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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级肖淑娟新闻日志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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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发表于 2014-7-3 12:33:17 | 只看该作者
2006年,曾担任过阜阳市中院院长、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的尚军因受贿被刑拘。湖北《前卫》杂志刊登文章,称其凭借姿色靠傍上高官爬上高位。尚军状告该杂志捏造事实,并表示自己的人格尊严不容侵犯。她将该文作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0万,并将《前卫》杂志的主办单位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2万元。。
在诉状中,尚军称,被告的《傍上两个“副省”,为何保不住她的亨通仕途》一文内容失实,大肆渲染根本不存在的所谓“以色谋权”,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侮辱原告的人格。诉状称,尚军案件的整个卷宗,没有找到尚军以色谋权的蛛丝马迹,安徽省纪委的办案人员同样没有掌握尚军以色谋权的任何线索。尚军认为,自己所犯罪行,法律会来追究,但作为公民,自己的人格尊严却是不容侵犯的。
2008年5月,法院一审判令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书面向尚军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尚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
这是一个典型的因为诽谤而被告上法庭的媒体的例子。桃色写手为了博取眼球,对当事人进行诬蔑和侮辱,造成其名誉受损,而其所在杂志没有认真核实这一消息,将其刊出,也被连累进行道歉和赔偿。如这类的侵犯名誉权的行为,绝对应该以诽谤入罪,并使得其他媒体人和媒体机构组织都引以为戒。
182#
发表于 2014-7-3 12:33:39 | 只看该作者
依法惩处涉嫌诽谤的犯罪嫌疑人是合理合法的,而自由的言论也应当是法治社会下同时所追求的。萨莉·斯皮尔伯利指出,法院始终认为言论自由是构成民主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在考虑一种干预言论自由的行为是否必需时,必须注意正在被讨论的事项是否涉及到公共利益。新闻界有义务传播有关公共利益的信息和观点。新闻界不仅承担着传播此类信息和观点的任务,而且还有权接收他们。如果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话,新闻界将不能扮演“公共监督者”的至关重要的角色。[ [英]萨莉·斯皮尔伯利:《媒体法》,2004年2月第1版]
总之,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应当以真实为第一要务,决不能蓄意制造虚假消息。而整个社会和法律也应当给予媒体这个特殊群体充分的言论自由,使得他们敢于接收和报道相关的重要信息,完成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监督好社会、政府乃至每个公民,而不畏惧强权,不因自己可能因言获罪而恐惧和退缩。
网络诽谤与传统的诽谤行为
互联网出现和普及之后,整个社会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信息的传递和流通更加便捷,也更加快速,然而,事物的两面性也在它的身上体现出来,信息的加速传播使得真假消息尚未被分清楚,就已经传到了很远的地方、很多人的面前。抢盐风波、地震谣言,这些谣言的产生和迅速传播,就是很典型的体现。而当谣言的严重性增加,对个人和机构的伤害加大,最终造成对他人或组织、机构的名誉等造成严重侵害,也就成为了诽谤行为。利用互联网进行这种行为,实质上就是所谓的网络诽谤。
183#
发表于 2014-7-3 12:34:04 | 只看该作者
网络诽谤是一种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作为媒介的新形式的诽谤行为,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成本相对低廉、危害难以消除以及难以清查行为人等特点,与传统的诽谤行为有显著区别。[ 中顾法律网:《网络诽谤的刑事责任问题研究》]可以说,当传统的诽谤的内容还在路上的时候,网络诽谤所想要传递的消息已经到达了目的地。
网络诽谤的危害影响传播速度极快,而其危害的消除却是缓慢和困难的。很多案件中,即使被害人有足够的证据澄清,甚至行为人也已承认所发布的诽谤内容为虚假,诽谤的危害结果也会在很长时间内持续传播,继续损害被害人的利益和名誉。而案件结束后,被害人受损害的名誉也很难得到实质上的恢复。这一点对于名人来也是如此。
2014年6月17日,北京海淀法院审结方舟子(原名方是民)诉王牧笛(广东电视台主持人)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案,主持人王牧笛因在微博上称方舟子“疯狗”,被认定侵权,赔偿方舟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维权费用1.71万元,并向方舟子赔礼道歉。
在法庭辩论中,王牧笛辩称,其在2013年年底便删除了部分被诉微博。其对方舟子的质疑有依据和来源。网络上有大量报道质疑方舟子抄袭及其美国绿卡身份,他发微博是为了让方舟子回应。而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则辩称,其不可能对微博内容进行严格审核。
虽然方舟子最终胜诉,获得了赔偿和道歉,但这场胜诉不能完全挽回他已经被损害的形象和名誉。依然有人会继续持有王牧笛所提出的质疑,甚至这些质疑会因为事件闹上了法庭而被传播得更远、更久。网络诽谤的危害性的持久性由此可见一斑。
184#
发表于 2014-7-3 12:34:17 | 只看该作者
而在2012年,章子怡状告海外某网站诽谤的新闻,一直到2014年才有结果,这样无疑又将两年前的旧事重提,使大众不得不去“翻旧账”。2012年,美国当地事件6月11日,章子怡通过美国律师正是起诉一失实报道的传播源头——海外某所谓“新闻网站”,依法谁就该网站违背新闻基本报道原则,仅凭一封来源不明的匿名信便不负责任地发布侮辱诽谤当事人的报道。该报道中包括“陪睡”、“禁出境”、“被调查”等诽谤内容。诉状中强调,这些纯属诽谤及侮辱性质的报道令章子怡的声誉严重受损,并使其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社会压力。章子怡方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散播诽谤性言论,并赔偿其精神及经济损失。时隔两年,章子怡打赢官司,获得赔偿。但这两年之内,她所受到的影响不是两年后的一纸判决所能完全抵消的。名人尚是如此,普通人的维权之路更加艰难,所受到的非议也更难消除,因为缺少了更多的为自己声辩的机会和途径,他们只能依靠法律和等待。
我国对于网络犯罪的惩治尚未发展到完全成熟的阶段,而对于网络诽谤,则更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185#
发表于 2014-7-3 12:35:12 | 只看该作者
一个没有高潮的故事
——析许鞍华电影《女人,四十》

摘要:作为80年代香港新浪潮电影制作人中的著名女将,许鞍华创作了多部涉猎不同范畴的作品,摘得多项重量级奖项。从最初的《投奔怒海》到近期的《桃姐》,许鞍华经历过初出茅庐的商业化,也经历过无人问津的低潮。本文旨在分析她的“四十”系列之一的《女人,四十》,探究其中的故事叙述、女性主义与传统价值的关系及其所关注的社会问题。
关键词:许鞍华;现实主义;女性传统;社会问题

从《疯劫》到“越南”三部曲,从半自传的《客途秋恨》到翻拍张爱玲的小说《倾城之恋》和《半身缘》,以及后来的“四十”系列,再到近期的《桃姐》,许鞍华的电影虽不能说是十全十美,但也可圈可点。三十几年,二十多部作品,许鞍华的电影题材多样,风格迥异,洋溢着人文主义精神,被誉为香港新浪潮导演中“唯一的女将”。而“四十”系列之一的《女人,四十》作为许鞍华的代表作之一,获得了第32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剧情片、第15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影片等大奖,也为女主角萧芳芳赢得了第32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女主角、第45届柏林国际电影节最佳女主角、第15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女主角等多个影后头衔。
186#
发表于 2014-7-3 12:35:27 | 只看该作者
没有高潮的故事
许鞍华一直被学者定位为香港为数不多的现实主义导演,其作品一直以表现普通而渺小的、为生存而奔波的小市民生活见长,其影视作品具备社会映照的功能,被定位为现实主义作品。[ 侯玲:《许鞍华影片的美学意蕴》,《电影文学》,2010年第22期]在《女人,四十》里,也并没有出现任何十分宏大的场面,而以细水长流式的叙述,描绘出颇具生活感的写实风景。
在影片开头的2分13秒处,阿娥在菜市场等买贱价死鱼的场面,充满了平淡的烟火气息。主观镜头拍摄水池里将死未死的一条鱼,然后镜头切回,特写阿娥,她全神贯注盯着自己要买的这条鱼。此时,菜市场里昏黄的灯光、些许喧嚣嘈杂的背景、阿娥和鱼贩讨价还价,这些都在向观众阐释着,这是一个普通中年女人的平凡生活。
和其他商业气息浓厚的影片相比,许鞍华并不那么追求唯美的叙事。然而,从她朴实无华的叙事背后,可以看到每一个人投下的生活的影子。有人认为镜头里那条将死未死而终将死去的鱼,实际上是一个悲伤的隐喻,预示着阿娥,以及千千万万和她一样的中年女人的生活,都是在挣扎中走向消逝。她的生活仿佛永远都在匆忙的赶路之中:赶着买完菜回家煮饭,因为家里所有人都张着嘴等她;赶着去公司上班,因为她是老板的得力助手;赶着偷空去公司楼下买打折的丝苗米,因为老公要吃。脾气古怪的公公,软弱妥协的丈夫,有恋爱困扰的儿子,一切的问题都不在她自己身上,而这一切又都需要她去处理。
187#
发表于 2014-7-3 12:35:45 | 只看该作者
故事讲的是香港下层居民的普通生活,他们说的大都是些米价菜价之类的生活琐事,做的都是些为了养家糊口的工作,没有飞檐走壁的大场面,没有巧舌如簧的人物对话,就是平平常常、充满烟火气息的市井生活,与其书说许鞍华在拍电影,不如说她在记录这些平常人的日常生活。关注平民阶级,关注市井生活,因此也有人将许鞍华的电影称作“市井电影”。
故事就这样被平淡的讲下去,许鞍华似乎模糊了作为一个故事的开端、高潮、结果等因素,而仅仅是在呢喃着一个人的日常,而这个人本身也毫无特别之处。即使是后来,待阿娥如己出的婆婆去世后,公公患了老年痴呆,故事也并没有向轰轰烈烈的家庭伦理片的方向发展。唯一一个可以算是小小起伏的情节,也只是在柳絮纷飞下阿娥和公公的镜头——这也算不上一个高潮。
看似如此,但在影片中,我们仍然无时无刻不感受到生活的艰辛和幽默混杂在一起的辛辣滋味,辣得人直吸气,却还是忍不住要尝试它的味道。生活的波澜壮阔,就在这些平常的人和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那些轻描淡写,却是最浓墨重彩的演出。
188#
发表于 2014-7-3 12:36:08 | 只看该作者
女性主义与传统价值
除了为人所熟知的金马奖、金像奖之外,《女人,四十》还获得了柏林电影节天主教人道主义特别奖。然而,在影片中,却只能看到一个女人面对家庭时的妥协,看不到西方人眼中的“人道主义”。
许鞍华在香港和伦敦都读过书,接受的是中西两方面的教育和影响,然而从骨子里来说,她仍然有着中国传统女人的认知。《女人,四十》中的阿娥吃苦耐劳,勤俭节约,是个传统意义上十足的好母亲、好妻子甚至是好媳妇,这是中国儒家文化中典型的贤妻良母,在她身上,闪耀着的是传统道德对女性的明文规定和内在要求。可是,从阿娥自己来说,这并不是她一开始所追求的生活和歌颂。
她本是公司中的业务骨干,深得老板信赖,甚至可以说是依赖,她喜爱自己的工作,当丈夫劝他辞职专心管家时,她愤怒地说,上班时自己的乐趣,再怎么也不会辞工!然而当年轻的女秘书带着代表现代科技的电脑“入侵”她的“领地”,另一面,公公的病情又越来越严重时,她变得无力好好应对任何一边的困境。此时的阿娥面临着一个必须做出的选择:是辞职,还是继续工作。当她在连哄带骗把公公带到一家老人院,却在几天后因为心里不安去接他时,看到公公满脸伤痕,独自坐在老人院房间的一角,可怜地望着自己,说着“大嫂,我想回家”时,她的心还是痛了,软了。影片紧接着出现了那个经典的“夏雪”的镜头,两个人走在回家路上,经过一段柳絮纷飞的路,公公欢呼着“下雪了”,蹦蹦跳跳十分高兴,而阿娥也笑了。至此,两人一直以来存在的不合与矛盾、阿娥自己心中的犹疑都彻底消除了。最终,传统道德战胜了现代观念,一个在工作上无比好强敬业的女人,完全回归到家庭当中。
189#
发表于 2014-7-3 12:36:31 | 只看该作者
这在传统意义上来说,实属正常,也会被人歌颂,但对一个女人自己来说,却是在向传统和世俗投降。
许鞍华是一位女性导演,然而在这部影片中,女人没有为女人呼喊,而是让故事的女主角为家庭牺牲自己曾经坚持的事业。尽管许鞍华以女人的视角和女人的情怀来讲述这个处于不惑之年的女人的故事,但她仍然和许多人一样,把女性最终的归宿定位在那个小小的屋檐下,定位在昏黄的灯光下和逼仄的阁楼里。在回归传统和坚持实现自我的社会更大价值之间,许鞍华让阿娥选择了前者。
而与阿娥的选择不同,同是许鞍华作品中的人物,《姨妈的后现代生活》中的姨妈不甘于自己梦想的破灭,抛夫弃子回到上海,企图用自己的纯正英文、国学气质来证明自己的价值。然而最终,她发现这个社会已经抛弃了她,就如她抛弃自己的家人。山穷水尽之后,元气耗尽的姨妈只能回到曾经的家中,而理想已然支离破碎。
这么看起来,似乎阿娥的回归更显明智和实际。但一个理想主义者的挣扎,就算换来结局的不如意甚至悲凉,也比一个略显宿命主义的结局要轰烈得多,也甘心得多。
190#
发表于 2014-7-3 12:36:48 | 只看该作者
关注社会问题
《女人,四十》里的阿娥一家是典型的香港下层居民,在中西交融、新旧交替、通货膨胀冲突中的90年代香港艰难生存,又雪上加霜遇到了老人问题。这种生活远离繁华优雅,简陋的棚屋,拥挤的电车,逼仄的楼梯间,肮脏的街角,过时的衣裙,讨价还价的菜市场……[ 陈可唯:《许鞍华的“女人故事”——从〈女人四十〉到〈姨妈的后现代生活〉》]看多了TVB电视剧里各种光鲜亮丽的医生、律师们,这样接地气的镜头实在是一种冲击。
许鞍华曾在作客《锵锵三人行》时透露,自己的生活和香港的很多普通人一样,也是租房住、吃菠萝包喝奶茶、搭公车,并不因为是“著名导演”就过奢华的生活。也许正是因为导演本身的“接地气”,影片才会以亲近的姿态关注到数量众多而身份渺小的大众以及他们的生活。
中年危机,这是大多数人人生中必须跨过的一道坎。片中的阿娥正值不惑,上有老,下有小,丈夫性格软弱易妥协,公公脾气古怪老刁难她,儿子恋爱出了问题,公司里来了会电脑技术的女秘书。生活上诸多烦恼,事业上遭遇瓶颈,这绝不是重大社会压力下的个案。许鞍华以镜头捕捉到这样鲜活的困境,每一个看电影的中年人几乎都能感同身受。通过许鞍华的镜头语言,从一个人、一家人身上,可以看到一个群体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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