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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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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核查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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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发表于 2012-3-3 22:44:1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楚人陈奇雄因为人不是熊。//@胡义华: //@记者杨万国: “没那么好糊弄”,这词用得巨牛。以为有什么大发现呢,进去一看还是那点事。失望。 //@北居的刘柳: 同感 //@SY海宁: 站队了,报道添加了过多自我感情因素,或许并不专业
@在西安[#公益广告#] 归真堂这次低估了华商报记者的专业素质。他们以为华商报记者会像公务员一样只是下去看看、吃顿饭就走人吗?没那么好糊弄啊!这是华商报记者宁峰发自福建泉州的文图报道。(善意提示:本微博内容可能会引起您的不适。by@华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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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22:04
來自新浪微群-在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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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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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秋 该用户已被删除
182#
发表于 2012-3-11 23:11:3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83#
发表于 2012-3-21 18:47:2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真相30分谭军红了 //@新民周刊杨江:原来这样啊 //@新民周刊: //@沈嘉禄1001: //@大风海上: 转发微博
@日本小春姐请务必看完央视新闻,到底谁该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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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发表于 2012-3-28 13:07:0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鲁国平先生6年前~~~6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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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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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发表于 2012-4-30 15:13:5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郭巍青这样的细节很重要。//@宋志标: //@张俊杰在广州:无
@子夜的昙在韩国,自己的渔民用小眼渔网都是严重违法的,要罚款和坐牢。我们这边不能把自己的搞没了,还去把人家的也搞没,到时偷都没得偷了。我国的新闻从来都不说明这一点,为什么中国渔船老是会被扣留。 轉發(35) | 評論(8) 37分鐘前 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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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发表于 2012-5-10 22:40:5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海内华人梁泉//@王超导演://@南云楼-: 当初,韩2以的其“赛车专业知识”指责质疑者是“要自己想要的真相”。 //@萧山博士:【钱云会案真相终于揭开网络炸锅!!】@薛蛮子@但斌@任志强@许小年@潘石屹@徐小平
@萧山博士钱云会案真相终于被揭开 网络炸锅 - 【钱云会案真相终于揭开网络炸锅】昆明《都市时报》顶住压力,肩负起媒体作为大众舆论道义责任,在北京时间一月十八日于A14版登出关于钱云会一案被政府官方极力掩盖的,令人震惊...http://t.cn/zORzhY
l by@愁苦终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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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发表于 2012-5-13 16:23:4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记者闵云霄这次事件中,“孤僻”这词已经被征用。//@刘晓原律师: 难道又是"一个孤僻的人"?
@记者闵云霄【云南爆炸案:官媒和市场化媒体眼中的赵登用】★官方:老师说他从小没人缘。◆民间:老师不信他有厌世情绪。★地方官:他性情孤僻仇恨社会,邻居说他为人可恶。◆民间:房东说他思维很正常 邻居说他爱老婆爱家庭。差异:新华社和人民网官媒未标注准确信息源,市场媒体东方早报等写上被采访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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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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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发表于 2012-5-13 18:11:0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王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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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遇到一位警察,讲到多年前夫妻看黄碟事件。他讲了另一个版本。当时那对夫妻看碟的地点是公共场所,现场有其他人在场。警察现场没收碟片时,女方打了警察,拘留是因为袭警,而非看碟。华商报当时报道的记者,是当事人亲属,闻讯回家去找派出所,曝出这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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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社區公約(試行)》、社區管理規定及委員會制度正式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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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認證用戶|關注的人|陌生人
s-----oo----:信息的不对称,
(34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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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大蒜V:公共机构没有职业的信息发布系统和习惯。改进吧。//@人权总统麦卡锡:
//@暗夜伯爵: 转发微博
(41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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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田宝江:如果谣言可以广泛传播,那是因为真相总是被掩盖。
(今天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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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头粉:警察受那么大委屈,就这么算了?就因为当事人有个做记者的亲属?
(今天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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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yshall:不会吧。。。当年看到的“新闻”好像是这样的:重新小夫妻在家看黄碟,邻居投诉声音太大,结果公安破门而入把人和录像机一起收了。。。现在看来事实到底是什么呢。。。//@飞蠓围脖: 纯转不评论 //@戴眼镜的刘三姐://@北山南人:转发微博
(今天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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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is_zhang:【咱这儿】的政府和个人的诚信都成问题。。。啥事都能整成罗装门。。。
(今天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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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_night:说话说明白,时间,地点,人物,事情发生的经过,结果。 小学老师教作文的要求。不知发着帖子的小学毕业否? 似是而非的,模棱两可的东西还是不要炒冷饭好。
(今天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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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刚2011://@刘仰: 公器私用,蛊惑大众。
(今天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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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总统麦卡锡//@暗夜伯爵: 转发微博
(今天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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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斤:呵呵!所以除了苏力这种老师以外,搞法学的好人不多,因为为了观点可以不顾事实!//@刘仰: 公器私用,蛊惑大众。
(今天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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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nway_BUPT:中国新闻的罗生门丛生,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今天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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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外的茶杯:回复@第90:我没有这个意思。
(今天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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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巍学府北洋高@王志安
越来越不像话!!//@王星WX: 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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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xizhong:当然由于他这个微薄一开始就表明是道听途说的,似乎就能立于不败之地了。但如果习惯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国人尤其是公务人员和媒体人,那么这一开始就暴露了他这种恶心人的伎俩,所谓从业道德和底线,可以说他早已荡然无存了。http://t.cn/zOEbdcb
(今天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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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xizhong:对媒体人来说,新闻确实就两面,有利的一面,不利的一面。所谓的遇到一位警察,不就是google和百度而已。不过他也算抓住了一个大众G点,袭警+亲属不正当运用报道权利。
(今天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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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离者:做翻案文章需要切实证据,更需要平衡的心态,自作聪明或者自以为有话语权都做不好。//@王星WX: 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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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回复@风波外的茶杯:你的意思是中央电视台再定个公安频道? 那些霉体如此嚣张就是用话语权搞腐败。
(今天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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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的老爹爹:看看裤衩,结论就有了。//@李学鹏: 我该相信谁呢?//@王星WX: 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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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外的茶杯:这也是一家之言。主要还是宣传工作不得力。我就奇怪了,既然事情是这样的,素来第一强势的公安部门,就哑忍了?这事越描越黑了。希望博主不是以翻案的心态,传一家之言,显独家之威风,而是以新闻专业精神,逼出真相。
(今天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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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牙齿这位@何须花烬蘩
不想讲道理,那么就是想耍流氓咯?
(今天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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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牙齿:那么请问@何须花烬蘩
我是哪种人呢?
(今天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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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竹:回复@跟不上时代:呵呵,这位任兄莫急啊,王志安也还没有讲自己已经调查到真相了呀!本人解读,他是称有了些线索,建议同行做进一步调查。做媒体跟做警察一样,需要认真,更需要严谨。建议您认真重读王志安博文及王自己评论。当然还有我先前回复您的文字。@王志安
(今天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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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圆大肥兔:回复@莫名的围围脖:信,比如小影院
(今天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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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的围围脖:公共场所?还看黄碟?你信吗?
(今天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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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a95:狗
(今天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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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须花烬蘩:回复@蓝牙齿
对待你这种人 我实在不想浪费口舌和你讲道理 道不同不相为谋
(今天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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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不上时代:回复@胸竹:哪一次警察为正常执法道歉了?王志安引用某警察说,就是铁证?可信度高于多家媒体调查?
(今天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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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罗尔的天问:有很多记者是”妓者“。而且这些年妓者得势者多,所以给大众的印象就是如此。其实人数不超过50%!//@刘仰: 公器私用,蛊惑大众。
(今天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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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迎面而来:扯,真这样警察早动手了
(今天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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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了果了:记者的操守,警察的执法权,记者的话语权,每个行业都有滥用职权
(今天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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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不变:早他妈不说
(今天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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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下里巴人:我从来不否认警察办案有冤假错案,但我也想问一下,没有警察的维护治安,你我的生存环境会更好?
(今天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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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竹:回复@跟不上时代:呵呵。哪一次错误报道在报道之时不是“铁证如山”的呢?
(今天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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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斯理:你用陈杰人的报道作证据毫无说服力,得换个记者的报道//@王星WX: 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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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mma:你认为这两个版本,那个是真的?
(今天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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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1988:志安呐…//@王星WX: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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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身G点:举报傻逼王志安造谣,你眼睛长屁眼里了?公共场所呢?http://t.cn/zOE44SO
(今天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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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一头猪:楼主智力有限大家都知道不要怪他了//@王星WX: 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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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红围脖://@王星WX: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4:32)跟不上时代:回复@胸竹:干了16年媒体,真不知道除了领导发话,还有正常执法会道歉的警察,别说正常执法了,就是任意枉法,有铁证,也是萱萱一句话就毙稿子。当然,像王志安这样长期依托央视,裁剪事实,正面辟谣的记者例外。
(今天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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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小昭六世:王志安你out了,媒体已经登了:凤凰网2012年5月2日《新闻背后的真相:夫妻看黄碟为何遭拘留?》http://t.cn/zOE4JAd
(我的观点:1、谴责假新闻。2、看黄碟是公民的权利,诊所乃是私人财产,警察就不该干涉。)
(今天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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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WX:楼主道听途说这么讲也不好,http://t.cn/zOE44SO中青报记者当时调查过,是个小店,白天营业晚上休息,看黄碟时没有别人在
(今天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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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战士:老王,当时几家报纸都报道了事件经过,不是你说的这样,难道,,,,
(今天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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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der:这也仅仅是版本之一而已。
(今天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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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装彪:根据常识判断,这个版本更加可信
(今天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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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子:大多记者说的话,都不可信。
(今天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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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嘟炖豆腐:公器私用的岂止这一个记者,又岂止是记者。
(今天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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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德之人妖:两夫妻一起在公共场所看黄片?用笔记本还是什么东西看?相比之下,我宁愿相信前一个版本.@王志安
最好详细一点描述一下那个警察的话.
(今天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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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疙瘩自己加V:出现一桩新闻后,中国的媒体经常采取当时不明不白、事后再爆猛料的方式,这是谁的过失? 当代历史在很大意义上是由记者书写的,而新闻无法可依,官家可以随意禁止报道,记者可以无良报道,最后,历史就真成了任人打扮的芭比娃娃。
(今天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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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野人山zcyrs:小王。这样的妓者如何清理呀,不要光提出问题而不想解决方法呀
(今天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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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牙齿:回复@何须花烬蘩:哈哈,值得你思考。你想清楚了,你就不会当警察了。警民对立的根源就在于暴力机关已经忘记了自己的真正使命,沦为腐败官僚利益集团的打手。抢尸体啊,拆迁啊,维稳啊,替管家擦屁股啊
(今天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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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小昭六世:收藏进脑中,同时打个问号,标记“未验证”——这就是我的作法。去做“新闻调查”吧,对曾经发生过很大影响、成为经典案例的事件,真相极其重要。(我真希望这事儿发生在上海,博主你懂的。)
(今天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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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和尚被谁抢了: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成全嫌烦。难道有这么好的警察。但问题是,你能怀疑华商报的报道,为何能相信一个警察没有佐证的话呢?
(今天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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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垂洲诉张显侵权案拒不立案:好一个蹩脚的编剧!这算光辉的公安题材吧?//@边书坤律师: 你一篇微博就能说得很清晰的事件,警方当年讲不清楚?公共场所和家里不难区分,袭警也有目击证人,怎么就没有把这个声音发出来呢?有人信没人信另当别论。另,能否见告是个什么样的公共场所?
(今天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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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zhjl:穿越剧
(今天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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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擎:您去实地调查下吧 看看到底是警察违法还是媒体无良,为什么警方选择委曲求全、息事宁人, 很好的选题!
(今天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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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性脂肪:鞭尸帖。只要查他们是不是亲戚就行。
(今天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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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DFH:新闻事件几年以后!
(今天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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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竹:回复@人如蓬蒿:你真错了。在话语权这事上,警察常是不折不扣的孙子。更何况当事人亲戚是记者。
(今天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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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汉虎视:这个自命理性客观的货是奉旨暗中监管修理新闻界的吧?传说中的掺沙子?
(今天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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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se_eyes_:nztmdds!
(今天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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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牙齿:回复@保利地产复星:美国允许公民持枪,对等地公民也就得有面对警察的规范动作。即便警察开枪也得在法庭上拿出理由和证据。要不也让中国公民持枪试试?那对等地中国警察喊举手,咱就乖乖举手如何?
(今天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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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二哥:请万能的王大评论员解释下:女方打警察,为什么拘留男方?http://t.cn/zOEUp48你这样不清不楚的“另一个版本”,仅凭“一位警察”的话就指控别的同行,算不算造谣呢?
(今天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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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子学经济:现在叫av电影,一听黄片就知至少是10年前的事了,好奇是举报人是谁?如没有人举报,警察就摸去了,大半是片子很爽,于是警察借没收之机回去看!如有人举报嘛…问题就复杂了

(今天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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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安:回复@边书坤律师:以我的经验,相当多的时候。说了没人听没人信。当然,我这个帖子只算个线索,有兴趣的同行,可以去调查。
(今天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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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须花烬蘩:我觉得骂警察的人 简直都是偏执狂!看了个别案例后 习惯性骂警察!我同学大专考的公务员警察 天天累得要死 有一次严重缺钾 生命岌岌可危 经常遇到泼皮无赖,你还不能打!警察也是人呀 他们哪个不辛苦
(今天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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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步文:这种情况可能的,现在缺少社会公德和良知的记者常有,而真正坚守职业操手的记者,是稀缺的!
(今天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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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鹰飞呀飞呀:求辟谣,求真相//@沙欤:
@华商报。此外这是“一个版本”,除非有更进一步的证实,我不希望看到“转发真相”“又被骗了”等等定论式评论。
(今天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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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道求索
(今天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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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宅老虎:奇怪,警方为什么不公开真相,反而让谣言满天飞,这对谁有利?
(今天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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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书坤律师:当年警方咋不吭气儿?修养那么好,宁肯被全天下炒作冤枉也不吱声?所谓版本,就是讲故事吧?
(今天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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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纨非相:就是看了,凭啥没收私人财产碟片,允许党领导嫖,不让小夫妻自娱自乐,妈的。
(今天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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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问渡://@刘仰: 公器私用,蛊惑大众。
(今天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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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头粉:这个版本为什么当初没有公开报道?
(今天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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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说事:天底下大抵没有什么真相
(今天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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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tanus_occidentalis:回复@进军的进:华商报的来护犊子了,呵呵。
(今天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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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加V的钩子:媒体是不是恶俗,是跟大环境分不开的
(今天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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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之文短:为何当时不说?
(今天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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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如蓬蒿:问题是派出所是公权力部门,理当有更多的话语权啊?出来解释清楚不会死吧,何必委屈成这样?
(今天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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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说事:相信自己的眼睛,不偏听偏信,事实就摆在哪;相信自己的判断,不盲目祟拜,真相就在手中。虔默、肃静、欢乐、默契。
(今天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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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怪人: 这事为什么警察不公布真相?要你王志安来公布?这警察要是骗你的呢?你有什么证据支持此说法?
(今天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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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华_seenseen:我朝的事,永远是罗生门
(今天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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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军的进:回复@大米517:同问
(今天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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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炬:记得题目好像是夫妻看黄碟被拘留。选择性报道,恶俗的媒体啊。
(今天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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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s球迷Naiion:媒体监督政府行为,但谁来监管无良媒体及无职业道德的记者呢
(今天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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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军的进:回复@奥s丁:同问
(今天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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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穷处云起://@白二少: 其实当年我很纳闷,夫妻躲房间看碟保姆是肿么知道的?难道装了探测仪?要说邻居举报,你试下拨110说隔壁有人看黄碟快出警,看不抽死你!博主版本感觉较真实。华商版本需要解释//@沙欤:
@华商报。此外这是“一个版本”,除非有更进一步的证实,我不希望看到“转发真相”“又被骗了”等
(今天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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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拿D没办法1:你必须弄清真相,还双方一个清白
(今天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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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长辨子小猪:记者啊记者,无语啊无语!
(今天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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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脱枷锁的囚徒:怎么又掉转枪口,对准韩骗了。
(今天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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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二少:其实当年我很纳闷,夫妻躲房间看碟保姆是肿么知道的?难道装了探测仪?要说邻居举报,你试下拨110说隔壁有人看黄碟快出警,看不抽死你!博主版本感觉较真实。华商版本需要解释//@沙欤:
@华商报。此外这是“一个版本”,除非有更进一步的证实,我不希望看到“转发真相”“又被骗了”等等定论式评论。
(今天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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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学派:华商报,一份报纸,多半份广告
(今天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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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en:这记者颠倒黑白,为一己私利愚弄公众。
(今天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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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新闻人:希望你再认真调查调查。。。我认为这个有新闻价值。
(今天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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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hhsh老师:当时怎么不说?
(今天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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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欧几:这警察撒谎吧
(今天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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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代表-:小记者开奔驰,您见过吗?他不是富二代。
(今天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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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索:去过几年对华商报编发新闻的劣迹不是一两件,光文学相关有听过几个作家陈述“编造”案例。//@飞扬军事云飞扬: 有请当地警察赶紧出来晒证据、讲真相啦~~~//@沙欤:
@华商报。此外这是“一个版本”,除非有更进一步的证实,我不希望看到“原来如此”“转发真相”“又被骗了”等等定论式评论。
(今天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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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勋:那当时为什么不把真实的信息释放出来呢?
(今天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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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语者
(今天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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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地产复星:回复@蓝牙齿:恩中国警察都是傻逼 好找借口 美国警察就简单 叫你举手 你敢不举手 一枪毙命 不用借口 中国就是他妈的阴暗 总钟爱借口
(今天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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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之夫:想说明什么?
(今天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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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ght_wow:当时为什么不说,现在才说?
(今天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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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KUSEN鸟巢和杏红一起登船:宣传口都该好好向@江宁公安在线
学学……//@敖北北:……另一版本的说法?如果属真,那警方的宣传口可够二的。
(今天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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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草一声:真相是什么?
(今天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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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李太:所以舆论宣传的自由不是没边的,记者的从业素质也是要把关的!不过如果多几个不同媒体的记者去深入追踪报道该事件,那么事情的全部真相就不不至于这么多年才为大众所知道了!
(今天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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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丛1988:来看看评论
(今天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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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华v:求真相//@飞扬军事云飞扬: 有请当地警察赶紧出来晒证据、讲真相啦~~~//@沙欤:
@华商报。此外这是“一个版本”,除非有更进一步的证实,我不希望看到“原来如此”“转发真相”“又被骗了”等等定论式评论。
(今天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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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挺悲哀的。
(今天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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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频宝宝:记者早就是黑社会了?
(今天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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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川:媒体人都不先核实就传播?这个行为,和从前大家传播看黄碟事件是一样的,貌似向善的心愿,罔顾可能和事实相悖的真相,掩饰追求功利的动机。
(今天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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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扬军事云飞扬:有请当地警察赶紧出来晒证据、讲真相啦~~~//@沙欤:
@华商报。此外这是“一个版本”,除非有更进一步的证实,我不希望看到“原来如此”“转发真相”“又被骗了”等等定论式评论。
(今天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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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s丁:不信。1.所謂的公共場所,能說清楚是什麽地方嗎?2.其他人在場,是誰?3.沒收碟片,女方打警察,警察執法過程有無違法之處?這段所謂真相的描述,竟然也是漏洞百出,就難免讓人生疑。還有,當時警方爲什麽不澄清?奇怪!
(今天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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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牙齿:反正中国警察想关人,实在找不到理由了,就会拿"袭警"防碍公务"这个黑麻袋套人了,一套一个准。这么多年藏着捏着,真是反应迟钝啊
(今天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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嚎叫狐狸:记者不可靠
(今天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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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了个苗苗:你不是标榜自己讲逻辑吗?你把自己逻辑讲没了?这段话可不可信不好说哇
(今天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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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北北:……另一版本的说法?如果属真,那警方的宣传口可够二的。
(今天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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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钟国平:这社会可以相信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没有信仰,没有寄托,毁掉了民族
(今天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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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olin:又真相了?真相总这么不开眼?不过,央视第一评论员,警察的这个版本可信吗?(今天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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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公器私用,蛊惑大众。
(今天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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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Ping:也许真相永远不会为人所知,就算谁说的真的是真相,也没人相信。盖因社会诚信基础全无。
(今天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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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气人:记者不说真话,是很讨厌的。煽动社会仇恨,应该严惩这样的记者。
(今天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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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stand:抄送@江雪_故乡
,央视大五毛是在污蔑你吗?
(今天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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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华华:??想说的下面的网友都说了。
(今天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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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517:有几个不太符合常理的疑问。1、夫妻在公共场合看黄碟,那得多开放的民风啊。2、警察只是没收了他黄碟也没拆他们房子,女的就袭警?这黄碟得多值钱啊。这个道听途说到底有多少可信性?
(今天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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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宁:兼听则明。
(今天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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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小庆:那当时为何不发正面报道呢?
(今天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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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的彭彭:当时怎么不辟谣?
(今天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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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清的面庞:段子漏洞太多 不可信
(今天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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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无朕:这个社会什么记着媒体政府公务员警察的都TMD没公信力
(今天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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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JY:真相在若干年之后啊!
(今天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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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belight:转发微博
(今天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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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折:行政事务现在是被舆论束缚了手脚,前几天不是有城管下跪执法的新闻吗
(今天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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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晖的微博:我觉得这个版本更不可信。
(今天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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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rek_L:这NM。。。 我大二上刑法课被唬了。。。。
(今天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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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渣:夫妻俩在公众场合与他人一起欣赏黄碟,这对夫妻不正常啊!
(今天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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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流一脉清:这种道听途说。。。那么多年前到底怎么回事呢?都玩听某某说?。。。
(今天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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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窥月W:幸亏有个亲属是记者......
(今天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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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脸蛋配红领巾:操。。。记者要不要这么讨厌
(今天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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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睿轶:公共场所看黄碟吗?好大的瘾啊。
(今天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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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Al:关于这个版本,也不可信。如果是真实的,那么警方的公关或者文宣可真的非常傻X的。
(今天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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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小弟:夫妻俩怎么可能在公共场所看黄碟???
(今天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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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痕的希望:夫妻两人公共场合看黄碟,估计也只有当事的警察才能编的出这种严重侮辱人智商的话!
(今天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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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露丝正:其实只能说各类人员都在挑战职业道德的底线
(今天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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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果兔兔11:看来记者中人渣较多。
(今天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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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不肖生:当时警方为什么不说?过了这么多年才说很难让人信服
(今天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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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衰神BC:新闻的两面。
(今天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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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齋:那你怎么保证告诉你“真相”的警察说的是真的?
(今天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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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康复科小小兵:警方和媒体我谁都不信
(今天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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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anis:长见识。原来还有这种事啊。
(今天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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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得力:不信,太假。
(今天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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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老刘:为什么一切都在颠覆
(今天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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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cket:媒体拥有话语权呐,米办法
(今天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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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谷seraphine:感觉媒体让真相变得更加难以获得……
(今天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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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屋朱少:思想被捆绑了
(今天 13:06)蓝牙齿这位@何须花烬蘩
不想讲道理,那么就是想耍流氓咯?
(今天 15:01)




http://weibo.com/1670421223/yiY72F6z0
189#
发表于 2012-5-18 22:19:1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张玉洪回覆@罗皓菱:
@北京青年报:乘客打架跳站台 紧急制动无伤亡http://t.cn/zOmnzp6
从信源看 应该是
@北京晨报
报得准确些 //@罗皓菱:本报呢? //@张玉洪: //@孙璐-中劳:网络时代,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近
@新华聚焦#事实究竟如何?#
同一事件北京三大报报道各不同
@北京晨报
【男子地铁上露出下体猥亵女子 被乘客围追跳站台】http://t.cn/zOmSL06
@新京报【北京地铁一男子跳站台卧轨 一青年跳下救人】http://t.cn/zOmSL0J
@京华时报【男子被指猥亵他人 为示清白跳下站台后被救】http://t.cn/zOmSL0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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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发表于 2012-5-25 00:17:4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话题三人弹] 直面真相就是新闻的社会责任

发布时间:2012-05-24 03:27:03
| 时代周报 | 182期 | 评论 (0)

食品安全,祸起媒体报道?——本报记者 姬东 摄

近日,有报纸发表多篇带有强烈旧意识形态色彩的评论文章,其社长更是在媒体论坛上抛出其所谓的“××新闻观”,持续引发网友围观。有网友戏谑,乌有之乡倒下了,《××日报》站起来了。的确,在今天这个时代,该报言论在党报系列中也属罕见。在此,有必要解剖这朵媒体界的“奇葩”,看看它主张的究竟是什么新闻观。
特约评论记者 翁一 实习生 陆诗丽
媒体发言须尊重常识
时代周报:针对媒体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是否会引发人们的恐慌情绪,近日,北京一家大报刊登了题为《唱响主旋律是中国媒体的社会责任》的文章。文章认为,一些媒体热衷负面报道,是受了西方所谓“新闻自由”观念的蛊惑,以至于抛弃了媒体的职业底线。媒体需要坚持自己的新闻观,唱响主旋律。对此,你如何评价?
朱大可:众所周知,本着捍卫全体公民健康权益的立场,揭露危及食品安全的各种黑暗事实,是媒体良知的具体表现;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为中国民众提供健康的食品环境,更是各地政府的基本职责。如果说民众每天面对的大量有毒食品,“只是个别媒体所营造出的一种错觉”,那么请问这家报纸,你又在企图制造什么样的“对觉”呢?国家是民众利益的最高代表,该报的言论,把“国家利益”与“民众利益”加以对立,进而以“国家利益”的幌子掩盖新闻真相,这都是对“国家利益”本质的恶意攻击。它旨在蛊惑广大民众,让他们误以为,所谓“国家利益”,就是那种专门跟民众作对的东西。
陈力丹:食品安全、医患矛盾、官员贪腐等问题,无一不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引发大众瞩目。媒体揭露这方面的问题,是在监测环境,是在履行自身的职责。1859年,马克思致信德国最大的报纸《总汇报》编辑,写道:“当《总汇报》履行在我看来是报刊的首要职责,即揭发招摇撞骗的职责时,决不会妨碍我尽力帮助它。”马克思还说:“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公众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眼睛。”只要揭露了,谈得多了,就是受西方的蛊惑、利字当头,这是什么逻辑?究竟是谁抛弃了媒体的“职业底线”?老百姓的掌声对某些媒体人来说就那么廉价?
媒体每天都要面对公众说话,如果说的话言不由衷,或者明显地与人们的生活常识相悖,这样的媒体就没有诚信可言,不可能赢得公众。诚信对于媒体至关重要,它是媒体公信力的基石。政治学上有“塔西佗陷阱”之说,塔西佗是古罗马历史学家,他担任过古罗马共和国最高领导人—执政官,还先后做过保民官、营造官、财务官和外省总督等,因此对“诚信”很有个人心得,他曾经说:“当政府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都会同样地得罪人民。”这个道理也可以用于媒体,媒体若没有诚信,观点上翻云覆雨,报道事实有意突出或遮蔽,即使后来说了正确的话,报告了真实的事实,也难取信于公众。
媒体可以有自己的立场,但对一些事实的价值判断不能挑战常识。孙立平在《守卫底线》一书中谈到人的道德底线:“底线实际上是一种类似于禁忌的基础生活秩序,这种基础生活秩序往往是由道德信念、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则、非正式的或正式的基础秩序混合在一起构成的。”这种“底线”根植于人基本的道德信念中。言不由衷、睁眼说瞎话,显然触及了人们生活的道德底线。如果不加以指出,传媒的公信力将丧失殆尽。媒体的职业道德与一般道德性质一样,是一种内心认同,如果自己连基本的道德信仰都没有,硬把歪理说成真理,就是没有道德。马克思说:“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日报》所宣扬的不问是非、一味唱响主旋律,恰恰是抛弃了媒体的职业底线。
展江:同样是党报,《新华每日电讯》在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上与《××日报》针锋相对。这对中国来说或许不是坏事,说明中国存在多样性了,存在有限的多元,一定意义上也是好事。目前这个时代,即便在党报群体中,也存在不同的声音。不必太担心,因为一两家党报主导舆论的时代早已过去。而且还能给公众带来欢乐,完全可以把它当作娱乐事件来看待。
警惕以“左”牟利
时代周报:如何看待目前这种以左的面目出现的声音?
朱大可: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平民主的社会分配,客观真实公正的新闻,这“三公”应当是社会主义的“主旋律”,也是中国媒体人的“职业底线”。恩格斯1849年在法庭上为《新莱茵报》辩护时说过,报刊的“首要职责—保护公民不受官员逞凶肆虐之害”。马克思则进一步指出:“报纸的一般性质—经常的战斗准备,对于急需报道的耸人听闻的当前问题的热情关心。”什么叫做“左派”?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左派”,此外的各种“左派”,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赝品。
展江:目前这个时代,不宜用纯粹的“左”和“右”来划分人与事。事实上,公众比较接受市场经济,愿意回到前改革开放时代的人几乎没有。现在中国的情况比较复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已经走得很远,但在政治上,总体说来还是坚持原来的意识形态。因此,政治与经济并不是同步发生变化,于是,就出现了“政右经左”或“政左经右”这样的观念。一个人他政治上的观点可能是这样的,但在经济观点上又是另一种立场,简单地用“左”与“右”来区分是不合适的。
改革开放已然走过三十年,传统“左”的意识形态已成为摆设,平时是不太用的,相较于前改革开放时代的极“左”路线和意识形态至上,已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变。意识形态在今天不再无处不在。个别媒体及媒体人也不会再信仰这个意识形态,这不过是他们手中的一个工具。当然,以“左”牟利也存在可能。希望政治改革能跟不上经济改革的脚步。
时代周报:无独有偶,《××日报》社长梅宁华在首届中国传媒(北京)论坛暨中国传媒社会责任座谈会上作了题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与新闻本质的问题》。其中特别提到,媒体作为舆论工具,就是为自己所代表的利益群体服务,通过制造各种舆论,巩固自己所代表群体的利益,而同时对不符合自身利益的对手实行舆论压制。他的这个观点似乎回到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
朱大可:《××日报》立志充当代表极少数人的“利益群体”的服务工具,这是该报的自主选择,但另一方面,你不能压制代表绝大多数民众利益的媒体舆论。这是典型的文化专制,是对共和国宪法的公然践踏。如果说你的专制主张是“马克思主义”,那就贻笑大方了。马克思要解放的是“全人类”,而不是个别垄断全民资源的利益寡头。
陈力丹:这是19世纪以前的看法,是一种过时的观念,现在早已改变。媒体是社会的公器,不代表利益集团,而代表人民的利益。媒体多少会带有意识形态的色彩,但是主要不是意识形态。媒体行业,要遵守新闻从业基本准则,要客观、公正、真实。马克思说过,报刊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唤的喉舌。1849年,恩格斯在法庭上为《新莱茵报》辩护时也说,报刊的“首要职责—保护公民不受官员逞凶肆虐之害”。梅宁华的观点非常陈旧,是“以阶级斗争为纲”时期的观点,是“文革”时期的观点。
展江:很难说梅宁华的言论能够代表《××日报》及该日报集团。即使他做的真如其宣扬的那样,也不能代表别人。该日报集团也有各种媒体,也有各种声音。毫无疑问,这个时代已经不再需要这样的人、这样的观点。这个社会太平静了,他给我们制造点笑料也挺好。再说我们主张言论自由,只要他的言论不违背基本的公序良俗,就让他说去吧!
时代周报:关于新闻理论,梅宁华认为,过去几百年,西方完全垄断了新闻理论的话语权,为此,必须创造出符合中国特点的中国的新闻理论。新闻理论是否存在“中西”之分?中国是否需要在新闻理论方面另辟蹊径?
朱大可:新闻的动力,源自人类获取真相的基本诉求。人直立行走的目的,就是借助姿势的改变而扩大视界,由此获得更多的外部资讯,当然,人类也同时获得了垂直的脊梁与尊严。这是人类的历史本性,而非一个或几个民族的专利发明。新闻有国内国外以及领域之分,但没有“中西”之分。中国媒体人只要坚守猿人祖先的远古遗训,把脊梁挺直即可,而无需在新闻爬行理论上另辟蹊径。事实早已无数次证明,在千奇百怪、异象倍出的转型中国,没有谎言和遮蔽,就没有猜测和谣言;没有客观真实的新闻舆论,就没有社会监督和社会稳定;没有来自民众的独立声音,就没有公正、平等和尊严。
陈力丹:新闻理论不存在东西方之分,是人类共同的新闻理论,需要整个新闻行业共同遵守的,它要求所有的媒体遵守新闻从业基本准则。基于此,所谓创造符合中国特点的中国的新闻理论属无稽之谈,中国媒体行业想要健康发展不可能也无法绕开梅所言的“被西方垄断的新闻理论”。
马克思是捍卫新闻自由的代表
时代周报:请简要谈谈你理解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
朱大可: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反马克思主义,对这种技法,大家都很眼熟了。众所周知,马克思是西方倡导“新闻自由”的杰出代表。马克思早在1842年的《莱茵报》上就曾宣告:“自由报刊是人民精神的洞察一切的慧眼”,这一箴言是关于新闻本质的深刻描述,可以视为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核心。此外,客观和真实,是新闻业的普遍价值,它的“版权”属于整个人类,而非仅属于“西方”。那种动辄把先进价值观奉送给“西方”的做法,是对中国媒体人和全体公民的诋毁。
陈力丹:这是个巨大的话题。不过,有一点是确切无疑的,马克思主张新闻自由。他写的第一篇政论文章就是《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批判书报检查制度,要求新闻自由。1842年,马克思在《莱茵报》上写道:“自由报刊是人民精神的洞察一切的慧眼。”我们现在的很多做法是直接违背马克思主义的,鼓吹马克思主义却不读马克思的书、不伸张马克思主义。
《××日报》及梅宁华的言论,让我想到了马克思曾批评过德国一家著名报纸没有报纸的良心。因为该报此前正面刊登过数篇关于共产主义的文章,随后又不作任何解释地批评共产主义。马克思在《共产主义和奥格斯堡〈总汇报〉》一文中提出了“报纸的良心”要求,他写道:“奥格斯堡报从来也没有经受过那种当一个人的主观愿望起来反对他的理智的客观见解的时候所产生的良心的痛苦,因为它既没有自己的理智,也没有自己的见解,也没有自己的良心。”
马克思所说的报纸的“良心”,指的是媒体要有自身的信念,前后信念一致。说到底,就是坚持客观理性地看待和分析新闻事实,不应该受主观愿望支配而漠视、回避甚至扭曲事实。
展江:我认为梅宁华的新闻观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毫无关系,是借着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说事的新闻观。他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理解是错误的。他所说的多半是斯大林的新闻观,根本不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新闻观,甚至不是列宁的新闻观,列宁在执政前期提倡过公开性。
马克思、恩格斯作为思想家、革命理论家,首先追求的是自由,包括言论、集会、结社、迁徙等这些今天已被世界各国公认为基本人权的自由。作为流亡者,他们深知自由的宝贵,他们逃离祖国来到出版自由发源地的英国,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学说并广泛传播。对他们而言,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所以,他们倾向于主张绝对的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马克思说过,没有新闻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会成为泡影。恩格斯称新闻出版自由是“每个人都可以不经国家事先许可自由无阻地发表自由的意见”。根据今天的现实,我们可以把“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理解为排除了国家干预后实现的、通过报刊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
朱大可
著名文化学者
陈力丹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新闻学教授
展江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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