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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上《龙新周刊》第一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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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22:2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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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2:26:28 | 只看该作者
                    娱记:如何才能不像“狗仔”
                                □本刊评论员
  围追堵截、逼停座驾、长枪短炮……这也许是天后王菲离异后,收到的第一份“安慰”。在娱记的竞争中,腾讯娱乐拍到了天后眼角含泪的照片,打上“独家新闻”的水印后,火速刊登。可次日的道歉,让他们意识到:这样的独家新闻,只能是独家耻辱。
  如此待遇,王菲早在2006年就已有领教。她那时的身份除了明星之外,还是一名“高龄产妇”。而娱记的不请自来,让整个产子过程变得好不热闹。时隔八年,娱记的形象依然没有改变——明星及其他媒体同行口中的“狗仔”,一个不太礼貌的称谓。
  传媒业内及相关学术界曾对娱乐新闻行业的采访、报道失范的现象,做过多次讨论。但在点击率、收视率、销售量主导的行业指标下,道德底线一再退让。多年来,我们看到的不是娱记素质的提高,而是娱乐新闻媒体培养了一大批无聊的受众。不关注明星说什么,而偏偏关注别人裙底穿什么。打着公众兴趣的幌子,对明星干无聊之事,其内容又不断刺激公众的“窥私欲”,如此恶性循环,是三俗报道的始作俑者。
  对明星而言,娱记的存在是双刃剑。一方面,他们依靠媒体的曝光率获得知名度,另一方面又不得不牺牲自己的部分隐私。而对于娱记而言,明星更像是猎物,很多情况下的采访报道,缺乏了基本的尊重和人文的关怀。我们的娱乐新闻行业要走出三俗、低端的怪圈,需要做的太多。
  首先,娱记应该明确记者的身份和责任。娱乐是媒体的功能之一,但一味地依靠“窥私”来娱乐大众是一种扭曲、变态的职业心理。真正合格的娱乐记者应该以高水平、与众不同的报道为职业追求。媒体担当着教化民众的社会责任,在文明的社会里,不能以“公众需要”为借口,将娱乐新闻三俗化。事实上,公众需要的是记者的理性“脑袋”,而不仅仅是眼睛。
  其次,在这个法律边界模糊、行业秩序混乱的阶段,娱记更要严守自律,尊重公民的隐私权。明星虽然是公众人物,但他们依然享有法律所赋予的隐私权。尊重别人的隐私,这甚至不只是职业要求,而是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基本要求。
  回到“王菲离婚”事件上,娱记们缺乏了基本的修养和怜悯之心,对王菲缺乏基本的尊重和宽容,逼停其座驾的行为更是法律意识极其薄弱的表现。这是王菲不幸的遭遇,也是整个娱乐新闻行业的悲哀,受到唾骂,只是因果报应。
  在中外新闻史上,都曾有过黄色新闻泛滥的时期。大多数国家,在自我反省、改革后走出了这一怪圈。《纽约新闻报》的陨落和《纽约时报》的崛起正是见证了美国新闻史上这一重要的历史转型期。而我国娱乐新闻行业却将这种没有灵魂,腐蚀人心的新闻报道奉为主流。娱乐新闻行业如何走向高端,娱记如何摆脱“狗仔”的臭名,更需要除道歉形式之外的自省和改变。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2:27:09 | 只看该作者
盲人背后的辛酸
□记者  付久焱
  今年九月六日,《人民日报》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一则消息,消息显示:今年在这个城市,五岁的导盲犬和主人陈燕,一次被挡在门外,第一次去银行,被赶出来。第一次去快餐店,被拒绝。第一次去公园,保安抢过珍妮的导盲鞍就往外拖,还把手在陈燕眼前晃,“真看不见?”每次被拒绝,陈燕都很伤心,珍妮也很伤心。据统计,到2013年8月28日下午4点,导盲犬珍妮在北京地铁5号线某站已经是第12次被拒绝了。
  
“对不起,我们地铁有规定,宠物不得入内”
  在陈燕又一次被拒绝的时候,地铁的工作人员给出了一条条拒绝的解释,其中一条是“对不起,我们地铁有规定,宠物不得入内”。在地铁现场可谓是一片混乱:一边是工作人员的各种拒绝解释,一边是群众的好奇围观,而中间的陈燕和珍妮只有被动的站着。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宠物狗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这并不代表被主人牵着出来的狗都是宠物狗。
  
  导盲犬是一种工作犬,像军犬一样都受到过严格的训练。它们能够帮助盲人在大街小巷行走,并且会严格遵守主人的命令。导盲犬并不同于宠物,在于它们不会像宠物狗那样贪玩,更多的是一份遵守命令的责任,可以说导盲犬的一生都是在与自己的天性作斗争。
  
  早在19世纪初,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许多士兵失去了光明,海尔·约翰就在维也纳创办了第一个导盲犬训练机构。当然,导盲犬肯定不会像人类一样学东西很快,但是经过训练的导盲犬一旦记住的受训内容,终身都不会忘记。也是因为犬需要严格并且长久的培训,直接导致的是导盲犬的价格最少也是在1000左右。
  
  虽说导盲犬的历史很早,但是在中国却是一个新事物。关于导盲犬,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第五十八条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但是,这句话实质上是没有任何进步的,因为至今我们都不知道“有关规定”是什么样的规定,法律的缺失直接导致了珍妮一次又一次被拒绝的事情上演。
  
  不过,在其他国家,法律给予了盲人明显的尊重。在西方国家视导盲犬为“上帝的礼物”。澳大利亚在《反歧视残疾法令》和《伴侣动物法令》等法令中明文允许工作狗是可以进入商店、餐厅、酒店、飞机场、公共汽车站等任何公共场所。
  
  导盲犬的发展虽然缓慢,但是并不是说盲人就可以被忽视,俗话说得好:“生命都是平等的。”根据国家权威部门统计,中国约有500万盲人,是世界盲人最多的国家,这个数字迫切的需要政府制定完整的法律来体现“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今年9月1日,记者在安昌路小学指着道路上那种黄色地砖铺设的路问一小学生时,她不好意思的摇摇头说道:“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作为盲人最多的国家,我国政府也是很重视盲道的建设。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走在大街小巷,仔细观察过的人可以发现,这个地砖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条状突起砖,用于铺设直行道,主要作用是指示盲人走路时要按照直条突起走;另一种是点状突起转,用于铺设拐弯处,指示盲人走到此处注意转弯。
  
  根据新文化网报道:本月14日,长春市民陈先生路过合肥路与东环城路交会处,发现一处人行步道上的方砖破损了,有点“豁牙漏齿”的感觉。陈先生随即感叹道:“正常人走路都很费劲,更别说是盲人了,那根本就没办法走了。”
  
  说到盲道,建设是一方面,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群众的意识。根据赵祖良先生的《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残疾人问题》,文中说到:社会对残疾人的态度问题是残疾人参与社会和获得平等权益的最大障碍。在2012年11月23日,新华网就有评论《部分马路上的盲道变“盲道”》,文章中说到:在随机采访中不仅非机动车占用盲道,就连机动车也占用,在采访中机动车车主说到:“我正好等个人,没有注意到盲道。”这是一种意识问题,就像陈燕说的那样,法律规则的不细化对导盲犬来说是很大障碍,但不是最大障碍,最大的障碍是人们的观念和意识。
  
“谁能给我一个说法”
  2003年,盲人李秀清在公路上行走时落入了没有防护栏的井中,幸好腿被梯子卡住,不然整个生命便从此终结。最为可恶的是施工方却意图推卸责任,就连负责人也逃之夭夭。若不是媒体的大力相助,李秀清想要的“一个说法”永远得不到。
  
  2004年,同样为盲人的曹胜利遭到了无辜的殴打。因为争执,两名商场保安居然用装有火锅汤底的锅砸在曹胜利的头上,最后医院的鉴定结果是“变核性脑损伤、轻微脑震荡”。和李秀清的相同遭遇是超市一度反口,不承认自己的保安打了人,而两名保安人员当场就跑了,所幸有派出所的责任心,才不至于曹胜利“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吞”的结果。
  
  2010年12月“深航拒载残疾人事件”;2011年2月安徽省阜阳市“利用残疾儿童乞讨牟利案件”······
  
  时至今日,陈燕被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呈现给大家的是中国残疾人士的保障与尊重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2006年12月13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共有146个国家签字。我国作为第一批签字国,在一般义务中,明确说明:缔约国承诺确保并促进充分实现所有残疾人的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使其不受任何基于残疾的歧视。不管是李秀清还是曹胜利,在遭遇不幸的时候得到的就是一种歧视。说到基本自由,导盲犬不能出入公共场所是否算是一种违背,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希望的是,不管出现哪一种情况,残疾人能够在一个地方可以讨要到一个说法,以此来体现我们对残疾人的尊重与公平。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2:27:36 | 只看该作者
             一个疑问句带来的刑拘
                       □ 记者    李建明

  谁也不曾想到,仅仅因为在网上发了一条十五个字的帖子,会给发帖人赵女士带来五天的牢狱之灾。8月28日,河南省清河县的赵女士在当地的“清河吧”发了一条内容为“听说娄庄发生命案了,有谁知道真相吗?”的帖子,随后当地公安局的网警就以严重扰乱当地治安对赵女士予以逮捕,并且刑拘5天。
  
  这并不是第一例这样的事件了,从6月份以来我国加紧了对网上散播谣言,寻衅滋事案件的处理。8月份以散播谣言,寻衅滋事罪抓捕了秦火火,刘虎等人。有媒体日前统计了各地“抓谣”不完整数据:河南批捕131人,山西刑拘49人、治安处罚29人、批捕23人,陕西批捕22人。
两高法律出台,谣言该如何定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造谣者一般会根据诽谤罪被定罪。但要具体看造谣者对受害者所造成的后果,以及情节的严重性。再根据我国《治安条例》的具体内容处罚,重者锒铛入狱,轻者刑拘罚款。虽然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但很多人对这类案件的处理还存在质疑,因为这些罪名的定义有很大的人为随意性,定罪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新网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即可构成诽谤罪。据了解,这部司法解释于2013年9月10号起施行。
  
  虽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条文,但很多人都觉得关于谣言没一个确切的定论。就法律的角度如何定义谣言这个问题本刊记者采访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大三的关钰秋同学,他说在法律的角度是没有关于谣言准确的定义的,包括造谣也是没有定义的,从中国文学上的解释是“坏性质的无中生有”。对于造谣者如何定罪的问题上,他告诉我们罪行的严重与否是要看造谣者造谣产生的影响,影响越大,罪名越重。法律上更接近造谣的是《刑法》第105条、221条、246条,类似“诽谤罪”,现在也是通过“诽谤罪”对造谣者进行惩罚的。
  
  网络作为一个信息的交流平台,既方便了人们的信息交流与传递,也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便利通道。每天在网络上会传播大量的信息,但如何来认定这些信息哪些是谣言呢?
  “由于中国国情的复杂与具体操作的难度来说,认定的方法也是很难说的。第一种情况就是在接到举报后,第二种是公安机关自察,看到是否有端倪。但网警力量有限,网络言论很复杂,其实有很多谣言是没有被发现的,我国的打击网络谣言之路还很漫长。”这位同学说。
公民权利如何捍卫,法律如何不触犯
  两高新出台的《解释》对净化网络空间,实施网络信息的监管提供了比较具体的依据。网络作为一个公共领域,近些年来成为舆论监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们利用微博等网络工具揪出了很多贪官污吏,其中有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深圳“猥亵女童”局长林嘉祥;剑阁“节约”局长曹正直;徐州“一夫二妻”区委书记董锋;陕西“表哥”局长杨达才;被女主播揭发的市人大代表孙德江等。但很多人不禁担心新出台的法规是否会成为一些官员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利器”。
  
  2013年8月23日,《新快报》记者刘虎在转发了一封对某政法官员的举报信后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带走。公开资料显示刘虎实名举报的政府官员有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上海市高级法院崔亚平三位副部级干部。作为一名调查记者,刘虎多次在网络上对官员提出质疑和抨击。7月2日,他在腾讯微博转发了一条“网帖曝献金150万助安顺市长买官”的微博,10天后,帖中的主角王术君落马。(南方周末)此前刘虎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对马正其的举报是个人举报行为,而杜航伟、崔亚东的事情,“我只是发布举报人反映的情况,替弱势群体发声”。
  
  举报官员的违法乱纪这是每个公民合法的权利和义务。宪法规定了公民具有言论自由,并且有权对政府官员监督权和质问权。很多网友认为刘虎作为媒体工作人员他更有义务和权利去监督政府官员,但政府部门把举报违法官员作为寻衅滋事处理这样是否得当。刑法学者周光全说:“如果因为一个人举报了一些官员,把他所造成的损害扩大到民众对于执政党信心的动摇,由此上升为扰乱社会秩序,跨度就太大了。我们的社会秩序没有那么脆弱。”
  
  新华社目前刊登评论认为:打击网络谣言,有助于净化网络空间。但不能把不喜欢的声音都扣上谣言的帽子。要把握好打击谣言和保护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平衡。必须以法律为准绳,避免随意性。
  
  处理谣言的手段不应该只是强硬的法律,“打击的只是一部分,只是网络造谣者的冰山一角。但用这种强硬的手段来压制网络言论其实并不是一个民主国家所该有的手腕。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以很多网络造谣者利用这种网络身份的神秘性进行造谣活动,以满足自己各种的利益需求。而这次打击活动还算是卓有成效的,但关于谣言还是不仅仅限于打击出发,更多的是监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法学院的这位同学说。
谣言不可怕,就怕谣言“有文化”。
  据新京报的一篇社评中指出,谣言的产生一般都会伴随着两个现象。一个是公民媒介素质和科学素质较低,比较容易相信一些包裹着科学外衣的谣言。第二就是在发生这些事件时,一些大媒体集体禁声,没有及时的去澄清谣言,给谣言提供了一个较长的传播时间。人们得不到确切的信息,所以才会相信一些网上传播的谣言。
  
  2011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放射性物质外泄,一些网民认为吃碘盐、碘药能有效保护人体不被核辐射危害。中国内陆疯传“吃盐可以补碘”,谣言在民间广泛传播,一天内各大超市的食用盐被抢购一空。据人民网研究院《2011年网络谣言传播特征及其自净化研究》,此消息在论坛及微博发帖量高达三百多万条。这一谣言的来源在于大众传媒,特别是央视在日本核泄漏事件报道中提到日本民众的“补碘”方式,并在知识普及环节强调碘对防辐射的作用,而接受这些信息的中国观众大多缺乏防辐射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到“碘防辐射”时根据自身的生活经验认为“食用盐可以有效防止辐射”,谣言至此产生并不断传播。因此,央视本是想普及有关核辐射的预防知识,降低危机下受众的恐慌感,却因为受众对信息的理解误差及失衡,而导致谣言的产生。
  
  相比我国,其他国家对谣言的处理总体来说是的也大同小异。这位同学说中国大陆的法系与日本、德国是相似的,英、美、法等国家也是通过网络监管来治理谣言的。当我们问到中国同外国相比哪一个的惩处会更严厉一些?该同学说中国可能更严厉一些,毕竟中国近期正进行一场网络谣言打击活动。
  
  早在2011年5月,人们就成立了专门辟谣的民间组织“辟谣联盟”,作为发起人的吴红丹说,联盟通过网友的自发调查,对一些事件的真相作出了独立思考和理性判断,充当了网络“清道夫”的角色。而且我国也有很多专门从事甄别谣言的工作人员。网民自我约束和法律的约束为社会传递着正能量。
   
5#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2:28:17 | 只看该作者
       李某某案: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否有效?
                          □记者 斯容
   
   近日,李某某(未成年)涉嫌轮奸一案炒得沸沸扬扬: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3月7日,李某某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已递交延期开庭的申请,但法院驳回了延期申请。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2013年9月11日,李某某辩护律师已向海淀区法院提交《再次开庭申请书》,以及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专家的论证意见书,要求第二次开庭。
   李某某为文艺界明星之后,案件被各方聚焦,李某某的私人信息被不断的纰漏,早年的打人劳教事件等都成了关注的焦点,也将他的父母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说到这儿,不知道关注点的转移有没有被注意到。《三联生活周刊》在最新一期名为《李某某的罪与非罪》的文章中提到:“因为涉案人李某某的特殊身份,案件被裹挟进了强烈的舆论漩涡中。他的身份标签成为舆论判断和解读案情的一个重要背景。在警方调查没有完成、案情尚不明朗的情况下,一些谎言或者并不准确的信息捷足先登,以真相的面貌在社会舆论中流传,并据此建立起一个案件的基本轮廓。”
    199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参照这条法律,大多媒体在最初报道时,都没有落实:未满17岁的少年,照片、名字被不加处理地发布,成长经历、家庭成员被连根扒出。《人民日报》官方微博据此质疑:“这样的‘社会处罚’是否失于公平、有违法规?”
   就此现象,本刊记者采访了我校法学系11级李杨,他认为媒体对李某某大量隐私的报道是不合适的。李某某确实应该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但对于媒体对李某某父母的报道,他觉得合理:“中国是个关系社会,媒体这也是在给他们施加一些压力,让他父母无法关系上施加太多的方法。”
   “在我看来 是因为网络媒体的传播速度太快,法律在刚开始的时候,没有适应这种节奏,在后来相应出现一些关于网络犯罪的法律措施,但还是无法做到完全控制。”李扬还谈到:“媒体侵犯隐私的行为是太多了,这也是中国的一个国情,短时间内是解决不了的。在任何方面,法律都是没有办法完善的 而在有些方面是缺陷很大,只能一步步适应,一点点改善。每个社会现象的出现,在引起关注的同时,也会做出相应的应变,虽然在现在看来是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但是长久来说,是有利于法律完善的。”
    在网络上,与性侵犯罪相关的质疑还有:男性与未成年女孩发生性关系叫猥亵少女罪?但却没有类似于“猥亵男童”的罪名。
   前法学院陶升老师表示:“我国现在没有把男性定为性的受害主体,所以没法定罪,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则规定,不得处罚,我国目前没有猥亵少男罪。”
   李杨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与幼女发生关系,无论自愿与否,都定为强奸罪,视情况严重与否量罪判刑,法律上没有少男这个名词,而且强奸罪的保护主体只能是女性,男的只能是犯罪主体。”
    “一个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成长是息息相关的,可以说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社会的进步必然会促进法律的完善,法律的普及度,以及依法办事,对社会的促进也是有着不小的影响。”同时,李杨也表达了他对普法的一些想法,“从生到死、从吃饭到买菜,都与法律有关。借助媒体的力量,进行宣传,走进生活,让大家觉得法律是显而易懂的,而不是遥遥不可及的。一方面,借助媒体宣传,走向大众;令一方面,国家也要重视,制定和完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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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2:28:45 | 只看该作者
【速评】别让寻衅滋事罪再落“口袋”之嫌
□ 本刊评论员  曹海容
  连日来,北京、上海警方办理的多起网络谣言案件,被有多网友冠上了“名不正,言不顺”的帽子。《新快报》记者刘虎因实名举报高官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北京警方带走,但目前警方尚未公布其是否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最终定论。在这之前,秦火火同样也是因为该罪被带走,不过后者的案情更为复杂。
  
  当寻衅滋事罪被广泛用于网络上,关于该罪的判定便引起了诸多争议。寻衅滋事就像一个“口袋罪”,很多都能被装进去,这不免落人口实,受人非议,也有碍于司法的公正性。对此,法律必须跟进,别让寻衅滋事罪再落“口袋”之嫌。
  
  寻衅滋事罪在法律上的定义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从这个定义上,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值得质疑的地方:公共场所是否包含互联网?起哄闹事、蓄意挑衅在法律上具体的表现是哪些行为?
  
  对于公共场所的定义之争由来已久,刑法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在公共场所。2013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寻衅滋事罪最新的司法解释中,公共场所包括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可以看出定义中多数都是实体场所,互联网是否是公共场所仍然是一个疑问?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林维教授认为:司法解释里提到的都是我们通常认为的物理空间,并没提到虚拟的互联网。从功能的角度说,互联网的确可以说是公共空间,但问题是,它不是刑法所说的公共场所。
  
  若要将网络造谣定罪,关键还在于互联网是否属于公共场所。所以国家刑法有必要修改法律,或者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将互联网也纳入公共场所,那么网络造谣入罪寻衅滋事也算是有理可据。
  
  除了公共场所之争,有关如何判断所犯是寻衅滋事罪的问题也颇受争议。
  
  寻衅滋事罪在1997年刑法大修之前属于内容抽象的“流氓罪”,有关寻衅滋事罪四种行为内容使用了“随意”、“任意”、“情节严重”、“情节恶劣”、“严重混乱”等含义宽泛的词眼,这需要个人的价值判断。司法没有严格的规定,那怎样的情节类型都只能凭人的主观臆断,不得不说这样有失公允。
  
  寻衅滋事罪本身就具有“口袋罪”的缺陷,缺陷是最容易为强权者玩弄,尤其是涉及官员时。刘虎案则被很多网友质疑,最多的声音便是“领导干部借机打击报复举报人”。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车浩说:在确定是否符合定罪条件时,无非两个方面。第一是信息的内容,不可能将所有的谣言纳入打击的范围,而只能限定于和那些公共秩序密切相关的谣言。第二是后果,要看谣言发布之后多少人相信、多少人传播。从网络的角度看,就是有多少转发量、点击量,进而来计算传播速度、范围和程度。
  
  不过在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表示:诽谤信息被转发500次可判刑。这无疑是一次法律的跟进,或许有了更多像这样明确的规定,司法才能真正使人信服。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就像社会契约一样,是大家约定俗成的规定,谁也不能钻空子。子路问孔子: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孔子答曰:必也正名乎!意思是对权利、职能有清昕的界定。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7#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2:29:07 | 只看该作者
鲁迅再“撤退”  退往何处?
                                    □ 记者  邹蓉

   “灰黑色的秃树枝丫”、“嫩蓝色的蜈蚣风筝”、“呆看空中出神的小兄弟”……还记得吗,那些儿时青葱岁月里来自书本上的记忆。“此时地上的杨柳已经发芽,早的山桃也多吐蕾,和孩子们的天上点缀相照应,打成一片春日的温和”,这些出自鲁迅《风筝》一文中的情与景,在今年九月离开了初中课堂。这是继2010年“鲁迅大撤退”(2010年各地语文教材进行修改,鲁迅的作品被大幅消减,被网友们称作鲁迅大撤退)后,再次发生的鲁迅文章被撤出教科书事件。
   
被删风波又起,网络民意走向何方

   在新浪微博发起的微话题“你赞同鲁迅退出语文教材吗”的调查投票活动中,有1654位网友赞同,12222位网友则表示不赞同。
   
   赞同鲁迅文章被删者多为专家和在读初中生。某些专家们称:“鲁迅文章本身具有相当大的思想价值,但其传达的绝望、狠毒和不宽容的斗争哲学,并不适合出现在教材中,中学生本应该学习的是如何感受自由与民主、个性与解放以及博爱与宽容。”此外,在大多数初中生眼中,老师讲鲁迅文章一讲就几节课,听起来费力,而且试题也难答,因此才有了“一怕周树人,二怕文言文,三怕写作文”的段子。《仙剑奇侠传》小说作者张凤翔在微博上表示赞同:“初中就觉得鲁迅的课文过于晦涩,那时对语文印象不好就因鲁迅课文。初中生最重要是体验文学之美,培养兴趣而不是讲批判、论沧桑。”
   
   尽管赞同方所说有理,但网络调查显示民意更倾向于不赞成鲁迅文章被删这一方。
   
   多数不赞成者表示鲁迅文章是经典,其作品针砭时弊,一删再删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新浪微博名为Hinkly的网友说:“中学背过的课文中唯有鲁迅的现在还能记住,鲁迅的文章被删后中学语文等于白学了。”同时,绵阳实验中学语文老师冯颖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鲁迅文章的确太过深刻,但是其文章不仅对于当时的中国,而且对现在的中国也还有其意义,不能仅仅因为艰涩难懂就删除,这是不合理的。”
   
   值得一提的是,当初深受鲁迅文章“迫害”、“压制”的中学生,读书时每每避之不及,但当这些学生长大后,却有意无意地在使用鲁迅的精彩字句。“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不知成了多少人心中的座右铭;“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一豪言壮语不知激励了多少人;“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竟成了流行语。这些现象表明:酣畅淋漓、冷嘲热讽的文风,是时代不能埋葬的财富!
   
“难懂”、“难教”成被删原因

   学生说“深刻,读不懂”,老师说“难教”。其实这不是理由,莎士比亚高雅的古英语让英国不少成年人也读不懂,但这并不妨碍他一直都是中学教科书中的经典。出现以上说法,其实症结在于,是我们的教育不会欣赏鲁迅,或者说,我们的教育是应试教育而不是审美教育,鲁迅不是不如宫崎骏美,而是应试教育拥有将文学美给扼杀的天然魔力。
   
   南充锦屏初中张锐同学告诉记者:“有的句子读来让人热血沸腾,可是老师在教的时候经常深挖文章背后的历史意义和社会背景,而且考试也很难,使我们都不喜欢学鲁迅的文章了。”
   
   中国应试教育,把孩子们培养成了数一数二的考试高手,数理化分数比同龄美国学生要高,但知识创新能力却是倒数。陶行知先生曾说:“中国没有‘学校’,只有‘教校’”,孩子作为教育的主体从来不是教育的中心,而是以教师为中心。当教师认为教材要顺应时代潮流而作出相应变化时,原本期待这千篇一律的教育教学方式能有所改变,现在看来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了。正如新浪网评论指出,鲁迅文章退出语文教材,最该反思的是中国现今的教育体制。我们的教育,是应试——培养一批考试高手,还是应该授人以渔——培养孩子们的兴趣并塑造其价值观?这也是网友们针对此次事件着重探讨的话题之一。
   
“他,没人继承得起”

   2010年各地语文教材进行修改,鲁迅的作品被大幅消减。今年新使用的人教版七年级语文教材中,30篇课文,有9篇被换,其中就又有鲁迅的文章——《风筝》。这引起广大关注,此刻我们将问,为什么总是鲁迅?
   
   《狂人日记》也好,《阿Q正传》也罢,这种对封建礼教以及专政统治的不满,呼唤反抗压迫、反抗道德束缚的血性,使得鲁迅被冠之以“民族魂”的称谓。
   
    学者陈丹青先生说:“假如鲁迅精神指的是怀疑、批评和抗争,那么,这种精神不但丝毫没有被继承,而且被空前成功地铲除了。我不主张继承这种精神,因为谁也继承不了、继承不起,除非你有两条以上性命,或者,除非你是鲁迅同时代的人。最稳妥的办法是取鲁迅精神的方面:沉默、归顺、奴化,以致奴化得珠圆玉润”。正如陈丹青先生所说的一样,虽然有韩寒、方舟子等一批公知被称为“当代鲁迅”,在我们这个浮夸而浮躁的社会里抨击现实、表达不满。但鲁迅没有人“继承得起”,所以现今没有鲁迅,有的只是空前的怀念,有的只有把他推向心中神坛的有意或无意。从另一方面讲,这亦可作为在众多被删文章中,唯鲁迅文章被删引起又一轮热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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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2:29:35 | 只看该作者
化学武器缘何成为众矢之的?
□记者 陈秋霖
   “二战”期间,各种细菌、病毒、生物制剂被用在了数以万计的活生生的中国人身上,从此日本731部队让中国人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而如今,化学武器的存在依然威胁着人类的安全和生存。
   当前,叙利亚政府军涉嫌使用含有沙林毒气的火箭弹袭击大马士革郊区,造成大量人员死亡,反对派称死亡人数预料多达1700人。消息一出,国际社会舆论哗然。8月23日,美国国防长公开宣称正在调遣军队,为总统奥巴马一旦选择对叙利亚发动军事打击时做好准备。
   由此可以想到:2003年,美国以掌握了萨达姆政权重新发展化学武器的证据为依据,攻打伊拉克。而今,联合国调查叙利亚化学武器问题真相小组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调查。化学武器为何频频成为国际社会打击的目标?它又是怎样成为军事打击的理由的呢?
   化学武器的存在历史十分悠长。在原始部落和早期文明时期,人们就把下毒作为一种狩猎手段。在现在的非洲、南美和亚洲的热带丛林地区也一直延续着这种狩猎方式。最早的化学战则可追溯到公元前429年的希腊城邦时期。在后来的社会发展中毒药都是化学武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意义上的生化武器则是化学、细菌学等现代科学发展的成果,至今化学武器依然活跃在战争的最前沿。
   化学武器素被形容为“无声杀手”。它的作用主要是以化学毒剂侵入人体,引发一系列中毒症状,从而杀伤、疲惫敌方有生力量及迟滞敌方军事行动。化学武器给人类带来了重大的影响。在历史的长河中,因为化学武器,人类深受迫害。在中世纪,下毒杀人变得十分流行。无论是欧洲的贵族家庭纷争,印度的王国征战,还是中国的内争外伐,下毒都是战争时的重要手段。
    毒气真正被看成是现代意义上的“化学武器”,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及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因为率先使用化学武器,德国撕毁了在1899年及1907年召开的两次“海牙和平会议”上,各方达成的一致协议——有关禁止使用化学武器的条约。战争中,德军共施放了180吨氯气,使英、法联军1.5万人中毒,其中5000人死亡,这一天被人们称为“人类的忌日”。化学武器在“二战”期间更是被轴心国广泛使用,如日本在侵华战争中大量使用了化学武器,造成大量中国军民伤亡。时至今日,中国依然深受其害。因为人类劣根性,化学武器愈演愈烈,国际社会方面对化学武器的有效控制已有相当长的历史。
   1925年6月,《关于禁用毒气或类似毒品以及细菌方法的作战议定书》在瑞士日内瓦签订,禁止使用化学武器。但是,化学武器屡禁不止,很多国家依然在研究和使用。由此,关于禁止使用化学武器的协议、条约一直没有停止过。
   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个多边裁军协议,涉及到全面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具有大规模杀伤力的化学武器的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国际社会在此方面付出了很多的艰辛努力,《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签署经历了24年的艰难谈判历程。当然,《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在禁止和销毁化学武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迄今已证实销毁2.4万吨化学武器,占申报储存化学武器的33%。俄罗斯已经销毁22%,美国销毁46%。印度销毁了84%。
    大多数国家对化学武器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针对此次叙利亚政府军涉嫌使用化武事件,法国外长法比尤斯接受访问时表示,如果使用化武的指控属实,法国政府必将作出回应。德国外长韦斯特韦勒与土耳其外长达武特奥卢也表示,叙利亚跨越了所有红线,应允许联合国进行调查,联合国安理会也应表明决定性态度。
   今年9月10日,叙利亚总理、外长均表示接受俄方将叙化武提交国际社会管控的提议,称叙拟公开化武地点、设施并停止化武生产,考虑加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但是,美国方面称,叙利亚加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不能取代对该国化学武器开展的核查与销毁工作。
   然而,“叙利亚使用化学武器”的事件缘由并未水落石出,现阶段仅为逻辑推断,缺乏足够证据,美国就贸然宣称将对叙利亚进行军事打击,不得不说,美国在“保卫人类自由”这方面真的很热情。
   当前,对于叙利亚使用化学武器一事具体的情况,还需等到联合国调查叙利亚化学武器问题真相小组的调查结果出来后,才能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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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2:29:50 | 只看该作者
    CNN改革:改,迫在眉睫;革,志在创新
                        □ 记者   贺瑶
  
   今年6月,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able  News Network 简称CNN)推出全新晨报节目New Day 。使其在核心节目收视率上赶上对手,在月季财务报表上开始盈利。这是继2012年CNN黄金时段收视率达到历史最低水平以来的首次盈利。
  
双面夹击,改革迫在眉睫

  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22日,CNN收视率落后于两大竞争对手福克斯新闻频道和微软全国广播网。2012年第二季度,CNN黄金时段收视率跌至21年来最低点。受此压力,CNN总裁吉姆·沃尔顿不得不在2012年年底辞职,由前NBC环球业务首席执行官杰夫·扎克尔接任。杰夫·扎克尔上任后,对CNN进行了大大小小多次改革,栏目内容到出镜主持人的变革,使CNN在黄金时段收视低迷几个月后,开始出现转机。
  当然,黄金时段收视率的下降并非导致CNN目前困境的全部原因,受政治与金钱双重控制所带来的公信力危机和因其报道所导致的全球范围内不时出现的“反CNN”浪潮等都把CNN推到了一个危险境地。可以说,目前的CNN遭受收视率和声誉的双重下降,已到了不得不改革的地步。
  2011年6月19日,CNN播出了主题为西亚北非动荡的纪录片《网络革命》,得到了专业人士和网友的赞誉。但在那以后,CNN再也没有播出过该纪录片,面对各方的质疑,CNN也一直拒绝播出。后据巴林媒体报道,CNN是在压力之下,以新闻换取资金。这种做法遭到了很多观众的唾弃。这件事情给CNN一贯标榜的勇敢、正义、不畏压力重重的一击。
  除此之外,近几年来,CNN的国际形象也一直下滑。2009年,日本趋势大师大前研一出版《美国,再见?》一书,斥责CNN的新闻90%都是垃圾,它根本没资格播报亚洲新闻。CNN以“美国的就是世界的”来定义新闻重要性的做法已经越来越令人反感。
  近几年来,中国网民和CNN的关系也比较僵硬。从2008年CNN对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歪曲报道、卡弗蒂辱华事件以及2011年的皮蛋风波等,越来越多的中国网民开始抵制CNN。中国民间甚至还出现了“反CNN”网站、论坛等。
  
曾经的行业标杆,如今辉煌难再

    CNN,成立于1980年,到现如今已成为美国最大的,并且也是专门从事新闻播放的电视公司。CNN从创建第一个新闻频道以来,由向美洲国家播放新闻逐渐走向世界。目前,CNN的全球电视观众超过10亿,以12种语言传播,在全球42个大城市拥有150名专业通讯记者,全部海外工作人员超过1000人。这些力量超过ABC(美国广播公司)、CBS(哥伦比亚广播公司)、NBC(全国广播公司)和福克斯新闻频道的总和。一直以来,CNN都被称为“美国的喉舌”。在其它电视公司面对互联网冲击而大改节目形式时,CNN坚持以中立的立场,24小时不间断播放第一手新闻而获得了稳定的观众。从这些数据上看来,CNN可以说是美国新闻行业的标杆。
  但是,2012年根据尼尔森收视率调查结果显示,CNN2012年第二季度的黄金时段收视率下跌到21年来最低点,相同时段的收视率仅相当于微软全国广播公司的一半,相当于福克斯新闻频道的四分之一。而皮尤调查公司最新的数据显示,2012年,微软全国广播公司在另外两项重要数据——白天收视率和全天收视率方面也已经全面超越CNN。CNN三处遇敌:在市场上不敌更低成本的福克斯观点新闻;在质量上因调查新闻投入不够无法达到中间观众的专业期待;在形式上无法满足新时代年轻观众的需求。一方面,竞争对手微软全国广播公司和福克斯新闻频道的报道更符合美国观众胃口,而号称“中立”并更多关注全球事件的CNN的观众则越来越少。根据皮尤公司的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美国观众对于国内新闻的兴趣远远高于对国际新闻的兴趣,在他们2012年最关注的15个新闻事件中,只有两个是国际性的,并且还是有美国因素在内的夏季奥运会和利比亚冲突。另一方面,观众对于新闻视频内容的需求正从其它渠道得到满足,比如,老牌的《华尔街日报》通过YouTube等平台播放视频内容,吸引了一大批观众。三是CNN在报道形式的创新方面明显后劲不足,吸引力下降。
临危受命,大力改革
  杰夫·扎克尔可以说是临危受命。在他被任命为CNN全球业务首席执行官两个月之后宣布了新的整顿方案。杰夫·扎克尔在1月开始履新,新的频道整顿将在他的监管之下进行。
  1月30日,CNN对外宣布启动外界期待已久的全面整顿方案,其总编辑马克·惠特克以及其他三名政治节目嘉宾将离开。这是杰夫·扎克尔的第一次改革。
  6月,CNN内部进行了人事调整,出现了编辑裁员风潮。虽然CNN对外宣称这和近期的收视低迷没有关系,但不得不承认,CNN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瓶颈。杰夫·扎克尔开始进行大换血。
  美国《福布斯》杂志网站8月16日报道,CNN在过去十年中一直坚持变化,它有过四任总裁,黄金时段的节目进行了多种调换。但是,就最近的几个月来看,CNN遇到的最大的瓶颈就是黄金时段收视低迷。根据《国际品牌观察》报道上说,CNN近期推出的黄金时段旅游系列节目,成为美国每周日9点的热点节目。这是一种记者走访新闻地点,重塑新闻事实的纪录片节目。该节目的通讯记者安东尼·波登表示:大家都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是安全的,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但世界并不平静,这就是这个节目的主题。全新的节目形式,以及创新的节目主题,使其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但这能不能改变CNN目前遇到的收视难题呢,仍旧需要时间来验证。
  CNN为了重拾以往的赞誉,面对内外夹击的状况,不得不改革。虽然有调查显示黄金时段收入在CNN的总收入中不占10%,黄金时段收视下降不会对CNN的总收入造成很大影响。但是对手福克斯新闻频道与微软新闻全国广播公司近几年来,无论是公信力还是收入的增长,都在CNN之上。这也给CNN高层造成了很大的压力。CNN想要获得更好的发展,就不得不进行改革与创新。形式是次要的,高质量的新闻,才是CNN重整旗鼓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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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2:30:04 | 只看该作者
              日本:1964与2013   
                □记者  杨霜
    北京时间9月8日凌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希尔顿酒店爆发出阵阵掌声,这是来自日本人民内心的喜悦声。他们刚刚打败了呼声最高的马德里,赢得了2020夏季奥运会的举办权。这已不是东京第一次举办奥运会,早在1964年东京就举行了第十八届夏季奥运会,这也是奥运会第一次在亚洲国家举行。这次是东京第二次举办夏季奥运会,东京人们在都民广场上摆出“ぁリがとぅ”(谢谢)字样以示感谢之情。
1964年日本的政治经济
    1964年距离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只有短短的19年,这时的日本还只是一个政治小国。1945年8月15日对世界大多数国家来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了,但是对于日本人而言这场战争仍未结束。二战结束后美国派兵占领日本,直到1952年美国才从日本撤兵,这时的日本才真正结束二战。二战中日本作为一个战败国,有着很差的国际形象,也没有国际地位。所以在举行第十八届奥运会时日本的国际环境很不好,全世界人民对发动这场战争的法西斯国家都怀有憎恨的情感。在一个没有相对轻松的国际环境,也没有十分发达的经济的情况下,第十八届奥运会的举办对日本来说是一个挑战。
    举办1964年奥运会之前,日本的经济远不如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给被侵略国带来了毁灭性破坏,也给作为侵略国的日本带来了沉重的打击。那时的日本刚刚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经济萧条,国民生产总值下降。加之美国在日本广岛和长崎投下的两颗原子弹,给日本经济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对于经济很不景气的日本,第十八届奥运会的举行无疑是个发展经济的好机会。日本人没有浪费这次机会,他们用尽全力举办这次奥运会,并且取得佳绩。日本政府为了迎接奥运会,花费巨资对东京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大规模的改造,这是日本经济迅速发展的保障。1964年的奥运会对日本的经济起了很大的帮助,在那以后日本的经济高速发展,人们都觉得这是一个奇迹。在唐光先生写的《2020年东京奥运会能否再现1964年经济奇迹?》文章中提到:战败国日本的快速“复原”奇迹甚至被经济学家赋予了一个学术名词——“东京奥运会惊奇”。
现在日本的政治经济
    东京再次申奥成功对日本来说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2020年的奥运会对日本来说无疑又是一个发展经济的机会。日本现在的经济也处在一个发展的低潮期,通货紧缩已经持续了15年。据人民网在今年9月11日的报道称日本的经济开始“适度复苏”。日本国民也很期待2020年的奥运会,他们都希望通过这次奥运会恢复经济。日本首相安倍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说:“希望把举办奥运会作为‘催化剂’,以摆脱持续15年的通货紧缩和缩小意识的经济。”
    日本近年来经历了很多灾难,导致了它的经济发展滞后。2011年3月11日发生了9.0级的日本大地震,给日本来带了严重的影响。大地震还导致了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这是人类和平利用核能量历史上最大的一次灾难之一。核泄漏对日本人民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伤害,对环境也是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当然,这对日本的申奥无疑是一种阻碍。据日本媒体7日报道,福岛第一核电站高浓度污染水大量流入海湾。这正在成为阻碍东京都申办2020年夏季奥运会的最大的负面因素。近几年日本频繁发生灾难,国内情况不容乐观。
    在日本举办奥运会的1964年和再次申奥成功的今年,日本的经济发展都很缓慢。不过在政治上有些不同,日本不再是那个政治弱国,已经慢慢摆脱了二战的阴影。日本正在不停的向政治大国发展,虽然日本现在还不是政治大国,但是比起1964年,现在日本国际环境要好很多。这两次奥运会都是日本发展经济的机会,而且日本政府也很需要用奥运会来安抚民心,稳定国内的社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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