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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新闻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新闻伦理第一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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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09:31:04 | 只看该作者
新闻业核心价值原则

王天怡

在一个传媒无孔不入、对新闻只配给予廉价情感或肾上腺素的时代,每天被无数事件包围,人们在各式各样的新闻综合客户端上以一种抬头数星星的状态来面对。永远都数不清的星星就像是一波又一波涌来的讯息。每一件事情都真实发生,我们的神经末梢接受这一切,感同身受,但又悲伤的知道它会被第二天或再后一天新的事件像海潮那样扑上冲刷,不留痕迹。如此现状,似乎客观规律本身就是如此,事物都是发展与变化的,任何新闻事件也不太可能每天都被提及。由此,在我看来,传媒业所扮演的角色应当既是历史的见证者,更是公众参与对话现实社会的纽带。历史之所以为历史,是因为在岁月长河中它以俨然成为一粒尘埃,作为新闻人,我们要做的就是将这粒粒尘埃化作思考与自省的动力。而要做到这些,应当准确把握好新闻业的核心价值原则。

首先,尊重社会现实。新闻在一定层面上来说主要解决社会观照层面的问题,透过白纸黑字亦或是镜头语言将其对社会现实的观察、相关体验以及理解等展现于荧屏之上,旨在让受众通过对新闻内容予以阅读与审视过后,达成对现实社会的高度关注。在此阶段,新闻价值理应注重对现实的真实展现与尊重,这直接关联后阶段受众的主观心理期待以及反思意识的觉醒。

其次,常怀正义与责任。价值的存在是为体现人对于其自身的内在追求以及对所处社会的持久观望,它无时无刻不存在于我们所能接触到的每一事物的角落,它是我们抵御情感荒芜、无所谓追求与反思的心理防线。而对于新闻业来说,真实是新闻的灵魂与核心,具备传播价值更是新闻的生命。如何让新闻具备传播价值,对于从业人员来说,其出发点必须让心中常怀正义与责任。责任感比英雄式的至善理念来得实在:“我们有责任感,我们就能致力于履行这一责任,并能计划如何逐步达到我们的目标”。作为传播主流文化意识及主流价值观的发声人,如何建立起公众与传播者间的信任,要求传播者把握住公众追求社会进步的内在意志,建立起与之对话的桥梁。为正义发声新闻人责无旁贷。

最后,媒体是要唤醒公众反思意识的。新闻的产生从发现意义到创造意义这一过程,也是新闻生产者的主体价值理念在价值演进过程中不断释放的过程。而如何借助媒体的传播效果,深入浅出、一语中的的让公众审视社会现实,唤醒其理性与反思意识成为传播意义升华的关键。新闻的传播在日常生活中拓宽了大众审视人类本身及其人与社会环境关系的渠道,通过提取现实社会中所遇政治、文化、经济、自然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及现状,以问题意识贯穿主体内容,将隐性问题置于阳光之下,有意通过可视化行为、个体化的应对方式以及相应的制度措施来透视当下社会。综上,新闻业应当谨记以上核心价值原则,采用一种更为积极主动的方式将当下转型期中所遇社会问题与相关诉求呈现于大众手中的新闻综合客户端上,并试图建立起一种公众认识和理解现代社会的新的思维方式,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20162513003t

王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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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09:41:33 | 只看该作者
新闻伦理的最核心原则

陈创 20162502005 新闻传播学



伦理是指人们通过像话交往建立的各种行为准则,关注的重点是个人或者行业的行为方式规范与否。休谟认为,伦理关注的是“应该是什么”的问题,而不是“是什么”。换言之,伦理是一种规范分析,而不是一种事实分析。伦理研究的是应然问题,而不是实然问题。因此,伦理本身可被视为一种关于个人行为的社会普遍准则。当然,这种准则并不以某种权力或强势的意志为转移,也不能为某一个人所左右,而是全社会协商一致、自觉遵循的共识。这种共识没有实体形态,而是潜藏在社会的意识形态中。一般而言,只有当个人行为时,这种无形的行为规范才能发挥作用,自觉成为社会成员评价行为得失的标尺。当然,某一具体行业处于约束成员行为的需要,可能以实体文本的形式出台伦理规范。



现代所说之“伦理”,起源西方哲学,是研究人类行为善、恶的学问。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及其弟子柏拉图认为,哲学止于至善。不过,这种善还是一种理念上的善,在很大程度上带有唯心主义的色彩。德国哲学家康德强调用人的理性为自然和行为立法,开创了全新的道德哲学。他认为,决定行为的善或恶的依据不是人的主观善恶概念,而是先天的道德法则。总体而言,伦理所探讨的中心的议题就是评判行为的善恶,伦理的核心原则就是善。新闻伦理作为职业伦理的一种特定类型,其价值内核和基本原则也应符合伦理的一般要求。因此,新闻伦理的最核心原则也是善,因为这关系到新闻伦理的存在与否的根本问题。



衡量新闻实践活动的善与恶,最关键的评价标准衡量采访行为是否符合人道。换言之,新闻从业人员在采访活动中能否尊重采访对象,能否做到以人为本。善也有大小。新闻从业人员作为社会中的成员,也必须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新闻从业人员应本着从整体利益出发的初衷,认真履行社会监督职能,客观真实地反映社会现状,为全体社会成员谋福利。所谓“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不仅代表了一种新闻理想,也体现了新闻伦理的核心意涵。



当然,善也分为动机的善和结果的善,两者的区别在于,动机上的善是一种主观愿望,潜藏于意识之中;而结果的善则是实践的效果,显露在动态社会中。新闻从业人员在新闻实践活动中,不仅应该秉持善心,而且要修持善果。然而,现实经常是记者本着善的初衷,从事新闻采访和报道活动,由于处理不当或者素养欠缺,往往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即所谓的“好心办坏事”,这在灾难新闻的报道活动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在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的重大灾难面前,时而出现新闻记者忙于抢新闻而妨碍甚至干扰救援行动的现象。必须正视:人命大于天,更大于新闻采访。新闻记者虽然有报道事实的社会职责,但也应以人为本,不能因为成全反映现实的小善而妨碍了挽救生命的大善。

33#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09:47:21 | 只看该作者
【作为课堂作业,事先声明在网上公开。一为防止抄袭,二为对比以便学生取长补短。不许上网,这就不是给我的作业了。还是冒昧贴出来,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真实”与“建构真实”

——传媒业核心价值刍议

                                             滕金达 20162502003

(请勿将本人文字发到任何论坛或网页,违者必究,谢谢合作)

真实,一直是传媒业界、学术界乃至全社会最关心的东西,正因为备受关注,才会成为传媒人的核心价值。可当所谓搞传媒的人真正面对宇宙之大、世间品类之盛、人类行为之错综复杂时,都会感到难以望“真实”之项背,曾不能毁山之一毛,穷沧海之一粟。社会科学最近两个世纪的发展史告诉我们,人类所经历的一切事物都存在于建构之中,只不过有些事物建构得合理,有些则建构得不合理。建构的主体到底为何,我们不得而知;合理与不合理的标准到底是什么,我们同样也不知情,然而偏偏有“不学无术”的好事者们,每天吃饱喝足之后在咖啡厅或者快餐店匆匆小聚,希望可以探讨出到底什么叫真实,到底什么样的真实是值得我们追求的。

真实是什么,它究竟该被如何看待,是个挺重要的问题,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传媒从业者们每天晚餐的菜碗里有没有鲜腻的肉类,也关系到不少学科学者们每天出门前是否会难为情地穿上体面的衬衣。但是讲到这儿,大家又糊涂了,报社隔壁四合院里的瞎眼老混混赵大爷不禁发问:“从科学研究的严谨性上讲,应该先有学问还是先有学科呢?”刚刚下楼的李总编凝神沉思了好一会儿,于是一赌气又上楼把衬衣脱了。“干净衣服才穿的就换?什么玩意儿啊!”就为这,老婆坐在床边生了他一天的闷气。

用建构主义者的口吻来讲,自然科学家们发现自己搞不清楚什么是真实,公式、定理的推演和精确的算术能力只能满足他们对于真实产生的虚妄的幻想,即使造出了宇宙飞船,拿到诺贝尔大奖,也无处安放躁动的心灵;而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佼佼者们也不乏兢兢业业的守望者,他们苦心孤诣,用“真实”为行业和学科树立典范,可谓劳苦功高,但事实却是,无论我们眼中的传者还是媒介组织、受众也罢,都最多只能无限接近但永远无法清算真实世界的各项指标。

在社会学经典的结构化理论影响下,秉承者功能主义视角的媒介产业发挥提供信息、引导舆论、教育大众以及提供舆论等作用,由此也形成了大众传播的基本模式:传播者在政治、经济及公共利益等外部控制的影响下,同时在一定媒介框架内进行“环境再构成作业”的议程设置后,通过传播渠道以各种传播技巧将内容传达到群体,再通过群体中意见领袖进行两级/N级传播到达受众(也可能直接到达受众),然后在与以变量形式存在的受众框架(群体层面、心理层面)的相互作用中得到受众接受/不接受的基本结果,在此基础上,受众的观念/价值观/行为不同程度地受到认知/态度/行为层面的影响。一条线索下来,又有谁有资格谁来告诉读者和公众,何为真实,何为虚假呢?

从业者们天天拿着业内各种“不真实”高谈阔论,推杯换盏,似乎如果没有所谓“假新闻”、“假消息”,这世界的真实变动就能为人们所确知了一样。大家在苦恼愤懑与不甘心中又寄希望于可笑的故纸堆,他们发现,社会学里面爱讲意义建构、爱讲现实一隅,而心理学里面又爱讲基模压模,那个叫戈夫曼的老头总是意气风发地宣称:人在日常生活中有一千种办法呈现同一个自我。“真实”无解,即便它还是一个行业实践意义上赖以生存的“核心原则”。

但是,话也不好说死,这样会令人气馁,也会让人失望,担心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毕竟,我们看待“真实”决不能仅仅囿于所谓的“传媒业”,真是可笑,“真实”的范畴无情地横跨我们的全部认知范围,一个生态系统完全健康的社会才有可能早就最接近真实的产物,而传媒业嘛,做好操作层面的“真实”,便是对这个确实也在创造社会价值以及被寄予盈利厚望的行业最大的回报了。

3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09:53:00 | 只看该作者
关于传媒业核心价值的一些思考

“注意力”、“流量”、“真实”、“记录传播”、“版权”、“技术”……当我开始思考传媒业的核心价值是什么时,这些关键词在我脑海中不断闪现。每个词语背后似乎都有着一串强有力的支撑在呐喊,“你看,我才是传媒业所看重的。因为我传媒业才能如此繁荣。”然而,细察我国传媒业现状,“责任”一词才是关键。这一概念可能过于宏大,从这二字所延展的内涵出发,才能真正理解其价值所在。

不可否认,传媒业是注意力产业,它的生产方式具有典型的工业化特征。它需要吸引更多受众的关注,并将这种注意保持下去,同时获得盈利以维持自身的运行与发展。在此背景下我们可以看到近些年来我国传媒业的一些乱像。首先是对于资本和商业化的盲目崇拜,从而丧失了对普遍认同价值的引领。媒体放弃了本身应承担的责任,对真相的追求,对社会人文的关怀。因此反什么就滥什么,而且越反对就越泛滥。反对假新闻,假新闻却层出不穷;反对炒作,却有包装着各种外衣的炒作事件泛滥成灾;反对低俗,各种不堪入目的信息更加蔓延。传媒业生产出了太多受众想看的,而不是他们真正需要的内容,迷失在了即期功利主义的漩涡中,渴望将受众的点击与眼球转化为金钱与地位。

其次是技术当道,遵从已久的“内容为王”在寒风中渐行渐远。无人机、全景视频、直播、VR、H5等一系列名词的出现,似乎预示着传媒业已走进了凭借技术手段获得飞速发展的春天。现代社会的发展与快节奏生活使人们很少有精力进行深度阅读,视觉新闻与碎片化信息的不断推送成为了媒体的筹码。网络媒体的从业者对自己平台上的图片与视频进行调整,将有冲击力、有爆点的消息放在首页而移除了不能引起受众兴趣或者不能赚钱的那部分。更多的媒体在信息的传播形式上做文章,比如H5网页、Flash动画以及小视频等。这些形式虽然让受众更易接受、更加可感,其内容质量却良莠不齐,令人担忧。

然后是媒介伦理问题。这里我们不谈传统的隐私权与知晓权的冲突,主要关注一下数据应用的伦理问题。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基于大数据基础上的算法抓取与推送,传媒业近几年对这一技术发展而带来的传播现象津津乐道。这一事物正对我们的社会生活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传媒业依靠它“生产出”很多数据准确,推送到位的新闻产品,受众也能越来越便利的获取到自己偏好的信息产品。而在这一抓取与推送的过程中,我们的个人信息已经毫无保留的曝光在在网络之上了。

以上种种,与背离专业主义而追求商业主义有关,也与技术的发展有关,然而最主要是放弃了对传媒业的核心价值“责任”的坚守。这一核心价值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是对自己负责,这是最基础的层面的责任。传媒业的从业人员与经营管理者应该保持公正客观,不要放弃新闻理想。物质丰盈的现代社会的确会有很多诱惑,对自己负责,遵从内心的理想追求。第二是对受众负责。对受众负责不仅是因为他们付费购买了内容,传媒业本来就担负着传播知识与信息责任。虽然传媒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就是受众的关注度,但是不能把受众商品化,要提供受众需要的,雅俗共赏的,不带有情感煽动与误导倾向的信息。第三是对组织负责。隶属于哪一媒体组织就要对该机构负责,不能损害其利益。最后是对社会负责。传媒业的性质和其强大的影响力就决定了它必须对社会负责。忠实的记录与传播,不让真相消失,避免谣言肆虐。充满人文关怀,追求价值理性,让社会在这一基础上平稳运行。做到以上四个范畴,将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上述的业内乱像。

传媒业迥异于其他行业的地方,就在于它是一个必须和不同的人打交道的行业,不是冰冷的机器操作,不是标准化、流水线般的运行,而是充满了鲜活的人类情感。因此,明确责任,努力平衡各层面的责任,是传媒业的核心价值之所在。

“责任”二字对于传媒从业者来说,像是会时刻敲响的钟声,让他们在前进的路上,不要忘了为何出发。

                           

                                                  赵冰清

                                                2016251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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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0:05:02 | 只看该作者
xiongxiong7721@yeah.net

熊玮琪,学号20162513018

谈到新闻专业主义或者说传媒业核心价值原则,我们脑海里会涌现出无穷无尽的词汇,但是占据主流篇幅的,一定是客观、独立、公正、真实。这是我们从进入专业领域的第一刻起,就被要求铭记和恪守的信条。我们坚持说要有俯仰天地的境界和悲天悯人的情怀,我们要成为光束去照亮黑暗。但社会中的故事和人远远不是几个词汇所能覆盖和衡量的,庞杂的社会架构赋予每个社会个体不一样的情怀和思想,赋予他们不同的道德判断和认知层次。

而今天,我更愿意给自己一个新的原则,这是一个搁置在心中不容撼动的信仰,是而今无论式微的传统媒体还是崛起的新媒体场域下,都应该被遵从和笃定的去坚守的原则。

我一直相信,新媒体的到来,不是渐进性的改革,而是时代车轮下必定被碾压的过去。但这是更新,并不是更替。新媒体对于传统媒体来说,就像智能手机于原始版诺基亚一样,并不是谁取代谁,而是站在过去的基础上进行的重塑。传统媒体,仍然能够带着新闻专业主义所包含的内涵,走入新媒体所带来的全新时代。当今,互联网带浪潮强势来袭,大数据和vr等新的技术手段在新媒体的平台依托下,也成为传媒界的新主宰。但今天,我们谈的不是平台、不是入口而是无论新媒体还是传统媒体,在这场媒体业和媒体人面对时代更迭,该做出怎样的价值选择问题。

那么今天我要说的是斗争性。不是与党性原则相抗衡和违背的斗争性,是建立在独立不依附基础上,踏踏实实想要捍卫和争取每一份权利的信仰。“权利如果不用来争取权利就只是一张纸”。无论新闻民工还是新文娼妓,对于一个已经被社会无限污名化的群体,再冠冕堂皇地喊出独立客观和公正已然假大空,任何饱含情感的社会人,都无法在社会关系和个人情感之间真正抽离出来。在面对一桩桩生老病死、一次次生离死别之时,无论热血还是无情都带着被诟病和指责的风险。但我们必须时时刻刻为着生存和尊严而斗争。

传媒是一个站在社会风险顶端的领域,他是时代的瞭望者也是时代的风向标。我们的历史和未来都在传媒业改革与进步的进程中被改写和塑造。今天,我们要为乱象丛生的煽情新闻而斗争,要去革除盗用版权而深情立法,要为新闻干预司法独立性而喊冤,要为每一个兢兢业业打造品质新闻的媒体人刻无字碑。

今天,当媒体业已经被等同于党和政府的喉舌和走狗之时,当标题党新闻层出不穷新闻同质化现象已然成灾,当无数曾经坚定有理想的新闻人放弃这个拥有无限朝气的行业时,我们需要保持独立思考,需要用自我的力量去斗争,与社会体制内的毒瘤斗争,与那些刻板化的公众认知斗争,与那些或许正在流逝也或许从未拥有的控制力斗争,与我们内心屈从于社会洪流和社会现实的恶魔斗争。

我不想在此刻给中国人一个所谓沉默的大多数的标签,社会气息的生疏和时代节奏的加快注定人情也会逐渐疏离和冷漠。而这正是传媒业存在和毅力的意义,是引领和树立社会意识的使命的彰显。是需要无论何时,都能成为清醒的带着身后千千万万人的声音和愿景,而奔跑和呐喊的号角。

愿每一个还在痛苦中徘徊和等待的传媒人,都能保持清醒而独立的大脑,能不依附于时代的幻变,不盲从于权力的压迫和挟持,能够不苟且于现实的欺瞒和玩笑。能够永远保持生生不息的斗争性,为尊严、为职业、为生而为人的每一份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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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0:05:39 | 只看该作者

媒体的核心价值

郑森楠 20162513050

当我们在谈论一个东西的价值的时候,不能绕过的就是它对我们生活的影响。若从整个媒介的发展史来看,无论是最初的口语媒介,还是后来的印刷媒介,以至于现在的电子媒介。无论媒介的形式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但是媒介的首要功能却从未改便,那就是传递信息。但是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使得这个功能的外延进一步得到了扩展。我们的媒体已然不仅仅是皇权时代的传声筒,于是传递信息也成了传媒业不断思考和挖掘的问题:传递什么样的信息;用什么方式来传递;什么样的内容更受欢迎;怎样才能突出自己的特色怎样才能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接踵而至。

所以到现在,我们的一些媒体会反复的念叨一个问题:媒体的核心价值到底是什么?

但是我们往往会忽视一个东西,判断一个东西的价值,本身就需要一个标准或一个合理的系统,并在一定的环境下去谈论。如果是为了得到一个标准答案而跳出其本身的框架去讨论,那得到的答案其意义也不大。就好比,我说这家媒体更好,因为它提供的消息,它卖的报纸、出的新闻有更多人花钱去买,去阅读。可黄色报刊时期的煽情暴力的新闻铺天盖地,难道这就是媒体机构存在的价值?再比如,有些很好的专业性的深度报道,并没有太多人去关注,难道我们能说它不如黄色小报有价值?

所以我们应该回到这个问题提出的原因上来思考。媒体的核心价值不言而喻:能够精于自己的领域,高效的传递那些,能够帮助受众用来消除自身不确定性因素的信息,并在适当的时候能够引导舆论,避免受众陷入群体激化之中,就是其存在的价值所在。作为一种社会机构,它们的存在的初衷便是帮助这个社会更好的运转。这些道理或许谁都明白,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媒体人却变得愈发不自信,愈发的不知所措,和浮躁。新媒体的发展使得传统媒体日渐衰落,于是传统媒体便陷入了这样一种思维误区之中,发行量下降了,我们是不是应该思考一下怎样呢才能提升自己的价值?这里谈论的价值的核心,实则是媒体的竞争力。

“补救性媒介“理论认为,人会在媒介演化中进行理性的选择,简单的说,任何一种后继的媒介,都是一种补救措施。以电话而言,从受听器与听筒的结合,到电话录音、来电显示,等等的一系列的功能都是对前一功能的补救和补足。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旧媒体、新媒体还有新新媒体,本身就是出于一个系统之中的,没有必要把他们对立起来。只是由于技术和科技的发展改变了一些人们的生活方式和阅读习惯,所以,当再次面对新旧媒体时,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但无论是新媒体还是旧媒体,它们存在的初衷都是的,因此其存在的价值也是类似的。

当然我这里也并不是在强调“内容为王“这种人尽皆知的道理。我想说的是媒体人的一种思维方式和意识。核心竞争力不等于核心价值。但是真正决定两个不同媒体之间的区别的,却是隐藏在竞争力下面的一些东西。新媒体的思维更多的是一种”商人“思维,因为它们知道”粉丝经济“所能够带来的收入。但是传统媒体的思维更多的是一种”精英“的思维。所以当同时面对市场这块蛋糕的时候“今日头条”喊出的口号是“你关心的才是头条。”而《南方周末》则是“总有一种力量让你泪流满面。”从这里基本上可以看出,媒体所追求的东西会直接影响到其定位,如果只是为了赚钱,那只需要迎合受众就好了。但如果想肩负起更多的责任,那定位和格调就得更高一些。其实这两则并不矛盾,反而是一种互补的存在。因此我觉得,各个媒体本身的定位和格调才是其自己的独特价值(非核心价值)所在。无论是小商贩还是大企业,都有其对应的消费人群。有人喜欢喝豆浆,也有人喜欢喝牛奶,如果什么都卖,反而显得不专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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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0:13:56 | 只看该作者
真实性,新闻业的安身立命之本

龙红宇   20162513015t

初初涉足新闻传媒这个专业,背得滚瓜烂熟的便是真实性是新闻的安身立命之本,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新的时代条件下保证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48个字职责使命的实现,其基础性的工作就是确保新闻真实。新闻的本质就是记录传播,将世界的真实情况如实地报道给受众,保证新闻的真实性,是取信于民的基本条件,也是新闻媒体承担社会公器职责,提高舆论引导力的客观要求。

新闻真实性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命题,传媒学界和业界对于新闻真实性的关注从未懈怠,尤其是随着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新媒体时代到来,可以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新闻样式风格多样,呈现百家争鸣的景象,但新闻源的多样化,对时效性的抢夺,竞争的激烈性,新闻真实性遭受到极大的挑战,各种反转新闻、虚假新闻屡屡上演,严重消解媒体公信力和权威性,并引发各种负面的舆论潮,在求新求快,追求点击率的新媒体时代,新闻的真实性随时啪啪打脸。《新闻记者》杂志已经连续十五年开展学术界的“3.15”年度十大假新闻评选活动,坚决揭露和抨击层出不穷的新闻造假现象,假新闻年年都有,年年形式各有不同。如“江西九江发生6.9级地震”、“李光耀被死亡”、“金庸被多次死亡”、“习总打的”、“僵尸肉”等新闻爆发声势浩大,媒体纷纷报道转载并发表评论,引发了巨大的社会舆论,在被证明新闻为虚假时,媒体又纷纷道歉,一次次以假乱真,在谣言和辟谣的怪圈中循环往复,践踏公众的信任,将新闻当儿戏,还谈什么公信力、舆论引导之责,岂不可笑。

都说记者笔下有是非曲直,有人命关天,但现在的记者可能有千里眼顺风耳,不出门便能编造出一篇精妙绝伦的“新闻报道”,2016年春节期间一篇描写“礼崩乐坏”东北农村的返乡报道在《财经》杂志微信公众号发表,随后中国青年网、中国网、中国台湾网、光明网等媒体未经核实便纷纷转载,一时之间在网络上掀起了热议,后经新华社调查证实此文纯属虚构杜撰,文中的时间、地点、人物皆为虚构;“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事件,本是一则缘由一女网友泄愤的帖子,经过加工润色,再由网民的大量转发和媒体的广泛报道,便成了一场引起无数唇枪舌剑的虚假“大新闻”,一时之间全民都在争论“凤凰男”、“城市农村爱情观”等问题。网民的不理性,媒体为求新求快的不责任报道和转发,成了假新闻肆虐网络空间的助推器,形成错误的舆论导向,长此以往会引发信任缺失的社会心态危机,对和谐社会的发展也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纵观许多假新闻的案例,大部分是因为媒体未核实信息的真实性以及记者的胡编乱造而形成的,媒体受利益的诱惑而争快抢新扩散的,其归根结底是新闻工作者伦理失范和职业道德滑坡的表现,记者编造新闻、编辑把关不严、为了追求时效性、趣味性而忽视新闻的真实性。

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且呈现海量化碎片化特点,作为瞭望者的新闻工作者首先要有甄别真假信息的能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从客观事实出发,以事实为依据,从源头上阻断虚假新闻,要警钟常鸣,防微杜渐。新闻的真实性,不仅关乎新闻工作者的个人信誉,更事关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和生命力,媒体得以长久生存和发展之本是公众的信任和支持。无论时代发生多大变迁,新闻传媒如何竞争激烈,新闻事业如何深化改革,真实性永远是新闻的生命,没有真实性的新闻,速度越快、点击率越高只会越快加速新闻界走向衰败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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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0:18:43 | 只看该作者
传媒核心价值观之我见

姓名:童倩

学号:20162513046

授课老师:刘海明



题曰:传媒核心价值观?所谓传媒核心价值观,我的理解是指传媒的基本职业理念。既然是职业理念,那么在对象的鉴定上,传媒核心价值观主要的约束或实施对象是媒体从业人员。而媒体狭义上是指为社会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组织机构,也就是说传媒核心价值观实际是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理念。

我认为传媒核心价值观是客观性原则。在学理论层面,客观性是传媒价值观的核心,是新闻从业人员的基本准则和新闻专业主义的共同要求。譬如,1924年,美国学者克劳福德(Nelson Crawford)出版《新闻道德》(Ethics of Journalism)一书,将客观性原则上升为新闻职业道德的高度。可以窥见客观性的重要性。又如1991年全国记协制定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五条也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再如2009年,胡锦涛在世界媒体峰会上提出了“遵守新闻从业基本准则”的要求,提出了公正、客观、公平、真实等等要求。同样,新闻专业主义层面而言,新闻工作者应该具备新闻价值的判断能力,而这种判断力应该是建立在客观的基础之上的。

客观性原则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同时对从业者的要求非常之高,这也是其被标榜为核心的原因。在19世纪初期,报纸沦为各大党政互掐的工具,受众急切呼唤一份“客观性”的报纸出现。到30年代,大众化的报纸呼之欲出,深受读者喜爱。然而好景不长,大众报纸随之沦落到煽情、黄暴的地步。

新闻从业者难以做到客观性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从社会文化来看,从业者是生存于社会文化环境之中的,从中构建出自己的文化价值观。而这种文化价值观会直接决定从业者对新闻事实的认知和判断,从而导致主观性偏差。

2、从新闻媒体的双重属性来看,从业者所在的媒体组织的盈利是需要商业化运营的。就目前而言,媒体的生存环境严峻,竞争激烈,同质化严重。为追求时效性,媒体对放弃了对新闻事实的采访与核实,导致内容有失客观。此外为了脱颖而出,而陷入断章取义、 片面化的尴尬境地。或是从业者迫于关注度的需要,而采取标新立异的标题,空有标题全无内容。或是从业者为做独树一帜的评论,绞尽脑汁寻找边缘视角,实际已经偏离客观性。

客观性难,但并不是从业者可以逃避的原则。陈力丹教授曾分享了这样一个小故事:2000年,在香港学界召开“资讯时代媒介操守研究会 ”,一些与会的香港记者说:“你们说的那些没用,回到报社,老板叫我做什么我就得做什么。”和故事中的情形相仿,当前的众多新闻从业者流于传媒环境的恶劣性,而背弃了新闻从业者的职业准则。

有学者这样描述新闻客观性:新闻客观性原则之于新闻工作者就是这样一种信仰,我们不必纠结于在新闻实践中究竟把客观性践行到了什么程度,也不必纠结于新闻客观性是否真的可以完全做到,最重要的是每一位新闻工作者都把客观性原则当作一种信仰,铭记于心。诚然这才是我们该持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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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0:23:13 | 只看该作者
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

刘启晗    20162513041

我认为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即是:克制。之前听说过这样一句话,人和动物的区别是,动物的行为是遵循本能,而人是懂得克制的。传媒业在西方一直被称为“第四权力机构”,在中国也有“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的说法,种种光环的叠加都在强调作为一个新闻人,要有所作为。真实、公正、客观已然成为新闻人烂熟于心的行业标准,然而,我认为在新闻业有所作为是能力强的表现,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的能够保持克制的不作为体现着一个媒体人的自我修养。

克制这个词把它具体化即是:克制同情、克制愤怒、克制热情、克制批判等等。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记者要克制手中的权利膨胀,避免化身正义的使者、帮助弱势群体的侠者、以及一些盲目的“英雄情结”和“精英意识”,这无疑与新闻业一直崇尚的客观公正形成悖论。在我看来,新闻从业者的自我定位应该是社会的观察者与记录者。不把丑放大到尽丑,不把善夸大到尽善,人性的曲径幽深和事实的错综复杂并非记者用非黑即白的文字可以表述的。因此,唯有时刻自我提醒要克制,用一种职业的平和的心态做新闻,才能做出非情绪化、客观扎实、有分量的新闻。

克制第一时间报道的冲动:

在互联网大环境下,求新、求快几乎成了媒体人的共识。例如在姚贝娜事件中,当姚贝娜还在手术室进行抢救的时,就有媒体率先发出姚贝娜已经离世的假新闻。这使我想起美剧《新闻编辑室》中的一个情节。剧情是电视台的编辑室正在火速讨论一则名人死讯要不要马上被直播出来,支持马上发布消息的理由是“每一秒钟都有上千位在我们这儿看不到死讯的观众转台”,而反对传播死讯的是电视台《晚间新闻》公关顾问Don,他的话让我印象深刻——“新闻不能宣布一个人死亡,只有医生才能”。当人人都在抢第一手新闻时,是否能做到先核实再报道。

克制对采访对象的伤害:

例如在MH370失联的报道中,新闻媒体表现出的新闻伦理失范令人唏嘘不已,记者在采访和报道中不断暴露出人文关怀缺失的弊病。其中出现的强行采访和刊发、悲痛图像 不加处理的呈现、以公共利益或人性关怀为名的无谓煽情等有违新闻伦理的行为,引起了公众的讨论和批评,传媒对采访对象的新闻伤害这一问题再次凸显。冰岛新闻委员会在1899年制定的《记者伦理规则》中说:“记者要避免一切使无辜者蒙羞的不必要的举动,或是使他们受到伤害。”

克制刻板印象:

如今“富二代”、“医生”、“城管”、“女大学生”等词汇在媒体报道框架的建构下,逐渐造成社会认知偏差。由于网络传播的特性,贴标签的做法显得省时又省事,网民通过媒体建构的“身份符号”,即使还没点开全文,只看标题就形成认知,“富二代”必定是蛮横不讲理的,“女大学生”成为容易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模式化的报道是记者刻板印象的外化,不实地调查、不深入采访、堂而皇之的想当然。因此,媒体人应该克制个人的刻板印象,有意识的激活认知的顺应机制,经常保持认知模式的健康更新。

互联网时代,后现代主义文化、流行文化、消费主义思潮令人眼花缭乱。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横冲直撞的阶段,传媒人能够做的,不是去追寻新技术,探索新的传播形态。而是是否能保持初心,砥砺前行!毕竟传媒业的发展“不是新的东西不够新,而是旧的东西不够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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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4 10:29:20 | 只看该作者
浅议新闻真实

尹凤意——20162513038


传媒是什么?陈立丹教授认为传媒是服务于公众对新闻信息的需求的社会机关。传媒业也相应可以理解为形成一定规模,构成现代社会的一个行业。通过新闻史的学习,传媒由政党报刊主宰,逐步转变为商业性质的社会行业。传媒业由从传统的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垄断资源发展为现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形态并存、融合的局面。但是,无论传媒业的传播形态如何变化,其核心价值原则颠扑不破,在时代的洪流中,依然是传媒业追逐的星辰。

这颗遥远又璀璨的星辰,值得传媒业永远追逐与坚守的价值原则就是新闻的真实性。新闻的生命是真实,真实也是传播新闻的传媒组织、新闻工作者的生命。如果传媒业淡化了或者遗忘了对新闻真实性的追求,那么其生存之跟,发展之基也将不复存在。

著名的甘惜分学者认为无论是资产阶级新闻事业还是无产阶级新闻事业在根本观点上可以有分歧,但唯独在新闻报道必须真实这一主张上是保持一致的。但是,必须说明的是新闻真实并不是哲学意义上的真实,它是事实性的真实、过程性的真实、有限的真实。新闻真实的实现会被许多因素所影响,比如新闻源的真实性、主观再现的真实性、收受理解的真实性、以及社会环境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这些因素的存在,使我们可以达成关于传媒业新闻真实的共识,即新闻真实是永远达不到的,它是传媒业的理想、是价值观的坚守。

虽然,新闻真实不能由单个媒体,或者某份新闻报道达成,但是在程序上,整体的新闻真实则是可以通过传媒业的努力达成。传媒业追求的核心价值原则——新闻真实是一种过程真实,有机真实。过程真实是指新闻事实的报道是一个去伪求真的过程,新闻事件在不断地事实核查,不断地求证过程中逐渐剥去假象的外壳和迷雾,呈现真相。有机真实是指不同媒体机构之间,相互进行事实的验证和观点的修补。在传媒生态系统中,单个媒体很难构建出社会现实的整体真实,但是对整个行业来说,不同媒体的共同努力是可以达到整体真实的。

遗憾的是,在现实情况中,传媒业违背新闻真实的报道层出不穷。主要研究新闻真实的著名学者杨保军认为虚假新闻包括失实新闻和假新闻。针对上文所述的过程真实和整体真实,虚假新闻也表现为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两方面。微观层面是相对具体事件的真实而言。《新闻记者》杂志每年都会总结出当年的十大假新闻,比如,2016年引起轰动效应的假新闻“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东北村庄的礼崩乐坏”“江西九江发生地震”等,这些新闻报道无一不遵循这样一种模式:首次报道引发舆论热议,被证虚假或者新闻反转,引发次生舆情或新闻搭车,直到下一个热点引爆另一波舆论热潮。其造成的结果是消解传媒业的公信力,热点引爆之后,民众不再相信媒体报道,而是“让新闻飞一会儿”。这无疑是传媒业的悲哀。

而在新媒体时代,自媒体的繁盛,公众表达的空前高潮为虚假新闻的传播提供便利。目前一项新研究表明,部分人确实更易相信熟人,也就是与我们具有强连接关系的人在社交媒体上分享的假新闻。这种沟通和群体的联系更容易塑造记忆,也就是说,社交网络会强有力地塑造人们的记忆,即使是假新闻,但人们不需要多少暗示就会服从主流记忆。这一现象无疑是传媒业新闻真实这一核心价值原则另一大冲击。

虚假新闻的宏观层面表现,是一个国家的新闻传播在一定的历史时空范围内,对这个国家的反映报道在整体上是虚假的,或者大部分失实的。在我国的“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的传媒业多少呈现出这样一种宏观层面的失实。宏观层面的新闻失实,会制造出失实的集体记忆,形成错误的历史记忆。虽然言论自由是传媒业的另一大追求,但是需要警惕的是,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集体记忆误导他人,误导社会认知。

实现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的新闻真实,不能仅仅追求一篇新闻报道的真实或者靠一家媒体机构的努力。台湾学者臧国仁曾说“新闻是一面破碎的镜子”,它并不能对现实环境镜子式的映照。作为传媒业所追求的核心价值原则,我们能做到的新闻真实是有机的,动态的真实。

美国学者比尔·科瓦齐和汤姆·罗森蒂尔所著的《新闻的十大原则》一书中,将“新闻工作首先要对真实负责”这一原则放在首位,可见,无论中外,传媒业的核心价值原则是新闻的真实性。新闻真实是遥远的星辰,是新闻工作者追求的理想,指引着传媒业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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