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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才是真正的“法盲”
<P p align=left>为了反对强制拆迁,武汉东西湖一农民自学“阿凡达”,在自己承包的田地里搭了个“炮楼”,自制火炮两次打退拆迁队。昨日,农民杨友德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是钉子户。( 湖南在线)
据了解杨友德在东西湖金银湖汪湖嘴承包了25亩地,2029年才到期。在这片田地里,杨友德开展多种经营——养鱼、养牛还种植棉花和瓜果,是自己的事业。去年这25亩地被征用了,但是由于补偿没有谈妥,他拒绝搬出。“后来拆迁方就多次放话出来,说要对我动手。”为了保证自身安全,杨友德自制了土炮等武器,并打退了一支一百多人的拆迁队。这位已经写下遗书的农民表示,自己不是钉子户,自己的要价是按照政府政策来的,这样做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独特的政治制度造就了一些神奇的事件。近几年随着房地产热,征地不断,“钉子户”、“强拆”成为热词。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前不久,郑州须水镇拆迁,有人为阻止拆迁而死;武汉一次拆迁中,有村民被推入沟中遭埋压而死;江苏邳州一次拆迁中有村民被人追杀而亡,成都有唐福珍举火自焚而死,江苏东海县有父子自焚一死一伤。最厉害的就是前段时间的刘大孬开车连撞15人事件。这类事情我们并不少见,死掉的总是被拆迁户,而对相关官员的追究责任我们却极少见到。
上面新闻中的杨友德没有那么被动,他主动采取了一些防御措施,保护自己的家园。这种做法虽有些极端,但也是无奈之举,既然有一百多人的拆迁队,戴着钢盔拿着盾牌,在推土机和挖掘机的掩护下暴力拆迁,杨友德又为何不能以暴制暴呢?幸好中国不是美国,人民不能拥有枪支,否则我想等待拆迁队的不是礼炮,而是子弹了。
政府三令五申的强调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强制拆迁;要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标准偏低的须尽快提高,补偿费用要足额支付到位等等,但反观现在的恶性暴力拆迁事件是层出不穷,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奈何现在的强拆队根本不理宪法。在民众以死来抗拒拆迁的时候,拆迁者都表现的心无愧疚,称是“法盲”原因。可笑的是,究竟谁是“法盲”却没人弄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