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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新闻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新闻伦理第一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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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0:31:56 | 只看该作者
真实是传媒业的“原子核”

20162513013 粟丽

客观、真实、平衡、正确等等词语不仅仅是传媒业的价值原则,也是传媒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核心理念和行为规范,就像一个数字精确的标尺,支撑和引领传媒业的价值发展方向。我们都知道物理学中“原子”的概念,它是构成一般物质的最小单位,是由原子核和绕核运动的的电子组成。原子核即是原子的核心部分,能量极大。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是什么?

真实即传媒业的“原子核”。传媒业中新闻的定义众说纷纭,在我国,其中徐宝璜认为:“新闻者, 乃多数阅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实也。”可以看出其中的关键词为阅者(即受众)、最近(时效性)、事实;陆定一则认为:“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这里可以抽出新近(时效性)、事实、报道(传播活动)三个重要的关键词;“新闻是广大群众欲知、 应知而未知的重要的事实。”是由范长江提出的,群众(受众)、重要(显著性)、事实是定义中的核心词语。从新闻定义中关键词的词频来看,事实频次最高,理论上来说,事实是新闻之源,新闻报道必须符合事情的真实情况。

新闻专业主义是西方新闻工作者恪守的主要的新闻职业规范,核心价值在于新闻报道的公正和客观。要求新闻媒介要探求真理,反映真理,做到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新闻媒介要摆脱外界干涉,摆脱来自政府、广告商甚至公众的干涉,但是新闻不可能是在真空中存在发展,新闻专业主义不可能完全实现摆脱外界干涉,“有偿新闻”、“虚假新闻”、“假·大·空”等失时新闻仍然存在,虽然这是一种理想的价值规范,但也展现了新闻工作者对真实的追求。

据《新闻记者》公布的2016年十大假新闻,其中“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事件成为网络热点,引起广大网友的讨论,随即也有网友指出了存在的疑点。在这则假新闻的传播过程中,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发布了《女孩跟男友回农村过年,见到第一顿饭后想分手了》的报道,后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通报了《华西都市报》微博发布虚假报道的查处情况。这则假新闻在各种营销号和媒体的推动下,竟然引起全国范围的讨论,并占据了整个春节假期,有部分网友表示这个话题体现了中国的地域歧视、阶级固化等社会问题,虽然是个假新闻,但事实本身似乎没有那么重要了。真实在这条假新闻面前显得不重要了吗?虚假新闻是缘于激烈的媒体竞争,也缘于新闻工作者满足受众的心理需求。“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戳到的是“城乡差距”以及“恋爱是否要门当户对”的痛点,网友们对此件事的热烈讨论正是他们情感的宣泄,这则“假故事”像毒鸡汤一样满足了网友的心理需求,新闻逐渐成为一种消费品,消费的是受众的关系理念。新闻报道具有舆论导向的社会功能,虚假新闻不仅浪费了受众的时间和精力,也使他们的感情变成消费品,受到欺骗和伤害。

    新闻工作者要对真实负责,不仅仅报道事件的客观真实,在评论意见中也要做到主观真实,守住新闻的“原子核”,发挥新闻的最大能量,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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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1:37:31 | 只看该作者
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
20162513048  徐凯丽
传媒业的发展是暴露自身问题的横向反思和历史发展进程的纵向演变,其原则并不是唯一,也不是一成不变,讨论传媒业的核心原则,要伴随着传媒业在不同时代的发展和问题的发现以及解决的过程。
从中外新闻事业史角度来看,中国近代报刊诞生之前,古代新闻传播工具多属于政府公报性质,发挥着上传下达的作用,内容多为皇帝谕旨、大臣奏章、官吏惩罚、军事战报等。而作为信息共享的民间小报则被政府一直压制打压着。自1815年,外国传教士在中国开始创办报刊,属于宗教性质,或宣传西方文化。但是随着社会形式的变化,宗教色彩开始淡化,政治、经济色彩逐渐显现。鸦片战争后近代报业迅速发展,商业报业逐渐增多,报纸多重视时事新闻的报道,多为形势批判、思想指引的载体。西方多数国家报刊发展的历史,都经历了较为明显的依次发展的三个阶段:封建集权制下的"官报时期";新闻自由条件下的"党报时期";"商业报刊时期"(又称自由报刊时期)。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传媒业的早期发展是在执政者的管控之下,作为宣传工具,维护统治,因此核心价值原则是宣传。后来随着商业报纸的兴起,追逐利润,业内竞争的环境下,为增加销售量,用夸大叙事手法甚至捏造虚假情节来渲染新闻,尤其是色情、暴力、犯罪事件,起源于19世纪美国的“黄色新闻”。虽然较之政党报纸有了很大改变,使受众定位更加明确,但其对煽情主义的宣传,违背了新闻专业主义,损害了新闻的真实性。所以,新闻专业主义和真实性成为了传媒业的核心原则。
在现代新媒体环境下,传媒业的发展更加复杂。众所周知,传媒业经营是注意力经济产业,一个重要的方式就是“二次售卖”,把新闻卖给受众,把受众卖给广告商。为了增加广告收入就不得不吸引受众,在碎片化阅读时代,一些媒体为抓住受众眼球,使用煽动性标题,甚至夸大事实,多暴力、色情新闻。这样的媒体间恶性竞争,损害的不仅是媒体在人们心中的公信力,更是对受众的极度不负责。所以,在党性宣传、社会责任和媒体经营中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是每一个传媒业所思考的问题。
传媒业,作为现代社会的新闻传播行业,以提供给公众及时、真实的新闻为基本。而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作为新闻业的基本职业理念,是传媒业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新环境下良好的新闻业发展在党性指导下,探索良性双赢的盈利模式是关键。例如近几年兴起了“内容为王”下的“付费模式”,为了给受众提供一个较好的阅读体验,付费阅读成为一种趋势,事实表明,公众是愿意为好内容付费的。除此之外,传媒业还要承担社会责任,引领正确价值观。
综上所述,传媒业在经营过程中,在盈利模式中要坚持一定的价值原则。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要有“党”,增强政治意识,做党和人民的喉舌;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要有“真”,新闻真实性是根本,坚持真实性塑造媒体公信力;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要有“责”,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宣传正能量,塑造主流价值观。与其说传媒业的从业者是戴着镣铐的舞者,不如说是在核心价值观指引下做一个富有良知的正义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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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1:39:00 | 只看该作者
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专业主义



田梦茜  20162513045



何以界定传媒业?在我国,新闻与传媒是必不可分的,智库百科给“新闻传媒业”的解释是“新闻机构及其各项业务的总称。现代新闻传媒业主要是由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期刊社、新闻电影制片厂等专门机构,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图片、新闻期刊、新闻电影等传播媒介进行的新闻活动的总称。” wisegeek上对于“media industry”的解释是“the term refers to the collection of businesses that allows information to be shared.”总的来说,也就是传播信息的专门机构,既是如此,专业主义自然是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

在崇尚恶搞、围观消遣的网络时代,娱乐已经成为一种霸权,似乎任何严肃的话题都可以用来戏谑与调侃,在物欲的积压和利益的追逐之下,传媒业充斥着浮躁与喧闹,新闻传媒的严肃性被冲淡,媒体的公信力不断下降,虚假信息与谣言漫天飞舞。

“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总编辑”给了普通民众在广场上喊话的权利,然而只是众声喧哗却离真相越来越远。作为新闻传播的主体——记者,区别于普通的信息提供者就在于记者具有独特的价值判断能力,能够在纷繁复杂的细节中寻找到最有价值的新闻元素,并以简洁明快的方式将事实真相呈现出来。新闻传播需要文化素养而非娱乐的衍生品,白岩松讲过的一句话让我至今依旧记忆犹新,他说尽管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国家,媒体人的收入都不高,但依然有很多前辈如飞蛾扑火一样走进这个行当。那是因为,时代赋予这个行当不仅有养家糊口的工资,还有情感工资和精神工资,因为依旧有很多人认为我们的这个行当有助于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起码有助于让这个世界不会变得更糟。

在这个信息泛滥的年代,专业主义显得尤为重要,记者被称为“船头的瞭望者”,这样,作为媒体人就必须具有社会的使命感。记得上个学期参加过傅晓田记者主讲的一个讲座,至今印象深刻,这位凤凰卫视的女记者,曾远赴利比亚战场采访报道,独创战地钟声时尚新闻报道风格,被誉为“沙漠之花”。她在讲座中分享了自己的采访经历,无不透漏着一位资深记者的专业与从容,大方与冷静,在讲座最后,她分享了当好记者的三个要义“勇于探索,独善其身;顾全大局,善于平衡;坚持原则,独立思考。”

人工智能的发展取代了很多劳力的职位,在传媒领域,也因人工智能而掀起了一场媒体产业革命,在内容生产上,机器人写手已经进入媒体领域,腾讯2015年开发自动化写作机器人Dreamwriter进行新闻报道,该机器人可以在一分钟之内完成并发送给用户。由此掀起了传媒界的论战,未来记者的职业是否会被取代,对此我的答案是否定的,人工智能只能取代那些简单的重复劳动,比如数据新闻,而诸如深度报道或者记录片之类的题材是无法被简单替代的,因为其专业性质。此外,机器人只负责获取数据,而不会进行数据的分析和判断,无法辨认所获取的消息是否侵犯了个人隐私或者是否真的具有新闻价值,这个时候只有专业的编辑把控,发挥把关人的职能,才能保证传播消息的质量。专业主义才是打破喧闹的新闻乱象那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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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1:39:58 | 只看该作者
做出“不伤害”的承诺

——从应用伦理学的视角思考新闻业的核心价值原则

n刘琳 20162513052

价值原则是人类追求价值,注重效益,充分满足主体需要的原则。与条件性的真理原则不同,价值原则是目的性的,它要求人们的思想和行动都要最大限度地保证人的社会需要和利益,按照人的内在尺度尽可能使客体为主体服务。

应用伦理学以“不伤害”为最核心的价值原则,坚持“自主”、“正义”、“责任”、“尊严”等价值理念。本文从应用伦理学所坚持的价值理念中得到启发,探寻新闻业的核心价值原则。

在我看来,“不伤害”与“尊严”是新闻业核心价值原则的两个最重要的关键词,本文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1)尊重采访对象的尊严

处于这样一个风险社会,新闻媒体作为社会环境“守望者”的职责就愈加清晰且重要。尤其是在突发灾难报道中,记者总是奔赴一线传出公众关心的消息。然而,有一些现象备受争议:灾难现场,记者“锲而不舍”追问遇难者家属的感受、争分夺秒用镜头记录受害者的悲惨境况,让救援人员“等一等”抢先记录幸存者的惨烈状况……我读过很多记者吐露心声的文章,初次经历以上所述的场面时,他们备受煎熬,在采访与安抚中挣扎,对于绝大多数记者来说,最终职责占了上风。

媒体要营利,所以记者需要牢牢把握极具新闻价值的新闻线索,抢占报道先机。但是,当“先采访”与“先救人”冲突时,不妨先救人、先安抚。记者首先是人,然后才是记者。

在我看来,每个记者、每家新闻媒体都应当以“不伤害”为核心价值原则,“不伤害”是对人类尊严的承诺。在尽职尽责的时候,不要罔顾可能会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的伤害,尽自己所能将伤害降到最低,尊重采访对象的人格尊严和生命尊严。

2)维护媒体自身的尊严

新闻媒体难免受到市场经济营造的竞争环境的影响,为满足受众的需要而追求“眼球效应”的实例屡见不鲜,“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现象比比皆是,新闻价值取向庸俗化、商业化,媒体逐渐丧失了自己应有的尊严。

新闻媒体应当恪守自己作为社会“守望者”的责任,坚持新闻真实与客观性原则。首先,媒体应当敢于站在公正的立场描述事实,依法维护公众权益,保证受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被侵犯;然后,新闻作为一种大众精神文化消费产品,媒体需要提供给公众负责的产品,包括努力传播先进文化、正确运用舆论监督权等,靠眼球效应博来的注意力终归不会带来长久的利益;最后,媒体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司法尊严,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新闻素材,尊重他人权益。

因此,“不伤害”媒体自身的尊严也是媒体所需要坚守的核心价值原则应有之义。

综上所述,我认为,媒体应当站在公正、平等的立场,做出“不伤害”的承诺,维护媒体公信力、恪守社会责任。“不伤害”不仅是为了采访对象的尊严,更是给予媒体自身的尊严、给予千万媒体人所坚守的新闻事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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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1:42:07 | 只看该作者
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之对真相的追寻

戴瑞凯 20162502002t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革新,传媒业的组成越来越复杂,传媒业的传播载体从报纸、广播、电视、杂志此类传统媒体渐渐发展到各大门户网站、社交媒体、客户端,再到近几年大热的VR技术、直播、大数据等,传媒业所包含的传播载体形式越发多样。当新闻、媒体、技术交相融合形成复杂的传媒业,现在的传媒业出现了包括新闻工作、新媒体运营、公共关系、大数据挖掘等遵循不同价值准则的不同方面,的因此关于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的思考也越发复杂,虽然,目前尚无权威的定义和解读,但是,笔者认为伦理原则是应当是传媒业悠闲考虑、完善、坚守的价值原则。

媒介伦理原则,是传媒业共同奉行并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生命至上、最小伤害、善意、良知等原则。在《彩色的天平——传媒伦理新探》一书中,陈超南指出传媒的伦理原则应当包括言论自由、社会责任、人类正义、职业道德等因素;美国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于1996年修订的《新闻职业伦理规范》对最小伤害原则的解释是:有职业操守的记者把新闻来源、采访对象和同事都看作值得尊敬的人。传媒伦理首先是对人们媒介行为中善恶选择的系统性探究,它系统地研究道德善的媒体当如何履职、媒体是否符合它的应当以及媒介从业人员在其媒介行为中对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的认识与抉择等问题。不管是强调追求“新闻自由、报道真相、社会正义、最小伤害、媒介效益” 的媒介伦理中的核心价值,还是要求传媒业“中庸、善意、大多数人利益、正义、仁爱,主张从伦理学角度思考问题” 的传媒伦理学准则,都是从伦理学领域对传媒操守的探讨。笔者将聚焦传媒业中对报道真相的要求,举例说明。

本年度的315晚会无疑是史上遭受质疑最多、槽点最明显的一届,开始前的广告好像将新闻报道当成了可以交换的商品;揭露对象不含三星、百度,枉顾消费者期待;耐克气垫鞋报道反被爆抄袭图片等等,作为论点的无印良品仅仅出现24秒,却从若干主案例中突围而出,笔者认为这是因为该案例存在明显的真实信息的缺失,未遵循媒介伦理,因此有必要在此进行探讨。

“315无印良品事件”是本年度315晚会之后长期霸占微博热搜的假新闻。3月15日315晚会曝光“无印良品标签之下暗藏猫腻”,质问“核污染区域食品何以大肆买卖”,引起热议和对无印良品消费情绪的变化;16日午间无印良品在其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发表声明函,声称进口产品合规。这前后不到24小时的反转大戏迅速引爆网络舆论,屡次登上微博热搜,获得了比其他被曝企业更高的关注度。按理说,面对无印良品有理有据的回应、各地质监局的坐实和舆论对央视的指责,央视理应对自己报道的错误缺点第一时间更正,或表态、或拿出新的调查信息。很遗憾,央视并没有做出回应。

网友对央视的指责集中在“报道还没有无印良品的声明函专业”“央视就没有一个看得懂日语的?”这两点,吐槽记者的专业性。的确,央视的报道有失水准,但是笔者认为,表面上看问题出在记者不认识日语上,实际上出现的是采信唯一信源的问题。当同样不认识日文的稽查局执法人员在说出问题后,记者不加以核实直接引用,这是后续一连串问题的导火索。

信源问题也是整个报道中最严重的问题,央视曝光的是部分日本核污染区食品未经过正规渠道,通过走私、保税区代购的方式运输到中国并在电商平台销售的问题。但是整个视频报道中出现的信源只有跨境电商客服两位(电话采访)、跨境电商体验店工作人员两位(偷拍)、深圳经典仁源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偷拍)、深圳市海豚跨境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偷拍)和多次出现的深证市市场稽查局工作人员(并未说出有效信息)。在这样一个既涉及核污染食品安全问题,又涉及违规进口问题的报道上,缺乏多方信源的相互佐证,使得报道难以真实、平衡、客观。如为何没有将违规食品向有关部门送检,获得权威报告?为何没有相关专家的采访,解答危险性在哪?为何不紧抓保税区的进口流程漏洞采访相关部门?报道本身的存在的专业性的漏洞一经发现便会引爆网络,将本该讨论的议题带偏,网络舆论陷入对“央视打脸”、“海关遭黑”的讥讽中。此时央视又没有正面回应,对民间舆论场反馈信息的置若罔闻更加速了其在几十年315中集聚的公信力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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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1:43:13 | 只看该作者
新闻的核心价值

——客观辩证



20152502012T

王若宇



    谈及新闻的核心价值,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真实性,是客观性和时效性。这几点认识固然是正确的,也是很理所当然的。然而,在一个跨专业的学生眼里,这几点内容却显得比较陌生,具备的说服性也就没那么的强。那么对于一个在艺术专业转战新闻专业的学生眼里,新闻的核心价值是什么?为什么他会认可这样的核心价值?都是很引人深思的问题

一、观点

  “新闻是新近发生、或者新近发现的事实的客观报道”这便是传统新闻人对于新闻的核心价值的认识观点,而新闻学的教科书也为我们分析了新闻价值的六个构成元素1、时间的接近性、2、距离的接近性、3、著名性、4、进展性、5情操性、6、异常性。但是从笔者自身的一些经历出发,加上一些不成熟的想法,认为核心价值就在是客观与辩证。

二、论述

1.客观

    客观性和真实性这两个概念,在新闻学里面两者经常交互使用,很多时候在谈论真实性的时候习惯用“客观”去描述,而谈论客观性的同时也习惯用“真实”描述,所以,二者之间的关联性可以看出是相通相融的。

    对于客观一词的描述,大多数将“客”表述为事物的本来面目,而客观,就是以“客”的身份自外观察事物的本来面目,此时,被观察事物的性质和规律不随观察者的意愿而改变。

    然而对客观认识,却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经验和客观事物本身具有的隐蔽性,容易产生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不全面、不深刻,从而使人们对于客观事物的认识具有相对性,所以客观存在是绝对的,但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却是相对的。因此,从客观的视角出发,以真实性为最终目的,通过不断的探索和总结,发掘事件的本质。遵循这样一个思路,在新闻工作中将新闻事件的本来面目客观真实的表现在受众面前,这便是我们当代新闻工作者应该为之努力的目标。



2.辨证

    哲学层面,将辨证描述为一种对事物的认识更新的过程:对同一个问题产生不同看法的很多人,在交流过程中,一方面让他人接受自己的观点,一方面在讨论中放弃自己原本不正确的观点,转而接受别人的观点。而通过这个过程参与辨证的人最终会得出共同结果,而这个结果相较于自己原来的想法更加客观和系统化。

    对于生活在信息爆炸时代的我们,每天接受到的讯息都是多方面,多角度的。那么,只要有些许的偏向引导,整个舆论场就会发生多米洛骨牌效应似的坍塌。所以,对于整个新闻的报道的过程中,对于新闻的观点就应该相互的辨证的进行筛选,选择一些正确的,放弃一些错误的。切忌不能为了单纯的传播效应,选择不着实际的标题党的作风,传播一些负能量甚至是错误的新闻报道。我们的报道即是多米洛骨牌整列中那万分之一的偏向,要是最开始的偏向就是错误的,那么受众倒下去的方向也就错了。所以,在新闻工作中,我们对于每一个新闻事件的报道内容都应该辩证的思考和解读,带感情色彩的那叫评论,只有通过客观辩证的思考后所呈现给受众才能称之为新闻报道。

三、总述

    通过上面对于客观以及辩证的两个方面在新闻工作中起到的作用的简要论述,可以看出,在新闻工作中,客观辩证的对待每一个新闻事件,也就是客观辩证的对待了每一个事实本身。这是一种对受众负责的新闻态度,也是一种对事实真相的尊重。因此,相较于线上线下传播的普通信息,客观辩证可以说是我们现在这个信息爆炸时代中新闻的又一核心价值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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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1:44:20 | 只看该作者
“责任”是传媒业的核心价值观

谢云鹏  20152513037

改革开放之前,由于不必担心存活的问题,媒体尚且能够秉承“严谨负责”这一态度为人民服务。然而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环境的形成致使媒体处在了市场的大风大浪之中,盈亏自负,外加随着科技发展强势袭来的新媒体的冲击,传媒业内部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生存,许多媒体不同程度上抛弃了“责任”二字,在市场中追名逐利,这是令人无比痛心的现象。我认为“责任”是传媒业的核心价值所在,下面将选取两个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当今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或多或少存在着哗众取宠的“标题党”现象(当然问题主要存在于新媒体),“文-题”不合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惹人注目的标题确实很吸引人的眼球,能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时间内提升阅读量。然而这些媒体可曾想过他们是在玩儿“狼来了”的把戏?随着受“标题党”欺骗的次数增加,人们对他们的信任也就越来越少。现在很火的“UC震惊体”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捕风捉影、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等是最常用的手法,其报道行为与被媒体奉为圭臬的“客观”“真实”原则完全背道而驰。此类媒体今后若仍视“责任”于无物,人们最终会将其抛弃。

其次,传媒业在科学传播方面存在“偏科”和造假的问题,这也是媒体不负责任的表现。众所周知,公民科学素养体现着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然而人们除了十几年的学校生涯之外大部分时间都是通过媒体获取知识以期提升自己,因此媒体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国民素质的提升,这也是媒体的责任所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医药健康方面的信息,意图健康长寿。《中国第八次公民科学素养调查报告结果》中关于“我国公民对科技信息感兴趣的程度”的调查结果反映出了我国公民对“医学与健康”尤其重视,其比重达到了82.7%,而排在第二位的“经济学与社会发展”的比重仅有40.9%,至于其他方面关注度就更低了。因此媒体闻风而动,大量报道或转载甚至是“创造”医药健康方面的信息,刘萍于2009年发表在《青年记者》上名为《都市类报纸科学传播现状与对策建议——以<大连晚报>和<半岛晨报>为例》的论文写道:“《大连晚报》相对比较突出的是医药健康方面的报道,共9 篇,占科技报道总量的1 5 % ,而基础科学、军事科学、历史考古、科技人物等受众比较感兴趣的方面则交了白卷;《半岛晨报》相对比较重视生命科学、航天科学、科技动态方面的报道,而基础科学、信息技术、科技政策等可以为受众提供众多科技信息方面的报道为零。”本人于去年的调查研究也发现了类似的现象:“《北京晚报》在医学与健康方面的报道数量最多,占据了总体报道数量的58.97%……与《北京晚报》一样,《重庆商报》在医学与健康方面的报道数量最多,占比高达49.05%。”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很简单——逐利。民众关心的信息,媒体报道出来就有市场,金钱就会滚滚而来;相反,如果有媒体“不顾民众需求”,为了提升国民素质而进行全面的科学传播,短期内其经济利益确实会很少,但是随着国民素质的日益提高,民众会自然而然地区分出这两类媒体的“优劣”。再来谈谈“假造科学知识”的问题。由于传统媒体扎根于现实,“造假”问题几乎不存在,而新媒体特别是自媒体的“造假”问题尤为严重。2017年的“3·15晚会”对几条广为流传的“知识”进行了辟谣,竟然引发了诸如“315现在乱七八糟,我不想看了”之类的言论,由此可见谣言对人们的负面影响相当严重。在此种情况下媒体更应该肩负起正确、全面地传播科学的责任,为国民素质的提高做出积极有力的贡献。同样的,随着国民素质的提升,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抛弃他们以前所“迷信”的造假者。

一个有责任心的媒体在任何时候都会屹立不倒,只顾眼前利益的媒体才会被历史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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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1:45:10 | 只看该作者
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真实性

周韦希 20162513034

新媒体时代,传媒业发生了深刻变化。新闻生产不再被独家掌握发言权的新闻媒体机构把关,新闻生产能够有更多公民参与,人人都可以是新闻发布者,专业记者淹没在全民记者的海洋。简单概括,在当下,民众掌握着前所未有的新闻控制权。

新闻传媒业已经发生了深刻变革,如此大背景下传统媒体所倡导和坚守的一些准则和价值是否会发生改变呢?可以先看看陈力丹老师在《真相——信息超载时代如何知道该相信什么》序言中所说:“现在是新闻最多的时代,也是新闻最差的时代。我们似乎更容易看见‘真相’,但追究真相更难。”这是因为当下,人人都可以享有发布信息的权利,媒体平台中流动的信息不再只是专业媒体机构能够发布,公众也有新闻话语权,参与在社会话题的讨论中。这样一来,真相在混杂的信息中变得更加难以分辨了,新闻从业者因而有了更重的任务——在纷繁的信息甄别、删选新闻事实,坚守新闻真实性。我认为,当代传媒业的即使发生了万千变化,但是一些价值原则不但不能丢,反倒要更加坚守,尤其是新闻真实性。

新闻真实,如何实现新闻真实?回答这一问题,我认为首先需关乎新环境下新闻的新特点。美国学者和汤姆·罗森斯蒂尔所著的《真相》一书中的观点可以借鉴参考。该著作重新定义了新闻,将新闻视为介于某事的知识(knowledge about)和对某事的了解(acquaintance with)之间,新闻业将更具有服务性,以解答受众问题并向他们提供各种资源和工具为主的服务。新闻传媒业告别了“信我”(trust me)时代,进入了新闻受众要求的“秀我”(show me)时代,因而专业新闻机构要求要在承认任何个人认识的局限性的前提下,同时开放新闻生产过程,增加国家新闻机构的透明性,吸引“集体智慧”核查新闻的选题是否有意义,证据、推理是否严格,并且提供新的证据和专业的分析。以此获得更加强大的生命力。

新背景下新闻业的真实性呈现了新特点,也对新闻从业者坚守真实性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首先,未来媒体发展的方向是应依靠它们所提供的内容及质量获得诚信,而不是凭借自己是信息唯一提供者。要提供高质量的新闻讯息,首要的是媒体从业者要提高自身对信息的甄别能力,坚守新闻真实性;其次,未来的新闻若要得到更多民众的欢迎,那么必须转变讲授新闻的对话姿态,能够更多的与民众展开丰富的对话。这样的对话必须让公众感受到不偏袒、无倾向性,因而,在新形势下,保证媒体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势在必行。

因而,不管媒介环境如何改变,新媒体如何变革,和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的源泉,是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传媒业的真实性的原则依然是新闻从业者必须坚守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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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1:45:58 | 只看该作者
新闻业的核心价值原则:客观

20162513029 徐沛



新闻业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系统不可或缺的部分,对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新闻业在社会系统中承担着许多功能,这些功能在很大程度上维系着社会不同系统的正常运作。“沟通情况,提供信息”是新闻业的首要功能。新闻业从事提供信息的工作,涉及新闻生产与传播的各个方面,可以说,新闻业以“信息”为生。从宏观上说,相对普通个人,整个新闻业掌握了社会流通中的绝大部分信息,而这些信息可以说是维持社会各系统正常运作的血液。可想而知,从事这些信息生产传播工作的的新闻业有多重要。人们接触新闻媒介,首要目的就是获取信息,消除不确定性,并做出正确判断。社会群体的决策工作都要建立在一定的信息资源的基础上,信息资源出现偏差,决策的正确性也会受到影响,客观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在持续变动的社会历史语境中,新闻客观性的内涵也不断地丰富与延展,“客观”具备多种解释意义。“客观”不仅仅只是在报道中平衡各方话语,避免渗透强烈情感倾向的一种操作程序,有学者总结客观性是渗透新闻业理论实践各个方面的职业精神、文化形式和操作程序。“实际上包括了五个维度的内涵: 一种规范化的理想以及一套新闻采写编的工作标尺; 一套对知识和现实世界的假定; 一套采写新闻的实践和“统一的技术标准”; 以种种机构化了的形式体现出来的社会结构; 以及,受众对新闻期望的共识的一部分。”从新闻业的核心价值出发的“客观”应体现为对整个社会的负责,为公众服务,而不是服务于社会中的某个部分,具体操作上可以说是尽量避免政府和市场对新闻业客观性的影响。

社会学的功能主义学派把社会设想成为一个各个部分相互信赖的体系,一个部分的变化就会影响其他部分的变化,甚至会改变整个体系,造成一种暂时的平衡失调。信息是客观的,相对整个社会系统来说,新闻业只有在尽可能提供客观的信息资源的前提下才能使社会各个部分处于一个较为平衡的状态。掌握着大量信息资源的新闻业若有失“客观”,存在倾向社会某一势力的主观立场,很可能造成社会信息资源分配的不平衡,从而引发社会不同部分力量的悬殊对比,导致社会动荡。

从微观上说,媒介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社会成员对社会的认识。当人们置身于越来越复杂的社会之中,不仅需要依赖媒介理解社会、认识社会,还需要依赖媒介知道作出选择和应对,以及帮助放松精神、减轻压力。当人们主要通过媒介来理解社会时,人们不知不觉间接受了一个媒介打造的世界,其中媒介塑造了人们对世界的认知、看法甚至精神。很大程度上,“刻板印象”就是新闻业“不客观”造成的后果。媒介仅仅是报道几篇“不太客观”的新闻,就塑造了大量受众对目标群体“根深蒂固”的偏见,这种舆论的引导上升到精神上的控制,显示媒介强大影响力的同时凸显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新闻业在促进整个社会系统进步和发展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大众媒介具备的“传承社会文化”的功能,将信息、价值观和规范一代一代地在社会成员中传递下去,通过这种方式使社会在扩展共同经验的基础上更加紧密地凝聚起来。”这可以说是新闻业在社会传承方面的重要意义,但是如果这种在很大程度上由新闻业主导的代代相传的信息、价值观和规范被新闻业以“不客观”,带有某种偏激或者偏见的观念传递,后果是可想而知。

许多学者提出“客观”根本是不可能存在的,现实生活中无法做到真正“客观”。确实,人就是主观的动物,带着目的性地生存和发展,“客观”只能是书面文字描写的理想状态。但是,“客观”仍然是有价值的,对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客观作为新闻业核心价值的目的就是令新闻从事者认清新闻业的价值和对社会的深刻意义,希望新闻业尽量遵循“客观”的原则,能够在无限靠拢“客观”的理想状态下使社会变得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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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1:46:48 | 只看该作者
论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

                              雷奥嘉 20162513019

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应当是支撑传媒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原则。笔者认为,它应既是传媒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必须遵循的价值底线,也应当是全行业共同追求的价值理想。寻找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就不得不从当今传媒行业的乱象出发,通过对乱象的分析,找到传媒行业存在问题的症结,思考这些问题的产生是否是由于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不再对行业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

当下传媒业乱象中娱乐化迎合、标签化引导、策划性炒作、有偿新闻、碎片化解读等现象惹人关注。传媒市场化已经是无可争议之说,让自己更好的生存下去,抢占更大的传媒市场,获取更多的利润,市场竞争力之争成为这些乱象产生的重要原因。如何生存是媒体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但这既不是传媒行业应当奉行的价值原则,更不应为了生存而抛弃传媒业必须坚守的准则。

我认为,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应当是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晓权”。以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作为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理由如下:媒体相对于普通公民来说能更便利高效的接触社会信息,让公众享受“知晓”信息的权利这是传媒业所扮演的社会角色,也是传媒业要担起的社会责任。就像权利和义务是对应的关系一样,没有了权利就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故而要媒体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晓权,首先社会各组织、团体、公民个人、政府都不应当侵犯记者的报道权,尊重媒体的独立地位,为其提供报道的便利提供真实的信息。其次,媒体的喉舌作用同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晓权”也不应是对立关系,相反为公众展现社会真实的状态,使由传播活动形成的拟态环境尽可能的接近于现实环境,为公众的判断和行为选择提供可靠的信息环境。例如雾霾信息作为关系到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切身利益的重要环境信息,应当被社会公众广泛知晓,使公众了解自己所生活的环境出现了何种问题,问题达到了何种程度。将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晓权作为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使媒体获得更多权利的同时,行业及其从业人员也应更好的行使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在当下传媒业乱象中,许多看似为迎合受众争取流量的做法,其实是损害了公众对信息的知晓权,无论是标签化的引导、片面化的报道、炒作、碎片化的解读、标题党等等其中甚至不乏虚假新闻,这实际上都未给公众带来真实客观全面的信息资源。故而我此处所强调的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晓权,是指有质量的满足,而非忽略质量盲目追求信息的极大丰富。

在我看来,将满足公众的知晓权,打造一个高质量的信息环境,应当是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也是传媒业存在的根本所在。真正以满足公众的知晓权为出发点的信息活动,能解决现存的许多行业乱象。能作为价值原则,它一定是非常重要但又不容易实现的,既是行业作为底线的坚守,又有理想化的成分。以上即为笔者对传媒业核心价值原则的部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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