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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伦理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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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楼主| 发表于 2011-1-7 10:13:39 | 只看该作者
132#
 楼主| 发表于 2011-1-7 22:59:5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天涯杂谈』 千年极寒不科学,否定千年极寒就很科学吗
点击:98  回复:3 作者:shenlan836  发表日期:2011-1-7 17:37:00
   
    去年春夏网上有传言说今年冬天会有寒冬,甚至有的说是千年极寒,央视播出所谓的专家和权威说明今年不会有大的寒冬更没有千年极寒的说法,当时我就想,你凭的什么否定?你既然没有能力去预测凭什么能力去否定呢?如果真的发生大的寒冻老百姓受灾怎么办?你能负责的了么?而前几天电视和媒体上又有所谓专家和学者说,今年不会出现08年的寒冻,但近期连续出现的全国范围的寒冻在加剧,而且现在还不到年根有些地方就开始出现比08年严重的灾情,只是08年南方冰冻来的突然,南方城市没有御寒经验而造成灾害,现在却是实实在在的严寒再不断加剧。
  
   中国的媒体和专家都有一个特点,就是不用负责任,不用承担后果,所以脸皮也厚,古人云:未雨先稠。我们年年水灾年年救灾,地震不发生则已,发生就是大批量的死人。古人又云,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而我们是不见棺材不落泪,都到今天了你还忽悠不会出现08年的冰冻寒灾。什么是民生?百姓的死活是最大的民生,你不能不管啊,专家怎么了,媒体怎么了?人命关天都不管你还是什么专家?你还维的什么稳?
  
   什么是科学发展观?你专家学者不懂装懂就是科学发展?你专家媒体维稳了隐瞒灾情了就是科学发展观?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075550.shtml
133#
 楼主| 发表于 2011-1-7 23:00:14 | 只看该作者
天气错了
134#
 楼主| 发表于 2011-1-8 10:58:4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广电总局官员批少数电影以暴力低俗为噱头
2011-01-08 08:30:57 来源: 新华网(广州) 跟贴 251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广电总局电影局长童刚表示,少数创作者对影片商业性的理解片面,以血腥、暴力、恶搞和低俗为噱头,急功近利、粗制滥造。同时指出票房收入“偷、漏、瞒、虚”报的现象严重,电影市场秩序亟待规范。

广电总局电影局长童刚7日在京指出,中国电影工作者必须保持清醒的思考,要意识到2010年全国百亿票房虽然构成重要的市场信号和产业指标,但并不能涵盖电影产业和电影文化的全部内容,更不能遮掩电影产业和电影文化发展过程中日益凸显的诸多问题。“面对《阿凡达》《盗梦空间》等新类型电影所形成的创作压力,(国产电影)还缺乏根本的对策。”童刚说。

血腥暴力恶搞低俗未杜绝

童刚指出,目前国产优秀电影作品仍然偏少。近年来中国电影的创作总量突飞猛进,创作活力显著增强,2010年票房过亿的国产片也达到了17部,但国产影片真正能够赢得口碑、获得好评、全面满足市场需要和观众文化需求的精品力作明显不够。表现为文化关怀薄弱、价值呈现缺失、审美境界狭小、现实主义力作缺乏。特别是立足当下、肩负责任的现实题材作品仍处于弱势,满足观众心灵需求、引发情感共鸣、有可能形成历史文化记忆的作品不多。

“国产电影类型仍不够丰富,类型电影的创作探索尚处于简单模仿、复制的初始阶段,还缺乏创造性提升和本土化转换,多样化、多类型、多层次的产品体系尚未形成,面对《阿凡达》《盗梦空间》等新类型电影所形成的创作压力,还缺乏根本的对策。”童刚说,少数创作者对影片商业性的理解仍然片面,以血腥、暴力、恶搞和低俗为噱头,急功近利、粗制滥造的现象还未能彻底杜绝;青年电影创作还没有形成规模化和品牌效应,与市场和观众的沟通对接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能够成功进入主流市场、为广大观众所熟悉、拥有一定影响力的青年电影创作人才数量较少。

童刚说,必须着重强调,电影创作不是一次简单的市场行为,每一部影片都是一次重要的价值输出,有着独特的文化贡献。为此,不能单纯地以影片创作数量为追求,以制片成本大小为标准,以明星、时尚、猎奇、炒作为包装,以血腥、暴力、低俗、恶搞为卖点。

票房收入上报“偷漏瞒虚”

童刚指出,目前电影市场秩序亟待规范。近年来,电影票房大幅增长,影院基础设施建设方兴未艾,为我国电影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电影市场的发育过程中,我国的电影市场规模仍然较小,市场秩序亟待规范,竞争环境亟待净化。

童刚说,票房收入“偷、漏、瞒、虚”报的现象严重损害了产业的健康发展,影响了公平竞争,降低了行业信誉;盗版问题,尤其是近期以来国产影片的盗版问题相当突出,影片制作和市场流通的某些环节存有严重漏洞,须配合有关部门下大力气予以坚决打击;现代化的影院和银幕数量还是偏少,中小城市发展速度仍然滞后,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和观众消费的需求;票房的增长和观影人数的增长不相协调,观众总量仍然不够庞大;电影市场旺季、淡季冷热不均,差异明显,市场资源的科学配置和宏观调控尚显不足,“二八规律”的世界性难题,在我国电影市场中有明显呈现;电影后产品开发仍被忽视,营销意识不足,市场链条不够完整;在影院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后,亟须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票价定价机制,以真正适应中国的国情需要。

童刚说,电影局将严格对院线和影院的市场监控,尽快建成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票房统计平台,将计算机售票系统延伸到各影院终端,有效遏制“偷、漏、瞒、虚”的现象;严肃查处制作流程和发行放映流程中可能产生盗版行为的环节,联合有关执法部门,打击盗版现象,力争从源头上控制盗版问题;尽快出台措施,规范影片植入广告和映前广告问题,解决观众和媒体反映强烈的植入广告过多、映前广告过滥的现象。

国产电影国外“叫不响”

童刚指出,目前中国电影“走出去”期待突破。随着近年来我国与世界各国经济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电影文化的对外输出成为其重要纽带,也体现着我国电影产业事业的综合实力。但是,中国电影“走出去”始终欠缺力度,世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不强已成为困扰中国电影界多年的问题。

其中,一是由于影片自身创作质量问题导致能够真正做到“走出去”并“叫得响”、产生广泛世界性影响的影片不多;二是从制片到发行环节,过度倚重国内市场的内循环,忽视国外市场的外循环,“走出去”的中介环节薄弱,信心不足,销售能力不够;三是外销渠道还不够通畅,缺乏有针对性的营销经验和策略,“走出去”方法单一,观念滞后,推动力不足。

农民工看电影难


童刚指出,目前农村电影放映需在调研的基础上科学推进。2010年,我们已经基本完成了“一村一月放映一部电影”的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既定目标,数字化公益放映已全面铺开。但是,随着全国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走上小康之路,广大农民观众不再满足于露天放映,要求改善放映条件的呼声十分强烈。

此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群体和城市低收入群体看电影难的问题日益凸显,切实有效保证广大群众的文化权益,是公益电影事业接下来面临的重要课题;再有,在公益性放映中,如何调动农村院线公司和放映员的积极性与责任感,真正将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影片纳入公益放映,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和细化解决方案。

http://news.163.com/11/0108/08/6PS4TCCR0001124J.html
135#
 楼主| 发表于 2011-1-8 10:59:53 | 只看该作者
网易新疆网友 [西域杀手]: [加关注] 2011-01-08 08:43:21 发表
我来鹅城,就是为了办三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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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网友 ip:222.170.*.* 2011-01-08 08:47:31 发表
就是说子弹飞,得了,那以后国产的就没得看了
顶[880]回复收藏转发复制
网易重庆市网友 ip:211.162.*.* 2011-01-08 08:43:38 发表
广电总局,据说烂广告也归他们管。但是这东西正如离离原上草。他们怎么不下点功夫去管?陈宝国和那个烂演员打的“即喝酒又治病的”这些广告就没有人管。管也只是一时。
还天天批这个电影,那个电影。抄!还梦想有阿凡达。阿屁达也不可能出现在天朝,只要有广电总局这个最该撤销的部门。口号高得不得了,人家没有口号,没有标准,没有审查,为什么就能拍出好电影?
老百姓选你出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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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楼主| 发表于 2011-1-8 21:04:4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转贴]从梁丽案看媒体之堕落
文章提交者:庞照 加帖在 猫眼看人

作者:sinner5 提交日期:2009-5-24 8:37:00 访问:52 回复:0
看看媒体是如何误导我们的:我看深圳清洁工“捡”金饰案
    
   近日,网络上沸沸扬扬的除了杭州富少飚车撞人案,恐怕就是这 个深圳清洁工“捡”金饰案了,不仅在网络上引起网友争议,传统媒体也做了相关报道。
    
   我初看这篇报道:“许霆,又一个许霆:深圳清洁工“捡”14公斤金饰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时,也觉得十分惊讶,捡到东西怎么会判无期呢,是在是太不可思议了,但是我看完整篇报道后,总觉得
    
  不是那么一回事,现在我们暂时控制一下愤怒的情绪,理性客观的分析一下整篇报道,原文我用刮号注明。
    
  首先,文章的标题
    
  (许霆,又一个许霆:深圳清洁工“捡”14公斤金饰可能面临无期徒刑)
    
  把这件事跟众所周知的许霆案挂钩,许霆案一审判无期,二审改判, 并且仍然充满争议,暗示此案有冤;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深圳清洁工,博人同情;仅仅因为“捡”到黄金就面临无期徒刑,真是莫大的 冤屈,简直可以六月飞雪了,可实际上,本案并未宣判,面临无期徒刑只是文章作者本人的猜测,或者说是故意夸大其辞。
    
  文章的开头
    
  (月入仅千元的机场清洁工,竟然在**桶旁“捡”到一箱价值超过 300万元人民币的黄金首饰!令人吃惊的是,这种“当头红运”对这个“幸运儿”来说,却竟然是一个噩梦的开始。
    
  因为这笔横财的主角,40岁的清洁工梁丽,有可能要被司法机关以盗窃罪进行起诉,一旦定罪,因为数额巨大,梁丽要面临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
    
  一开始就预设立场,把犯罪嫌疑人说成是一个“捡”到黄金的幸运儿,最后再以煽动性的“无期徒刑”一下子激起读者的不解和愤慨。
    
  我们再看看犯罪嫌疑人是如何“捡”物品的
    
  (当她第一次走到19号登机柜台时,看到**桶附近有两个女乘客带着一个小孩在嗑瓜子,她们中间有一辆行李车,车上放着一个类似方便面箱的小纸箱。)
    
  先描述物品在**桶附近,很自然让读者产生**物,遗弃物的联想,再描述两个旅客带着一个小孩在嗑瓜子,暗示她们对旁边的物品漠不关心,而物品放在行李车上这至关重要的细节却一笔带过。
    
  (过了五六分钟,两位旅客急急忙忙跑进安检门。梁丽第二次来到19号柜台**箱旁,看到那个小纸箱还在行李车上,以为是她们丢弃的,左右看看也没有人,就顺手把小纸箱当作丢弃物清理到清洁车里。)
    
   这里作者用了“以为”;“左右看看”;“顺手”等主观描述来 向读者暗示犯罪嫌疑人只是在做份内的日常清理工作,而不是故意等待时机把物品占为己有。一箱十四公斤的物品,我反正是不大容易“顺手”的,至少要用双手,估计犯罪嫌疑人练过健身,所以才能如此“顺手”。
    
  (然后梁丽继续在大厅里工作。约9时左右,梁丽走到大厅北侧距案发现场约79米远的16号卫生间处,告诉同事曹某称自己“捡”到一个纸皮箱,里面可能是电瓶,先放在残疾人洗手间内,如果有人认领就还给人家。)
    
   犯罪嫌疑人继续在大厅里工作,想说明其并没有把那物品当回事,然后又告诉同事,显得"大公无私“,最后还说”如果有人认领就还给人家”,简直就是拾金不昧的活雷锋了。但是,仔细分析一下,其供词里破绽多多。
    
  一, 机场里人来人往,犯罪嫌疑人辩解说第一次看到行李车旁两女一小孩,第二次看到3人进了安检就认为是她们遗弃的,这是否站得住脚?最起码她拿起行李车上的物品扔进清洁车的时候应该询问一下周围的旅客是否是他们的物品对不对?而且她把两女一小孩跟行李车上的物品联系在一起,说明其早就注意到了行李车上的物品,所以才会过了五六分钟又去看了一次,机场那么大的地方,五六分钟连续去同一个地方两次,是什么东西吸引了她的注意?
    
  二,一个装了十四公斤黄金的纸箱,拿起来是要费一些力气的,如果她把它当作别人的遗弃物,为什么不直接扔进旁边的**桶而放在自己的清洁车里?是不是有想占为己有的动机?这种情况下一个正常人合乎逻辑的做法是看一眼纸箱内装的是什么,如果是**就扔掉,如果是有用的东西就拿走,当然在那种情况下估计也没法拆开来细看,但是只要把箱子拎一拎就应该知道不大可能是**。据犯罪嫌疑人说当时以为是电瓶,据我所知一个普通的电动车电瓶也要上千块,她就能问都不问想当然的认为是别人不要的?
    
  三,梁丽走到大厅北侧距案发现场约79米远的16号卫生间处,告诉同事曹某称自己“捡”到一个纸皮箱,这显然不是因为同事曹某在卫生间门口所以特意跑过去告诉她这件事,而是因为她要把东西藏到残疾人卫生间而同事曹某恰恰就在卫生间附近碰到了她,至于她告诉同事“捡”到纸箱,究竟是同事看到了她拿着纸箱进洗手间而询问还是她主动告诉同事曹某,相信大家会有自己的判断,至于她说 “如果有人认领就还给人家”更是让人笑破肚皮,谁会到残疾人卫生间认领失物?难道她知道失主是残疾人?
    
  我们再看失主是如何描述的:
    
 (当天上午9时许,机场派出所接到了一位叫王腾业的男子报案,说自己是东莞市厚街镇永泰东路金龙珠宝公司员工,早上8时许在19号柜台前办理行李托运手续时,机场工作人员告诉他贵重东西不能托运,他于是马上到距离19号柜台22米远的10号柜台找值班主任咨询,却把装有14公斤黄金首饰的纸箱放在行李车上,而该行李车就停放在19号柜台旁边的**桶处。10分钟后,当王腾业返回原处,发现纸箱不见了,便急忙向警方报警。)
    
  当时失主在19号柜台办托运,也就是文章所说的“**箱”旁边,当时是早上八时许,这时,犯罪嫌疑人应该已经在机场内工作了。从办理托运到机场工作人员告诉他贵重东西不能托运,这个时间应该不会很长,快的话2-3分钟,慢一般也不会超过十分钟,然后失主肯定很着急,于是立刻到离19号柜台22米远的10号柜台找值班主任,22米远,也就是一般人20几步到30几步左右的距离,10分钟后回到原地,行李已经不见了。 而根据犯罪嫌疑人描述,这期间她已经来了两趟,并且还“顺手”拿走了物品。这里面有两种可能,一是犯罪嫌疑人看到了失主离开19号柜台,还有一种是如他所说没看到,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犯罪嫌疑人没有询问周围任何人,也没有询问19号柜台的服务人员,更是没有在原地等待失主,而是迅速那走物品就离开了,否则失主回来发现物品遗失肯定会碰到犯罪嫌疑人。
    
   我们再往下看
    
  (于是马某和曹某就到楼下放纸箱的残疾人洗手间,打开纸箱后发现里面竟然是一包包的黄金首饰。两人取出两包首饰一人分一半后就离去了。快下班时曹某看到梁丽,告诉她捡到的纸箱内装的可能是黄金首饰。梁丽不相信,来到那个洗手间从纸箱拿出首饰查看,并拿一件首饰让同事韩英拿到大厅内的黄金首饰店询问。韩英回来告诉梁丽,这首饰和首饰店里所卖的黄金首饰是一样的。梁丽以为韩英跟自己开玩笑,觉得这么贵重的东西不可能没人要,顶多是从路边小摊买的假首饰。反正是捡的又不是偷的,不如下班拿回家给小孩子玩或送给亲戚朋友。中午下班后梁丽就把小纸箱带回自己家中。)
    
  同事已经明确告知物品已经拿到机场内的黄金首饰店里比较过,跟里面所卖的一样,犯罪嫌疑人认为是同事跟自己开玩笑,ok,就当是同事开玩笑,她自己能不能去确认一下?或者已经确认过了?
    
  “反正是捡的又不是偷的,不如下班拿回家给小孩子玩或送给亲戚朋友。”读者朋友们,你们认为这是她的真心话还是可笑的借口?
    
   事情的最后
    
  (到了下午4时,梁丽同事曹某在她出租屋楼下喊,说你捡的东西,人家失主报警了。梁丽告诉曹某,说明天上班交上去不就行了。傍晚约6时左右,两个人来到梁丽家,说他们是警察,问她是否捡到一个纸箱。梁丽确认他们真是警察后,就主动从床下拿出那个纸箱交给他们。警察把梁丽一家人带到派出所。)
    
  得知失主已经报警,还说明天上班交上去不就行了,是真的这么想还是心存侥幸?如果真如其上面所说认为是假东西准备送给亲戚朋友或给小孩子玩,那把物品藏在床底下干什么?
    
  文章的后面以同情的笔调为犯罪嫌疑人开脱,什么家庭清贫啦,前几天还捡了个公文包上交啦,从不贪小便宜啦,又说在机场工作的清洁工常常捡一些带不上飞机的物品回家用的,如水果、化妆品、饮料等等。
    
  前几天捡了个公文包上交捡一包首饰或者她一开始以为的电瓶就不用上交了?不爱贪小便宜还经常捡一些水果,化妆品,饮料回家? 最后,还以侵占罪最高量刑5年和盗窃罪最高量刑无期来暗示倾向于最高量刑低的侵占罪来给犯罪嫌疑人定罪。
    
  总的说来,这篇文章花了大量的笔墨来为犯罪嫌疑人辩解,大量的犯罪嫌疑人自欺欺人的解释,用“捡”和无期徒刑来激起我们对司法不公的不满,用清洁工,收入低,家境清贫来唤起我们的同情,而我们就在有意无意之间,成了无良媒体愚弄和操纵的工具。

文章来源: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 ... id=1&id=3015876  
137#
 楼主| 发表于 2011-1-8 21:06:0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写手自爆炮制假新闻80篇 被多家媒体转载

发表于 2010-7-25 19:46 |

羊城晚报9月15日报道 近日,“天涯论坛”贴出一篇博客文章———《一个记者的忏悔》,一位名叫朱光兵的“前新闻人”坦白自己曾在两年时间内写过80多篇假新闻,其中一些还被国内多家媒体转载。帖子引起了网友的强烈反应,指责者和疑问者各半。

记者按目录搜索,发现这些“假新闻”大多还挂在网上,如果不是朱光兵自爆是假新闻,粗看还真看不出来是假的,但仔细一看,发现这些以社会新闻为主的“新闻事件”大多没有准确的地名和人名,即便有写一些,也都是掐头去尾的,比如介绍地点时,仅写到了区县乡镇,再往下就用“某村”、“某街道”,写人名时,大多是以“王某”、“小王”等带过。

朱光兵为何要自爆丑闻?这其中又有怎样的隐情?在本报记者的多番约请下,昨日中午,在广州番禺一家小糖水铺,朱光兵向本报记者“敞开了心扉”。

招数:避敏感话题批评报道

朱光兵坦言,一直很向往新闻记者这个职业,以前在某单位担任文书时,对文字工作就非常投入,成绩也不错。但由于文凭不过硬(只是个自考本科),退伍之后,他难以跨入报社的门槛。

为了实现自己的新闻理想,朱光兵曾自荐当过多家媒体的通讯员或特约记者,但“编外人”的身份,让他空有采访的强烈愿望,却经常遭遇对象拒绝采访的尴尬。

“也许是太想实现梦想了,我做了不光彩的事。”朱光兵说,有一天,他杜撰了一个假故事,发给一家熟悉的报社,第二天,这篇“新闻”居然见报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就这样,一件件半真半假,或者根本是子虚乌有的事,被朱光兵屡屡“采访”到报纸版面上,最多的一次,一篇“新闻”竟被五家报社同一天采用。

当被问及当初造假的手法时,朱光兵的态度有点躲避。他只告诉记者,造假的话会特地避开一些东西,比如,涉及敏感话题的不编,批评报道也不编,“但表扬稿可以随便写,尤其是一些企业,你夸大业绩,他不会怪你。

揭露:类似“同行”还有很多

事隔七八年,已经远离新闻界之后,为何要选择站出来坦白造假?朱光兵给出的解释是,“在我心目中,记者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自己的造假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也是对自己的否定,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受着良心的谴责。”

朱光兵透露,现在南海一家单位工作,还未过试用期。对于坦白造假后的影响,朱光兵坦言,如果说从没有担心,那是假的,但现在站出来说这件事,自己的心态已经端正了,“大家都需要反思”。

朱光兵说,现在在广东乃至全国,像他这样的人大有人在,而且由于网络的出现,有些人的造假比他当年还要严重,“我在网上曝光自己后,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有跟我联系过,有一个‘同行’还质问我,你这样搞,我们以后怎么混?”

朱光兵其人

记者在搜索中发现,网络上关于“朱光兵”的词条不少,有“中国网民代言人”、“中国网络第一狂人”、“中国第二代农民工代表”等称号。此外,他还十分热衷网络事件,设立了“反网络暴力热线电话”,号召网友共同抵制“人肉搜索”,2007年在番禺一家公司打工时曾要求组建工会而被企业辞退,2008年他抢注5·12地震域名遭网友声讨后向王石发出公开倡议书,这些事在当时各大媒体也闹得沸沸扬扬。

(本文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胡军 谭抒茗)  

138#
 楼主| 发表于 2011-1-8 21:13:2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新闻工作者的伦理道德对比

捷克电台女主持人全裸主持 网上疯传(组图)











捷克一电台女主持人全裸主持 视频被上传网络

   国际在线专稿:据德国《图片报》8月17日报道,捷克皮尔森(Pilsen)一名电台女主持人维罗妮卡(Veronika Nagrova)在自己一档节目中全裸主持,忘形得连被摄像头拍下都不知道,目前这段视频被发到了网上。

  维罗妮卡坦诚,因为打赌输了,她不得不在电台节目里全裸主持三个小时,她的一名女同事帮她在画上一幅由俏皮小花做连接的绿色比基尼和灰白条纹内裤,她的背部还画有一只狗和太阳的图形做点缀,右小腿也有鲜艳的条纹图形。


  对此,维罗妮卡说:“裸体主持对我本人来说没什么问题,只是现在视频被传到网络上去,我对我的电台感到抱歉。”

  
台湾记者坚守岗位访灾情 惊险落水险丢性命(图)



中新网8月17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屏东“好茶村”在风灾中受重创,多位记者随村民挺进家园,希望能为外界报道受灾情况,没想到在横渡“隘寮溪”时,一名摄影记者不小心被大水冲走,情况非常惊险,还好好茶村民经验丰富,立刻到下游浅水处一把拉住这名记者,人平安无事,但他手中紧握不放的摄影机却毁了。

  趁着天气放晴,20多位屏东好茶村民翻山越岭想回家看一眼,多名电视台摄影记者随行采访,背着摄影机沿绳索横渡隘寮溪,没想到竟然是惊险一瞬间。



  滚滚黄水中,一名记者突然脚一滑,根本站不住,开始随波逐流,3位民众上前救人,却因为溪水太湍急,被拖着一起往下冲。

  还好有经验的村民先往下游走,在较浅的溪水中站定位,一把拉住吓坏了却还紧抓着摄影机不放的记者,化解危机,虽然机器毁了,但还好人是平安的。

本帖最后由 张东宁 于 2009-8-18 16:32:09 编辑
http://news.163.com/09/0817/20/5GUQGCGM00011229.html





139#
 楼主| 发表于 2011-1-8 21:40:3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文章提交者:万里如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1950年代新闻摄影造假史

2009-6-27  来源:凤凰周刊2009年第16期 王骞

  亩产3万斤的水稻田里,4个幼童站在水稻穗上,在阳光中蹦跳嬉笑,他们脚下厚密的稻穗似乎拥有沙发般的弹力。这张1958年新华社记者于澄建拍摄的新闻图片,首次刊登于当年8月15日的《人民日报》一版。照片说明里提到的高于正常产量数十倍的数字,曾一度让大陆民众对新中国的生产力,产生狂热而盲目的信心。

  在中国的新闻史上,这张假新闻照片只是一个庞大的新闻造假体系中的片断。但在新闻史的研究中,这段历史始终在角落里若隐若现。而近日出版的《红旗照相馆——1956—1959中国摄影争辩》,则揭开了60年前,大陆新闻摄影界围绕新闻真实性问题的3年争辩,讲述了新闻照片如何在为政治服务的官方语境中,为制作假新闻照片找到合法性的一段历史。

  60年后的今天,接受过该书作者晋永权采访的中国第一代摄影师,翻检此书时,不仅有忏悔,更感叹:“历史的遗迹至今遍布中国大地。”

  虚构和组织加工

  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中国官方新闻管理机构——新闻出版总署下设的新闻摄影局,对新闻的真实性要求严格。

  1952年进入新华社摄影部工作的许必华,还记得参加培训时,老师提到的两个假新闻案例。一名记者,到北京郊区拍摄乡村文化馆,可能是文化馆已经解散,他就搜集了杂志、书籍,找几个农民在那儿装模作样看一下,拍了照。另一位南京大学的高材生,拍摄港口时,仅有3条船,他感觉非常凋零,就拍了两次,合成一张有6条船的照片。这两名记者均受到处分,拍文化馆的那位,因完全无中生有被开除。

  当时官方强调要“大力反虚构”,晋永权说,但因现实中已存在造假行为,业界对采访中记者是否能干涉被拍摄的人或事物的讨论已经开始。待新华社摄影部成立,官方观点逐步转变,提出在采访中可以进行一定的“组织加工”,理由是:为使新闻图片的质量不断提高,更充分地表现图片的主题思想和现实生活的美,对人民群众起到更大和更好的鼓舞作用。

  1956年3月,新华社摄影部主任石少华对此作了进一步解读。这个当时摄影界最高级别的官员提出:新闻照片必须完全真实,要反对虚构和摆布,但在某些情况下,对拍摄现场作一些技术性的调整,比如会议桌上的茶杯暖瓶放得太杂乱,或者在画面中太突出,在不影响会议进行的情况下,对它们略加整理,这是允许的。

  但虚构、摆布和组织加工、技术性调整的界限在哪里?这些概念从未有人能清晰讲述,在当年的新闻摄影界引发混乱。这年7月,新华社摄影记者杜修贤的一张照片,成为引发这些问题大讨论的源头。

  这张照片是在北京北海公园,杜修贤和朋友的孩子坐在园内出租的儿童车上的留影。杜修贤拍下这个场面后,作为公园出租儿童车的新闻发表,但北京分社认为这张照片纯属“摆布”,是造假,压下不发。当一些同事批评杜修贤的行为时,摄影组的张惠贤却认为:不能因为坐车的是记者的孩子,就说这张照片是虚构或不真实的。杜修贤也解释说,带着熟悉的小孩拍照,会比较理想,但并不影响新闻性和真实性。

  年末,新华社官方出版物上,刊登了新华社总社的意见,提出“把自己的家属当作‘理想’的拍摄对象是不恰当的,这种理想只能导致肆意的摆布”。但一场围绕关涉新闻真实性问题的讨论,在这个意见之后并未就此停步。

  为政治服务

  杜修贤事件的前3个月,毛**提出“百家争鸣”,鼓励知识分子公开提意见,甚至指出“批评政府不犯罪”,为这场讨论提供了较为宽松的舆论氛围。

  此后数月,编辑、记者、业内刊物的负责人、摄影学会的会员纷纷加入这场讨论。各方人员提供的真实案例表明,虽然虚构新闻并不被业界认同,但在“组织加工”名义之下,记者干涉被采访对象的情况普遍存在。

  《中国青年报》摄影记者洪克60年后的今天,接受过该书作者晋永权采访的中国第一代摄影师,翻检此书时,不仅有忏悔,更感叹:“历史的遗迹至今遍布中国大地。”

  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中国官方新闻管理机构——新闻出版总署下设的新闻摄影局,对新闻的真实性要求严格。

  1952年进入新华社摄影部工作的许必华,还记得参加培训时,老师提到的两个假新闻案例。一名记者,到北京郊区拍摄乡村文化馆,可能是文化馆已经解散,他就搜集了杂志、书籍,找几个农民在那儿装模作样看一下,拍了照。另一位南京大学的高材生,拍摄港口时,仅有3条船,他感觉非常凋零,就拍了两次,合成一张有6条船的照片。这两名记者均受到处分,拍文化馆的那位,因完全无中生有被开除。

  当时官方强调要“大力反虚构”,晋永权说,但因现实中已存在造假行为,业界对采访中记者是否能干涉被拍摄的人或事物的讨论已经开始。待新华社摄影部成立,官方观点逐步转变,提出在采访中可以进行一定的“组织加工”,理由是:为使新闻图片的质量不断提高,更充分地表现图片的主题思想和现实生活的美,对人民群众起到更大和更好的鼓舞作用。

  建国初期的新闻摄影人基本由三类人组成:解放区来的战地摄影师,主要聚集在上海的老一代摄影人,刚毕业的大学生。这些人对什么是新闻摄影,并无统一意见。但解放区来的摄影师们,对新中国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一位老摄影师的后代认为,这种情绪促使他们倾向于表现社会光明美好的一面。

  “影子敌人”

  苏联产生影响的同时,欧美新闻摄影理念,伴随着少数外国摄影师、接受过欧美教育的摄影人,也时时冲击着大陆新闻人的头脑。

  1956年,谢汉俊留美归国,进入新华社从事摄影研究。他坚持不能因为对政治有利,记者就可以在采访中进行摆布或组织加工的观点;在1958年8月到1959年,官方组织的新闻摄影真实性大讨论中,他亦强调:记者不是事件的制造者,必须依从所发生的事件进行报道。

  1958年6月,“大跃进”期间,提出“决定性瞬间”的布列松访华,给大陆新闻摄影界以更强烈的冲击。中国摄影学会陈勃,6月20日陪同布列松前往北京十三陵水库拍摄。他发现布列松几乎看到什么就拍什么,看到一个从帐篷下面伸手抓黄瓜的战士时,他像“猫抓耗子一样跑过去”,但当战士发现他拍照,对着镜头笑后,他立刻就收起相机,摇摇头走了。而同去的摄影学会摄影家们,很少抓拍人物动作,照片不够生动。两相对比,陈勃觉得:我们在某些方面没有布列松注意得多,这是值得我们改进的。

  一个月后,布列松受邀与北京摄影界人士座谈,对照片的真实性、如何表现这种真实性,以及相机的选用等问题一一作答。他批评一张表现丰收的照片,一个妇女抱着一捆麦子笑得很厉害,当然丰收是要笑的,但不见得笑得那么厉害,在地里,当然是灰尘仆仆,但这个妇女却很干净。

  摄影界仍将他作为“友好人士”送走,1959年5月,中国摄影学会领导及各摄影理论研究刊物的工作人员,看到他在美国《生活》、《皇后》杂志上发表的照片后,认为他否定我国1958年“大跃进”的成绩,为美帝国主义的反华宣传服务。

Re:凤凰周刊:1950年代新闻摄影造假史
http://club2.cat898.com/newbbs/d ... id=1&id=2886742

07-22 16:19  
Re:凤凰周刊:1950年代新闻摄影造假史当新闻成了政治的婢女,真假也就难分了。
140#
 楼主| 发表于 2011-1-8 21:44:2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鲁豫有约:我为飚车狂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swD5zuHXg4U/

请大家从7分52秒开始留意:  
   
鲈鱼(带着对高手的崇拜):原来你们这些驾车高手也会出事故。你出的那次事故发生了什么事?
十三妹(保持微笑):撞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他是横穿马路,当时他骑得比较急。
鲈鱼:先指明人家是横穿马路。
十三妹(笑):真的是这样的。因为他骑自行车骑得比较急,是第三天来到北京。他穿过马路的时候呢,因为我认为他肯定要停住,我来过去,他认为呢,肯定我来停住,他来过去。
鲈鱼:对。通常大家都认为对方应该停住。
十三妹:这样就成了一个三角状就撞上了。我把他的自行车撞飞了三米多将近四米。
鲈鱼(关心的眼神):天哪,那那个人怎么样了?
十三妹(笑):人上去了。飞上。飞上去。啪,掉下来了(笑,笑,笑,又笑,笑笑笑。。。。。。)

鲈鱼(略带惊愕的眼神,用手指在空中画圈):在空中还转了一圈,那样?
十三妹(笑):反正是上去了,腿儿我也看见了。你知道腿儿,胳膊什么的,我都看见了。想他应该是顶得比较高了。他就在我那个反光镜,很清楚,等于是滚上来的那种(表情开始收拢,略微严肃)。
  
  。。。。。。。。。。。。
  
鲈鱼:你是带着安全带的吧?
十三妹(笑):没有。
鲈鱼:你没有?
十三妹:对。
鲈鱼(关心十三妹的安危):你没有跟车前面的挡风玻璃撞一下什么的么?
十三妹:没有。因为当时说实话,我不是直接去撞他的。我是踩了刹车的。当时刹车系统不是很灵。所以那种缓冲,那种惯性把他顶出去的。但是惯性也非常地快。因为刹车已经刹不住了,很近么。所以等于就这样顶出去了。
鲈鱼(关心被撞人的伤势):那个人被撞得厉害么?
十三妹:没有伤。当时(笑),当时他还在地下。他等于是撞到我的玻璃上,玻璃碎了。然后又滚,滚到地下。
我当时在这里冷静了一分钟。我在想,哎呀,完蛋了。我这个玻璃明天要修得多少钱啊。我当时想的是这个问题(笑)。我没有想到人会怎么样。我当时第一个想到的是,这车又要花钱了。我当时满脑子想的这些。



。。。。。。。。。。
  
  
十三妹:对。后来我也想尽快解决。过了一个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一解决。把钱一赔就算了。
鲈鱼:后来这个人没有什么事吧?
十三妹:没事儿。他也没再找过我。
鲈鱼:你修车花了多少钱那次?
十三妹:花了一万多。
  
  。。。。。。。。。。。。
  
十三妹:摸上车,可能也就一个多星期吧,就完全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鲈鱼:还变本加厉了吗?
十三妹:好像有一点点那种感觉。
鲈鱼:那你怎么战胜心理的阴影了呢?
十三妹:还是朋友的劝抚吧。说你不可能这样,不可能永远不开车。
(撞伤了心爱挡风玻璃,这么惨重的阴影我竟然走出来了,可喜可贺,可歌可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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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邪恶的笑容:看鲁豫主持的飙车节目有感
文章提交者:刘松萝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邪恶的笑容:看鲁豫主持的飙车节目有感
刘松萝

1.
2009年5月12日,也就是汶川地震周年的时候,我看到了网友我心飞扬转帖的视频。那是鲁豫主持的一个节目,介绍北京大街上的飙车英雄。那位二环十三郎,就是传说中用13分钟跑完二环路的人,对于自己过去的行为毫无悔改之意。也许觉得这还不过瘾,鲁豫又请来了一位女英雄——二环十三妹。

十三妹身着红色赛车服,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几句话之后,事情就不对了。十三妹大讲飙车的刺激,全然没有社会责任的观念。令人毛骨耸然的是,她谈到在一个路口,“一个骑车人以为我要站住,我以为他要站住”,结果就撞上了。十三妹眉飞色舞地描述骑车人被撞飞了,脸上还带着貌似天真无邪的笑容。鲁豫虽然在后来谈到了安全与责任,那一刻却以欣赏的眼光看着她,脸上也挂满了笑容。真的不明白,这是什么样的笑容!

十三妹明明看到了骑车人“骑的比较急”,还侥幸地认为对方会停。把人撞出3米高,足见在交叉路口超速了。“踩了刹车,刹车也不太灵”,说明在刹车不灵的时候高速驾驶。

谈到感受,十三妹说,玻璃明天修要花多少钱啊?谈到后怕,她说:万一人死了怎么办,我会不会坐牢啊?

2.
这样繁琐地叙述视频的内容,是因为其内容太典型,太有说服力了。

以往遇到一些事情,总会有人教训公众不要断章取义,不要误读。而这一次,她们生怕公众不明白,要不厌其烦地告诉大家:我就是喜欢超速,其他人是其他人,与我无关;把人撞飞了,是一件可以笑着说的事情;撞人以后,首先想到的是挡风玻璃……

如果听不到声音,十三妹脸上的笑容是灿烂的。而面对受害者,这样的笑容完全可以用邪恶来形容。不仅如此,这一次鲁豫惯常的傻笑也带有邪气了。把人撞飞了是那么好玩,不禁让人想起了金庸笔下的阿紫姑娘。

我们应该反省了。由于社会的动荡和浮躁,我们没有多少知识和见解,却更加自以为是。我们相信金钱的增加可以直接换来社会的进步;我们认为道德是虚伪的,是对人性的摧残;我们认为真的就是好的,哪怕是真恶;我们认为年轻人做什么都是正确的,不需要教育和约束;我们认为媒体就是为了娱乐,对什么内容都不要大惊小怪。

现在好了,电视台竟敢在节目里面公然渲染违法行为,驾车者竟敢把被撞的人不当人。在他们眼里,行人成了欧洲中世纪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占区的犹太人。

回想一下,倘若在几年前出现这样的节目,我们会大吃一惊,怒不可遏制。我知道,事情不是那么简单。我们的正义感、责任感和同情心是慢慢被蚕食的。我们举手投降,是因为种种邪恶的事情被冠以自由和市场经济的名义。

正当我们的社会对十三妹访谈这样的节目习以为常的时候,杭州撞车事件发生了。

长期以来,我们把媒体、名人和富人惯坏了,惯得他们不知道天高地厚。我还可以负责任的说,社会的放任和怯懦,造就出一群畜生。

此时此刻,茅于轼们是不是应该反省一下,“为富人说话”论有些不妥吗?

3.
所有的人都是趋利避害的,那些马路杀手也是一样。有很多在马路上逞强的人,与网络上的黑客和搞爆炸的恐怖分子一样,在生活中是胆小鬼。

鲁豫问道,如果超速驾车的后果是7年徒刑而不是7天,你们会谨慎一些吗?对此十三妹说,要考虑考虑了。十三郎的胆子更小,表示就是7天也要考虑了。

法院的判决是有用的。手机并号,过去有人说是高科技。判为盗窃罪以后,想做的人就少了。网络黑客,曾经被媒体誉为奇才。判了几个以后,没有人再赞扬他们了。

在马路上飙车,应该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一次杭州的肇事者能否被认定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要等待司法审判的结果。我认为,根据中国目前的情况,再参照国外的经验,有必要修改交通安全法和刑法,把长距离超速驾驶纳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后,我想提醒媒体、名人和富人要有责任感。如果做不到,起码要有荣誉感。说的俗一些,就是要讲面子。一个人如果驾车,起码不要让驾驶证给吊销了。一个人如果做股评家,起码不要被社会指斥为骗子。一个人如果做股票,起码不要被列为市场禁入者。一个人如果是富人或者名人,起码不要被观众所蔑视。一个人如果做主持人,起码不要像鲁豫那样犯傻。一个人如果是专家和公众人物,起码不要像茅于轼那样信口开河。

2009.5.13.

在《不要迫使公众说出:“我就是仇富”》中,我还要指出:社会的压力是必要的。暴民的危险,有时是制止为富不仁的最后手段,尽管这种手段不值得提倡。自以为理性和温和的人应该劝说强势的人们自律,以避免这样的可能性。
本帖最后由 水没枕木 于 2009-5-14 17:35:46 编辑
得民心者得天下
125.67.133.* 楼主    05-14 17:31 Mozilla/4.0 (compatible; MSIE 7.0; Windows NT 6.0; GTB6; SLCC1; .NET CLR 2.0.50727; Media Center PC 5.0; .NET CLR 3.5.30729; .NET CLR 3.0.30618; CIBA) 伊水一方 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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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鲁豫有约》飙车族笑谈撞人事件文章提交者:寂寞小虫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是一部分人的节日

文章提交者:freeletter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再请教一下,在公众场合公开承认的事,是否能作为违法证据?
-----------
这个当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只是举报线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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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杀人犯录的节目

此女杀人未遂,可惜被她撞的不是北大、清华的,即使撞死了,也就死了,无声无息——

北京对媒体控制的权威,比杭州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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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苦大众种粮食养活他们,

他们开车撞我们

太报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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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叫乌鸦地少年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妖孽横行的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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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妹(笑):人上去了。飞上。飞上去。啪,掉下来了(笑,笑,笑,又笑,笑笑笑。。。。。。)
十三妹        :我这个玻璃明天要修得多少钱啊。我当时想的是这个问题(笑)。我没有想到人会怎么样。我当时第一个想到的是,这车又要花钱了。我当时满脑子想的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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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佩服这样的淡定的谈话。

~~~~~~~~~~~~~据说当年那两个日本人在杀人比赛完后,第一反应都是我的刀应该要好好磨一下了。
文章提交者:屁第8888号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就是是传说中的杀人不眨眼?


~心存月明   不惧云黑~
125.67.135.* #2   
05-14 17:37 Mozilla/4.0 (compatible; MSIE 7.0; Windows NT 6.0; GTB6; SLCC1; .NET CLR 2.0.50727; Media Center PC 5.0; .NET CLR 3.5.30729; .NET CLR 3.0.30618; CIBA) 伊水一方 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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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绵阳
Re:《鲁豫有约》飙车族笑谈撞人事件文章提交者:thomas92911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黑砖伺候,看看是不是欺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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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哈哈一笑哈哈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做这期节目的都是不是人啊???
除了人形外,感觉不到一点人的味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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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一个“十年”把生命视作了草芥。这一惯性到现在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增强了,只不过换了些方式罢了。悲哀!
文章提交者:1984不是科幻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只是做节目的没感情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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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邪恶,而愈显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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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邪恶的笑容:看鲁豫主持的飙车节目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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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恶的笑容:看鲁豫主持的飙车节目有感
刘松萝

1.
2009年5月12日,也就是汶川地震周年的时候,我看到了网友我心飞扬转帖的视频。那是鲁豫主持的一个节目,介绍北京大街上的飙车英雄。那位二环十三郎,就是传说中用13分钟跑完二环路的人,对于自己过去的行为毫无悔改之意。也许觉得这还不过瘾,鲁豫又请来了一位女英雄——二环十三妹。

十三妹身着红色赛车服,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几句话之后,事情就不对了。十三妹大讲飙车的刺激,全然没有社会责任的观念。令人毛骨耸然的是,她谈到在一个路口,“一个骑车人以为我要站住,我以为他要站住”,结果就撞上了。十三妹眉飞色舞地描述骑车人被撞飞了,脸上还带着貌似天真无邪的笑容。鲁豫虽然在后来谈到了安全与责任,那一刻却以欣赏的眼光看着她,脸上也挂满了笑容。真的不明白,这是什么样的笑容!

十三妹明明看到了骑车人“骑的比较急”,还侥幸地认为对方会停。把人撞出3米高,足见在交叉路口超速了。“踩了刹车,刹车也不太灵”,说明在刹车不灵的时候高速驾驶。

谈到感受,十三妹说,玻璃明天修要花多少钱啊?谈到后怕,她说:万一人死了怎么办,我会不会坐牢啊?

2.
这样繁琐地叙述视频的内容,是因为其内容太典型,太有说服力了。

以往遇到一些事情,总会有人教训公众不要断章取义,不要误读。而这一次,她们生怕公众不明白,要不厌其烦地告诉大家:我就是喜欢超速,其他人是其他人,与我无关;把人撞飞了,是一件可以笑着说的事情;撞人以后,首先想到的是挡风玻璃……

如果听不到声音,十三妹脸上的笑容是灿烂的。而面对受害者,这样的笑容完全可以用邪恶来形容。不仅如此,这一次鲁豫惯常的傻笑也带有邪气了。把人撞飞了是那么好玩,不禁让人想起了金庸笔下的阿紫姑娘。

我们应该反省了。由于社会的动荡和浮躁,我们没有多少知识和见解,却更加自以为是。我们相信金钱的增加可以直接换来社会的进步;我们认为道德是虚伪的,是对人性的摧残;我们认为真的就是好的,哪怕是真恶;我们认为年轻人做什么都是正确的,不需要教育和约束;我们认为媒体就是为了娱乐,对什么内容都不要大惊小怪。

现在好了,电视台竟敢在节目里面公然渲染违法行为,驾车者竟敢把被撞的人不当人。在他们眼里,行人成了欧洲中世纪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占区的犹太人。

回想一下,倘若在几年前出现这样的节目,我们会大吃一惊,怒不可遏制。我知道,事情不是那么简单。我们的正义感、责任感和同情心是慢慢被蚕食的。我们举手投降,是因为种种邪恶的事情被冠以自由和市场经济的名义。

正当我们的社会对十三妹访谈这样的节目习以为常的时候,杭州撞车事件发生了。

长期以来,我们把媒体、名人和富人惯坏了,惯得他们不知道天高地厚。我还可以负责任的说,社会的放任和怯懦,造就出一群畜生。

此时此刻,茅于轼们是不是应该反省一下,“为富人说话”论有些不妥吗?

3.
所有的人都是趋利避害的,那些马路杀手也是一样。有很多在马路上逞强的人,与网络上的黑客和搞爆炸的恐怖分子一样,在生活中是胆小鬼。

鲁豫问道,如果超速驾车的后果是7年徒刑而不是7天,你们会谨慎一些吗?对此十三妹说,要考虑考虑了。十三郎的胆子更小,表示就是7天也要考虑了。

法院的判决是有用的。手机并号,过去有人说是高科技。判为盗窃罪以后,想做的人就少了。网络黑客,曾经被媒体誉为奇才。判了几个以后,没有人再赞扬他们了。

在马路上飙车,应该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一次杭州的肇事者能否被认定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要等待司法审判的结果。我认为,根据中国目前的情况,再参照国外的经验,有必要修改交通安全法和刑法,把长距离超速驾驶纳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后,我想提醒媒体、名人和富人要有责任感。如果做不到,起码要有荣誉感。说的俗一些,就是要讲面子。一个人如果驾车,起码不要让驾驶证给吊销了。一个人如果做股评家,起码不要被社会指斥为骗子。一个人如果做股票,起码不要被列为市场禁入者。一个人如果是富人或者名人,起码不要被观众所蔑视。一个人如果做主持人,起码不要像鲁豫那样犯傻。一个人如果是专家和公众人物,起码不要像茅于轼那样信口开河。

2009.5.13.

在《不要迫使公众说出:“我就是仇富”》中,我还要指出:社会的压力是必要的。暴民的危险,有时是制止为富不仁的最后手段,尽管这种手段不值得提倡。自以为理性和温和的人应该劝说强势的人们自律,以避免这样的可能性。
文章提交者:ssaymssik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这是一个道德缺失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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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无意识。

文章提交者:ssaymssik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为什么我们这个时代人们都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观,从毫无廉耻的十三妹,主持人,再联想到那个火的不得了的二人转小丑,还有莫名其妙的跟着鼓掌的没脑子的观众,我们这个社会到底出什么毛病了?!

~心存月明   不惧云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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