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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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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楼主| 发表于 2015-1-10 22:10:0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5-1-10 22:14 编辑

【案例】

巴黎恐袭案:请不要以“尊严”之名 2015-01-10陶短房 新京报评论



1月7日中午发生的巴黎《查理周刊》袭击案似乎正走向尾声:1月9日上午,大巴黎北部塞纳-马恩省一家名为“Dammartin-en-Goele”被无数军警团团包围,照法国内政部发言人的话称,漏网袭击嫌疑人库阿奇兄弟正挟持人质,与警方对峙。
  现场消息称,两名嫌疑人态度顽固,并不断狂呼“要有尊严地去死”。
  这也符合袭击者及其同情者一贯的声口:《查理周刊》侮辱了他们的尊严,所以侮辱者必须去死;因为“光荣”地执行了“让侮辱尊严者去死”的使命,所以他们自己也要“有尊严地死去”。
  这些袭击者侮辱和谋杀的不是别的,恰是每一个人,乃至整个社会的尊严。
  正如许多评论家所指出的,《查理周刊》的批评、讽刺并非有所选择,而是针对各党各派和不同团体,这些批评、讽刺当然并非都有道理,或许其中有些的确伤及某些人(或某些人群)的尊严,但这些言论并未逾越法律所允许的界限。以此为由发动恐怖袭击,其实质就是妄图将自己的信仰、准绳凌驾于他人和社会之上,强迫他人认同、接受、遵照执行,否则就由自己代为执行。这种极端、狂热、蛮横和单边主义的逻辑、言论、行为,本身就是对“道德”、“信仰”、“尊严”这些神圣名词最大的侮辱和伤害。因为惟相互理解、妥协方能有社会共识,惟社会共识方能成为公众所接受的行为准则,任何建立在否认、践踏他人尊严基础上的所谓“尊严”,都是对尊严的亵渎。
  此次袭击事件的实质,就是试图以剥夺他人自由言论、独立批判的自由、尊严,来确立自己不容异己、顺昌逆亡的“自由”、“尊严”。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持枪歹徒闯入编辑部,点名屠杀自己看不顺眼的媒体人、艺术家,剥夺其尊严乃至生命,随后他们更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间补枪杀害街头警察,肆意践踏法律和社会安全的尊严,如今他们被团团围困,走投无路,却仍狂呼“尊严之死”,实在是一个让人笑不出的笑话——如果到了今时今日,这个社会、这个法律和公共安全体系还能容忍你们这种单边排他的“尊严”,社会、法律、公共安全体系的尊严何在?
  很显然,这些生命已进入倒计时的歹徒此时此刻除了奢望“另一个世界”的“荣耀”,还梦想着“人过留名”,让自己成为一个“英雄”,一个“楷模”——不是已有人悲天悯人地呼吁“听听他们的诉求”,更有人啧啧称赞他们“出色的军事技能”了么?
  恐怖极端分子用自己的逻辑、思想、预言和暴力犯罪手段,肆意践踏和剥夺了一切尊严——他人的,以及他们自己的,一个有尊严的、文明的社会,绝不容“尊严”二字,被任何一种极端、蛮横、暴力所僭越和玷污。
  □陶短房(学者)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zMxNjQzMA==&mid=202359820&idx=1&sn=1840d0d31da199f33fb8299c4b1aa216#rd&ADUIN=352428099&ADSESSION=1420874063&ADTAG=CLIENT.QQ.5371_.0&ADPUBNO=2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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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楼主| 发表于 2015-1-16 12:38:5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刘彦1971
扭腰时报的风格:保守主义,宽容不激进,但坚守底线,尊敬言论自由,却绝不主动宣扬过激言论,雍容有度。就像他的灰色,永远的,高级灰。

@浑水自媒体门户
【美国人大卫·布鲁克斯:我不是查理】法国《查理周刊》杂志社遇袭后,“Je Suis Charlie(我是查理)”的口号席卷全球,而在一片“我是查理”的声浪中,一个《纽约时报》专栏作家敢说“我不是查理”!!!想想其实也是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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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17 : 37 來自微博 weibo.com



2分鐘前 來自微博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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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楼主| 发表于 2015-1-16 17:38:5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微天下
【法国下令取缔极端言论逮捕数十人 被疑掀文字狱】《查理周刊》袭击案发生后,法国当局下令取缔仇恨言论、反犹太言论和赞扬恐怖活动的言论,至今已逮捕数十人。当局做法让外界质疑法政府是否掀起了“文字狱”,在捍卫《查理周刊》言论自由的同时,却侵犯其他人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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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鐘前 來自微博 weib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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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楼主| 发表于 2015-2-8 09:26:5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导演网上辱骂演员被判朋友圈道歉10天赔偿7万元
2015-02-08 01:02:00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京华时报讯 今年29岁的刘一是一名电影演员,30岁的罗永康是一名导演。因认为罗永康在多个微信群及朋友圈中辱骂自己,刘一将罗永康诉至朝阳法院并索赔25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罗永康致歉10日并赔偿刘一7万元。

刘一诉称,2014年2月19日、2月22日,罗永康在“副导演协会”“导演、精英演员影视群”等多个微信群及其朋友圈内推送自己的照片,还配发文字侮辱诽谤自己,并要求圈内朋友转发该消息以封杀自己。这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严重破坏了自己的演艺事业,故要求罗永康立即停止侵权,在影视类媒体及网站刊登致歉声明,并将道歉内容同时发到罗永康的微博、微信朋友圈及其多个微信群,同时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及相关损失20万元。

罗永康辩称,其发微信是因一时激愤,且在发完微信20天后,自己已经删了这些言论,还在朋友圈对刘一道歉了。

朝阳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2月22日,罗永康在其朋友圈内及多个微信群内发文称:“这个××演员!对一个女演员下狠手!人品极度不好!希望各位同行遇到此人直接拉黑!……但是这个人自私自利!不听指挥无视导演的意向胡作非为!……”该文章同时配发有两张刘一的照片和两张女演员手臂受伤的照片,并注明“拜托各位转发朋友圈”。


刘一获知该事与罗永康微信沟通。2014年3月14日,罗永康在其朋友圈内发微信向刘一道歉,称发该条短信是自己一时冲动,特此证明刘一没有打人,图片是演员拍戏动作不协调造成的淤青。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永康的微信使用刘一照片配图,文章对刘一使用了贬损性言辞,转发多个微信群,这造成不当言论继续传播,故认定罗永康主观上具有过错。同时,由于网络信息复制的便利性,网络名誉侵权言论散播更为广泛,从网友转发及评论看,这降低了大家对刘一的社会评价。

朝阳法院最终判决罗永康在其多个微信群及其朋友圈内向刘一道歉10天,并赔偿刘一相关经济损失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netease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张淑玲
http://news.163.com/15/0208/01/AHT47O0G00014AED.html
345#
 楼主| 发表于 2015-2-12 20:02:1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先行水
努力一下,第一就到了//@周保松:全份報告在這裡:O网页链接
@周保松
/「無國界記者」發表報告,就180個國家及地區的新聞自由度作出排名,香港排第70位,中國大陸排倒數第5位。亞洲新聞自由度最高的是台灣(51位),韓國和日本分別排60和61。香港排名連續第3年下跌,更是近14年來最低。新聞自由度最高的5個國家,是芬蘭、挪威、丹麥、荷蘭和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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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18:56 來自微博 weibo.com
346#
 楼主| 发表于 2015-2-12 20:06: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洋葱头和小紫菜
#新闻自由#新闻自由系现代民主社会的基石。要多脑残的奴才,才认为非权力机关和读者可以要求新闻媒体出示证据向其证实报道?认为新闻媒体要写上他希望见报的内容?作为读者,你可以信或不信新闻报道,你可以买或不买这份报纸。即使权力机关,只要无关国家安全,也不能强令新闻媒体交出证据和线人。

新闻自由自由的代价是你要敢于表达,纵使气息微弱,也要奋力抗争
[url=]话题详情[/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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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分鐘前 來自三星Galaxy NOTE III


347#
 楼主| 发表于 2015-2-28 10:51:4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赵瑞琦-CUC

//@王君超: 任何内容?包括冒犯宗教、隐私、少数族裔;色情暴力法西斯? //@密苏里孙志刚:The Internet is a public utility.


@互联网的那点事



【美国互联网新规确认网络中立原则】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3票对2票通过了一项新规,确认了网络中立原则,新规旨在确保互联网上的任何内容不被屏蔽,肯定了互联网在言论自由和民主进程中的核心作用。 同时认定宽带网络属于公共设施,不得为大公司提供付费的高网速服务,而为普通用户提供慢速上网服务。












今天 09:32 來自微博 weibo.com



22分鐘前 來自360安全浏览器

348#
 楼主| 发表于 2015-3-1 09:38:4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相声演员苗阜回应反腐相声:写到这种程度已尽力
2015-03-01 00:57:00 来源: 新文化报(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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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声这个东西啊,一定它是相声,这些年好像相声已经变味了,就是段子的拼凑。

在刚刚过去的羊年春晚中,来自陕西的相声演员苗阜和王声参与创作并表演的反腐题材相声《这不是我的》备受观众喜爱,作品不但诙谐幽默,还直指贪官收受贿赂的丑恶嘴脸。春晚的舞台鲜有如此尺度的作品,这一节目的播出立即引发全民热议。日前,苗阜接受了新文化等几家主流媒体的微信专访,他向记者透露,原来《这不是我的》只是删节版的作品,还有完整版将在近期与大家见面,同时他也与记者谈起了他理解的相声艺术。

“离我们生活这么远的一个题材,写到这种程度已尽力”

苗阜和王声火于去年北京卫视的春晚,两人表演《满腹经纶》一夜成名。今年是两人首次登上央视春晚的舞台,一不小心还压了个轴。回忆起相声《这不是我的》走过的历程,苗阜感触颇多。

记者

您赞同反腐相声这种提法吗?有观点认为相声本就是具备讽刺功能,没有道理加个反腐的前缀,您怎么看?

苗阜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所以说众口难调,我们面对十几亿的观众,谁知道大家都有什么样的看法。我们作为相声演员,太多的没有,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为相声负责,我说的最起码得是个相声。

记者


对春晚节目的效果满意吗?

苗阜

可以说,今年春晚的作品我更满意完整版的,我们准备了两个版本,一个是《这不是我的》,另一个是《你开玩笑呢》。我相对而言从讽刺力度来说更喜欢《你开玩笑呢》,但我仔细思考了也不太适合春晚舞台,毕竟这是个阖家欢乐的时刻,这个作品稍微有点过于犀利。

记者


这个《你开玩笑呢》是个怎样的故事,以后会在别的场合呈现吗?

苗阜

《你开玩笑呢》这个作品是讲了一个文工团的团长上任之后的故事,因为我是搞文艺的,所以从我本身找人物,这个作品里很多我都用了真实的案例,那个人物也更加犀利,完整版我会在年后我的巡演中展现的。

记者


在《这不是我的》中,借鉴《你开玩笑呢》的包袱了吗?

苗阜

当然我也把《你开玩笑呢》中还能用的包袱,摘到了《这不是我的》里面,但不是很多,因为这两个不是一个路子。

记者


这次您等于是完成了一个命题作文。对于艺术作品的“定制”,您怎么看?

苗阜

我们只是接受了任务之后写的相声,具体别人给我们扣了一个什么主题,可能是更多部门的事。但是我对整体的作品从结构、人物性格来说,还是较为满意的。它不光是一个命题作文,很多年了我更觉得是我们很少在春晚舞台上看到一个人物性格比较真实、合理的作品,它虽然是个起步,但我希望把它做好,以后我们会拿出更好的作品出来。

记者


这部春晚作品,改了多少稿?

苗阜

还没演呢就给我们加了一个很大的框架,改稿就已经不计其数了,每天都在改,包括上台之前都在改。就这个作品来说我们已经尽力了,从结构到人物、节奏,我们已经尽最大努力了。我本身就是个相声演员,大家也知道我是个演员,让大家迅速接受我是个贪官,而且还不反感,已经很不容易了。

记者


说说这部作品的创作灵感吧。

苗阜

创作灵感没法说,因为这不是基于我们灵感来的,毕竟离我们生活太远了,我又不是贪官,也没打算当贪官,主要也没机会当贪官(笑),离我们生活这么远的一个题材,我们能写到这种程度我觉得我们已经是尽力了。

记者


元宵晚会您会带来什么样的作品?

苗阜

元宵晚会我希望能说一个更轻松的吧,这两天正在选择作品,我也累了几个月了,这几天在外面旅游,我也放空放空,没有更多地想,回到西安后会进入到挑选作品的阶段。

“我宁愿牺牲包袱,去保证整个相声的完整性”

1982年出生的苗阜,快板师承陕西曲艺名家白海臣,相声师承曲艺名家郑小山。2007年创立青曲社,以“中兴西北相声”为己任,常年坚持在剧场表演相声。谈起相声产业,苗阜一直坚持要对得起祖辈的教导。

记者


相声作为传统曲艺形式,走到今天,您觉得已经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苗阜

相声这个东西啊,一定它是相声,这些年好像相声已经变味了,就是段子的拼凑。我觉得相声必须有一个典型的人物,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结构,必须有一个逻辑性非常紧密的整体的方式,我宁愿牺牲包袱,去保证整个相声的完整性。

记者


现在的语言类节目,尤其是相声创作,网络段子被大量借用,你们怎么看?

苗阜

其实相声啊,真不是硬胳肢人,它真的是一个幽默的东西,我昨晚做梦都在梦硬和软的界限的问题呢,什么叫相声人特有的幽默,如果我拿网上的段子来拼凑效果也许会比这好得多。现在网上出现了很多声音,非得说我必须在舞台上站着骂大街贪官怎么怎么的,那才是好的吗?这个段子我们从创作之初,就希望这个人物是真实的可信的。

记者


你们主要的创作灵感或方式从哪里来?

苗阜

世上有很多话都是没办法和别人说的,真是跟蟑螂聊一聊,聊完了踩死,这样的事其实在生活中太多了,这样的词我觉得也是比较生活的。

记者


今年出了好几个作品,自己最满意哪个?

苗阜

我总说一句话,我最满意的永远是下一次。我坚持说相声,不说段子,要对得起祖辈的谆谆教导。

“并不是我一说,你一乐就是相声了”

一夜成名,多栖发展,仿佛成了现在艺人的发展规律,对于很多相声演员来说,涉足不同领域也已屡见不鲜,当记者问到苗阜这方面的想法时,80后的他也表现得十分随遇而安。

记者


出名之后,是否会向影视剧方面发展?

苗阜

我的梦还是相声,影视剧的拍摄呢,因为现在有青曲文化公司,相声是这个公司的主营业务,还有包括影视等其他文化产业都是公司的运营方向。我们希望共同推广陕西文化,不管用什么形式,但是我还是说相声,如果哪天高兴了去哪个影视剧客串一下,也没准。但我觉得相声是我的主业,玩一玩也是不为过的,就像你们玩累了去唱唱歌,踢球踢累了唱唱歌,都是能理解的。

记者


相声帅卖怪坏,您觉得自己是哪一类?

苗阜

帅卖怪坏是不同的风格,每种风格我都愿意去尝试,我们还年轻,还有很大的空间。我也说不清我是哪一种,可能都有吧,我更觉得我们是腐萌贱呆,我觉得也是一句玩笑,说明了现代人的审美方向。

记者


春节期间,您一共收到多少家卫视的邀请?去了几家?

苗阜


今年一共收到了30多家卫视的邀请,但基本都被我推掉了,最后录制的是六家。

记者


是不是您觉得上的卫视越多就代表越成功?

苗阜

真的不想参加这么多,但实在是有很多原因没办法推,尽管我已经推了20多家了,而且我是真的希望在这样的社会当中,让大家静下心来仔细品一品相声。前些天,孙立生先生(作家、中华曲艺学会副会长)写了篇文章,我看得热泪盈眶,我很感动,挺符合我们的初衷的。相声并不是我一说,你一乐就是相声了,这样的能耐我们有,我们常年演出有这样的能力。但是我首先得说讲理的相声,如果再不说讲理的相声,很多人以为相声就是段子了,我们对不起相声。

记者


很多观众觉得您的相声独树一帜。

苗阜

可以看看别人的相声,我觉得我们的相声今年的包袱都是我们新写出来的,还比较满意。

“在质疑之下应该做出更好的作品”

今年春晚,很多观众对语言类节目提出质疑,有人反驳、有人沉默,而苗阜却很高兴,他认为受到质疑是受关注的表现。

记者

贾玲的作品“笑果”很好,这次却被质疑性别歧视,那么在你看来什么样的幽默作品才是好作品?你怎么去把握这个度呢?

苗阜

众口难调,包括贾玲、冯巩的作品都会有质疑,对我们的质疑也有很多。有质疑是正确的,说明有人关注,在质疑之下我觉得我们应该做出更好的作品。

记者

是否关注网友和观众对节目的反馈?如何看待诸如“不痛不痒,不够深入”等评论?

苗阜

怎么叫不疼不痒,怎么叫刮骨疗伤?这个不好界定,如果站在春晚上骂街可能大家看着过瘾,但面对十几亿的人怎么办?工农商学兵什么人都有,站的角度不同,怎么样去平衡他们的心态?我看到有一张报纸说,你把贪官的名字念一分钟都比这可乐,好我念了,可乐吗?也可能这是一种挑衅的表现,真的没意思。我一直说一句话,名满天下,谤亦随之,我真的觉得问心无愧。

记者

刚才说了你也是看着春晚长大的,历届春晚有没有哪个节目是你记忆犹新或者说最喜欢的?

苗阜



我特别喜欢赵本山的作品,很自然很流畅。

记者


您作品的风格会一直坚持下去吗?

苗阜


我希望用时间去检验作品,很多真正的作品,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华商网-新文化报 。作者:郭艳东
http://news.163.com/15/0301/00/AJJ6952U00014AED.html
349#
发表于 2015-3-15 16:00: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殷玉鑫 于 2015-3-15 16:04 编辑

【案例】美国主持人戏言奥巴马夫人像猩猩遭电视台开除
    中新网3月1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美国最大西语电视台“环球电视台”(Univision)表示,一名主持人因说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长得像“决战猩球”中的演员而遭开除。

    据报道,委内瑞拉籍主持人费盖罗亚(RodnerFigueroa)日前在夜间节目“El Gordo y La Flaca”与其他主持人讨论1名男化妆师,将自己化妆变脸成第一夫人米歇尔等许多女名人。

    这名男化妆师和米歇尔的照片出现在屏幕上时,费盖罗亚用西班牙语说:“米歇尔•奥巴马看起来像‘决战猩球’(Planet of the Apes)的演员。”

    环球电视台因为费盖罗亚的不当发言,火速开除他。

    环球电视台在声明中表示:“昨天费盖罗亚在娱乐节目‘El Gordo y La Flaca’对第一夫人做的置评应受到斥责。因此,费盖罗亚职务已立刻解除。”


来源:中国新闻网
http://news.sina.com.cn/w/2015-03-13/092631602432.shtml




350#
 楼主| 发表于 2015-4-11 08:44:5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在美国你可以骂开国元勋吗?有什么法律后果?[size=1.2em]2015-04-09 美国律师Kevin
阅读 50万+


                          [size=1em]             在美国咒骂开国元勋华盛顿会有法律后果?

[size=1em][size=1em]        简单谈美国宪法保护下的言论自由                              
                                                                                ----[size=1em]美国律师
Kevin
[size=1em]最近针对央视毕福剑的饭局言论,中国官方和民间展开了一场富有兴趣的讨论,同时也引起了我的关注,作为律师和法律学者,我想对我熟悉的美国宪法保护下的言论自由谈谈看法,也作为这些有益探讨的一部分拿来分享。
[size=1em]言论自由(Freedomof speech[size=1em])在美国被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和其他联邦法律,以及各州的宪法严格保护,从18[size=1em]世纪到现在,联邦和州的很多判例,对这种自由给予了最广泛的确认,当同时在极少数类别领域,美国最高法院也确认对言论自由施加某种绝对或相对的限制,你也可以理解为,这种自由不是完全绝对的(absolute[size=1em]),世界本来就没有绝对的东西存在,法律更是如此。
[size=1em]一.
[size=1em]美国言论自由的原则:
[size=1em]美国言论自由的确立,是1791[size=1em]年正式被写入宪法第一修正案,原文的内容其实是针对国会和联邦政府的(”Congressshall make no law”….[size=1em]),规定不允许政府禁止它不喜欢的言论存在,[size=1em]这种言论审查遭到大多数人的深恶痛绝,所以有人即使对政府的公共政策或首脑,发表不同政见,甚至是不友好的而且另大多数公众反感的攻击言论(advocacyof unpopular ideas that people may find distasteful or against public policy)[size=1em],也绝对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就是“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誓死捍卫你说话自由”的法律基础吧,[size=1em]正如美最高法院的一位法官说的那样,[size=1em]如果第一修正案有一個基本原則的話,那么就是政府不得以社会讨厌或反感某种思想而禁止该思想被表达。
[size=1em]在其后的两百多年中,基于衡平法体系的美国法律司法制度,用判例的形式,不断调整和引申解释了言论自由的定义,逐步形成了今天的言论自由体系,虽然仍然在很多方面存在争议,但是美国公众已经把言论自由作为美国立国的基础之一,深信它促进了美国的发展和繁荣,就像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他的裁决书中写到那样:“言论是强有力的,它能刺激人们去行动,能让他们感动,因欢乐或悲伤而流泪,或造成巨大的痛苦,但是,我们不能够用惩罚言论者的方式来对这种痛苦作出反应”。
[size=1em]其中有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富兰克林·贝奇(Franklin Bache[size=1em])创办的《费城曙光报》(PhiladelphiaAurora[size=1em]),经常用恶毒的语言攻击当时的总统约翰·亚当斯乃至美国的开国总统“国父”华盛顿,1797[size=1em]年,乔治·华盛顿卸任告老还乡时,费城《费城曙光报》公开发文称:“此人是我国一切不幸的源头,今天,他终于可以滚回老家,再不能专断擅权,为害美国了。如果有一个时刻值得举国欢庆,显然就是此刻。政治邪恶与合法腐败,将伴随华盛顿的黯然离去而退出历史舞台。”,当时的政治漫画家对华盛顿也毫不手软,有人甚至把他的头像安在一头驴身上。而随后华盛顿能做的,也就是退订费城曙光报而已。
[size=1em]二.美国言论自由的边界:

[size=1em]自由是美好的,但不是绝对[size=1em]的,著名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小奥利弗·温德尔·赫尔姆斯([size=1em]Oliver Wendell Holmes[size=1em],Jr.[size=1em])有一句名言,很形象地表达了这个原则:“我挥拳头的权力终止于别人的鼻子之前”。美国的言论自由,排除了对诸如煽动、对事实的虚假陈述、淫秽、儿童色情、冒犯性言论、恐吓、他人言论等都不受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而商业广告则只受到部分保护,这意味着政府的干涉也受到限制。然后就政府限制言论这个领域,上述[size=1em]赫尔姆斯大法官,在[size=1em]申克诉合众国案[size=1em](1919[size=1em]年)的意见书中提出了著名的[size=1em]清楚而现实的威胁[size=1em](Clearand Present Danger[size=1em])原则,界定了言论自由的一个大致边界,既是政府可以限制个人的言论自由,给煽动性言论定罪,但要符合两个条件:1)此言论煽动具体明确的违法行为,而非只有抽象理论;2)此言论的发表会使违法行为迫切地出现,而非只是有可能出现或在比较遥远的将来出现。联邦法院把握住最严格的标准来审查这些原则,以决定是政府是否可以限制公众自由讨论的权利。这个原则在随后的相当长的时间内一直被运用,成功的保护了不少人避免因言获罪,美国最高法院一百多年的判例表明,多数派的意见倾向于严格维护第一修正案的原则。他们理解言论自由的种种危险——可能是危及国家安全的“泄密”(如1971[size=1em]年“五角大楼文件案”)和“合众国诉先进报案”(1979年),这些新闻报道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宪法保护,报纸出版人都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无需承担攻击出卖政府国家利益的罪名。还有可能是诋毁官员名誉的“诽谤”(如“《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可能是煽动族群敌对与纷争的“仇恨言论”(如“布兰登伯格诉俄亥俄州案”),但只有当这些危险足够严重,才有可能压倒保障言论自由的考量。这些案例非常清楚的阐释了这个原则是非常苛刻明确的,这个标准一直沿用到现在。
[size=1em]最后要说明的是,美国案例的实践表明,言论自由对普通公民和对公众人物的保护适用的标准是不同的,比如有意和无意造成对方严重伤害的言论不受言论自由保护,但只针对普通人(privatefigure[size=1em])有效,1988[size=1em]年美国皮条客杂志起诉福尔韦尔案(HustlerV. Falwell[size=1em]),美国最高法院最后通过判例确认,对于公众人物
(public figure) [size=1em]冒犯性的讽刺挖苦是完全受到保护的,不会有人在这个过程中受到责罚。所以从三大广播公司的早间新闻到晚间的各种脱口秀,经常可以看到讽刺挖苦甚至是咒骂政府,总统的言论,善意恶意都有,仿佛美国会在一夜间垮掉,然后事实恰恰相反,美国在这种唱衰声中不断发现问题寻找出路,变得更强大健康,美国民众也不会因为这些媒体,名人对美国的政府,领导人的抹黑和嘲笑,减低对国家的热爱和情感。
所有,在美国,开国元勋们(founding fathers),包括华盛顿在内,也都是可以骂的。
[size=14.666666984558105px]http://card.weibo.com/article/h5/s?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cid=1001603829666745066534&vid=&extparam=&from=&wm=0&ip=114.249.2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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