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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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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客观性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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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3-5-19 19:10:5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中传张鸿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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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思想
清明上河图之终极版——新闻联播来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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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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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3-5-21 22:00:3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慕毅飞
刚结束的新闻联播,详述了美国的龙卷风死人事件,却一步不提深圳大街坍塌死人事件,人家是天灾,咱这是人祸。选择性联播,让人罔然不知何谓新闻。 我在:曙光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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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曙光西路 - 顯示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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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17:38: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3-7-21 17:42 编辑

【案例】
花胖子@北京交通广播 现在不知道是什么节目,主持人特别恨城管。别忘了你自己媒体人的角色,客观正直!听你的节目,简直侮辱了103.9



建仁健智同一时间北京体育广播比足夜客观,人也比足夜那几个得人心//@看海绅士:似乎是在转移球迷们的视线,平息舆论压力,还是老一套,没新意
@红黑飞鱼追问85分钟,啥结果没有,跟我们开会一样一样的。 轉發(4)|評論(8) 6月16日22:55 來自iPhone客户端


10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3 09:45:1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刘万永
记者写作时应有法律意识,不能因个人好恶、社会情绪改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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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楼主| 发表于 2013-7-25 22:39:5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案例】
@王左中右:所以我不明白是什么天大原因让有些人下此毒手。 //@板扎:日本战败,军部下令所有新闻机构销毁照片,是朝日保存7万张二战照片,成为侵略战争的证据//@板扎: 上世纪70年代初,正是朝日记者本多胜一来华采访,在朝日连载发表《中国之旅》,打破禁忌让“南京大屠杀”成日本大众无可回避的事实。

@板扎
朝日新闻微博账号被封令人震惊。作为一家新闻追求客观真实的百年老店,朝日在日本被认为“亲中”,更有右翼称其作“日奸”。去年钓岛火药味浓,朝日3月做出下图版面,尽引双方观点,日本政府并不承认钓岛有争议,报道所受攻击可想而知。试问国内媒体谁能做到?这样的声音都不能容忍,还有甚未来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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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10 : 25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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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12 : 40來自iPhone客户端 |檢舉




106#
 楼主| 发表于 2013-7-28 20:23:0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王君超
96年美新闻协会章程删了"客观性",阿特休尔也不信客观性//@彭兰://@广电小当家: 【在哥大念新闻】中国的新闻教育总是备受指责,在哥大新闻,新闻教育又有什么不同呢?小当家看完相当感慨。有个人说说在哪里新闻都是没有absolute objectivity。这个问题在国内就应该意识到了,如果念完新闻系

@媒介评弹
【推荐:纪录片 他们在哥伦比亚大学念新闻】唯一拥有新闻学院的常春藤大学,每年录取不超过10名中国学生,他们有着怎样的生存状态?哥大新闻12级留学生拍摄纪录片《米字路口》,值得一看,预告片 http://t.cn/zQI48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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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04:27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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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楼主| 发表于 2013-8-10 18:33:5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传媒老王
浙江卫视「新闻深一度」,应该不会这样做吧?回来找该期节目看下,是否真滴像你所言:如此做新闻,记者与暴民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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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3-8-22 23:44:0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关注公安微博
同意。法院未判,媒体先判,媒体要讲职业操守啊。//@杨明刚PKU: 媒体要懂法,这样未审先判的姿势很不好看。

@关注公安微博
#薄熙来案新闻报道观察#【媒体怎能这样表达态度?】《媒体:薄熙来的无赖狡辩 毫无悔意 法治力量 》《网友评薄熙来案庭审:无赖与狡辩 是最后的疯狂》http://t.cn/zQF1V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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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分鐘前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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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3-8-23 00:29:3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yuanzj柳叶刀
央视面对这次颇具新风的庭审,明显显得不适应。这个一贯操纵舆论的机构担心舆论失控,又忍不住抄起“他们所谓正义的大棒。央视:不要再做中国司法进步的绊脚石! //@周燕310:

@林卿颖
【央视网:无赖与狡辩:虚伪最后的疯狂】薄熙来诡计多端、飞扬跋扈、两面三刀,以为他过去的经历所证实。薄熙来在庭审上的表现确是腐败分子异常狡诈、不轻易放弃、不轻易投降的一个极致典型。若罪犯认为法庭的公平,是自己玩弄阴谋伎俩的“舞台”,那就是彻底的冥顽不化,就是自绝于人类正义与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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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23 : 26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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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一只猫
//@郑渝川://@贺卫方: 【新闻伦理】在法庭上,被告人辩解或推翻此前供述没有什么不正常,这需要检察官通过证据去证伪。在法庭没有作出最后判决之前,官方媒体发表这种偏向文章,题目如此耸人听闻,文字颇有文革之风,违反了只有法院才能确定犯罪与刑法的准则,也不符合最大限度客观与中立的新闻伦理。

@林卿颖 【央视网:无赖与狡辩:虚伪最后的疯狂】薄熙来诡计多端、飞扬跋扈、两面三刀,以为他过去的经历所证实。薄熙来在庭审上的表现确是腐败分子异常狡诈、不轻易放弃、不轻易投降的一个极致典型。若罪犯认为法庭的公平,是自己玩弄阴谋伎俩的“舞台”,那就是彻底的冥顽不化,就是自绝于人类正义与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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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平围脖
//@贺卫方: 【新闻伦理】在法庭上,被告人辩解或推翻此前供述没有什么不正常,这需要检察官通过证据去证伪。在法庭没有作出最后判决之前,官方媒体发表这种偏向文章,题目如此耸人听闻,文字颇有文革之风,违反了只有法院才能确定犯罪与刑法的准则,也不符合最大限度客观与中立的新闻伦理。

@林卿颖 【央视网:无赖与狡辩:虚伪最后的疯狂】薄熙来诡计多端、飞扬跋扈、两面三刀,以为他过去的经历所证实。薄熙来在庭审上的表现确是腐败分子异常狡诈、不轻易放弃、不轻易投降的一个极致典型。若罪犯认为法庭的公平,是自己玩弄阴谋伎俩的“舞台”,那就是彻底的冥顽不化,就是自绝于人类正义与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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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燕310
//@贺卫方:【新闻伦理】在法庭上,被告人辩解或推翻此前供述没有什么不正常,这需要检察官通过证据去证伪。在法庭没有作出最后判决之前,官方媒体发表这种偏向文章,题目如此耸人听闻,文字颇有文革之风,违反了只有法院才能确定犯罪与刑法的准则,也不符合最大限度客观与中立的新闻伦理。

@林卿颖 【央视网:无赖与狡辩:虚伪最后的疯狂】薄熙来诡计多端、飞扬跋扈、两面三刀,以为他过去的经历所证实。薄熙来在庭审上的表现确是腐败分子异常狡诈、不轻易放弃、不轻易投降的一个极致典型。若罪犯认为法庭的公平,是自己玩弄阴谋伎俩的“舞台”,那就是彻底的冥顽不化,就是自绝于人类正义与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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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新闻伦理】在法庭上,被告人辩解或推翻此前供述没有什么不正常,这需要检察官通过证据去证伪。在法庭没有作出最后判决之前,官方媒体发表这种偏向文章,题目如此耸人听闻,文字颇有文革之风,违反了只有法院才能确定犯罪与刑法的准则,也不符合最大限度客观与中立的新闻伦理。

@林卿颖 【央视网:无赖与狡辩:虚伪最后的疯狂】薄熙来诡计多端、飞扬跋扈、两面三刀,以为他过去的经历所证实。薄熙来在庭审上的表现确是腐败分子异常狡诈、不轻易放弃、不轻易投降的一个极致典型。若罪犯认为法庭的公平,是自己玩弄阴谋伎俩的“舞台”,那就是彻底的冥顽不化,就是自绝于人类正义与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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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3-8-24 11:41:5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听风者:从薄熙来案首日庭审 看反腐斗争之复杂艰巨

发布时间:                                                                2013年08月22日 20:5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网民来论 | 手机看新闻

    今天,抱着凑热闹的心情,也围观了一下薄熙来案的庭审情况,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作为一个守法良民,没想到一个腐败分子站在被告席上能够如此淡定,一个犯罪分子面对自己的种种罪行能够如此诡辩,经此一审,不得不对我国反腐败形势的严峻性、斗争的复杂性有了更深的认识。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力度是有目共睹的。从李春城、刘志军,到今日的薄熙来,一个个彪形“老虎”被揪出来,一宗宗令人震惊的腐败案件浮出水面。薄熙来案并不是第一案,但薄熙来在庭审上的表现确是腐败分子异常狡诈、不轻易放弃、不轻易投降的一个极致典型。他在法庭上是多么地狡猾,一到关键地方就说“记不清了”,一遇重要证据就说“违心承认”,足见薄熙来早有心理准备、早有一套说辞、早有一出脚本。面对庄严的法庭和严肃的法律,面对铁证如山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薄熙来毫无敬畏之心,毫无悔改之意!如果这次庭审没有微博实时直播,很难想象法庭之外的老百姓也许又会听到什么版本的故事和传说。
      反腐说易行难,对于腐败分子,在罪行暴露的那一刻,从心理上就已经豁出去了,有的撕破脸,有的就使劲演,总之就是做最后的挣扎。打击腐败要花百倍千倍的努力,不仅要收集他们的罪证,还要揭穿他们的假面,与他们斗智斗勇。我们老百姓也得擦亮双眼,对于腐败分子我们是深恶痛绝的,我们绝不能做腐败分子利用舆论械斗之剑,绝不能为腐败分子的表演买单,要用群众的力量让腐败之人无处遁形!

http://opinion.cntv.cn/2013/08/22/ARTI13771761829932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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