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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张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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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春季09级新闻评论课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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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鹏飞 该用户已被删除
1021#
发表于 2012-6-14 11:23: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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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何小雪 该用户已被删除
1022#
发表于 2012-6-14 11:23: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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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发表于 2012-6-14 11:24: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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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发表于 2012-6-14 11:25: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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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发表于 2012-6-14 11:27:47 | 只看该作者
                                     评论1:是政府的“强拆”还是某些人的“利欲熏心”?
3月20日,哈尔滨居民房屋被强拆事件中的居民张胜利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当天家中玻璃被砸碎,家门被砸开自己被强行拖到屋外。该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商表示与事件无关,并怀疑件是有人做秀。主持人白岩松称,暴力强拆已无法界定该事件,或是黑社会性质犯罪。(3月21日人民网)

近年来,房屋“强拆”事件屡见不鲜,“强拆”逐渐演变为“暴力强拆”以至于“”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我们听到的都是对政府的谩骂,然而有谁做到了“自我反省”。

由于媒体的介入,群众“一边倒”的现状,直接将矛头指向了政府部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拆迁这一现象随处可见,而“强拆”一词就起源于个别地区的少数人口中,在媒体的大肆宣扬之后,成为了大众口中的“强拆”。 可见,媒体已经成为了被利用的工具,在这些媒体的报道中的倾向性是显而易见的,旨在引导广大群众站在弱势群体这一边,博取人们的同情。因此,我们应该客观的看待这些事件,要知道少数人的过激言论并不具有代表性。“一个巴掌拍不响”,不能将责任完全推给政府部门。

对部分拆迁户而言,个人利益远远高于集体利益。在我们看到的报道中有很多因为拆迁而引发的命案,一系列的悲剧谁才是始作俑者呢。个人认为无非是拆迁户对于政府的赔偿不满意,利益使然罢了,期望值过高罢了。政府的拆迁是发展的需要,势在必行,我们又何必那么执着要钱不要命呢,要懂得“见好就收”及“度”的把握,。那些对自己利益的过度追逐,而与政府顽力抵抗的人,只能成为我们眼中的“暴民”。所以,不要把拆迁当做自己暴富的跳板,摧毁政府形象,博取广大群众的同情。更不要拿性命开玩笑,任何在金钱的驱使下,不顾及国家利益,以至于拿自己或家人的性命开玩笑的行为,都是愚蠢、肤浅的

然而,又有多少人将“拆迁”视为“意外之喜”。“拆迁”为我们带来的好处大家都心知肚明,有多少人因为拆迁都换了新房子,有多少人因为拆迁走进了大城市,有多少人因为拆迁给子女更好的教育……拆迁对于我们来说是社会进步、经济繁荣发展的台阶,我们理应正视拆迁,对拆迁持正确的态度。
总而言之,我们都知道拆迁有利也有弊,但总归是利大于弊。为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自我做一点牺牲也是值得的啊,更何况最终的受益人还是我们自己不是吗?凡是都应该往好处想,不要一味的满足自己的私欲而不择手段。

提纲:
1由于媒体的曝光,群众“一边倒”的现状,直接将矛头指向了政府部门。广大群众大都站在弱势群体这一边
2对部分拆迁户而言个人利益远远高于集体利益
3“拆迁”被部分人当做“意外之喜”
http://unn.people.com.cn/GB/14748/17444378.html



1026#
发表于 2012-6-14 11:33:04 | 只看该作者
                                                     评论2:谁来保障公考考生的权益?
国家公务员考试不公布答案、不公布分值、不公布试题, 全国人大代表、温岭“西瓜皇后”林燚有话说:如果“国考”更公开,想钻空子不容易。(3月13日《今日早报》)
自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实施以来,公考便持续升温,加之各大院校的扩招,毕业生的数量猛增。在如此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应届毕业生除去考研、考博、留学等出路,公考无疑又多了一个选择,大学应届毕业生成为了公考中的“主力军”。
然而,在公考中违规事件屡见不鲜。诸如2010年10月,江西考生施欣参加四川公务员考试综合成绩第一,却因体检结果“转氨酶偏高”被拒。“体检不合格、面试不通过”使那些有才之士与公考擦肩而过,这当中必定有些官员或考生利用权势、金钱破坏公考的严肃性、公平性,理应严加惩治。“公考不公”引来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近日,在腾讯网上看到一则题为“人大代表林燚:公考‘三不公布’方便暗箱操作”的新闻。林燚有话说:如果“国考”更公开,想钻空子不容易。在今年的两会上林燚便对公考提出了有关建议。为了不给任何投机取巧、暗箱操作的官员或考生机会,同时也能让考生知道自己输在哪里,必须将试题、答案、分值公开,尤其在面试的时候,不妨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媒体等进行监督。公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势在必行,以使公考更加的制度化、透明化、公开化、法制化。此外,要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并让那些敢于铤而走险的人付出沉重代价。
两会期间,朱永新也建言:高中生也应有资格报考公务员,他认为公考不应设重重门槛,存在就业歧视。但是,目前公考一直“高烧不退”、“供大于求”,对部分职位设置一些门槛是必要的。3月11日,杭州日报的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刘锡荣说:“老百姓再勤劳,也养不起那么多官啊”。让我们不免为“官满为患”而担忧。
对于目前大学生的就业方向问题,个人认为,就大学生个人而言,应当改变就业理念,充分利用在校期间学到的知识、技能,选择专业对口的职业,而不是一味的追捧公考。各大院校也应当调整专业结构、课程设置,避免“一边倒”的倾向。政府部门也应当鼓励大学生毕业后自主创业、以及到基层工作、锻炼。


郑何小雪 该用户已被删除
1027#
发表于 2012-6-14 11:33: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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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发表于 2012-6-14 11:34: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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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发表于 2012-6-14 11:35: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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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发表于 2012-6-14 11:37:01 | 只看该作者

                                               评论3: 民族的劣根性,导致今天的“悲剧”

面对城管治理游商及查扣商品,两名小贩抗法并造成城管队员和城管保安员二人轻微伤。26日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终审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两名商贩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十个月。(1月27日《京华时报》)
像这样的城管“暴力执法”,市民“暴力抗法”的新闻已不足为奇,对于这些新闻大家都各抒己见,大多数人认为城管的暴力行为是不能被接受的,反而市民的“暴力抗法”得到了支持,对于这种反面情绪实在令人堪忧。在这一系列的事件之后,我们是否有自我反省,去探索发现“矛盾”、“犯罪”的根源,到底是谁之过呢。笔者认为归根结底是民族的劣根性没有得到根治。
从城管方面来看,个人认为这些“暴力执法”的行为违反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工作宗旨,只会让政府和百姓的关系日趋紧张。当然,城管执法的目的是维护公共交通、市场的干净整洁,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执法的方式有待改善。我认为完全可以用劝说的方式解决,不要动不动就拿自己的身份、地位来威胁对方,将自己的官服、官帽当做“免死金牌”以至于为所欲为、仗势欺人。此外,部分城管将没收回来的物品占为己有,更有甚者对那些小商小贩收取“保护费”和“罚款”作为工作的“福利”。这些缺乏正义感、贪慕虚荣、利用权势、埋没良心的行为,都是人性弱点、缺陷的在现。
对于小商小贩来说,他们为了生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是不值得同情的。在一系列的报道中小商小贩的“暴力抗法”的行为反而博得了广大群众的同情,涌现出城管的指责和辱骂的词汇。我个人认为,这些小商小贩的行为,影响到了广大群众的利益,破换了他人的生活环境,这是自私的表现。据我所知,有些地方的城管规定早上9点之前是可以摆摊的,之后就不允许摆摊现象的出现,这也是一项很宽容、很人性化的政策了,所以大家就应该配合城管的工作,而不是顽抗到底,做新时代的“暴民”。由于受教育条件的影响,小商小贩的素质普遍不高,对法律知识更是孤陋寡闻,因此对于城管的执法往往是不配合,甚至以命抵抗。
如此看来,谁都有过,通过这些事件我们看的最清楚那就是:罪恶的根源是名族劣根性在作祟。

http://www.qinhuangdao2.com.cn/news/20120127/20120127204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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