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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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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差错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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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
 楼主| 发表于 2021-6-25 18:05:3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018
分居 fēnjū
2021年6月16日《中华读书报》第11版刊登文章《“家集”之中见人生》。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由于工作原因,与先生两地分居,聚少离多。时事纷纭,身如飘萍,每当我独自身处异乡,陷入‘君问归期未有期’的思念,或是面对接踵而来的家庭、事业难题束手无策时,总会不禁想,那时远隔重洋的老师与师母,是否也曾有过相似的烦恼?”这段文字中的“分居”一词使用有误。
“分居”指的是一家人分开居住和生活,特指夫妻双方保持婚姻关系但不共同生活。“分居”的词义,不能仅仅从字面上来理解,以为是分开居住,而是对使用对象有明确的要求,严格地说必须是夫妻,宽泛一点可包括父母子女,但必须是一个家庭的内部成员。文中“分居”的使用出现于这个句子之中:“由于工作原因,与先生两地分居,聚少离多。”“分居”的使用对象是“我”和“先生”(这里的“先生”指的是老师),如果只看这个句子,读者会以为两人是夫妻关系。但是,读到后面又有一句:“那时远隔重洋的老师与师母,是否也曾有过相似的烦恼?”由此可见“老师”又有“师母”相伴,那么,“我”和“先生”就不是夫妻关系(从引语所出全文可知无边无际师生关系),自然也不属于同一个家庭,这两人不在一起居住就不能称为“分居”,这个词用在这段文字中是很不合适的。
“分居”为什么不能用于夫妻和家庭成员以外的人?这是因为,夫妻或一个家庭的成员从通常意义上来说是应该居住在一起的,使用“分居”可以显示其出现了不正常的状态;而在此以外的人本来就不应该居住在一个屋子里,使用“分居”是多余的。
可以把“分居”改为“居住”。“居住”是人的一种常态性行为,适用于任何人。文中改用“居住”后,前面有“两地”作其修饰语,表示“我”和“先生”住在两个地方,这符合文中表达需要。
编辑:李佳怿

1092#
 楼主| 发表于 2021-6-27 16:05:4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020
激烈 jīliè 冲突 chōngtū
2021年6月27日《浙江日报》第4版刊登文章《致初心》。文中有一段文字这样写道:“观众看到的是这样的舞台:当胡兆富对党诉说自己心中的信仰时,他身后不远处渐渐显现鲜红如火,迎风飘扬的巨幅党旗,激烈的色彩冲突下,深情有了寄托……”。这段文字中的“激烈”和“冲突”两个词使用有误。
先看“激烈”。“激烈”指剧烈,猛烈,其使用对象通常是言辞、行动等,如“话语激烈”“打斗激烈”“竞争激烈”,也可指激昂慷慨,其使用对象通常是人的情绪,如“壮怀激烈”。这两个意思表明,“激烈”的使用对象通常应是言语、行为以及人的情绪等,文中的“激烈”修饰的是“色彩”,但“色彩”是一种自然物品,不能接受“激烈”的修饰。
再看“冲突”。“冲突”的意思是发生争斗或争执,如“边境冲突”,也可指相互矛盾或抵触,如“这两个活动的时间有冲突”,“文章观点前后冲突”。“冲突”在使用中要求其使用对象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而文中的“色彩”指的是“巨幅党旗”的颜色,它的“色彩”如文中所说“鲜红如火”,只有红色一种,不能构成“冲突”,“冲突”的使用没有事实支撑。
可以把“激烈”改为“浓烈”,把“冲突”改为“冲击”或“烘托”。“浓烈”的意思是浓重强烈,它的使用对象可以是色彩、情感等,用来形容文中“巨幅党旗”的“色彩”是合适的。“冲击”是个多义词,有一个意思是形容事物对人心灵的震撼,用于抒写“巨幅党旗”的“色彩”对文中“胡兆富”这个人情绪的影响(即文中所说的“深情有了寄托”)是可以的。“烘托”是绘画、写作上的专科词,分别指绘画、写作上的一种手法,除此以外,它还有普通词义,指陪衬,使明显突出,这个意思可以用于抒写“巨幅党旗”的“色彩”和“胡兆富”的心情的关系,即前者使后者表现得更为突出,“深情有了寄托”,是比较合适的。当然,是改为“冲击”还是改为“烘托”,表达的效果是有些不同的,可以根据不同的的表达需求选择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看原文中“激烈的色彩冲突”这个短语,“激烈”和“冲突”的搭配是没有问题的,但放在所引整段文字中,就可发现它们存在的问题。由此可见,在写作中做到准确用词,不仅要注意到词义是否贴切,词与词的搭配是否得当等微观的问题,还要考虑这个词在它所处的语境中是否合适等比较宏观的问题。
编辑:李佳怿

1093#
 楼主| 发表于 2021-6-29 00:24:5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021)
海滨 hǎibīn


  2021年6月28日《工人日报》第5版刊登报道《一辆公交车上“跑出”5名全国劳模》。文中有一个句子写道:“日前,记者来到位于海滨之畔的青岛城运控股公交集团隧道巴士6路车队驻地,探寻这支公交车队劳模‘扎堆’的秘密。”句中的“海淀”一词存在使用错误。
  “海滨”的意思是海边,沿海地带。句中的“海滨”和“畔”构成了一个偏正结构(其间用了结构助词“之”),由这个偏正结构“海滨之畔”担任动词“位于”的宾语,这等于是在说“海边的旁边”,让读者无法理解。由于作者对“海滨”的词义没有很好理解,以至出现了这个使用错误。
  应该删去“海滨”后的“之畔”,也就是说,让“海滨”直接做动词“位于”的宾语。


编辑:古凤

1094#
 楼主| 发表于 2021-6-30 09:53:4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022)
鬼使神差 guĭshĭ-shénchāi

  2021年6月29日《四川日报》第17版刊登报道《传统制盐技艺的“非凡”传承》。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几个月后,由于单位体制改革,他鬼使神差地被调到燊海井‘烧盐匠’岗位。‘我当时心里真的是一百个不愿意。’游强回忆说。”这段文字中的“鬼使神差”使用有误。
  “鬼使神差”的意思是好像有鬼神暗中操纵一样。“鬼使神差”的使用对象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形容意外地发生某种具有巧合性的事,二是不由自主地做出自己没想到要做的事。这段文字说的是“他”“被调到燊海井‘烧盐匠’岗位”这件事,如果这件事是“他”所希望的,可以视为是一种巧合。但是从行文可以看出,“他”对此“当时心里真的是一百个不愿意”,可见并无巧合的意思。
  当然,除了形容巧合的事,“鬼使神差”还可形容行为主体不由自主地做的事,但这个意思的“鬼使神差”,要求所形容的事必须是行为主体自己做的事,而文中的“被调到燊海井‘烧盐匠’岗位”并不是行为主体“他”自己能够做的事,而只能是由他人对“他”做的事,“鬼使神差”的使用也是不合适的。
  修改“鬼使神差”,需要根据“被调到燊海井‘烧盐匠’岗位”这件事的具体发生情况作选择。从文中得知,“他”本人对此“一百个不愿意”,可考虑把“鬼使神差”改为“阴差阳错”之类的词语。

编辑:古凤

1095#
 楼主| 发表于 2021-7-2 13:20:3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024)
夫妻 fūqī 团聚 tuánjù


  2021年6月30日《辽宁日报》第16版刊登报道《魏洪艳一家用担当和奉献书写小家大爱》。文章讲述一位名叫魏洪艳的人初中毕业后考上卫生学校的护理专业,在学校结识了比自己早一届的同乡关岳彪,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在叙述了这个背景后,文章写道:“中专毕业后,魏洪艳留在铁岭市结核病医院工作,而关岳彪则被分配到乡镇医院工作。为了夫妻团聚,关岳彪放弃了乡镇医院工作,进城自主创业。1999年初,两人登记结婚……”。这段文字中的“夫妻”和“团聚”两个词使用有误。
  先看“夫妻”。“夫妻”指的是婚姻关系中的丈夫和妻子。一对男女,要互相成为对方的丈夫或者妻子,必须首先缔结婚姻关系,他们两人才能称为“夫妻”。从文中的叙述可以看出,在关岳彪“放弃了乡镇医院工作,进城自主创业”这个时候,他和魏洪艳只是恋人,尚未缔结婚姻关系。文中叙述“1999年初,两人登记结婚”,而关岳彪“放弃了乡镇医院工作,进城自主创业”虽然未直接写明年份,但由于他的这一行为出现在刚刚“中专毕业”的时候,按照常理,这时候两人还很年轻,不大可能结婚。两人虽然以后成为夫妻,但在关岳彪“放弃了乡镇医院工作,进城自主创业”时,两人还未缔结婚姻关系,“夫妻”的使用不合事实。
  再看“团聚”。“团聚”一般指亲人较长时间分别甚至失散后相聚。“团聚”的使用对象要求是家人、亲人,按照常理家人、亲人本应住在一起生活,但因种种原因长久分别甚至失散,然后相聚,在这种情况下,“团聚”的使用才是有意义的。文中的“团聚”和“夫妻”搭配,“夫妻”属于亲人,因此这样使用本来是可以的。但是在已经证明文中的“夫妻”一词属错误使用,行为主体关岳彪和魏洪艳在行为发生时只是恋人关系,而从常理来说,恋人是没有住在一起生活的必要性的,因此“团聚”的使用是不合适的。
  “夫妻”和“团聚”的使用错误要放在一起修改,关键是要去掉“夫妻团聚”这个与行为主体身份不合的说法,而能够改用的说法则可以有很多,如把“夫妻团聚”改为“谈恋爱方便”“互相照顾”等等,都是可以的。

编辑:古凤

1096#
 楼主| 发表于 2021-7-2 13:22:1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025)
引荐 yĭnjiàn


  2021年6月27日《光明日报》第12版刊登文章《傅聪留在南京的音符》。文中有一个句子写道:“次日中午,经金圣华引荐,我得空去傅聪房间拜访他。”句中的“引荐”一词使用有误。
  “引见”的意思是推荐。“引荐”的使用场合通常是推荐人从事某项工作,句中说的是“拜访他”这样一个活动,行为主体“金圣华”所做的只是带“我”和“傅聪”相见,使两人能够结识,“引荐”的使用不合适。
  可以把“引荐”改为“引见”。
编辑:古凤

1097#
 楼主| 发表于 2021-7-3 18:06:1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023)
终将 zhōngjiāng


  2021年6月30日《福建日报》第8版刊登一篇文章,题目是“‘台独’分子终将难逃历史审判”。这个题目中的“终将”一词使用有误。
  “终将”的意思是最终将会。“终将”作为一个副词,在使用中通常用于修饰某个事实,但这个事实必须是在未来才能出现,而在作者说这话的时候尚未出现。比如在“革命终将胜利”这句话中,“革命胜利”就是一个在未来会实现的事情,但在作者说这句的时候,“革命胜利”还没有成为现实。
  上引标题中,“终将”修饰的是“难逃历史审判”,但“难逃历史审判”说的是一个道理,而不是一个事实,“终将”不能适用。实际上,“难逃历史审判”作为一个事理,不仅在未来可以成立,就是在作者说句话的当下也是可以成立的,这也证明了“终将”在这个句子中不能适用。
  可以把“终将”删去,即把全句改为“‘台独’分子难逃历史审判”。也可以保留“终将”,但需要把“难逃历史审判”改为“接受历史审判”之类的话语,“接受历史审判”是一个事实,但只能在未来实现,而在作者说这话的当下这个时间点上还未实现,符合“终将”的使用要求。

编辑:古凤

1098#
 楼主| 发表于 2021-7-3 18:07:5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026)
破灭 pòmiè


  2021年7月3日《光明日报》第10版刊登文章《中东之乱,美国难辞其咎》。文中有一个句子写道:“美国首先在中东的伊朗和土耳其开启对苏联的冷战,拼凑围堵苏联的军事联盟,在地区四处推行帝国主义干涉政策,企图破灭地区民族民主革命浪潮。”句中的“破灭”一词使用有误。
  “破灭”的意思是落空。“破灭”的使用对象通常应是理想、幻想、希望等抽象的概念,句中“破灭”的使用对象是“浪潮”,这虽然是比喻的用法,但就其本义来说是一个具象概念,不能和“破灭”搭配,而由其本义衍生的引申义自然也不能和“破灭”搭配。另外,“破灭”还是一个不及物动词,在使用中不能带宾语,句中的“破灭”又和“浪潮”构成动宾关系,这也不合“破灭”的用法。
  可以把“破灭”改为“消灭”。“消灭”的意思是采取措施使某种情况不再存在,它的使用对象比较广泛,适合这个句子的语境。

编辑:古凤

1099#
 楼主| 发表于 2021-7-4 23:29:4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每日一怼(1027)
景致 jĭngzhì 单一 dānyī


  2021年7月4日《解放日报》第6版刊登报道《“新乡贤”的新梦想》。文中有一句话写道:“彼时西湖李家的景致很单一:荒山、泥路、破砖瓦房,人畜混居,遍地猪牛粪。”这个句子中有“景致”和“单一”两个词的使用存在问题。
  先看“景致”。“景致”即风景,指可供观赏的风光景色,包括山水、花木、建筑物以及某些自然现象。需要注意的是,“景致”能够让人用肉眼看到,但并不是人能够用肉眼看到的任何事物都可称为“景致”,只有具备一定的观赏价值的才能称为“景致”。当然所谓的观赏价值并无统一标准,所以会有“景致很差”的说法,但即使如此,这话的前提仍然是把对象作为一种具有观赏价值的事物来看待的。句中的“景致”指的是“西湖李家”(从引语所出文中可知是一个村庄)的村容村貎,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天然形成或有意识打造的以促进旅游为吸引力的村庄以外,一般的村庄并不以供人观赏为目标,是不具备观赏价值的。因此,“景致”的使用是不合适的。
  再看“单一”。“单一”指的是只有一种。句中的“单一”,说的是“西湖李家的景致”(其中“景致”的使用错误已在上文分析,这里为叙述方便姑且沿用),但文中列出的情况有“荒山、泥路、破砖瓦房,人畜混居,遍地猪牛粪”,远不止一种,“单一”的使用不合适。
  通常情况下,可以把“景致”改为“景象”。“景象”指的是情景,状况,这个意思合于句中情景。但是,既然我们已经知道“西湖李家”是一个村庄,那么,把“景致”改为“村容”或“村貎”是更为合适的。“单一”可以改为“杂乱”之类的词。句中说的是“彼时西湖李家”的村容村貎显得很零乱,没有条理,“杂乱”的使用合于这个语境。


编辑:古凤

1100#
 楼主| 发表于 2021-7-4 23:34:3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古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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