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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伦理案例二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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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楼主| 发表于 2018-9-9 21:24:5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冉玲琳
182#
 楼主| 发表于 2018-9-9 21:34:0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当中式谎言遭遇美国法律,京东将输到底裤不剩

原创: 程坦  远见时评7

中国人出了点什么丑闻,不管是名人还是普通人,第一时间不是主动认错,而是竭力遮掩与推卸责任,说谎成为下意识的行为。在中国,通常不需要特别大的代价,但在美国就可能诚信破产,寸步难行。假如一家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不实,那就可能招致万劫不复的厄运!

京东创始人兼CEO刘强东涉嫌性侵案,本来只是他个人的不幸,但由于京东发言人公开声明,京东眼下就被推到了悬崖边。

虽然国内舆论场上,还有无数人相信刘强东是被美国人阴谋构陷,是中美贸易摩擦的牺牲品,但随着美国无孔不入的媒体报道,真相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地国人面前。

据知情人最新向媒体爆料,刘强东这次到美国明大做为期一周的进修培训,受到明大中国留学生众星捧月般的欢迎。每天早上有人陪跑,晚上有人陪乐。

事发当晚,即8月30日晚上,刘强东照常和明大中国留学生以及一起进修的同学,在一家名为Origami Uptown的高档餐厅用餐。受害人被安排坐在刘强东身边。即使高朋满坐,刘强东也毫不掩饰对这位小女生的喜欢。不知道刘强东桌子底下使了什么小动作,该女生表现出明显的极不开心样子,丝毫看不出女生跟刘强东有什么亲密关系:



据受害人跟知情人透露,因为自己转来明大只有两周时间,原本非常排斥出席这个社交晚宴,但经明大卡尔森学院副院长崔某再三劝说,称认识刘强东这样大名鼎鼎的企业家对她未来事业发展会有很大帮助,因此硬着头皮出席。为小心起见,该女生特别邀请了一位女性朋友一同出席。

那晚,安排了一共一大一小两桌,受害人与她的女性朋友被刻意分开。刘强东一共要了32瓶葡萄酒,还有一些其他酒类。这位女生被刘强东和其他同桌人灌了很多酒。晚餐过后,刘强东提出用车将女生送回了校外租住的公寓。

据受害人讲,路上,刘强东曾提出带她回自己居住的酒店,遭到受害人断然拒绝,她坚持必须回自己住所。中途,该女生提出要下车,刘强生坚称送她回宿舍才放心。到达公寓大约是晚上11点左右。

凌晨2点多钟,受害人通过手机联系先前陪同其赴宴的女性友人,声称刘强东还在自己这里。该女性朋友随后便前往受害人公寓楼下,感到事情并非只是“送回家”这么简单,为了保护受害人,故选择了报警。

据受害人向知情人讲述,当警察冲进受害人公寓时,受害人并没有想将这件事闹大,她只希望刘强东可以给出一个解释,好好地跟她道个歉,于是她向警方说明,这一切只是个误会。没想到,警方带离刘强东后,受害人始终没有得到一句来自刘强东的道歉。

8月31日,在校方的建议下,受害人拨通了明尼苏达警方的电话。警方于晚上11点在明大一间休息室里,以涉嫌强奸将刘强东抓获。

虽然该女生在8月31日凌晨警方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做了只是这一场误会的声明,使自己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但她向警方提供的被刘强东撕坏的胸罩,以及刘强东留在她身体里的大量DNA,对刘强东相当不利。

网上流传着一张刘强东与一位年轻女性十指相扣、大庭广众之下亲密接触的照片(如下图),意指刘强东与受害人早有亲密关系,是通奸而非强奸,但经本人与众多读者朋友反复辨认,确信这是刘强东与其夫人牵手而行的照片:



根据刘强东的日程安排,即使刘强东抵达后第一时间就认识了明大这位受害女生,并对她一见钟情,他与被害人相识也不过三、四天时间,两人私下接触的机会更是少之又少,作为知名公众人物的刘强东,在夫人和家人陪同之下,绝无可能在公众面前如此胆大妄为。如此混淆视听,只能说明刘强东支持者的无耻。

在媒体披露这一事件后,京东官方发言人于9月2日通过微博断然否认刘强东涉嫌不法,说刘强东遭遇失实控告,警方已经还刘强清白,并威胁对不实报道采取法律行动。如下图:



随后,刘强东的律师还发布声明,不但说刘强东无罪,还说要警方道歉。美国当地时间9月4日,明尼苏达警方公布了5页出警记录,称刘强东涉嫌的是一级强暴重罪,最低处12年徒刑,最高30年监禁。一级强奸罪的主要形式为侵入式性行为(性交),或受害者年龄低于13岁。


正是警方的公开说明,导致京东股价暴跌,最近两个交易日,京东美股暴跌约16%,两天市值损失逾72亿美元。昨日,京东跌幅一度超过11%,逼近26美元,最终收跌10.64%,收报26.30美元,并且伴随着股价下跌,成交量急剧放大。如下图:




京东作为一家在美国上市的公众企业,本来刘强东涉性侵案只是他个人的诉讼麻烦,但因为京东发言人9月2日的公开辟谣与警方随后公布的资料完全不同,引发京东股价暴跌,终于京东招致巨大的法律麻烦!

昨天(北京时间9月5日),Rosen、Schall和Pomerantz三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分别在官网宣布,将调查京东是否涉嫌失实披露刘强东案情,进而使京东的投资者蒙受损失。三家律所还邀请投资受损的股民参与调查和可能的集体诉讼。其中Schall律所表示,损失超过10万美元的投资者可参与调查和集体诉讼。

稍微对美国证券市场有所了解的人应该知道,美国证券市场对信息披露不实有着极为严厉的处罚,其中最可怕的就是集体诉讼制度——若上市公司因为信息披露不实,只要一个人告赢了上市公司,其他人不需要提起诉讼即可获得赔偿。一些美国上市公司即因此而破产。

京东发言人本来应该非常熟悉美国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不知道是受了刘强东的逼迫或误导,还是京东内部的风控制度本来就形同虚设,竟然愚蠢到利用上市公司发言人的身份,对外发布明显与事实不符的声明。现在京东股价在警方辟谣之后连续暴跌,京东因为信息披露不实付出巨额赔偿,将是无法逃避的厄运。

即使京东在中国无数爱国者或其他神秘力量的帮助下,今晚将京东股价拉升到事发之前,并一直维持这个股价在京东发言人9月2日声明之前的股价之上,也得赔偿这两天买卖该股票的股东带来的巨额损失——恰恰这两天的交易量还特别巨大。

如果京东及其支持者不能快速采取行动,任由股价继续下跌,那京东未来需要支付的赔偿金额还会滚雪球般放大。这就是一些在美国上市的公司,最后被赔得倾家荡产的原因。

其实,在这之前,由于京东业绩增长和其他财报数据令市场失望,今年3月份以来京东股价已经连续暴跌:


这种业绩出现拐点,股价持续下跌的公司,现在又闹出信息披露不实这样的大麻烦,除了中国爱国者用真金白银购买京东股票来鼎力支持,是不可能指望其他国际投资人出手相帮了。

但愿无数相信刘强东被美国人阴谋构陷的爱国者,今晚开始就能采取果断的实际行动,用他们手中的真金白银拯救京东这家风雨飘摇中的中国明星企业,将京东股价一举拉回到9月2日京东发言人声明之前。至于刘强东本人是否有罪,恐怕中国爱国者们纵有通天本事,也无法左右美国司法机关。

当然,还有一个做法,就是中国公证机构与新浪微博平台联手,出一纸法律文书,证明京东发言人官方账号跟京东其实没有半毛钱关系。那样,京东的麻烦可能转嫁到同样在美国上市的新浪网身上——如果被美国律师抓到新浪微博说谎,或新浪微博的官方认证原来可以造假的证据,那新浪网这家同样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明星企业,可能招致跟京东一样信息披露不实的巨大麻烦。

说实话,相对于其他国内知名同行企业,对广大消费者而言,京东还算是一个负责任的平台,至少不像其他同行那样对消费者坑蒙拐骗。可是,京东在这场危机公关中的所作所为,确实令我不恭维。

就让我们睁大眼睛,看看京东发言人接下来如何应对,无数中国爱国者是如何出手拯救京东股价的吧。

  作者简介:程坦,网名感悟生活,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中央国家机关,央企二级公司一把手;后任多家外企、民企、上市公司高管;现为上海某法律咨询事务所主任、合伙人,锐见传媒创始人,自由撰稿人,民间慈善人士。在国家级报刊、出版社发表过财经和法律方面论文、论著约百万字;近十年发表时政、财经网评超过千万字。

  著作权声明:除非得到本人书面授权,或署名“作者:程坦”且注明文章“来自微信公众号:远见时评7”,禁止将本文全部或部分内容转载至任何其他网络媒体或平面媒体;否则,任何侵权行为可能面对法律的追究。

编辑:冉玲琳

183#
 楼主| 发表于 2018-9-9 21:50:0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冉玲琳
184#
发表于 2018-9-10 18:08:3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美国电视界高管、CBS的莱斯利·穆弗斯(Les Moonves)在越来越多的性骚扰指控中下台。一笔数额高达一亿美元的现金赔偿激怒了“我也是”(#MeToo)运动中的许多人。
185#
发表于 2018-9-11 09:50:0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长期担任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首席执行官的莱斯利·穆恩维斯(Leslie Moonves)周一辞职,此前共有12名女子指控其性骚扰。他可能带着1.2亿美元离职,但CBS表示他的离职需要等待一项独立调查完成。
CNN资深主播克里斯汀·阿曼普(Christiane Amanpour)接下了曾经查理·罗斯(Charlie Rose)在PBS的职位,近10个月前,罗斯在被控性行为失检后遭到撤职。

186#
 楼主| 发表于 2018-9-12 22:32:3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8800

每日人物 2018-09-11



2018年6月27日,湖南桃江县人民法院对覃建军受贿一案做出裁判,判决覃建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没收财产600万元。


从2008年起,覃建军利用乌东峰身为《求索》杂志主编的职务便利,以“版面费”等名义向投稿作者收取钱财至少825万元,发表论文共计337篇。覃建军另外一个身份,则是比她大17岁的乌东峰情妇。


2017年5月,因严重违纪,湖南省纪委对乌东峰立案审查,后“双开”。2018年4月23日,桃江县检察院对乌东峰提起公诉。


目前,覃建军的案件已经审理结束。判决书公布后,二人参与的论文收费灰色产业链得以曝光。



乌东峰

主编卖版面发文中介层层加价几百到数千不等

乌东峰于2002年至2013年担任《求索》杂志主编,2014年至2016年任编辑。此外,他曾是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2014年受聘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


2017年5月,他被“双开”。通报称,他利用党的学术期刊阵地谋取大肆收取财务,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子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长期利用党的学术期刊阵地和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私自大肆收取作者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覃建军是一名中介,1972年10月出生,湖南石门人。2007年,她与时任《求索》主编乌东峰认识不久后,发展为情人关系。此时,二人年纪相差17岁。


2008年开始,乌东峰看覃建军没有工作,也发现自己没时间与论文中介打交道,就给她一些中介联系方式,让她来做这门生意,并开和乌东峰以“版面费”收取钱财。


覃建军从发文中介手里大量收取论文,交给乌东峰,他作为主编使论文顺利通过三审。发稿前,覃建军根据作者身份、论文质量、是否加急等情况,向发文中介收取“版面费”。发文中介向作者收取费用后,以现金或转账到方式交给覃建军,乌东峰即将论文顺利发表在《求索》上。


据判决书显示,覃建军案件的一名证人周某证实,他在QQ上投放“代发论文”广告,通过下级发文中介大量收取论文后发给覃建军。覃建军确定的“版面费”从2008年约3千元/篇逐年涨到2016年约3万元/篇。周某在这个基础上,增加几百到数千元作为自己的“中介费”,向下级发文中介收取费用,扣除自己所得的“中介费”后,把钱转给覃建军。


2013年起,《求索》杂志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并明令禁止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版面费。


据覃建军供述,从2013年以后,乌东峰反对她再向中介收取费用,但她没有听乌东峰的劝告,只是对他说收取了少量费用,乌东峰也就默认了她的做法。对此,乌东峰则供述称,对于覃建军继续收取费用,他是不知情,更坚决反对。周某证言称,2013年后,他仍然按照之间的模式大量收取论文发给覃建军,转给她“版面费”至少346.5万元,帮助发表144篇文章于《求索》。


除此以外,乌东峰还通过自己的社会关系,将收取的其他论文发表在《山东社会科学》、《江西社会科学》、《华侨大学学报》等学术刊物。在卸任《求索》杂志主编后,乌东峰还在2014年7月担任《华侨大学学报》主编,帮《华侨大学学报》进入C刊。因当时经费缺口很大,在向华侨大学领导汇报后,他安排覃建军向作者收取了一定的赞助费,来弥补办刊经费的不足。


  《求索》杂志

版面费背后:经费紧缺、生存困难

《求索》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IC)来源期刊。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前,湖南社科院每年给《求索》等经费只有8万元。《瞭望东方周刊》曾在2003年报道,当时期刊维持不下去了,社科院院长招聘乌东峰为《求索》主编,给他下达指标:社科院除了拨付8万元人头费外,盈亏全部由乌东峰承担,3年后每年上交社科院1万元。

乌东峰发明了“3个1/3”办法:1/3版面免费刊登,并支付3倍稿费,吸引优秀稿件;1/3“国内交流”,按照惯例,某学术单位出赞助费,给他们部分版面;还有1/3是收费的,一个版收费近1千元。


对于上述描述,多名湖南社科院和《求索》杂志社相关人员指出,乌东峰并未真正按照“3个1/3”办刊,而是几乎全面收取“版面费”。


关于“版面费”的由来,可追溯到1988年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工作部发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建议各学会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通知》。1994年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4位科学家联名提交《建议允许科学技术期刊酌情收取版面费案》,国家科委办公厅答复“同意这种合理收费的作法”。版面费”的背后是学术期刊经费短缺、生存困难的现实困境。主管单位分拨的经费有限,稿费、评审费、印刷费需要自筹解,且数量有限的核心期刊和逐年增长的论文发刊需求,让“版面费”经久不衰。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湖南社科院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评价说:“版面费已经成为一种公开存在的事实,要彻底根除也不太现实。但乌东峰这种通过卖版面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则涉嫌违法”。


据桃江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控材料显示,至案发前,覃建军和乌东峰二人收取“版面费”共计至少825.55万元,这些款项用于了被告人覃建军与乌东峰的家庭生活开支、购置房产、投资股票等投资理财。她表示,这些钱实际上是她和乌东峰的共同财产。对于赚这笔钱,乌东峰起关键和主要作用。覃建军到案后,检举揭发《求索》杂志社原编辑张群喜受贿的犯罪事实。


2018年6月,桃江县法院一审认定,在共同犯罪中,覃建军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案发后,覃建军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定覃建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六百万元。


编辑:尹芳芳

187#
发表于 2018-9-19 21:25:2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洛杉矶时报》前北京分社社长在性侵指控中辞职《纽约时报》2018年9月19日



[size=0.875]江林森。[size=1.125]前《洛杉矶时报》(The Los Angeles Times)北京分社社长江林森(Jonathan Kaiman)在受到性行为不端的指控后辞职。
[size=1.125]今年5月,江林森在遭到两名女性指控后被停职。《洛杉矶时报》的通讯主管希拉里·曼宁(Hilary Manning)在邮件中证实了他辞职的消息。
[size=1.125]驻北京的记者费莉西娅·桑莫兹(Felicia Sonmez)在5月写给驻华外国记者协会(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of China)的一封信中指责江林森曾作出“有问题的行为”。江林森在今年1月之前一直担任该协会会长。在信中,桑莫兹称江林森未经她同意反复对她上下其手,并在去年9月喝了一夜酒后强迫她与其发生关系。
[size=1.125]桑莫兹是第二名对江林森提出指控的女性。今年1月,一名法律系学生、江林森的前室友劳拉·塔克(Laura Tucker)指控江林森在2013年的一次会面中,迫使她与他酒后发生性关系。塔克当时写道,“我几次明确表示我不同意,我的话没有起作用。”



[size=1.125]江林森在一份电子邮件声明中说,这些指控“不可逆转地摧毁了我的名誉、我的职业关系网、我在新闻界九年的职业生涯,以及未来得到一份有回报的事业的希望;它们给我的终身刻上了红字,把我逼到了自杀的边缘”。
[size=1.125]两位女性的指控震动了北京关系紧密的外国记者群体,也暴露了驻外男性记者有时会作出的不端行为。该事件也发生在“我也是”(#MeToo)运动更广泛的性骚扰指控浪潮中。
[size=1.125]桑莫兹周二表示,她感谢《洛杉矶时报》严肃对待她的指控,但她补充道,关于江林森是被解雇还是自愿辞职,“还有几个问题没有得到回答”。



[size=0.8125]本文根据《纽约时报》记者艾莎(Alexandra Stevenson)的[size=0.8125]报道编译。

https://cn.nytimes.com/china/20180919/jonathan-kaiman-beijing-la-times/


188#
 楼主| 发表于 2018-9-25 11:51:1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对无德新闻传播及其治理的研究
佚名
『解题 新闻传播中的不讲道德的做法,简言之就是无德的新闻传播。为了叙说方便,也可简化成无德传播。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也有重合的地方(我的《新闻传播法学》专有一节谈这个问题),例如色情文字和图片的传播,既是不法传播,也是无德传播。本文只论及无德传播。
不法的新闻传播有国家强制力干预,尚能及时或比较及时地得到纠正。但是,那些令人生厌的,甚至很不道德的传播,用法律惩处于法无据;可是长期得不到纠正,于社会不利,于民众有害。这里要探讨一下,可否在对无德传播的批评和治理中解决这个问题。
这种无德传播在网络传播中不胜枚举,所以在此主要论及网络传播领域出现的问题。这里仅举几个主要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标题党新闻久喊不治。标题党现象出现由来已久,广受批评,可并未治理,于今尤甚。标题党新闻夸大其词,标题上报虎大的事实,文中只有猫大的事实,甚至连猫也不见。在国际报道或中外关系的报道中,其标题常有“美国气疯了”,“安倍哭了”,“澳大利亚怂了”之类的词句,却没有有力的事实加以证明。如果说前者是用欺骗的手法,仅是浪费读的者时间,那也如鲁迅所说,无异于谋财害命。后者则是用欺骗的手法,外加引导读者夜郎自大、盲目自尊,并恶化国际关系。这些都是不道德的新闻和言论的传播方式。
二、乱伦等伤风败俗报道屡见不鲜。社会新闻为一般民众所喜闻乐见,是不可少的,但那些伤风败俗的性新闻应该禁止刊登,比如乱伦新闻,我们的媒体乐于刊登。如有的媒体报道母女争夺一个男人,母亲争不过,跳海被救。某公公与儿媳通奸,被儿子发现,在一场家庭暴力后儿子出走。这样的无耻新闻也刊登,新闻从业者(包括那些业余的)还有羞耻感吗?这样的乱伦新闻会使全社会特别是年轻人对不道德的性行为逐渐减少羞耻感,社会善良风俗就危在旦夕。乱伦新闻虽然没有法律哪一条禁止刊登,但应载入无德新闻之列,纳入道德治理范围。现在,一些门户网站的性和暴力新闻过量。我认为,最好控制在社会新闻的百分之三十以下。
三、污蔑、丑化演艺明星通行无阻。演艺明星的一举一动吸引着社会的注意力,对社会特别是青年人影响极大。所以对明星的报道应有道德的维度。现在,在“明星无隐私”的思想指导下,他们有聊无聊的事都拿来报道。有的媒体长时间地用“范某某被8个男人包养”来吸引受众眼球。我认为这很可能是一条造谣新闻。是同时包养?就不叫包养了;还是历时包养?这也不可能。她后来那么有钱,有必要这样做吗?可从来没有见到这位明星告到法院。此事也没有得到处理。这就是“明星无隐私”、“有共同兴趣”这两条害的,范很可能担心告不赢,或者法院不受理。这种情况的出现对社会极其有害,它会使许多年轻人觉得,明星如此不堪都广守崇拜,他们在性行为上放纵再放纵又有何妨?
“共同兴趣”是从美国进口的,我曾在西北政大的一次学术会上做过自我批评,因为我的《新闻侵权与诉讼》(1994)一书客观介绍了这一原则,而不是批判性地介绍。我的一个博士生研究澳大利亚的新闻自由,发现澳大利亚都不承认“共同兴趣(public interesting”,只承认“公众利益(public interest)”。我呼吁我国要废掉这一条,不能让“共同兴趣”作为对明星发出造谣新闻、失实报道的护身符。
四、骂人、乱扣大帽子的言论无人治理。网络上太多的骂人现象,源于听不得不同意见。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白烨曾撰写博文,谈到韩寒的作品“越来越和文学没有关系”。韩寒的骂词便接踵而来,诸如“文坛是个屁,谁都别装逼”、“茅盾文学奖算个屁,纯文学期刊算个屁”。同时,其拥趸云集响应,连白烨的父母亲朋亦不放过。白烨终因难堪这劈头盖脸的谩骂而关闭博客。担心挨骂是许多知识分子不愿上网参加评论的重要原因。这样网络言论的水平怎么能提高呢?一些自称“小编”向“小伙伴”编发的文章,骂公知是“美狗”,骂坚持否定文革的人是“反毛分子”。这些“小编”、“小伙伴”观点很左,态度很激进。
我历来主张,青年学生上网为国为民说话都应该得到肯定,但不需要采取发钱、领钱的形式进行鼓励,这样会使有一些人言不由衷,以为越左越是好表现,也越有利于挣钱。这肯定对青年健康成长不利。
五、用煽动战争的言论表现激进爱国面孔者不乏其人。我们国家发展很快,但仍是发展中国家,仍然应遵循邓小平提出的“韬光养晦,有所作为”的方针。但网络言论中,动不动就“敢于与美国一战”,“消灭小日本”,“厉害了,我的国”,“中国引领世界”。这些言论太多,并不给中国的软实力加分,相反只能给中国的国际形象减分。政协共同纲领第49条规定:禁止利用新闻煽动世界战争。我们不能把爱国主义演变成极端的、狭隘的民族主义,而要通过建设和发展(包括加强国防),尽量不战而屈人之兵。当然非战不可时,要敢战、善战,战之能胜。
无德的网络传播之所以如此之多,也因为有些人认为网络媒体有过头现象无妨。我认为不能这样看。现在报纸、电视新闻不报的新闻多,或报道受限制的选题也多,新闻报道量少而单薄。甚至出现不少报纸关门的现象。大量的受众涌向网络(包括社交媒体),这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网络媒体渐渐成为事实上的主流媒体。不加强网络媒体的道德建设,任凭无德传播长期蔓延,对一代代年轻人的世界观和道德情操,都会产生极大的负作用。
但以上这些问题,如想都拿到法律范围内进行调整,是难以做到的,应该在道德范围内进行研究并提出治理措施。为此,我建议:
一、加强对无德传播的研究,包括包括其内容和形式。例如,上面提到的每一种现象都可以进行研究,通过较多的量化研究,让全社会认识无德传播的表现和危害,做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这个研究也要解决一个难点,就是各类无德传播与言论自由相区分的标准,要能准确、明了地表述出来。在治理中,要区分是一两句话,还是几百成千字的文章。这些都分别对待,才有可操作性。
二、在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制定反无德传播(包括新闻和言论)的具体规范。这种具体规范贵在具体,少用笼统的语言。比如,为了对付标题党行为,可否规定:标题中的事实要与文中的事实一致,评论性标题要恰如其分,反对夸大其词,用耸动式标题赚取点击率。
三、探讨用“共律”来对付无德传播。新闻传播管理,现在不外乎两种:他律(法律)和自律。法律有许多管不到,自律在商业主义冲击下很多时候不起作用。法律与自律之间空档很大,还需要有一种管理形式来填补,那就是共律(Co-regulation)。共律是欧盟提出来的,但尚未有一套方法与规范出台。没有共律,许多无德传播得不到治理。
我在《新闻自由在中国》一书中,有一节专谈《创造适合中国国情的“共律”形式》,可供研究者参考。比如,我曾提出要成立由新闻界人士、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来自法学、社会学、伦理学的)、党政部门人士各占三分之一,组成新闻评议会或者新闻共律组织。
四、通过一次学术会议向全社会发出呼吁,都来按照这些规范做,声讨无德传播,缩小无德传播的存在空间。这必须在会前做好较充分的准备:一是要有一定数量的论文参加会议;二是把《反无德新闻传播行动规范(草案)》在会前制定出来;三是邀请若干法学界和政府人士参与讨论,这种讨论,也可以由研究会牵头,针对拟出的草案,在学术研讨会之前进行。
编辑:邢海波

189#
发表于 2018-9-26 15:48:2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190#
发表于 2018-9-28 12:58:0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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