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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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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学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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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楼主| 发表于 2015-5-16 09:22:3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假行僧老巩
嗯,这样就屏蔽不了了。










a





今天 06:58


172#
 楼主| 发表于 2015-5-16 09:24:5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杨伯溆
和前网络时代的传统媒体一样,网络早已成为权力和金钱的延伸,它的存在就由打手(水军)的喧嚣来展示,这也是所谓舆论的基本内涵。

@海参崴以西
网上暴虐之气严重,看法不同就骂祖宗。是美国好还是俄国好要骂八代祖宗,是小米好还是华为好,居然也要脏话连篇,令人难以理解。观点不同可以讨论,讨论不通可以各自保留,实在没有必要骂祖宗。一个不懂得尊重不同意见热衷于内斗的民族恐怕很难致力于民族之林。

41分鐘前
來自小米平板



32分鐘前
來自iPa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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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楼主| 发表于 2015-7-25 15:10:2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174#
 楼主| 发表于 2015-8-9 10:41:2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纳粹德国是怎样控制舆论的

2015-08-08 罗慰年 政法探微


“灌输纳粹党学说比生产重要”

纳粹上台之初,德国的收音机普及率不高,一时间也没法让家家户户都很快拥有一台收音机。

于是当局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下达了集体收听广播的命令。这样一来,即使没有收音机的人,不也就可以及时听到元首的最新指示,了解纳粹党和政府的最新方针政策了么?大伙在一起收听广播,谁也不能把耳朵塞了起来。因此,国民们连耳根清静的自由都没了。

也亏纳粹当局想得出来。一般成年人总得养家活口,要养家活口就得上班工作,纳粹当局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把许多广播节目安排在上班时间播出,在播出的时候,人们必须放下手头的工作收听广播。这样一来,整个德国上班的人不就都能够收听到广播了么?

即使广播的时候你是在咖啡厅或者餐馆,那也不会成为漏网之鱼,因为像餐厅、咖啡馆之类的所有公共场所,都必须配备收音机。而对于行人来说,街头的扬声器,照样会把纳粹党的声音传送到你的耳朵里。

纳粹当局强行这么做,难免会损失大量的工作时间。这种广播往往不是一两分钟就能够完事,因为希特勒这些人的演说,动不动就长达两三个小时。如果把全国的人因此花费的时间累计起来,那会相当于浪费多少个工时!

可是戈培尔并不因此改弦易辙,在他看来,“灌输纳粹党学说比工人们的生产更重要”。

可是无线电波跟报刊不同。如果一份外国报纸或杂志禁止在德国发行,一般人是无法看到的,而电台就不一样了,如果不能进行有效的技术干扰,一家英国电台的广播,柏林人也可以收听得到。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戈培尔和他的宣传部的努力就可能事倍功半。为此,第三帝国就把收听外国电台视为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

美国著名记者夏伊勒在1940年2月的日记里提到这样一件事:有一天,一名德军飞行员的母亲接到通知,说她的儿子已经失踪并被认定为死亡。可是几天后,英国广播公司公布的德国战俘名单里却有她的儿子。次日,有八个朋友和熟人来信告诉她这个信息。可是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这位母亲向警察告发这些人收听敌台,于是他们全都被捕了。

在这样的政治环境里,还有几个人敢轻易接受和传播戈培尔们不喜欢的信息?在恐惧中自我收敛,就会自然而然地成为一种生活常态。如此一来,戈培尔就可以肆无忌惮地随意操纵舆论了,而他的西洋镜永远不用担心被人公开戳破。

被希特勒轻蔑地称为“小蛆虫”的英国首相张伯伦下台了。1940年5月10日,丘吉尔出任英国首相。戈培尔指使部属:“在口头上和图画中,应该把邱吉尔介绍成是英国人民的典型:一个品行不端、龇牙咧嘴的家伙,长着类人猿一样的前额,是制造谎言的嗜酒狂,总是与有钱人、犹太人、布尔什维克人为伍,将工人踩在脚下……”这样炮制和筛选出来的消息除了可以误导德国人之外,还有什么用呢?

而国外到底是怎么回事,比如人家是怎么看待希特勒德国的,这类的信息是否可以传播,以怎样的形式传播等等,都是纳粹当局说了算。1940年11月11日,罗斯福的停战日演说在德国被严禁播放。夏伊勒在这一天的日记里写道:“希特勒说的每一句话我们都会在全美国播放,但是罗斯福的讲话德国人却一个字也听不到。这是民主的一个弱点,我想;不过也有人认为这正是民主力量之所在。”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可现在就第三帝国的新闻报道而言,只有纳粹党一家在王婆卖瓜了,她想怎么夸就怎么夸。英国驻柏林大使内维尔·安德森爵士曾这样评价过戈培尔:“对他来说,没有什么胆汁是太苦的,没有什么谎言是太过于明目张胆的。”这话不错。1938年11月的水晶之夜是德国犹太人的噩梦,可是过后,戈培尔却信誓旦旦地声称:“关于所谓洗劫和捣毁犹太人财产的一切说法,都是令人厌恶的谎言,我们没有动过犹太人的一根汗毛。”也许有人会说,世上哪有诚实的政客?但第三帝国可能跟美国英国有所不同,罗斯福的一句话可能招来一万句的反驳,而戈培尔和纳粹党睁着眼睛说瞎话,没有哪家德国报纸电台可以唱反调戳破它。

即使是明知帝国已经日薄西山,戈培尔依旧把德国人民当猴耍。在1945年3月27日的日记里,戈培尔这样写道:“晚上放映每周新闻。电影里的西线情景真令人吃惊。我们根本不能让公众知道。”这自然是从大局出发——纳粹统治不可动摇的大局。没过几天,明知许多人在准备将卐字旗换成白旗,戈培尔又在1945年4月1日的日记里说自己“打算大大强化我们整个宣传通讯政策。在目前的战争阶段,调子最高的语言即是最好的语言”。

想必戈培尔部长心里也清楚,谎言重复一千遍,那也不会成为真理,但这位跛子还懂得,谎言如果重复一千遍而又不许别人戳穿的话,许多人就会把它当成真理。因为谎言的陷阱到处都是,人们不掉进这个陷阱,就会掉进那个陷阱。

不过,第三帝国宣传部炮制的那些政治谎言,到底真正征服了多少德国人的内心世界,只有天知道。因为在政府欺骗人民的地方,人民往往也会用欺骗政府来保全自己。1943年2月8日,戈培尔在柏林体育馆的演讲,赢得一阵阵雷鸣般的掌声。当戈培尔对听众们说:“你们愿意打一场总体战吗?如果有必要的话,你们愿意打一场比我们今天所能想象得到的更为全民化更为极端化的总体战吗?”听众报以狂热的回应:“愿意!”在这种场合,这自然是戈培尔愿意听到的标准答案。不想进集中营就不会说“不愿意”。可在离开讲台时,戈培尔却对心腹说这些听众真是一群白痴:“假如我对这帮家伙发问,是否愿意从哥伦布大厦的楼顶上往下跳的话,他们也同样会吼‘愿意’的。”

这可真是一语道破了第三帝国的天机。

至于戈培尔是否真的说过这句话,并不重要。那些掌声里有多少是逢场作戏,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必须欢呼雀跃,一副十足的脑残模样。戈培尔视他们为白痴,其实,对戈培尔那激情四溢的精彩演说,何尝就不可能也有听众会心里讥笑他:真是个白痴!我们一鼓掌他就以为我们真的支持他!

在极*权政治的世界里,有时候你很难分清到底是谁在骗谁。

为了更好地蒙人,纳粹德国有一套冠冕堂皇的说辞。比如,对于隐瞒和掩盖真相的一个理由就是,如果如实地公开披露,会损害国家的威望,为英法等西方国家提供了攻击德国的口实。

哪家报纸公开披露第三帝国的阴暗面,那就是为反对德国的敌人提供宣传资料。当然,人们接受这种论调的原因,恐怕也有希望什么都不知道的心理在作祟,因为这样就可以免去了良心上的不安,免去了真相所带来的心理压力。

家丑不准外扬的另一面,一定是家丑也不准内扬,通过实行严厉的新闻出版管制,尽可能把更多国民蒙在鼓里。要不然,《柏林日报》可以自由报道和评论的话,外国人不也照样可以获知,从而家丑不也就外扬了么?

同样地,面对境外的批评,纳粹的行话称之为“恶意宣传”。于是,第三帝国就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那些并不是纳粹分子的德国人,却在起劲地捍卫纳粹的言行,反对别人的批评。他们认为,对纳粹的抨击就是对德国的抨击。作为一个德国人,他们“感情”上接受不了,揭露和批评德国这样那样的问题就是伤害他们的“感情”。

当时的德国人就像是着魔了一样。1935年,美国大学生克雷格在慕尼黑街头看到,商店门面高悬的横幅上写着:“谁在犹太人商店里买东西,谁就是人民的叛徒!”在饭店或者小酒馆里,克雷格偶尔跟人攀谈,那人可能会暗示他并不赞同反犹政策,可就是这样的人,也会辩白说,希特勒毕竟解决了失业问题,或者说希特勒的对外政策恢复了德国的自尊,或者说过火的反犹措施都是希特勒的下属所为,而希特勒并不知道,等等。如果这位初来乍到的美国毛头小伙子要加以反驳的话,话题就很容易引导了美国也有私刑,或者大西洋彼岸也没有真正的文明等等上去。这个出过康德、黑格尔和歌德的地方,似乎一夜之间,整个民族都不会讲道理了。

这样的国家,不疯,那才怪呢。

“宣传只有一个目标”

瘸子部长戈培尔有句名言:“宣传只有一个目标:征服群众。所有一切为这个目标服务的手段都是好的。”一个生活在第三帝国的德国人,会被他“征服”成啥样呢?

在1940年的日记里,夏伊勒记下了一个生动的案例。

1940年8月28日晚,英国轰炸机首次在柏林炸死了德国人。第二天,戈培尔命令报纸声讨英国飞机“攻击手无寸铁的柏林妇孺的‘野蛮暴行’”。他让报纸向德国人灌输,德国战机只攻击英国的军事目标,可是“英国海盗”却根据“丘吉尔本人的命令”,专挑德国的非军事性目标攻击。

还别说,戈培尔的忽悠还有人真信。

1940年8月31日,护士就问得了流感的夏伊勒:“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做?”夏伊勒告诉她:“因为你们轰炸了伦敦。”可这位护士小姐却反驳说:“是的,但是我们攻击的是军事目标,而英国人却轰炸我们的房子。”

这位普通的柏林妇女,用夏伊勒的话来说,“简直就是戈培尔宣传有效性的活广告”。

实际上,这位护士小姐之所以会这么看,并非只是戈培尔宣传的力量使然。这位妇女难以接触到纳粹当局反感的各种信息,就是因为有强权的存在。当年《纽约时报》驻柏林记者说过这样一句俏皮话:“如果希特勒完全受人欢迎,戈培尔就会失业;如果戈培尔完全成功,希姆莱就会失业。”

希姆莱是何许人?第三帝国的警察头子。宣传的成功有赖于暴力的配合。在谎言重复一千遍也不管用的时候,还有集中营、死刑和流放等发挥作用。对于德国人民,不仅文攻心,而且还武攻身。

谁敢公开不跟纳粹党一条心,就没有好果子吃。1936年12月,纳粹当局不仅没收了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马斯·曼的财产,而且还剥夺了他的国籍,波恩大学甚至将他1919年获得的名誉博士头衔也取消了。纳粹对付异己分子有的是办法,可以监控,可以秘密抓捕,可以关押,可以驱逐,可以不让回国,可以判处死刑,可以劫持,可以谋杀……大名鼎鼎的卡尔·施密特教授振振有词地声称:“在判决政治犯罪时,规范和程序的运用只能意味着束缚元首的手脚,有利于反抗者。”

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大多数人感受不到纳粹专政手段的直接伤害,但他们要在第三帝国活下去,就得心里清楚,马王爷几只眼。而在宣传征服群众之前,得先征服宣传者。1933年9月22日,成立德国文化协会,总部设在柏林,戈培尔任协会主席。该协会下设德国美术协会、德国音乐协会、德国戏剧协会、德国文学协会、德国新闻协会、德国广播协会、德国电影协会。凡是在相关领域中工作的人,都必须加入相关协会,并且这些协会的决定和指示具有法律效力。不听话者不得食。对于“政治上不可靠”的人,协会可以拒绝接受他们为会员,已经取得会员资格的,可以开除他们。这样一来,通过德国文化协会对整个文化活动的集中控制,就可以“纯洁”出一支效命于纳粹政权的文化队伍。这支队伍不能不充当纳粹政权宣传的主力军,不能不充当纳粹政权有组织的忽悠事业的马前卒。

文化艺术成了权力的婢女。几千万德国人能够看到什么样的美术作品,可以欣赏到什么样的文学作品,可以观赏到什么样的戏剧电影,能够收听到什么样的广播,看到什么样的新闻,等等这一切,都取决于纳粹党的好恶。马克·吐温可以在美国经济腾飞之际出版《镀金时代》,可托马斯·曼这些人在纳粹德国却没有容身之地。现实题材中,满是荆棘和陷阱。对于不少人来说,惹不起,那就想法子躲呗。不让写现实,我就写点历史;不让写真实生活,我就写田园牧歌……只要不肉麻给纳粹统治唱赞歌就行。第三帝国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历史题材的作品一枝独秀。俗话说,太阳底下无新事。历史题材的作品照样会触犯纳粹的禁区。1933年柏林焚书,为什么要把艾米尔·路德维格和沃纳·黑格曼的作品付之一炬,堂而皇之假借的旗号就是:“反对伪造我们的历史,玷污历史伟人,捍卫我们往昔的尊严!”

一旦文艺成为政权的附庸和工具,退化就不可避免。不过,希特勒、戈培尔们并不是笨蛋,他们也不想德国的文化艺术“退化”得无人问津。相反,他们希望艺术性和纳粹化能完美结合,不仅德国人喜闻乐见,就是全世界也喝彩。希特勒亲自邀请德国著名女导演里芬施塔尔出马,就是例子。1934年,纳粹在纽伦堡召开党代会,女导演里芬斯塔尔拍摄了《意志的胜利》,成功地将纳粹政治艺术化。该片在柏林乌发剧场首映时,戈培尔称赞它“成功地摆脱了陷入简单宣传的危险”,将伟大时代的激越旋律“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艺术高度”。

“各家报纸都受到指示”

纳粹德国常常被人贬为极*权国家。

何谓极*权?最通俗的诠释就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换言之,权力无所不管,一切事务都要以权力意志为转移。

不过,就媒体而言,纳粹政权的无所不管,并不意味着第三帝国的文化事业都是国营或党有。恰恰相反,报刊电影等等,可以私人经营。

私有不见得就等于自由。纳粹政权可以利用私人的钱为自己的事业服务。比如对于私营电影公司而言,一切投资都是民间的,可是影片是否可以公映,审查权却牢牢地攥在戈培尔的教化与宣传部手里。不是有钱而是有权才是大爷。这样一来,不仅国库的钱可供纳粹政权使用,就是民间资本,也间接地为纳粹当局所用。至于是否叫座,用不着纳粹党操什么心,因为它没有自个掏钱赔本赚吆喝的风险。

自然,因为这种管制,难免会有纳粹电影上映观众未必买账的情况发生,而戈培尔战前许可引进的好莱坞影片却门庭若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纳粹德国的电影业一片萧条。毕竟,投资者在商言商。为了利润,他们会竭力在纳粹当局容许的框框之内发挥自己的才干,尽可能地迎合观众的欣赏口味,换言之,会有管制之下的畸形繁荣,畸形创造。也会有票房业绩不俗,戈培尔和投资商都皆大欢喜的大片。

同样地,纳粹德国也不是像《民族观察家报》之类的纳粹党报党刊一统天下。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纳粹党或党内个人拥有或控制的报纸,只占全部报纸销量2500万份中的三分之二。控制报业,并不需要所有的报刊都是纳粹党办。即使是报刊为私人创办和所有,但是,通过购买、清洗、控制股份、审查、停刊等手段,都可以有效地达到操控的目的。

俾斯麦或威廉二世的第二帝国,相对于英美国家,德国人的政治自由只是个多少的问题。而到了第三帝国,连这一点,都俱往矣。《伏斯日报》是德国最主要的报纸,地位有如《泰晤士报》之于英国,《纽约时报》之于美国,它创刊于1704年,可是在1934年4月1日,这家发行了230年的自由主义报纸,被迫停刊。

而另一份世界驰名的自由主义报纸《柏林日报》,虽然不像《伏斯日报》那样被直接要了老命,可是它的老板却在1933年春被迫出让自己在这家报纸的股份。《法兰克福日报》是德国第三大自由主义报纸,与前两家报纸的境遇有所不同,它在清除了犹太老板和编辑后继续出版。躯壳尚在,魂魄已殁。

那些在纳粹淫威中幸存下来的报纸,知道小命捏在纳粹当局手里,它们为纳粹党服务的忠心程度,甚至比纳粹党有的报纸都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样一来,纳粹党不用把所有的报刊都一手统到自己的名下,无须为所有的报纸的亏盈付费,就能够做到,所有的编辑记者都得先当纳粹党的文奴,所有的报刊都得跟纳粹党保持一致,否则编辑记者没法在新闻出版这个行当干下去,报刊就没法存活。

戈培尔对新闻的管制,细致入微。当过驻德记者的夏伊勒这样写道:“每天早晨,柏林各日报的编辑以及德国其他地方的报纸驻柏林的记者,都聚集在宣传部里,由戈培尔博士或者他的一个助手告诉他们:什么新闻该发布,什么新闻要扣下,什么新闻怎么写和怎么拟标题,什么运动该取消,什么运动要开展,当天需要什么样的社论。为了防止误解,除了口头训令外,每天还有一篇书面指示。对于小地方的报纸和期刊,则用电报或信件发出指示。”

第三帝国的宣传部把每天规定的这也不能报道那也不能评论的指令,当成纳粹党国的秘密。按照纳粹德国刑法典的规定,“着手泄露国家机密者,处死刑”;“以泄露为目的,而着手取得国家机密者,处死刑或无期重惩役”。

纳粹当局的这两项规定,可不是两个虚张声势的稻草人。1936年,夏伊勒在日记里就提到,因为偶尔把戈培尔每天向新闻界下达的一些密令副本给过外国记者,德国《波森日报》的一位先生被判处死刑,后来又被减为无期徒刑。其实,密令的内容无非是用谎言代替真相的指示罢了。

在这样严厉的新闻管制之下,一份份报纸势必在舆论一律中变得索然寡味。戈培尔跟他的教化和宣传部并不希望第三帝国的报刊被读者不喜闻,不乐见。1934年,戈培尔和德国新闻协会主席阿曼,曾要求步步紧跟的编辑们,不要把报纸编得那么单调划一。他们是希望看到德国奇迹:编辑记者们戴着镣铐也能够跳出世界上最美的舞蹈。阿曼对“目前报刊完全单调划一”的现象深表遗憾,可他说,这既不是政府的措施造成的,也不符合政府的意愿。

那是谁之过呢?埃姆·韦尔克是《格鲁恩邮报》的编辑,他指责说,报刊之所以变得那么干巴巴,是因为宣传部的官僚主义和高压手段。可是,大人物嘴里的那些漂亮话,不过就是说说而已,哄哄没有头脑的人,怎么能够当真呢?如果不要单调划一,还要宣传部干吗?媒体的存在,不就是为了让纳粹党满意么?哪能各唱各的调?韦尔克这下是摸了老虎屁股。这份周刊受到停刊三个月的处罚,而韦尔克自己不仅被戈培尔撤了职,还被送进了集中营。

不仅如此,新闻媒体还成为纳粹震慑德国人的杀人不见血的利器。即使是帝国的末日迫近,戈培尔还把新闻报道当成一种制造恐怖氛围的工具,一种对自己的人民进行心理战的手段。

因为战火连年,德国人的生活难以为继。有一天,200人冲进两个面包铺,抢走了面包,戈培尔立即决定采取“严酷的措施”镇压。他要求临时法庭立即审讯“首恶分子”。当天下午,人民法院就从重从快地判处了一男两女死刑。

因为戈培尔认为其中一个女的案情要轻一些,决定饶她不死。对于这事,戈培尔在1945年4月8日的日记里写道:“……关于审判和处决这两个首恶分子一事我打算张榜公布……我还打算用有线广播加上适当的评论,将这件事通报柏林居民。我相信这是一帖清醒剂。总而言之,我以为在近期内柏林不会再发生面包铺被抢的事件。”

换言之,戈培尔自信柏林的群众就会这么被他征服住。

(作者系中国改革杂志社编辑)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Bs6WkkFqJkiUb37%2Fu
175#
 楼主| 发表于 2015-8-17 16:53:0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5-8-17 16:56 编辑

【案例】
拟态环境,一个批判视角下的大众传媒

2015-08-16

拟态环境
who:李普曼
作为新闻学、传播学的重要术语, “拟态环境”(Pseudo-environment)是由美国著名记者、新闻评论家沃尔特丠湧曼(WalterLippmann)于1922年在其著作《公众舆论》(PublicOpinion)中提出的。
what:拟态环境[size=3em]“
“回过头来看,我们对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环境的认识是何等的间接”“我们必须特别注意一个共同的要素,即人们和环境之间的插入物——拟态环境。人们的行为是在对拟态环境作出反应。但……行为后果就不是出现在刺激行为的拟态环境中,而是在行动发生的真实环境中。”“由于真正的环境总体上太大,太复杂,变化太快而无法直接去了解。我们没有条件去对付那么多难以捉摸、那么多种类、那么多变换的综合体。然而我们必须在那种环境中行动,就必须先以一个简单得多的模式来重构真正的环境,然后才能掌握它。要洞察世界,人们必须装有一幅世界面貌之地图。”
在李普曼看来, “拟态环境” 是由传播媒体在人与现实环境之间插入的信息环境。它并非客观现实环境镜子式的再现, 而是经过传播媒体选择、加工(如采访、编辑)后向人们提供的模拟环境。但由于人们往往忽略媒体的这种选择和加工, 把这种“拟态环境” 当成真实的客观现实环境而接受, 并据此做出行为反应。这一媒介理论的核心在于, 人们所接受的“拟态环境” 虽然是模拟的, 非绝对真实的, 但他们所做出的行为反应却是现实的, 绝对真实的。
李普曼在此既指出了现代社会信息环境替代客观环境的现实,又指出这种替代的结果除了影响人的认知行为外,也会影响现实环境,使现实环境在无形中涂抹上信息化的色彩,为人们认识信息环境的环境化提供基础。
延伸:拟态环境的环境化
“信息环境的环境化”的内涵1、信息环境能够多角度广范围地囊括或反映庞杂的现实环境的能力在不断增强;2、由于人们往往根据媒介提供的信息来认识环境和采取行动,人们将信息环境很多时候当成现实环境本身来看待,使得信息环境越来越环境化;3、由于人们是根据信息环境来认识环境和采取适应环境的行动,这些行动作用于现实环境,便使得现实环境越来越带有“拟态环境”的特点,即现实环境的信息化趋向。

较早提出“信息环境的环境化”概念的是日本的传播学者藤竹晓。1968年,他就明确提出了“拟态环境的环境化”问题。他指出,现实生活中的很多生活方式或价值观念,最初并不见得能被重视或普及,可一旦进入了大众传播渠道,很快就会吸引人们的注意力,甚至会发展成为一种随处可见的流行现象。藤竹晓写道:“人,是环境的主体,应当靠自己的力量确认自己的环境。但现状却是,人只能依赖于信息环境及其赋予的定义而生存。在这样的现代环境的结构下,有时人就会被信息环境虚拟环境所欺骗。”
藤竹晓认为,大众传播虽然提示的是“拟态环境”,与现实环境之间有很大的距离,但由于人们是根据媒介提供的信息来认识环境[size=1em]和采取行动的,这些行动作用于现实环境,便使得现实环境越来越带有了“拟态环境”的特点,以至于人们已经很难在两者之间做出明确的区分。这就是他所说的“信息环境的环境化”现象。他指出:人们依赖信息环境但却无从辨认其真伪,因此信息环境在指导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可能误导甚至欺骗人类。在这种意义上说,人们的行为是控制在大众传播的信息环境中的。媒体通过“议程设置”、树立“意见领袖”、营造“意见环境”等手段来影响和制约舆论,从而影响、制约人们的思维和行动。信息高速运转的信息时代更加快了大众媒介的这一过程。
网络时代的拟态环境随着网络的发展,在网络传播的环境之下人们既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成为了信息的发布者,他们可以根据自己喜好关注、传播并编辑信息。我们也因此迎来了信息爆炸的时代,在这样一种趋势之下主流媒体影响力有所降低而公众的选择自主权有所提升。这在客观上加大了“信息环境的环境化”趋势。
从理论上来说,网络允许人们“拉出”信息,看上去,人们对自己在网络中的信息接收是有主动权的。但是,人们怎样才能利用有限的时间,从多如牛毛的信息中得到自己想要的那些呢?可以想象,结果是两种,一种是人们长期依赖于少数几个固定的网站来获得信息,其实还是把选择权交给网站;另一种结果是,人们在网上漫无目的地点击,看到什么算什么。实际上,信息数量的增多只是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可能性,但这并不会必然增强人们对信息的选择力,反而是对选择力的削弱。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最初,接受媒介制造的“拟态环境”而使“信息环境日益环境化”。不但如此,网络全球化,使天涯变咫尺的特点还更加深了“拟态环境”的作用。与传统媒体传播不同,网络传播还可以成为发生冲突的国家间或敌对民族间互相攻击的工具。这就是网络战——一种特殊形态的当代战争,尽管这是一种不流血的战争,但依然会给双方带来损失,也会成为加剧冲突的重要因素。
网络的特点在于它除了传播信息,制造拟态环境外,还为人们进行对现实环境的作用提供了条件和更先进的方式,使人们足不出户便可通过互联网这个虚拟的世界直接作用于现实世界。这是以往的任何媒体都没有过的。人们可以在这一秒钟内感受网络这个拟态环境中提供的消息,而在下一秒钟内就参与黑客活动打响网络大战,给对方造成直接的损失。拟态环境对现实环境的影响至此进入了一个极至阶段,现实环境中带有拟态环境的特点,现实环境即成为这个拟态环境的时间变的越来越短。由此信息环境在我们这个飞速发展的世界中环境化的速度比以往更快了。可见,网络的兴起并没有改变“信息环境的环境化”,反而进一步加快了这个过程。
一方面,人们广泛接触大众媒介,其所建构的信息环境已经成为人们了解外部世界的主要渠道。而现代媒介除了为人们提供信息外,还可以代替现实环境帮助人们处理日常事务,使得媒介“地球村”的现实功能更强。信息环境越来越具有环境化的趋势。另一方面,由于媒介话语和媒介技术很强的拟真性与包容性以及对信息的垄断式占有,使得媒介信息又能很大程度地影响人们的生活内容和认知行为,进而影响人们对现实世界的理解,现实环境也越来越具有信息化的色彩。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5NDkxMw==&;mid=207749732&idx=1&sn=5724e785306c9a7d59d8cedc93e23e40&scene=5#rd



176#
发表于 2015-9-16 15:49:2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范玮琪事件:服务器改变舆论

中国当下的舆论场有些奇葩,没想到一个明星晒孩子照片的微博,居然也可以形成舆论事件。阅兵、晒孩子照片、爱国……一个明星的私生活进入了宏大叙事场,一切就不那么简单,温馨的不再温馨,庄严的也不再庄严。




观点针锋相对,讨论抽丝剥茧,多种声音的存在,总比只有一个声音的存在要来得更好,屏蔽掉谩骂的啸叫声,理性和思想仍然会沉淀下来。思想的深入,有助于认同和启蒙,让这个民族更加成熟;但观点的尖锐对立,力的方向一旦稍微偏离,仍有可能造成机体的运动型扭伤,不利于一个民族的前行。



每一个舆论事件,只要允许舆论充分地讨论,真相总会大白,启蒙自然伴随,社会定有收获。但作为一个舆论研究者,我仍然希望撕裂的舆论事件,越少发生越好。正如有良知的医生,明知各种疑难杂症有助于他医术的提升和收入的提高,他仍然应该祈祷这样的病人越少越好。



本文无意讨论范玮琪事件舆论双方的对错,笔者关心的是这个事件为什么会发生?它是否可避免?我们可以用各种理论分析事件发生的社会土壤和历史成因,但本文试图从舆论学的角度,分析舆论的生成和激聚过程。



舆论事件的发生,有其历史的必然,也有无数的偶然。无风不起浪,范玮琪事件的风是谁?它从哪里吹来?









我们先看看观察者网特约作者关哲的分析,他在《不要小看范玮琪晒娃被喷,网络的水比你想象的深》一文这样分析: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阅兵当日,一位叫作范玮琪的明星在微博上晒出自己双胞胎儿子的照片:并附上了一段文字“小乌龟模式开启新的一天~”。一个母亲在社交媒体晒娃本来无可厚非,虽然范玮琪微博上几年来满满都是晒娃图片。作为晒娃狂魔,会在朋友圈引起一些厌烦也正常,拉黑便是,但是小范在阅兵时间发出晒娃照,居然引来了4万多条评论,绝大多数是谩骂:“你不发阅兵的照片,居然发你儿子的照片!你不爱国!”“你不感动吗?你还是中国人吗?”“你不爱国,你滚出中国!”



无独有偶,当天在微博上晒了一瓶美酒的演员贾静雯也遭到不少微博帐号的炮轰。据说,除了范玮琪,还有赵薇、林志玲、大S、SHE、蔡康永、何润东等艺人的微博下,皆是如此,即便没有说话,也会有帐号冲过去说:“你怎么不表态?”



这种齐刷刷的攻击难免让人想到两个字:“水军”。正常人忙着看阅兵,哪有空管明星呢?



但关哲也认为:“完全有可能不是水军而是真闲人们干的”。但阴谋论的怀疑仍然挥之不去。通过引用雷希颖的分析,他推理是对手故意制造“脑残+爱国”的极端言论事件,然后顺理成章对爱国进行污名化。他感慨:“我们眼前展示的竟是一派网络‘无间道’景象,某些人自己树个靶子自己打,然后那些正愁没靶子的写手们也就蜂拥而上”。他遗憾:“因为范玮琪把那条微博给删除了,所以网友们无法像文登事件时深入挖掘‘纳吧’背后的阴谋那样去深挖本次攻击的那些账号。”

推理和猜测有时候一下命中真理,但可能还是数据更加靠谱一些。










来自新浪微博官方对范玮琪微博评论的分析数据显示:



数据一:

恶意攻击用户中可信用户(用户质量等级1级-最高)占比87%;较活跃用户(用户等级10级以上)占80%以上。



数据二:

恶意攻击用户从学历、年龄、星座、机型、地域信息来看分布基本与DAU用户一致,无明显特征。(DAU(Daily Active User)指的是日活跃用户数量。常用于反映网站、互联网应用或网络游戏的运营情况)



可信用户、活跃用户如此高的比例,大致可以排除水军作祟的可能性。特别是从学历、年龄、星座、机型、地域信息的分布与DAU用户的匹配性,也几乎可以排除是特定团体操纵全局的可能性。特定团体可以操纵某些地域、某些群体、某些僵尸粉,但要做到4万评论中的恶意攻击用户和DAU用户基本匹配,我估计目前没有一个机构可以做到。



舆论双方对这些用户都有自己的想象。微信公号“叔的刀法”作者李方把这些恶意攻击的用户称之为“网个P友”:



我觉得最滑稽的一件事情,就是有些人弄台电脑、弄部手机会上网、会上微博、会跟帖了,就必须被称为友——网友。古人说“同道为朋,同志为友”,我们跟那些喷子,网什么“友”啊,我们跟他们哪点志同道合了呢?



李方把这些人看作是乌合之众,鼓励艺人不要害怕他们:



范玮琪道歉无非是害怕损害个人商业价值,也就是品牌商不敢请她代言、电视台不敢请她上节目。这里我必须提醒一下品牌商,那些网个P友是你们的目标客户吗,他们买得起吗?这世界终究是靠脑子赚钱的,而他们没有脑子,因此也别指望他们赚够钱买你们的东西。



我不相信一个那样乱喷的家伙买得起美特斯邦威,也就配淘宝爆款。而这种一哄而上的乱喷无非也就是微博爆款,说客气点,你们不想一辈子爆款的命吧。



新浪微博的官方数据可能要让李方失望了,他们并不是一个特定的三低人群(低收入、低职位、低文化)。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这些恶意攻击用户在各方面的分布和日常的网络用户基本匹配,没有数据支撑他们就是买不起美斯特邦威的那群人,新浪微博官方下列数据更是可直接证明,他们恰恰是买得起美斯特邦威、让艺人不敢忽视的目标客户:



数据三:

恶意攻击用户主要来源为iPhone各版本客户端,合计占比:41.4%(跟全站iPhone占比接近),攻击用户的评论时间、注册IP、发布设备等基本服从正态分布,没有明显的批量特征。



这些恶意攻击用户超四成是用iPhone发送他们的评论的,显然他们不是使用廉价手机的那一群。买得起iPhone的,不会买不起美斯特邦威。特别是数据提醒我们:恶意攻击用户的iPhone持有比,跟全站iPhone占比接近,而且攻击用户的评论时间、注册IP、发布设备等基本服从正态分布,没有明显的批量特征,再一次表明,从全局看,这不太是像一个特定机构策划特定群体的特定行为。



李方不相信这些“网个P友”可以代表民意。但新浪微博的各种数据显示,他们恰恰是正常的用户。但为什么这些正常用户会出现不正常的反应呢?



还有一个反常,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那些攻击范玮琪不看阅兵晒孩子的人,应该对阅兵很在乎的,他们怎么舍得放下阅兵直播不看,跑去喷范玮琪呢?如果你专心致志地看阅兵,你怎么知道人家范玮琪在晒孩子呢?



舆论的一方关哲有类似的困惑,舆论另一方侯虹斌也同样质疑:



我就纳闷了,看他们发帖子的时间,不都正在阅兵进行的时候,他们不正应该满脸流泪地舔屏吗,哪来时间刷微博、发评论?你们这种三心两意、不认真看阅兵的行为,是不是也不够爱国,需要拉出午门去枪毙五分钟呢?








我们还是看新浪微博的官方数据:



数据四:

抽取@范范范玮琪 @黑人建州 @蔡康永 的五条微博下评论,恶意攻击占19.41%,其中99.8%的评论用户不是博主的粉丝。



数据显示,攻击用户99.8%不是明星们的粉丝,表明他们原来并没有关注这些明星,范玮琪晒孩子他们并不是第一时间直接得知。但他们从哪里知道范玮琪在晒孩子照片呢?下面这个数据可能透露了玄机:



数据五:

范玮琪晒孩子照片的微博,9月3日10:29推出, 11:25-12:25上了新浪热门微博推荐的小时榜;随后又上了新浪热门微博推荐的24小时榜。



真相终于可以大白,合理的推论应该是这样的:



9月3日9点开始,举国上下大多数人都在看阅兵的电视直播,10:29,范玮琪贴出晒孩子的照片微博,由于和粉丝的互动达到了一个小高潮,跟帖数“不幸”达到了新浪服务器设定的小时热门微博推荐的门槛,机器自动抓取进入了新浪热搜的推荐界面,那些一边在看电视直播一边在看(刷)微博的人,发现在热门微博推荐里,满屏都是阅兵,居然有一个晒孩子的微博,非常醒目,极不协调,相当一部分人觉得很不爽,点进范玮琪微博,留言发泄不满,引起争论,造成微博跟帖数更多,其数据变化进一步被服务器抓取,推进24小时热门榜,引发更多的关注和争议。不爽范玮琪的人,转而好奇其它台湾艺人这个时候在干什么,@黑人建州 因为与范玮琪为夫妻关系被连带攻击;@蔡康永 等因其是知名台湾艺人也受到牵连。这一连串现象,让意见领袖觉得有话要说,纷纷下场,舆论由此升级和扩大。







有一个偶然因素要特别指出:由于政府集中精力阅兵,股市停开,娱乐节目禁播,除了阅兵,几乎没有什么议题可被关注,换了平日,范玮琪这样的晒孩子,可能被各种各样的新闻和议题淹没,它根本进不了服务器抓取的法眼。



如果真相真的如此,可能我们舆论双方都对范玮琪事件过度阐述了。所有的不正常并非来自一个不正常的群体,而是源于一个非典型性情境。一个微信朋友圈,大家都在讨论学术,其中一个人老是刷她孩子的照片,大家可能也会不快,你爱孩子无可厚非,但可以在别的地方秀呀。同样,如果学校校庆,朋友圈都在围观校友欢聚一堂的场面,这时候有校友一直刷他的旅游风景照片,也容易引起反感。一个祝寿场景,屏幕突然插进了隔壁婚礼的亲吻镜头,当然也大煞风景。如果没有这些拼接,桥归桥,路归路,井水不犯河水。同样,上万恶意攻击用户也未必如想象的那么法西斯,他们有过激的言论,但也有刺激言论的场景存在。当然,这些情境决不能给任何人以爱国的名义辱骂别人的理由,但无事生非跑到任何一个微博里辱骂人们没有看阅兵直播,和因为明星晒孩子的照片居然在阅兵时间上了微博热榜而不爽开骂的,二者的恶劣程度,还是有轻重之别。



本文无意为9月3日事件进行降温,其间反映的问题和矛盾足以令整个民族痛心和焦虑。但我们仍然不妨假设,假如新浪没有设定这个微博热推的小时榜,那么看阅兵的人们可能继续看阅兵,晒孩子的可能继续晒孩子,崇高的继续崇高,温馨的自在温馨,两个舆论场互不交集,两个生活场各得其所。









是谁改变了这一切?



答案是服务器,更具体地说:是服务器的算法语言。



打服务器这三个字,跳出来的拼音首字母,是FWQ,和范玮琪的拼音首字母一样,都是FWQ。我把范玮琪这次事件定义为FWQ事件,它标志着服务器正在改变舆论。未来的舆论战,是一个有服务器参与的舆论战!



服务器不仅改变着舆论,也通过舆论改变着世界。舆论学之父李普曼指出,虚拟的舆论世界可以通过人们对舆论的反应从而改变现实的生活世界。这一次的范玮琪事件,可以平息,可是两岸之间,或者两国之间,如果服务器改变的舆论引发战火,如何平息?



记得在若干年前,两岸一度紧张,有外面的朋友担心在厦门的我,是否已经躲进了防空洞。当时我跟他们解释:两岸很难打起来,美国不想打,大陆不希望打,台湾不敢打,理性的各方都不会推动打,除了一个原因,那就是两岸因误读误判,擦枪走火。



舆论也害怕擦枪走火,人们有理性,可是服务器有理性吗?



在舆论的主体上,我们过去更多地考虑:政党、政府、意见领袖、总编辑、记者、富豪、利益集团、公关公司,现在我们不得不考虑另一个人——“服务器”!它没有人格主体,却拥有可能比人格主体更大的权力。确切的说,它是一个虚拟的人格主体。它悄无声息地刷自己的存在,偶尔露峥嵘!



服务器表面上属于拥有者,表面上遵循程序设计者。它在程序上可控,但它的结果却不可控,而它最后的舆论效果更可能失控!

其实,我们早就被服务器所改变,博客微博自动生成的热门推荐,今日头条自动生成的推送新闻,打开屏幕自动弹出的相关广告,都有一个服务器,在悄无声息地改变着你。



直到范玮琪事件,如果我们不揭开它的面纱,我们仍然不能从那个FWQ(范玮琪),认出这个FWQ(服务器)。



我们一直担心机器人改变世界,如今,机器已经提前通过舆论在改变世界。



不要再纠缠范玮琪事件本身,范玮琪事件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一个启示,那就是:舆论正在进入一个服务器的时代。



(作者为厦门大学教授 )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china/gqmq/20150909128718_al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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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3 23:41:56 | 只看该作者
庞皎明谈当前的舆论环境问题

2015-11-03 八级技工



時論四篇,由作者授权刊登
劉偉兄的案子,本以為取保後可暫平息,但偏偏有人作文,任意剪裁所謂事實進而推演結論,令人遺憾。我本想再作文反駁,作為《為劉偉兄說幾句公道話》的姊妹篇,但還是作罷。
兩年前,在陳永洲案發生時,我與亦師亦友的領導舒立——就此案的看法發生嚴重分歧,我當時批評她做了一篇政治正確但格局小的評論,舒立跟我通了近20封郵件包括面談,對捍衛新聞自由我們有共識,但就她的評論本身,我還是保留了意見。
在兩年前,我已經預告中國言論環境的惡化,我將此稱為【文宣口】和【政法口】的兩口合流。(當時,估計沒有多少人太在意我這種說法。)實際上,中國的記者,本已經就是【戴著鐐銬跳舞】,現在又變成【在刀尖上戴著鐐銬跳舞】——但是,還是有人認為對言論對新聞界的壓制還不夠,他們以為新聞記者是一幫不講規則隨意殺人放火的流寇?如果這樣想,那真是大錯特錯了。記者也分圈,就活躍的300多人左右的調查記者圈,在文宣口隨時鉗制,政法口虎視眈眈之下,我敢說,他們大部分人是職業倫理要求最高操守最好的人!
如果,兩年前我說【文宣口】與【政法口】合流壓制言論無人在意,那麼,現在當新的國安法出臺,新修訂的刑法生效後,大家在好好想想,是不是這個樣子?
我還要忙其他事。以下有四篇文章,分別是1.《我看陳永洲事件——基於言論自由的視角》、2.《我對今年輿論環境的淺見——基於權力運行邏輯的視角》、3.《誰們誤讀了胡舒立?》及4.《為劉偉兄說幾句公道話》。
文章有點長,但說句不謙虛的話:不乏洞見!(哈哈哈!)如果,你們覺得還有點道理。那就隨手轉一下咯。
我看陳永洲事件
——基於言論自由的視角
Pang jiaoming
我以序號標示,想到哪兒寫到哪兒。請大家忽略我的語氣,我儘量平和。請不要計較我的態度,討論觀點。不試圖去說服任何人,我只希望闡明自己的立場和觀點。
1. 我並不反對舒立對行業自律的呼籲,不論何時,自律都是需要的。但是,在沒有自由開放競爭的市場裏,在沒有伴隨著“爭自由”而建立起來的“負責任”,有道德感召力而沒有生命力。
2. 進行道德感召是可敬的!尤其是業界大佬,應當做出榜樣與表率。我對自律無異議並堅決支援。
3. 推進行業自律的共識,也是可敬的努力。但說實話,我從效用的角度判斷,不說吃力不討好,這也是收效甚微的。爲什麽?因爲沒法達成共識。中國媒體現在的分化,已經各自擁有可自洽的行業邏輯。現在我們說什麽喉舌官媒,市場化媒體就是對這種分化的簡單劃分。
4. 爲什麽我不承認有一個大一統的“新聞界”?(“小新聞界”當然有。)如果真有一個大一統的新聞行業,那也是真理部眼裏的“普天之下,莫非黨媒;率土之濱, 莫非喉舌”。但事情不是如此。雖然媒體都在“黨和政府”的控制之下,但是:有新聞媒體、有提供資訊服務的媒體,有行業媒體,等等。也正是基於此理,我覺得 中國很多新聞學者老談論“車馬費”這個問題很低級。從事“新聞”的媒體,因爲承擔了監督、披露等傳播功能,自然不應該拿紅包;但是,那些從事資訊服務的, 甚至本來就是以傳媒營銷的形態而存在的媒體工作人員,拿“紅包”的問題就要再細分析。這是傳媒和新聞的區別。
5. 可是,“新聞界”也是分化的。這個問題其實也非常簡單,我想《人民日報》的立場和財新就不可能一樣,雖然,都在各自宣稱是“做新聞”。
6. 這樣,問題就來了:在“自律”還是“自由”?是提高新聞工作者的職業操守 ,還是尋求(脫黨)獨立?這需要個人的價值判斷。當然,這些問題都不相矛盾,也不是非此即彼。這都可以價值共存,但個人是可以進行視角選擇的。
7. 舒立的呼籲,自然是正確且必須的。我從不持異議。其他人的異議,因立場及立論各有不同,我暫不評價。王爍後來的博客,也是呼應了舒立的倡議。其中,“(不 自律)誰離權力最遠誰成爲犧牲品”,就是目前必須要自律的要求。但也正因爲如此,不言自明的問題是:現在的自律,多少有點兒自保的意思。
8. 如果我們願意去考察美國報業“自由而負責任”的過程,就不難發現因爲自保而自律,其實是自律比較低級的一種狀態。自律,應當有更高的目標准求:贏得市場地位,獲得尊重,以正確的手段達到高尚的目標,等等。
9. 美國報界,在發展早期也是亂得很,是謂“很自由”;但是,後來他們發現,這樣亂來是不行的,“負責任”才能建立品牌贏得口碑等等;在競爭廝殺中,因競爭而 形成一個統一産業,因行業認同而形成媒體人的職業素養認同。這樣逐步建立自律的過程,是有生命力的,因爲有共識。自律,自然是生存的必須,但有生命力的自 律,是因爲有自由的土壤和傳統。這是歷史經驗,不再贅述。
10. 所以,我說歷史經驗是“自由而負責任”,不是“負責任而自由”。這兩者當然沒有先後及輕重之分,在負責任的同時,也可以推進和鞏固自由。
11. 說到這,就引出我的視角了。在“負責任”(自律)和“自由”間,我覺得並沒有輕重之分;但是,我站在一個經驗主義和現實主義相結合的立場上,我更願意將努力或者說注意力投注在“自由”這個問題上。這是我的個人意見,我的判斷是當下最缺乏的是“自由”。
12. 我從來不擔憂自律不足對新聞界戕害這個問題。如果,是在一個自由開放充分競爭的市場,自律者會勝出,要相信讀者的媒介素養。如果新快報不行,讀者會看南方都市報,如果南方都市報不行,資訊還是被需要的話,讀者會選擇看財新!(這個是假設,見笑。)
13. 當然,第12條是假設。如果非要在“陳永洲(新快報)涉嫌拿50萬”,與“解放日報社和文彙報社將從2014年起,每年分別獲得5000萬元的上海市財政 專項支援”這兩個問題上做出判斷,我就認爲後者對新聞業的傷害更大。前者涉及自律(不自律當然可能違法,暫且不論),但後者卻是對“自由”的破壞(以前黨 報的市場化改革,是不是早就擱置了?)。如果,有“自由”,自然會有自由組織的行業工會,會有行業認同的道德準則,等等。考察民主國家的記協等組織就不難 發現,他們也時常就某個問題發宣言發聲明進行自律。
14. 下面,開始進入正題,我以自己關注的角度開始簡述了。關於言論自由的視角。
15. 重遠說,這個事涉及權力濫用,與言論自由不相關。我恰恰相反,我認爲這個案子,就是一個與“言論自由”相關的案件。(我們有沒有“言論自由”,就不計較了,先假設它寫在憲法上。)
16. 鑒於時局這種狀態,我不想去計較警方是坐誰的車,是否有管轄權等問題。我關注的是兩點:權力干涉的物件及其理由。
17. 報館是新聞自由的主要承載者,這本與言論自由緊密相連;當然,警察抓走新聞從業者,不一定就牽涉言論自由,那麽好,我們看涉嫌罪名:損害商譽罪。
18. 損害商譽罪,雖然不像煽動顛覆政權這樣的罪名專政,但其實務操作的過程,卻是與民衆言論權利緊密相關的。有鑒於此,我們必須時刻警惕公權力的動作。
19. 損害商譽罪,不但與民衆言論自由權利緊密相關,與新聞自由、與記者的輿論監督也緊密相關。這怎麽不是一個涉關言論自由的案件呢?請注意,通過讓陳永洲在 CCTV上承認拿錢,甚至承認稿子不是他寫的,與這個罪名相關,但是,最主要的是,警方仍需事先對報道的真實性進行核查!(陳及新快報的操守,是另外一個 問題。)就目前而言,我看不到公權力對言論自由這一公民權利有起碼的尊重。損害商譽罪,雖然不是專門以言治罪的口袋罪,但其與言論權利緊密相連,權力所爲 更應警惕。
20. 現在的問題就來了,這些稿件,是否是故意惡意捏造?是否是故意以損害對方的商譽爲目的?雖然,警方宣稱,經前期調查,掌握大量證據。從目前官方通過央視及湖南警方等披露的情況來看,我沒有看到這方面比較紮實的證據展示。
21. 如果,警方沒有證明其通過報章發表的報道,屬於惡意捏造並散佈虛假資訊的事實,就以涉嫌這一罪名跨省抓人;這一性質的惡劣程度,從事新聞行的諸君不可不 察!當然,另外一個問題是,如通過法辨能坐實罪名,這當然是替新聞清理門戶之舉。但在這一罪名未經法辨前,我對權利持善意的原則,對公民持無罪推定。新快 報的報道是否惡意,是否失實捏造,不妨先靜候司法過程。
22. 我無意爲陳永洲和新快報的私德及操守背書,但還是前面說過的善意及無罪推定原則,發未經罪刑法定之前,我對其所擁有的言論自由權利堅決捍衛。以我個人對業 界的有限瞭解,部分新聞人毫無職業操守是真;但不能因此,就縱容權力之手亂來。在當下公權力的執法司法實務中,誹謗罪早已有濫用之嫌,今年又增一尋釁滋事 罪,再以損害商譽罪抓記者,不但是商業批評(調查)報道可能沒法做了;此例如被各地效仿,以後但凡涉及到批評的報道甚至公開言論,新聞界都將如履薄冰。
23. 警方此爲,不僅僅是辦案瑕疵的問題,簡直是以警權對言論自由進行挑釁!關於這點,諸位可從CCTV公佈陳永洲悔罪認罪等相關內容進行研討。(如果是陳涉及其他罪名,我下面的話也不用再談。)24. 在這一前提之下,強調自律自然永遠正確並可以邏輯自洽,但我從警方所爲,及其目前所涉及的辦案重點來看,我的看法是這樣做是“正確的小格局”。如果放在現實的大視野下觀察,難免說是公允之論。
25. 言論自由,是權利與權力的肉搏對抗,而自律更主要是一種小圈子化的規則約束;在這種情景之下,我個人更願意促進權利的邊界,而不是給自己頭上扣個緊箍咒。
26. 我不否認自律的重要性,但我對自律有信心。在權利對權力的衝撞過程中建立起來的自律,比被鉗制之下的自律來得更加健康且更有共識,更具生命力。
27. 也是基於以上的理由,如果還把其他一個個媒體機構當成同行甚至同道的話,在這種困境之下,我個人更願意去對抗權力,而不是對所謂操守有問題的報館和新聞從 業者進行切割。這並不是劃分陣營清理門戶的問題,而是涉關權利和權力進退的大是大非問題。切割自淨與抨擊權力,自然也可以價值共存;但實情明明是權力咄咄 逼人,竊以爲,斷臂求存有虧大義。權力與權利既已短兵相接,個人愚見自當肉搏以捍衛權利;如在權利範圍之內,需要自律,需要割袍斷義也可再另行處置。
28. 新快報如果因操守問題而關門,對新聞業影響不大;但如果權力依舊如此頑固的掌控媒體,無法自由競爭,那才是報界之敵!(在掌控本就是事實的情況下,還要允 許警權如此囂張?)在自由競爭的環境下,個人操守不好可對行業有不良影響,但最終受害的是操守不好的人和機構;這是“點”的問題。但是,權力對行業的控 制,其惡劣程度卻是“面”的問題。
29. 大家都知道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也知道紐約時報和沙利文的官司。這其中有關於言論自由重要性的論述,現在放在中國是常讀常新。在這裏提美國言論自由史,並 不是要將某個具體案件與陳案類比,而是要強調言論自由的真諦:不能因言獲罪!言論當然也有邊界,但言論可能被追究必須直接與行動相關。故此,以涉嫌損害商 譽罪批捕陳永洲,我們不妨靜候,公訴方及辯護方將如何在“言論”(新快報報道)與實際的行動(記者惡意捏造,並有因果聯繫引發企業商譽及經濟利益受損)的 因果關係之間展開論戰。如果中國有大律師,陳永洲一案可能會産生一篇經典辯詞!在此,我也要告訴那些“道德潔癖”者們,言論自由就是言論自由,就是自由言 論本身,這一權利,不因其背後是因公義,還是與名利相關而有任何的影響! 民國時期一代名記邵飄萍,也沒少拿錢幫人做文章發報道,但作文是作文,拿錢是拿錢,拿錢的行爲,並不能否認或剝奪了他可以作文(言論自由)的權利。(他最 後被殺,可視爲因言論自由而死,這是後話。在此不議。)如果對言者判罪,這是時代之倒退!故此,陳永洲一案,他人視爲權力爲新聞界清理門戶順勢自淨自律, 我卻要認真審視:當權者們是如何在這一涉及言論權利的案子裏,如何詮釋言論自由的權利及其邊界,法官們將如何界定言論和行動的關係?
30. 最後,我想引用色情大王拉裏·弗林特在好色客與傳教士的官司中(這個官司與言論自由的關係堪稱經典,我個人覺得比前述紐約時報那個還經典),其辯護律師的一段經典辯詞作爲結語:
“自由如果冒犯不了誰,那它就一錢不值。自由就是容忍社會裏的很多東西,很多格調低下的東西。言論自由應當包括所有的言論,而不管這些言論冒犯的是什麽人,這樣的自由才有意義。”(完)13.11.7,北京  
我對今年輿論環境的淺見
——基於權力運行邏輯的視角
Pang jiaoming
(這個系草稿,我又調皮了^_^)
上一篇,我作文《我看陳永洲事件——基於言論自由的視角》,這小文本系內部討論稿。主要是我從權利的角度,與我的老板胡舒立等同事就“自律”與“自由”等 問題進行商榷。這是一個基於權利的視角。現做此文,在談我對時局輿論環境的看法時,兼與周海燕老師商榷。周老師宏文題爲《“汙點尋租”與國家對意見表達的 分層治理》(下稱周文),我商榷的內容僅與此文相關。
這次,我仍採用“推特體”行文,以序號爲標記。仍系天馬行空想到哪兒寫哪兒。這一篇與上篇構成姊妹篇,可作爲我對時局的淺見。仍需交代的是,以下涉及到的商榷內容,或許會有尖銳的批評,但這都是善意的,諸君不可不察。
以下,是鄙人淺見,還望賜教。
1. 周文開題宏大,從題目判斷,應是基於政治學理論上的高論。故此,我這次採用同樣的邏輯視角,從政治學的視野出發,在基於權力邏輯的立場上談談我的淺見。(胡文,我在上篇文章談到,雖然是“正確的小格局”,但卻是可以邏輯自洽的。而其行文邏輯,主要基於新聞學。)
2. 我注意到周文,是微信朋友圈近乎刷屏的推薦。在各位師友推薦附注的點評中,幾乎全是一篇讚歎之聲。虛心學習之後,我個人大爲失望。一時間,我甚至對自己的判斷産生了懷疑,是我自己出現什麽問題了嗎?
3. 爲什麽?我覺得周文概念不清、邏輯混亂、牽強附會,而在此基礎上,雖善意提醒應注意權力,但卻可能有意無意起到了爲當局塗脂抹粉的效果呢?
4. 到微博上檢索之,仍幾乎是一篇讚歎之聲!更有甚者,拿周文來貶低胡文,這雖可一笑置之,但足見周文受歡迎之程度。尤其是在我目力所及的新聞界言論圈。
5. 我以周文求教於一位師長,對方的判斷才讓我找回了一點存在感,這或許不是我的問題吧。這位師長說:“(周文)我看過了。不喜歡她的邏輯和口氣。太混亂了。 她放言高論,但缺乏相應的學術能力,基本概念不清楚。不過,因其塗抹了學術的油彩,故投合了一部分人的心理,也可以想見。”這是在衆生讚譽中,極少數持批 評的觀點。
6. 我爲什麽說周文牽強附會、邏輯混亂、概念不清,並在此基礎上可能起到了爲當局臉上貼金的效果呢?講國家對意見(異見)表達的分層治理,行文卻不對“政治打 壓”、“商業糾紛”及正常的案件等問題做簡單的劃分,甚至將政治打壓與商業糾紛甚至是正常的警務活動混爲一談,故此造成言說上的邏輯混亂。請問,當局對陳 永洲、薛蠻子、“花總”、夏俊峰及王功權等所採取的行動,是同一性質的事件嗎?其二,周文雖然生造“汙點尋租”,但詞源仍是承認由“尋租”派生而來。造詞 本無可厚非,但作者行文缺乏基本的誠意,因爲對生造的辭彙沒有做必要的考察,甚至其解釋都不能自圓其說。(尋租,在政治(經濟)學上的本意如何,我不在這 多講,不懂的可檢索。“尋租”可以這樣被誤讀嗎?這兩年來,抓了多少人,其他人怎麽就沒見“汙點尋租”?)由“尋租”所派生出的如“新聞尋租”、“制度尋 租”等概念,概念明確義理清晰,但這個“汙點尋租”卻是生拉硬拽。其三,在這種概念不清、邏輯混亂的基礎上,所舉例子牽強附會。耶穌與淫婦及縱容汙點等例 子,都不是好的比擬。人無完人,周文所表露出莫名其妙的天然正義感和道德潔癖,我持反對意見(希望不是我誤讀)。
7. 既然要講全國性的意見表達治理,視野是全局性的自不待言;而治理本身,就必須涉及公權力的權力邏輯問題。這個公權力,當然也必須是中央層面的權力。在這個 基礎上進行考察的意見表達治理,應該將“可見的意見表達”、“被壓制的意見表達”、“不可見的意見表達”等納入其中,所謂“線上”、“線下”、“牆內”、 “牆外”都得有一個基本考察吧。
8. 如果,僅僅將可見的少數幾個案例,而由此歸之爲清晰的權力脈絡,難免會造成“只見樹木,不見泰山”。周文,恰恰也犯了這個毛病。
9. 當局的意見治理中樞是“兩中”(“中南海-中宣部”),那麽,“兩中”是如何治理管控意見表達的呢?下面,我願意談談個人淺見。
10. 我將中國大地上所有的事件(新聞)分爲如下幾類:人物類新聞、事件類新聞、民生類新聞、國策類新聞、涉外類新聞。具體劃分標準,不再此贅述。
11. 當局對意識形態的建設,以及對意見表達的管控,持何種權力邏輯?我剪貼部分自己的分析。這是剪貼出來的,因無上下文銜接,僅供諸君管窺一二:(當局對意見表達的治理,有各種形式的文件,新聞界統稱“禁令”。)
12. 人物類:“在新聞報道中,黨政官員是受到特別保護的。”……我們不得不再得出第二個結論,那就是:在治理國家的過程中,就某種程度而言,執政黨認爲自己有能力處理好這個國家(如官員貪腐等事宜),媒體乃至於人民只能接受這一事實而無需在這一過程中起到太多作用。
通過對人物類禁令的分析,我們初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新聞事件中,黨政官員,尤其是官階爲副廳及以上級別的黨政官員是受到特殊保護的群體;普遍引發關注且 涉及官方(官員)的新聞事件是受管控的;這一管制新聞的做法,從某種程度證明,執政黨認爲自己有能力治理好這個國家,媒體乃至於人民對權力的審視或監督, 只是其利用的工具而非公民權利(至少在落實層面是如此)。
13.事件類:如此,我們初步得出的結論是,在進入中宣部視線的新聞事件中,有42%的事件是絕對不允許在媒體見光的;而在這些事件中,除了新華社以外, 有91%的新聞事件在報道時是受到管制的。這也意味著,在廣袤的中國大地上發生的事情,呈現在公衆面前的新聞報道,絕大多是經過了嚴格過濾和篩選的。……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中宣部對這類事件的管制動機,那就是:在涉及社會主義主流意識形態的事件中,與主流意識形態相悖的事件將被禁止;而對於可利用的議題(如民族主義)中宣部則是側重引導,將其發展管制在可控範圍內。……
通過上述梳理,我們初步得出了管制部門的權力邏輯:在涉及社會主義主流意識形態的新聞事件中,與主流意識形態相悖的事件報道將被禁止;而對於可利用的議題 (如民族主義)中宣部則是側重引導,將其發展管制在可控範圍內。作爲新聞當事者一方、處於輿論漩渦中的企業,其引發的事件與公衆利益産生緊密聯繫;對此, 中宣部傾向於保護(國有)企業,至少在新聞傳播領域是如此。至於管制社會矛盾衝突類的新聞事件,是出於維護社會穩定的考慮。
14.民生類新聞:由此,對於民生類禁令進行分析後我們發現,中宣部對這一領域的新聞進行管制的權力邏輯是:鑒於民生新聞與公衆密切相關的特殊性與其具有 全局性的特點,新聞管制部門對此多是採取“加強正面引導”而非禁止報道的管制手段;而這種引導措施主要是以新華社進行議程設置的方式進行的。這樣做的目 的,是爲了“防止製造緊張氣氛”
15:國策類:“國策類禁令”所釋放的新聞管制部門的權力邏輯——我們可以從關於對“三鹿奶粉”的報道要求中管窺一二——“此事關係到國家形象,國家利益高於一切”。
16:涉外類新聞:那就是:“爭取第一時間發出我們的聲音,影響世界輿論”,而這樣做最主要的目的,系“確保政治安全”。
17.前述對幾類事件治理的權力邏輯的初步闡述,想證明的無非是一點:通過傳統媒體(報紙、電視、廣播)傳達出來的意見表達,完全有效的掌握在黨國手中。 當局進行這一管控言論的制度設置,現在依舊有效。根本不需要通過所謂“汙點尋租”(又得使用這個“生詞”!)來對新聞活動進行幹預和限制。
18.傳統媒體之外,民衆的言路這幾年仰賴微博等新媒體,得到了暫時的痛快言說。這是當局面臨的新問題,“淨網行動”,就是權力要摸索尋找到一套有效的管控新媒體的方式方法。周文所舉實例,有幾例便是“淨網行動”操練的産物。
19.但是,我必須說,這種對意見的治理,根本就不是什麽“汙點尋租”爲特徵的。那麽?我的判斷是什麽?這一條治理脈絡,恰恰是權力方之“政法口”與“文宣口”的合流,以應對民間這些年來由“網上”到“網下”的意見合流。
20.現在看來,“政法口”和“文宣口”合流以治理意見(異見),確實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否爲“寒蟬效應”,我覺得視野應放得更長遠才能得出結論。
21.在習掌權之前,權力之間內鬥殘酷(我們是不是要慶倖沒有發生內戰?);但另一方面,統治階層也要將精力應對來自民間的各種異動及挑戰。維穩政制的形成,政法口充當了打壓民間的急先鋒!
22.民間意見由“網上”到“網下”的合流,先於公權力“政法口”和“文宣口”的合流。民間意見的衝動,在茉莉花期間表現最爲突出。而這種民間意見合流,由意見甚至産生行動的發展態勢,在“花事”之後,如“同城飯醉”等活動中,我們甚至可出其精神餘脈。
23.內鬥結束之後,面對各種挑戰(不論國內矛盾還是敵我矛盾),公權力開始採取了進攻收復失地之態勢。其實,在茉莉花之後,政法口+文宣口合流以打壓民間力量已經形成;兩高的“500轉”解釋,只不過是將這一合流赤裸裸的向民間宣示罷了。
24.這種兩股勢力合流以治理意見(異見)的可怕之處,就是已經幾乎毫無規則可講了!以前共產黨自己制定的規則已多有被破壞,這兩股勢力,有時候甚至不分國內矛盾和敵我矛盾一頓亂打。權力如此倡狂,不得不令人膽顫心驚!
24.以往的“艾未未案”(艾神威武!)、“(要求官員公佈財産)十君子案”等等,都是兩股勢力合流的産物。今年,我們看到的如“陳寶成案”、“夏俊峰案”、甚至“薛蠻子案”、“陳永州案”,也是這兩股勢力製造的産物。
25.“陳永洲案”,爲什麽會出現這麽喜劇化的變化?細節我在這裏不多講。我要說的是,這只不過是“政法口”和“文宣口”在執行的過程中,雙方出現了協調上的偏差而已,最後以陳自證其罪的方式,兩股勢力再度合流握手言歡。
26.而今,民間面臨著非常窘迫的困境,原本“文宣口”對意見的治理已經非常囂張,現在仍要面臨“政法口”的威懾。這是一種磨刀霍霍,將人按在案板上問 “你服不服”的困難局面,如系周文所稱還需要“汙點尋租”來治理,這豈不是小看了權力的威力?這就是爲什麽周文主觀上善意呼籲要注意權力亂來,客觀上起到 了爲當局塗脂抹粉的效果的原因。
27.現在的這種打壓,只不過是以敵我矛盾的權力邏輯打壓茉莉花事件,延伸到應對國內矛盾罷了。在以整治意識形態豎立政權權威的爲目的運動中,“政法口”和“文宣口”何時各歸其位,現在沒有任何迹象。民間,還將面臨一段艱難時期!
28.十多年來,我們經歷了江-胡兩朝之治,彼時,還有人樂觀預判中國政治將向威權政體轉型。但這兩年多來,政法口和文宣口對民間意見(異見)的打壓,表明這樣的判斷是過於樂觀了。權貴合流治國,民間應如何自處如何應對,需要個人做出自己的選擇。
29.昨天,我說:強權乖張之際,豬以前還哼哼幾句但仍人民繼續做豬;但是,會有更多的人站出來,做一個鐵骨錚錚的公民!寒蟬效應只會對肉豬起作用,對於中國民間“民不畏死”古老的精神源流,我是有信心的。
30.我們能做什麽?但憑良心,做好本分。在公義和權利的立場上,守衛我們原本就少得可憐的自由。雖夏水襄陵,沿溯阻絕,但歷史三峽,我們終究還是要過的。(完)2013年11月7日  
誰們誤讀了胡舒立?
Pang jiaoming
此篇,系外篇。爲《我看陳永洲事件》及《我對今年輿論環境的淺見》補遺。
1. 新聞尋租可恕嗎?不可恕。於法(他律),於行業(自律)都不應該縱容。
2. 中國有新聞行業嗎?有,但分裂。有分裂就應該求共識。合久必分,分了再合。
3. 黨報黨刊,在某些情況下可約等於權力;都市報,不少都擁有“准公權力”,爲“准官方媒體”。
4. 中國推進市場化改革30餘年,雖依舊爲“黨和政府”控制,但催生了爲數不算太多的所謂“市場化媒體”。5. 市場化新聞媒體,認同市場的價值觀(雖然依舊不得真正(脫黨)獨立,仍被不少人冷嘲熱諷);擁有“准公權力”之都市報類媒體,在權力及市場之間徘回;黨報黨刊,擁抱權力,認同所謂主流核心價值觀。6. 我在《我看陳永洲事件》一文中,終極擁抱“言論自由”的價值並譴責警力及公權,更多系出於陳所涉嫌罪名之考慮。從一個職業新聞人的角度出發,僅在“新聞”這個角度審視,正常的新聞人,會得出新快報所爲是正常的新聞(輿論監督)報道的看法嗎?
7. “准公權力”官媒,強勢介入市場牟利,被警力打壓之後(警力行權是否合規,是另外一個問題),欲再以“新聞自由”被壓迫之弱者面目出現,試圖激起行內公憤博同情以免責。
8. “放人”與“再放人”,再到央視自證其罪,如若對時局有十分之考察,應可知(哪怕是推測)各中蹊蹺。湖南“政法口”強力介入,試圖糾偏廣東“文宣口”職員 之涉嫌違法犯罪之事;廣東“文宣口”憤而反擊,業內雖多有如一吐胸中塊壘者,但諸君亦應明瞭:此系廣東“文宣口”(權力)介入,試圖爲“准公權力”官媒涉 嫌違反職業操守甚至可能違反犯罪之行爲,尋求輿論(“新聞自由”)之保護支援。陳於央視露面,在更高權力層級上,表明“政法口”與“文宣口”經協調之後再 度合流,關於此點之延伸,可見拙文《我對今年輿論環境的淺見》。
9. “准公權力”官媒,因近年來行業疲敝,其在市場及權力間“套利”之事例多有。此尋租之事若任之由之,小則毀譽——給新聞業丟臉,尋租之惡果,將最大程度影 響“市場化媒體”形象拉低行業公信力。如此,呼籲自律,亦實爲抨擊公權。既然“党要管黨”,也當管住擁有“准公權力”之官媒。“准公權官媒”尋租之舉如若 泛濫成災,大則將影響甚至破壞正常之商業環境,給經濟市場化改革添堵。是故,抨擊新聞尋租,也是大視野。是新聞業應在中國轉型過程中,發揮何等作用的大格 局。途經歷史三峽,新聞行應何爲?
10. 時局逼仄,版面有限。公開言說尤其是評論之難,言者自知,但閱者僅憑一句一詞便可取來爲己所用。高呼口號,往往會遮蔽了對他人具體行動的理解能力。道阻且長,諸君保重!
2013年11月8日  
為劉偉兄說幾句公道話
龐皎明
劉偉兄的案子,已由公安部接管,接下來案情將如何推演,媒體界都在注目。
自劉偉兄的案子披露後,縱觀內地網絡輿情,除了為劉偉兄呼籲鳴不平外,其他大致有三種觀點:一些時評人大公知小公知稱,案子不可能那麼簡單,不妨靜觀其變 不可急於聲援。此謂其一。這類人多有,誰都不想得罪,什麼好事都要沾是這種人的秉性 。第二種,是猜度公權力的行事邏輯,無非是認為朝廷抓人,自然有朝廷的道理。至於第三種,是認為記者活該被抓。我深知法為刀俎、民為魚肉的道理。我要為劉偉兄說的公道話,講的自然是屬於世道人心的話。我與劉偉兄相識十年,一起打牌、玩耍,一起採訪突破,更有幸曾在《南都》深度部共事,兄弟加同事,可謂同袍。
劉偉兄為人正直,做事光明磊落。做人做事,因個人脾性各異,自然不可能討好所有人;但劉偉兄是一個非常實在的好人。關於這一點,想必與劉偉兄相識的諸君, 也會認同我的看法。劉偉兄新聞從業十多年,是一個職業調查記者。我與劉兄曾多次一同採訪、突破,我深知他的職業操守;在專業領域,他不可能如一些網友猜測 的「是不是還存在什麼問題」。以上兩點,我是可以打包票的。信我者,亦當相信劉偉兄。(遙想當年劉虎兄深陷囹圄,也有同行揣度他是不是還有「其他問題」, 甚至有人誣為「新聞做空」,想來令人發笑。)
如今,新聞行業從業環境日漸惡劣。昔日有宣傳口管束,同行謂之「帶著鐐銬跳舞」,如今,還有政法口配合夾擊(我將此概括為宣傳口和政法口「兩口合流」), 調查記者逐漸凋零,但堅守者,還要繼續「在刀尖上帶著鐐銬跳舞」。在一個正常社會,但凡有正常思維的人們都應當知道,記者和律師是維護權利監督權力的兩大 群體,但我們也不得不悲哀的看到,鼓吹要將「權力關進籠子」的人,卻最先把監督權力的人關進了籠子!
在新聞行業被「兩口合流」夾擊,權力在依法治國的口號明火執仗的當下,不論是知識界還是新聞界,國人也逐漸噤若寒蟬了。更為可悲的是,如今網絡上湧現出一 大批黑白不分的人士。
他們熟練的操持辯論的「三大法寶」頻頻搬弄是非。這三大法寶是:1.「這雞蛋真難吃」(是你自己的問題吧);2.「要辯證的看問題」 (要看到事物好的一面);3「你真偏激」(如果不關心政治就不會有這些麻煩)。持此三大法寶者,總可將一切的不公義推演為個人活該。
在仄逼的當下,為兄弟朋友說話的人,真的是越來越少了。如果,一切的是非曲直均以朝廷的標準為標準,那還有什麼江湖之義還需要什麼公道人心? 我也請執掌權力的人們三思,當知舉頭三尺有神明,在你們奉命行事之時,也要問問自己的良心。
希望劉偉兄獲得善待,早日平安歸來。
2015/10/19,HK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TAxMjMyOA==&mid=400147387&idx=1&sn=44359244ced5ef187bd0f5a024feb522&scene=1&srcid=11032n4GUHDpu0mRrQ25lR3F&uin=Mjk2NDAyMjQyMw%3D%3D&key=04dce534b3b035efe97b8cd3e0bca499288e73a9c20a21da074c8fd4d647e834300e3305cdeb12e0082e1c4fbeeaf228&devicetype=webwx&version=70000001&lang=zh_CN&pass_ticket=jsO%2FB900L2DTj7nN94OLiuID94%2F2Hmn6Uc3d%2FyugKOfqzxuLnsbNDU5N7LCqACou
178#
发表于 2015-12-30 21:31:4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中国新闻史学会舆论学研究委员会”成立大会的致辞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原主任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原主任
赵启正

尊敬的各位与会同志、同仁们、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对“中国新闻史学会舆论学研究委员会”的成立表示诚挚的祝贺!
我国人口众多、改革任务繁重、面临的问题复杂,要维持社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建设对我国有利的国际环境,必须不断完善和提升舆论学的研究实践。所以,我对“中国新闻史学会舆论学研究委员会”成立后将获什么样的得成就抱有诚挚的期望!
在当今以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化互动式的新媒体”普遍兴起的时代,新媒体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社会生活,成了一种新生活方式,也带来了改革的动力。新媒体也影响了各国的政治生活,给各国政府的领导力提出新的挑战,
在新媒体时代舆论产生成本低廉,体量膨胀、传播迅速,以至传对事实的失真也剧增。由于舆论的内涵越发复杂,舆论对国内社会和国际关系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力量之巨大,都非十年前,甚至五年前的态势可比。
在当今这样一个传播全球化的时代,由于互联网几乎无国界限制,国内外舆论的相互交叉和融合,舆论影响力也成为一个国家软实力更加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国际传播能力相对弱小,西方传媒对中国的负面报道成为了国际舆论的主流际,导致舆论中的中国和真实的中国相差甚远,从而向世界说明真实的中国是我们的一项战略任务。随着我国同国际社会的联系日益密切,国际社会对中国发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了解中国的愿望更加迫切,就形成了增强我国对国际舆论影响力的有利时机。
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上海交通大学谢耘耕教授召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新闻传播学研究、教育的知名院校的专家学者,共同组建“中国舆论学研究委员会”这样一个意义重大的专业学会,相信该会能成为我国舆论学界开展舆论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平台,将帮助舆论学研究者更为清晰地把握我国舆论演变规律、更为准确地预测我国舆论走向、更为有效地为改善我国舆论环境做贡献。
我认为“中国舆论学研究委员会”的成立,不仅可以促进国内舆论学研究,还可以和全球性的舆论研究组织,如“世界舆论学会”(WAPOR),区域性的舆论研究组织,如亚洲舆论学会(ANPOR)建立经常性的跨国对话,从而提高中国的舆论研究的学术话语权。
最后,非常感谢“中国舆论学研究委员 会”颁给我“舆论学研究终身成就奖”,其实我对外国的对外传播和舆论建设贡献甚微,被授予此等荣誉深感惭愧之至。希望日后能有机会向“中国舆论学研究委员会”的同仁们多交流、多学习。
祝贺“中国舆论学研究委员会”成立大会圆满成功!

2015年12月12日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 ... X+OSX+10.10.5+build(14F1505)&version=11020201&pass_ticket=%2Fee%2B2t3the2kULic2oPwZDQKKNIULyTJ7WUc8BhYJzbCni0JlA0Xa88Zd6s6dZno
179#
发表于 2015-12-30 21:41:1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再论舆论的三种存在形态

原创 2015-12-29 陈力丹、林羽丰 社会科学战线
文/陈力丹、林羽丰
原载《社会科学战线》2015年第11期

陈力丹


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根据经验观察以及刘建明、孟小平当时的论述,我论证过舆论的三种存在形态——潜舆论、显舆论和行为舆论。潜舆论是指存在于特定事件之前的公众对社会事物的既有情绪和意见,显舆论是指事件爆发下得到公开表达的各种意见,行为舆论是以行动作表征的意见。三者各自又包含了各具特点的子类。从提出到现在,这套划分思路在舆论学研究领域得到了一定的认可。

然而最近十几年内,传播领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互联网的普及以及我国社会的深度转型,从传播技术和内容两个层面推进着公众意见的表达呈现出多样与复杂的局面,互联网给予了各种社会意见开阔、便捷的交流平台。而以往的大众媒体,只是单向度的传播,受众是没有发声权的。中国的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多元诉求酿成了一些社会冲突,这给公众讨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刺激。我们在众声喧哗之中摇摆前行。现在没有人会小觑舆论的存在,而另一方面,舆论似乎也更容易被感知和捕捉到了。我十几年前提出的舆论存在的三种形态,正在接受现实的挑战。本文试图对互联网普及以来的舆论形态作一分析。


简单的文献综述
互联网环境下,由于脸书(Facebook)、推特(Twitter)等新社交媒体的普及与使用,使得社会化媒体的意见表达和社会行动受到进一步关注。关于情感、情绪形态的舆论表达,则更多地体现在各种公共事件中。西方学者较为关注的是网络用户的口碑和传播效果,诸如考察社会化媒体上用户对购买过的商品、看过的电影或书籍的评价。与传统的以问卷调查方式开展民意测量不同,口碑研究主要的方法是文本挖掘。由于评价文本可以从许多电商网站的产品评论中获取,因此,基于海量网络评价文本进行数据挖掘或情感计算,进一步洞察情感倾向,成为一类研究的热点。另外,关注情感如何启动网络表达,形成何种微观的心理机制,也是研究中与潜舆论相关的话题。

关于行为舆论,可以与西方学者研究对接的是他们对“社会运动”的研究。就社会运动的组织规模和理性参与程度,从弱到强可以划分为集合行为、集体行动、社会运动、社会革命等不同层级。而社会化媒体则在社会运动中发挥了信息互换、组织动员、身份认同塑造的作用。他们主要使用“连结性行动”(connective action)来界定此类运动,如近年来发生的伦敦骚乱、阿拉伯之春、占领华尔街等事件。走上街头抗议是发生在现实中,但是新媒体(主要是社交媒体)则在发起抗议环节扮演了组织联络的纽带。社会运动和新媒体的结合,为行为舆论研究开辟了新的视野。

不过,虽然社交媒体在某些特殊的情境中发挥了颇为显著的传播效果,但2011年美国占领华尔街运动至今,互联网上人气最为集中的社交媒体在政治参与方面的作用总体趋向衰弱,原因在于这类媒体并非以政治参与为目的,私人传播性质明显,社会政治动员能量很有限。而在此之前,互联网匿名、个性、多元声音的存在以及互联网的传播技术,都令人想象互联网能够被赋予自我表达和社会参与的权利,可以借助更为方便、快捷的渠道表达意见和参与。

进入21世纪以后的国内舆论学研究,大多集中在网络舆论领域。少数学者还从古典理论中发散思考和讨论舆论的正负能量。2003年的一篇文章较早概括了网络舆论的概念和特征,这是相关研究中被引次数最多的一篇,现在来看许多讨论都略显简单了。后来也有划清网络舆论与舆论差异的努力,要为这一研究确立研究取向,现在看来思路本身存在问题。随着互联网的表现形态和路径越来越多元,新媒体形态迭出,也有学者切入微博分析舆论生成机制,但是总体框架并没有跳出前人的总结。在传播学科之外的政治学、社会学学者,也在开展舆论研究,他们对舆论的认识显得绝对了些,更具功能主义的色彩。

互联网舆论存在形态的变化
十几年前我们对舆论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基本问题的层面上,所谓基本问题就是舆论的定义、表现、功能等。讨论的动机既有以李普曼《舆论学》为代表的国外舆论学研究给我们带来的启发,也有当时国家领导人执政理念的依据。讨论基本是思辨式的,1990年代开展的对电视受众的第一次调查勉强算得上是针对舆论或者民意的量化研究。当时的研究基于那时的舆论的特征——由大众传媒代为表达、社会内部较为一致、民众意见分散微弱。现在我们再谈舆论的存在形态,有许多值得调整和补充的地方。这种变化根源于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大环境的变迁,也反映在新近对舆论的各方面研究上。现在的显著变化有以下几方面:
舆论的主要载体发生了转移,从大众传媒转向了互联网

1990年代中期,互联网这个词在中国只被少数人知晓,各种社会关切的问题讨论,就像当年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一样,主要是在大众传媒上开展,具体来讲就是报纸、电视和广播。这样的技术路径决定了公众意见的形成类似一种代议制:在这个过程中,社会精英把控着什么意见被表达、怎么表达。所谓“舆论引导”更贴切地来说,不是指导民众顺应国家发展需要直接参与讨论,而是大众媒体顺应需要去替代公众讨论,再将得出的结论传达给民众,争取民众的认同。舆论,是隔在大众传播信息帷幕之后的一种无形的背景:我们有把握地认为,大众传媒受到它的影响,反映着它的面貌,但又不能真实地触摸到它。这种不可认知的特点,表现在早年的舆论研究,大多停留在宏观的、理论层面的演绎,很难直接加以证明。

现在的舆论研究大多冠以“网络舆论”的标签。确切算起来,2003年以来,网络舆论研究取代了传统的舆论研究,越来越多的学者把目光投向了互联网平台上的各种交织的意见。21世纪初,互联网还处于web1.0的阶段,正向web2.0过渡,网络传播的内容多半来自线下内容,网上的“居民”还只是公众中的一小部分,甚至是亚文化群体。但那时就有传播学者郑重提出了“网络舆论”的概念。这种对“网络舆论”的强调,既是由于学者对传播技术进步的洞见,也因为互联网的意见上线之后变得清晰可考了。

舆论平台发生的这一转变,使得社会上很大一部分人选择上网发表意见,网络成为了社会意见汇聚、协商、发酵的场所,传统媒体“为民请命”的角色在很大程度上被互联网所取代。这种转变可以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历年关于中国网民规模的统计数据得到证实。中国互联网的使用人数从2002年的5910万增加到2014年的6亿4875万,占全国人口总量的比重从4.6%增至47.9%。今天网民的规模已经接近总人口数的一半,而他们每一个人都联系着具体的家庭、社区、社群的生态,足以看作民生公意的重要代表了。

不过,有一个疑问需要首先提出来,即网络舆论等不等同于舆论。我在《舆论学》里谈到“舆论的数量”问题,即关于特定事物的某一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达到全体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可以将这个意见视为这一范围内的舆论,因为这种意见开始影响整体。当这种意见接近整体的三分之二的时候,这种意见不仅是舆论,而且是可以统领全局的舆论。这个比重的节点即黄金分割比例0.618。一般的普遍共识是,舆论是多数人持有的一致意见。

从网民数量的发展记录来看,2010年以后互联网上的意见才具有了成为舆论的潜力。这个结论要成立,还必须以网民内部意见统一为前提,而网上意见的统一是很难的事情。更不用说,近两年网民的增速放缓,非网民群体七成以上抵制网络的态度坚决,可能只能依靠代际更替才能最终缩减。从另一角度看,网民性别、阶层、收入结构都不能与社会整体一一对应,因为网民的成分趋向于年轻人群,这是网络舆论公共性的可疑之处。也正是有这个原因,我只在宏观层面使用“网络舆论”的概念,具体问题上一般只使用“网上意见”的概念,因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我们谈到的意见已经转变为舆论。

潜舆论显化

关于潜舆论的传统表述是:潜舆论是一种含糊的、不易捕捉到的、零碎的情绪,是人们受生活现象激发而闪现的倾向。它值得关注的原因在于:人们普遍会从自己的情绪和印象中调出头脑里的相关信息协助自己作出判断,这些情绪、倾向类似认知框架一样预设了潜舆论的走向,是公众意见的风向标。但人的内心是深不可测的,对潜舆论的探测只能止步于研究者个人的体验和他们对少数人的深度访谈。但是,现在的互联网传播技术,给舆论描述开创了一种可能性,因为互联网产品基于计算机代码,从理论上来说,无论什么形态的信息都可以还原量化。直观来说,互联网上网民的发言讨论都作为数据被后台保存了下来,包含情绪的只言片语,它们都具备了成为文本材料的可能。这也正是前文提及的网络舆论研究兴盛的一个原因——公众的意见可以成为确切的、可讨论的对象。

用内容分析的方法摸索网络舆论的脉络,这种尝试是网络舆论实证研究的典型思路。2002年,就有学者考察了“9·11”事件中中国网民的线上言论(郭良:《“强国论坛”:9·11恐怖袭击后的24小时》,《新闻与传播研究》2002年第4期),这可算是当时先锋的研究。从这份早期的网民研究数据中就可以看出,公众的情绪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研究者抓住了。本来潜舆论并不显著,一旦将痕迹留在了互联网的平台上,便会无形中得到放大和增强。

这份研究报告针对“9·11”恐怖袭击下国内主流论坛上的10 000余条帖子进行了内容分析,得出了一组简单的百分比。研究者的基本发现是:“网民对这次恐怖袭击的态度并不像某些人认为的那样,主要是幸灾乐祸的。强国论坛用户讨论这一恐怖袭击事件的观点多数是没有表达强烈立场的一般性评论。”排除一些具体发现,这项研究首先完成了一次对潜舆论的考察。这些帖子不是互动合意之后的显舆论,更没有上升到行动层面,它们只是网友发散的讨论和宣泄,这正是潜舆论的特征。现在,借由互联网传播技术记录下来的潜舆论可察可考了;由于可察可考,网民即兴宣泄的影响在时空上延长了。

另一需要关注的研究条件的变化是:我们对于情绪和倾向的认识得到拓展,借由社会学领域对于情绪的精细划分,可以将人们的喜怒哀乐各个方面都纳入考察。从现在的视角来看,无论“幸灾乐祸”,还是“反对”、“批评”、“困惑”、“阐述”,都是网民情绪的表现,都是汇聚成显舆论之前互相竞争的意见形态。这项研究触及一个环节(但未完成)——它关注到“首帖”与跟帖的区别,但因为跟帖的量小而放弃了对它们的考察。然而,什么样的首帖会得到跟帖,跟帖主要是增强原有意见还是挑战既有观点的,却没有跟进研究。如果及时研究到位,这些记录可以确认潜舆论的发展乃至向显舆论的过渡。

互联网传播技术给潜舆论这一舆论的初级阶段带来的基本改变在于:它不再是一种“意见气候”的模糊存在,而是文本记录。为了满足潜舆论表达的需要,互联网系统开发了表情符,网友创造了“火星文”,对传统汉字也填充了新的意义,网络新词、网络成语层出不穷也是网民表达情绪时所催生的,潜舆论的表征在互联网平台上得到了实现。另一方面,因为网络活动的可追踪,潜舆论在时间维度上存在了下来,延伸了它可能造成的影响。现在网络情绪研究能够得以开展和值得开展,正是因为网络潜舆论的表征、作用正在变得明显起来。

显舆论复杂化,难以达到统领全局的舆论数量

传统的关于舆论统领全局的数量指标(0.618),在互联网上实现的可能性较小,基于比较激烈的利益冲突,纷纭的意见很难集中统一到统领全局的程度(即整体的0.618以上)。2015年3月,柴静和罗永浩团队出品的关于中国雾霾的纪录片《穹顶之下》,因为涉及上下各层主体、制度,他们可能预料到也可能没预料到,这样一场师出有名的公民行动首先在网民内部就遇到许多挑战和质疑。这是一件好事,因为盲目信任是不理性的,如果要达到较高的意见一致,反复的讨论是必经环节。但是这个过程得消耗大量的社会精力,何况国家这么大,民众的各种利益诉求多而杂,因而网上的显舆论,能够到达舆论的起点数量(即一定范围内整体的0.382)就算不错了,轻而易举地形成可以统领全局的舆论数量是困难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应当清醒认识到:互联网上的各种意见,不能代表民意或歪曲民意的地方,要比现实社会的意见表达的情形多一些。
现在每个人都有扩散个人意见、吸引注意力的能力,众声喧哗是网上意见的特征。我们面对的是一个自由、多元的意见市场,另一方面还要面对此起彼伏的由不同利益引发的各种冲突。要想开展一场理性的网络对话,我们面临着匿名、责任感缺失、不平等、男性文化、丛林竞赛式的网络规则等一系列障碍。正如眼下我们所亲历的,互联网上的口水战此起彼伏,每个人都得不断地进行信息筛选和理性判断,以致有些人选择远离这些纷扰,甚至远离互联网本身。如果更多的人选择远离,那么这种网上的意见纷争就可能面临瓦解。

行为舆论的虚拟化

以往关于“行为舆论”的定义,是指人们在一定合意的基础上采取的行动,可以算是舆论在精神领域实现改造社会的现实延伸。但在互联网上,话语抗争本身成为一种行动。利益相近的人们在线上集合,通过网络传播信息、申明主张,这样的努力已经不只是为了配合线下行动,它本身就是行动的一部分。换句话说,网民用“说”的方式完成了对生活问题的修正和解决,话语对现实的干预比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 1926—1984)那个时代要来得细致入微。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现在会如此重视网络语言研究的原因,它是手段,也是一种身份的体现。譬如网上的戏谑化,它并不是简单的嘲讽。戏谑化的主体是抗拒权威话语的群体。主流话语上处于弱势的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也普遍处于弱势地位,戏谑化是一个互相确认身份的过程。除了认知的需要,网民也用这种方式消解了大众传媒和精英的权威,拒绝了自上而下的价值观传递。更有许多弱势群体之外的人乃至精英,顺从这套话语体系而自我解放,投身到这场狂欢之中。

互联网的情绪表达没有退场

现在我们实际上再次回到“潜舆论”的表现之一——情绪。互联网承载的网民的情绪,远比知识和清晰的意见要多,这是因为消费时代的娱乐化趋势,网络已经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场所,情绪如影随形,也需要在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发泄出来。因而,情绪在互联网上成为研究真实舆论的重要依据,它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互联网舆论的主要表现形态。这与现实社会的舆论表现形态以较为清晰的公开意见为主,显然有很大的不同。

现在一些文章喜欢使用“公共领域”的概念说明互联网这一舆论平台的作用,其实这种运用与尤尔根·哈贝马斯的原意相去甚远。但是,其中包含了一种期望,那就是借由开放的传播技术吸纳更多的理性声音,最终形成最为明智的时代之声——舆论。而现实与我们的期许相去甚远,期待的“真理”往往被淹没在光鲜亮丽的消费文化和流行语中,更不用说有些意见因为网络戕害而噤声。倒是互联网上的无形意见表达——情绪,多少可以窥见舆论的端倪。因而,现在我国舆论学研究向“情绪”转向。

这一转向之下,值得研究的话题有如下几个:

其一,关注情绪如何作为“扳机”启动互联网舆论事件的发生。网络意见中出现激烈的情绪表达,并非只是匿名化环境下自由放声和宣泄,而是可以追溯到事件发生前山雨欲来的“社会压力”。关注结构性的压力如何酝酿、传导、渗透到情绪表达者的内心,以及如何与事件相结合而点燃社会情绪,可以是舆论研究的一个新亮点。

其二,讨论情绪化意见背后的社会语境和国情民情。互联网提供了社会情绪的出口,透过各类情绪可以洞察到更多社会转型的问题。如杨国斌所言:“尽管情绪化的表达,表面上似乎有违背道德伦理的时候(如骂人和侵犯隐私的黑客行为),但实质上却反映了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道德和价值观的冲突。”因此,超脱情绪本身向更深层的社会田野进发,将是一种舆论学的研究取向。

其三,在有关情绪舆论的研究中,不尽然都是关注非理性的情绪。除了古斯塔夫·勒庞经典的“乌合之众”被不断引用来解释极端情绪的发生外,一些显示中立、温和、节制的“情感表达”现象也应纳入研究视野。因此,摒弃情感与理性的二元对立观点,关注互联网那些充满爱恨情愁、嬉笑怒骂的情感表达图景,无疑将扩展情绪舆论的研究版图。

结语
从1990年代讨论舆论的三种形态到现在,传播学面对的媒介环境和社会面貌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为互联网技术,舆论的主要承载平台已经转移到了网上,牵连着三种舆论的存在形态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这是本文的立意,也是未来更多舆论研究大有可为之处。(致谢:毛湛文对本文的立意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焦宝
网络编辑: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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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发表于 2016-3-31 13:47:09 | 只看该作者
原来这叫:费斯汀格法则
2016-03-31 创业邦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费斯汀格(Festinger)有一个很出名的判断,被人们称为“费斯汀格法则”:生活中的10%是由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组成,而另外的90%则是由你对所发生的事情如何反应所决定。  

换言之,生活中有10%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控的,而另外的90%却是我们能掌控的。  

费斯汀格在书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卡斯丁早上起床后洗漱时,随手将自己高档手表放在洗漱台边,妻子怕被水淋湿了,就随手拿过去放在餐桌上。儿子起床后到餐桌上拿面包时,不小心将手表碰到地上摔坏了。  

卡斯丁疼爱手表,就照儿子的屁股揍了一顿。然后黑着脸骂了妻子一通。妻子不服气,说是怕水把手表打湿。卡斯丁说他的手表是防水的。

于是二人猛烈地斗嘴起来。一气之下卡斯丁早餐也没有吃,直接开车去了公司,快到公司时突然记起忘了拿公文包,又立刻转回家。  

可是家中没人,妻子上班去了,儿子上学去了,卡斯丁钥匙留在公文包里,他进不了门,只好打电话向妻子要钥匙。  

妻子慌慌张张地往家赶时,撞翻了路边水果摊,摊主拉住她不让她走,要她赔偿,她不得不赔了一笔钱才摆脱。  

待拿到公文包后,卡斯丁已迟到了15分钟,挨了上司一顿严厉批评,卡斯丁的心情坏到了极点。下班前又因一件小事,跟同事吵了一架。  

妻子也因早退被扣除当月全勤奖,儿子这天参加棒球赛,原本夺冠有望,却因心情不好发挥不佳,第一局就被淘汰了。  

在这个事例中,手表摔坏是其中的10%,后面一系列事情就是另外的90%。

都是由于当事人没有很好地掌控那90%,才导致了这一天成为“闹心的一天”。  

试想,卡斯丁在那10%产生后,假如换一种反应。比如,他抚慰儿子:“不要紧,儿子,手表摔坏了没事,我拿去修修就好了。”这样儿子高兴,妻子也高兴,他本身心情也好,那么随后的一切就不会发生了。  

可见,你控制不了前面的10%,但完全可以通过你的心态与行为决定剩余的90%。   

在现实生活中,常听人抱怨:我怎么就这么不走运呢,每天总有一些倒霉的事缠着我,怎样就不让我消停一下有个好心情呢,谁能帮帮我?  

这都是一个心态问题。其实能帮助自己的不是他人,而是自己。倘若了解并能熟练运用“费斯汀格法则”处事,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人民日报微信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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