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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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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差错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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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1#
 楼主| 发表于 2026-3-6 21:41:5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来源:微信分享

编辑:王昕越


1752#
 楼主| 发表于 2026-3-15 20:09:28 | 只看该作者
“常委会”“常委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有什么不同?


2015年12月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是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应学好用好。但在实际工作中,仍会见到一些不规范不准确的用词、提法。这里,着重谈谈因为一字之差而常被大家混淆的“会”。
“常委会”“常委会议”和“常委会会议”
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它是一个组织,由书记、副书记、其他常委组成。常委会召开的会议,则出现了两种表述:“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议”。“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这一组织依法召开的、有着严格程序和规定的一种会议。在《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13次用到“常委会会议”一词,在第五章中,明确了常委会会议的召开、议题、出席、表决、记录等相关规定。而“常委会议”,是对党委常委会会议的不规范简称,口语用得比较多。总之,在表述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这一组织时,应当用“常委会”这一规范简称;在常委会召开会议时,应当用“常委会会议”这一规范表述;而“常委会议”这一表述是不规范的。
“常委扩大会议”和“常委会扩大会议”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党委常委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扩大会议,但不得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那么,“常委扩大会议”和“常委会扩大会议”孰对孰错呢?“常委扩大会议”是大家都习以为常的一种表述,而很少见到“常委会扩大会议”这一表述。但这并不意味着前者一定对、后者一定错。“常委扩大会议”,从字面上理解,是召集常委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开会,它不是常委会会议,而是一种工作性质的会议;而“常委会扩大会议”,本质上还是常委会会议,只是扩大了参加范围而已。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是用“常委扩大会议”,那就是一次工作会议,而不能作为一次常委会会议,因此不适用常委会会议的诸多规定,也不能套用“常委会会议纪要”的红头,更不能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决策;而“常委会扩大会议”,则应当作为一次常委会会议,按法定程序办会。
“全会”和“全委会”
“全会”是新条例中的规范表述。《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会。“全委会”是旧条例中的旧表述。1996年《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委会。现在旧条例已经废止,“全委会”这一表述也不再使用。在新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用到“全会”一词22次,没有“全委会”这一表述。需要说明的是,“全会”是一种会议形式,不是一种组织,而“常委会”是一种组织,不是一种会议形式,这一点“全会”与“常委会”不一样。总之,党的地方委员会是一种组织,它召开的会议是全会(党委——全会);常委会是一种组织,它召开的会议是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常委会会议)。
“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
“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都对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进行了相关规定。首先,两者的含义不同。党代表大会既是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机关,表示一种组织,同时又可以表示一种会议;而党代表会议只能代表一种会议。其次,两者的召开期限也不同。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而党代表会议,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再次,两者的参会人员也不同。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而党代表会议,其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来源:编采圈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Jaj17464xzRDfLy_8dHePQ
编辑:马丽萍













1753#
 楼主| 发表于 2026-4-2 23:05:3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专员被查,视频配错人物图,媒体发布更正:下架相关内容,消除影响
廉政瞭望,创刊于1989年,系四川日报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一份期刊,封面上打的口号是“中国一流廉洁文化传播机构”。
4月2日,廉政瞭望公众号发布了一条《更正》,具体内容是:各位读者,3月31日本刊视频号发布的《国家管网集团共享运营分公司西部中心四级专员王小龙被查》视频中,错误使用非新闻当事人配图,特此更正,本刊已下架相关内容,消除影响。


内容配错人物图片,这样的情况,早年其他媒体曾有过。如果对某个人不熟悉,只是在网上输入名字检索并配图,不仔细核对,很容易配错,因为在中国重名的太多了。
作为一家媒体,廉政瞭望就视频号中发布的内容配错人物照片,在下架相关内容后,还专门发布《更正》,这种“广而告之”,本身是值得称道的。
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报纸出版管理规定》中也有类似的要求。
互联网时代,内容出现差错等问题,通常是修改,不能修改的就删除,公开发布《更正》,不是所有媒体都能做到。
在这方面,新京报可能是全国坚持的比较好的媒体之一,经常在报纸上刊发《更正与说明》,公开承认刊发的稿件中出现的文字差错并致歉,更正的内容并非局限于报纸稿件,新媒体内容出现差错同样会在报上公开认错。

比如,今天(4月2日),新京报2版《更正与说明》栏目刊发的内容为:“3月31日新媒体稿件《飞天茅台告别1499元,释放什么信号?》(记者 秦胜南 编辑 李严 校对 贾宁),小标题‘飞天茅台逆势调价’下第二段‘其中就设计价格机制’一句中,‘设计’应为‘涉及’。”《更正与说明》中还有一段话: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挑错热线:010-82708677 栏目编辑:安峰。新京报这种不回避并公开认错的态度,也是值得其他媒体学习的。
很多时候,差错等问题难以做到完全不发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对媒体而言,面对差错应该勇于公布发布《更正》,这是态度,也是一种责任,同时也是对作风的一种“倒逼”,能以更加严谨和审慎的态度面对新闻传播工作。
来源:长江朱建华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wPDgeI6C73bW7CEhLeHG1Q
编辑:王昕越

175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0 19:14: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西南大学120周年校庆高质量发展大会”,有语病




看了新闻《西南大学120周年校庆高质量发展大会隆重举行》,觉得可能是记者笔误。再看新闻图片,发现原本就有语病。



“西南大学120周年校庆高质量发展大会”,典型的“定语层层嵌套”。

这到底是“校庆大会本身”(强调庆祝仪式),还是校庆期间举办的其中一个“发展大会”?它把两个独立的事件标题强行糅合成了一个。

(会场照片,可放大看主席台后面)


这种错误,在语言学、编辑学和公文写作中,根据侧重点不同,有几种叫法:

1.专业术语:结构纠缠/句式杂糅

把两个不同的意思、两个本该分开的短语或句子,强行拧在一起说,导致关系不清。

西南大学120周年校庆 + 高质量发展大会 ➔ 拧成“校庆高质量发展大会”(分不清谁修饰谁)。

应该是:校庆 暨 发展大会 ➔ 拆开并列关系。

2.逻辑层面:并列关系掩盖/层次混淆

在语法上它是偏正短语(大会),但在语义上它暗含了并列关系(庆祝大会+发展大会)。由于缺少“暨”或“与”等标记,原本平等的“校庆”和“发展大会”变成了一主一从的修饰关系。

3.日常口语中的通俗叫法

这是“大肚子定语病”或“标题粘连病”。定语太长、太挤,把两个活动的意思糊在一起了。

在编辑校对界有个形象的说法叫“带病连体”——两个独立的词长在一起了,切开(加“暨”)就好了。

笔者查询其他著名高校的校庆,都没有这样“粘连”的。

西安交通大学130周年暨西迁70周年纪念大会(2026年)

北京大学建校125周年纪念大会(2023年)

清华大学建校110周年大会(主题:自强成就卓越,创新塑造未来)(2021年)

浙江大学建校120周年纪念大会(主题:求是创新·追求卓越)(2017年)

有一个与西南大学看上去有点类似的:

暨南大学建校120周年高质量发展大会(2026年)

但暨南大学的没有问题。如果只看字面排列,两者很相似,但不一样。

“建校”是一个动作性名词,它和“120周年”结合后,自然变成一个时间状语。

暨南大学的逻辑:在建校120周年之际,召开的高质量发展大会。

西南大学的逻辑:既是120周年校庆庆典,又是高质量发展大会。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高校校庆大会的标题通常遵循以下两种清晰的范式:

单会模式:如果以庆祝仪式为主,通常命名为“建校XX周年纪念大会”(如北大、清华、浙大)。这种命名指向纯粹的庆典,学术或发展论坛通常作为配套活动单列。

双会模式:如果希望将庆祝与展望合并,规范做法是使用连词“暨”,命名为“XX周年校庆暨高质量发展大会”。

由此,应该叫“西南大学120周年校庆暨高质量发展大会”,这个“暨”不能少。如果模仿暨南大学的句式且不带“暨”,必须把“校庆”二字删掉,改为 “西南大学建校120周年高质量发展大会”。


来源:言贩子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6UEwU8eIsXVq-S3rMKW9Zg?scene=1
编辑:赵牧云


1755#
 楼主| 发表于 2026-4-24 19:34:1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758)

墨迹 mòjì 墨宝 mòbăo


2026年4月23日《天津日报》第12版刊登文章《书信缘》。文中有一个句子写道:“藏书中,既有我自己编辑的书,也有珍藏多年的旧书,更难得的是五四名家的墨迹——胡适、蔡元培、陈独秀等55位名人的墨宝,这是现代教育家罗家伦的女儿罗久芳多年前在美国用高清设备复印后寄来的,恍如真迹。”这个句子中的“墨迹”和“墨宝”两个词使用有误。
“墨迹”指墨的痕迹,也可指某人亲笔写的字或画的画。句中的“墨迹”用的是后一个意思。“墨宝”指宝贵的字画,也可指值得尊敬的人写的字或画的画。句中的“墨迹”和“墨宝”用的都是后一个意思。“墨迹”和“墨宝”都要求是真迹,也就是出于书法作者或画作者本人之手的作品,不能是临摹、仿造的作品。但句中的“墨迹”和“墨宝”,句中已明确,是“现代教育家罗家伦的女儿罗久芳多年前在美国用高清设备复印后寄来的”,也就是说这些作品不是出自“五四名家”或“胡适、蔡元培、陈独秀等55位名人”之手的原件,因此,把这些作品称为“墨迹”或“墨宝”都是不合这两个词的词义的。
另外,这个句子说的是作者自己“藏书中”的情况,整个句子用“既有……也有……更难得的是……”这种句式一层层推进,它们的内容都应该是围绕“藏书”的,“既有”后面跟着的是“我自己编辑的书”,“也有”后面跟着的是“珍藏多年的旧书”,这都符合要求,但“更难得的是”后面跟着的是“墨迹”和“墨宝”,而“墨迹”和“墨宝”通常不能以图书的状态呈现,因此不能将它们归入“藏书中”。也就是说,即使句中所说“墨迹”“墨宝”不存在复印的情况,确实是真迹,这样的叙述也是不合适的。
这个句子的叙述,在逻辑上显得比较混乱,对它的修改也比较复杂。根据上面指出的两个问题,结合引语所出全文的介绍,可以考虑对全句作出这样的修改:“藏书中,既有我自己编辑的书,也有珍藏多年的旧书。除藏书以外,更难得的是五四名家的文字——胡适、蔡元培、陈独秀等55位名人的题词、书信等复印件,这是现代教育家罗家伦的女儿罗久芳多年前在美国用高清设备复印后寄来的,恍如真迹。”
这样的修改,首先是把原句分为两个句子,并加上“除藏书以外”的话语,这样就从逻辑上排除了把所谓“墨迹”“墨宝”混在“藏书中”的情况;其次是把“墨迹”改为“文字”,是考虑到“五四名家”所留下的大都是题词、书信之类,它们可以用“文字”来概括(“文字”在这里指的是各种用文字表达的作品的意思,包括题词、书信等),“文字”是不要求必须是原件的,复制品、印刷品等也可以称为“文字”;再次是把“墨宝”改为“题词、书信等复印件”,这样一方面说明了前面“文字”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明确交代是“复印件”,也与后面的叙述得到了协调。
当然,这样的修改也是有局限性的,只有在原句所指内容都是文字类作品,排除了其中可能有画作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如果确实有画作,则相关内容的修改要与此协调起来。
【另按】
《现代汉语词典》对“墨宝”的解释存在瑕疵。《现汉》对“墨宝”的释文是:“指可宝贵的字画,也用来尊称别人写的字或画的画:请赐~。”这个释文中“尊称”的指向对象是“别人写的字或画的画”,但“尊称”只能用于人,不能用于物品,而“别人写的字或画的画”是物品,不能接受“尊称”的搭配。



来源:周俊生
编辑:赵牧云
1756#
 楼主| 发表于 2026-5-5 20:36:1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765)

走马观花 zŏumă-guānhuā


(一)
2026年4月30日《文汇报》第8版刊登文章《那些年,我们追过的案子和名字》。文中有一个句子写道:“民国时期地方法院院长由县长监理,而这些县长往往‘官不久任’,三五个月便走马观花般赴任他地。”这个句子中的“走马观花”使用有误。
“走马观花”指骑在奔跑着的马上看花,比喻匆忙粗略地观察事物,对事物缺乏深入细致的了解和研究。句中的“走马观花”说的是行为主体“县长”在一个地方任职时间不长,但“走马观花”没有时间不长的比喻义,“走马观花”的比喻义与句中要表示的意思不能贴合,因此“走马观花”的使用是不合适的。
可以把“走马观花”连同它后边表示比喻的词“般”一起删去。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句子说的是因为“县长”往往“三五个月”就“赴任他地”,使“县长”对“地方法院院长”的“监理”难以持续进行下去,因此,在删去“走马观花般”以后,不妨把这层意思表达出来,如在句末加上“使这种监理只能半途而废”之类的话语。
(二)
2021年7月21日《新民晚报》第19版刊登文章《波盖利亚菜市场》。文中有一个句子写道:“走马观花波盖利亚菜市场后,回归集合点……”这个句子中的“走马观花”使用有误。
“走马观花”的内部结构,是由“走马”和“观花”这两个动词组成的联动结构,而“走马”和“观花”的自身又各是由动词性词素“走”“观”对宾语式词素“马”和“花”组成的两个动词,这两个动词的动宾式结构决定了它们在使用中不能带宾语,由它们组成的联动短语同样不能带宾语。句中的“走马观花”带上了宾语“波盖利亚菜市场”,这不合“走马观花”的使用要求。
“走马观花”在这个句子中可以使用,但要改变这个句子的语法结构,简单地说,就是在语法形式上不能让“走马观花”带宾语。可以把“走马观花波盖利亚菜市场后”改为“在对波盖利亚菜市场作了一番走马观花式的浏览后”之类的话语。




来源:微信分享
编辑:邓雨轩
1757#
 楼主| 发表于 2026-5-22 21:20:50 | 只看该作者
每日一怼(1778)

怜爱 lián'ài
2026年5月19日《厦门日报》第8版刊登文章《一本旧书,半世医缘》。文中有一个句子写道:“我自小对书怜爱有加,看到这本厚厚的书,便捡起来翻了翻,内容全是医学知识。”这个句子中的“怜爱”一词使用有误。
“怜爱”的意思是爱,疼爱。“怜爱”的使用对象通常应是人,而且是年纪大的人对比自己辈分低的人。句中“怜爱”的指向对象是“书”,但“书”是一种物品,“怜爱”不能适用。
可以把“怜爱”改为“爱惜”。“爱惜”的意思是爱护珍惜,它的使用对象通常是物品,句中的“书”作为一种物品,可以接受“爱惜”的支配。


来源:微信分享
编辑:马丽萍

1758#
 楼主| 发表于 2026-6-4 17:29: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789)

悠长 yōucháng


2026年6月3日《人民日报》第20版刊登文章《深巷满墙金银花》。文中有一个句子写道:“巷子不宽,却很悠长。”这个句子中的“悠长”一词使用有误。
“悠长”的意思是长,漫长。“悠长”的使用对象主要有两类,即表示声音和时间的词语,如“悠长的汽笛声”“悠长的岁月”。这两种使用对象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不能让人的肉眼看到,因此,“悠长”的使用对象带有一定的抽象性。句中“悠长”的使用对象是“巷子”,但“巷子”是一个可以用肉眼看到的实物,具有具象性,“悠长”的使用是不合适的。
可以把“悠长”改为“幽长”或“漫长”。“幽长”意为幽深绵长,可以用来形容道路;“漫长”的意思是长,它的使用对象是声音和道路(“漫长”从其词义看与“悠长”有交叉,但不能形容声音,这是它与“悠长”的区别之处),这两个词都适用于修饰句中的“巷子”。



来源:微信分享
编辑:赵牧云
1759#
 楼主| 发表于 2026-6-13 22:39:4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别再写错啦!世界杯报道高频差错大盘点


来源:重庆记协
编辑:陈梓函



1760#
 楼主| 发表于 2026-6-17 20:04: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咬文嚼字| “人民日报是党中央机关报”为何不加书名号?—— 一个让小编集体抓狂的标点难题




前几天有小编在后台吐槽:“《人民日报》和人民日报,到底什么时候加书名号?我明明看到有时指报纸也不加,这规则是不是双标?”




表面看来,似乎这里指的真是报纸而不是报社,按理应当加书名号,为何此处不加呢?而且此类现象并不少见,还多出于权威报道中,这究竟该怎么处理呢?经查,个人总结如下:

为什么有时指报纸也不加?其实答案藏在“身份”里
国家标准和实际行文习惯,早已给出了明确的区分逻辑。

一、 核心原则:看它是“产品”还是“人”
判断是否加书名号,不看你的主观意图,看它在句子里的“身份”
        
身份
         
写法
         
例句
         
逻辑
     
      
报纸(出版物)
   
《人民日报》
  
今天的《人民日报》头版很精彩。
  
它是被阅读的“作品”,是产品。

     
单位(机构)
   
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记者在现场。
  
它是发出动作的主体,是“人”(机构)。

     
单位全称
   
人民日报社
  
稿件已送人民日报社
  
带“社”字,明确是机构,绝不加书名号。
关键误区解释:你看到的“指报纸却不加”,通常是因为它在句中做了机构主语。例如:“人民日报今日刊文称……”。这里的“人民日报”虽然在逻辑上是一份报纸,但在语法上它是动作“刊文”的主语(谁刊文?是人民日报这个单位),因此按机构处理,不加书名号。还如上图中的“人民日报是党中央机关报”,这句话里的“人民日报”,实际指的是“人民日报社”这个新闻机构,或者“人民日报”这个媒体品牌。它在这里是主语(一个单位),而不是指那一叠纸。因此,不加书名号也是可以的

二、 三种高频场景的“避坑指南”
1. 必须加《》的情况(作为“物”)
当它作为被引用、被阅读、被提及的客体时,必须加书名号。

  • 引用文章:据《人民日报》5月20日文章《……》报道。
  • 提及版面:这篇报道刊登在《人民日报》要闻版。
  • 与其他报刊并列(作为出版物):他订阅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
2. 绝对不能加的情况(作为“人”)
当它代表机构、人员、单位时,加了书名号反而是错的。

  • 机构主体人民日报社论指出……(这里“人民日报”是“社”的定语,指单位)。
  • 人员身份:采访人民日报资深编辑。
  • 单位全称:我们参观了人民日报社。(特别注意:严禁写成“《人民日报》社”,书名号不能插在“报社”这个词中间)
3. 可加可不加的“模糊地带”(口语化/列表)
不会引起歧义的语境下,书名号有时可以省略,这属于“容错”风格,多见于非正式文体。

  • 新闻源标注:(据人民日报)……
  • 媒体列表:信息来源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

        
    • 注意:严谨的正式公文或出版物中,仍建议加上书名号以保持规范。
三、 终极判断口诀与实战测试
口诀:
做主语(人)不加,做宾语(物)加;
后面跟着“社/记者”,打死不加。
测一测(答案在文末):

  • 昨天出版的(    )刊登了这篇社论。
  • (    )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追踪。
  • 这篇评论转载自(    )海外版。

四、 为什么会有“乱用”的感觉?

  • 语法角色模糊:像“人民日报称”这种句子,确实模糊了“机构发声”和“报纸刊载”的界限,导致不同编辑选择不一。
  • 历史习惯:早年部分文本为求简洁,在并列列举媒体时(如“人民日报、新华社”),会统一省略书名号,这种习惯被沿用至今。



(测试答案:1.《人民日报》 2.人民日报 3.《人民日报》)



来源:校字郎


编辑:邓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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