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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伦理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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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13:06:0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媒体从业者的着装
记者的家:【记者穿衣 兹事体大】为了手下记者们的穿衣打扮,@胡舒立 大姐苦口婆心地给大家写了信:近日在办公区,衣着过于简约清凉者有增无已。如短裙、短裤、吊带、背心等,实不可取,过于暴露,有伤礼仪。。谨此发一声喊,听一回劝。。。(via@曹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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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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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楼主| 发表于 2011-8-16 22:51:5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掩盖事实
央视采访领导,为其手腕专门打上马赛克(有图有真相)
文章提交者:苍井空老师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奇怪!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播放关于共和国脊梁评选活动造假之事采访民政部门领导之时,将其手腕部门打上马赛克遮住,为何将其遮住?遮住的到底是什么?名表?名首饰?让人不得怀疑这位领导手腕是什么“机密”,令央视为其手腕专门打上马赛克。





303#
 楼主| 发表于 2011-8-16 22:55:22 | 只看该作者
重要部位都要打马赛克,否则就露点了~~~
如此高的官,人肉一下,肯定还有图有真相


文章提交者:北极风雪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花果山总书记#鉴表# 一只亮晶晶的Ref.111.20.36.20.52.001为闷热的午后带来了几许清风。这只公价49900元的欧米茄镶钻红金双色星座表,戴在刚刚脱贫摘帽的山东沂源县国税局长于亦刚先生之手。作为一名沂蒙山区科级干部,这块表真是很有面子。

  


文章提交者:帐篷火车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从47楼的三张图片看来,马赛克确实有,但是好像不是打给手腕的。
从47楼看,挡的不是手腕,是衣服牌子。


http://club3.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7697057
304#
发表于 2011-8-17 15:39:29 | 只看该作者
@敬一丹:昨天的焦点访谈,有一个被采访对象衣服上用了马赛克,有人不知为什么。有朋友猜对了,那马赛克遮挡的是衣服上的商标啊,被采访者是近景镜头,衣服商标太明显,编辑担心有广告嫌疑,你懂的哦!去采访的记者拿出了采访素材截图,并且托我转告各位,就是这么回事,这也给以后的采访提了个醒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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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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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19:22:3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陈朝华:难道打百度,是为自家孩子铺路?


@新浪传媒:8月16日,央视悄然介入搜索领域,推出央视搜索测试版,主打视频、网页、新闻、图片、博客、企业六大业务板块。这也是继人民网、新华网之后,又一国家队进入搜索领域。by中国新闻出版报2011-8-18---第6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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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17:59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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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钟前 来自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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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20:40:0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照片造假
惊愕:美联社向全球发函要求删除造假照片
文章提交者:以撒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美联社17日向全球客户发出“删除照片”通知。通知要求“请删除于7月16日发送的有关朝鲜中央通信社的照片。该照片疑似用数码技术进行PS处理。”美联社对该照片的真伪提出质疑。不久前,美联社决定,作为西方通讯社第一个在平壤开设综合分社。

问题照片是朝鲜中央通讯社于15日拍摄、16日提供给美联社的照片。照片中,大同江岸边公路被河水淹没,7名居民在没膝的水中行走。




▲图为,朝鲜中央通讯社于本月15日拍摄、16日传送给美联社的照片。照片中,大同江受连日来的暴雨影响,水位猛涨,岸边的公路被河水淹没,几名北韩居民正在没膝的水中行走。17日,美联社对该照片的真伪提出质疑,并向全球客户发出删除照片通知。本报在18日A4版上也刊登了这张照片。/照片=朝鲜中央通讯社、美联社


韩国中央大学影像系教授Lee Yong-hwan指出:“左侧树木和水的边界线模糊(①),手举皮鞋的人膝盖部位像素扩散(②)。从整体上看,确实能看出作假痕迹。”

经朝鲜日报影像部门分析结果显示,自行车后轮的左侧水纹部分不自然的模糊不清(③);右侧部分则明显是从其它特定水面中进行复制并粘贴(④);照片右侧下方的水面呈不同颜色的部分,其实是手上拿着雨靴的人的脚踝部分投影,却只提升了水面高度,没来得及删掉投影部分(⑤)。北韩信息相关网站“northkoreatech(www.northkoreatech.org)”也提出质疑说,腿部显得很干净,裤子上也没有溅上泥水(⑥)。韩国统一部官员表示,似乎北韩夸张受灾情况,以获得国际社会的援助。

朝鲜日报中文网

http://club3.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7702027
307#
 楼主| 发表于 2011-8-20 16:28:1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記協對處理自殺新聞的指引  





(1) . 香港近期有關自殺新聞的處理 , 引起社會部份人士深切關注。須要指出的是,外國學者對自殺新聞會否做成「模仿」效應仍然莫衷一是 , 有研究指出 , 報道這類案件可能引起「模仿」效應 , 誘使更多人選擇以自殺方式來解決問題;但也有研究指出 , 自殺新聞與該類案件的多寡沒有顯著關係。
   
(2) . 本會曾比較海外傳媒組織對自殺新聞的處理方式,發現它們各有不同。美國和加拿大的新聞界有不成文的共識:除非自殺者是知名人士或有關個案對公眾構成重大影響,否則不會報道個別自殺案件,只報道自殺案件的總體趨勢和原因;大部份國家會一如英國和澳洲般,不對自殺新聞的處理作出規限,不過,當地傳媒報道這類新聞時會有一定程度的自我約制 , 盡可能避免產生「模仿」效應。
   
(3) . 本會認為,香港新聞界不宜完全不報道個別的自殺案件 , 而應在報道自殺新聞和避免產生「模仿」效應之間求取平衡。

   
(4) . 編輯及記者尤應顧及自殺新聞對感情脆弱者的影響 , 在處理相關新聞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

   
  i) 煽情的報道手法會引致模仿效應;

   
ii) 不經意地美化自殺會鼓勵其他人認同自殺者的做法;

   
iii) 巨細無遺地描述自殺方法會鼓動感情脆弱者加以模仿。

   

   
(5) . 會建議,傳媒報道自殺新聞時,除非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否則應按下列原則處理:

   
  i) 新聞工作者應低調處理有關新聞 , 報章應在內頁刊登有關新聞;電台及電視若真的要播報有關新聞,必須顧及電子傳媒對公眾的巨大影響力﹐而把有關新聞安排在非主要新聞時段內播出。

   
ii) 報道時應避免繪影繪聲地描述自殺的過程和所採用的手法。
   
iii) 傳媒應避免予人錯誤觀念﹐尤其是使青少年以為用自殺手段可以一朝成名,故此 , 報道自殺者的名字和刊登照片之舉,可免則免。

   
iv) 新聞界須尊重自殺案件中事主家人的私隱,不要雪上加霜,加添他們的傷痛。
   
v) 自殺成因複雜, 新聞界報道個別案件時,不宜簡單地將責任歸究於任何一方;更重要的是深入探討自殺的趨勢與及相關的補救方法。
   
vi) 在報道個別自殺案件時,報章宜同時提供一些防止自殺的輔導機構或服務的資料 , 如撒瑪利亞會和其他志願機構的聯絡電話和相關資料,以便有需要者尋求其他解決方法。
   

   
(6) . 傳媒應該知道,自殺新聞處理得宜,對教育公眾防止自殺舉足輕重,因為他們可在報道個別自殺案件時,讓公眾獲知可能的自殺原因、有關的先兆、自殺趨勢、最新的治療法與及一些沒有走上自殺之路而仍能克服困境人士的勵志個案。


http://www.hkja.org.hk/site/port ... -458&lang=zh-TW
308#
 楼主| 发表于 2011-8-22 13:40:5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造假
组图:利比亚首都市内发生全面骚乱
2011年08月22日08:56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推荐阅读更多

  

  8月21日凌晨,反对派支持者参加在利比亚班加西举行的游行集会。利比亚反对派军方发言人艾哈迈德·巴尼20日晚向记者确认,利比亚反对派已占领首都的黎波里的国际机场和一个军火库,的黎波里市内发生全面骚乱,游行示威者已走上首都的黎波里的数个街区街道。另据半岛电视台援引利比亚国家电视台画面报道,利比亚政府发言人易卜拉欣对记者说,目前的黎波里一切平静,政府军仍分布在全市各个角落,并保持对其控制。新华社发(穆罕默德·欧迈尔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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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2 13:41:02 | 只看该作者
310#
 楼主| 发表于 2011-8-22 13:49:4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蘆徑:第5条和第10条!全诫。


@董崇飞:【TVBS新闻十诫】1. 生命安全第一,新闻采访第二。2. 不得伪造作假,不得误导观众。3. 不得造成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二次伤害。5. 不因个人观点或利益影响公正。6. 不因刻板印象伤害弱势团体。8. 不制作不想让自己小孩看的新闻。9. 尊重智慧财产权。10. 保护消息来源。全部:http://t.cn/7y6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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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1日 08:24 来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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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分钟前 来自微博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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