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站占道3年“钉子户”昨日被强拆(图)
2011-01-08 02:07:37 来源: 新京报(北京) 跟贴 193 条
核心提示:北京南站两个“钉子户”相邻而居,昨日,其中一个占道3年使得进出南站的两条道路一直无法开通的“钉子户”被强拆。房主称,房子是法院强制执行拆除的,虽然她已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但至今对补偿方案不满意。而另外一个“钉子户”则仍在谈判之中。
2010年11月17日,北京南站两个“钉子户”相邻而居。昨日,一钉子户(上)被强拆。另一钉子户(下)仍在谈判。本报记者 韩萌 吴江 摄
本报讯 昨日,北京南站附近一平房被拆。该房占道3年,进出南站的两条道路一直无法开通。房主称,房子是法院强制执行拆除的,虽然她已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但至今对补偿方案不满意。丰台建委工作人员表示,强拆系多个部门联合执法。
数十名穿制服人员到场
昨日,北京南站南大厅通往马家堡东路的道路边,原来堵在此处的房子已被推倒,只留下破旧的砖块。房子的位置刚好堵住了从北京南站出来的两条道路。
附近村民称,原来的房子用木板围着。相比热闹的南站,这里平时都很安静。
“终于拆了。”住在附近的居民刘先生说,昨日下午1点左右,几辆法院的车停在房子旁,随后又来了数十名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随后十多名工作人员进屋整理房子,房主也被带走,房子就被拆了。
公联公司诉房主胜诉
丰台区建委人员称,为配合南站改扩建工程,市公联公司为道路建设负责方,丰台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2007年7月12日启动拆迁。此次拆掉的房屋建筑面积为46平方米,系两间自建房,无任何房产证明。
该工作人员介绍,在此居住的曹雅莉一家3人,曹为残疾人,丈夫无业,儿子还在上学,生活困难享受低保。2008年10月,曹雅莉与市公联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协议要求2008年11月9日前完成搬迁。但在15天期限之后,曹雅莉以补偿过低拒绝搬迁。随后被公联公司起诉。2010年3月,法院一审和二审均判决曹雅莉自行腾退房子。
这名工作人员透露,当时考虑实际情况,两间自建房被按照正规房屋进行了补偿,补偿总款约70万元,并以优惠价格(45万元)提供丰体时代一套三居室指标。
“已给房主安排了住处”
房主曹雅莉说,法院5日在家门口贴了公告,要求他们在7号中午12点自行腾退房屋,否则将拆除房子。公告上有法院院长的签字。
曹雅莉称,昨日上午,残联等多个部门人员找到她,希望她自行腾退。“我认为补偿不合理始终未答应”。
曹雅莉回忆,她中午还没回到家,就有几名男子把她抬到一辆车上。随后被开车带到离家不远的一个出租房门口。“我坐在轮椅上,坐在寒风中受冻,也没人管我。”
丰台建委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昨日称,曹雅莉的房子被强拆,是法院等多个部门的联合执法,强拆前给房主安排了住处。
目前,南站另一占道“钉子户”仍在谈判中。
■ 对话妻子
“没地腾只能住家里”
昨日,房主曹雅莉坐在轮椅上,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她说,房子被拆了,她什么都没有了。
新京报:为什么不愿意搬走?
曹雅莉:我当时签了协议,是被他们骗了。后来我才知道,我的邻居3.2万一平米的价格,我有证据,但他们不采用。相比下,我的补偿价格太低,这很不公平。
新京报:后来加钱了吗?
曹雅莉:没有,他们根本不理我,反而把我起诉了。上诉又输了。法院让我自行腾退,我家这么穷,没地方腾退。我只能住在家里。
新京报:拆房子时你在场吧。
曹雅莉:房子真的被拆了吗?他们来了很多人,把我抬到车上,我什么都看不见,后来我就被他们带到这里了。我什么都不清楚。
新京报:丈夫怎么看待房子的事?
曹雅莉:我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而丈夫是一个消极派。
新京报:现在什么感觉?
曹雅莉:哎,房子拆了,什么都没了。我原来找到他们,想要一套朝阳面的房子,最好楼层能低一点。因为我身体不好,又有恐高症,希望找个能住得舒服的房子。
不过,我不后悔。我一定要争取我的权利,直到最后。
■ 对话丈夫
“政府很照顾我们”
曹雅莉接受采访时,一边的丈夫刘先生埋怨妻子,称不应该跟政府作对,不至于落到现在这个下场。为了这个事,两人一天没有吃饭。
新京报:这几年过的很难吧。
刘先生:我们刚结婚不久,她就为工作的事情打官司,打了10年。因为她走路不方便,我每次开车带着她去。天天陪她,又哭又闹,一去就是半天,一说就是几小时,有几次去法院,她都是被法警抬出来。对我来说,我是一个农村人,没啥文化,只希望能挣钱为孩子着想,对得起孩子。
新京报:你支持妻子这么做吗?
刘先生:不支持。我经常劝她,要学会知足。每次劝她,她都烦,会骂我。家里人都说她,但她都不听。有好的路不走,却要走一条越走越窄的路。其实政府还行,还是很考虑到残疾人,给低保,给孩子上最好的学校,还是很照顾我们的,我们还是应该支持国家建设。
新京报:希望看到强拆吗?
刘先生:不想,脸都丢尽了。
■ 释疑
为何政府无法行政强拆
丰台建委人员表示公联公司与房主已签协议,只能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丰台建委称,曹雅莉签订协议后,认为拆迁补偿款过低,拒绝履行交房义务。她多次到区政府反映情况,并多次致信公联公司,要求增加补偿款。2009年7月,公联公司起诉曹雅莉。
2009年11月,丰台法院裁决,曹雅莉与公联公司拆迁补偿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协议规定履行各自义务,要求曹雅莉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自行将房屋腾空。
判决后,曹雅莉不服,上诉到二中院。2010年3月19日,二中院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拆迁再次陷入困局。”丰台建委一名工作人员称,虽然胜诉,法院判决让被拆迁人自行腾退。事实上,因为被拆迁人的家庭实际情况,这增加了腾退的难度。另外,已与对方签订了补偿协议,政府已不可能走行政强拆路线,只能通过民事起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个时间可能会很漫长。”
按照丰台建委拆迁办相关人员的说法,在目前的拆迁法规政策中,对于重残及困难户并无相关特殊政策。在此案中,考虑到曹的特殊情况,给予残疾补助和低保补助,但最后的补偿还未达到对方的要求。
■ 链接
南站另一“钉子户”仍在谈判
丰台区建委通报,2007年7月12日,北京南站外部路网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拆迁工作启动,有两户未能搬迁。昨日一户已被拆除,另一户尚未搬迁。
丰台区建委工作人员介绍,尚未搬迁的房屋为文革时的租赁房,现使用者刘品英从1956年至今一直租住在此。原房屋产权人子女曾起诉刘品英,法院最后判决刘品英将房屋腾空交还。但刘品英以无处居住为由未能腾退。
工作人员称,拆迁启动后,他们对刘品英按照拆迁政策补偿。但对方以人口多、家庭复杂为由,不予腾退,双方未达成一致。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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