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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殷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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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实新闻案例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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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5-10-27 10:38:3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阎肃夫人否认先生去世 称将追究法律责任
2015-10-27 09:51:00 来源: 华西都市报(成都)


网传阎肃去世

华西都市报

【阎肃夫人否认先生去世 将追究法律责任】华西都市报最新求证消息: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空政文工团副团长、著名歌唱家陈小涛处获悉:“我刚才问了阿姨(阎肃的夫人),阿姨很生气,阎肃没有去世!谁这样缺德?人活得好好的。”陈小涛表示:阎肃夫人将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

http://news.163.com/15/1027/09/B6U47TVT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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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15:41: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5-11-2 15:42 编辑

【案例】

“徐翔团伙成员被击毙”消息不实

2015-11-02 10:09:22

来源:财经综合报道作者:财联社


   财联社2日讯,今早,多家媒体刊发消息称“新华社报道,徐翔犯罪集团成员武双试图反抗逃脱,被警察当场枪毙”。查询新华社发现,并无此报道,有媒体人士称此消息是恶搞。

http://fund.sohu.com/20151102/n424918379.shtml




财新网
徐翔团伙成员被击毙消息不实 大量媒体中招】(记者 岳跃 刘彩萍)2日上午,大量新闻门户和客户端发出内容相同的一条消息,称据“新华社报道,徐翔团伙成员被击毙”,记者署名为邹伟。经财新记者确认,新华社官方并无这条报道。邹伟亦在微信朋友圈辟谣称此为假新闻! |徐翔团伙成...




今天13:27 来自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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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5-11-11 08:40:5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俄官方再次声明:"俄向中国转交土地"消息不实
2015-11-11 06:46: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原标题:俄罗斯官方再次声明:“俄向中国转交土地”消息不实

中新社莫斯科11月10日电 当地时间10日,俄罗斯外交部表示,俄中两国间不存在领土争议,有关“俄方向中国转交4.7平方千米土地”的说法是虚假消息。

此前有俄罗斯媒体根据中国媒体的报道称,“俄罗斯将远东乌苏里斯克附近4.7平方千米土地转交中国”。该消息在俄罗斯社会引起较大反响。


随后俄罗斯边防部门于7日发表声明,否认该消息,称“中俄边界完全没有移动”。中国珲春官方也表示该消息不严谨,而且消息也不是从珲春市政府方面发出。但俄罗斯仍有部分网络媒体对该消息予以转载、炒作。

对此,俄罗斯外交部于10日再次向媒体表示,“俄方向中方转交土地”的说法为虚假信息。据俄卫星新闻网援引俄外交部信息与出版司的表述称,“根据俄、中双方2001年7月16日签署的俄罗斯与中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俄中两国不存在任何领土争端”。关于“俄罗斯向中国转交乌苏里斯科附近面积为4.7平方千米土地的消息是虚假信息”。“俄中确定边界后,边界线走向未发生过变动”。(完)
http://news.163.com/15/1111/06/B84EAQ9J00014JB6.html
24#
发表于 2015-12-5 18:11:1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北晚就“枪下留人”报道致歉:严重失实,产生恶劣社会影响

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综合报道
2015-12-05 17:27 来自 舆论场
字号
近日,《北京晚报》一篇题为《最高法院紧急下令“枪下留人” 运毒贩死刑前获暂缓执行》的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枪下留人”一词更一度成为网络热词。
这篇发表于11月28日《北京晚报》第4版的报道称:“伙同他人运毒7.5公斤,河南农民王广建两审均被法院判处死刑。就在行刑前的最后时刻,最高法院罕见地启动了暂缓执行死刑的程序,用老百姓的话说叫‘枪下留人’。”
几天后,该事件的进展出现了变化。
新华社记者12月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处了解到,目前王广建运输毒品一案尚未进入死刑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未作出对王广建停止执行死刑的裁定。
新华网的报道还提到,王广建提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线索,一、二审法院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工作。
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转发了新华网上述消息。
12月4日,知名微信公众号“长安剑”发布题为《北京晚报打算什么时候向公众致歉?》的文章。
“长安剑”在文章中提出4点看法:其一,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不能动摇;其二,失实新闻报道是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极大伤害;其三,《北京晚报》应就“枪下留人”失实报道向公众致歉;其四,失实报道是否涉及违法违纪行为,须进行调查处理,并予公布。
12月5日,《北京晚报》在2版刊发文章《本报公开致歉》。
文章称,11月28日本报第4版刊发稿件《最高法紧急下令“枪下留人”》 ,经查这是一篇严重失实的报道。最高法明确表示,该案尚未进入死刑执行程序,最高法未作出对王广建停止执行死刑的裁定。本报记者在采访中没有遵守新闻真实性的原则,听信案件死刑复核代理律师的一面之词,未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实。值班编辑也未尽把关审核之责,致使这一报道造成严重失实,并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我们深感痛心。在此,向最高人民法院和读者,表示深深的歉意。今后,我们一定要恪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准则,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给读者奉献更多更好的新闻。

北京晚报致歉版面网络页面。
链接:《北京晚报》打算什么时候向公众致歉?
作者:“长安剑”微信公众号
这几天,“枪下留人”一词儿突然变得很热。《北京晚报》28日一篇《最高法院紧急下令“枪下留人”》的报道,讲述了一个非常具有戏剧性的重大“新闻”:

《最高法院紧急下令“枪下留人”》报道版面截图。
这篇报道说:因伙同他人运毒7.5公斤,河南农民王广建两审均被法院判处死刑。就在行刑前的最后时刻,最高法院罕见地启动了暂缓执行死刑的程序,“枪下留人”!目前已委托二审法院调取新证据,重新作出裁定。

枪下留人新闻报导截图。
就在该篇报道被读者诸君脑补了各种刑场上一骑红尘的场景后,峰回路转,新华社3日发出了这样一则消息:“记者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处了解到,目前王广建运输毒品一案尚未进入死刑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未作出对王广建停止执行死刑的裁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核查情况,严格依法作出裁判。”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微博转发了新华社上述消息。

央视新闻报导截图。
不知道这是舆论场上的第几个剧情反转片了,因为是与诸多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相关的严肃宪法问题,长安君颇有些话想说:
其一,新闻的真实性原则不能动摇。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的生命。公众不是平白无故地信任一家新闻媒体的,那是因为,新闻媒体承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一位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从宪法的角度讲,新闻机构是在集中行使每一位公民享有的言论自由权。那么,既然我的权利可以赋予你,当然也就可以收回——如果你不再具备公信力。这是每一位公民、读者有权对《北京晚报》说的话。显而易见的是,读者会“用脚投票”,一家缺乏公信力的新闻媒体,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它的订阅数都不可能攀升。
其二,失实新闻报道是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极大伤害。
十八大以来,习大大带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给每一位公民带来安全感的工作进程中,付出了极其艰辛的努力。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的出台,每个老百姓都对此有目共睹、感同身受。在全社会努力共建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当下,这样一篇不负责任的失实报道,无疑是对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极大伤害。
其三,《北京晚报》应就“枪下留人”失实报道向公众致歉。
长安君认为,这次事件中,最高人民法院的表态是及时的、恰当的,也是理性的。最高法并没有指责《北京晚报》,最高人民法院的官微文章中,甚至只字未提“北京晚报”这四个字。这确实体现了成熟法治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的风骨。
因为,最高法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它本身不是民事主体,没有名誉权,别人对它做了什么不恰当的事,它也不需要什么人、什么机构向它道歉,最高法能予以应对的,就是厘清事实、公布真相。同理,涉事媒体也无需向最高人民法院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该虚假新闻对于我们整个国家的司法权威、司法声誉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失实报道的新闻机构,应对此承担公法意义上的法律责任,那就是向公众公开道歉。
其四,失实报道是否涉及违法违纪行为,须进行调查处理,并予公布。
采写这篇失实报道的《北京晚报》记者,既没有采访最高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也没有请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核实案件事实,仅凭被告人家属及其律师的单方面说法,就完成了新闻报道的写作,并且,长安君还在这篇报道中发现了这样的语句:“家人在被法院告知见王广建最后一面时,立刻找到著名死刑复核律师谢通祥,恳求谢通祥律师能帮王广建留下一命。”
我们都知道,客观、中立、平衡是撰写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在报道写作中应少用、慎用形容词,而该报道中记者使用的“著名死刑复核律师”这个颇有些突兀和令人诧异的词,究竟是想表达什么样的立场和用意?对此,长安君没有发言权,而作为对《北京晚报》社及其新闻记者有属地管辖权的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应当履职,对此事进行负责任的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公之于众。同时,被告人律师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的行为,该律师注册地的司法行政部门,亦应进行调查处理,并公布结果。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05322

http://www.longxin.swust.edu.cn/portal.php?mod=view&aid=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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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0:32:2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万达集团
【万达集团声明】 针对今日环球网关于《王健林怒斥马德里市政府:“像对待狗一样对待我”》的报道,万达集团发表郑重声明:此新闻严重失实。


转发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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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42分钟前 来自 微博 weibo.com
http://weibo.com/3281037352/DfbDPAb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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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0:22:1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网传中国火箭坠毁砸死至少500人 官方回应
2016-02-18 01:26:53 来源: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北京)


(原标题:“长三乙事故死500人”中国航天科工辟谣)
2月16日,有网友在观看了国外媒体关于“中国1996年长三乙火箭首飞失利”的纪录片后,发微博称“这次火箭撞山击中家属区,至少造成500人死亡,家属区荡然无存。”该微博发出后引发网友热议,多数网友对“火箭撞山击中家属区”这一细节提出质疑,也有网友对发文者提到的死亡人数表示疑问。

17日下午2时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在官方微博上回应。针对网友描述称“火箭撞山击中家属区”这一细节,“中国航天科工”解释称,“因安全和保密原因,火箭发射场周围绝不允许有家属区或者居民区,也不允许任何闲杂人等入内。”

“中国航天科工”称,网友提供的图片“只是发射场周边的协作楼,用作技术人员临时住宿,在火箭发射前12小时内会全部清空。火箭预定航线周边的居民区在发射前都进行了疏散,发射场工作人员也要全部进入地下掩体确保安全。”

“中国航天科工”在回应中称,“所谓的‘至少500人死亡,家属区荡然无存’”的说法是“谣言”,并表示这一数字“应该是造谣者根据图片数窗户,然后根据标准间的标准推算出来的。”

据新华社2010年报道,1996年2月15日,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长三乙”)点火起飞后约两秒,火箭飞行姿态出现异常,火箭低头并偏离发射方向向右倾斜。飞行约22秒,火箭头部坠地,撞到离发射架不到2公里的山坡上,随即发生剧烈爆炸,星箭俱毁,并造成人员伤亡。

昨日下午,最初发布微博的网友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并未想到此事会引发争议,并表示,目前自己在微博上发布的内容因为涉及“不实信息”,已被禁言15天。


(来源:北京青年报)
http://news.163.com/16/0218/01/BG2OMP9F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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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3 12:14:5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15家媒体发布虚假失实报道被通报
2016-04-23 09:08:31 中国商务新闻网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成果,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继续保持打击工作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新闻违法活动。2016年4月22日,总局公开通报《财经》杂志微信公众号等15家媒体发布虚假失实报道的查办情况。
  一、《财经》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春节纪事:一个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虚假新闻的查处情况。今年春节,《财经》记者在未返乡进行实地采访核实的情况下,编写虚假报道《春节纪事:一个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记述了“村妇密谋组团‘约炮’”等事件。2月14日,《财经》杂志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此文。随后光明网、中国青年网、中国网、中国台湾网,江苏扬子晚报网、山东齐鲁晚报网等新闻网站和辽宁《大连日报》微博、广西《南国今报》微博、湖南《文萃报》等媒体,未经核实进行转载,进一步扩大传播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依法吊销涉事记者的新闻记者证,并将其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对发布该虚假新闻的《财经》杂志和未经核实转载该虚假新闻的光明网、中国青年网、中国网、中国台湾网等分别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责成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对《文萃报》等报刊及其所办网络媒体作出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其他商业网站转发虚假报道的问题,现正由有关主管部门核实处理。

  二、澎湃新闻网发布“九江地震”虚假新闻的查处情况。2016年1月4日,上海报业集团所属的澎湃新闻网发布虚假新闻“江西九江浔阳区发生6.9级地震”。经查,该新闻为中国地震台网的测试信息,澎湃新闻网未经核实进行报道,导致虚假新闻传播,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上海报业集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扣罚奖金等行政处理。

  三、《济南时报》刊发虚假新闻照片的查处情况。2015年12月23日,山东《济南时报》刊发题为《燕翅山告急》的报道,并配发了新闻照片,图片说明为“21日晚,燕翅山北侧突现深坑,坑旁就是民宅。”经查,该照片并非所报道新闻事件发生地的实景,系见习记者挪用他人拍摄的图片,致使虚假报道传播。2015年12月24日,《济南时报》发布更正信息并向读者致歉。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已辞退了该见习记者,并对《济南时报》领导班子、总编室值班主任等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2016年2月18日,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济南时报》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理。

  四、《亳州晚报》刊发“女子为救人被狗咬伤”虚假新闻的查处情况。2015年10月13日,《亳州晚报》刊发报道《为救女童 女子被狗咬成重伤》。经查,报道所称“被狗咬伤女子”并非因救女童而受伤,实为其男友为引起社会关注给予捐助而编造的谎言。当事记者未深入采访核实,报社把关不严,导致此虚假新闻被刊发。2015年12月22日,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依法对《亳州晚报》及涉事记者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华西都市报》、《新闻晨报》微博发布“南极火锅店”虚假新闻的查处情况。2015年9月14日、15日,四川《华西都市报》、上海《新闻晨报》分别通过其微博发布“四川小伙在南极开火锅店”的新闻信息。经核查,该新闻为某一微信公众号编发的虚假新闻,后经网易新闻客户端等网络媒体转发引起公众关注,《华西都市报》、《新闻晨报》未经核实,通过微博予以转载,扩大了不良影响。对此,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责成《华西都市报》进一步完善采编流程管理,严格稿件审核把关,加强“两微一端”的管理;上海《新闻晨报》对当班编辑、副主编等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负责人指出,这些虚假失实报道发布后,对社会公众形成严重误导,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该负责人要求,各新闻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要认真落实《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严把采访关、组稿关、审核关、发稿关,严格规范新闻采编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新闻采编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管理,全面落实“三审”制度,强化编辑责任制度,不得刊发、转载未经核实的投稿和网络信息;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采访不深入、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导致刊播虚假新闻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单位主管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全面提高新闻采编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要继续保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新闻违法活动,进一步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http://rs.comnews.cn/html/2016/guonei_0423/8807.html
28#
发表于 2016-4-24 12:57:0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虚假报道“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记者被吊销记者证


2016-04-23

《春节纪事:一个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原报道配图

  2016年4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开通报《财经》杂志微信公众号等15家媒体发布虚假失实报道的查办情况。

  一、《财经》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春节纪事:一个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虚假新闻的查处情况。今年春节,《财经》记者在未返乡进行实地采访核实的情况下,编写虚假报道《春节纪事:一个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记述了“村妇密谋组团‘约炮’”等事件。2月14日,《财经》杂志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此文。随后光明网、中国青年网、中国网、中国台湾网,江苏扬子晚报网、山东齐鲁晚报网等新闻网站和辽宁《大连日报》微博、广西《南国今报》微博、湖南《文萃报》等媒体,未经核实进行转载,进一步扩大传播虚假新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依法吊销涉事记者的新闻记者证,并将其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对发布该虚假新闻的《财经》杂志和未经核实转载该虚假新闻的光明网、中国青年网、中国网、中国台湾网等分别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责成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对《文萃报》等报刊及其所办网络媒体作出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其他商业网站转发虚假报道的问题,现正由有关主管部门核实处理。

图为当事的《财经》记者高胜科的舅母马凤兰(右)向记者表达对这篇文章的不满(2月23日摄)。
 
  二、澎湃新闻网发布“九江地震”虚假新闻的查处情况。2016年1月4日,上海报业集团所属的澎湃新闻网发布虚假新闻“江西九江浔阳区发生6.9级地震”。经查,该新闻为中国地震台网的测试信息,澎湃新闻网未经核实进行报道,导致虚假新闻传播,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上海报业集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停职检查、扣罚奖金等行政处理。

  三、《济南时报》刊发虚假新闻照片的查处情况。2015年12月23日,山东《济南时报》刊发题为《燕翅山告急》的报道,并配发了新闻照片,图片说明为“21日晚,燕翅山北侧突现深坑,坑旁就是民宅。”经查,该照片并非所报道新闻事件发生地的实景,系见习记者挪用他人拍摄的图片,致使虚假报道传播。2015年12月24日,《济南时报》发布更正信息并向读者致歉。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已辞退了该见习记者,并对《济南时报》领导班子、总编室值班主任等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2016年2月18日,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济南时报》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理。

  四、《亳州晚报》刊发“女子为救人被狗咬伤”虚假新闻的查处情况。2015年10月13日,《亳州晚报》刊发报道《为救女童 女子被狗咬成重伤》。经查,报道所称“被狗咬伤女子”并非因救女童而受伤,实为其男友为引起社会关注给予捐助而编造的谎言。当事记者未深入采访核实,报社把关不严,导致此虚假新闻被刊发。2015年12月22日,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依法对《亳州晚报》及涉事记者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华西都市报》、《新闻晨报》微博发布“南极火锅店”虚假新闻的查处情况。2015年9月14日、15日,四川《华西都市报》、上海《新闻晨报》分别通过其微博发布“四川小伙在南极开火锅店”的新闻信息。经核查,该新闻为某一微信公众号编发的虚假新闻,后经网易新闻客户端等网络媒体转发引起公众关注,《华西都市报》、《新闻晨报》未经核实,通过微博予以转载,扩大了不良影响。对此,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责成《华西都市报》进一步完善采编流程管理,严格稿件审核把关,加强“两微一端”的管理;上海《新闻晨报》对当班编辑、副主编等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负责人指出,这些虚假失实报道发布后,对社会公众形成严重误导,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

  该负责人要求,各新闻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要认真落实《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严把采访关、组稿关、审核关、发稿关,严格规范新闻采编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新闻采编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管理,全面落实“三审”制度,强化编辑责任制度,不得刊发、转载未经核实的投稿和网络信息;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采访不深入、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导致刊播虚假新闻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单位主管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全面提高新闻采编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要继续保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新闻违法活动,进一步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摘自新华网)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I3NDg4MA==&mid=2658464188&idx=2&sn=62e1c254d0911748ff4aec10df178bf2&scene=1&srcid=0423eHeKsdgMoAHjPBSut95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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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8 14:04:0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115网盘也倒了?官方回应:严重失实
2016-04-27 10:30:00  作者:随心 编辑:随心   人气: 11670 次    评论(59)点击可以复制本篇文章的标题和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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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盘、迅雷快盘接连倒下,最近有媒体发表题为《网盘专项整治启动:新浪微盘、115网盘关闭存储服务》的报道。今日,115网盘正式做出回应:报道严重失实!
声明表示,“115网盘关闭存储服务”的信息严重失实,不少用户致电115科技核实情况。为避免谣言进一步扩散,115科技就此类报道作出以下声明:
115在2016年3月4日仅下线了“我聊”中的“文件发送”功能,而文件存储备份和在线管理功能不受任何影响,并非报道所说的“关闭存储服务”。
云存储是115科技的基础业务,也是云计算领域首要挑战的核心技术点,我们一直致力于推动云计算技术与人们生活、工作更深度的融合,让信息更加有序,目前已延伸出“社区”和“找工作”两项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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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媒体朋友能够客观公正地阐述115的产品与服务,对于未能确认的信息,请先与我司进行核实,以保证新闻报道的专业性、真实性;也请广大用户不要轻信谣言,115科技将一如既往地保护您的数据安全!
最后,对于媒体失实报道可能给我司造成的一切损害,115科技保留最终诉诸法律的权利。
广东一一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http://news.mydrivers.com/1/479/479910.htm
30#
发表于 2016-5-10 16:55:2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滨州:2万吨毒西瓜流入本地系假新闻 部分微信公众号被约谈
2016-05-10 14:18:20 来源:齐鲁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吕英河 字号:T|T

部分微信公众号发布“2万吨毒西瓜流入山东各地,可能已到达滨州”

网络视频系2015年3月份新闻

  近日,滨州工作网等部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万吨毒西瓜流入滨州”.经记者调查发现,该新闻是2015年3月份发生在青岛的事情,2万吨毒西瓜流入滨州系假消息。滨州市网络文化办公室已依法对滨州工作网等部分发布、传播不实信息的微信公众号进行约谈。

  近日,滨州工作网等部分微信公众号发布“出大事了,2万吨毒西瓜流入山东各地,可能已流入滨州,中毒人数正在统计中”等信息,主要内容是青岛12人吃黑美人西瓜中毒的新闻视频,12名市民吃完西瓜后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被查出有机磷中毒。信息瞬间刷爆朋友圈。

  经记者调查发现,该新闻是2015年3月份发生在青岛的事情,2015年4月1日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已对该事件有过报道。记者从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网传关于“毒西瓜可能进入滨州”的报道纯属造谣。网传的视频是发生在去年的旧新闻,这属于旧新闻恶意翻炒。日前,滨州市网络文化办公室已依法对滨州工作网等部分发布、传播不实信息的微信公众号进行约谈。希望广大市民对鱼龙混杂的微信信息认真加以甄别,不要轻易信谣、传谣,也不要再转发此类视频,共同维护饮食环境安全和网络空间晴朗。
http://sd.china.com.cn/a/2016/bzzw_0510/547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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