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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伦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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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发表于 2012-9-28 11:01:3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OTC药禁上大众广告让媒体广告市场形势更严峻


传OTC药禁上大众广告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陆志霖报道:近日,微博流传的一则消息在医药行业激起“千层浪”:“最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稿竟然要让药品(含OTC)不得在大众媒体传播,仅可以企业和公益形式投放。”羊城晚报记者昨日从中国非处方药物(OTC)协会了解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初稿中,确有此设想,主要原因是目前药品广告太混乱。但企业认为,这对行业的伤害肯定很大。OTC允许消费者自行选购,就必定要通过广告来让老百姓知道功能和疗效,否则反而会产生误解。因部分企业违法广告就因噎废食,无疑就相当于有人醉驾就禁止所有人开车。而市民担心,一旦禁止OTC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那等于对这类药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被变相剥夺。
  A
  传闻   OTC不得在大众媒体做广告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会长白慧良昨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由于药品广告混乱,威胁到群众的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有意禁止OTC药物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
  资料显示,医药广告违法率确实一直高居不下。以2010年为例,工商部门查办的广告违法案件中,药品、食品及保健食品、医疗服务广告分别居前三位,分别占广告违法案件总数的11.03%、9.62%、8.44%。
  但据记者了解,现行的药品广告是根据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来进行管理。根据该办法,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体进行广告宣传。然后根据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一旦《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做出修改,显然会与《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产生冲突。
  白慧良表示,一旦禁止了OTC在大众媒体做广告,那么相关法规也会做出相应的改变。白慧良透露,本月28日就会召集企业有关负责人开座谈会,讨论这一问题。“估计国家药监局的这一设想不会那么顺利地实现。”
  B   企业   对行业的伤害肯定很大
  事实上,依靠猛投广告而创造销售神话的OTC品牌并不少见,如哈药六厂、仁和药业、修正药业等都是成功的案例。
  根据中康资讯发布的《2011-2012四大医药终端用药市场分析蓝皮书》,2012上半年52个城市零售终端最畅销的50个OTC产品中,计划所有的产品都曾在大众媒体做过大量广告宣传,其中最为人熟悉的就有蜜炼川贝枇杷膏、六味地黄丸、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液、健胃消食片、抗病毒口服液、云南白药膏等等。
  辉瑞中国企业沟通部负责人席庆告诉记者,目前在美国等国家,包括处方药和OTC药物均允许在大众媒体进行广告宣传。“他们对药品广告管理比较宽松,主要是靠行业自律,但处罚力度很大,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处罚起来是相当严的。”
  据悉,目前对于药监部门而言,最大的难题就是对违法宣传药品的企业难以处罚,或处罚力度不够。
  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张俊修则更为担忧的是,中国有着中医药文化传统,而中成药多是OTC,“中医药文化是需要引导与传播,让老百姓接受,让老百姓懂得使用,广告是其中一种方式。”
  广东一家药企专门负责广告投放的人士直言,一旦禁止OTC做广告,对行业的伤害肯定很大,希望药监部门慎重考虑。“从药品分类管理原则来说,OTC是允许消费者自行选购,这样就必定要通过广告来让老百姓知道功能和疗效,否则反而会产生误解。”该人士表示,如果因为存在违法广告就因噎废食,无疑就相当于有人醉驾就禁止所有人开车,事实上,在合法合规下做广告的都是大规模的品牌企业,这些企业是没问题的。
  C  市民 担心药品选择权被变相剥夺
  众所周知的是,目前药品市场八二分,八成的销售在医院,二成在药店。有市民担心,一旦禁止OTC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那相当于连仅剩的20%的药品知情权和选择权都被剥夺了。
  “非处方药,言下之意就是不需处方就能自行选购的药物。有了药品广告,至少普通百姓也可以根据自己对药品的认识和对企业的信誉度自行作出对比,自己选择。如果连有什么药可选都不知道的话,去到药店就只能听店员的推荐,而店员往往又只会推荐毛利率高的杂牌药。”一位长期关注医药行业的人士颇为担忧地说。
  相关报道
  或让媒体广告市场形势更严峻
  由于世界经济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经济环境使得我国经济下行风险加大,2012年中国广告市场形势严峻。尼尔森网联全媒体广告洞察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广告刊例收入同比降幅为-1.3%,这是近年来中国广告市场首次在半年度统计数据中出现负增长。
  而药品广告一向是大众媒体的“宠儿”。从各行业广告刊例花费情况上看,2012年上半年,药品和饮料、化妆品一同,排在投放量的前三位。
  从增长上看,今年上半年仅饮料行业有明显增长,化妆品和药品及健康产品均有大幅下降,其中最具中国特色的广告投放行业药品及健康产品以超过8%的降幅跌至第三位,这也是近十几年来药品及健康产品行业的再次排位下滑。
  显而易见的是,一旦禁止OTC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对媒体的杀伤力同样巨大,广告市场的形势将更加严峻。

http://news.sina.com.cn/m/2012-09-28/101025273650.shtml
282#
发表于 2012-9-28 11:03:0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OTC药禁上大众广告让媒体广告市场形势更严峻


传OTC药禁上大众广告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陆志霖报道:近日,微博流传的一则消息在医药行业激起“千层浪”:“最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稿竟然要让药品(含OTC)不得在大众媒体传播,仅可以企业和公益形式投放。”羊城晚报记者昨日从中国非处方药物(OTC)协会了解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初稿中,确有此设想,主要原因是目前药品广告太混乱。但企业认为,这对行业的伤害肯定很大。OTC允许消费者自行选购,就必定要通过广告来让老百姓知道功能和疗效,否则反而会产生误解。因部分企业违法广告就因噎废食,无疑就相当于有人醉驾就禁止所有人开车。而市民担心,一旦禁止OTC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那等于对这类药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被变相剥夺。
  A
  传闻   OTC不得在大众媒体做广告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会长白慧良昨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由于药品广告混乱,威胁到群众的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有意禁止OTC药物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
  资料显示,医药广告违法率确实一直高居不下。以2010年为例,工商部门查办的广告违法案件中,药品、食品及保健食品、医疗服务广告分别居前三位,分别占广告违法案件总数的11.03%、9.62%、8.44%。
  但据记者了解,现行的药品广告是根据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来进行管理。根据该办法,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体进行广告宣传。然后根据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者与药品有关的其他内容的,为药品广告,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一旦《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做出修改,显然会与《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产生冲突。
  白慧良表示,一旦禁止了OTC在大众媒体做广告,那么相关法规也会做出相应的改变。白慧良透露,本月28日就会召集企业有关负责人开座谈会,讨论这一问题。“估计国家药监局的这一设想不会那么顺利地实现。”
  B   企业   对行业的伤害肯定很大
  事实上,依靠猛投广告而创造销售神话的OTC品牌并不少见,如哈药六厂、仁和药业、修正药业等都是成功的案例。
  根据中康资讯发布的《2011-2012四大医药终端用药市场分析蓝皮书》,2012上半年52个城市零售终端最畅销的50个OTC产品中,计划所有的产品都曾在大众媒体做过大量广告宣传,其中最为人熟悉的就有蜜炼川贝枇杷膏、六味地黄丸、葡萄糖酸钙锌口服液、健胃消食片、抗病毒口服液、云南白药膏等等。
  辉瑞中国企业沟通部负责人席庆告诉记者,目前在美国等国家,包括处方药和OTC药物均允许在大众媒体进行广告宣传。“他们对药品广告管理比较宽松,主要是靠行业自律,但处罚力度很大,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处罚起来是相当严的。”
  据悉,目前对于药监部门而言,最大的难题就是对违法宣传药品的企业难以处罚,或处罚力度不够。
  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张俊修则更为担忧的是,中国有着中医药文化传统,而中成药多是OTC,“中医药文化是需要引导与传播,让老百姓接受,让老百姓懂得使用,广告是其中一种方式。”
  广东一家药企专门负责广告投放的人士直言,一旦禁止OTC做广告,对行业的伤害肯定很大,希望药监部门慎重考虑。“从药品分类管理原则来说,OTC是允许消费者自行选购,这样就必定要通过广告来让老百姓知道功能和疗效,否则反而会产生误解。”该人士表示,如果因为存在违法广告就因噎废食,无疑就相当于有人醉驾就禁止所有人开车,事实上,在合法合规下做广告的都是大规模的品牌企业,这些企业是没问题的。
  C  市民 担心药品选择权被变相剥夺
  众所周知的是,目前药品市场八二分,八成的销售在医院,二成在药店。有市民担心,一旦禁止OTC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那相当于连仅剩的20%的药品知情权和选择权都被剥夺了。
  “非处方药,言下之意就是不需处方就能自行选购的药物。有了药品广告,至少普通百姓也可以根据自己对药品的认识和对企业的信誉度自行作出对比,自己选择。如果连有什么药可选都不知道的话,去到药店就只能听店员的推荐,而店员往往又只会推荐毛利率高的杂牌药。”一位长期关注医药行业的人士颇为担忧地说。
  相关报道
  或让媒体广告市场形势更严峻
  由于世界经济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经济环境使得我国经济下行风险加大,2012年中国广告市场形势严峻。尼尔森网联全媒体广告洞察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广告刊例收入同比降幅为-1.3%,这是近年来中国广告市场首次在半年度统计数据中出现负增长。
  而药品广告一向是大众媒体的“宠儿”。从各行业广告刊例花费情况上看,2012年上半年,药品和饮料、化妆品一同,排在投放量的前三位。
  从增长上看,今年上半年仅饮料行业有明显增长,化妆品和药品及健康产品均有大幅下降,其中最具中国特色的广告投放行业药品及健康产品以超过8%的降幅跌至第三位,这也是近十几年来药品及健康产品行业的再次排位下滑。
  显而易见的是,一旦禁止OTC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对媒体的杀伤力同样巨大,广告市场的形势将更加严峻。

http://news.sina.com.cn/m/2012-09-28/101025273650.shtml
283#
发表于 2012-10-20 15:21:5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台湾垃圾食品广告泛滥 每6小时出一则

中新网10月19日电 台湾儿童肥胖盛行率,过去10年增加2至3倍。为洗刷“亚洲胖夫”之名,台“立委”18日在立法机构要求卫生主管部门,尽速立法限制垃圾食物的促销或广告。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食品药物管理部门食品组长蔡淑贞表示,相关营养法律草案授权主管机关,可限制造成肥胖、代谢症候群食物;但什么是垃圾食物,仍须召开专家会议讨论。
  “立委”王育敏18日在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部门,以儿福联盟调查报告指出,台湾平均每年有8000则垃圾食物广告,相当于每6小时就出现一则。她说,台湾垃圾食物广告出现频率很高,儿童容易被洗脑引发欲望,吃下过多垃圾食物。
  王育敏说,台湾每4名未成人就有一人肥胖,吃太多垃圾食物也是主要因素,卫生主管部门应有所作为。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人邱文达回答,卫生主管部门已于2年前草拟营养相关法案,并于今年送交行政机构,未来依法可限制垃圾食物促销或广告,但何时上路要视立法进度。

(原标题:台“立委”吁禁止儿童节目出现垃圾食物广告)

http://news.sina.com.cn/m/2012-10-19/093725392877.shtml



28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6 21:57:4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贾锋昌
弱智型流氓//@马九器:[//@刘春:现在一堆这样的媒体,以无赖和流氓勒索//@杨锦麟:谓之流氓媒体! //@周志兴: 居然? //@王以超:做贼不心虚。 //@程仁田-达晨创投: 这逻辑。。。 //@孙力-上海车之宝:

@Walker_周
收到某主流晚报邮件:"由于贵司某车型一直以来未有广告投放,导致本报社今年营收未完成,本报决定在最近举办的评奖中授予你公司***奖(奖项名称极其恶心,类似「烂鱼奖」),并将给予大篇幅负面报道,请贵司慎重考虑,在本周内联系本报记者**,这是最后一次机会。"我想说给你丫也最后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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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6:24來自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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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鐘前 來自Android客户端        |  舉報


285#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7 10:34:4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陈永东
网络视频广告与电视广告的区别呈现,当然与商品种类有关。还有哪些种类的商品更适合网络视频广告?问@王帅民@李映红@广告主杂志程坤@广告主杂志曹礼财 //@今天让你new一把:最近快消品不断推出具有创意且精心制作的视频广告。这类广告因时长等原因的限制,几乎不出现在电视上,却在网络上快速“蔓延”

@陈永东
【全球快消品视频广告再掀高潮】33Across于2012年10月发数据称,比较2012年二、三季度全球视频广告观众数发现,在视频广告观众不断增加的同时,三季度快消品(CPG)视频广告观众竟比二季度增加了44%,是平均的1.5倍。而三季度零售类视频广告观众则比二季度下降了22%。国内快消品企业重视视频广告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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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10:02來自360安全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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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鐘前 來自360安全浏览器       


286#
发表于 2012-11-10 21:25:5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韩滨鸿
送给中国专家:放屁时你都看看身后有没有人,可一到央视做节目时你就全忘了……

@毛丹青
东京街头超强的广告词,意译出来是这样的:“放屁时你都看看身后有没有人,可抽烟时你就全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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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6 07:47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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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鐘前 來自iPad客户端 |  舉報



287#
发表于 2012-11-14 00:56:0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张毓强cuc
//@金融八卦女:谷歌不过只有14年历史,而报业已有100年历史。 //@麦兜Style: @金融八卦女

@先知广告研究院
【谷歌同期广告收入首次超越全美纸媒广告收入】在2012年的头六个月,谷歌一家创造了109亿美元广告收入,而美国的报纸杂志广告收入加起来不过105亿美元。此图仍然清晰表明谷歌的广告收入如何历年上升而纸媒逐年下降,令人感到无语的地方在于谷歌不过只有14年历史,而报业已有100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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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12:08來自专业版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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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发表于 2012-11-20 21:18:4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瑞典公司拍摄猫咪跳伞广告 被指虐待动物


这则猫咪跳伞的广告引发人们争议。



拍摄广告的公司辩解说,广告是在摄影棚中拍摄的,并没有虐待猫咪。
  中新网11月20日电 据外媒报道,日前瑞典一家公司为客户拍摄的猫咪跳伞的广告引发不少争议,人们看了这则广告之后,纷纷指责该公司虐待动物。
  据报道,这段仅有40秒的广告是该公司应客户要求制作的。广告中,许多猫咪身背降落伞从天而降,身上的毛被风吹得飘了起来。但这则广告在网上被发布后,却有不少人指责该公司虐待动物。一些人评论说,逼猫咪跳伞“一点也不好笑,大错特错”。
  对于观众们的指责,该公司急忙出面澄清,说广告其实是在摄影棚里拍摄的,猫咪毛发在空中的感觉是用电吹风吹出来的。该公司还声明,在拍摄过程中严格遵守动物保护的相关法规,以保证猫咪的安全。
(原标题:瑞典公司拍摄猫咪跳伞广告 被指虐待动物(图))
289#
发表于 2012-11-21 22:59:3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杨懿CUC
//@CTR田涛: 互联网整体营销水平,落后于电视4到5年,没有业界公认的价值交换货币,自说自话,不能完整准确的描述和表达传播价值,造成价值被低估,发展速度与市场需求不对称。//@优酷陈利刚:对 //@Frankie-Fu: 不够精准和优化根本不是影响网络广告价值低估的障碍,规

@媒介360
【中国网络广告价值被低估】@互联网周刊 撰文称目前中国很多广告主只认几个大的门户网站,品牌广告还没有向下渗透。原因在于国内还没有一套能满足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被正确的目标对象看到,使访客产生更好的广告体验,有助提升品牌好感度的网络广告投放服务平台。详见http://t.cn/zjPam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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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分鐘前來自皮皮时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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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分鐘前 來自iPad客户端 |  檢舉





290#
发表于 2012-11-23 09:45:2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江耀明
机上能上新华闻网么//@傅玉辉: 新媒体号:) //@唐润华:这个应该是东航以新华网命名的“新华网号”飞机。

@雷蔚真
【新华网广告做到机身上了】意识良好 @唐润华 @微博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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