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有感
肖兴亮
在感悟之前,我想说下,这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接触哲学类的书籍。说实话费希特这位大家的书真的是晦涩难懂,然而我耐着性子看了,说是感悟,其实就是一个哲学白痴的自我看法罢了,要写到费希特的观点精髓,这可能会很难。
首先请准许我看待这样一段历史。在这本书写作的1807-1808年之间,当时的欧洲霸权是掌握在由拿破仑控制的法兰西第一帝国里的。此阶段的法国在欧洲大陆可谓是翻云覆雨,拿破仑打败反法同盟后,随即又进行了非正义的拿破仑战争,到处侵犯征服其他国家,任意践踏其他名族尊严。而德意志即当时的普鲁士王国,正是遭受到这样一种民族的侵犯。身为一名爱国的哲学家,费希特看到了法国人的野蛮和德意志民族由于失败而极度的消沉乃至于自暴自弃。为此,费希特写下这些演讲,阐述德意志民族的优越点,从而对德意志民族的内心进行及时的调整。以上是站在当事来看这本书的最大的意义,然而时代在变化。当年的战争早已不在,所以这本书对于今天就又有另一番意义了。
(我认为)这本书主要为我们阐述了三个主义的思想。即:民族主义 爱国主义 理性主义 。其中,民族主义在当时是最为重要的。因为当时法军在战场上已经是似乎无可战胜了,特别在法军占领了柏林后,普鲁士军队和民众士气底下,投降拖协者占到了上风。为什么会有如此的现象呢?在费希特看来,这时的德意志民族是一盘没有凝聚力的散沙。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于当时普鲁士资本主义发展,经济利益趋势大众形成了利己主义。整个民族都是自顾自的活着,只要能吃上“一口饭”,国家亡不亡不管他们的事。如何能够把这种利己主义改造好呢?其本质当然是进行教育的改革了,费希特主张进行针对德意志的新教育。这种教育不仅是在当时来说是先进的,就是放在当下我们的社会也是极为难寻的。或许我该反过来如此说:当时的那种教育并不是不好,而是相当好了,因为它也涉及到了社会各个方面的知识。但它好到了超越当时社会上层建筑。因为它要求人们能够自觉的去遵守那些固定的知识并要人们自觉的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关系,但在资本主义刚刚兴起且国家混乱的那个时代,这很显然是不可能的。而在新教育下,要彻底改变过去人们对于社会与宗教知识被动,口头的接受为主动去寻找知识并运用于实践,从而彻底改变社会的利己风气,他相信这个教育是可以提升德意志的素质,引导德意志民族寻找到那种爱,善良和坚定不屈的意志。之前说过,就这种教育模式,放在当下也是极好。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特别是小学到高中阶段,都是清一色的应试教育阶段,十余年的努力只是为了进入一所大学。而原本该从小抓起的素养和道德品质,在那些阶段就很少提及了。这样,好不容易进入了本该求知的大学,这群人又不得不把这些该在上个阶段应该做的事情推到了大学,从而又错过了求知的大好时光,也破坏了求知的环境。最终,这群人要么是有才无德,要么就是有德无才,更甚者就两者皆无。当然,也会有少部分人两者兼有,这就是我说的那种适合费希特先生所处的那个时代的教育的人吧。这反过来也说明无论那时还是当今,那种教育模式都未必适合时代,因此费希特主张改革是完全正确的。
费希特认为,德意志民族只要意识到了民族意识,认识到本民族的优秀。就会从中看到民族与国家的关系,就会产生那种共抵外敌的意识。即爱国主义。为了更加好的说明爱国主义及为什么要爱国,费希特先生在演讲中为我们详细说明了同为日耳曼人的德意志名族与其他名族的不同之处。最大也是最根本的差别就在于语言的不同。因为语言不仅仅是最好的民族的象征,其更大的意义就是承载了那个民族的文化,艺术,品德等宝贵的的东西。原本生活在德国这块土地的日耳曼人,有一些由于某些原因不得不迁入斯拉夫所在的波兰,俄国,维京人所在的斯堪的那维亚半岛及罗马人所在的奥地利,意大利等地。这些人经过几代的繁衍,其语言和文化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当地民族的影响和破环,原本优秀的品德在外族看来是恶劣的,在几代的影响下,那些日耳曼人抛弃了优秀的品德,反而接受了恶劣的但在外族看来是优秀的德行。而语言的变化,他们也不可能在那么深度的理解到原本的文化和艺术。久而久之,那些日耳曼人就完全脱离了与原本的部落的感情而融入到了异族,与异族混血等,与他们共同生活并一起建造了叫国家的东西。而留在波德平原中部的日珥曼人也就自己形成了叫德意志的民族和叫德国的国家。在此基础上,他们要必须认识到民族的存在离不开这片土地,即:德国。我们中华民族的存在也完全依赖中国这片土地,如果日本在1937年就占领了中国,那现在真的会有中华民族吗?现在多国都与中国有边界和海疆之争议。这种情况下,难道我们每个人不应该及其重视吗?
在费希特的描述下,德意志是最为高贵和优秀的,它不惧怕任何困难,即便当下的困难压在它身上。在我看来,这是在当时拿破仑入侵时费希特鼓舞士气的一种方法。难道真的这个民族就是一直向往民主的最优秀的民族吗?那为什么最早最好的民主会出现在英吉利,那后来德意志第二帝国的假民主会存在?这可以先不说,因为在那时的特殊情况下我们必须正确理解他的思想。而的却有人会误解这种民族和国家主义,并把它带到极端化去。在希特勒执政的纳粹法西斯期间,就极端的强调德意志的优越,德国的伟大,从而煽动起民族和国家战争,他们想把费希特拉入法西斯的阵营,但最终失败了。因为他们企图欺骗大家,把费希特的理性主义隐瞒下去,其实书中一直在隐晦的说明理性的前提,爱国,要求我们是关爱国家的利益,爱民主,确保其不受到侵犯。而不是爱政府和领导的利益,不是一味的去践踏他国。民族主义不是煽动民族仇恨,而是让德意志清楚认识自己,从上自下都可以互相关爱帮助,去努力创造发现,能够让德意志在世界民族之林中成为优秀的民族,而表现形式绝不是用武力去征服,这是书中关键。
读《世界大战中的宣传技巧》
本书为传播学“四大墓基人”之一的拉斯维尔的博士论文,着重集中于论述一战中各个参战国中对外对内的宣传。
笔者纵观全书,此书在论述战争时期的宣传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即:交战各国如何激起国内外人民对敌国的仇恨,在战争过程中怎样用宣传维护盟国的友谊并尽量争取中立国的支持,如何瓦解敌人的斗志。下面,就这几个方面,笔者将谈谈个人见解。
1. 交战各国如何激起大众对敌国的仇恨
关于这个话题,我们知道战时一个重要的决胜法宝就是——士气。而士气从何而来呢?当然是敌人的残暴血腥给的。这是最普遍也是最简单的来源之一。问题是怎么才能使大众了解到敌人的凶狠。这就需要一个庞大的并且足够机智的宣传组织来对敌人的行为进行适当的报道。本书所讲:在战时,一个宣传组织就是海陆空之后的第四条战线。所指便是这里。在宣传的过程中首先是要保证宣传组织其自生的高度统一性。战时,军方,外交部,内政部等等都有自己的宣传部门,由于彼此之间不够了解,彼此的任务也不够明确,所以在内外宣传时很可能有两个部门说法相悖,这样的话,不仅没有起到宣传的作用,重复劳动力,反而有可能把重要的情报无意间流传出去。为此,在战时的两个集团中,各自都有较为统一的宣传组织进行协调。美国有战时公共信息委员会,英国也有专门负责宣传的宣传部,德国定期各大部门会召开联合的记者会。这些机构在宣传资料的运用上也要小心翼翼,既然宣传的是民众,那么应该注意宣传材料对于民众的贴合性,否则便不能达到宣传的目的。因为民众的看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也就自然要求了一个宣传组织在宣传人才方面的考虑必须有所衡量,由于大多数报纸的记者和主编,在和平时期他们的新闻报纸总能赢得人心,他们懂得如何对于大众的宣传,所以战时各方的宣传组织者少不了这群人。
在宣传时的确需要技巧,书中所说“战争罪行和战争目标”也就是宣传的技巧体现。为了能够更加的使大众看到并坚信敌人的残暴,激发起大众对仇恨,这种仇恨是多方面的。首先宣传组织要做的就是为大众说明战争的责任,即要让大众知道敌国是战争的发动者,和平的破坏者。针对不同的群体,宣传手段必须有针对性。宣传是多方面的,商人不愿意介入战争,那就要然他看到战争的好处和战败的损失,宗教徒们不愿意战争,那就利用宗教问题进行说明并让他们觉得这是在为宗教教义和自由在战,对于军队,民族分子,农民,工人,教育家等等,总之要让大众在仇视敌国时又要看到他们的共同利益在受到敌人威胁。为了进一步达到效果,宣传还必须要为之树立一个让大家厌恶的对象。这就是所谓的“恶魔崇拜”。就以英法两国举例,他们会抓住一切机会来宣扬德皇的丑陋和残暴,宣扬德军的无耻,从而激起大家“打倒德皇”的口号。这种方法取得了很大的效果。相反地,德国也利用了这类方法,他们在印度和摩洛哥等地宣传英法殖民者的可恶,并想号召他们起来反抗,赢得殖民地的支持,但很可惜在效果上不及英法。这就说明了在宣传对象上的选择要慎重考虑。
2. 如何维系同盟国和中立国的友谊
在战时,同盟的作用不言而喻。但一旦同盟的一方被敌国宣传挑拨,那么这就是一个致命的创伤。所以在战争时,抓住同盟的信任是非常必要。要让同盟信任并建立起牢固的联合,就不得不在宣传的内容方面下足苦功夫。其宣传本质是要让盟国感到你和他之间不是没有分歧和冲突,但至少现在有巨大的利益共同,这一点上英国和沙俄同盟就是最好的证明。当然,有共同的利益也不会保证他的联盟坚不可摧。如果当一个盟国看到他们这方没有任何取胜希望,并且在敌国强大的舆论干涉下时,这个国家很可能刀戈相击,把矛头转向他的盟友和国内的政府。这一点上,沙俄转变到苏俄就是见证。所以,在盟国中离不开各自的鼓励敦促,并要通过一定的合作让盟国间相互信任胜利是属于他们的,并为了共同目标去奋斗。这种合作可以是军事的和非军事的。
关于对中立者的态度,交战双方都在尽力争取。拉斯维尔说道:对战争起到决定作用的是中立国的态度。而控制中立国的最好最根本就是让他认识到你的敌人就是他的敌人,你的目标就是他的目标。笔者认为这是关于中立国宣传的最佳结果,而笔者以为争取的起码目标是不让他加入战争,再者是达到同情的目的或是加入自己的一方。所以,除了常规的在攻击敌国时的宣传,在对派去中立国宣传的人选上还要注意,最好是选用那些中立观点的人去以自由态度去说法。还应该值得注意的是,宣扬时要务必尊重并最好利用当地国的风俗,宗教,和历史,经济。英法对于争取美国的同情上就比德国聪明得多。美国最后成功加入了英法就是证明,因为美国的历史渊源于英法有说不清的关系,英国更是和美国有着大量的经济借贷利益。美国更加是英法化而不是德国化。最后,加强同盟国的最可靠的方式是让其认识了解自己,并用行动证明胜利是属于己方。
3. 关于瓦解敌人斗志
敌人的斗志来源于对胜利的期盼和爱国主义的信念。瓦解敌人斗志就是要打击敌人对于胜利的期盼,让敌人看不到胜利的希望。当战争开始时,人们爱国主义高涨,但随着战事的延长和多边,对于爱国主义人们反而会奢求和平。只要这时通过宣传加一把火,那么那个交战国国内势必炸开了锅。这时的宣传最重要的是如何让敌国看不到希望。拉斯维尔发现,盟国首先就是在参战规模上进行虚假宣传,但这种宣传却起到很好效果。比如在美国参战之初,就向德称道:他们已有190万美军到达法国,而在大洋的本土,还有10倍这样的人。这种宣传前提是要拥有良好技能的驻外记者,并和国内政府保持一致。还有的方法就是抓住历史神话的细节,它的某个大家耳熟能详的预言之类,并把它们的历史或预言巧妙的结合在当下的战事,运用敌军在战事上的失误进行宣传,总之要让敌国相信预言似乎是真的。
瓦解斗志的宣传在实际中最关键还是对于前线的军队的宣传。这种宣传除了要用事实强调他们无法取胜外,也可以用悲天悯人的手法,宣扬士兵后方的家乡的处境等等,以达到军心涣散,对于士兵的宣传,在传单散发是要注意和平民相反,如果传单发给一群士兵,大家不会在乎,但发给单兵,他就很可能出于无聊去看。最后,在细节问题上,对于敌国的各种非军事方面也要留心,并把它想方设法的用到军事宣传上,如德国的食品短缺就曾被多次利用在后期的宣传。
总的来说,一战中的德国宣传不及英法美老练。他的失败,宣传上占有了很大的因素。
初识木心 读《哥伦比亚的倒影》
初识这本书,是我来教研室翻阅的时候,我那是不知道谁是木心,也就抱着看国家杂谈的趣味看了。可没想到这会是一本散文集,看完这本散文集。我不得不说大师的感染力是悄无声息但又无法抵挡的,木心先生其实也是二十世纪中唯一一位将五四文学和中国古典文学结合得这么好的大家。恐怕以后很难找出这种人才了吧。
木心,本名孙璞,1927年生,浙江桐乡乌镇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西画系毕业,曾任杭州绘画研究社社长,上海市工艺美术中心总设计师,上海市工艺美术协会秘书长,《美化生活》期刊主编,交通大学美学理论教授。自1982年起移居纽约,从事美术及文学创作,作品多发表于台北及纽约的报刊。
下面我来谈谈这本书。首先这些散文简短而又形象的手法对我的写作的影响就不言。谈书还得结合先生的经历。木心属于那种“世界公民”,他的文字也具有某种时下喜闻乐见的“国际性”气质。这种文化的“两栖性”主要表现在他对时间和空间的处理上。木心的笔下,时间几乎不成问题,时间常常被隐匿、折叠或者自行消失,而空间却如锥之处于囊中,赫然触目。我猜想,那是空间的“位移”所造成的心理学投影,木心在55岁时踏上美国,想必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具体因由,但也可以说是听凭了一种文化宿命的召唤。他虽然选择了“生活在别处”,进而将乡愁的版图陡然扩大至整个中国,却没有任何水土不服迹象,似乎那是一个他做了好久的美梦。读那篇淡泊、笃定、疏朗而妖媚的《九月初九》,一个句子一下子就打动了我——“旧的空鞋都有脚”。这句充满了玄学气味的话,无疑道出了时间和空间的辩证法,正好可以用来解读木心的文化情结——“旧的空鞋”是本土传统和母语文化的隐喻,脚则是人的借代修辞,这是一双不安分的脚,注定会离开“旧的空鞋”(本土),成为一个去国而怀乡的“带根的流浪人”。
《哥伦比亚的倒影》一集中,成就最高的当属《上海赋》。与其说是赋,还不如说他是在写一本历史,一本关于上海千年来的前世今生的历史,一部关于近代上海社会兴衰的历史。愣是不让你疲惫,那种兴致盎然的阅读过程,与读小说的感觉相似,而且是情节语言俱佳的小说。在写上海人的时候,坚持用上海方言写作,写得是那样的切真,沪上方言,遂成了木心汉字魔方中十分耀眼的色块,活泼泼,水灵灵,土得掉渣儿,俗得够劲儿。木心不是上海人,但他笔下的上海真是“比上海还上海”,张爱玲的上海,王安忆的上海,王家卫的上海,还有其他什么人的上海……都被他甩在后面了。
再说修辞,还是以上海赋里的《吃出名堂来》中的一段关于豆浆要不要加鸡蛋的对话:
“喔,老先生,侬早,请坐,甜浆咸浆?”
“咸格。”
“好,咸浆,鸡蛋一只两只?”
“今朝勿要哉。”
“哪能拉?”
“昨日被侬噱进了。”
“啊哟哟,侬老人家真是,鸡蛋吃勒侬肚皮里格,又勿是请我吃,侬钞票麦卡麦卡,豆腐桨勿摆蛋赛过八月半唔没月亮,阿是?侬阿要辣油伐?”
“我是相信吃辣格!”
“好,嗳——咸浆一碗重辣,鸡蛋拣新鲜大点格,马上就来!”
这哪里是“吃”出来的“名堂”,分明是“写出来的名堂”!
还有写旗袍的那一节:
就旗袍而论,单的、夹的、衬绒的、驼绒的、短毛的、长毛的,每种三件至少,五件也不多,三六十八、五六得三十,那是够寒酸的。料子计有印度绸、瘪绉、乔奇纱、香云纱、华丝纱、泡泡纱、软缎、罗缎、织锦缎、提花缎、铁机缎、平绒、立绒、乔奇绒、天鹅绒、刻花绒等等。襟计小襟、大襟、斜襟、对襟等等。边计蕾丝边、定花边、镂空边、串珠边等等。镶计滚镶、阔镶、双色镶、三嵌镶等等,钮计明钮、暗钮、包钮、盘香钮等等。尤以盘香钮一宗各斗尖新,系用五色缎条中隐铜丝,作种种花状蝶状诡谲款式,点缀在领口襟上,最为炫人眼目乱人心意,假如采旗袍为婚礼服,必是缎底苏绣或湘绣,凤凰牡丹累月经年,好像是一件千古不朽之作。
毕竟是为画家,写作也全当作画般写出了美感。 这一段是一赋到底,比兴全无,色彩细腻,针脚绵密,如锦上云霞,琳琅满目。从文体上讲,此文又堪称一篇谨防假冒的“白话赋”,不仅语言“掷地要作金石声”,人情之练达通透也让人吃惊。
可以说,木心是一位形式感出类拔萃的文体家,近百年的中国文学史,找到自己表达方式的文体家实在屈指可数。和当代许多著作等身的文学家不同,木心有着比较强烈的文体自觉和语言洁癖,一般人朗朗上口的“公共话语”他避之唯恐不及,陈村说他的文字“为艺术而艺术,不被意识形态狙击”,原因即在于此。木心很少以第一人称直接再现形而下的生活形态,这使他的文字有着极强的“镜头感”,始终与生活保持着适当的距离,需要从生活中提炼出什么的时候,他更喜欢用轻灵的笔触宕开,绕过,所谓“思想”总是被他那支魔棒似的笔拆卸了,如一块方糖溶化在咖啡里。
读别人的文字,很少有对于母语的联想,读木心则不然,明明是白话,却给人以文言的典雅与洗练,明明是读过的篇章,再读一遍还是新鲜的。比如《九月初九》的最后一段:
粉饰出来的太平,自然并不认同,深讳不露的歹毒,自然每作昭彰,就是这么一回事,就是这么两回事。中国每一期王朝的递嬗,都会发生莫名其妙的童谣,事后才知是自然借孩儿的歌喉作了预言。所以为先天下之忧而忧而乐了,为后天下之乐而乐而忧了;……
先生的很多句子雕琢痕迹宛然,甚至给人一种游戏之感,但你还是得承认,和古老汉字“打得火热”的他终于还是化险为夷,那精致得有些过分的语言杂技,的确摇曳多姿,别开生面。
语言上的杂耍已经不能完全让木心满意,他甚至还在标点符号上做文章,用“玩的就是心跳”的办法和读者斗智商,开玩笑。18篇散文的一本集子,有两篇文章竟是一逗到底,一是《哥伦比亚的倒影》,一是被人称为“杰作”的《明天不散步了》。这简直是一场“逗号的暴动”!逗号从来没有给人这么霸道的印象,几千字的篇幅,逗号搞了一次“地毯式轰炸”,如此的絮叨而铺张,如此妖娆而蛮横,自有现代标点以来,这是逗号发起的最大一次集体示威,它让人想起线装书,想起竖排版,想起汉字阅读历史中最早的圈点传统。
感谢,木心先生,此书让我对于散文写作收获良多.
读 梅因《古代法》
社会的发展,人类的确需要一些规则来维持这个社会的和谐与秩序。俗话说:无规矩则不成方言。而现今我们能够自觉的去按照某些约束去遵守这个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东西。这些规则就是法律。当今法律不断成熟完善,那么它是从何而来,在古代,这些法律如何的呢。一本《古代法》引起了我的兴趣。
有关法律的书籍,不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并不能常常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但读一读却也的确是好的。全书的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反映人类最早的某些观念,并指出这些观念同现代思想的关系。仔细阅读,古代法种其实包含了除了法学之外的经济学,社会学等方面。
在众多学说思想构成的这本书中,梅因向大众说明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他分析了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演变进程。指出人类的最初法都是以父权家长或者是国王判决产生的。而东西方的法律渊源都是围绕着—判决—习惯—法典这样的顺序发展。而经过了这三个阶段后,达到了法典后,静止的社会就会停止下来,这个时候,就只有其中进步的社会的法才能发展下去。其二是进步的社会法的继续发展。他也要靠着三种手段。即:法律拟定,衡平方法,立法。梅因在比较研究后,认为: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都是一个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他提出的从身份到契约的公式,尽管经过辩难和批评。但他毕竟从法律史角度深刻辨识了西方社会的转变。正如达尔文伟大的进化论揭示了人类作为一种生物发展衍生的过程一样,梅因的这个论断则阐明了西方法治文明所经历的一个有原始社会以父权制、身份制为核心的习惯法时期向以契约法为标志的法典化时期发展的漫长曲折的过程,以及人类社会从荒蛮到文明,从专制到民主的必然发展规律。“从身份到契约”作为书的核心观点贯彻于通篇脉络之中。梅因列述了详尽的古代法律制度内容。这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载述史料,就其实质而言,是为了探明其中的“进步社会的运动”的法律意义和内涵。在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其特点是家族依附的逐步消灭以及代之而起的个人义务的增长,“个人”不断地代替了“家族”,成为民事法律所考虑的单位,前进是以不同的速度完成的,有些社会在表面上是停滞不前,只要经过缜密研究这些社会所提供的各种现象,就可以看到其中的古代组织是在崩溃。我们也不难看到:“用以逐步代替源自‘家族’各种权利义务上那种相互关系形式的关系就是‘契约’。在以前,‘人’的一切关系都是被概括在‘家族’关系中的,把这种社会状态作为历史上的一个起点,从这一个起点开始,我们似乎是在不断地向着新的社会秩序状态移转,在这种新的社会秩序中,所有这些关系都是因‘个人’的自由合意而产生的。”
梅因“从身份到契约”论断中的“身份”,指的就是来源于古代属于家族所有的权利和特权的法律关系,即个人对父权制家族的隶属关系,这是一种先赋的、固定不变的条件,任何人都不能凭自己的意志和努力摆脱这种条件。它意味着一种社会秩序,在这种秩序里,群体而不是个人,才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每个个人被缠住在家庭和群体束缚的网络里,完全没有为自己创设权利和义务的可能。而“契约”则是法律关系发展进步的结果,它指的是由个人自由订立协定而为自己创设权利和义务。这个社会制度的特点是个人自由。
显然,在梅因看来,由以氏族家族团体为本位的身份社会状态进到以自由权的个人为本位的契约社会状态,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也是近代法治社会得以产生的基础和前提。
高尔基《童年》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成了好友。 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 围城》
说起《围城》,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 !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谈《 简爱》
在期末读《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读《基督山伯爵》
十九岁的爱德蒙·唐太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围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充满着对未来生活的期待与向往!不幸的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陷入狱!心爱的梅色苔丝嫁与他人,父亲被活活饿死,法老号船长更是幻影!而面对他的却是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绝望之时遇到了法里亚长老,这位同样被命运捉弄的长老像慈父一样将毕生所学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当唐太斯成功越狱后摇身一变——基督山伯爵,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兼通药理医学,政治历史,金融法律的身缠万贯的绅士出现在当时的上流社会。爱也好,恨也罢,14年的牢狱生活使得唐太斯从天堂掉进了地狱。肉体上与精神上的双冲折磨是他的意志变得坚强,他化身为一个复仇的天使,借用上帝的力量要完成他伟大的复仇计划。在他的精心策划下,各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银行家破产,政论家自杀,法官发疯。而伯爵对待自己老东家莫雷尔一家却是关怀备至!最后他放弃仇恨有重新拥有了幸福!
从唐太斯的一生我感悟了很多,那就是希望与内涵!我们要成功,就必须要有希望,同时还要有通往成功之门的桥梁——知识与修养,这就是我所说的内涵!
在牢中,如果唐太斯不是希望走出牢笼,他就不会挖地洞;如果不是希望重获友情,他就不会与长老相识并相知;如果不是希望逃生,他就不会自己专进裹尸袋被扔进大海;如果不是希望报仇,就不会在黑牢中苦撑14年……当他走出了监狱,他并不急于将仇敌手刃,而是深谋远虑,一切从长计议。对对自己有恩的莫雷尔一家,多次出手相救。眼不看着自己的仇人幸福的生活,而他一忍就是10年。10年的等待只为了最后的迸发,他成功了!我们再想一下,如果他没有知识,他又怎么在政治家面前大谈时局的变换而引经据典?如果没有知识,他有怎能在辩论家维尔福面前谈论法律的观点而锋芒毕露?如果没有知识,他能将金融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使丹格拉尔直到破产都一头雾水?如没有知识,基督山伯爵能和维尔福夫人密谈毒药学而将其作为自己复仇的工具?
基督山伯爵敢爱敢恨,他对朋友真诚友善,对敌人决不手软。但同时他又有同情心,善良的维尔福小姐和她的祖父虽四仇敌的家人,他却出手相助并让他们得到幸福。海蒂虽然是伯爵复仇的一颗棋子,但谁又能说她不快乐不幸福呢!而最后伯爵放弃了仇恨,他也同样得到了真爱。
可以说我是崇拜基督山伯爵的,虽然我们现在并不崇尚复仇,也不宣扬金钱至上,但就其本身的人格魅力我觉得应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拥有理想,充满希望,更要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好好学习,用知识来武装自己,为了我们自己的蓝图而奋勇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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