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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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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差错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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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楼主| 发表于 2021-7-9 18:22:5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028)

权利 quánlì


2021年7月5日《工人日报》第5版刊登报道《给动物配“营养餐”的人》。文中有个句子写道:“只要检验员检测的指标不合格,任何人——包括公司老总都没有签字放行的权利。”句中的“权利”一词使用有误。

“权利”指的是公民或法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和由此获得的利益。“权利”包含两个方面,即权力和由这个权力所产生的经济上的或其他方面的利益。句中说的是“公司老总”所从事的“签字放行”的行为,这是行为人依其职权所具有的对公司事务的支配力量的一种体现,其中并不涉及利益,“权利”的使用不合适。

应该把“权利”改为“权力”。“权力”有两个意思,一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其使用对象通常是国家、政府、司法等具有这种强制力量的主体;二是指职权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其使用主体通常是拥有这种支配力量的部门或个人。句中适用“权力”的后一个意思。

“权利”和“权力”是一对同音词,意思也有交叉的地方,很容易出现使用错误。对这个两个词进行区分可以掌握一个要点,“权力”是由“权”产生的一种具有强制性或支配性的力量,“权利”则是由“权”产生的利益。



编辑:王奕

1102#
 楼主| 发表于 2021-7-9 19:00:0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029)


新生 xīnshēng


2021年7月5日《新民晚报》第21版刊登报道《上海老先生数十年传播古诗吟诵》。文中有一个句子写道:“彭世强总说,自己退而不休的重要原因,是他还追求着语文教学的新生,特别想让古诗文教学走出一条知识传授和有声阅读双管齐下的新路子。”句中的“新生”一词使用有误。

“新生”的意思是刚出现的,这个意思在使用中通常是作名词的修饰语,表示这个名词的事物的属性,如“新生事物”;还可比喻人或事物走出困境,获得新的发展机遇,如“对犯罪人员判处刑罚是为了让他们获得新生机会”“一些濒临失传的历史文化遗产在申遗活动中获得新生”。句中的“新生”用的是后一个意思。但是,“新生”在这样用的时候,通常要求其使用对象处于严重的困境,如果是事物,要求这个事物处于残缺、零乱等不理想状态甚至失去存在空间。句中的“新生”,其使用对象是“语文教学”,但在现实生活中,“语文教学”一直存在,其存在状态并未有萎缩,只是与句中的行为主体“彭世强”的意愿不合,而“彭世强”是希望“语文教学”抛开旧的创造出新的,出现新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新生”并不符合其要表达的意思。

可以把“新生”改为“创新”。“创新”按照其词性可分为两个意思,作动词用时指抛开旧的创造新的,如“勇于创新”,作名词用时指创造性、新意。“创新”用到这个句子中是名词的用法,指“语文教学”中的新意,这个意思符合行为主体“彭世强”的表达需要。

这个句子还存在人称代词使用不统一的问题。句中的第一人称代词“自己”指的是“彭世强”,表明“彭世强总说”后面用的是他的原话,但后文的人称代词又用了第三人称代词“他”,与引用其原话出现了矛盾。要么把“自己”改为“他”,要么把“他”改为“自己”或直接删去,两者不能同时存在。

另按:《现代汉语词典》对“新生”的释义存在疏漏。《现汉》按“新生”的不同词性揭出其两个义项,其中对名词义的释文是:“新生命:获得~。”这个释义过于简单了。实际上,“新生”的名词义是一个比喻义,指人或事物获得新的发展机会,而对人的自然生命一般不能适用“新生”,如一个重病患者已经被放弃治疗,恰巧来了一位医术高超的医生将其救了过来,这时候一般不说这个人“获得新生”。《现汉》的释义未能对此作出鉴别,这是一个失误。



编辑:王奕

1103#
 楼主| 发表于 2021-7-9 19:01:3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030)


情结 qíngjié


2021年7月6日《今晚报》第10版刊登一篇文章,介绍周恩来学生时代在天津读书时积极参与革命的活动,题目是“与马千里的情结”。这个题目的句子未出现主语,但考虑到这篇文章是报上逐日连载的一组文章的其中一篇,另有总题“周恩来学生时代与天津”,因此这样起标题是可以的,而在意念上则可把这个句子的主语理解为“周恩来”。但是,这个题目中的“情结”一词使用有误。

“情结”指的是心中的感情纠葛,也指经常萦系在心头的某种情感。“情结”可以用于人,也可以用于事物。句中的“情结”用于人,其使用主体是“周恩来”,使用目标是“马千里”。当“情结”用于人的时候,它通常是指一个人对他所倾慕异性的相思之情(这里不考虑同性之间的恋情),但这种相思之情通常又是不被对方接受的,一旦接受了,“情结”也就不存在了。因此,用于人的“情结”,通常情况下并不具有正面性。这个标题说的是句中未出现的“周恩来”和句中出现的“马千里”两个人之间的事,但两人都是男性,不存在恋情,因此,“情结”的使用是不合适的,在感情色彩上也与作者的倾向不合。

另外,即使不考虑“情结”的上述因素,“情结”通常也是是属于单方面的,句中用了介词“与”,使得“情结”成为“周恩来”和“马千里”两人之间互相发生的事,这也是不合“情结”的使用要求的。

可以把“情结”改为“情谊”。“情谊”指相互友爱、关切的感情。“情谊”作为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情感,通常不包括恋情,而且同性之间也可以用,因此适用于描写“周恩来”和“马千里”之间的情感。更重要的是,由于它是相互之间发生的互动性情感,不像“情结”一样只是单方面的,因此它不仅不需要化解,而且可以长久存在。

另外,如果使用“情结”,由于“情结”是单方面的,是使用主体对使用目标的一种情感投射,就需要把原标题句首的介词“与”改为“对”。但在把“情结”改为“情谊”后,由于“情谊”是一种互动性情感,介词“与”的使用就合适了,不用再作改动。



编辑:王奕

110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0 17:14:5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032)


亦步亦趋 yìbù-yìqū


2021年7月9日《光明日报》第16版刊登文章《雨中的田野》。文中有一个句子写道:“一根竹竿插在秧田里,竹竿上束着捆秧的棕榈叶或稻草,拔秧的妇女围绕竹竿左右开弓,亦步亦趋。”这个句子中的“亦步亦趋”使用有误。

“亦步亦趋”是一个成语,它的意思是别人走得慢也跟着走得慢(“步”意为走得慢),别人走得快也跟着走得快(“趋”意为走得快)。通常用来比喻没有主见或为了讨好而事事追随或模仿别人。“亦步亦趋”含有贬义,因此其使用对象在社会评价中通常具有负面性,作者对其也怀有负面评价。

句中说的是农业劳动中“拔秧”的场景,在集体劳动中,虽然是多名劳动者一起从事这一活动,但就每个拔秧者来说,从事这项活动时并不需要每个人跟随前面的人,而是可以在各自的秧垄上单独从事,手脚快的人可以超前,因此“亦步亦趋”的使用是不合事实的。而“拔秧”也可以是个体劳动(在现实的汉语使用环境中,在农业生产大包干以后,这已成为常见情景),这就更不存在“亦步亦趋”的基本条件了。句中说的实际上是行为主体“拔秧的妇女”随着“拔秧”的进展而逐渐向前移动身体,“亦步亦趋”的词义与此不合。

当然,按照句中给出的特定情景,也许作者指的是行为主体“拔秧的妇女”以“竹竿”为目标而“亦步亦趋”。但是,从句中的描写可以看出,“插在秧田里”的这根“竹竿”是为提供“捆秧的棕榈叶或稻草”而设,那么,从常理来说,它应该是跟随拔秧者而移动,也就是说只可能“竹竿”对人“亦步亦趋”而不应该是人对“竹竿”“亦步亦趋”。因此,如果作者说的确实是这种情景,“亦步亦趋”的使用也是不准确的。

另外,从引语所出全文来看,文章描写的是农村田野的劳作,作者对其充满了赞美的情感,那么,对句中的行为主体“拔秧的妇女”自然也是持正面肯定的态度,但由于“亦步亦趋”含有贬义,使用这个成语和作者的这种情感是不能合拍的。

可以把“亦步亦趋”改为“挪移前行”之类的话语。随着“拔秧”的进展,行为主体要逐渐往前移动身体,但这种移动的速度不会很快,因此,使用“挪移前行”来描写“拔秧”这种活动中行为主体的运动状态是合适的。



编辑:王奕

1105#
 楼主| 发表于 2021-7-10 21:26:2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王奕
1106#
 楼主| 发表于 2021-7-10 21:28:5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964

一家之言 yījiāzhīyán

202151日《湖南日报》第13版刊登报道《“潇湘明珠”焕新彩》。文章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宋家洲公园具体如何建,不是一家之言,而是听专家怎么说,听百姓怎么讲。’永州市城投集团主要负责人介绍,经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优化施工图纸,更好满足市民期待。”这段文字引述的“永州市城投集团主要负责人”的话中,“一家之言”的使用有误。
“一家之言”本指有独特见解、自成体系的学术论述,现在更多地指一个学派或个人的理论、说法,通常用于自我评价,有自谦的意思,如“我的观点只是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句中的“一家之言”并不是一种自我评价,也没有自谦的意思,表示的是一个人说了算的意思,“一家之言”的词义与此不合。
可以把“一家之言”改为“一个人说了算”之类的话语。从文中的情景来看,再结合汉语使用环境的实际情形,能够“一个人说了算”的,通常都是担任官职的人员,因此还可以在“一个人说了算”的前面加上“领导”,以与句中的“专家”“百姓”相对,这样表达效果更好。


编辑:王奕
1107#
 楼主| 发表于 2021-7-12 15:05:13 | 只看该作者
每日一怼(1035)
粗犷 cūguǎng
  2021年7月11日《羊城晚报》第5版刊登文章《在红色经典中塑造出饱满的女性文学形象》。文中有一句话写道:“在这种平实的写作中,很多作家对笔下人物的塑造就没有那么细腻了,尤其是人物心理的描绘,不再花很多笔墨去处理人物的小心思,女性人物形象相对来说也就比较粗犷。”句中的“粗犷”一词使用有误。
  “粗犷”的意思有两个,一是指不受拘束,豪爽,二是指粗野。这两个意思通常都用于形容人的日常表现或性格等,但后一个意思含有贬义,如“粗犷蛮横”,前一个意思在情感色彩上通常表现为中性,在某些场合有一定的褒义,如“他办事粗犷,不计较小节”。句中的“粗犷”用于文学作品中的“女性人物形象”,这是“粗犷”的引申用法,本来是可以的,但作者并不是在说“女性人物形象”具有豪爽或者粗野的特点,而是说“作家”对它们的塑造比较马虎,不够细致,“粗犷”的词义与此不合。
   可以把“粗犷”改为“粗糙”。“粗糙”有一个词义是指工作草率马虎,不认真不细致,这个意思用于句中是合适的。需要注意的是,作者在这句话中是在表达对文学作品中“女性人物形象”的一种批评性评价,但在文学评价中,“粗犷”可以说是作品的一种风格表现,并不构成对其批评,因此在这个句子中不合作者表达需要,而“粗糙”则构成一种对使用对象的批评,符合作者表达需要。
编辑:何晓琴

1108#
 楼主| 发表于 2021-7-16 18:45:2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039)
长期 chángqī 耳濡目染ĕrrú-mùrǎn
2021年7月15日《长江日报》第10版刊登报道《青海小伙武汉卖拉面绽放出彩人生》。文中有一段文字写道:“当年,父亲韩哈山把家里的牛羊卖了,凑了5000元带着韩索力么乃来汉投奔做拉面的远房亲戚。韩索力么乃成年后,父亲同意他学做拉面。和、捣、揉、抟、摔、拉,白练飞舞,银丝出锅,经过长期耳濡目染,韩索力么乃不到一个月就上手了。”这段话中的“长期”和“耳濡目染”这两个词语使用有误。
先看“长期”。“长期”的意思是长时期,长时间。“长期”是一个时间概念,但是它的长度不具备规定性,是比较模糊的,一般来说只能按人们习惯认为的长度来确定是否“长期”。但即便如此,“长期”所指的时间长度,按人们习惯的认知,通常都在一年以上、文中说的是“韩索力么乃”学会制作“拉面”,文中说“不到一个月就上手了”。从常理来说,“拉面”作为一种食品,学会制作并不需要太长的时间,“不到一个月”做到“上手”是可以的,但把“不到一个月”称为“长期”,不符合人们对“长期”的通常理解,“长期”的使用不合适。

再看“耳濡目染”。“耳濡目染”形容听得多见得多了以后,无形之中受到其影响。“耳濡目染”说的是事物对人的影响,对于行为主体来说,这种影响应该是在不经意之间产生的,如果行为主体有心学习,“耳濡目染”就不能使用。文中说的是行为主体“韩索力么乃”学习制作“拉面”的事情,这对“韩索力么乃”来说是一种专门的学习,“耳濡目染”的使用不合事实,因此不合使用。
“长期”修饰“耳濡目染”,本来是合适的,事物对人的影响确实需要一个长时间的过程才能产生,这个过程在一年以上也是常见的。但是由于“耳濡目染”的使用不合适,“长期”也就不能使用了。因此,“长期”可以删去,而“耳濡目染”则可改为“勤学苦练”之类的短语。“韩索力么乃”学习制作“拉面”是学习一门技术,“勤学苦练”适用于形容学习技术的需要。
编辑:何晓琴

1109#
 楼主| 发表于 2021-7-16 18:45: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已贴网站
每日一怼(1038)
死者 sĭzhĕ
2021年7月15日《新京报》第2版刊登文章《女子居家办公被害,为何可被认定工伤?》。文中有一段文字写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而死者和人社局就是对这一法条的理解发生了分歧。”这段文字中的“死者”一词使用有误。

“死者”的意思是死去的人。一个人死去以后,他包括身体运动、思维活动等在内的所有活动也就停止了。句中的“死者”和“人社局”双方“对这一法条的理解发生了分歧”,但“人社局”作为一个运作中的机构,可以产生“理解”并和他人产生“分歧”,而“死者”既已死去,不可能产生“理解”的思维活动并和他人产生“分歧”,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出现的,说明“死者”这个词用得不合事实。

从引语所出全文可以看出,“对这一法条的理解发生了分歧”的双方应该是“死者”生前的家属和“人社局”,因此应该把“死者”改为“死者家属”。“死者”已逝,但“死者家属”还活着,可以产生“理解”的思维活动并和他人产生“分歧”。因此,改为“死者家属”,既符合文中事实,也合乎事理。
编辑:何晓琴

1110#
 楼主| 发表于 2021-7-18 12:48:29 | 只看该作者
每日一怼(1041)

反之 fănzhī

2021年7月16日《晋江经济报》第6版刊登报道《老年人如何预防“最后一次骨折”?听听咱厝医生怎么说》。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手术治疗可避免卧床并发症。比如关节置换,患者可在短短几天后就下床站立、行走,即使因体质差不能短时间下床,但术后能在床上翻身、坐起,有利于护理,可有效帮助患者排出痰液,避免肺炎、血栓、压疮、泌尿系感染等并发症,降低死亡率。反之,手术治疗的风险、老年人自身身体承受力较差、手术成功后的生活质量能否保障等问题,也都不可忽视。”这段文字中的“反之”使用有误。

“反之”的意思是与此相反,反过来说或反过来做。“反之”是由动词义素的“反”和古代汉语遗留下来的代词“之”合成的一个连词,它通常用于连接两段意思相反的句子或语段,“反之”前先交代一种做法,说明这样做了以后会出现什么情况,“反之”后则交代与前面内容具有对立性状的另一种做法,即不这样做会出现什么情况。在这段文字中,“反之”前面的内容说的是“手术治疗”的正面效果,按理来说,“反之”后应该说的是不搞“手术治疗”后可能出现的结果,但文中“反之”后说的是“手术治疗”可能出现的负面情况,虽然这与前文也有对立的意思,但“反之”前后说的都是“手术治疗”这同一件事,“反之”不能适用。

应该把“反之”改为“但是”。“但是”也是一个连词,表示语意的转折。文中说的是“手术治疗”这同一件事可能出现的正负两面情况,“但是”(即原文“反之”)前后的内容存在对立状态,语义出现转折,使用“但是”是合适的。
编辑:何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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