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康德两百年——康德哲学研究史十五讲》(人工智能简明版)[上]1-3讲
前言 本书的写作初衷,源于一个朴素而持久的观察:在国内哲学界,康德研究虽然拥有深厚的积累和优秀的代际传承,但在整体上仍然面临两个结构性的困难。其一,国内的研究往往集中在康德本人的文本之上,对于两百年间庞大的研究史——从德国观念论到新康德主义,从现象学运动到分析哲学,从后结构主义到当代心灵哲学——缺乏一部能够贯通诸传统、呈现问题线索的中文概览。这使得相当一部分康德研究停留在对原著的一手解读层面,难以将自身的工作有效地置入国际学术共同体的讨论语境之中。其二,由于研究史的线索在中文世界中长期处于分散状态,青年学者和研究生在选择研究方向和进入某个前沿议题时,常常缺乏一张可靠的“学术地图”——他们不知道这个问题已经有多少种重要的解释方案,每种方案背后的核心文献是什么,不同方案之间的逻辑关系如何。
本书正是为回应这两个困难而撰写的。它以“简明版”的形式,在十五讲之中覆盖了从康德逝世至今两百年间康德哲学研究的主要学派、核心论争和关键文献。每一讲都试图在保持学术严谨性的同时,做到清晰可读,使读者能够在相对短的时间内把握一个研究传统的基本面貌和内部张力。脚注中提供的文献信息,则为读者进一步深入阅读提供了直接的路径。
关于这个简明版的使用,建议读者以以下方式将其作为研究和学习的工具。
第一,作为康德研究史的导航性读本。本书的导论部分提供了全书的问题意识、分期框架和选材原则。在阅读各讲之前,建议先阅读导论,以便在总体上把握两百年的研究史格局。各讲之间具有逻辑递进关系,但也相对独立——对特定传统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直接选取相应章节阅读,而不必从头至尾通读。
第二,与核心文献的精读相结合。每一讲的论述都建立在对该讲所涉及的核心文献的理解之上。本书的脚注在讨论重要学说时,都给出了原典文献的准确出处。建议读者在使用本书时,选取每一讲中最关键的一至两部文献进行同步精读——例如,在阅读第八讲关于阿利森的讨论时,同步阅读阿利森的《康德的先验观念论》相关章节——如此可以形成“概览”与“深入”之间的有效循环。
第三,作为专题研究的入门指南。本书的每一讲实际上都对应着康德研究中的一个或几个重要专题领域——先验观念论、先验演绎、概念论与非概念论之争、康德伦理学与德性论批评、政治判断力、崇高美学、康德与认知科学等。从事其中某个专题研究的学者,可以将该讲作为文献综述的起点,通过对脚注文献的追踪,迅速定位该领域的核心文本和主要争论节点。
第四,培养学术论争的问题意识。本书的叙述方式,不是按照时间顺序罗列各位哲学家“说了什么”,而是聚焦于不同解释方案之间的竞争与对话。建议读者在阅读时特别关注每一讲中所呈现的“对立——回应——再回应”的论争结构。理解和内化这种论争结构,对于提升学术研究的论证能力和问题意识,具有方法论层面的训练价值。 我们相信,成熟的康德研究,既需要对康德原著的扎实阅读,也需要对两百年研究史中积累下来的重要学术问题的充分意识。这部书如果能在第二个层面上为国内同仁提供一点帮助,即已完成了它最根本的写作目的。
AI使用声明 本简明版的撰写,全程借助大型语言模型辅助完成。具体而言,AI参与的环节包括:根据作者提供的原始提纲和指令重拟章节目录、扩展各讲正文初稿、提供学术文献出处、校订术语拼写及格式、修订行文表述以增强清晰度与流畅度,以及编制附录中的文献年表和术语对照表。
作者希望在此坦诚地说明AI在学术写作中的辅助角色,并建议读者将本书的使用定位于“研究导览”而非“权威定论”——本书提供的论述和文献信息,都应当并且可以通过脚注中注明的原始文献进行进一步核实与深入研读。在技术快速迭代的今天,如何负责任地、合乎学术伦理地使用AI工具来辅助研究,是一个需要学术界共同探索的新课题。本书的写作实践本身,也是对这一课题的一次尝试性回应。
《康德两百年——康德哲学研究史十五讲》 (人工智能简明版) 目 录 导言:两百年康德研究的脉络与问题 脚注 第一讲:康德批判哲学的生成与体系总览 1.1 莱布尼茨-沃尔夫体系的独断论与康德的早期应对 1.2 休谟因果怀疑的唤醒与“先天综合判断”的提出 1.3 “哥白尼式革命”与先验观念论的根本主张 1.4 三大批判的系统统一:真、善、美的先天原则 脚注 第二讲:德国观念论对康德二元框架的批判与超越 2.1 费希特“知识学”对先验统觉的主体化激进改造 2.2 谢林同一哲学对自然与自由的统摄 2.3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理性作为实体与主体的辩证运动 2.4 迪特·亨利希对耶拿时期“自我意识”论争的重构 脚注 第三讲:新康德主义的科学根据与价值奠基 3.1 马堡学派的先验逻辑:从柯亨的科学事实到卡西尔的符号形式 3.2 西南学派的价值哲学与文化科学的奠基 3.3 反心理主义与逻辑主义中的康德背景:洛采与弗雷格 3.4 新康德主义的分流与对现象学及分析哲学的双重催发 脚注 第四讲:生命意志与现象学对康德先验主体的挑战 4.1 叔本华对物自体的意志化与表象世界的界限 4.2 尼采对康德绝对命令的谱系学消解 4.3 狄尔泰“历史理性批判”对先验哲学的经验转化 4.4 胡塞尔先验现象学对康德先验统觉的意向性改造 脚注 第五讲: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康德解读及其反响 5.1 海德格尔《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的核心命题 5.2 图型法与时间性:对康德先验分析的生存论改造 5.3 从现象-物自身二分到“在世界之中存在” 5.4 后海德格尔现象学中的康德批评与延伸:芬克与马里翁 脚注 第六讲:分析哲学传统对康德的拒斥与重构 6.1 维也纳学派对先天综合判断的清除 6.2 蒯因对分析-综合区分的消解及其康德效应 6.3 塞拉斯对“所与神话”的批判与概念性规范的康德源头 6.4 戴维森与达米特的意义理论中的先验论证 脚注 第七讲:斯特劳森的描述形而上学与康德的界限 7.1 《个体》中基本殊相与时空框架的先验论证 7.2 《感觉的界限》:经验形而上学对先验观念论的剥离 7.3 描述形而上学与修正形而上学的分野 7.4 对斯特劳森放弃先验观念论的批评:阿利森与戈耶的回应 脚注 第八讲:亨利·阿利森与先验观念论的规范性辩护 8.1 “两个视角”解读的系统确立 8.2 对斯特劳森经验形而上学的全面反驳 8.3 先验演绎的“渐进式”解读与统觉结构 8.4 阿利森范式的国际影响与“两世界-两视角”之争 第九讲:先验演绎与概念论的当代前沿论争 9.1 匹兹堡学派的概念论转向:麦克道威尔与布兰顿 9.2 非概念论的挑战:盖耶与汉纳对直观独立性的论证 9.3 中间路线的调和:露西·奥莱夫的直观关系论 9.4 皮平的社会先验论与对康德统觉的黑格尔化解读 脚注 第十讲:康德伦理学的当代辩护与德性论批评 10.1 罗尔斯《正义论》对康德义务论的契约论重构 10.2 科斯嘉德的反思性认可与实践同一性 10.3 哈贝马斯对康德道德原则的商谈理论改造 10.4 安斯康姆与麦金太尔对康德伦理学的德性论否定 脚注 第十一讲:阿伦特与政治判断力的康德根基 11.1 阿伦特对《判断力批判》的政治性挪用 11.2 共通感与公共领域:政治判断的规范性基础 11.3 对阿伦特解读的批评与拓展 11.4 世界公民主义与永久和平:康德国际法权思想的当代复兴 第十二讲:欧陆哲学中的康德效应:诠释学与批判理论 12.1 伽达默尔的视域融合对康德图型法的诠释学转化 12.2 早期法兰克福学派对康德的启蒙辩证批判 12.3 福柯的“何谓启蒙”与作为本体论的当下批判 12.4 列维纳斯对康德自律主体的他者伦理性颠覆 脚注 第十三讲:后结构主义与差异哲学对康德体系的重构 13.1 德里达对康德崇高分析与框架逻辑的解构 13.2 德勒兹的“诸官能”理论与先验经验主义 13.3 利奥塔对康德崇高与呈现不可呈现者的挪用 13.4 巴迪欧与齐泽克对康德-黑格尔张力的重新启用 脚注 第十四讲:心灵哲学、认知科学对康德先验构架的对话 14.1 先验统觉与意识难题:当代心灵哲学中的康德模型 14.2 具身认知与梅洛-庞蒂对康德空间性及图型法的身体化 14.3 神经现象学与先验条件的自然化尝试 14.4 预测加工框架对康德图型法的新解释 脚注 第十五讲:结语——批判事业的当代境遇与未来 15.1 康德与人工智能:先验统觉可否计算 15.2 环境伦理与自然目的论的再激活 15.3 全球化与世界公民法权:永久和平论的适用与限度 15.4 批判的未竟性:作为永恒任务的康德哲学脚注 附录一:康德研究核心文献年表(1781-2024) 附录二:人名索引 附录三:术语对照表(德/英/中)
导言:两百年康德研究的脉络与问题1804年2月12日,伊曼努尔·康德在柯尼斯堡逝世。彼时,他的三大批判已经全部问世,《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二版也已出版十七年,德国哲学界正处在被他彻底搅动之后的剧烈震荡之中。费希特的知识学已引起巨大争议,谢林的自然哲学正在崛起,而年轻的黑格尔尚在耶拿酝酿他未来的体系。没有人能够预见到,这位终身未婚、从未离开故乡的哲学教授,将在未来两百年间成为整个现代哲学无法绕开的枢纽。¹
康德逝世后的两百年,不是一座纪念碑的落成,而是一场持续的思想运动。这场运动的分期大致可以划为四个段落。第一个段落是康德身后的直接效应期,从1804年延至1830年代黑格尔逝世前后,德国观念论者——费希特、谢林、黑格尔——以最激进的方式继承和改造了批判哲学的遗产,试图在康德停步的地方继续前行,弥合物自身与现象之间的裂隙。第二个段落是19世纪中后期至20世纪初的新康德主义运动,以“回到康德”²为口号,在自然科学飞速发展、唯物主义与实证主义日益强势的思想语境中,重新激活了先验哲学的追问方式,并将其推进到科学哲学与文化哲学的领域。第三个段落是20世纪上半叶现象学运动与分析哲学的双重冲击,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维也纳学派与蒯因,从截然不同的方向对康德的先验框架提出挑战。第四个段落则从20世纪60年代延续至今,在这一时期,康德研究进入了高度专业化和国际化的阶段,英美学界在斯特劳森与阿利森的推动下恢复了康德理论哲学的严肃讨论,而法国哲学则在德勒兹、德里达与福柯那里开启了对批判哲学的全新解读,伦理学与政治哲学的康德复兴则将他的思想从学院哲学推向公共知识领域。
这部研究史之所以值得书写,首先是因为康德哲学在现代思想中占据着一个独特的位置。它像一座蓄水池,前批判时期的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在此交汇,后世的绝大部分哲学流派则由此分流而出。正如策勒尔所言,“在德国,每一种新哲学都是在与康德的关系中确立自己的方向”。³这一判断的适用范围实际上可以扩展到整个西方哲学。德国观念论、新康德主义、实用主义、现象学、分析哲学、法兰克福学派、解构主义——没有哪一个重要的哲学运动可以绕过康德而建立起自己的问题意识。即使是那些激烈反对康德的哲学家,也必须首先通过批判康德来获得自身的合法性。蒯因对分析-综合区分的消解,是对康德的攻击;海德格尔对《纯粹理性批判》的存在论解读,是对康德的占领;福柯对“何谓启蒙”的考察,则是对康德的挪用。康德始终在场,即便在他被宣布过时或错误的时候。
然而,二百年的研究史并非一条线性累积的单向进程。后世对康德的理解,始终在各种诠释学循环中展开。第一个循环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要理解康德哲学的任何一个部分,都需要对其体系整体有所把握,而体系整体的意义又依赖于对各部分的细致考察。⁴第二个循环是文本与语境的关系:康德的文本需要用他所处的思想语境来理解,然而这种语境本身又只有通过康德文本的投射才能被辨认。第三个循环则更为根本:研究者自身的哲学立场与康德哲学之间的关系。每一次“回到康德”的宣称,都隐含着一种特定的哲学意图。新康德主义者回到康德,是为了在实证主义的浪潮中为哲学争取独立的领地;斯特劳森回到康德,是为了寻找一种替代怀疑论的描述形而上学方案;阿伦特回到康德,是为了在《判断力批判》中发掘政治判断的现象学。在这些循环中,理解与建构始终相互缠绕,没有一种所谓中立的、纯粹历史的康德研究。⁵
正是因为看到了这种理解的历史性,本书在组织材料时遵循了三条选材原则。其一,以康德批判哲学的核心难题为线索。所谓核心难题,首先是现象与物自身的区分及其认识论与形而上学的后果,其次是先验统觉的统一性与自由意志的实在性如何兼容的问题,最后是自然与自由、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如何统一的体系性任务。后世哲学对康德的接受、改造、批判与拒斥,始终围绕这些核心难题展开。其二,兼顾接受史与问题史。本书既追踪康德哲学在不同时期、不同学派中的接受历程,又围绕具体问题呈现解释方案之间的逻辑关联与对抗。⁶其三,在同一问题上呈现竞争性解释,不在各学派之间进行表面上的调和。例如,在现象与物自身的关系上,两世界解读与两视角解读各有文本支持,也各有哲学代价,本书的任务是清晰地呈现双方的论证,而非强行裁决。
本书的结构在空间上横跨欧洲大陆与英美两大哲学传统,在时间上纵贯1804年至今的两百年,划分为四个编。第一编题为“康德的体系与德国观念论的回应”,共四讲,集中于1804年到1830年代,涵盖康德批判哲学的核心建构以及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对他的批判性继承。第二编题为“回溯康德与两大传统的形成”,共四讲,论述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中叶的思想运动——新康德主义的科学哲学与文化哲学、叔本华与尼采的意志形而上学、胡塞尔现象学与海德格尔存在论对康德的改造,以及分析哲学从拒斥到重拾先验问题的曲折路径。第三编题为“英美康德研究的复兴与规范化”,共四讲,以斯特劳森的描述形而上学和阿利森的两个视角解读为中轴,呈现分析哲学传统中康德理论哲学研究的关键议题——先验论证、先验观念论的辩护、概念论与非概念论之争。第四编题为“欧陆哲学的康德效应与跨学科对话”,共三讲,处理伽达默尔、法兰克福学派、福柯、列维纳斯、德里达、德勒兹对康德的不同批判与挪用,以及当代心灵哲学、认知科学对康德先验框架的回应,最后在全书的结语中讨论康德批判事业在人工智能、环境伦理与全球化时代的当代意义。
在展开这幅跨越两百年的思想地图之前,有必要先回到康德本人的哲学大厦,审视他留给后世的那些基础性难题——正是这些难题,而非一套现成的答案,构成了两百年研究史的真正起点。
脚注¹ 关于康德生平与晚期思想语境,参见 Manfred Kuehn, Kant: A Biograph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 1-9, 370-405;关于康德逝世前后德国哲学界的格局,参见 Frederick C. Beiser, The Fate of Reason: German Philosophy from Kant to Ficht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pp. 1-15. ² “回到康德”(Zurück zu Kant)这一口号出自奥托·李普曼1865年的著作《康德与后继者》,该书每一章的结尾都重复这句话。参见 Otto Liebmann, Kant und die Epigonen, Stuttgart: Carl Schober, 1865; 重印本: Berlin: Reuther & Reichard, 1912. ³ Eduard Zeller, Geschichte der deutschen Philosophie seit Leibniz, München: Oldenbourg, 1873, S. 479. 此处引文据原文译出。 ⁴ 关于诠释学循环在康德研究中的方法论意义,参见 Dieter Henrich, “The Unity of Reason: Kant’s Copernican Revolution as an Exercise in Teleological Judgment,” in Aesthetic Judgment and the Moral Image of the World: Studies in Kant,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pp. 29-54. ⁵ 关于康德研究中“理解”与“建构”的不可分离性,参见 Otfried Höffe, Immanuel Kant, trans. Marshall Farrier,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4, S. 1-8(德文原版: München: C.H. Beck, 1983);亦见 Paul Guyer, “The Reception of Kant’s Critical Philosophy,” 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Kant and Modern Philosophy, ed. Paul Guyer,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pp. 589-623. ⁶ 关于接受史与问题史的方法论讨论,参见 Paul Guyer, Kant, Routledge, 2006, pp. 1-24;亦见 Karl Ameriks, Kant and the Historical Turn: Philosophy as Critical Interpreta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pp. 1-18. ⁷ 关于全书选材原则与结构安排的进一步说明,笔者受益于与下列综合性研究史的对话:Frederick C. Beiser, The Genesis of Neo-Kantianism, 1796-1880,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Terry Pinkard, German Philosophy 1760-1860: The Legacy of Idealis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Paul Guyer, A History of Modern Aesthetics, Vol. 2,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4; Gary Hatfield, The Natural and the Normative: Theories of Spatial Perception from Kant to Helmholtz, MIT Press, 1990.
第一讲:康德批判哲学的生成与体系总览要理解康德留给后世的哲学遗产,必须首先回到批判哲学自身的生成过程。康德的哲学并非横空出世,而是在与莱布尼茨-沃尔夫体系的独断论和休谟经验主义怀疑论的双重对峙中逐渐成形的。正是通过对这两条思想路线的双重拒绝与改造,康德获得了提出“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这一根本问题的思想动力,并由此确立了先验观念论的基本主张。
1.1 莱布尼茨-沃尔夫体系的独断论与康德的早期应对18世纪中叶的德国学院哲学,为莱布尼茨-沃尔夫体系所主宰。该体系以充足理由律和矛盾律为形而上学的两大根本原理,试图通过纯粹的概念分析推导出关于上帝、灵魂和世界整体的实在知识。在这一传统中,逻辑的根据与实在的根据被视为同一,概念之间的包含关系即可反映事物之间的因果关联。¹ 康德早期在这种氛围中受训,但逐渐对这一独断论产生不满。1763年发表的《证明上帝存在唯一可能的根据》是一部标志性的过渡作品。在该书中,康德区分了“逻辑根据”与“实在根据”:逻辑根据回答“为什么某命题为真”的问题,而实在根据则回答“为什么某事物存在或发生”的问题。²这一区分动摇了莱布尼茨-沃尔夫体系将充足理由律不加限制地运用于一切存在领域的做法。康德指出,上帝存在的证明不能仅仅依赖概念的逻辑分析,存在本身“不是一个实在的谓词”——这一洞察后来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发展为对本体论证明的著名反驳。³尽管此时康德尚未脱离理性主义形而上学的基本框架,但他对独断论最初的怀疑和校正,已经为批判哲学开辟了方向。
1.2 休谟因果怀疑的唤醒与“先天综合判断”的提出如果说与沃尔夫体系的对话让康德意识到独断论的局限,那么休谟则给了他决定性的冲击。康德在《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承认:“正是大卫·休谟的提醒,在多年前首先打断了我的独断论迷梦,为我在思辨哲学领域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⁴ 休谟在《人类理解研究》中论证,因果必然联系的观念无法从理性推演中获得,也无法通过经验归纳得到先天的证明,它只是习惯和想象力的产物。如果因果性只是主观的心理联想,那么一切以因果性为基础的形而上学知识——尤其是关于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朽的证明——都将丧失其客观有效性。对康德而言,休谟的质疑使如下问题变得不可回避:如果因果必然性不能被经验所充分担保,那么自然科学又如何可能? 康德的回答不在于否定休谟,而在于将问题的性质加以转化。他区分了两种判断:分析判断中谓词已包含在主词之中,因而是先天的但不能扩展知识;综合判断则扩展了知识,但通常来自经验。真正使科学知识成为可能的,是“先天综合判断”——即既具有先天的必然性、又能扩展我们知识的判断。⁵因果判断“一切发生的事物都有其原因”正是这样一种先天综合判断。由此,批判哲学的核心任务被规定为追问“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这一追问不仅是认识论的,也是形而上学的——它为康德将理性的自我批判确立为哲学的第一要务提供了总纲。
1.3 “哥白尼式革命”与先验观念论的根本主张在先验感性论和先验逻辑的开篇处,康德正式发动了其著名的“哥白尼式革命”。他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序言中写道:“迄今为止人们假定我们的一切认识都必须遵照对象,但这样一来,通过概念先天地扩展我们关于对象的知识的一切尝试,就都归于失败了。因此,我们不妨尝试一下,假定对象必须遵照我们的认识,这在形而上学中是否会有更好的进展。”⁶ 这一倒转并非认为心灵创造了世界,而是主张我们只能认识按照心灵的先天形式呈现出来的对象。空间和时间不是独立于主体的实在之物,而是感性直观的先天形式;知性则通过范畴——如因果性、实体性等——为感性材料提供统一的规则。如此一来,经验的对象并非物自身,而是在这些形式条件下呈现的“现象”。物自身则被保留为不可知但必须被思维的界限概念,用以标示我们认识能力的有限性。⁷ 由此构成先验观念论的核心主张:经验的实在性——现象界的一切知识在经验范围内具有客观有效性——与先验的观念性——这些知识的对象仅是现象而非物自身——并行不悖。这一框架既是批判哲学所有进一步展开的基础,也是后世两百年来争论的根本焦点。无论是费希特、黑格尔的激进化改造,还是斯特劳森、阿利森的辩护性解读,都直接指向现象与物自身这一区分的合法性及其哲学代价。
1.4 三大批判的系统统一:真、善、美的先天原则康德并未将批判哲学局限于理论理性的范围。1781年《纯粹理性批判》问世后,他在1788年出版的《实践理性批判》中将理性在道德实践领域的先天立法能力确立为“实践理性的优先地位”,并在1790年的《判断力批判》中通过反思判断力的先验原则沟通了自然与自由、现象与本体两大领域。 在《判断力批判》的导言中,康德用两个版本详细阐述了三部批判之间的系统关联。⁸《纯粹理性批判》以“合规律性”为其先验原则,为自然概念提供先天的立法;《实践理性批判》以“最终目的”为原则,为自由概念立法;而《判断力批判》则以“自然的合目的性”作为调节性原则,通过审美判断和目的论判断,使理论理性向实践理性的过渡成为可能。康德明确写道:“判断力使得从自然概念的领域到自由概念的领域的过渡成为可能。”⁹ 就认识能力而言,知性为自然立法,理性为自由立法,而判断力则在两者之间起中介作用。就心灵的先天原则而言,真、善、美分别对应于合规律性、最终目的和合目的性。三大批判因此不是三部彼此独立的著作,而是一个在建筑术上精密设计的统一体系。尽管后世论者对这一体系的坚固性多有质疑——例如黑格尔认为康德的反思判断力并未真正克服自然与自由的二元对立,海德格尔则干脆将《判断力批判》读作第一批判的深化——但理解这种系统意图本身,对于把握康德研究史的基本问题至关重要。¹⁰
脚注¹ 关于莱布尼茨-沃尔夫体系的基本特征,参见 Christian Wolff, Vernünftige Gedanken von Gott, der Welt und der Seele des Menschen, auch allen Dingen überhaupt (1720), in Gesammelte Werke, Abt. I, Bd. 2, Hildesheim: Olms, 1983, §§ 10-30. 对充足理由律的系统阐述,见 Alexander Baumgarten, Metaphysica, 4. Aufl., Halle, 1757, §§ 20-24. ² Kant, Der einzig mögliche Beweisgrund zu einer Demonstration des Daseins Gottes (1763), Ak. 2: 70-73. 关于“逻辑根据”与“实在根据”的区分,特别见 Ak. 2: 73 f. 康德指出,实在根据并不提供逻辑上的蕴涵关系,而是提供存在上的原因关系,因此不能还原为逻辑关系。 ³ Kant, Der einzig mögliche Beweisgrund, Ak. 2: 72. 存在“不是任何事物的谓词或规定性”这一命题,后来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发展为对本体论证明的核心反驳,见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A 598/B 626. 关于这一早期作品与批判时期的连续性,参见 Martin Schönfeld, The Philosophy of the Young Kant: The Precritical Project,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p. 177-192. ⁴ Kant, Prolegomena zu einer jeden künftigen Metaphysik, die als Wissenschaft wird auftreten können (1783), Ak. 4: 260. “Ich gestehe frei: die Erinnerung des David Hume war eben dasjenige, was mir vor vielen Jahren zuerst den dogmatischen Schlummer unterbrach und meinen Untersuchungen im Felde der spekulativen Philosophie eine ganz andere Richtung gab.” ⁵ Kant, Prolegomena, Ak. 4: 266-270. 康德在此处明确列举了纯粹数学、纯粹自然科学以及形而上学的先天综合判断实例。关于休谟的问题如何催生出先天综合判断这一概念,参见 Paul Guyer, Kant and the Claims of Knowle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7, pp. 41-50. ⁶ Kant,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B xvi. “Bisher nahm man an, alle unsere Erkenntniß müsse sich nach den Gegenständen richten; aber alle Versuche, über sie a priori etwas durch Begriffe auszumachen, wodurch unsere Erkenntniß erweitert würde, gingen unter dieser Voraussetzung zu nichte. Man versuche es daher einmal, ob wir nicht in den Aufgaben der Metaphysik damit besser fortkommen, daß wir annehmen, die Gegenstände müssen sich nach unserem Erkenntniß richten…” 中译文参考邓晓芒译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5页。 ⁷ Kant, 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B xxvi-xxvii, A 42/B 59. 关于物自身作为界限概念的论述,参见 Henry E. Allison, Kant’s Transcendental Idealism: An Interpretation and Defense, revised and enlarged editi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p. 50-64. ⁸ 第一导言(Erste Einleitung)写于1789年,因篇幅原因被第二导言取代,但保留了康德系统观念的重要论述,直到1922年才由卡西尔整理出版。见 Kant, Erste Einleitung in die Kritik der Urteilskraft, Ak. 20: 193-251; 中译文见《判断力批判》单行本附录,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 ⁹ Kant, Kritik der Urteilskraft, Einleitung, Ak. 5: 176. “Die Urtheilskraft macht den Übergang vom Gebiete des Naturbegriffs zu dem des Freiheitsbegriffs möglich.” 此处康德使用的术语是“Gebiet”(领域),以区别于《纯粹理性批判》中“Boden”和“Feld”的区分,参见 Ak. 5: 174-176. ¹⁰ 黑格尔对康德反思判断力作为“桥梁”的批评,见 Hegel, Glauben und Wissen (1802), in Gesammelte Werke, Bd. 4, Hamburg: Meiner, 1968, S. 325 ff.; 海德格尔将《判断力批判》解读为《纯粹理性批判》的深化,见 Martin Heidegger, Kant und das Problem der Metaphysik (1929), 5. Aufl., Frankfurt am Main: Klostermann, 1991, § 5.
第二讲:德国观念论对康德二元框架的批判与超越康德将现象与物自身、自然与自由、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对立确立为批判哲学的支柱,这一做法立即引发了后继者激烈的争论。德国观念论者——费希特、谢林与黑格尔——虽然从康德那里获得了不可回避的问题起点,却一致认为二元论是批判哲学的致命缺陷。他们以各自的方式推进了先验哲学的彻底化,试图取消物自身的假设,将精神的活动本身确立为一切实在性的根据。这一运动构成了康德研究史上第一个、也最为深刻的“接受即改造”的范式。
2.1 费希特“知识学”对先验统觉的主体化激进改造费希特是最早对康德的物自身发起正面攻击的哲学家。他敏锐地注意到,承认一个独立于自我的物自身作为现象的根据,等于在批判哲学内部保留了一种前批判的实在论残余,从而与先验观念论的基本原则相矛盾。在1794年的《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中,费希特提出,哲学如果要成为严格的科学,就必须从一条自明的第一原理出发演绎出全部知识的形式与内容。¹ 这条原理就是“自我设定自身”。费希特将康德的先验统觉改造为一种本原行动(Tathandlung),即自我在纯粹活动中设定自己的存在。在此基础上,自我继而“设定非我”,即设定一个与自身对立的客体世界。但非我并非物自身,而是自我为完成自身的活动而设定的限制。自我与非我的交互限定产生了理论认识的诸范畴与实践活动的诸形态。²这样一来,康德的物自身被彻底消解,一切存在的根据都被收回到了绝对自我的设定活动之中。费希特不无骄傲地宣称,他的知识学才是康德批判哲学真正完成的形式——尽管康德本人公开拒绝了这种解读。³ 费希特的工作深刻地改变了康德问题的方向。物自身的取消使得现象与本体之间的裂隙被弥合,但代价是自然世界完全丧失了独立性,成为自我活动的产物。这一极端的主体性立场很快激起了谢林和黑格尔的反对,他们从不同方向试图恢复自然的独立意义,却始终没有退回康德的物自身假设。
2.2 谢林同一哲学对自然与自由的统摄谢林与费希特的分歧,集中表现在对自然哲学的态度上。在谢林看来,费希特式的绝对自我将自然贬低为单纯的非我,这一做法无法解释自然的自律性与内在目的性。1797年之后,谢林开始发展自然哲学,主张自然本身即是“无意识的理智”,应当被理解为一种精神力量的客观化形态。⁴ 这一思路在1800年的《先验唯心论体系》中臻于完善。谢林在该书中论证,先验哲学从自我意识出发向外演绎,自然哲学则从自然出发向内回溯,两者最终在“绝对同一”中汇合。⁵所谓绝对同一,是主体与客体、精神与自然之间无差别的同一,是一切区分与对立从中产生的本原。谢林以此一举超越康德的二元论:自然与自由不再是两个需要桥梁沟通的独立领域,而是同一本原在不同潜能阶次上的呈现。艺术直观被视为对这一绝对同一的直接把握,而康德的反思判断力在此被提升为一种形而上的直观能力。⁶ 谢林的同一哲学为康德体系提供了一种极具吸引力的替代方案,但它也引发了新的困难:如果绝对同一是无差别的,那么从中如何推导出差别的产生?黑格尔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将谢林的绝对比喻为“黑夜,在其中一切牛都是黑的”,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他的辩证体系。⁷
2.3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理性作为实体与主体的辩证运动黑格尔对康德批判哲学的回应最为宏大,也最具系统性。他承认康德将理性转向自我批判是正确的方向,但认为康德在理性批判的途中停步不前,将理性的限度视为不可逾越的固定界限,从而陷入了知性反思的僵化。在1807年的《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描述意识如何通过经历一系列内在的矛盾与否定,最终扬弃对象意识与自我意识、主体与客体的对立,达到绝对知识。⁸ 这一过程本身即是对康德物自身的最致命攻击。黑格尔指出,如果物自身被设定为完全不可知,那么这种设定本身就意味着意识已经以某种方式把握了它。意识的辩证运动揭示,所谓不可知的“彼岸”不过是意识自身设定的界限,随着意识上升为自我意识、理性、精神,这一界限不断被打破。最终,“实体本质上即是主体”⁹——存在的根本结构不是固定的物,而是自我运动的理性本身。康德的二元性被辩证地扬弃:自然与自由、现象与本体不再是两个世界,而是同一个理性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显现。 在随后的《逻辑学》(1812-1816)中,黑格尔进一步将康德的范畴表改造为范畴自我运动的逻辑体系,以内在目的论取代了康德的外在反思形式。对黑格尔而言,康德的先验演绎之所以不充分,正是因为它停留在主观的反思上,而没有看到范畴本身就是存在自身的运动规则。¹⁰黑格尔由此将康德的批判哲学彻底转化为一种庞大的形而上学体系,成为此后新康德主义“回到康德”运动主要的攻击对象,也奠定了整个19世纪哲学地形图的左与右之分。
2.4 迪特·亨利希对耶拿时期“自我意识”论争的重构德国观念论对康德的批判并非仅从体系层面展开,也触及了康德哲学内部一个极为根本的困难——反思的自我意识模型。迪特·亨利希在20世纪60年代的一系列研究中,有力地重构了耶拿时期费希特、谢林与荷尔德林围绕这一难题的隐秘争论。¹¹ 亨利希指出,康德的先验统觉理论隐含着一个循环:自我意识的产生被构想为自我的反思活动,但反思活动已经预设了一个自我,因此无法解释自我的原初获得。费希特、荷尔德林与青年谢林在1795年前后几乎同时意识到这一困难。费希特以“自我设定自身”的本原行动来克服反思循环;荷尔德林则在《判断与存在》的短篇草稿中,将“存在”置于反思判断之前,作为统一的原初基础;谢林后来吸收了荷尔德林的这一洞见,走向绝对同一的哲学。¹² 亨利希的重构深刻地影响了当代康德与德国观念论研究。它不仅揭示了康德式自我意识的深层困境,也改变了学者们理解从康德到黑格尔这段思想运动的方式:它不再被简单地视为直线式的进步或退步,而是一场围绕若干核心难题展开的多声部哲学实验。¹³对于康德研究而言,这一争论的意义在于,将先验统觉的结构问题从被遗忘状态重新推向前台,迫使后世的研究者必须正面面对康德体系中最核心、最困难的部分。
脚注¹ Fichte, Grundlage der gesammten Wissenschaftslehre (1794/95), in Gesamtausgabe der Bayeris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Abt. I, Bd. 2, Stuttgart-Bad Cannstatt: Frommann-Holzboog, 1965, S. 255-260. 关于费希特对康德物自身的批判,参见 Dieter Henrich, Fichtes ursprüngliche Einsicht, Frankfurt am Main: Klostermann, 1967, S. 5-14. ² Fichte, Grundlage, § 4-5, GA I/2, S. 285-310. 费希特在此处详细展开自我与非我的交互规定关系,以此推导出范畴的演绎。 ³ 康德在1799年8月7日的公开声明中明确拒绝了费希特的知识学,声称自己的哲学只能按照其字面意义来理解,而费希特的体系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参见 Kant, Erklärung in Beziehung auf Fichtes Wissenschaftslehre, Ak. 12: 370-371. ⁴ Schelling, Ideen zu einer Philosophie der Natur (1797), in Sämmtliche Werke, Abt. I, Bd. 2, Stuttgart/Augsburg: Cotta, 1857, S. 11-73. 关于谢林早期自然哲学的形成,参见 Frederick C. Beiser, German Idealism: The Struggle against Subjectivism, 1781-1801,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 466-485. ⁵ Schelling, System des transzendentalen Idealismus (1800), in Sämmtliche Werke, Abt. I, Bd. 3, S. 339-342. 谢林在此处提出“先验哲学与自然哲学是两门基本的科学,二者互为补充”。 ⁶ Schelling, System, SW I/3, S. 612-629. 艺术直观被规定为“哲学的唯一真实而永恒的工具和证词”,这与康德《判断力批判》中将审美判断力作为中介的做法形成对照。 ⁷ Hegel, 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1807), Vorrede, in Gesammelte Werke, Bd. 9, Hamburg: Meiner, 1980, S. 17. “Dies Eine Wissen, daß im Absoluten Alles gleich ist, der unterscheidenden und erfüllten oder Erfüllung suchenden und fodernden Erkenntniß entgegenzusetzen, – oder sein Absolutes für die Nacht auszugeben, worin, wie man zu sagen pflegt, alle Kühe schwarz sind…” ⁸ Hegel, 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Einleitung, GW 9, S. 53-61. 黑格尔在此处将意识经验的辩证运动描述为“怀疑之路”,即意识对自身的不断否定与超越。 ⁹ Hegel, Phänomenologie, Vorrede, GW 9, S. 18. “Es kömmt nach meiner Einsicht, welche sich durch die Darstellung des Systems selbst rechtfertigen muß, alles darauf an, das Wahre nicht als Substanz, sondern eben so sehr als Subjekt aufzufassen und auszudrücken.” ¹⁰ 关于黑格尔对康德范畴论的系统批评与改造,参见 Hegel, Wissenschaft der Logik, Bd. 1: Die objektive Logik (1812), GW 11, S. 18-25; 亦见 Robert B. Pippin, Hegel’s Idealism: The Satisfactions of Self-Consciousnes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pp. 54-66. ¹¹ Dieter Henrich, “Fichtes ursprüngliche Einsicht,” in Subjektivitét und Metaphysik: Festschrift für Wolfgang Cramer, Frankfurt am Main: Klostermann, 1966, S. 188-232; 英译本见 “Fichte’s Original Insight,” trans. David R. Lachterman, in Contemporary German Philosophy, vol. 1, 1982, pp. 15-53. 另见 Henrich, Der Grund im Bewußtsein: Untersuchungen zu Hölderlins Denken (1794-1795), Stuttgart: Klett-Cotta, 1992. ¹² Henrich, Der Grund im Bewußtsein, S. 48-67. 荷尔德林的《判断与存在》草稿现存法兰克福时期的断片,其中提出“存在”是判断的前提,主体的统一不能通过反思来建构。参见 Friedrich Hölderlin, Sämtliche Werke, Bd. 4, Stuttgart: Kohlhammer, 1962, S. 226-228. ¹³ 亨利希的重构对整个学界的深远影响,可参见 Karl Ameriks, Kant and the Fate of Autonomy: Problems in the Appropriation of the Critical Philosoph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 pp. 231-270; 以及 Terry Pinkard, German Philosophy 1760-1860: The Legacy of Idealis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 150-170.
第三讲:新康德主义的科学根据与价值奠基德国观念论的宏大体系在黑格尔逝世后迅速瓦解。1840年代以降,思辨唯心主义在自然科学迅猛发展和唯物主义思潮的双重夹击下节节败退,哲学自身面临着深刻的生存危机:如果实证科学可以逐步接管一切知识领域,那么哲学还剩下什么?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回到康德”成为19世纪下半叶最具影响力的哲学口号。新康德主义运动并非单纯的哲学史研究,而是一场试图通过恢复康德先验方法为哲学重新奠基的思想运动。马堡学派将康德“逻辑化”,西南学派则将康德“价值化”,两大学派分别以科学事实和文化价值为出发点,系统改造了批判哲学,其影响力一直延伸到20世纪初的现象学与分析哲学的形成。
3.1 马堡学派的先验逻辑:从柯亨的科学事实到卡西尔的符号形式马堡学派是新康德主义中最具科学哲学色彩的支派,其奠基人赫尔曼·柯亨在1871年出版的《康德的经验理论》中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康德解读方式。柯亨拒绝将《纯粹理性批判》读作关于人类心灵认知能力的心理学著作,而主张把它理解为对牛顿物理学所代表的“科学事实”之可能性的先验追问。¹先验方法的核心不在于追问认识的心理起源,而在于从既定科学事实出发,回溯其得以成立的逻辑条件。 柯亨由此对康德的核心概念进行了彻底的逻辑化改造。物自身不再是某种隐藏在现象背后的独立实体,而是经验认知的“极限概念”,标示着科学认识无限推进的方向。先天直观形式——空间与时间——也不再是主体所固有的主观形式,而是数学自然科学建构其对象时的方法论预设。²范畴的先验演绎被重新解释为科学原理的逻辑证成过程,一切诉诸心理学或内省的解读都被排斥在外。 这一逻辑化纲领在恩斯特·卡西尔那里获得了最为宏阔的扩展。卡西尔将柯亨对数学自然科学的先验追问推及语言、神话、艺术等一切符号形式,在1923至1929年间出版的三卷本《符号形式哲学》中,将康德的“理性的批判”扩展为“文化的批判”。³卡西尔以功能性概念取代了康德的实体性范畴:符号形式的先验地位不在于它们是心灵的固定结构,而在于它们在建构精神世界的过程中所行使的统一功能。康德的哥白尼式革命由此被推进到一个新的层面——不再是对象遵照认识形式,而是每一种文化世界都有其自身的构型法则,而这些法则都具有先验的尊严。马堡学派对20世纪哲学的影响远超新康德主义本身的范围,卡西尔与海德格尔在1929年达沃斯的著名辩论,标志着先验哲学与存在论之间的正面交锋。⁴
3.2 西南学派的价值哲学与文化科学的奠基与马堡学派专注于自然科学不同,以弗赖堡和斯特拉斯堡为中心的西南学派将注意力转向了历史科学与文化领域。威廉·文德尔班与海因里希·李凯尔特面对的核心问题是:如果一切知识都以普遍必然的法则为目标,那么研究个体性和一次性的历史学科如何获得知识的地位? 文德尔班在1884年的《序曲集》中提出了著名的“规范意识”概念,将康德的先天形式转化为先验价值的领域。他指出,认识活动不仅受逻辑形式的支配,还预设了应然性的规范——真理本身就是一种应被遵循的价值。⁵判断的真假并非心理状态的描述,而是判断是否合乎先验规范的问题。文德尔班由此将康德的“先天”概念从理论理性的认知条件扩展到了实践理性和价值领域。 李凯尔特在1899年的《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中系统推进了这一思路。他区分了两种科学的逻辑:自然科学使用普遍化的方法,寻求普遍规律;文化科学使用个别化的方法,将研究对象关联于普遍的文化价值。⁶文化科学之所以是客观的,不是因为它们发现了因果规律,而是因为它们以“价值参照”的方式建构了研究对象的意义。康德关于自然与自由、是与应当的区分在此被重塑为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的逻辑分野。西南学派的工作不仅为19世纪末方法论之争提供了先验哲学的解决方案,也影响了韦伯的理解社会学对价值关联与理想类型的分析。⁷
3.3 反心理主义与逻辑主义中的康德背景:洛采与弗雷格新康德主义并非19世纪下半叶唯一从康德获取资源的哲学运动。在逻辑哲学领域,对心理主义的反击同样深刻地携带着康德的印记。鲁道夫·赫尔曼·洛采的“有效性”概念在此起到了枢纽作用。 洛采在1874年的《逻辑》中严格区分了心理行为的实在性和思想内容的有效性。一个命题的真理性不属于心理活动的因果序列,而属于一种非时间性的有效维度,洛采称之为“最奇异的织物”——既非存在亦非不存在的理念世界。⁸这种有效性学说直接改造了康德关于先天性的论述,将先验条件从心灵的内在结构转移到了命题和意义的逻辑空间。这一转向对19世纪末的哲学产生了分水岭式的效应:一方面,它通过文德尔班和李凯尔特影响了西南学派的价值哲学;另一方面,它通过弗雷格为分析哲学的诞生开辟了道路。 弗雷格在1884年的《算术基础》中明确将逻辑规律与心理规律加以区分,坚持必须“将心理的东西从逻辑的东西中彻底分离出来”。⁹他对概念与对象的严格区分、对函数与自变元的分析,虽然在技术上与康德无关,但就其对逻辑的先天性和规范性的理解而言,无疑是康德先验逻辑的一种重构。康德的“范畴”在弗雷格那里被“概念与关系”所取代,康德追问“经验如何可能”的方式则被转化为对语言表达式的逻辑分析——然而二者共享一个根本信念:思想的客观性不能诉诸经验心理学。¹⁰
3.4 新康德主义的分流与对现象学及分析哲学的双重催发新康德主义在19世纪末的鼎盛恰恰孕育了它的瓦解。胡塞尔在1900至1901年间出版《逻辑研究》,虽然最初与弗雷格的反心理主义立场一致,但其现象学方法很快超越了新康德主义的先验框架。胡塞尔批评马堡学派将康德的先验性逻辑化时,丧失了主体性的给予维度;又批评西南学派的价值哲学停留在形式规范上,未能回溯到意向性体验的具体结构。¹¹《笛卡尔式的沉思》中的先验现象学可以被读作将康德先验统觉加以意向性彻底化的一次尝试——这一主题留待第四讲详述。 而在分析哲学传统中,卡尔纳普在1928年的《世界的逻辑构造》中仍然可以看到新康德主义的残影——以逻辑构造系统取代康德的先天形式,以构成性定义重建经验世界的先验结构。¹²直到蒯因在1951年发表《经验论的两个教条》彻底消解分析-综合的二分,新康德主义在分析哲学中的余波才最终退潮。弗里德曼在其《分道而行》中精辟地指出,20世纪初分析哲学与现象学的分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为新康德主义内部关于先验性之本质的争论以不同方式外化的结果。¹³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康德主义不仅是康德研究史的一个篇章,更是现代哲学两大主流传统共同的发源地之一——一个在回顾中才逐渐清晰起来的思想枢纽。
脚注¹ Hermann Cohen, Kants Theorie der Erfahrung, Berlin: Dümmler, 1871; 第三版增订本, 1918, S. 3-12. 柯亨在此明确拒绝赫尔巴特和弗里斯对康德的心理学解读,提出先验方法“以印刷的科学事实为出发点”。关于马堡学派的整体理解,参见 Andrea Poma, The Critical Philosophy of Hermann Cohen, trans. John Denton,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7, pp. 1-25. ² Cohen, Kants Theorie der Erfahrung, 3. Aufl., S. 139-156. 柯亨对“先天直观”的逻辑化解读,将其解释为可构造性的方法论条件。 ³ Ernst Cassirer, Philosophie der symbolischen Formen, 3 Bde., Berlin: Bruno Cassirer, 1923-1929; 引论见 Bd. 1: Die Sprache, S. 3-55. 卡西尔明确提出“理性的批判必须成为文化的批判”。亦见 Cassirer, Zur Logik der Kulturwissenschaften, Göteborg: Wettergren & Kerber, 1942. ⁴ 关于达沃斯辩论,参见 Michael Friedman, A Parting of the Ways: Carnap, Cassirer, and Heidegger, Open Court, 2000, pp. 1-10; 以及 Peter E. Gordon, Continental Divide: Heidegger, Cassirer, Davo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pp. 1-20. ⁵ Wilhelm Windelband, Präludien: Aufsätze und Reden zur Einleitung in die Philosophie, Freiburg: Mohr, 1884, S. 35-60. 特别参见其中“规范与自然法则”一文。 ⁶ Heinrich Rickert, Kulturwissenschaft und Naturwissenschaft, Tübingen: Mohr, 1899, S. 27-64. 另见 Rickert, Die Grenzen der naturwissenschaftlichen Begriffsbildung, Tübingen: Mohr, 1902, S. 1-30. 关于西南学派的方法论,参见 Guy Oakes, Weber and Rickert: Concept Formation in the Cultural Sciences, MIT Press, 1988, pp. 1-40. ⁷ 韦伯在其方法论著作中多次引用李凯尔特。参见 Max Weber, “Die ‘Objektivität’ sozialwissenschaftlicher und sozialpolitischer Erkenntnis” (1904), in Gesammelte Aufsätze zur Wissenschaftslehre, Tübingen: Mohr, 1922, S. 146-214. ⁸ Hermann Lotze, Logik: Drei Bücher vom Denken, vom Untersuchen und vom Erkennen, Leipzig: Hirzel, 1874, Buch III, Kap. 2, § 316-321. 关于洛采有效性概念对后世的影响,参见 Frederick C. Beiser, Late German Idealism: Trendelenburg and Lotz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pp. 215-249. ⁹ Gottlob Frege, Die Grundlagen der Arithmetik: Eine logisch mathematische Untersuchung über den Begriff der Zahl, Breslau: Koebner, 1884, Einleitung, S. viii-xii. 弗雷格写道:“要把心理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严格区别开来。” ¹⁰ 关于康德与弗雷格在逻辑先天性上的深层关联,参见 Hans D. Sluga, Gottlob Frege, Routledge, 1980, pp. 20-60; 亦见 Michael Dummett, Freg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Duckworth, 1973, pp. 665-684. ¹¹ Edmund Husserl, Logische Untersuchungen, Bd. 1: Prolegomena zur reinen Logik (1900), Hua XVIII, Den Haag: Nijhoff, 1975, §§ 17-22, S. 50-75. 胡塞尔对心理主义的批判与弗雷格并行,但对新康德主义的批评则集中于马堡学派的逻辑主义倾向。参见 Iso Kern, Husserl und Kant: Eine Untersuchung über Husserls Verhältnis zu Kant und zum Neukantianismus, Den Haag: Nijhoff, 1964, S. 25-51. ¹² Rudolf Carnap, Der logische Aufbau der Welt, Berlin: Weltkreis-Verlag, 1928, §§ 1-10. 关于卡尔纳普与新康德主义的关系,参见 Michael Friedman, Reconsidering Logical Positivis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 1-18. ¹³ Michael Friedman, A Parting of the Ways, pp. 1-10. 弗里德曼论证,分析哲学与现象学的分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新康德主义内部马堡学派与西南学派张力的延续。
来源:夏专若叶睦 编辑:邓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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