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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行政管理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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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发表于 2024-11-29 21:13:4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外媒:德俄互相驱逐新闻工作者
参考消息网11月28日报道 据美联社11月27日报道,俄罗斯外交部27日宣布取消德国公共广播联盟(德广联)两名工作人员的工作许可,并要求他们离境,称这是对德国当局驱逐俄罗斯国家电视台两名记者的报复。
报道称,俄外交部发言人玛丽亚·扎哈罗娃在莫斯科举行的吹风会上说,如果德国当局同意俄罗斯第一频道记者继续在柏林工作,俄方也可以考虑向其他德广联员工发放工作许可。
德国外交部发言人克里斯蒂安·瓦格纳否认德国联邦政府关闭了俄罗斯第一频道驻柏林分社,称这只是这家俄罗斯媒体的一面之词。
报道称,瓦格纳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联邦政府没有关闭这家机构的办公室。俄罗斯记者可以在德国自由、不受限制地开展工作。”
瓦格纳还说,“我只能推测这或许与居住身份有关”,但这不属于德国联邦政府管辖,而是由州政府管理。(编译/王栋栋)

来源:参考消息
编辑:程正元



1012#
发表于 2024-12-1 21:12:0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彻底凉凉!集体封号,公开道歉
近期,多名群众通过西宁市网信办举报电话、举报信、12345热线、“夏都西宁”“大通融媒”等途径举报反映以“喷油嘴(压稳集团)”为主的网络主播在短视频平台展示及网络直播过程中存在低俗庸俗行为。

接到举报后,西宁市网信办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调查发现:
网络主播“喷油嘴(压稳集团)”账号经营者韩某某,在网络上长期喊“压稳”“佛罗里达大通”等黑话烂梗,以低俗庸俗的直播、表演吸睛引流;
“喷油嘴”其团队成员“排气管(压稳)”“保险杠(压稳)”“疝气大灯(压稳)”“李楠楠(压稳)”等多次在力盟、唐道、万达、水井巷等西宁市人流量密集地区和外省城市地标建筑前喊“压稳”口号博取关注,扰乱公共秩序;
“喷油嘴”及其团队成员在直播连线PK时,长时间进行对骂、斗狠,刻意营造冲突对抗氛围,并使用侮辱性、暴力性、低俗无底线的方式惩罚挑战失败的一方,提高直播间热度,诱导刺激网民进行打赏,严重破坏直播生态;
“喷油嘴(压稳集团)”鼓吹网络直播“一夜走红”“一夜暴富”,传播错误价值观,误导青少年对未来职业选择的理性判断。同时以收徒为由,在抖音、快手等平台拉帮结派,在青少年群体中已被多人拜师或模仿,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造成影响,涉嫌违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在西宁市网信办依法对韩某某等多名网络主播进行约谈教育后,韩某某等人对发布记录以及视频拍摄情况进行了陈述,对低俗庸俗视频内容传导不良价值、误导未成年人效仿、损毁地域形象,以及直播互动言行粗鄙恶俗,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问题表示知错认罚,并公开向广大网民道歉。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友要自觉对自己的上网行为负责,讲诚信、守底线,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网信、公安等相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来源:环球网
编辑:程正元

1013#
发表于 2024-12-1 21:43:2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数字虚拟人技
术要求》一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电集团,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公司,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GY/T 411-2024。

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color=blue !important]http://www.nrta.gov.cn)公开。


附件:GY/T 411-2024《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4年11月26日


来源:科技司

链接:http://www.nrta.gov.cn/art/2024/11/28/art_113_69707.html

编辑:程正元





1014#
发表于 2024-12-9 23:41:3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AI魔改)》
「广电独家」综合编辑;综合来源:众视DVBCN、扬子晚报、人民日报、新京报等
12月7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 AI魔改)》(下称《管理提示》)。《管理提示》指出,近期,AI“魔改”视频以假乱真、“魔改”经典现象频发,这些视频为博流量,毫无边界亵渎经典IP,冲击传统文化认知,与原著精神内核相悖,且涉嫌构成侵权行为。
对此,《管理提示》提出具体管理要求——
各相关省局督促辖区内短视频平台排查清理AI“魔改”影视剧的短视频,并于12月10日反馈工作情况。
严格落实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审核要求,举一反三,对各自平台开发的大模型或AI特效功能等进行自查,对在平台上使用、传播的各类相关技术产品严格准入和监看,AI生成内容做出显著提示。
今年7月,AI爆改《甄嬛传》就曾引起过一波热议,行至年底,越来越多的经典影视剧成为AI魔改的素材,《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这些经典名著无一逃过被魔改的命运。其中,有些魔改的内容相当离谱,比如《三国演义》经典桥段桃园三结义从“结交天下豪杰”变成“结交天下流氓”,令人目瞪口呆。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这种“魔改”视频往往使用原来影视剧中的部分片段,而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就使用,构成了侵权。同时,使用原来影视剧中某些人物形象,可能会涉及侵犯明星的肖像权。
值得注意的是,广电总局发出“管理提示”这种方式,虽是针对各地广电管理部门,实则是对行业各环节的及时提醒。

早在11月22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曾针对“霸总”微短剧发出的《管理提示》,其中提到——
“避免用写实的外衣包裹荒诞不经的故事,更不能以荒诞艺术手段为借口随意编造过度离奇却缺乏价值关怀的情节,从而影响大众对中国企业家群体的认知,损害企业家群体形象。”
“避免局限于爱情撕扯和家庭纠纷,尤其要防止宣扬攀附权贵、豪门、富豪的婚恋观。”
“加强对‘霸总’微短剧的管理。压缩数量、提升质量,不以‘霸总’之类的字眼作为片名吸睛引流。”……
《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4)》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络视听用户规模已达10.74亿,占网民使用率的98.3%,其中经常观看微短剧的达39.9%。据测算,2023年国内微短剧市场规模已达到373.9亿元,预计2024年将达到500亿元。市场大、影响大,意味着责任也大。
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看来,当前微短剧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首先,大量剧目集中在一些网络文学的固定题材中,缺少创新作品。其次是一些微短剧制作水平粗糙,整体质量不高,盗版、抄袭等现象时有发生。与此同时,微短剧的发展缺少正面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短期逐利倾向比较严重。此时,加强管理显得愈发重要。

尤其是,微短剧瞄上了银发族市场。数据显示,今年微短剧市场中,40—59岁用户占比为37.3%,60岁以上用户占比为12.1%。于是,从闪婚老伴竟是豪门,到代驾老爹王者归来,再到27岁总裁爱上50岁保洁大姐,这类“霸总”题材微短剧迎合人性中渴望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弱点,收割中老年受众的钱包。
在10月31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中老年题材微短剧)》,指导和规范中老年题材微短剧的创作和传播后,11月22日再次针对“霸总”微短剧发出《管理提示》。
10月底出台中老年题材微短剧管理提示,11月下旬又发布霸总微短剧管理要求,这一系列举措能够在问题萌芽阶段就进行有效遏制,防止不良创作风气在行业内蔓延,保障微短剧行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不偏离主流价值导向。

原标题:
广电总局再发“管理提示”!
来源:广电独家(公众号)
编辑:李佳
1015#
发表于 2024-12-11 21:27:1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期刊编校质量复查情况通报

沪新出﹝2024﹞74号

关于2024年上海市期刊编校质量复查情况的通报

本市有关期刊主管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自2024年7月至11月对2023年本市期刊编校质量检查不合格期刊开展了复查,现将复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复查概况

复查范围为2023年度上海市期刊编校质量检查中不合格的期刊。复查方法为抽查,每种期刊无论开本大小,指定审读各刊2024年上半年出版的最后一期(其中,半年刊为2024年最近出版的一期,年刊为上年度出版期刊)。每种期刊检查的总字数为3万字。复查程序主要包括初审、复审、意见反馈、专家仲裁等环节。

二、复查队伍

在2023年期刊编校质量检查审读专家组进行遴选,结合工作需要适当增补和调整专家团队,做好初审、复审、终审到检查过程中的争议仲裁等各项工作。社科类期刊、科技类期刊分组同步实施。参加本次复查工作的审读专家签订保密承诺书。

三、复查结果

共复查期刊48种,其中社科类期刊19种,科技类期刊29种。结果按差错率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43种编校质量合格(社科类期刊17种,科技类期刊26种),占比89.6%;5种编校质量不合格(社科类期刊2种,科技类期刊3种),占比10.4%。

四、后续措施

本次复查的期刊编校质量总体规范,但仍有约10%的期刊编校质量不合格。希望相关期刊主管主办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相应监管职责,承担相应管理义务;期刊出版单位要从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促进期刊高质量发展的角度重视期刊编校质量工作,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期刊办刊质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

对期刊编校质量复查不合格的,按照《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将约谈期刊出版单位负责人,通报情况、要求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期刊单位,将作出停刊的处罚决定。复查结果将纳入期刊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考核评价中,在相应指标中予以扣分处理;将复查结果不合格的期刊列入年度重点核验名单。

专此通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24年12月2日


来源:编辑课堂(公众号)
编辑:李佳


1016#
发表于 2024-12-13 22:18:1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数位平台享新闻流量澳洲拟课税强制付费
(法新社雪梨12日电)澳洲政府今天宣布,拟强制Meta和谷歌(Google)等科技巨擘为在其平台分享的新闻付费。如果这些公司拒绝自行与当地媒体达成相关协议,坎培拉当局扬言将予以课税。法新社报导,网路吸走珍贵的广告收益,全球传统媒体陷入生存苦战。由于分享文章带动平台流量,澳洲政府希望科技巨头给予当地媒体补偿。澳洲通讯部长罗兰德(Michelle Rowland)告诉记者:「近年来,数位平台快速成长已颠覆澳洲媒体生态,且可能危害促进公益的新闻工作发展。」

来源:RFI
编辑:李佳

1017#
发表于 2024-12-15 00:41:3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管理条例》多处调整

新华社消息,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国务院对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于12月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决定》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4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其中与出版业相关的《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管理条例》都有多处调整和增删,对相关行为的处罚力度、幅度等进行了调整,对计算方式有了更新规定。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六十三条、六十五条、六十六条和七十一条有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四十二条、四十五条、四十七条有修改。《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六条有修改。
原标题:
注意:有多处调整!《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管理条例》

来源:编辑课堂(公众号)
编辑:李佳

1018#
发表于 2024-12-16 21:37:0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张锋跨界上任江西日报社长
据江西传媒界多方信源消息,张锋今天上午正式出任江西日报社社长一职。
公开履历显示,张锋,男,汉族,19675月出生,江西新余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张锋历任江西省委办公厅综合三处处长、省国家保密局局长、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委副秘书长、江西省委办公厅督查专员(正厅级)等职务。
20235月,张锋调任江西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直至此番履新。
当前,传媒行业正面临系统性变革关键节点,57岁的张锋此番履新,面临的压力与挑战空前,值得业界关注。
来源:观媒(公众号)
编辑:王晨雅

1019#
发表于 2024-12-16 21:40:5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新华社山西分社副社长被查!此前多参与品牌交流活动
来源丨综合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12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
新华社山西分社分党组成员、副社长汪振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山西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汪振望历任新华社记者;新华社山西分社分党组成员;新华社山西分社分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新华社山西分社分党组成员、副社长。
传媒头条注意到,在今年与外部单位进行的交流活动中:
530日,汪振望前往山西一酒业集团考察调研。
65日,汪振望出席在山西一酒业集团举行的翰墨抒写华章 丹青绽放清香文化交流活动。
汪振望于822日出席了山西一酒业集团高质量发展战略研讨会并致辞。
1031日,新华社与山西一酒业集团举行交流座谈。新华社山西分社副社长汪振望参加座谈。

来源:传媒头条(公众号)
编辑:王晨雅

1020#
发表于 2024-12-16 22:10:5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要闻】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闻发言人就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24121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7号)发布,自2025120日起施行。《决定》明确修改《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删去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的相关条款。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闻发言人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取消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的背景和考虑是什么?
答:广电总局一直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在自贸区试点取消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改革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深化文化领域行政审批备案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改进电视剧管理和服务,激发电视剧行业创新创造和发展活力,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问:取消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后,制作电视剧是否需要取得许可?
答:根据修改后发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广电总局相关规定,从事电视剧制作业务和从事其他节目制作业务一样,应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无需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三、问: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具备哪些条件?如何申请?
答: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广电总局有关规定,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含外资成分、有节目制作经营需要的相关专业人员、申请之日前三年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未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即可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由广电总局受理并进行审批。其他机构申请,由属地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受理并进行审批。
具体办事指南可以在广电总局和各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四、问:取消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后,对电视剧行业会有哪些影响?如何保证电视剧制作质量?
答:取消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有利于加强改进电视剧管理和服务,完善电视剧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推进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引导更多机构参与电视剧创作生产,激发电视剧行业创新创造和发展活力。
同时,广电总局将进一步加强改进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创作指导、内容审查等工作,通过实行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制度、内容审查和《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制度,不断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和创作生产全流程质量管理制度,提高电视剧规划立项、剧本创作、拍摄制作、审查播出等各环节质量把控水平,确保电视剧生产创作播出安全,提高电视剧质量。广电总局将通过一系列有力有效措施,引导鼓励制作机构创作更多反映时代呼声、展现人民奋斗、振奋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精品力作,引导电视剧行业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微信公众号)

来源:国家广电智库
编辑:王晨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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