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要不要拒绝机器写作?——九问“AI参与评论写作” | 时评研究室
编者按:为了促进评论写作和传播创新,除了点评评论文章,时评研究室还将陆续刊发关于评论写作的研究性文章。是为第一篇。敬请关注。 一种新的技术一旦闯入社会生活领域,没有哪个专业领域可以完全把这样的技术拒之门外。生成式人工智能,就是这样的颇具穿透力的新兴技术。 写作,原本是指向自我实现的人生,在中国历史上,写作实践曾经被曹丕喻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世”。正因为写作实践凝聚着作者的创造性,历来被视作人类专属的最高贵的劳动方式。 在AI的浪潮下,生成式人工智能具备了推理和写作的功能。当机器写作成为一项“自动化”的劳动,就没有这种技术渗透不到的地方。从地震消息写作到证券消息和体育竞技消息,机器写作已经成为这些快讯写作的主体。如今,随着AI技术的进步,就连评论实践这样的观点生产活动,改进版的“机器写作”未经“敲门”,也已经“闯入”。 我们无法拒绝生成式AI参与评论实践。作为评论界的从业者,排斥、畏惧机器写作没有意义,理性的做法是积极反思机器写作对评论实践带来的冲击。人工智能技术接入评论实践,带来的问题主要是伦理和法律层面的。法律层面问题的解决相对滞后,伦理反思成了预警机器写作的“前哨战”。 针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评论实践应用,本文从三个维度、九个层面对生成式AI参与评论实践进行伦理追问,是为“九问”。 第一个维度,机器写作对评论作者智慧应用的伦理追问。 个人智慧是一个人最珍贵的财产,智慧带来的是独一无二的智力产品。评论作品中独到的见解,就是作者智慧的结晶。那么。当AI代劳评论实践,评论作者的智慧价值又将何在?这样的追问,可以扩展到以下三个具体的问题: 一,通过AI应用,是否促进评论作者智慧的应用?如果评论作者养成智能机器依赖心理,不屑于思考,评论作者的智慧“生锈”则难以避免。 二,在AI应用中,是否造成评论作者智慧的闲置?智慧属于人类的“动产”,只有不断应用才能愈发聪明。如果评论作者依赖于智能程序这个“拐杖”,势必造成个人智慧的闲置。 三,在AI应用中,是否降低了评论作者的智慧水平?如果智慧“生锈”,思维不够活跃,则与评论同行相比,自然显得落伍了。 第二个维度,是对评论作者人际关系的伦理追问。 评论的价值在于启迪公众,AI评论实践应用冲击着三重的人际关系: 一是作者和自己的关系:降低自己的人格不?天下文章,需要作者对自己的荣誉负责,这是文责自负的要求。但是,智能程序代劳思考甚至行文,署名却是评论作者的,扪心自问,这样的人机协作如果使得作者名利双收,自己的人格是否不受到损害吗? 二是作者和编辑的关系:编辑在替谁做嫁裳?尊重自己的编辑不?编辑为人作嫁裳,传统的评论编辑知道自己是在修改何人的稿件,其和作者的默契是评论更加完善的前提。当AI暗中替作者“加持”,编辑心理是否会发生微妙的变化? 三是作者和读者的关系:尊重自己的读者不?有见地的评论总是受人欢迎,如果读者知道自己阅读的评论不全是某个作者的智慧结晶,他们还会由衷敬佩评论作者乃至这个群体不? 第三个维度,是对评论作者所有权的伦理追问。 新闻评论作为新闻业享有著作权保护的文体,其法律权利是几代评论作者的集体贡献争取来的。AI评论实践应用,带来新的所有权的伦理争议: 一是AI生成的评论,究竟是谁的观点?观点是评论的灵魂,也是评论作品的核心价值。如果评论的观点不是作者独立思考的产物,或者评论观点存在权利归属争议,界定这样的智慧所有权将纠缠着未来的评论实践。 二是AI生成的评论,到底是谁执的笔?AI不仅可以生成观点,还可以自动写作,这是机器写作的升级版。假如有的评论作者既“不著一字”又想“尽得风流”,谁写的评论恐怕将成为历史学家的考证累赘。 三是AI生成的评论,最终要冠谁的名?一款智能程序可以同时为数以万计的用户使用,有勇气承认使用机器写作的作者又有几人?假如你自己知道是机器写作,唯独编辑和读者不知晓,那么评论界的智能乱象又该如何化解? 面对以上九个伦理问题,希望评论作者群体带着道德上的戒备心去拥抱新技术,让技术成为刺激评论实践者思维的酵母,让自己在技术的助力下生产出更具思想性的评论作品。这是时代赋予每个评论实践者的使命。 (本文系重庆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海明在2025“好评中国・苏州行”暨第20届红辣椒时评研讨会上的发言。)
来源:首都青年记协时评研究室(公众号) 编辑:张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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