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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伦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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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2012-1-10 11:04:2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限广令实施现状:综艺新闻节目渐成广告重灾区

2012年01月09日10:01  北京日报

  电视剧中插广告的消失成为备受赞誉的荧屏新貌。如今,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实施已一周有余,电视广告在经历短暂整顿之后,也已重新安营扎寨、变阵亮相。出人意料的是,对于这一新近形成的格局,观众、片方和广告主竟然不约而同地叫起了冤。

  综艺新闻节目渐成重灾区

  没有了腰斩剧情的中插广告,无论是《我的娜塔莎》中进展神速的纯美爱情,还是《你是我爱人》中娓娓道来的家长里短,都让电视机前的观众心生惬意。一集结束后,加入了赞助商元素的“××(广告商)提醒你收看下集”,并未令人心生厌恶;就连播剧时闪烁在荧屏一角的商业logo或节目预告,也没有招致观众的群起而攻。

  然而,个别卫视却用新剧宣传片、栏目预告等频道资讯,将连贯的剧情一次次打断。每集电视剧之间的广告时间,也正在大幅度地增加。部分卫视的集间广告,甚至长达20多分钟。“以前是电视剧里插播广告,现在真快变成广告里插播电视剧了。”有观众反映说。

  更令人诟病的是,随着电视剧中插广告的消失,综艺、新闻、电影、动画片等电视节目,正日渐成为中插广告的重灾区。某省级卫视在播放综艺节目时,甚至进行了每5分钟一次的高频广告轰炸。不少广告还纷纷进驻新闻类节目中间和末尾。当画面从新闻事件中的中国人蓦地切换为西装革履的老外,当十几分钟的广告播完,却只是等到主持人宣布节目结束的消息,新的抱怨便油然而生。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曾庆瑞分析说,如今我国尚未严格区分公共台和商业台,财政上对电视台的支持相对有限,广告收入仍是电视台维系运转的支柱。因而,电视广告的变阵亮相可以理解。不过,台里找钱却不应以牺牲观众的收视利益为代价,而应尝试开发衍生产品等其他手段。他建议,广电总局可对一天内各电视台播出广告的总时长进行明文规定。

  商业广告挤掉了片头片尾

  这些天来,《你是我爱人》、《我的娜塔莎》正作为开年大戏在各大卫视热播。插播广告的取缔令电视剧主创的艺术设计得到了更为完整地呈现,用《我的娜塔莎》制片人刘锋的话说,“编导演精心设计的剧情关键点,不会再被讨厌的广告粗暴打断了。”然而,眼下暴露出的新问题,却正在冲淡他们的这份喜悦。

  刘锋注意到,这些天来,荧屏一角的冠名剧场、频道资讯等片角广告越发多了起来。对此他表示理解,“毕竟荧屏五分之四的比例仍在播剧。”让他感到心烦的是荧屏下端的滚动字幕。“这些制作上参差不齐的内容,总会或多或少地覆盖剧中台词,影响观众的审美体验;有些电视台为了避免覆盖,还要求制片方重新上一道字幕,这也给我们的工作加重了负担。”

  更不可思议的是,很多电视台为了增加播放广告的时间,甚至将电视剧的片头片尾曲悉数掐掉。《你是我爱人》的编剧陈彤就在网上抱怨,电视剧开播后,不仅编剧的名字没了,就连导演、摄像、演员的大名也看不到了。宁财神、李蔚玮等业内人士也纷纷对此表示抗议。

  《后宫甄嬛传》制片人敦淇评论说,这种作法不仅对片子的完整性构成了破坏,更是对剧组工作人员和出品方知识产权的极度不尊重。事实上,片方在制作片头片尾时耗费的精力,甚至远远超过单集电视剧。然而,由于当下电视剧是买方市场,对于电视台牺牲片方利益而照顾广告主的作法,电视剧主创人员只能选择顺从。“作为电视剧的又一大消费渠道,视频网站的日渐壮大,有可能帮助我们渐渐摆脱对电视台的过度依赖,但眼下只能忍耐。”一位制片人说。

  广告投放成本上涨15%左右

  各大电视台拆东墙补西墙,甚至不惜以牺牲观众和片方利益为代价,以给广告主相应的交代。事与愿违的是,很多广告主对当下的状况也并不满意。

  “每一次业内下发限令,都会引发卫视的新一轮涨价风潮。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广告主总会成为电视台转嫁损失的主要对象。”《广告人》杂志副总编关键介绍说。361度品牌总监赵峰则透露,开年以来,广告主投放电视广告的成本已经上升了10%至15%左右。变阵亮相的广告,其传播效果如何?虽然这还缺乏实证数据的支持,但业内人士大多认为,较以往而言,其传播效果并未得以改善。

  此前的广告投放,一直存在节目收视率与广告到达率和影响力严重分离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倪宁分析说,很多观看节目的人见到广告便会立马换台,剧中插播虽会留住部分唯恐漏掉剧情的观众,但这些“破剧而入”的广告,却并不会让收看到它们的人心生好感,因而也很难影响观众的消费行为。而插播到新闻综艺等节目中的广告,同样面临着“到达不到位”的窘境。“这样一来的结果是,广告投放了,有一半的费用浪费了,但我们却不知道浪费的是哪一半。”赵峰说。

  关键认为,广告主眼下遭受的经济损失是行业发展的阶段性代价,广电总局政策的下达客观上有利于他们探索更为合适的渠道、时段、栏目和方式,进行更加科学精准的投放。经过磨合和调整,如何使得电视台、广告公司、制片方以及观众之间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才是眼下最为紧要的问题。韩亚栋

http://news.sina.com.cn/m/2012-01-09/100123769131.shtml
202#
发表于 2012-1-20 21:35:1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陈永东#互联网广告#美国今后五年媒体广告花费趋势:1、互联网广告将大幅增长,2012年美国互联网广告花费将以23.3%涨幅达395亿美元,2016年将增至620亿美元;2、电视广告将小幅增长;3、报纸广告与杂志广告小幅下降。希望美国数据能对中国企业带来一些启发,进而洞察大势,早做谋划----从广告花费看出媒体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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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21:30:0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三胖果果辽宁春晚联通全程赞助的,节目里没有植入广告了,主持人串词露骨的搞宣传,把春节这台晚会搞得商业味道太浓了,一般群众不太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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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发表于 2012-1-30 20:46:4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财经网【新邵县委称“祝贺贫困县”宣传语行为与政府无关】新邵县委宣传部杨部长表示:“电子大屏幕是广告公司的,上面的字也是他们打出来的,是自发的企业行为,跟政府没关系。”“站在新邵县的角度,得到上级的大力扶持,作为一个贫困县,很高兴很感激,是可以理解的。”http://t.cn/zOvrW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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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委称对“祝贺贫困县”广告牌不知情 已责令更改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2年01月30日 19:59我要评论(0)[url=]打印[/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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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一则有关“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成为新时期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中共新邵县委、新邵人民政府宣”的微博图片在网上引发疯狂转载
  【《财经》综合报道】据中国网络电视台称,1月30日,一则有关“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成为新时期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中共新邵县委、新邵人民政府宣”的微博图片在网上引发疯狂转载。  新邵县委宣传部杨部长表示:“电子大屏幕是广告公司的,上面的字也是他们打出来的。他们听说新邵享受到了国家的扶贫政策很高兴才打出了这样的标语,是自发的企业行为,跟政府没关系。”随后,该官员补充道:“我本人不支持宣传这样的口号,我早些时候去查这件事了,现在已经撤下来了。”当追问是哪家广告公司时,她又表示不清楚,并以正在开会为由匆匆挂掉电话。  30日下午,一位负责人员称,该广告牌位于邵阳与新邵县交界处,内容并非新邵县县委办公室和宣传部授意刊登,且双方事先均对此并不知情。该负责人还表示,“热烈祝贺”四个字用在这里实属欠妥,现已责令有关部门对广告牌内容立即进行更改。  而对于新邵县政府网站新闻报道中提到“特大喜讯”一事,该负责人则表示“站在新邵县的角度,得到上级的大力扶持,作为一个贫困县,很高兴很感激,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新闻宣传稿,仍然有欠妥的地方。核实后也会进行相应处理”。  但在新邵县政府网站上发现,2011年11月29日,该网站刊登了一篇题为《新邵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文章,文章中有“11月15日,从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召开的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会上传来特大喜讯:新邵县被正式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相关内容。
【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 (责任编辑:王娟)
http://politics.caijing.com.cn/2012-01-30/111645906.html


205#
发表于 2012-1-31 10:12:4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调查显示逾76%受访者认为当前虚假医疗广告多

2012-01-31 03:42:00 来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北京) 有19人参与

说起被虚假医疗广告蒙骗的经历,湖南长沙市民曾先生气愤不已。曾先生的父亲身患支气管哮喘病。一年前曾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家医院的广告,声称可以根治该病。曾先生随即带父亲去看病,但一系列的检查、治疗下来,收取了高额费用,父亲的病却不见好转。后来曾先生才知道,支气管哮喘病目前无法治愈,只能靠药物缓解。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2245人参加),76.7%的人认为当前虚假医疗广告非常多。受访者中,70后占35.3%,80后占26.7%。

91.5%的人认为老年人最容易被虚假医疗广告蒙骗

调查中,52.1%的人表示在看病、买药时会受到广告的影响。66.2%的人表示,自己或家人曾因听信虚假医疗广告而被骗。

曾先生所去医院的网站上,贴着不少“名医”的照片,写着“某某部队专家”、“超前研究”等字眼。网站上还有大量被治愈患者的“感言”。曾先生后来才发现,那些“名医”连毕业院校、职称等信息都不清楚,“被治愈患者”也全部没有具体姓名和个人信息。“现在的医疗广告都是可劲儿忽悠,都指向一个‘钱’字,不能相信。”曾先生说。

易被虚假医疗广告蒙骗的是什么人?91.5%的人认为是老年人,64.9%的人认为是文化水平较低的人,70.8%的人表示是没有医疗常识的人,56.4%的人说是病人,45.8%的人表示是社会地位较低的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职员马友斌认为,医疗广告大多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老年人的弱点是因退休而逐渐远离社会,防范意识低下且非常注重健康,这是最容易上当的群体。不少女性迫切希望减肥、丰胸等,也容易被骗。不少成年人缺乏儿童保健和治病的相关知识,为给子女看病也容易上当。

“经常有广告打出‘孝敬爸妈就要买×××’等口号,老年人看了就希望子女为自己买这种产品。子女常常处于无奈境地,明知广告不靠谱儿也很难跟老人解释清楚,为了不让老人失望,只好去买。另外,很多医疗产品看上去很高档,子女为老人买这类产品会显得比较有面子,也不太注重产品的实际功效。”马友斌说。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陆家海表示,一些药品、保健品也许对健康有益,但并不能治愈某种疾病。而一些厂家为了牟利而吹嘘疗效,这种社会现象非常畸形,是一些人利欲熏心的体现。

80.9%的人认为发布医疗广告的媒体应承担审查和连带责任

2007年开始实施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广告内容中不得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但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违反法规的医疗广告,依然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各类媒体上,省级地面频道和市级频道等地方媒体的情况尤其严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仅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就已达到1.84万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110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83万次。

虚假医疗广告为何屡禁不止?83.3%的人认为国家有关部门管理不力;82.3%的人表示媒体对发布广告审核不严; 74.7%的人认为名人随意代言,滥用自己的公众形象;60.6%的人表示迎合了老年人追求健康长寿的心理。


在马友斌看来,虚假广告多,首先是整个社会急功近利,医疗行业也不例外;二是制度缺失,致使很多医疗乱象不能得到有效监管;三是媒体扩大了虚假广告的影响力。另外,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在看病和健康问题上舍得花大钱,也使虚假医疗广告有机可趁。

陆家海指出,虚假广告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因为药品厂家刻意夸大药物的作用,利用消费者的某些心理进行针对性推销。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媒体把关不严。一些媒体为了追求广告效益,罔顾国家、人民的利益,发布虚假广告。

如何解决虚假医疗广告问题?81.7%的人认为应健全相关法律法规,80.9%的人表示发布广告的媒体应承担审查责任和连带责任,79.1%的人认为应加大对违规医疗广告的惩罚力度,72.4%的人认为要严管医疗机构、药厂等源头。

http://news.163.com/12/0131/03/7P2MKUA3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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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31 10:12:4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调查显示逾76%受访者认为当前虚假医疗广告多

2012-01-31 03:42:00 来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北京) 有19人参与

说起被虚假医疗广告蒙骗的经历,湖南长沙市民曾先生气愤不已。曾先生的父亲身患支气管哮喘病。一年前曾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家医院的广告,声称可以根治该病。曾先生随即带父亲去看病,但一系列的检查、治疗下来,收取了高额费用,父亲的病却不见好转。后来曾先生才知道,支气管哮喘病目前无法治愈,只能靠药物缓解。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2245人参加),76.7%的人认为当前虚假医疗广告非常多。受访者中,70后占35.3%,80后占26.7%。

91.5%的人认为老年人最容易被虚假医疗广告蒙骗

调查中,52.1%的人表示在看病、买药时会受到广告的影响。66.2%的人表示,自己或家人曾因听信虚假医疗广告而被骗。

曾先生所去医院的网站上,贴着不少“名医”的照片,写着“某某部队专家”、“超前研究”等字眼。网站上还有大量被治愈患者的“感言”。曾先生后来才发现,那些“名医”连毕业院校、职称等信息都不清楚,“被治愈患者”也全部没有具体姓名和个人信息。“现在的医疗广告都是可劲儿忽悠,都指向一个‘钱’字,不能相信。”曾先生说。

易被虚假医疗广告蒙骗的是什么人?91.5%的人认为是老年人,64.9%的人认为是文化水平较低的人,70.8%的人表示是没有医疗常识的人,56.4%的人说是病人,45.8%的人表示是社会地位较低的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职员马友斌认为,医疗广告大多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老年人的弱点是因退休而逐渐远离社会,防范意识低下且非常注重健康,这是最容易上当的群体。不少女性迫切希望减肥、丰胸等,也容易被骗。不少成年人缺乏儿童保健和治病的相关知识,为给子女看病也容易上当。

“经常有广告打出‘孝敬爸妈就要买×××’等口号,老年人看了就希望子女为自己买这种产品。子女常常处于无奈境地,明知广告不靠谱儿也很难跟老人解释清楚,为了不让老人失望,只好去买。另外,很多医疗产品看上去很高档,子女为老人买这类产品会显得比较有面子,也不太注重产品的实际功效。”马友斌说。

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陆家海表示,一些药品、保健品也许对健康有益,但并不能治愈某种疾病。而一些厂家为了牟利而吹嘘疗效,这种社会现象非常畸形,是一些人利欲熏心的体现。

80.9%的人认为发布医疗广告的媒体应承担审查和连带责任

2007年开始实施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广告内容中不得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但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违反法规的医疗广告,依然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各类媒体上,省级地面频道和市级频道等地方媒体的情况尤其严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仅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就已达到1.84万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110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83万次。

虚假医疗广告为何屡禁不止?83.3%的人认为国家有关部门管理不力;82.3%的人表示媒体对发布广告审核不严; 74.7%的人认为名人随意代言,滥用自己的公众形象;60.6%的人表示迎合了老年人追求健康长寿的心理。


在马友斌看来,虚假广告多,首先是整个社会急功近利,医疗行业也不例外;二是制度缺失,致使很多医疗乱象不能得到有效监管;三是媒体扩大了虚假广告的影响力。另外,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在看病和健康问题上舍得花大钱,也使虚假医疗广告有机可趁。

陆家海指出,虚假广告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因为药品厂家刻意夸大药物的作用,利用消费者的某些心理进行针对性推销。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媒体把关不严。一些媒体为了追求广告效益,罔顾国家、人民的利益,发布虚假广告。

如何解决虚假医疗广告问题?81.7%的人认为应健全相关法律法规,80.9%的人表示发布广告的媒体应承担审查责任和连带责任,79.1%的人认为应加大对违规医疗广告的惩罚力度,72.4%的人认为要严管医疗机构、药厂等源头。

http://news.163.com/12/0131/03/7P2MKUA3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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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 13:10:4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央视著名主持人邢质斌复出——《惠发特别报道》

上传时间:2012-01-25 21:29:09



http://video.sina.com.cn/v/b/70262903-1503973200.html

前新闻联播主持人邢质斌接拍广告遭质疑
邢质斌


  调查:你如何看待前新闻联播主持人接拍广告?

  日前,一段前新闻联播主持人邢质斌为潍坊某食品企业录制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这段名为《XX特别报道》的视频,内容仿照《新闻联播》形式,由其本人播报了该企业的内

视频:前新闻联播主持人邢质斌接拍广告来源:新浪播客部新闻。看到该视频的网友纷纷表示“震惊”。 除此,记者发现,从央视退休后,邢质斌还接拍了至少三个医疗医药广告。 记者 陈学超

  录制企业版“新闻联播”

  网上流传的视频时长5分13秒。上传者将其命名为:央视著名主持人邢质斌复出——《××特别报道》。视频模仿《新闻联播》形式。开头以旋转的地球为大背景,同时推出企业Logo。不过,“新闻联播”四个大字被“××(企业名)特别报道”所取代。

  视频中,邢质斌身着红衣正襟危坐,以《新闻联播》特有的语调播报了三条新闻。其中第一条和第三条分别为:该企业为庆祝新年到来,在元旦期间举办年会;该企业董事长向全国消费者和经销商拜年。

  三条新闻虽然在格式和语调上均模仿《新闻联播》,但最有意思的当属第二条。该条新闻中,邢质斌严肃地播报了自己为该企业代言的消息:“央视著名播音员邢质斌同志正式签约,为XX食品企业形象代言,并为XX企业录制《XX特别报道》节目。”

  由于视频内容略显怪异,不少网友怀疑其真实性。记者随后登录该企业官网发现,网站上确实登出了邢质斌拱手拜年的大幅照片,且标注“央视著名播音员邢质斌”。同时,记者在网站右下方还发现了网友上传的视频,内容与网站流传的一致。

  同时,一篇发布于去年11月29日的新闻稿,也证明了邢质斌代言该企业的真实性。

  接拍至少三个医疗广告

  虽然对播报山寨版的《新闻联播》感到奇怪,但对于邢质斌代言该企业,多数网友并无异议,认为邢质斌在退休后有选择生活的权利。

  不过,作为“国脸”的邢质斌在退休后,陆续接拍了数个医疗医药广告,由于认为这些广告与邢质斌的气质定位并不相符,不少网友感到不能接受。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广告邢质斌至少接拍了三个。其中,为昆明一家妇科医院拍摄的广告曾一度在该市的公交车上循环播放。在这段广告中,邢质斌同样是一袭红衣,以新闻播报的方式,字正腔圆的念出“健康路上一路有我,昆明xxx妇科医院”。

  当地媒体曾就此采访了该妇科医院的负责人。负责人证实,广告里的确是前央视著名播音员邢质斌。但其否认邢质斌是为医院代言,而反复重申邢质斌是为医院的一个健康栏目代言。据该负责人介绍,广告片是由北京一家广告公司提供,在昆明公交车上投放。

  在为上述潍坊食品企业录制的视频片尾字幕中,记者同样发现了一家总部设在北京的广告公司的名字。

  近日,由邢质斌为一家民营医院录制的电视节目类广告,也出现在当地电视荧屏中。此外,邢质斌还曾为“×××胶囊”做广告。该胶囊的主要功用被描述为治疗妇科疾病。

  曾因代言受牵连

  自从央视退休后,邢质斌一向低调处事。2009年,退休后的她曾在央视《艺术人生》栏目中接受主持人朱军的采访。谈起退休后的生活,邢质斌曾表示,因为“全国人民都知道邢质斌是闲人”,所以退休后,各种邀请开始找上门。

  她坦言,在对她的邀请中也包括一些不该做的事。“比如说去拍那种医药的20分钟专题,有十来个厂家找我——应该准确地说,不是厂家,而是经销商。”邢质斌说,钱重要,名誉更重要。 “《新闻联播》播音员的责任更大、更重,一旦有什么闪失,出现什么问题,受损失的不是我们播音员个人,包括我们新闻中心,包括电视台”。

  1995年,邢质斌曾以专题片的形式,为一款减肥腰带做代言,但因为产品为假冒产品,并没有任何作用,遭到全国消费者的声讨,邢本人也因此受到牵连。


http://news.sina.com.cn/s/2012-02-01/094823864813.shtml


208#
 楼主| 发表于 2012-2-2 12:43:3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江苏出台规定规范高速公路沿线广告

  2012年02月02日10:29  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2月2日讯 记者从昨天省政府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全文)将于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首次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对我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作了系统规定,标志着我省高速公路广告长效管理制度建设全国领先。

  “立一块牌子,轻轻松松,一年收入六七十万!”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暴利“示范”,加之法规、管理的缺位,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如牛皮癣一般,迅速蔓延。至2010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已近7000块,平均每公里广告牌达1.5块!

  据介绍,2011年1月至5月,我省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开展集中整治,累计修复出新和迁移拆除广告分别占总数的70%和30%左右,初步实现了规范管理。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并为长效管理提供法律依据,省政府专门制定了《办法》。

  《办法》充分借鉴整治经验,明确成立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监督管理协调机构,由分管副省长牵头,交通、住建、工商、国土、水利、公安等部门参与,高速公路沿线的市、县政府设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办法》为高速公路划定广告“禁设区”、“可设区”。未来高速公路沿线,只有三类地区可以设置广告:主线收费站区和匝道收费站区(含收费站所在互通区);服务区;高速公路隔离栅外30米至100米范围内。《办法》规定,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的同一布点有两个以上意向申请者的,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出让该布点的广告设施设置权。

  《办法》还明确规定,在高速公路用地(服务区、收费站区除外)、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设施的,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5万以下的罚款;广告设置不符合规定,由广告设施原许可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擅自发布广告的,由工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http://news.sina.com.cn/c/2012-02-02/102923870928.shtml
209#
 楼主| 发表于 2012-2-3 11:52:3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打假人以播放虚假广告为由敲诈309家电视台获刑

2012-02-03 03:13:00 来源: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北京) 有653人参与

核心提示:成都职业打假人黄勇从2008年6月至2010年8月,以举报电视台播放虚假广告相威胁的方式,共向309家电视台索取资金共计242万余元,涉案多达300余起。2011年8月19日,黄勇因涉嫌敲诈勒索被重庆万州警方刑事拘留。今年年底,黄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今年春节期间,湖南律师罗秋林等人将一封举报信寄往国家公安部。

他们在信中称,他们举报的300多家电视台涉嫌虚假广告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罗秋林是成都职业打假人黄勇的辩护人。

今年46岁、家住成都市成华区的黄勇(化名刘江)在四川省内比较有名。因曾与著名职业打假人王海、叶光等人数度联手,有了“成都民间打假第一人”之称。

2011年8月19日,黄勇因涉嫌敲诈勒索被重庆万州警方刑事拘留。

当年年底,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黄勇发现全国各地许多电视台播放的医疗类广告存在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遂产生利用这些电视台害怕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而获取利益的想法。随后,黄勇分别安排被告人胡海天、莫天和、颜超文3人到其指定的省市获取当地电视台播出的医药类广告的证据,黄勇制作针对该电视台违法广告的举报材料并邮寄到主管部门。在与各电视台的联系中,黄勇就以举报该电视台相威胁,向其索要钱财。被告人黄勇、胡海天、莫天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强索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黄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胡海天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莫天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罗秋林等人认为,在一审判决书中,案件涉及到的10个省的309家电视台涉嫌播放虚假广告,应当严肃追责。

这场颇受争议的案件至此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职业打假人向300多家电视台“索赔”200多万

据黄勇供述,从1996年他开始打假,索赔收入已达到2000多万元。他是个人行为,没有办公司,只是私下请了11名员工。他们主要是分头帮他到远点的地方购买药品或者到当地电视台去录制违法广告制成光盘,然后他在网上写举报信,员工再在网上下载后分别寄给有关电视台,统一以他的名义索赔。黄勇给他们的付月薪,4000元至1万元不等,谁跑得多就得的多。

2009年三四月,他到万州区找一个宾馆住下,在房间打开电视机专门看万州区电视台的广告,然后将摄像机连接在电视机的机顶盒上,让摄像头将这些广告自动录下来。然后他通过自带的手提电脑将广告内容制成光盘。

第二天,他到当地药房花了几十元买了万州区电视台广告中播出的药品,他心里清楚这些广告有虚假内容。之后他制作了10封举报信分别寄给万州区区委、政府、人大、宣传部、工商局、药监局、广电局等,并在给3个主管部门的举报信中附了广告光盘。同时他在自己开设的“刘江说法网”上也将万州区电视台的违规违法行为公开。

他回成都大约一周后,万州区电视台广告业务承包人王勇打电话给他说,万州区电视台已受到有关部门查处,已停播广告,王勇代表该电视台愿意找黄勇协商解决,问黄勇多少钱合适。黄勇就说赔偿1万元。经一番讨价还价,王勇给他的银行卡打了8000元。他核对后就在“刘江说法网”上将举报内容删除了。

2010年,他又到万州区通过同样方式举报了万州区电视台同样的违法行为。后来王勇打了6000元到他的建行卡上。黄勇说:“我虽已将万州区电视台的违法行为举报给有关部门,但承包人王勇如果不付钱给我,我又会举报该台接受处理后再次出现的违法行为。”

据他供述:他的索赔模式是他自己或者员工到全国各地电视台刻录电视台的广告内容,再书面指出广告中的违法行为。此后分两种情况:一是没有与他打过交道的电视台,他在“刘江说法网”上制作出电视台的违法行为举报信,然后寄给当地工商、药监等主管部门,要求这些部门查处电视台的违法行为,过后电视台一般都与他联系,他才谈他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索赔,对方一般都是与他在电话中协商解决索赔的事,说好后他就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发过去,对方就把钱打到他账上,随后,他就应电视台的要求在网上删掉举报信。二是以前跟他打过交道的电视台,他就制作一份严正声明函,然后将光盘和声明函寄给电视台,同时在“刘江说法网”上制作电视台违法行为的警告书。他在声明函中指出电视台的违法行为,希望电视台自查自纠,并叫电视台在3日内承担他作为消费者的赔偿义务,否则他按程序举报给相关部门。一般情况下电视台都给他回了信,也协商好了索赔的事。没有回复的他就网上举报,同时将举报资料寄给几个主管部门。

通过这种方式,黄勇等人共向全国309家电视台及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敲诈勒索。从2008年6月至2010年8月,黄勇等人以举报相威胁的方式,共向河南、山东、四川、江西、安徽、湖北、贵州、云南、江苏、福建等省的309家电视台索取资金共计242万余元,涉案多达300余起。

记者发现,黄勇等人每次索取的资金几千元到3万元不等,有的电视台出具的证明中说是奖励或劳务费。

黄勇说:“电视台要生存就必须靠打广告赚取巨额收入,要想收入多,有违法行为才能赚取更多的钱。电视台一旦受到处罚,必须停播,还要遭受巨额罚款。相反,电视台如果愿意给我一些钱把我举报方搁平了,电视台回头可以找相关主管部门搁平违法行为不受处罚。我将电视台的违法行为录制成光盘,还要到药店购买广告中的药品,通过这种行为,我才会与药品的生产方、广告方产生法律纠纷,我才有索赔的法律理由。事实上药品买来后我并没有服用,有的丢了,有的放家里。”

记者了解到,从黄勇等人处扣押的现金,已有近30万元发还给相关电视台。

一些地方电视台虚假广告泛滥

黄勇涉嫌敲诈案判决的前一天,重庆发布广告监测警示公告,称医疗服务广告违规最严重。

该文指出,重庆市工商局近期对市级新闻媒体发布的广告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有22个涉及医疗、美容 、教育培训等多个类别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涉嫌违规广告中,医疗、美容类广告占了约一半以上比例。广告夸大治疗效果,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有的广告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的名义作证明。其中不乏市内大型医院。重庆市工商局已责令相关媒体停止或暂停发布,并进行立案查处。

而一些职业打假人录制的素材更为惊心。

因工作关系常在各地出差的职业打假人刘殿林团队电脑硬盘中有数百个小时的电视台违法广告资料。“里面有几十个市县电视台的。”刘称,尽管早已不再从事流通领域的购物打假,但是职业习惯让他们总是无法停手。“那种广告到处都是,虽然不是我们想要的,但是作为资料也无不可。”

他指出,黄勇案是一个绝佳的证明:数百家电视台存在严重的违法甚至犯罪的刊播虚假广告行为,那些提供证据证明黄勇等人有罪的电视台,也非常有力地证明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案子结束后,我向法官提出了质疑:为何打假人被押到法庭上?而发布(虚假广告)者却逍遥法外? 这样的判决会让虚假广告更加泛滥。”

一法官立刻告知,已经有一个电视台广告部的负责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罗秋林证实,在去年7月该案第一次开庭时,重庆警方派员旁听时很快意识到了这一问题。

“这是一个好的开端,但却反映了更多问题。”罗称,打开电视,现在到处充斥的都是令人恶心的、充满欺诈的、吹嘘得天花乱坠的医疗广告。以前国家是5部委联合治理,后来是10多个部委上阵,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很多地方电视台对非法医疗药品广告的播出,仍然有恃无恐。这其实反证了广电局、工商局、药监局的行政不作为,以致于让媒体刊登的违法医疗广告泛滥成灾。

他说,他们已经寄送了几百封举报信,向黄勇案中涉及的309家电视台所在地的工商、广电、公安、药监部门控告电视台的虚假广告行为,同时寄信要求检察机关追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对虚假广告的监管渎职责任。

地方电视台的生存困境

1月30日深夜,曾在多家电视台任职10多年的文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在上世纪末,很多地市电视台甚至县级台开始了改革的步伐,很多地市台由最初的一两个台拆分为四五个频道,原来相对封闭的电视媒体开始从社会上大量招人,并分成局聘、台(频道)聘、部门聘、栏目聘等方式管理。

频道数和职工人数倍增,相应的房租水电、设备维护、管理费等开支都大量增加。而经费来源只有广告一条路。

更重要的是,随着央视众多频道节目的落地和各省级卫视的上星,品牌广告的蛋糕中,地方电视台的空间日渐狭小。

而人们关注得更多的是一家媒体的收入有多少?作为一个频道(台)的负责人,一旦收入很多,地方的宣传部、广电局领导,甚至县市长书记都要高看一筹。这种氛围之下,作为媒体的一方,生存和求政绩的本能容易突破职业道德的束缚。

“我如果还在原来的台里,可能也是广告员了 。”他笑道。

现在央视工作的刘女士对文的说法表示认同。

她回忆,上世纪90年代在地方电视台工作时,最让她头疼的就是广告。“一个专题部10多个人,工资奖金都是我负责,压力巨大。”她说,台里对报道还是看得比较重的,骨干人员没有广告任务。但坚持了四五年后,手下的记者有的去了省电视台,有了改行做了报纸。到最后,自己也投奔央视。

“我们地市级台尚且如此,县里就不用说了。有些省里,几十甚至上百个县级台的新闻加起来都不会比湖南卫视一个新闻节目的收视率高 ”她说,个人认为,从新闻资源、传播效率和广告市场而言,县里一级没有必要设电视台,遑论开办更多频道。


对于有关执法部门为何监管非法广告不力,她认为,这是部门利益妥协的结果:媒体的广告播出依法受到监督,但很多执法部门同时也受到媒体监督。

一个例子是,本世纪初,刘所在的电视台车辆被交警部门查扣处置。深感不满的台长下令派出若干小组每天报道交通混乱状况和交警不作为等新闻。不到一周,交警支队就扛不住认输,并主动与该台合作,投资数万元开办交警宣传栏目。

刘殿林则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有一个任职广电局长的朋友,原来在任教育局长时对电视中性病、美容等非法广告深恶痛绝,经常开会提意见。任广电局长后,则态度大变。“我要他管管这些(广告)。他却说,没有了,他晚上睡不着觉。”
http://news.163.com/12/0203/03/7PAC4PD7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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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6 10:00:3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房地产广告:靠天靠地不如靠国企(图)
2012-02-06 08:03:07 来源: 大洋网(广州) 有581人参与
核心提示:近日,合肥的一则房地产广告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广告称“靠天靠地不如靠国企”。广告策划者表示,前段时间有些开发商跑路影响不太好,而国企实力雄厚,客户有保障。广告只是为彰显开发商的实力,并无他意。有网友表示,这种广告刺痛了民众的心。


广告标语
据新安晚报报道新年伊始,一则广告语吸引了不少合肥市民的眼球。“靠天靠地不如靠国企”,某楼盘的广告语引发争议,甚至被网友称为“合肥最牛房地产广告”。对此,专家表示,即使创意无可厚非,也要遵循广告伦理。 2月3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看到公交车车身后的一则广告,令人大跌眼镜。“‘靠天靠地不如靠国企’,这话太牛了。”据悉,这则广告张贴在111路公交车后,长约2.5米,宽约2米,“天”、“地”、“国企”几个字加粗处理,十分醒目。
“看来,在房地产萧条的环境下,国企底气很足嘛!”“这让我们情何以堪”这条微博一经发出,就引来众多网友拍砖讨论。
网友“魔岛”说:“为了卖房子真有胆量,只要能卖得动,不管尺度多大。”
网友“呱呱”说:“这种广告实在是刺痛了民众的心。”
也有市民表示赞许,市民马女士说,感觉这则广告做得比较霸气,自己看后确实想去关注一下。
2月3日,记者找到了这则广告的策划者———上海万憬不动产机构合肥项目策划主管张女士。张女士说,广告语最终的目的就是用一句话让人了解商家的诉求,户外广告更是如此。“前段时间有些开发商跑路,影响不太好,而我们国企实力相对雄厚,客户有保障。只是为彰显我们开发商的实力,并无他意。”张女士坦言,这则广告的诉求点就是直白,并不违反规定。

http://news.163.com/12/0206/08/7PIJTK0C0001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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