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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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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法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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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
 楼主| 发表于 2024-3-14 22:18:4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欧洲议会通过全球首部AI法案——《人工智能法案》(EU AI Act)

导读

2024年3月13日,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通过了《人工智能法案》(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ct)。该法案禁止某些威胁公民权利的人工智能应用,包括(1)基于敏感特征的生物识别分类系统,(2)从互联网或闭路电视录像中无差别抓取面部图像以创建面部识别的数据库,(3)工作场所和学校的情绪识别、社交评分、预测性警务(仅基于对一个人的侧写或评估其特征),以及(4)操纵人类行为或利用人类弱点的人工智能。

执法部门原则上被禁止使用生物识别系统(biometric identification systems, “RBI”),除了某些被穷尽列举和严格定义的情况。对于其他高风险的人工智能系统(由于其对健康、安全、基本权利、环境、民主和法治的重大潜在危害)也规定了明确的义务。高风险人工智能用途的例子包括关键基础设施、教育和职业培训、就业、基本的私人和公共服务(如医疗保健、银行)、执法中的某些系统、移民和边境管理、司法和民主进程(如影响选举)。

欧洲议会也对通用人工智能(General-purpose AI,“GPAI”)系统提出了透明度要求,包括遵守欧盟版权法和发布用于培训的内容的详细摘要。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的更强大的 GPAI 模型将面临更多要求,包括执行模型评估、评估和降低系统性风险以及报告事件。人工或经过处理的图像、音频或视频内容需要明确标注为人工或经过处理的图像、音频或视频内容。

此外,必须在国家层面建立监管沙盒和实际测试,并让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能够使用,以便在创新人工智能投放市场之前开发和培训它。

尽管新法案已经通过欧洲议会,但它还需要经过律师和语言学家的最后审查,并得到欧洲理事会的正式批准。一旦最终通过,该法案将在官方公报上公布20天后生效,并在生效后24个月全面适用,但对于部分例外行为规定了不同的过渡期。

导读系本公众号原创,转载请注明文字出自本公众号。





来源: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实务评论(公众号)
编辑:李佳

1262#
 楼主| 发表于 2024-4-8 13:52:3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为他人伪造人事档案,一省级广电原副总经理被提起公诉
作者丨王诗雅   来源丨检察日报正义网


3月29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霖(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宋霖利用担任正安县委副书记、县长,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保留省管大一型企业副职待遇人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宋霖,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贵州丹寨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1月被开除党籍),1986年7月参加工作,贵州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毕业。

此前,宋霖曾先后在贵州省纪委、贵州省赤水市、贵州省正安县等地任职,曾挂任贵州省赤水市委副书记,出任贵州省正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2年11月,宋霖任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后任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至2022年10月卸任。



谋求个人生活特殊待遇,为他人伪造人事档案

卸任后不满一年,2023年8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霖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宋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严重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谋求个人生活特殊待遇

毫无组织原则,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伪造人事档案

道德底线失守,违反生活纪律;

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办理相关手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宋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霖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传媒头条(公众号)
编辑:王晨雅

1263#
 楼主| 发表于 2024-4-24 16:02:4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TikTok拟在美国法院对抗禁令




据《金融时报》报道,美国众议院通过要求字节跳动出售TikTok的法案后,TikTok美国公共政策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将“转战法院,发起法律挑战”。
美国众议院上周六通过一系列国家安全法案,其中一项立法意味着:如果中国母公司字节跳动不剥离TikTok,这款app将在美国被禁。
作为回应,TikTok美国公共政策负责人迈克尔•贝克曼告诉员工,如果该法案成为法律,该公司将“转战法院,发起法律挑战”。
他发给员工的一份备忘录写道:“这项立法明显侵犯了TikTok 1.7亿美国用户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利……我们将继续战斗。”
该法案与授权拨款支援乌克兰和以色列的法案打包在一起提交美国参议院,预计参议院将于本周通过整套法案,然后由美国总统拜登签署,使其成为法律。


来源:国际财经汇

编辑:徐思凡

1264#
 楼主| 发表于 2024-4-27 22:19:0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广西广电遭广西卫健委起诉索赔 已连续4年亏损

4月25日晚,广西广电(600936.SH,股价2.56元,市值42.78亿元)对外发布了2023年业绩报告,同时披露了一项重大诉讼。公告显示,今年1月,因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卫健委)作为原告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广电、湖南长信畅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公司)提起诉讼。广西卫健委认为,广西广电及长信公司没有完全、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的系统开发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损失及违约金合计1.48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2023年广西广电实现营业收入14.04亿元,同比下滑16.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8亿元,同比2022年亏损幅度收窄,但仍处于大幅亏损状态。这已经是广西广电连续第四年业绩亏损。

2023年度,广西广电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6亿元、资产减值损失2829.12万元,导致2023年度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94亿元。


遭广西卫健委起诉
事情要从2016年说起。当年9月,公司与长信公司组建联合体,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投标,并中标。当年10月,广西卫健委与公司、长信公司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司和长信公司(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投标相关的承诺书、中标通知书,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公司、长信公司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承建涉案系统项目,合同金额1.4亿元左右。

合同签订后,联合体组织开发建设,截至2021年7月,广西卫健委已支付联合体合同价款约1.4亿元。后来,涉案项目系统经双方确认验收通过。

但付款近3年后,广西卫健委向法院诉称,广西广电及长信公司没有完全、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的系统开发服务不符合约定。广西卫健委向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损失1.41亿元(已付合同价款约1.4亿元+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服务合同价款84万元+中心机房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合同价款24.7万元=1.41亿元)及其应付款项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同时,广西卫健委还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售后服务违约金701.2万元。

该案件已于今年3月11日开庭进行证据交换,尚未判决。广西广电在公告中表示,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4月26日,就公司与广西卫健委的合同纠纷详情、项目何时验收、1月收到诉讼材料为何如今才正式披露等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打通了广西广电公开二级市场投资者咨询热线电话,相关工作人员登记了记者采访诉求和信息后表示,“我先反馈这个事情,到时候给您回电话”。此外,记者还同步向广西广电财报公开电子邮箱发去采访邮件,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公司的反馈与回复。

已连续4年亏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上述1.48亿元诉讼案若最终败诉,对广西广电的影响无疑是不小的。据广西广电公布的2023年度财报,公司去年实现净利润-6.98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8.02亿元。

这也是广西广电连续第四个年度亏损。2020年至2022年,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1.43亿元、-3.5亿元和-10.37亿元,亏损逐渐扩大。2023年净利润亏损有所收窄。2020年至2023年,广西广电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66亿元、18.49亿元、16.81亿元和14.04亿元,营收规模逐年下降。


对于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下滑,广西广电在财报中解释,主要系受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和用户收视习惯转移影响,资费类收入下滑。记者同时留意到,广西广电去年的重点经营工作内容包括:完成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整治,实现有线电视用户开机看全屏直播、收费包压减50%。

广西广电还在年报中提及,当前电视大屏需求逐渐减弱,《2024中国智能电视交互新趋势报告》援引的数据显示,我国电视开机率由2016年的70%下降到2022年的30%,有线电视在家庭视听领域、通讯领域的地位正在一步步弱化,大屏直播向中小屏长/短视频等流媒体内容转移。

有线电视市场竞争形势当前也相对严峻。根据国家统计局《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全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2.02亿户,重回两亿大关,但与三家基础电信企业IPTV(网络电视)总用户规模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受广电有线网络基础相对薄弱以及光纤化改造进度滞后等因素影响,有线电视用户保有和发展越发困难。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原作者:陈鹏丽;张海妮
链接: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62120623780381220/?app=news_article×tamp=1714171442&use_new_style=1&req_id=202404270644016B8E81D586F36C7C94FD&group_id=7362120623780381220&wxshare_count=2&tt_from=weixin&utm_source=weixin&utm_medium=toutiao_android&utm_campaign=client_share&share_token=7fd51f25-90d5-4d57-aa7b-8db2b82b57a1&source=m_redirect
编辑:徐思凡

1265#
 楼主| 发表于 2024-5-1 21:40: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男子冒充央视工作人员行骗获利超35万,获刑7年

据央视新闻,近日,山东破获一起冒充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工作人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犯罪分子被依法惩处。
2022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山东总站发现一名自称“央视山东记者站党委书记董波”的人员在山东各地公开活动,以总台央视名义参加调研、采访,甚至在网络上公开发布报道,山东总站搜集证据后向警方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经过一年多的调查,查实了相关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法对其实施逮捕。
经调查,董波真名为董丁坤,除冒充总台工作人员进行非法活动外,还与其同伙姜德福两人以能办理低分学生上本科院校为由骗取受害人钱款290000元,又以办理大学转专业学科为由骗取受害人钱款66000元。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董丁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罚金50000元;判处其同伙姜德福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相关链接:
自制假证骗取信任 两名假冒“央视栏目”记者落网来源丨中国长安网
近日,黑龙江警方在“打假治敲”专项行动中,破获两起假冒总台央视记者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法和韩某冒用央视名义,开展所谓采访、宣传、演出、推广等活动,以此牟利。目前,两人均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假冒记者堂而皇之登台授牌称交20万就可以成立央视工作站
这是犯罪嫌疑人李某法冒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农业农村频道的名义,在哈尔滨市举行授牌仪式的画面。哈尔滨警方通过该视频,对现场人员的身份进行逐一确认,找到了重点人员王某明。
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滕云辉:据王某明反映,2022年9月,其通过朋友结识了自称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总导演李某法。李某法对王某明谎称,要在黑龙江省成立一个央视三农工作站,并许诺,只要王某明向其缴纳20万元加盟费,就可以成为工作站站长,该工作站可以在省内进行采访、宣传、招商等活动。

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李某法向王某明展示了自制的工作证、采访证、车证等。取得王某明的信任后,李某法展开了进一步的诈骗行为,没想到却露馅儿了。
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滕云辉:在举行授牌仪式后,王某明向相关人员询问得知,李某法并非央视工作人员,所以王某明向其索要前期投入费用,但李某法以各种理由拒绝,并失去联系,同时王某明向侦查员反映,李某法曾采用相同手段诈骗哈尔滨市居民张某祥5万元人民币。经向张某祥核实,该情况属实。
哈尔滨警方随即立案侦查,并锁定了李某法在山东青岛的居住地。
假记者实施诈骗4起涉案金额超50万元
哈尔滨警方在山东青岛的一个农家院里抓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法,这户人家正是他物色的新的行骗对象。在李某法居住的房屋里,警方缴获了大量的假证件、公章、授权书、牌匾、奖状等。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刑侦二大队扫黑中队民警王冰川:全是伪造的。这些所有的授权书,所有的公章和他的采访证、工作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全部伪造的。他自己准备了一些假的,为了取信于被害人。

经警方审讯得知,自2022年9月份至今,李某法累计实施诈骗4起,累计诈骗金额达5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李某法交代,他对外称其拥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授权,可以建立省级工作站,被害人只需缴纳一定的费用,就能再设立分站,以此展开各类活动。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刑侦二大队扫黑中队民警王冰川:省级工作站的审批费用是20万元人民币,运作之后成立省级工作站之后,这些被害人被告知他们有权利在本省的地市再设分站,设分站的审批费用这些钱全部由这些省级工作站站长,由他们负责收取,每个地市收5万元,所以他这个是有层级制的。
被害人缴纳建站的相关费用后,李某法还声称,会对其日后的经营做出指导,如果获利需要按照比例分成。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法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群众举报"李鬼"假记者勒索钱财落法网
在黑龙江警方破获的另一起假记者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韩某冒充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廉政中国》栏目组的记者,采用召开廉政宣讲会、制作廉政宣传片等方式,收取赞助费、制作费、宣传费,骗取钱财。
这段视频是黑龙江省海伦市向荣乡农民王某富在今年3月拍摄的,韩某驾驶的车辆上贴着假冒的CCTV的标识。警方介绍,王某富与邵某因土地租赁产生纠纷,邵某找到了视频中自称为总台《廉政中国》栏目组的韩某,让其帮忙解决纠纷。

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滕云辉:韩某对王某富以调查和曝光其为国家干部的儿子为由相威胁,要求王某富撤销诉讼,并向其索要60万元人民币。
根据被害人王某富的举报,警方对韩某依法传唤,并对其工作地点进行了搜查,发现了大量印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标识的证件、委托书等虚假物品。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先锋路派出所民警马国良:犯罪嫌疑人韩某为了增加自己中央电视台记者的真实性,制作了假的记者证,记者证中间内附有二维码,扫码之后发现会有中央电视台的网站,而这个网站实际上是假的。
经过警方进一步侦查,韩某自2014年以来,多次实施诈骗和敲诈。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新传学苑
编辑:程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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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8 18:25:28 | 只看该作者
TikTok与字节跳动在美国提起诉讼,寻求阻止美“不卖就禁”法案


原标题:TikTok与字节跳动在美国提起诉讼,寻求阻止美“不卖就禁”法案

当地时间5月7日,TikTok与字节跳动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诉讼,寻求阻止美国总统拜登签署的涉TikTok法案。在相关条款中,字节跳动被限期约9个月剥离其美国业务,否则将面临美国全国禁令。

两家公司认为,该法律违反美国宪法,“国会有史以来首次颁布一项法律,将一个单一的、被点名的言论平台置于永久性的全国禁令之下……剥离在商业、技术和法律层面均不可能”。诉讼称,该法案将迫使TikTok在2025年1月19日前关闭,使1.7亿美国人噤声。(界面新闻 汪维喆)


来源:界面新闻
链接:https://www.sohu.com/a/777088358 ... 8078247ptMUamb_1090
编辑:李梦瑶

1267#
 楼主| 发表于 2024-5-9 21:06:4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Tiktok状告美政府: 四年拉锯战, 美国为何“拿不下”Tiktok?

✪ 陈靓|北京大学法学院
【导读】美国当地时间5月7日,TikTok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推翻拜登总统签署的TikTok“不卖就禁”的法令。TikTok及字节跳动表示,该法案违反美国宪法,包括侵犯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权。在TikTok美国案呈现的一系列问题中,最核心的是:大国竞争背景下,跨国企业如何自处?来自竞争国家的敌意,将如何重塑跨国企业与主权国家之间的博弈策略?法律在其中扮演何种角色?
作者分析,TikTok美国案意味着当前跨国企业已进入美国国内和国际“法治边缘地带”。一旦将问题置入国家安全法框架,美国政府便可以尽量规避司法审查。对大国而言,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开展合法性审查的可行性、裁决结果的可执行性也比较有限。
文章指出,一旦进入法治边缘地带,纠纷的结局如何,要看双方动员社会资源后的实质性谈判怎么样。这是一个彻底基于权力的谈判过程,最终结果取决于多轮谈判后的实力均衡。如果想反抗,跨国企业要“进入”国家内部,影响一国内部的政治议程。TikTok在应对美国政府时,同时运用“游说”和“制衡/诉讼”(引入其他对立机构)两种策略,但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
基于对TikTok案的分析,作者认为,复杂国际争端对全球化造成一定冲击,但也提供了新的可能:参与国际活动的跨国企业等主体逐步对“黑箱式”的国家政策、安全审查祛魅。他们与国家主权的互动过程,蕴含新的交往框架,也解构了原有抽象化的、不可挑战的、神学式的“主权边界”。
本文原载《文化纵横》2023年第6期,原题为《大国竞争漩涡下TikTok案》,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读者参考。


大国竞争漩涡下TikTok案

2020年8月,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两份文件,禁止美国人与TikTok交易并要求TikTok剥离美国市场业务,开启了至今仍在斗争中的TikTok美国案。TikTok美国案是大国博弈背景下经济全球化反击的一个缩影,即政治权力推进逆全球化而经济权力试图继续推进全球化,法律便是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互相攻讦的武器。
在三年多的交锋博弈中,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以下简称CFIUS)与TikTok纷纷走上前台,在国家安全法的框架下动员起法律与非法律的社会资源参与斗争,曾无人问津的国家安全审查(national security review)也重回跨境交易的理论与实践视野之中。随着TikTok提出得州计划(Project Texas)、首席执行官周受资(Shou Zi Chew)出席美国国会听证会,TikTok美国案或许将以双方妥协告终。
在TikTok美国案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其中最核心的是,大国竞争背景下,跨国企业应当如何自处?来自竞争国家的敌意将会如何重塑跨国企业同主权国家之间的博弈策略?法律在其中扮演何种角色?通过系统性回顾TikTok美国案,本文或能提供一些新的视角。
▲字节跳动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提交的请愿书
进入法治边缘地带
一般认为,在处理政府与个人/企业之间的关系时,美国行政法往往会通过限制政府行为来再平衡二者权力,其间最为重要的方式便是法院的司法审查。国内法之外,国际争端解决机构也可能对国家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在TikTok美国案中,我们将清晰地发现这些对于法治的想象消失了。一旦将问题置入国家安全法的框架,美国政府便得以尽可能规避司法审查;对于参与国际竞争的大国而言,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合法性审查的可行性、结论的可执行性也比较有限。
特朗普分别于2020年8月6日、8月14日签发了《关于应对TikTok构成的威胁并采取额外措施应对有关信息和通信技术与服务供应链之国家紧急状态的第13942号行政令》(以下称《交易禁令》)与《关于字节跳动有限公司收购Musical.ly的命令》(以下称《剥离命令》)。《交易禁令》禁止美国人与TikTok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交易,由美国商务部落实;《剥离命令》要求TikTok剥离在美业务,由CFIUS落实。在TikTok发起的联邦诉讼(TikTok Inc. v. Trump)中,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法院以《交易禁令》涉嫌违法为由签发临时禁令,特朗普政府对此上诉但被拜登政府撤回。
这一事实表明,《交易禁令》在TikTok与美国政府的博弈中已然出局,尚未被强制执行的《剥离命令》则是此次博弈的重中之重。《剥离命令》针对的是一笔收购。2017年11月,TikTok收购美国短视频平台Musical.ly,并于次年8月将Musical.ly合并入TikTok,一举成为全球第一大短视频平台。特朗普政府要求溯及地(retroactively)禁止该笔收购,但考虑到TikTok与Musical.ly的紧密交缠,事后禁止该笔交易基本等于将TikTok驱逐出美国市场。


在拜登签署了TikTok“不卖就禁”法案后,TikTok首席执行官周受资发布视频表示,TikTok将对此发起法律挑战并预计将获胜。他在视频中称,“请放心,我们不会去任何地方。事实和宪法都站在我们这一边,我们期待再次获胜。”
《剥离命令》的实施主体是CFIUS,这是由美国财政部长任主任的部门间委员会,负责对特定的在美外商投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视审查结果,CFIUS可以禁止正在进行的交易或者溯及地要求剥离已经完成的交易。CFIUS的审查范围一直在扩张。美国于2018年8月通过《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FIRRMA),CFIUS于2020年1月发布《FIRRMA条例》;根据FIRRMA及其条例,CFIUS被授权审查可能利用美国公民敏感个人数据来危害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即便该种投资并不会让外商投资者获得美国企业的控制权。两个在美国运营的大型短视频平台并购必然涉及美国公民的敏感个人数据,美国政府借此用事后通过的法律阻止已经发生的并购交易。
CFIUS成立后审查的第一笔交易发生于日美贸易战期间,自此奠定了美国国家安全审查政治化的基调。1987年日本富士通公司(Fujitsu)拟收购美国仙童半导体公司(Fairchild),该项交易随后进入CFIUS的审查,美国时任国防部长、商务部长会同中央情报局公开表示强烈反对并呼吁禁止该交易,最终仙童半导体迫于压力“主动”退出并购交易。此后,CFIUS所代表的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越发武器化,被用来在国际竞争中限制不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的交易。
CFIUS运行的法律依据是《国防生产法》(Defense Production Act),但其对交易的审查并不符合一般人对于法治的想象,审查过程不透明,也很难获得救济。置身国家安全的大框架下,CFIUS基本不对外透露审查进程,审查所考虑的因素也只在少数总统令、指南中非常粗略地提及。例如,拜登于2021年6月签发的《关于保护美国人敏感数据免受外国对手侵害的第14034号行政令》说明了国家安全的评估因素,包括外国对手是否可以访问敏感个人数据、是否可以控制应用程序、是否有第三方审计,这些评估标准抽象且难以琢磨,且该标准与审查结果之间的关联性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不同于其他行政机关的决定,CFIUS的审查结果一般也不受美国法院的司法审查,至今只有一起针对CFIUS审查的联邦诉讼,即2014年的“罗尔斯公司诉CFIUS”案。美国联邦法院在该案中指出CFIUS应当提前通知当事人以符合宪法要求的正当程序,但并未对CFIUS的审查进行实质判断,该案最终也以双方和解告终。TikTok也在2020年11月对CFIUS提起诉讼,但该案至今并未有实质性进展。
除美国国内法,理论上也可以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投资者与国家间争端解决机制来平衡双方权力,但这两种模式的可行性都相对欠缺。虽然可以主张美国的行为超出了国家安全例外的范畴,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上诉机构已因为美国的破坏而事实上停摆;考虑到美国并未加入多方临时上诉机构,中国难以在该框架下获得具有可执行力的法律文书。
就投资仲裁而言,华为曾对瑞典以国家安全为由的限制投资行为提起仲裁,但这样的救济手段对于在美投资的中国公司而言并不可行;虽然在实质意义上可以认为美国未提供公平公正待遇,但中国(以及开曼群岛等跨国企业常用注册地)与美国之间缺乏双边投资协定,投资者缺乏发起投资仲裁的法律依据。此外,美国对于国际法态度保守,国际救济在美国落地的可行性、给投资者带来的成本都难以估量。
博弈的歧视性地位
一旦进入法治边缘地带,纠纷的结局便会更多取决于双方动员社会资源后的实质性谈判。具体到法律依据,CFIUS有权与外商投资者就国家安全问题达成缓解协议(mitigation agreement),在此基础上有限度地允许特定外商投资者继续经营。这是一个彻底基于权力的谈判过程,美国法下并不存在对缓解协议谈判的系统性规则,最终结果取决于多轮谈判后的实力均衡。在博弈中,面对被国家安全松绑的国家主权,跨国企业整体处于被歧视的弱势地位。
国内行政法同样也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但其经过历史演化已经对拥有更多动员能力的主权国家进行了限制,制度性地对二者在法律框架下的能力进行了形式意义上的再平衡。然而在国家安全的框架下,主权国家凭借对外在敌人的刻画将自己从限制中松绑。
在美国国家安全法诞生时,对国家能力的松绑或许存在正当性。美国首部综合性的《国家安全法》诞生于1947年,在冷战的背景下延续了“二战”的一些做法,创设了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情报局等机构。随着国家安全概念向经贸领域的不断延伸,投资者越发处于结构性的失衡地位。
这并不是说投资者在博弈中永远比主权国家弱势,实际上也有诸多大型跨国企业对中小型主权国家有深度影响甚或高度控制,例如历史上的东印度公司、联合果品公司。但在面对美国等超级大国时,如果没有国内行政法一般的事前平衡,投资者只能处于弱势地位。正如前文提及,CFIUS创设至今数十年间,只有一家企业成功诉诸联邦法院但并未实质性胜诉。该企业是中国三一重工集团在美国的关联公司,其他更小型的投资者处境可想而知。
对于美国政府而言,对TikTok发起国家安全审查是一个精妙的选择。不同于一般的军工、不动产等交易,TikTok美国案中涉及美国社会的另一种“政治正确”,即《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护。TikTok是美国人发表言论的短视频平台,对TikTok的打击可能违反美国宪法,这也是在多起诉讼中的争议焦点。例如在TikTok因《交易禁令》而与美国商务部的交锋中,TikTok的七大论点的第二条便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下的合宪性问题;法院在该案中基于《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不痛不痒地支持了TikTok,但并未对合宪性问题进行实质判断。
但随着国家安全概念不断延伸,如果继续把类似纠纷诉诸司法,法院可能将会更加积极介入并澄清相关规则。届时,原本处于“无法地带”的国家安全审查便可能“上了秤一千斤也打不住”。这或许也能说明,特朗普为何在发布《交易禁令》后的8天后发布《剥离命令》:由美国商务部执行的《交易禁令》更可能被法院驳回,因此需要寻找绕过司法审查的路径,即由CFIUS执行《剥离命令》。这本质上是国家安全与言论自由两种政治正确的对抗,现在看来国家安全仍然处于上风。
对于TikTok而言,跨国企业的身份并未能够让其获得较为平衡的谈判地位,事实上的来源国超越法律上的股权构架,将TikTok置身于国家安全塑造的“法治边缘地带”。如果严格从股权构架出发,作为跨国企业的TikTok并不是一家中国公司。根据TikTok官方公布的数据,集团主体字节跳动公司注册于开曼群岛,其间接全资持股位于英国、美国、新加坡等国的TikTok运营实体;中国内地的抖音业务线,则由字节跳动公司(开曼)间接通过香港公司全资持股中国内地的抖音视界有限公司,而后通过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结构对内地抖音业务实行合同控制。
与此同时,在吸收30多个投资者的10多轮融资后,作为跨国企业的TikTok也实现了控制权的多元化。TikTok董事会5名董事分别代表创业团队和4家投资者,董事会多数为美国资本控制。在TikTok对股权与董事会架构全球化部署后,其仍然难以豁免国际贸易学者所称的“来源国劣势”,在面对美国国家安全审查时仍然只能利用有限的结构尝试获取谈判中的议价能力。
跨国企业应对之策
如果完全置身主权国家之外,跨国企业一般无法对抗国家的动员能力。如果想要有所反抗,企业应当“进入”国家内部,影响一国内部的政治议程。中观视角认为国家只有一个声音,但跨国企业可以通过游说等方式参与国家决策;微观视角则强调国家内部机构的立场差异,跨国企业可以通过与机构的策略性互动来获得博弈的优势地位。TikTok在应对美国政府时同时运用了两种策略,但效果如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就前者而言,跨国企业可以通过参加国内政治活动改变主权国家决策。这在美国最为常见的便是游说,各个利益集团都在游说政治家,以获得更有利的政策。以竞选为例,在2010年的“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Citizen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中,美国最高法院认为企业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肯定了企业在竞选中投入更多资金宣传的权利。此后美国“金钱政治”的倾向越发明显,常以企业形式在美国活动的外国投资者也更有能力影响美国政治。
当然游说并不一定好用,因为作为竞争对手的利益集团也在游说。例如,与TikTok竞争美国市场的Meta/Facebook也参与了游说,且有观点认为TikTok美国案的爆发正是因其游说而起。游说不仅可以针对政治家,还可以针对普通民众。现代国家决策需要充分考虑人民利益。TikTok在美国运营多年后早已成为“百万槽工衣食所系”,依托TikTok生活的美国人已经形成新的利益集团。例如,已有美国公民发起多个诉讼,反对美国联邦、各州限制TikTok。
就后者而言,主权国家对外不止有一种声音,不同机构之间对同一议题有不同立场,相互之间可以制衡。这并不特别指美式三权分立,而指向广泛的机构间差异,例如美国联邦调查局与中央情报局便存在长期纷争。机构间的纠纷也并不完全是因为利益分歧而成,机构过往的行事风格也会作为“教条”影响机构当前的行动,例如美国联邦法院一般会比行政机关更加看重程序正义等。
正是基于国家机构间的立场分歧,企业可以引入另一机构制衡当前谈判的机构,并在制衡之中寻找出路。在TikTok美国案中,TikTok便尝试通过引入联邦法院来平衡行政机关的强势。该种决策基本终结了特朗普最先签发的《交易禁令》,也可能在未来牵制美国政府基于《剥离命令》的行动。
微观维度的平衡策略也有局限。该策略的前提是主权国家内部存在多种声音且能基于现有结构互相制衡,但一旦形成国家共识便很难再有起色。例如,时任总统罗斯福在日本偷袭珍珠港后对日裔美国人实施宵禁,美国最高法院在1943年的“平林诉美国案”(Hirabayashi v. United States)中认为罗斯福总统的命令符合宪法——该案在1987年因明确违反《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而被推翻。
边缘地带的新机遇
长期来看,人类发展总是朝着螺旋向上、团结共赢的方向发展,逐步迈向命运的一体化。但从特定历史阶段来看,时常单方面开启的恶性国际竞争亦会拖慢甚至阻碍全球化进程。
在当下,复杂国际争端对全球化造成了一定冲击,但也提供了新的可能:参与国际活动的跨国企业等主体逐步对“黑箱式”的国家政策、安全审查祛魅。他们与国家主权的互动过程便蕴含了新的交往框架,也解构了原有抽象化的、不可挑战的、神学式的“主权边界”。
多元声音的对撞处于法治边缘地带,“法律”在这一过程中作为主权国家与跨国企业实质协商的平台,为在大国竞争背景下维系经济全球化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这不仅是现行法治体系在政策和治理端的“惊险一跃”,也符合世界法律和国际治理的自然发展过程:对抗、妥协,以及秩序的创生。
从微观上来说,我们也必须承认,面对超级大国时,个人、企业乃至一国自身的法律体系依然处于系统性的弱势地位,对话和尝试既困难又收效甚微。TikTok的应对之策是“游说与诉讼”,有效性还有待考察,但这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大国竞争中的其他角色或许也可以进一步思考:在当前形势之下,除了互动和对抗,是否也还有第三种管控分歧的柔性选择?
本文原载《文化纵横》2023年第6期,原题为《大国竞争漩涡下TikTok案》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供读者参考。欢迎分享转发,转载请联系本公众号。


来源:文化纵横(公众号)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1DcKH0B7qnDhNh8cJeaU6Q
编辑:李梦瑶




1268#
 楼主| 发表于 2024-5-13 17:50:5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一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被查
来源丨长安街知事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13日消息:广东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惠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张惠建,广东梅州市梅县区人,1978年后在广东电视台工作。2014年5月任广东广播电视台台长。
他曾历任新闻部组长、副主任、台长助理、新闻部主任、副台长、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厅助理巡视员兼电视台副台长、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电视台台长、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
2018年1月27日,张惠建任广东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2023年卸任。现任广东省文联兼职副主席。

来源:传媒头条(公众号)
编辑:王晨雅

1269#
 楼主| 发表于 2024-5-15 16:39:2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不顾数十万人抗议 格鲁吉亚议会强推“外国代理人”法
布鲁塞尔和华盛顿的警告没有奏效:格鲁吉亚领导层强力推出了一部法律,而这可能危及该国加入欧盟的前景。此前该国连续数周爆发反对该法律的大规模抗议。


(德国之声中文网)尽管数周爆发大规模抗议,格鲁吉亚议会仍批准了一部更强力管控公民社会的法律。欧盟等方面的警告被置之不理。
周二(5月14日),第比利斯的议会最终批准了法律草案。84名议员赞成,30名议员反对。
在联合政府中占多数地位的政党“格鲁吉亚梦想”由此加大了对非政府组织的管控力度。
根据这项法律,资金超过二成来自国外的非政府组织和媒体必须登记为“外国利益”代表。格鲁吉亚反对党、欧盟和美国担心这会导致对亲西方力量的打压。这个南高加索共和国从国外获得大量资金援助。

格鲁吉亚梦想党称,该法律旨在提高透明度。然而,数十万名抗议者称这部法律为“俄罗斯法”,担心该国像俄罗斯那样,使用一部类似的法律让对政府持批评意见的组织噤声。此外,他们也担心,格鲁吉亚梦想党的专制路线会危及该国加入欧盟的前景。
欧盟已多次敦促格鲁吉亚政府撤销该法案。去年12月,格鲁吉亚成为欧盟候选国。
和平抗议示威在第比利斯已连续数周举行。周一至周二夜间也再次有示威者聚集在议会大楼前。此前一天,警察暴力驱逐了位于市中心的议会大楼前的抗议人群。警方称约20人被捕。反对党表示,多名被捕者受到虐待。

格鲁吉亚与俄罗斯南部边境接壤,由此具有重要的地缘政治意义。该国多数民众希望摆脱俄罗斯的影响力。他们所寻求的加入欧盟及北约写入宪法。
与此同时,俄罗斯控制着格鲁吉亚反叛地区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并承认其为独立国家。格鲁吉亚梦想党及其创始人、亿万富翁伊万尼什维利(Bidsina Iwanischwili)则与莫斯科关系紧密。
(德新社、天主教通讯社)

来源:徳国之声中文网
链接:
编辑:王晨雅

1270#
 楼主| 发表于 2024-5-27 21:19:0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海量自媒体集中发黑稿打热搜,组织者首次被警方抓捕!




三小时前,京东官方通报: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针对京东的黑公关案件。犯罪嫌疑人Z某按照其上线“XX视频负责人J某的安排,操纵大量账号发布抹黑造谣京东的不实言论,仅一个话题在同一时间内就使用600多个账号(其中黄V超过200个)在网络广泛传播。目前警方已抓获Z某和J某,正在进一步追查其幕后金主。


以微博为主阵地,组织海量自媒体集中发黑稿打热搜,是黑公关的一种常见形式。转型Media经多方了解确认,这是国内警方首次对这种形式的黑公关立案侦查并对组织者实施抓捕。


这种模式,让很多企业头疼不已,但报案后通常未获立案。以至于一些人胆子越来越大,同一篇文案复制粘贴反复发布甚至错别字都一样、几分钟十几分钟内不同账号发出几十上百篇稿、互动区的评论明显失真、点赞微博明显是机器人、文案明显胡写张嘴就来……


为什么有些公安机关不愿意立案查办?经与多名一线人员交流,原因有四:


立法尚不够完善,比如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它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但何为重大损失、严重情节缺乏更明确的规定,且如何认定构成直接经济损失,如何认定经济损失系造谣引起的,都是难点。


面对新型犯罪,政法人员相关知识储备不足。有的五十多岁老民警,抖音都未必有,还热搜热榜?完全是听天书。像网络造谣、黑公关等新类型、实践中少有判例的案件,无论从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尚还是实践经验上,都有不足。曾经,某五线城市基层公安局的一位中层领导和我非常肯定地说:我干了七年刑侦,没听说网上写稿骂企业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不可能的……在知识储备相差过大的情况下,法务或律师,沟通难度极大。


再者就是没有从上至下的有力推动,没有大规模统一专项行动,形成可以指导全国政法机关办案人员的典型案例。


最后就是一些担心。比如,这种案子抓了,能批捕吗?批捕了,能诉得出去吗?公诉出去了,法院能判有罪吗?最后真没弄出去,会不会还得背责任?现在是错案终身追究制。再比如,这种案子别的地方都不给立,我给立,同事怎么想,领导怎么想,会不会认为我和这家企业有关系


此外,刑事报案,本身也是有技术含量和说道儿的,而不是向普通公众想象的那样简单随意,我被侵害了,我只需要去派出所说一遍,顶多再留个纸质材料就得了,剩下的就是公安机关自己去调查的事儿了。


转型Media组织的法律公关线下沙龙,曾邀请过一位原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从公安实践工作角度做主题分享。他表示,为何某些企业遭遇严重黑公关,却立不上案?从法律实务上说,刑事报案是一项专业法律工作,涉企业黑公关的刑事报案更是一项非常专业的法律工作,里面有很多专业上的、法律实践上的讲究,包括谁去立案、找谁立案、哪天几点去立案、拿着哪些材料去立案,都决定了成败。


黑公关行为,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罪名。海量自媒体参与的有组织打热搜型黑公关,组织者和参与者分别应如何追责,此次作为国内首例案件,值得法律人和企业公关关注。


来源: 转型Media人(公众号)

编辑:徐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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