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教育网

 找回密码
 实名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做个试验
楼主: admin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闻伦理案例集锦

[复制链接]
1380#
发表于 2022-8-10 21:44:0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云南籍资深媒体人被查,多年搭档曾“要挟”秦光荣
免职10个月后,云南出版集团原董事长、正厅级干部李维还是被查了。

2021年11月,55岁的李维突然被免去了云南出版集团董事长一职,次月又被免去了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被免职后的李维,迟迟没有新的任命。彼时,外界纷纷猜测,李维是不是出事了。
时隔10个月,传言终于落地,他还是被查了。
2022年8月8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维,男,彝族,1966年10月生,云南石屏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早年间,李维曾在石屏县组织部、宣传部工作。1995年进入媒体行业,加入云南日报社从事记者工作。此后的10余年先后历任了记者部副主任、党委(社委)办公室主任,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编辑等职位。
2009年升任副厅级,又先后担任云南《支部生活》杂志社社长、《党的生活》杂志社社长。
三年后的2012年,李维转为正厅级,出任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据云南国资委公布2017年的25家省属国有企业董事长年薪中李维以86.233万元税前年收入拔得收入榜头筹。
此后的他在云南出版集团“一把手”的位置长达9年时间。直到2021年被免职。
2019年11月,云南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进行了巡视反馈。
作为云南出版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的李维表示,集团党委不回避、不遮掩,直面问题、主动曝光,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对19名涉及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反馈问题中,其曾多次提及,要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
其实就在一个月前,云南出版集团原党委委员、总编辑、副总经理龙雪飞就被查了。
在秦光荣忏悔书中写到:“湖南一个记者手里握着我的把柄,为了不得罪他,我多次出面帮他调动提拔。”
秦光荣口中的小记者正是云南出版集团总编辑龙雪飞。
据公开的信息显示,秦光荣在担任长沙市委书记期间,为了达到某些政治目的,请来时任《农民日报社》驻湖南记者分社副站长的龙雪飞帮写内参稿。
一次偶然的机会,秦光荣一些把柄被龙雪飞抓到。
为了自己职位的晋升,使出了浑身解数,软硬兼施向秦光荣提出岗位调动。
秦光荣调任云南省不久后,龙雪飞如愿担任云南大理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2005年至2015年的10年间,龙雪飞又在云南出版集团担任了总经理助理、总编辑、副总经理等职。
在此期间,龙雪飞与李维搭档工作了近3年的时间。
2018年龙雪飞退休,退休前正担任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原巡视员。
2019年5月9日云南省原省委书记秦光荣被查,5个月后,龙雪飞也宣布被查了。
2020年4月,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原巡视员龙雪飞(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开庭。
据检方起诉指控:龙雪飞在担任农民日报社驻湖南记者站副站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办公室正处级干部,深圳商报社物业处副处长,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编辑期间,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传媒特训营

编辑:吴漫

1379#
发表于 2022-8-10 21:27:3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评论人“所写”与“所行”的差距

   有一位刚入行做评论员的青年,最近给我来信谈到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自己是以向人民宣传优良品德为己任的,但在一些具体行为上,我们自己却不能做到。他称其为“困扰着评论员个人生活”的“道德悖论”。
    他问我:“您是如何看待评论员的工作与生活的关系呢,如何进行心理调节方能适应这种道德上的逻辑悖论 呢?”。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直率和真诚。但我有些不好回答,主要是担心自己因为不在其位,容易形成道德说教,有负于他的真诚。
    但是,如果回避这个问题,反而可能造 成一种伤害。因为他看到一名自己做过党报评论员,现在在做评论教员的人都不敢直面这个问题,这个很好的问题就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禁忌。
    所以我做了如下的回答:
    你意识到评论员的“道德悖论”,反映了你的真诚,也反映了媒体评论员“所写”与“所行”在客观上往往存在的差距。这种差距的确会影响人内心的稳定感和 统一感,也会影响社会对媒体评论员的评价,比如:“马列主义手电筒照别人”、“言不由衷”,等等。这当然也会影响到人们对媒体言论的信任。、
    一般说来,我们的媒体虽然往往报道优秀人物和倡导优良品德,但不会倡导每个人都要做到,这正如梁启超在一篇文章(《国民筹还公债问题》)中所说的——
    “凡道非一切人所能共由者,君子不准之以率天下也。固虽教孝,而决不教人以割股;虽教忠,而决不教人以纳肝。其于畸节,固共钦之,然绝不以责望于常人。”
    ——这个界线,对于我们评论员来说,应该是清楚的。我们自己也是常人。我们报道和宣传优秀人物,这不意味着我们承诺或能够做这样的优秀人物。因此,我们在媒体上 实际倡导的是做一个好公民;我们自己要勉力做的,也只是一个好公民。
    只是由于我们自己天天在写,倡导别人这样做,因此我们会比别人有更多的自觉,以避免我们内心对自己的责难。如此而已。
    当然,还会有一些做不到的,比如,我自己抽烟,却要写劝人戒烟的评论;我自己买盗版盘,却要写劝别人别买盗版盘的评论。这一般来说,会造成自己内心的压迫 (如果已感受不到压迫,而就是已经习惯言不由衷了);传播开去(这是极少的情况),也会造成媒体言论公信力的损伤。
    对于这种问题,我的一本评论教程(中南大学版《新闻评论案例教程》)中有一个案例:是关于《大公报》主笔张季鸾写戒烟社评的案例,可供你参考。我博客中还有一篇曾发表过的时评《时评写作与个人生活》也谈到这个案例。我还有一篇教学日志《以“言行不一”反驳别人为什么是一种谬误》也触及了这个案例
    一个人应当尽可能言其所信,行其所言。这是我们这个评论员行当所面临的伦理问题。如果做不到,还有“不写”一途可供选择。
附:
案例:张季鸾为什么不写戒烟评论
    张季鸾在1934年1月1日出版的《国闻周报》上发表《立刻收效的节约运动》,其中提到:
      ……节约运动中,关系最大的莫如戒烟,尤其是戒纸烟。我记不得数字,但是至少不下每年两万万两以上。换句话说,多少年来,每年有万万以上的金钱化成烟灰,他的剩余利益,归了外人。近几年,单看卷烟税的增收,就可以知道纸消费,年年膨涨。我们大家别的报国事业,能力做不到,这戒烟却是能力所及的,一不吸,就解决了,为什么不干呢?
    我多年常常感觉这个问题,但是在报纸上,从没有提倡过,就因为自己吸,不便劝人戒。假若主笔先生的写字台上,常常摆着三炮台,却劝人不要吸美人牌哈德门,这岂不等于腰缠万贯的高官,演讲清洁政治一样。所以我从来没有写过戒烟的文字。幸亏近年我戒了,现在愿意征求同志,希望全国有癖的人,尤其是吸用高级烟的人,从今年起,毅然废止!"
[案例分析]:
    张季鸾面对的是一个新闻评论写作者实际的伦理情境,在任何一个时代都会会出现,那就是:当你提出的一个观点与你自己的行为相悖的时候,你是否应当公开的在评论中提倡这个观点?
    其实,我们相信但却自己不能实行的事情,还有很多,不止吸烟一事。做不到但却相信,这不是伦理问题,而是人性的一般弱点问题。我们说它不是伦理问题,是因为它不存在外在的负面影响。但是,一个写评论的人在评论中提倡一种自己做不到并且恰好相对的事情,则是可能有外在的负面影响的,这个影响就是伤害评论的信誉、导致社会的普遍怀疑。
    一个正确的观点,无论什么人写,都是正确的观点。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能因为写的人品行不端,就可以否定他的观点――不"因人废言"。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出的伦理原则。
    但是,一个正确的观点,由不能实行他的人来写作,则对正确观点的传播本身有害。一个人,宣传正确的观点,本来是一件好事,但如果由于自己不能实行,反而损害了这个观点的社会信誉,就是一件坏事了。利害相权,就是在自己不能实行的时候不要写。张季鸾先生做出的就是这样的伦理选择。而新闻伦理的具体情境,往往就是这样的利害相权。
    我们现在的新闻评论员和业余新闻评论写作者,在实际生活中不见得都处处是杰出的模范,样样做得好;我们认识到的道理、自己内心信服的观点,不见得自己都能实行,这是很正常的,不算“心口不一”。
但是,新闻评论写作则是另一回事,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把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在评论中提倡,那么评论可能给人造成的印象,可能就是“一派谎言”,社会信任也会受到伤害。
来源:少华读书
编辑:吴漫

1378#
发表于 2022-8-8 20:51:3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滞留三亚的人,禁止记者入群
记者别拉进来。
86日,网传截图显示,在一个三亚滞留自救微信群里,当一名记者被拉进群后,有人发出了这样的倡议。同时这名群友还补充道:记者是为了流量
有意思的是,在这名群友发出警惕的同时,还有人表示快没粮食了。快没粮了还要防记者?对此网友议论纷纷...
有网友表示,相信祖国,配合防疫最重要。”“警惕性高是对的



同时有网友认为“挺好的,有事自己处理”。“让人家安生会儿吧”。


也有网友表示忧虑:不允许记者存在的社会.....

还有网友回忆起曾经的记者形象....

来源:传媒见闻
编辑:吴漫

1377#
发表于 2022-8-2 12:29:2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马源

1376#
发表于 2022-8-1 12:49:4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二舅视频涉内容虚构已被撤销推荐,视频拍摄者并非其外甥

7月31日,据凤凰周刊报道,近日爆火的视频《回村三天,二舅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涉及内容虚构,视频拍摄者并非其外甥,爆火后还选择将二舅藏起来,目前已被B站撤销推荐。有关“二舅短片涉及内容虚构已被撤销推荐”的话题在微博上也引发了热议。

“二舅视频”火爆全网之后,曾有网友质疑“二舅”的真实性。对此,视频作者“衣戈猜想”回应称,视频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但据红星新闻报道, “二舅”镇上干部表示:“视频跟掌握的情况有出入,正在掌握他的真实情况。残疾证当年已经办下来了,我们这系统显示1990年就已经有证了。镇干部表示“我们现在正在掌握真实情况,拍视频多少有点别的元素掺和进去。他发出去的所有东西,有些句子之类和我们掌握情况不一样。”

来源:财视传媒(百度)

编辑:马源

1375#
发表于 2022-7-26 21:15:5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张铭麟

1374#
发表于 2022-7-19 20:42:5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澎湃新闻驻日本记者曾颖在直播安倍遇害时一度哽咽遭网友痛批
澎湃新闻驻日本记者曾颖(微博昵称:@曾颖在日本)7月8日在直播安倍晋三遇害时一度哽咽遭国内网友痛批。曾颖当日13:00发文道歉“我是中国人,无论如何我不应该把私人情绪放到公众平台,是我错了,对不起。”
曾颖对该条微博进行了多次编辑,最后呈现给读者的博文,去掉了“很抱歉给澎湃新闻带来舆论的麻烦”一句。
该事件台媒进行了报道。

(记者曾颖因抑郁症选择自杀离世)
来源:搜狐网
编辑:吴漫

1373#
发表于 2022-7-18 17:30:2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吴漫

1372#
发表于 2022-7-14 11:39:2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屈妍君

1371#
发表于 2022-7-10 23:03:3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陶鹏辉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实名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