全国扫黄打非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31ecdXHgKnQb5dKYdKplUw

编辑:李佳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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