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德国古典哲学·康德—邓晓芒赵林《西方哲学史》读书笔记(41)3. 理性 理念 在康德看来,理性是比知性更高一层的认知能力(他偶尔也混用二者)。 知性是产生概念(范畴)来进行判断的能力,理性则是利用范畴进行推理的能力。 判断总是一次性的,它离不开经验对象,所构成的是一个个单个的知识;推理则不和经验对象直接打交道,它只和知性已构成的知识打交道,所以是可以向上或向下连续推下去的。 理性作为一条法规,则要通过“理念”(理性概念)而获得完备的整体性知识。 但是,由于推理的大前提总是预设的,因而总是还可以继续追溯,直到无限,因此,康德把理性看作是一种从“有条件的东西”去追溯“无条件者”即无限者的能力。 理性的理念就是这种无条件者或无限者它在经验的自然科学中有其作用,如理想的“纯水”、“纯金”,或“种”与“类”的概念,尽管没有实际上没有一个个体能够完全符合它们,但却为自然科学提供了努力的目标和衡量的标准。 不过,康德要考察的是“纯粹理性”,因而不是一般理念,而是“先验的理念”。 这种理念有三个:主观的“灵魂”,客观的“宇宙”,主客观统一的“上帝”,三者都具有绝对无限性特点。 理性提出这理念,是为了形成心理学、物理学和这两者的统一的、一切经验科学知识的彻底完备的系统。当人们仅仅是为了这一目的来运用它们(即对它们作“内在的运用”)时,它们对于人的一切科学知识就具有一种调节性作用,即,能促使科学家不断努力提高去追求绝对的知识(但永远不能达到)。 然而,如果人们想要把这些理念超出一切可能经验的范围而作先验的运用(此处相当于作“超验的运用”),即要获得这些理念所代表的那些超验的对象(自在之物)如灵魂实体、宇宙整体和上帝存在的“构成性的”知识时,就会产生一些“幻相”,即伪知识。这三种幻相都是由于混淆了自在之物和现象而导致的,它们分别是理性心理学的“谬误推理”、理性宇宙论的“二律背反”和理性神学对上帝存在的各种“证明。 (1)理性心理學的謬誤推理 笛卡兒和萊布尼茨等理性哲學家為了證明有個不朽的靈魂實體,從「我思故我在」這一命題出發,認為「我思維」必須以一個思維着的「我」為前提,此「我」必然是存在着的實體,而「思維」則是該實體之「屬性」。 但在康德看來,此處犯了一個「偷換概念」的邏輯錯誤:即「我思」固然要預設一個「我」,但此「我」只是「思」的一個邏輯前提(沒有「我」的「思」是自相矛盾,不可想像的),即一個「主詞」(Subjekt),但卻絲毫不意味着「我」在時空中的現實存在,即一個具有各種屬性並能起作用的「主體」(Subjekt)。所以,「我在」的實際意義無非是「我思」,但笛卡兒卻把這個「我在」誤以為是時空中的存在,不但把諸如「單一性」「實體性」「人格性」和「觀念性」這些範疇和屬性加在它身上,而且認為它住在人大腦中的「松果腺」裡面,與人的身體有某種交互關係和作用。 康德認為,像「單一性」尤其是「實體性」這類範疇只能運用於時空中的經驗對象,而不能運用於一個先驗的邏輯主詞,否則我們就會把一個先驗的我降為一個先驗性的我,即內感官中的作為一種心理現象(經驗對象)的我,從這個經驗性的我中是根本推不出一個先驗的「自在之我」的屬性的。 邏輯的先驗自我不是感性直觀的對象,不能把範疇運用於其上,範疇的運用反而要以它為前提。 當然,康德也不否認我們可以把這個先驗自我作為一個先驗的對象來思維,在這個先驗主詞後面假定一個自在之物(自在之我),但不是為了認識它,而是為了以它作為實踐上的道德承擔的主體。 (2)理性宇宙論的二律背反 獨斷論者—不論是理性派還是經驗派—為了得到關於宇宙整體的絕對知識,都力圖離開經驗的基地,而對「世界整體」從哲學上作形而上學的推斷。 但是這樣一來,這兩方面都可以從各自的立場出發,運用同樣一些知性範疇而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而由於雙方都沒有經驗作為裁決手段,所以這些相互衝突的結論各自都在邏輯上言之成理,誰也駁不倒誰,從而陷入「二律背反」即理性自身的辯證矛盾之中。 康德認為,這種二律背反就是對人的理性的一個警告,暗示理性不得越出經驗的範圍而妄想認識自在之物。 康德按照前述範疇的量、質、關係、模態的分類,而把這些二律背反列為以下四個: a 正題:世界在時間和空間上是有限的。 反題:世界在時間和空間上是無限的。 b 正題: 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單純的部分 複合而成的。 反題:世界上的一切都是複合的,沒有 單純的東西。 c 正題: 世界上除了自然因果性之外,還 有一種自由的因果性。 反題: 世界上只有自然因果性,沒有自 由。 d 正題:世界上有絕對必然的存在者,作 為世界的一部分或是世界的原因。 反題:世界之中和世界之外都沒有絕對 必然的存在者。 由於這些命題都涉及超出經驗之上的「世界整體」,所以它們沒有辦法用經驗事實從正面證明自己,只好通過「歸謬法」,即通過指出對立的主張由於包含有自相矛盾而不成立,從而反過來證明自己主張的正確。 例如: 第一個二律背反列的「正題」要證明世界「在時間上有開端(因而是有限的)」,就先假定時間上「沒有開端」;如果這些,則在任何一刻都必須說有一個永恆無限的時間序列過去了,即是說,已完成了無限時間序列的綜合;但時間序列既是「無限」的,就意味著不能完成綜合,因此說世界無開端是自相矛盾的,因此世界必有開端。 反題則為了證明「世界無開端」而先假定「世界有開端」,於是在「開端」之前必定是一個「空的」時間;但「空的」時間之所以是「空的」,就在於它沒有任何東西來把自己和其他時間區別開來而形成某種「開端」,所以,在一個空的時間中產生出某種開端來是不可能的,所以世界沒有開端。 又例如: 對第三個二律背反有無自由的論證。正題為了證明世界上有自由,先假定世界上一切都由自然的因果性決定,但每個事件的發生都必須有充分的原因(或充足理由),缺了一個原因這事就不可能發生了;所以這些原因就必須一直往前追溯,在追溯到最後的充足理由之前一切理由都是不充分的,因而都不足以使該事件發生。但該事件畢竟發生了,這就說明一定有個最後的充足理由,它本身不再有其他的理由或原因了(否則就還不充分),而這就是自由。 反題則認為,加入設定了自由的原因,就會打斷自然因果性的鏈條,從而使得任何經驗的統一性都成為不可能了。所以,一個懂得科學原理的人不會接受自由的因果性。 其他的二律背反證明大體與此一樣。 很容易看出,康德的論證並不嚴密。如:「無限」的概念有多種,有些並不一定是不能完成綜合的(比如從0開始的「自然數」),與「有限」的概念並無絕對不相容性;又如:「空的」時間只有把時間本身想像為某種「東西」才能夠設想,沒有任何東西的絕對的「空」是絕對無法設想的。再者,充足理由律自從被萊布尼茲提出後,能否成為一條邏輯規律,始終存在爭論。如果從邏輯上理解,那就只是一個經驗性的指導原則(與歸納和類比層次相當),即萊布尼茨所謂「事實的真理」或「偶然的真理」;如果涉及自由,那就是一條形而上學的原則,並無邏輯效力。 但無可置疑的是,康德認為,正反兩方面都無法用知性駁倒對方,則是很深刻的,此種洞見意味著,一種嶄新的思想——辯證法思想——即將誕生。 康德指出,二律背反中的正題,一般來說是萊布尼茲-沃爾夫派(和自然神論)的觀點,代表柏拉圖以來的理性主義傳統;反題則是牛頓派的自然科學唯物論觀點,代表伊比鳩魯以來的經驗主義傳統。 理性派的觀點有利於道德和宗教的確立,經驗派的觀點則有利於自然科學的發展。這正是近代以來「人和自然的衝突」的一種理論化表現。 康德的意圖則是調和雙方,其關鍵措施是區分自在之物與現象界。 康德認為,二律背反的「幻相」的出現正是由於混淆了現象和自在之物,即試圖把只能用於現象的知性範圍用來規定自在之物。只要將此區分,幻相即可解除。 由此可知:第一第二個二律背反的正題和反題都是錯誤的,因為它們都終極世界整體這個自在之物,它既非有限又非無限,既非單一又非複合,而是憑藉任何經驗都「不可確定的」、不可知的。 同樣,在第三第四個二律背反中,正題反題可以同時為真,但反題只能用於現象界,在自然中一切都在因果鏈條中,沒有自由或第一推動力的世界原因;而正題只能適用於自在之物,只是出於道德實踐的考慮才是正確的。如,人作為一個本體必須假定自己有自由,人作為本體和現象的統一體也必須假定現象界最終有一個絕對必然的存在者,否則我們就會把自己的行為等同於動物的行為,或者等同於自然物的作用了。因此,我們可以先驗地為自在之物假定自由的理念和絕對必然存在者的理念,而不必擔心經驗的反駁,因為它們既然不在現象界,所以雖然不能證明,但也不可否證。這些理念實際上是為道德和宗教設定的,同時又並不與自然科學相衝突,經驗科學沒有理由也沒有必要否定它們。 所以,全部宇宙論的二律背反學說歸結到自在之物和現象的嚴格區分。康德試圖用這種隔離的方法來限制理性本身,以迴避理性的內在矛盾性即辯證法,但恰好由此暴露了辯證法是理性的本質屬性,並表明形式的方法是無法處理辯證矛盾的,必須改換立場、提高思維層次才能正面解決矛盾。這對後人的辯證思維產生了巨大的啟發作用。 (3)理性神學的「理想」 上述第四個二律背反的正題已經包含有理性神學的成分了,但它還只是「宇宙論」,即為了解釋世界的「原因」。 如果用這種原因來證明一個「理想」的最高存在者,那就成為了對上帝存在的「宇宙論證明」,即進入了「理性神學」。 康德認為,以往的理性神學對上帝存在的證明有三種基本的形式,即:「宇宙論的證明」「目的論的證明」(又稱事實「自然神學的證明」)和「本體論的證明」。其中,前兩個證明是試圖從經驗世界(一切可能的經驗世界,或是我們現有的這個經驗世界)中,通過對原因或目的的不斷追溯而引出一個在世界之外的上帝來。 但康德認為,其實這倆證明表面是以經驗事實為依據,最終卻要依賴「本體論證明」跳出經驗的範圍,才能達到超驗的上帝,而本體論證明的實質則是不要任何經驗事實,僅僅通過概念推出存在。 康德指出,用上帝這個「最完滿」、因而「無所不包」的概念中必須包含「存在」(否則就會自相矛盾)來證明上帝在我們(包括我們的概念)之外的客觀存在,這種證明無異從我們頭腦裡有一百元錢的概念推導出我口袋裡現實地有一百元錢。頭腦中的一百元與現實的一百元在「概念上」無疑是完全一樣的;但任何人都不會把二者混淆,普通一個商人不會在帳本上添加幾個零來增加收入一樣。 所以,這個證明誠然可以把「存在」(即「是」:德語ist)這個詞與「上帝」的概念聯繫起來,但「存在」並不是實在的謂詞,在形式邏輯中它只是一個係詞,即聯繫其他具體屬性的詞,因而只是表示主詞在時空和經驗現象中應做出相應的規定。 所以,僅憑借說「上帝存在」(或「上帝是」)並沒有對上帝作出任何實質性的規定,而只是提出了問題:上帝存在於何時何地?(或「上帝是什麼?」),而這正是本體論證明所要迴避的問題。因此,一切對上帝存在的證明都是不可能的。 不過,康德對「目的論證明」還有另外一個解釋,表明他認為這個證明雖然最終依賴於本體論證明,因而在理論上是錯誤的,但由於目的論證明後面其實隱藏的是人的道德情感上的需要,即我們人類無論如何也擺脫不了用合乎目的性的眼光看待世界,因而總要把人自身及其道德素質看作宇宙目的的鏈條中的最高目的,這就迫使我們推出一個安排整個自然界趨向於人的道德的「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來。 所以,目的論證明底下所隱藏的其實是對上帝存在的「道德證明」,而這是唯一可能對上帝的證明,由此便有可能建立一種「道德神學」。但這一證明並不表明上帝在客觀上存在,甚至不表明上帝存在於我們的道德中,而只表明我們出於道德的原因而相信上帝的存在。 但是,這種道德證明在目的論的形式下還披著感性經驗的外衣,容易引起混亂,因此必須為它另外尋找先驗根據,即實踐理性根據。由此康德開始向「實踐理性批判」過渡。但在此之前,還必須解決未來形而上學的方法問題。 由此看來,以往的獨斷論哲學在靈魂學說、宇宙論和神學三方面試圖建立起形而上學的嘗試都失敗了。但康德認為,這種嘗試是理性的自然本性,這種本性無可非議,只是方法不對。 於是,在先驗方法論中,康德致力於闡明未來有可能科學地建立起來的形而上學的方法。 本期讀書後記 本期讀書筆記距離上次大約十個月的時間,期間蓋因精神狀態起伏,無法順利完成讀書,故拖延至今。在此期間,幸有The Reverend Steven夫婦的陪伴,代禱和讀經分享,以及妻子,兒子的守望,得以逐漸康復。如今我已經脫離了病痛困擾,內心深處接納了過去的人和事,成為一個新造的人。 编辑:金语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