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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学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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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发表于 2022-5-22 00:17:0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邓秋雨

1.jpg (17.12 KB, 下载次数: 30)

1.jpg
262#
发表于 2022-6-12 22:32:5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吴漫

263#
发表于 2022-7-9 20:47:0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安倍遇刺后的公共表达

公共舆论是社会的皮肤。

想要漂亮,护肤是第一步。保持公共舆论的体面就是保护社会的面孔。

如果你是在家庭的餐桌上读到安倍遇刺的消息,以我对中国社会阶层认知的理解,你的长辈们肯定喜形于色。

这是很正常的。他们的认知来源于对历史的感知,亦是环境的产物。

私域的情绪,平民餐桌上的表达,恐怕顾不得体面,那是他们弥足珍贵的「自由」。

可一旦进入公共表达的领域,讨论的是一个政治家的悲惨事件,却当成自家炕头闲话,邻居发丧你敲锣,有失体面。

外媒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们把中国社交媒体上「但愿人有事」、「死者受伤了吗?」、「枪没事吧?」这些荒诞不经的话攒在一起,并给出结论——他们正在赞美刺客并向安倍发送死亡愿望。

事实是事实,但不是全部。我实在不愿承认这是中国公共舆论的平均水准。类似这样毫无同理心、为生命凋零喝彩、为恐怖主义加油的留言,在任何国家的网络平台总是能抓个一大把吧。

他们乐于看到一个日本政治家遭难,甚至奔走相告要吃席,在留言区抖着攒了一辈子的机灵,快乐的周末都因此都提前了一天。

这完全在我的预想之中,它跳脱不出民族情绪的基本盘,扭转不了、感化不了,正视这种表达流派的存在就可以了。

真正该在意的是精英的表达、媒体的表达、公众人物的表达、意见领袖的表达,他们更有关注人道、谴责恐怖、预警黑暗的道义责任,而不该随着狂欢的人们去吃席,甚至挑逗他们去吃席。

只要有这份伦理与操守在,我们的公共表达就不至于太让人笑话,不管肌理如何,皮肤尚且是亮堂的。

这篇文章不是来批判谁、争取谁的,有些人一辈子都学不会公共表达,大概也非常认同用枪炮消灭异己。

我是来识人的,也是来赶人的。拥抱那些认知在一个光谱的朋友,也让吃席的朋友早点看到我的「真面目」。

好事。

思考题:你吃席吗?

来源:三表龙门阵(公众号)


编辑:陶鹏辉

264#
发表于 2022-7-14 11:44:0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屈妍君

265#
发表于 2022-7-27 21:31:1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张铭麟

266#
发表于 2022-11-11 16:57:3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吴漫

267#
发表于 2022-11-17 23:33:0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国家网信办新规:新闻信息跟帖评论,应建先审后发制度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新《规定》旨在加强对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的规范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健康发展。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跟帖评论环节信息秩序,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快速发展,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进行修订完善。新《规定》共16条,重点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管理责任、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的有关要求等内容。

新《规定》明确,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

新《规定》要求,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及时发现跟帖评论环节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并采取必要措施。

新《规定》强调,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可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申请跟帖评论区管理权限。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跟帖评论管理情况进行信用评估后,合理设置管理权限,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以及其他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以评论、回复、留言、弹幕、点赞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网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四条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跟帖评论服务管理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组织机构、他人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处理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告知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等事项,并依法取得个人的同意。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举报受理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并向网信部门报告。
(六)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跟帖评论信息安全管理技术,提升违法和不良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网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加强跟帖评论审核培训,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网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支持和协助。

第五条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上线跟帖评论相关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第六条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以及双方跟帖评论发布权限、管理责任等权利义务,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开展文明上网教育。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在服务协议中应当明确其跟帖评论管理权限及相应责任,督促其切实履行管理义务。

第七条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对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账号功能、暂停账号更新、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对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跟帖评论环节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根据具体情形,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删除信息、暂停跟帖评论区功能直至永久关闭跟帖评论区、限制账号功能、暂停账号更新、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及时向网信部门报告。

第八条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账号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

第九条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十条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及时发现跟帖评论环节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采取举报、处置等必要措施。

第十一条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可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申请举报、隐藏或者删除违法和不良评论信息、自主关闭账号跟帖评论区等管理权限。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跟帖评论管理情况进行信用评估后,根据公众账号的主体性质、信用评估等级等,合理设置管理权限,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通过发布、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信息以及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散布信息等其他干预跟帖评论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谋取非法利益,恶意干扰跟帖评论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十三条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跟帖评论违法和不良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和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申诉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和申诉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跟帖评论相关投诉举报和申诉。

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对被处置的跟帖评论信息存在异议的,有权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出申诉,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进行核查处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可以向网信部门投诉举报。网信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各级网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2017年8月25日公布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原标题:国家网信办新规:新闻信息跟帖评论,应建先审后发制度)

来源:京报网


编辑:陶鹏辉


268#
发表于 2022-11-22 18:21:5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特朗普账号解封!半天涨粉2000
原标题:特朗普账号解封!半天涨粉2000万…
► 文 观察者网 张菁娟
时隔近2年,特朗普推特的账号解封了。
观察者网注意到,目前特朗普的推特账号已经处于可查看、可留言的状态。
解封后,特朗普推特账号关注人数猛增,半天涨粉超2000万,截至发稿时粉丝数已过2500万。
在封号前,特朗普的账号粉丝数曾一度超过8900万。
当地时间1119日,推特新老板马斯克在推特上发起一项限时24小时的投票,由用户抉择是否恢复前总统特朗普的账号。
超过1500万人参与了投票,最终投票结果显示,51.8%的网友投票选择了支持,投票反对恢复特朗普账号的人占48.2%
随后,马斯克发推表示,“人们已经发声了。特朗普将解封。”他还写道:“人民的声音,上帝的声音。”
尽管超半数人希望特朗普重返推特,特朗普本人似乎并不热衷于此。
据彭博社报道,当天早些时候,特朗普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了在拉斯维加斯举行的共和党犹太联盟年度领袖会议时,对上述民调做出了回应。
彭博社报道截图
“我听说我在推特获得了大量投票支持(解除账户封禁),我不明白,我想不出任何理由,”他表示,这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
当被问及是否计划重返推特时,特朗普称,自己看到了“推特的很多问题”,并将坚持使用自己的社交媒体平台TRUTH
TRUTH是特朗普自创的社交媒体“TRUTH Social”,该软件于今年2月上架应用商店,数小时后就成为苹果App Store下载量最高的免费App。而特朗普在该平台上有457万粉丝。
特朗普补充说,TRUTH的用户粘性比推特更高,而且表现“非常好”。
当地时间1119日,特朗普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了在拉斯维加斯举行的共和党犹太联盟年度领袖会议 图源:彭博社
在此番表态前,特朗普1115日在海湖庄园正式宣布将角逐2024年美国总统竞选时也表示,自己一直都很喜欢马斯克。但同时表示,受虚假账号等因素影响,推特的问题“很糟糕”。
他强调,TRUTH Social 一直非常强大,我会一直呆在那里。”
2021年初美国国会骚乱发生后,特朗普超8900万粉丝的推特账号被暂停使用,此后推特以“存在进一步煽动暴力行为的风险”为由“永久封禁”特朗普的个人账户。
根据推特的规定,“永久封禁”是该平台最为严厉的一项执行措施,一旦发生后,账号将在全局视图中被删除,且违规者将不被允许创建新账号。除此以外,平台还会公开告知这一账号已因违规而被“永久封禁”,并解释该账号具体的违规之处。
推特公司对于“永久封禁”的定义
今年5月(10日),有意收购推特的马斯克首次表示,推特封禁川普的决定是一个“错误”、“愚蠢至极”。他计划待收购交易完成后,恢复特朗普被禁的推特账户。
他还表示,推特不会恢复任何被封禁的用户,直到有一个“明确需要这样做的程序”出现。
但就在马斯克发起是否恢复特朗普推特账户的投票前,推特已经恢复了一些被封禁或暂时封停的有争议的账号,包括美国喜剧演员凯西·格里芬以及讽刺网站“巴比伦蜜蜂”的账号。
值得一提的是,在马斯克完成对推特正式收购后,特朗普也曾回应称,“我喜欢马斯克,祝他好运”,但表示目前无意回归推特,仍打算留在自创的社交平台。
他还补充说,如果推特没有自己,将“不可能成功”。
|观察者网
来源:搜狐网
链接:https://www.sohu.com/a/608224135_115479?edtsign=DB647B5135974DA3B03BC9622606A0CB5A636A56&edtcode=2PBU%2BTiMwCHq%2FwmFSXvzFA%3D%3D&scm=1103.plate:663:0.0.1_1.0&_f=index_cpc_1_0&spm=smpc.channel_258.block4_314_Y6ubu8_1_fd.15.1668990325141yeYOFLE_1090#comment_area
编辑:屈妍君

269#
发表于 2022-12-25 23:43:4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互动传播平台以及其他具有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各类传播平台的跟帖评论服务行为。
  第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的跟帖评论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报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五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三)对新闻信息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开发跟帖评论信息安全保护和管理技术,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反垃圾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垃圾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七)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
  (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第六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履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义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文明上网教育。
  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严格自律,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七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更新直至关闭账号等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使用跟帖评论服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定期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进行信用评估。
  第十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及时约谈;跟帖管理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网信网

编辑:马源

270#
发表于 2023-1-26 21:37:4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美媒爆料:砸巨资打造媒体关系网 索罗斯操控舆论
美国政府机构操纵社交媒体的丑闻最近闹得沸沸扬扬。事实上,不只是政府层面,美国媒体一向自诩的“新闻自由”也早被金钱政治“深度绑架”。
美国金融大亨乔治·索罗斯近日被美国媒体爆料说,他用上亿美元贿赂了数百个与美国媒体有关系的组织,来打造自己的媒体“关系网”,从而通过这些媒体来输出他的观点,操控舆论。
1月20日,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扎哈罗娃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这样一段评论:这对美国“民主”来说是一次“核爆炸”,美国媒体居然是有偿报道,使得整个美国“民主”被扔进了历史垃圾箱。这就是美国引以为傲的所谓的“媒体自由”。
扎哈罗娃的评论要追溯到美国媒体1月17日一篇针对美国金融大亨索罗斯的报道。美国福克斯新闻网当天援引美国《媒体研究中心商业》杂志的调查结果爆料称,索罗斯为向大众输出“于己有利”的新闻,在2016年至2020年间,他至少花了1.31亿美元贿赂了253家与美国媒体有关的组织。
《媒体研究中心商业》杂志创立者 博泽尔:这个数字非常惊人,2016年至2020年1.31亿美元,可能比世界上任何实体、任何基金、任何人资助得都多。
报道称,至少54位美国知名媒体人拿过索罗斯的钱,其中包括CNN知名主播阿曼普尔、《NBC晚间新闻》主播莱斯特·霍尔特(Lester Holt )、《华盛顿邮报》执行主编萨莉·巴兹比(Sally Buzbee)、彭博新闻社联合创始人马修·温克勒(Matthew Winkler)等。
此外,还有记者、主播、专栏作家、编辑、新闻高管等都接受过索罗斯的资金。报道称,这张媒体关系网络使索罗斯对媒体报道什么新闻、怎么报以及哪些新闻不能报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对于此事,有网友评论道:“在这个国家,要享受言论自由或者任何自由,你都必须要有钱。”还有网友感慨说,“这就是为什么在美国媒体上再也听不到真相了。”
美媒:索罗斯“撒钱”渗透他国媒体
众所周知,索罗斯并非单纯的金融人士,他还利用旗下基金会渗透他国媒体。《福克斯》新闻频道报道称,索罗斯在全世界范围内撒钱,但并不是漫无目的地乱撒。例如,他向一些以反对古巴和委内瑞拉倾向闻名的拉美媒体慷慨解囊。此外,早在2016年,维基揭秘网就发布了关于索罗斯资助多家乌克兰媒体的文件。
2014年乌克兰发生了“颜色革命”,事后,一些参加独立广场抗议活动的民众和组织得到了索罗斯的资金资助。乌克兰媒体《乌克兰真理报》《每周镜报》、ATR电视频道和许多其他媒体的记者们都用过索罗斯的钱。
编辑:吴氏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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