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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2014年秋季读书笔记作业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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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2-21 18:28: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要求,本学期完成8篇读书笔记(学术类著作)。
请在期末阅卷前跟帖在这里(每个人一次性贴8篇)。与必修课成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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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8 13:48: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殷玉鑫 于 2015-1-8 13:49 编辑

                     苦苦追求幸福
                  
                                                   ——读《幸福了吗》有感
    之前一直很佩服白岩松,认为他是一个很优秀的新闻工作者,所以当他出了一本书——《幸福了吗》,我立马就将其收入囊中。仔细读来,感触颇深。
    书的最开始,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的诗:一个人需要多少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这一生。这佛光闪闪的高原,三步两步便是天堂,却仍有那么多人,因心事过重,而走不动。这么短短的几句话,却包含了太多。没有人能够巧妙地度过这一生,与其去隐瞒那些秘密,倒不如多做一些光明正大的事情,活得坦坦荡荡,直面生活中的一切,好也罢,坏也罢,顺其自然,坦然面对。有的人身上背负着太多太多的包袱,负担太重,获得太累,无法寻得幸福。
    接下来,是幸福在哪里(代序),这其中,是十三个部分,是白岩松产生的十三个感触,这十三个感触,又何尝不是我们自身的感触。在该篇的最后,同样有一句话:如果走得太远,会不会忘了当初为什么出发?这一句话带来的思考,与柴静书中的那句话,是否相同?走了这么久的记者之路,会不会忘了自己最初的理想?这句话在问白岩松自己,数年以后,同样的话,我们是否也要问一下我们自己。
给我印象深刻的是白岩松对于央视没有报道9•11事件的回忆。书中说,当9•11事件爆发时,由于央视没有报道,一位中年妇女跑到央视,去质问白岩松他们,为什么没有看到央视对于其的报道。这就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民众对于新闻工作者的失望,一位新闻工作者面对着重要的新闻,如果采取不作为的方式的话,固然会受到人民的职责。所以我们新闻工作者一定要担负起自己身上的责任,将新闻传播给更多的人来看。否则就对不起记者二字。
    印象中,对于伊拉克的报道,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当时,水均益在巴格达接到通知必须回来,但是水均益又偷偷回去了。这是一种何等的精神。提到中东,很多人都是避之不及的,工资再高,也不愿去当战地记者。但是为了能够让民众获知第一手的讯息,水均益竟然又回去了,在我看来,水均益担当得起记者这两个字。他有着较高的职业道德,这一点值得我们去深究,值得我们去学习。水均益有一本书,名为《益往直前》,以后有机会一定要阅读以下。
    还有一点让我印象深刻,就是白岩松提到,之前大家会为了一个选题和操作方案争吵起来。而现在,提出一个选题,根本不会有人再站起来反驳,好像大家都习惯了这样。以前,大家为了一个目标不惜争吵的面红耳赤。但是大家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使节目变得更加美好。在日常生活中,大家还是和平时一样。首先,在我看来,大家一切为了节目这样,那这样产生的节目,质量有怎么会不高?然后,大家力往一处使,心都紧紧凝聚在一起,这样下来,互相之间的感情,又怎么会不浓厚?而现在,缺少这种状态,不仅仅是个人的错,是整个社会的悲哀,是社会的这种环境导致了现在的年轻人缺乏这种勇气。
    这样一本书,是一个新闻工作者在看到了社会上以及身边的现象所产生的追问,幸福了吗?这是一位有责任的新闻工作者的追问,有了这样的新闻工作者,我们才能渴望有一天,当别人问我们:幸福了吗?能够响亮的回答:幸福了。

     用手中的笔展示另一个世界

                                                 ——读《后台》有感



之前,对于报纸什么的有一种偏见,认为报纸终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被淘汰。所以对报纸之类的并没有什么兴趣。后来有一次老师讲课时讲过,《南方周末》是做深度报道最好的一家报纸。这令我对这一家报纸产生了深厚的兴趣。后来,我在调研室看到了一本关于《南方周末》的书籍,名字叫做《后台》,就把它借了回来,没想到,阅读后,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当翻开这本书后,发现只有在封面的内部,有几行简单的介绍。有一句话:它确实从很独特的角度记录了新闻与新闻人、现实与反思者。当仔细读来后,发现这本书的确做到了。它里面是一件件新闻产生的背后所要经历的东西,不仅有新闻本身,还有新闻人在报道这个时所产生的一系列故事,以及事件背后所带来的反思。
在接下来的过程中,少了一点东西。缺少了序,在现在很多的书上,都会有一些名人为其作的序。其实在我看来,有的序并没有多大的作用,一本真正好的书,靠的是作者精彩的文笔,而非是某某为其作序。像这样,没有序,正好直接交给读者自己去品鉴。书的好坏,人人都会有自己的评价。这样没有序,反而是自信的一种体现,我并不需要谁来给我作序,我靠的就是书中的内容,这是何等自信?
在于读此书时,给我印象深刻的主要有几点。记得其中一篇文章说,该作者为了写一篇文章,前后的采访记录达两万多字。这点给我印象很深刻。记得有一次老师说讲过,现在的记者越来越懒了,不愿多去采访,这就使得新闻报道容易出现差错。而且,他的那次事件比较错综复杂,正是因为他的不断采访,没有轻易的听一面之词,才最终弄清了事实。这点也给我带来了启发,要保证事件的客观性,就要多去采访,不能只听取一家之言。
在《性·谎言·录像带》这一篇文章中,事件可谓是复杂,众说纷纭。后来在记者的多方调查后,事情的真相终于浮出水面。但是,该期间却花费了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有时候事情想要搞懂,其实没有那么容易。就是需要不断的解决。这也就告诉我们,作为记者一定要有耐心,为了给读者提供真相,有时候需要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我们要有职业道德,不能仅仅为了保证新闻的时效性,就为读者提供一些不负责任的信息。这就让我想到了马航事件。还记得马航事件,由于当时消息发布较慢,有的媒体为了能够获得阅读量,抓住全民关注这一特点,发布一些不准确的消息。这其实也在警示我们,要有职业道德。不能仅仅为了阅读量而活着。
文章一开始就说,这篇文章最终没有得到发表。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们的现状。由于我们作为党和政府的口舌,很多东西言不由己。但是我相信,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现象终究会有所改变。现在我们面临着的就像是乌云遮住了太阳,使我们看不到光明,但是乌云终究会散去,光明一定会重新照耀大地的。
一本《后台》,让我们看到了新闻产生的背后,也看到了新闻工作者的背后辛酸史。但是,从这样一本书中,对于我们的以后,有着诸多的帮助,一定要仔细研读。

                       换一种方式讲历史
——读《世界简史》有感

还记得当年,读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时,特别佩服该书的作者当年明月。因为他用了一种不同的方式在讲历史。他讲述历史的方式与课本上不同,他是运用一种白话,小说的方式来讲述整个明朝的历史,感觉很牛。而今天,我又看到了一个人在用他自己的方式在讲述着他所理解的历史。

在教研室里,我看到了一本书,名曰《世界简史》。它的作者就是大英博物馆的馆长尼尔·麦格雷戈。

《世界简史》是由大英博物馆的馆长尼尔·麦格雷戈根据大英博物馆所珍藏的文物来介绍历史。但是这本书与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不同,它讲述的是人类的整个发展历史。从第一个人产生,到逐步发展到现在社会。而且在前言中,尼尔也说的非常清楚,表达了自己写这本书的目的。他希望自己可以通过解读文物讲述历史。有了文物的佐证,其讲述的历史就更加生动形象。而且这本是并非只是讲英国自己的历史,他讲的是整个世界的历史。
通过阅读前言,我也学到了很多的东西。我们在研究历史时,一定要带着诗意。不能一味的当作一种任务来完成。正如书中所说“我们是否真能了解他人?也许可以,但一定要借助诗意的想象,再结合严谨获取和归纳的知识。”这也就说明了,我们想要了解一个人或者是以前的历史,不能仅仅靠我们所获知的知识,要有一定的诗意。不能紧紧靠着那一点知识,仅仅有知识,就会使所得到的结论,缺乏一种美感,显得生硬。尼尔也说:通过物品思考历史或去了解一个遥远的世界,是一种诗意的重构过程。这也就说明了诗意对于我们研究历史的重要性。
记得之前有人说过,我们中国人随着十几年的知识的教育,我们的想象力已经慢慢退化了。就像之前,人们想象天上住着神仙,月宫中住着嫦娥。而现在几乎没有人还相信神仙的说法,就这样,我们的想象力已经被扼杀。这也就说明了为什么中国的一部分文艺创作者的作品缺乏想象力,干枯枯的,最终导致了抄袭的星期。但尼尔却说,在充足的想象力的帮助下,通过物品讲述的历史比仅依靠文字还原的历史更为公正。通过尼尔的这一句话,可以看出想象力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所以我们今后的生活亦或是学习中要注意想象力的培养。
我记得在新闻学概论的课堂上,老师讲过,想要保证客观就要多采访,采访不同的群体对于同一事件的看法。在此书中,也有类似的做法,如对于一个文物的看法,尼尔会去采访一些学者,作家对于该文物的看法。例如对于埃及古物远离家乡,尼尔就对此采访了埃及的作家阿达法·苏维夫的看法,等等。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这就充分说明,尼尔在写这本书的时候,避免了一家之言,他要集大家之言,以此来确保书中观点的客观性。

这本书仔细读来,感觉像一本知识宝库。因为从书中你可以学到诸多知识。例如通过这一本书,我知道了人类起源于非洲、大约四万年前的末次冰河期,人类因为西伯利亚与阿拉斯加的大陆桥的出现,人类跨上了美洲大陆以及早期的小麦最早出现在中东,野生旱稻出现在中国,高粱出现在非洲,芋头出现在巴布亚新几内亚。通过这本书,我学到的知识,不仅如此,还有很多。


现在,我只读了《世界简史》的上部,它还有中部以及下部,我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把它们读完,我相信,当我真正把这一整部书读完,我的收获肯定不仅仅如此。



                           用另一种眼光看世界
——读《看见》有感
在高中时就知道,在13年畅销书排行榜上有一本由记者用自己的亲身经历采访而成的书,名曰《看见》。早就好奇,这到底会是一本怎样的书?早已引起了我的好奇。后来终于有一天,我把这本书买了回来。当我真正阅读起这本书后,却发现这本书畅销是有它的道理的。
这本书与《后台》一样,没有请一些名人什么的来作序。有的只是柴静自己的一段话,写给我们,更像是写给她自己的。里面有一句陈虻对柴静说过的话:不要因为走得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是啊,这句话的却很对,但是很多人却做不到。我们常常着只顾着一直往前走,不断被路上的风景所吸引,却将我们最初的目的所遗忘。这一点,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时刻提醒自己最初的目的,不要沿着路一直走下去,最终却忘记了自己最初的追求。
书中柴静对于非典时期的采访,让我为之动容。非典,这本是一个多么可怕的词,许多人都是避之不及,但是柴静却出于对于让民众知道事实的责任感,选择了进行采访。进入医院,跟着医生去接非典患者等等。正如柴静的妹妹对柴静说的一句话:你可以选择不当记者,但是你当了记者,就没有选择不去的权利。的却如此,作为记者,有责任要将事实报道出来,使民众知道。文章中提到,在医院里有一位调查人员,站在非典患者的身边,进行资料统计。这时候,书中有一句话:当你关心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忘记自己。的确,这句话很对,就像在汶川地震时,有一位母亲用自己的身体保护自己的孩子。正是这句话最真实的写照。当然这句话也适应于今天的医生,如果今天的医生能够做到这一句话,又怎么会产生那么多的医患关系呢?
书中还有一个地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是对于同性恋的采访。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众对于同性恋的接受程度也大大提升。在美国的部分地区以及台湾的部分地区已经允许同性恋可以结婚。而那一次的采访,是柴静通过自身的力量,将同性恋的故事使更多的人知道,使民众真正了解同性恋的故事,减少民众对于同性恋的误解。在文章中,也提到过,当真正同性恋之后,就会对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厌恶之感,会慢慢变的接受。这不光是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另一面,这也是在帮助那些同性恋者。这对于我们本身来说,是一件好事。
还有一次是柴静对于奥运会的采访,这充分展示了柴静作为一个记者所具有的职业素养。当所有人都去采访第一名时,如何使自己的采访能够有所新意,不与他人相同。这需要的就是一个观察能力。柴静在所有人去采访第一名的时候,另辟蹊径,转而去采访那些不显眼的,或者是失败者。正是因为采访了这样一位位没有那么多目光所注视的人,也使我们看到了每一位运动员背后的故事。例如,伊拉克的短跑运动员达娜来参加奥运会背后的辛酸,30多岁仍旧参加跳马的丘索维金娜,德国举重运动员施泰纳手握亡妻照片举重等等。正是因为这次不同的采访,使我们也了解了这些人的故事。
还有一句话给我带来了冲击,是陈虻问柴静的一句话:你有自己认识事物的坐标系吗?对于这一句话,主要有“自己”“认识事物”“坐标系”,这三个关键词。首先,“自己”现在社会中,包括一大部分的大学生,缺乏对于自我的认知,做事缺乏自己的主见,常常看见别人怎么做,自己在别人后面跟着,自己也学着人家。这样对于一个人的发展是没有任何了益处的,如果说今天的电脑管家跟着360学、今天的京东跟着以前的淘宝搞的话,会有今天的成功吗?他们无不是有自己的想法,做出创新,才走到了今天的地步。其次是“认识事物”,现在的人慢慢的丧失了自己,认识事物没有自己的见解,多是来自于他人,来自于课本。不会认识事物,这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最后,是“坐标系”,有了坐标系,我们才能准确的看待一个事物,不会那么容易将某个事物看的片面化,能够全面的认识事物本身。
新的一年,柴静在路上,我们也即将踏上这条路,希望走好这条路。


                     向这位伟大的旁观者学习
——读《李曼普传》有感
之前从未听过这个名字,当我拿到这本书时,封面上有一句话:伟大的旁观者。不禁引起了我的兴趣,为什么一位旁观者还能获得伟大的称号呢?
书的封面上还有几行小字,仔细读来,大感吃惊。李普曼竟然这么牛,书上的原话是这样的:美国著名评论家、专栏作家,传播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学者,他是报界执牛耳者,曾两次获得普利策奖,他是总统们敬畏的智者,每任总统都会请他去白宫面谈,欧洲各国首脑政要都追看他的专栏,他与权势人物、名流大腕如胶似漆,对政治、社会与人性永远明察秋毫。看完这些,我已经不能抑制住我激动得心情了,立刻拿起这本书看了起来。
在看他的童年经历时,我有几点感触,一个人不平凡我们真的从他小时候来看,就可以得出结论,当他在童年的时候,其余的男孩子喜欢的是棒球棍,房间里常常悬挂的是体育明星的照片,而李普曼喜欢的则是拿破仑,房间里还有一张拿破仑在外征战的画。这只是童年时期,他就展现出了与常人的不同之处。而且,他还喜欢罗斯金,使他与其他人的口味,又有了不同。而这一切都是由与他父亲对他的影响。书中说,童年时期,李普曼的父亲常在星期日下午带他去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夏季去欧洲度假,参观各国的博物馆。从这我们也看出了,家庭教育对于一个孩子的影响。
现在同处大学的我,对于李普曼的大学生活充满了兴趣。书中说,李普曼在大学里参加各种学社,与他人通宵讨论。而现在,我们也睡得很晚,可是我们在做着什么?我们每天盯着电脑,玩着手机,大多是在白白消耗时间,没有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我们要立刻认识到自己身上现在存在的问题,不求也深夜讨论,但求能做一些有用的事,提升自己。
书中还说到,李普曼在大学里遇到了三位对他影响深远的人。第一位是哲学家桑塔亚纳。桑塔亚纳对于李普曼的作用是巨大的。诗人桑塔亚纳使李普曼学会清晰而优雅的写作;人文主义者桑塔亚纳使李普曼学会珍视、权衡和克制;哲学家桑塔亚纳则使李普曼远离简单的理想主义。一提到哲学,许多人就会说,哲学太难,不是我所喜欢的东西。但是,如果一旦将哲学弄好了,这对于一个人的发展会起到重要的作用。正是哲学大家桑塔亚纳的影响,李普曼有了较大的进步。
第二位影响深远的人是威廉·詹姆斯。而李普曼与他结缘,也是蛮有意思的。是有一次李普曼发表文章,批评詹姆斯的文章,詹姆斯就亲自登门拜访这位年轻人。以后二人便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李普曼每周都会与詹姆斯讨论政治、宗教和伦理。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应该是很少发生的,首先,目前中国很多人都已经不会思考,他们迷信权威,认为导师的观点都是对的,缺乏反叛的精神。在中国的一部分的教授,居高自傲,一旦有人质疑自己,他不敢承认自己错误,而是死咬着不肯放口,说不定会引起一场骂战。像詹姆斯这样的人会很少很少。这件事带给我们的教训就是,首先要敢于质疑,不能迷信权威。二是中国的教育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这并非是我们一人之力就能改变的。我们只能希望着,中国的教育能够早日变好。
第三位人物是费边主义的发起人之一沃拉斯。就是在他的影响下,李普曼开始反思社会主义,最终由热衷社会主义变为放弃社会主义。而现在,我们教育的老师,一部分只是简单地传授知识,并非能给学生带来思想的变更。而韩非在《师说》里面提到的: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这样的师者现在真的很少很少。这个问题同样是非我们一人之力所能解决的。只希望中国能早日产生多一些这样的老师,这样中国才能有希望。
书中还提到一点,李普曼通过参加志愿者活动,真正了解了贫困世界。这也是从一个片面来说明了时间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如果我们不去参加实践活动,只是靠着书上的只是去了解这个世界是远远不够的,而现在,我们作为大学生,有较多的时间可以去参加实践活动,如果我们不把握住,将时间全部浪费在了打游戏,看电影上,就使这些时间真正从指尖溜走了。我们应该趁着现在,多去接触不同的人,接触不同的事,去充实自己。以后一旦参加了工作,这样的时间就真的不多了。所以趁着现在的时间,多去走走,不要浪费了大好时光。
从这本书中,你不仅能看到这位传奇人物的一生,而且还能学到许多做人与做事的知识。能帮助我们走出迷途,更好地前进。
                                                                                                                                                






沙发
发表于 2015-1-5 16:35: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张译允 于 2015-1-5 17:27 编辑

(一)读《江城》有感

    那是一片美丽的土地,那是一座令人流连忘返的城市。
    那里有群山环绕江流不息,有密密麻麻依势而建的石梯;那里的车辆蜿蜒而行,行人摩肩接踵,店铺里人头攒动、货物琳琅满目;那里的老人们的腿佝偻如弓,年轻的小姐们的腿细如柳枝,棒棒军们的背上青筋毕现;那里的船鸣声响彻天空,汽车的鸣笛声“嘀嘀嘀”像是动人的歌曲——那就是涪陵,一座小城市,彼得海斯勒心中的第二家乡。
    彼得海斯勒,一个出生在美国的记者,却把他的脚印深深印在了这片土地,并且他在这里扎了根,发了芽,茁长成长起来后又结出了饱满的果实。

汽鸣声声,唤醒他的中国梦
    一九九六年八月,彼得海斯勒还只是一个二十七岁的美国人,作为“中美友好志愿者”的一员,他从重庆乘慢船顺江而下来到涪陵,然后顺理成章成为了第一个踏上这片土地的美国人。
    他以一名教师的身份来到涪陵,来给涪陵师专的学生们教授英美文学外加写作课和口语课。当时的他还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来到中国的目的也并不仅仅是为了当老师,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喜欢旅行,他对中国充满好奇心,他想要了解中国。作为普林斯顿大学和英国牛津大学的学生,毕业后他并没有选择留在国内凭借自己的能力找寻一份稳定的工作,而是选择不断远行,探寻未知。
    在中国生活期间,海斯勒融入中国最底层的阶级,他与学生们亲密接触,与农民们亲切交谈,与面馆老板成为好朋友。在涪陵任教时,除了在师专中教书,很大部分时间他会选择独自漫步到市里,看看那里人们的生活状态,详细了解这个地方的民风民俗,并及时记录下来。每天晚上他都会写日记,或者阅读学生们交上来的写作作品然后摘录下其中有意思有意义的片段再细细回味。因此,丰富的生活经验与不同一般的亲身经历使他对中国农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利用几年来的记忆与记录,海斯勒写下了中国纪实三部曲:《江城》、《甲骨文》和《寻路中国》,其中《江城》在美国一经出版便引起了强烈轰动,长期稳居美国畅销书排行榜。
    他爱那座江城,爱那座小城市给他带来的不同寻常的美好体验。
    这是一座属于声音的城市,刚刚从旧时代中苏醒并努力发展的小城一片嘈杂:有师专的学生们反复朗读功课的声音,有电铃重响的声音,有建筑工地上钢钎有规律的叮当声,有出租车司机们疯狂的鸣笛声,但最令他难忘的,是他的公寓边的乌江里一艘艘船驶过时的声声汽鸣,也正是那无止无尽绵绵无期的汽鸣声让他再也无法轻易离开这座江城,他决定要长久的住在这里,了解这里。

一样的中国,他笔下不一样的韵味
    同样属于“非虚构性文学”,彼得海斯勒的表达和写作手法却是不同的。
    彼得海斯勒喜欢用“旁观者”的角度来观察来叙述。他不同于一般的游记作家来到一个地方后像游客一样走马观花就迫不及待的落笔,通常他会在一个地方呆上两年,三年甚至更长时间来试图融入那里,成为那里的一部分,深度了解那里后再落笔,尽量把那里的一切用不带民族偏见、政治倾向的笔调写出来,还原一个最真实的世界。
    作家和学者,他处于中间地带。彼得海斯勒的父亲是一个社会学家,他从小跟着父亲一起工作,向他学习。从父亲那里,他学会了用理性用客观的态度对待不一样的事物,不对任何与自己不同的人或事或物带有偏见,而是用心贴近。这也是为什么来到中国后他总是和农民、学生、打工仔、老师、小企业家等最普通的阶层接触的原因。他说,他喜欢跟这些最底层的人接触,因为他们最自然最淳朴,跟他们相处让他觉得愉快和舒心。
    海斯勒对中国人复杂心态的揣摩不仅于此,他不仅结交了不少中下层的市民,与之对应,他的书中也出现了政府官员、学校领导、大款等不同阶层。各色人等组成了中国社会的五色光谱,何伟用一种道家的方式,对他们进行了社会学观察。因为身为过客,他很容易就赢得了多数人的好感,人们愿意向他倾诉,甚至包括难以启齿的隐私。
    在这些小人物背后,是文革、三峡大坝、国企改革、计划生育、邓小平去世等重大历史社会事件。这就像重重叠叠的镜子,海斯勒透过“镜子”看到了不一样的中国,而我们也通过海勒斯的细致描述看到了同胞的内心深处,以及历史给他们留下的伤害和印迹。
    作为一名记者,正是因为他不选择阶层,不鄙视底层社会,永远带着一份学习与探寻的精神,长期与农民等中下层百姓接触,用自己的双眼与亲身体验来叙述事物,用时间与真心去检验事物,去勘察事物最本质的东西,不依靠表面的、短暂的认识匆忙下结论,才保存了作为一名记者应有的客观与公正,才挖掘了生活中更深层次的不为人知的内涵,也实现了作品要真实可靠的目标。

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迎来了正确的人
    在海斯勒眼里,中国人对美国的了解要多于美国人对中国,虽然两国都有着对彼此的好奇心,但在九十年代的美国几乎没有人想要提到中国。在海斯勒完成了在涪陵两年的教学任务返回美国着手准备写《江城》时,他几度几乎写不下去,他也曾怀疑也曾担心,他所写出的中国会有人看吗?他的书会有出版社出版吗?但他还是坚持把书完成,在四个月内,几乎一气呵成。海斯勒说,他越是写下去就越是喜悦,越是为他在中国生活过而自豪,他坚信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在不久的将来美国人一定会把中国放在他们目光的聚焦处。
    海斯勒把这些观点融入到了他的书中,他除了记叙风土人情和生活琐事,很多地方他都强调了中国的日益崛起,他渴望去除美国人对中国的忽视与偏见。在九十年代,中国单纯地追求经济发展,忽视自身文化的建设与复兴,致使中国文化中的精髓很难被外国人了解,因此海斯勒的出现恰如其分,刚好那个时间那个地点,他写下了那个时候的中国最不起眼的城市的最不起眼的事情,然后又把它们带回了美国,然后随着这些书的出版,中国也渐渐走向了世界,世界也开始了解中国,尤其是美国人,终于抛开了有色眼镜,开始重新审视这个崛起的大国。
    现在美国学习汉语的人很多,特别是一些学生,孔子学院也遍布全球,从没什么人学汉语到现在全球的汉语热,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变化。除了这些影响,每当提到写中国写得最深刻的人,现代的很多作家往往以海斯勒为榜样,学习他的手法学习他的态度。
    他是正确的人。正是因为他对中国的满腔热爱与深度了解,因为他对未来中国终将闪烁光芒的坚信不疑,才使他将最真实的中国讲述给美国人。不因种族和肤色的不同而戴上有色眼镜,不因阶层和价值取向不同而看轻他人,一向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报道陈述事实,才是一名真正的记者,他做到了。

异国之旅,他的脚步从未停息
    现在的海勒斯已经从当年的一个年轻小伙子变成了一个成熟稳重经历丰富的中年人。告别了中国回到美国后,他先后担任了华尔街日报驻北京记者,波士顿环球报驻北京记者,纽约客驻北京站记者,实现了自他二十七岁时就怀揣着的成为一名驻北京记者的梦想。除了中国,海斯勒曾自助旅游欧洲三十国。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后,他从捷克布拉格出发,由水陆两路横越俄罗斯、中国到达泰国,而在2011年,他又再次踏上了前往埃及开罗的旅程,带着他的妻子和一双可爱的双胞胎女儿。
    对于海斯勒来说,“中国”不仅仅只是一个国家的名字,而代表着他的另一个家,一个累了就可以依靠,想念了随时都可以回来看看的家。而对于中国来说,海斯勒不仅仅是一个到过中国在中国居住过为中国写过书的美国人,而是何伟,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有着中国人的名中国人的姓,甚至体内流淌着中国人的血液。
    在《江城》里有一句话:真实是永恒的,超出于日常生活之上。
    而现在,作为一名记者,他仍在追寻真的路上狂奔,未曾停歇,也终不会停歇。

    读《江城》,体味外国人眼中不一样的中囯。









(二)读《蛙》有感

    《蛙》是莫言的代表作之一,是他酝酿十余年、笔耕四载、三易其稿,潜心打造的一部触及国人灵魂最痛处的长篇力作。
    这部小说由虚构的剧作家蝌蚪写给日本作家杉谷义人的五封书信、四部长篇叙事和一部话剧组成,在艺术上极大拓展了小说的表现空间。整部作品以从事妇产科工作五十多年的乡村女医生“姑姑”的人生经历为线索,用生动感人的细节和自我反省,展现了新中国六十年波澜起伏的“生育史”,揭示了当年和当下中国生育问题上的混乱现象,同时也深刻剖析了以叙述人蝌蚪为代表的中国知识分子卑微、尴尬、纠结、矛盾的灵魂世界。
    《蛙》除了作为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代表作之一,还曾获得中国最高文学奖——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还曾被《南方周末》评选为2009年“文化原创榜年度图书虚构类致敬作品”。
    整篇小说都是在剧作家蝌蚪写给日本作家杉谷义人的书信中展开的。至于为什么作者给本书的叙述者起名叫蝌蚪,也正是有着深刻的含义的。首先,蝌蚪是由青蛙卵发育而来的,而青蛙卵则是一个庞大而密集的群体,正如作者着重描写的计划生育时期人们疯狂地躲避疯狂地生子,那时候的人们对孩子的狂热已经达到了空前的地步,巴不得能够像青蛙生出一堆青蛙卵然后都成功发育成蝌蚪一样拥有一大群孩子;另外,本书的最后,由姑姑最后的梦境来抒发她的忏悔,在她的梦里,无数的青蛙追逐她撕咬她,啮噬着她的皮肤,嚼烂了她的衣服,让她几近裸体地狂奔在空旷无人的田野里——她把那一只只青蛙看作是一个个她曾亲自杀死的胎儿来报复她来寻仇。所以从这两方面说,作者将本书的讲述者起名为蝌蚪,是再贴切不过的。
    读过本书,让我不得不感慨莫言可以把一个人塑造的如此有些有肉丰满真实,充满感情与特点,令人读罢深深为之动容,为之震撼——姑姑。
    姑姑一开始的形象是一个充满希望、充满阳光,活泼善良,对他人处处施以援手,对生命充满敬畏的一个乡村卫生站的妇产科医生。她的父亲是抗战烈士,除了某些惯于嚼舌头的人外,她的父亲人人敬仰连带她也受到所有人的尊重。在她手里接生过不知道多少个孩子,从数量上来说大约是好几万人,囊括了父辈到子辈;从质量上来说不管是顺产还是难产,不管是头先出来还是脚先出来,她都游刃有余,成功率高到城里的大医院都为之叹服。作为一个信奉科学的新一代妇产科医生,她最恨的就是村子里那些喜欢装神弄鬼讹诈孕妇钱财运用老办法土办法残害孕妇和胎儿的行为,她也因此跟一个迷信的接生婆大吵过一架并把她甩到了地上,并挽救了一个濒死的孕妇和她的孩子。
    早期的姑姑做过的正义的事情远不止这些,均为她赢得了无数的荣誉、赞赏以及肯定。那时候的她在乡亲们的心里就是白衣天使,就是普度众生的观世音菩萨,有了她就等于有了安全有了保障,她就是神一般的存在与正义的化身,而那段她救死扶伤的岁月也成为了她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后来事情发生了不可预料的大逆转——政府下达命令要严抓计划生育,每家每户每对夫妻只准生一个孩子,不管男女只要是超生全部都得给打掉。这也是姑姑从一个天使转变为一个恶魔的主因。
    这以后,姑姑完全就是一个杀孩子不眨眼的恶魔,并把这一切行为都归结在为国家的未来考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上来。她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共产党的狂热信徒,党的一切命令在她看来都是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必须快、准、狠执行到位的天命,而且,党说的一切无论什么都是对了,根本就不存在错误的命令这一说,并且没有任何变通的余地。
    在这种近乎着魔的思想的控制下,她疯狂的追捕怀了二胎的孕妇,把她们一个一个逼到绝境,然后硬生生的剥夺了她们的孩子。她倚仗年轻的时候积攒下来的丰富的经验与高超的妇产科医术,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生生扼杀,碾为齑粉。
    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她杀死的那些胎儿中,有的已经在母亲的子宫内整整呆了89个月即将降临人世,有的则其母亲已经出现妊娠反应就要将其生下来......但这些人之常伦在姑姑的眼里都没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二胎就是二胎,违反了国家规定不管是什么情况只要还没出娘胎就该杀死。在她这种近乎于魔障的信念下,多少胎儿命丧黄泉,都没有来得及看得到这美丽的世界一眼,又有多少孕妇因承受不了丧子之痛与身体上的巨大创伤而含泪死去,又有多少家庭因为孩子和孕妇的离去而支离破碎,家不像家,人不像人。但情景再惨,死的人再多,只要胎儿被打掉了,姑姑就会大松一口气,并坚定得认为自己做得对。
    她已经完全由一个人人夸赞的天使转变为了一个人人喊打的恶魔。
    但她自己还浑然不知,洋洋得意。
    我们都知道,一张白纸干净纯白毫无瑕疵是最美的,但一旦被撒上了污点,即使再小的一个点,也终将是毁了整张白纸,无法修复,昔日的美丽都只能是过眼云烟,也终将烟消云散。
    从姑姑的整个人生转变中我们可以窥探到当时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一些个人崇拜主义对人们心灵的荼毒,更能深刻的体会到计划生育政策在当时对人民生命的残害,以及在执行过程中的扭曲与邪恶。
    从我个人的看法来谈,计划生育国策纵然是好的,因为在当时新中国刚刚成立,经济大发展是主要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物质文化水平也不断提高。按照自然界发展的规律,物质生活好了起来繁衍后代也自然变得更加理所当然,人们的健康水平提高了,吃的穿的都不缺了,死亡率就自然下降了。在这种形势下,如若不及时控制人口的增长那么带来的后果也是可以预料的,人口的大爆炸与物质水平的增长将不会保持同样的速度,一旦人口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经济发展水平,那么人民也将重新回到吃不饱穿不暖的贫穷时代,刚刚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也绝无机会能够实现经济的快速飞跃与人民的真正崛起,所以这样一项国策的出台是有其背后深刻的含义,也是绝对有必要的。
    错只错在往下执行的过程中如姑姑那样的有关部门与有关人员的急功近利与扭曲残忍,毫无人性。一旦人性被扭曲了,那么社会的黑暗时代也就来临了。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当时的中国,特别是农村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中存在着极大的困难和许多无法避免的问题,表现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个别地方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未能依法依规办事。一些地方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单靠某个人或某个机构来带动,且他们的素质都明显过低、有待提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损害党的声誉,也拉大了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
    但是随着计划正与政策的落实,我们确实可以看到也必须得承认,我国飞速增长的人口确实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其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实行计划生育,使国家用于新增人口的消费减少,从而加速资金积累;可以使每年进入劳动适龄人口减少,从而有利于劳动就业;实行计划生育,国家可以把积累下来的资金用于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多更好的教育,从而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使每个家庭的人口减少,不仅可以减少家庭消费,而且使家庭主要成员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发展家庭经济和健康娱乐中,从而保证家庭幸福、社会稳定。
    但是近年来,一些当时实行计划生育的弊端也逐渐显现了出来。一是经济安全。现代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加深,国家财政中用于老龄人口养老、医疗等的费用增多,也就相应的使国家用于投资的资金减少,国家长远发展的财政能力受到制约;二是军事安全。一个老龄化的社会必然会缺少活力与动力,我们国家的军源还不能说是不足,但长此以往,军队的战斗力必然会受到影响乃至削弱,而老年人较多,国民在心理上总体趋势也将是保守和防御,在中国日益崛起、世界军事形势如此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国家安全也面临着威胁;三是社会安全。现代中国尚未建成完善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在社会保障上城乡分别明显,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间的对立,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农村与城市人口结构的差异也大大增加,从而影响社会安定。四是文化安全。中国近些年来日益突出的信仰危机、价值观问题,不得不承认也与计划生育的实施有关。比如中国传统儒家文明中的等级观念、礼乐尊卑等的继承是靠中国特定的生育文化来支撑的,然而,计划生育实施后,独生子女大量增加,家庭内部的长幼观念几乎不复存在,而独生子女在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集体意识、合作精神和牺牲奉献观念等方面,与先前一个家庭中的多个子女相比已经大为淡薄了。
    因此,《蛙》这本书给我们带来的太多,而由这本书引发的思考与感悟也绝不仅仅止于此。
    正如这本书的封面上所写的那样:他人有罪,我也有罪。反省历史之痛,呈现对生命的敬重与悲悯。









(三)读《寻路中国》有感


    前几天读完了美国记者兼作家彼得海斯勒的中国三部曲中的第三部——《寻路中国》。
    《寻路中国》与三部曲中的其他两部(《江城》和《甲骨文》)一样,仍然是一部非虚构性文学,以作者海斯勒在中国驾车游的途中经历的各种事情为主线,通过海斯勒的眼睛见证了中国在21世纪初经济发展的基本脉络,特别是乡村在改革开放以及经济大发展后中国发生的各种变化和城镇地区的逐渐工业化。
本书的主体内容共分为三章,第一部——城墙;第二部——村庄;第三部——工厂。
    在第一部中,作者驾驶着从首都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骑车一路向北,转而向西,追寻长城的足迹。在海斯勒的眼中,中国的长城神秘莫测,富有价值,但是没有一个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专家学者来对它进行专门的研究,它的历史纵然再过悠久,它的价值再过连城,它身上背负再多的秘密与美丽的故事,都没有人将它彻底挖掘,并讲述给世人听。于是,他决定自己去探索,由沿海至内地去体味那份壮美,追寻那个奇迹。
    在他冒着违反首度汽车租赁公司各种条令把车开出了北京,开进了河北的时候,一番绝美令他咋舌的完全不一样的世界铺展在他的眼前——没有了北京市内的喧哗与人潮汹涌,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前所未有的宁静与祥和。在他的一路行进中,他在高速上第一次见到并经历了农民们把农作物铺散在路面上并由开车者进行碾压的新奇事件;在路上他碰到了无数的葬礼见证了中国不一样的葬礼习俗,还接触到了中国的“风水”;他看到了每天为了政府三袋方便面而辛苦劳作一天到晚挖树坑的农民,但却只有坑没有树......
    在这一部里,他主要表达的是中国人民对长城文化的漠视——到处都是长城残骸,有的高有的低有的保留尚算完整有的已经风化只剩一些土堆残渣。在中国人的眼里,长城是权利与实力的象征,代表着中国古代不可思议的建筑与劳作能力,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国家可以像中国那样建造一个横跨大半个中国曲折蜿蜒,经历了数个朝代不断拓展不断延伸不断坚固的用以抵挡他族侵犯的防卫建筑。所以在中国,所有人提到长城总是充满自豪与骄傲,自满与狂傲,并且总是把它与民族团结联系在一起,甚至在电视的宣传片中总是出现五十六个民族热热闹闹在长城上载歌载舞的感人画面,殊不知,当初修建长城的目的就是为了抵御那些少数民族——那些在长城上载歌载舞欢欢喜喜的少数民族的人们。所以从这方面说,长城所代表的恰恰是讽刺与民族隔阂。
    在这一部中,海斯勒还提到了他在中国所见识到的一些独特现象,比如奇葩的行路规则,驾驶证考试的令人啼笑皆非的题目,政府各种官僚主义毫无实质性作用的种种做法,平困潦倒的中国农村现状以及在他驾车游途中搭载的各种各样的中国人以及他们各种各样的故事,都让人从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侧面看到了21世纪初中国农村发展的一幅幅震撼人心的画面,使人对中国农村以及长城的发展变化产生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在第二部中,作者着重写了农民魏子淇一家,魏子淇算是他在北京以北的农村三岔村所租住的房屋的主人。作者不想囿于北京市内的聒噪,他向往一种安静宁和田园式的生活,他向往那样一个地方,人们依旧在耕田种地,他们的生活节奏与农田时令合拍,于是他在三岔村租住了他的第二个家,用以作为他进行文学创作的场所。
    作者在第二部中,以魏子淇从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逐渐转变为一个算是成功的商人进而又成为了一个共产党员的经历,为我们讲述了中国农村以及生活在农村的人们在经济大发展中经历的一系列变化。在农村中,年轻人全部都出去闯荡,北京、上海、广东等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地,他们聚集到那里,背井离乡,抛弃了土地与农作物,追寻着现代化的快节奏,渴望完成从农民到城市人的转化,渴望逃离落后的农村在城市中一展宏图——于是像魏子淇这样选择从城市回到农村的人少之又少,整个三岔村只有他一个,而他的孩子——魏嘉,也理所当然成为了三岔村的最后一个孩子。
    在这一部中,魏子淇的种种变化也正是中国在21世纪初期农村生活的种种变化——四处都是商机,都是机会,都是变革,只等待有能力有远见又卓识的人来发掘,来利用。但在这过程中,也存在着社会制度的不公,农村与城市的巨大差距,城市人们对农村人的歧视(从魏嘉生病的细节可以看出),政府政策的不合理,还有权力的滥用与道德的缺失,行贿腐败事件频发,就连小小的农村个权力之间都得用所谓的“关系”来维持,农村人教育水平的低下,中国教育制度的不合理以及汽车大发展等等现象,使得第二部成为了整本书的高潮与核心。
    在第三部中,主要描写的是城镇的工业化,作者以在丽水、温州等地的亲身经历与所见所感为原型,为我们展现了中国工业发展的种种现状。从作者亲身跟进的一些工厂与工厂劳作者,特别是一些农民工的生活现状讲述了中国蓬勃发展的经济与无与伦比的环境毁灭速度,将工业化的飞速发展与环境的迅速毁灭相对比,展现了当时中国工业化道路上的种种不足与片面追求高速度而忽视了环境的保护等问题。又从另一方面展现了农民工在工厂中受到的种种剥削与压迫,比如劳动量大、拖欠工资与童工泛滥等等,但是也突出表现了农民工们的智慧,比如徒手画机器图纸用于制造机器从而挣了大钱不断跳槽的一个狡猾农民,又或者是善于跟老板打交道利用家人当说辞要求加薪或者放假最终成为了老板的老罗,还有善于撒娇耍赖让全家都顺利进入工厂的何玉凤等等。
    最后不得不说,整本书更趋近于一本写实文学,既记录中国十几年间的飞速发展,也反映了很多在发展背后不为人知的故事,是一本真实反映中国发展的绝对值得一品的好书。








(四)读《飘》有感


    《飘》的作者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她花费了将近十年才完成了这部作品,真可谓是十年磨一剑。小说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占中心位置的斯嘉丽、瑞德、艾希礼、梅勒妮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精神观念、政治态度,通过对斯佳丽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成功地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
    对我自己来说,我简直太爱这部书。记得这部书是高二圣诞节的时候我的一位好朋友送给我的,一共是上、中、下三本,书包装的简单却不失典雅,透露出一股淡然却吸引人的气息,让我一开始读就再也停不下来,不仅仅为里面的引人入胜的内容,更因为里面个性鲜明的各个人物,尤其是斯嘉丽与白瑞德。

    任性、娇纵、固执、自私、爱打扮,骨子里遗传了先辈开拓者的男子气概,女主人公郝思嘉不但与文学作品中的女性不同,与世俗标准中的完美女性也不相同。因为不同,不能轻易地喜欢——最抵触她的一点是一开始介绍她对人们能从中寻求解脱的诗歌音乐政治一概不感兴趣也一无所知。同样因为不同,既不能全盘吸收也不能完全否定,不容得我细细分析对她评价,这不同又丰满的人物压得我透不过气来,被她拽着很快读完了这本一千多页的小说。
     如果没有战争,就发现不了她的可爱;如果没有可爱,就发现不了她的脆弱;如果没有脆弱,就发现不了她的无奈;如果没有无奈,就发现不了她的坚强;如果没有坚强,她就不会熬过战争。因为不需要诗歌音乐,她无从逃避,只有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带领全家人免受饥饿;因为不需要政治,她不管什么男人挂在嘴边的“荣誉”、“自由”,在战争中填饱肚子和去冲锋陷阵一样伟大。至于她后来饱受争议的所作所为,都因为这一段而不忍心责备她。“没有选择也是一种选择”,她一再地改变着,却从未改变过,只是放大了的环境放大了她的个性。从十七八岁就不得不承受重担。
    不是没有遗憾,不是没有爱过,不是没有受过伤害。树敌过多她几乎没有朋友,直到失去才若有所悟她爱和爱她的人。当她还是一切都唾手可得的无忧无虑飞扬跋扈的少女时代她不曾想过,在一切都要她做决定战火摧毁了家园朝不保夕梦境现实都只有恐惧与饥饿的变故中她不曾想过,在重建家园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的废墟上她发誓要重现昔日辉煌的疲于奔命中她不曾想过。只是重新回到了金字塔尖才凄凉地回顾得失,发现没有人陪她见证最后的荣耀。而第二天,又必须重新独自征战。
    如果要在中国文学作品中找一个人物与思嘉对应,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王熙凤。从不需要多愁善感伤春悲秋从大观园姐妹里的风花雪月需求安慰。她们的世界是一个熙熙攘攘讨价还价你争我夺的众生相。即使物质即使世俗,却真实,始终充满着活力,受到争议的人生才是丰满的有故事的。坚强、独立、自信、进取,做生活的强者。

    我想,这会是新鲜的血液。
    现在,再重读这部书,除了被光芒万丈的斯嘉丽所折服,我还注意到另一个在光芒背后的女人——媚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斯嘉丽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
    而对于本书的男主人公白瑞德,那简直像是一个男神一般的人物,完美无缺,对于爱情是那么坚定不移、从一而终,又是那么狂热坚持。他头脑机警冷静,能够清醒的认识到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他抓住一切时机赚钱,甚至是战争时候也想尽方法大发国难之财,充分体现了他的自私自利、不择手段以及冒险精神。他有他的方法可以洞察斯佳丽的一切,让她既爱又恨自己而他自己对斯佳丽也是爱却保持着距离。战争爆发,斯佳丽等人遇到真正的难题时,他不顾一切,挺身而出拯救她们。他可以和妓女成为朋友,不会出于戏弄,而是他可以真正理解、同情那种堕落生活中的无可奈何。女儿被噩梦惊醒,他又诠释了一个父亲所深藏的对于女儿的关爱和照顾;当因为自己的失误而使斯嘉丽从楼梯上滚下来,导致其重病失去孩子,他又表现出了真实而深刻的自责。终于,他对于斯嘉丽的感情游戏感到了厌恶,在失去了女儿、朋友以后,他决定离开斯佳丽回到自己的故乡,不顾斯佳丽的苦求,毅然决然的回去寻找平静。
    这算是一个伟大而悲剧性的人物,因为他几乎为斯嘉丽、为他的爱情倾尽了所有,但却最终换得妻子一直挂念着初恋、女儿惨死、自己不得不离开亚特兰大的悲凉境地。但他又是成功的,因为斯嘉丽最终是爱上了他,并且是真心爱上了他。他是一个英雄式的人物,在生活中几乎不能遇到如此完美的男人,他只存在于书中。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五)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

    这些天放元旦假,又加上考试期即将到来,马上就可以回家了,心里在激动之余不知为何有些淡淡的不知所措,又有些失落。以前上小学的时候就有看过《肖申克的救赎》,那时候全然不懂,看个热闹,后来中学的时候再看也只能略懂一二,但还是在心灵上引起了巨大的震撼。而上了大学我又把它带上了,每当心情像这般低落时,总是寻来了看。
    当我再拿起这本书,在我眼里,它开始与与信念、自由和友谊相关。

    在这本书中,印象颇为深刻的是Red的一句话:“希望是危险的东西,是精神苦闷的根源。”
他这么说确实是有原因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要站在他人立场上思考的的所思、所做、所言,才能体会其中的深沉的感情。他在狱中被苦苦囚禁了30多年,再绝望再无助再匪夷所思的话从这样一个对生活失去所有向往与希望的人的嘴里说出来,都显得那么理所应当。从他第一天被关进这个监狱狱长就起,他就听到狱长说,“把灵魂交给上帝,把身体交给我。”于是,在那阴暗闭塞永无天日的监狱中他丧失了所有的信念,惶惶不可终日都是一种奢求,他开始麻木,他开始毫不反抗,任何有生机的带有血色的东西在这堵高墙之中都无法生存,甚至无法喘息。
    但是 Andy 告诉他,“记住,希望是好事——甚至也许是人间至善。而美好的事永不消失。”正是这份对希望的坚持与对美好事物的尊崇之心,让他最终用二十年挖开 Red 认为六百年都无法凿穿的隧洞。当他终于爬出五百码恶臭的污水管道,站在瓢泼大雨中情不自禁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信念刺穿重重黑幕,在暗夜中打了一道夺目霹雳。亮光之下,我们懦弱的灵魂纷纷在 Andy 张开的双臂下现形,并且颤抖。
    我们都太过平庸,而庸常生活里的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按部就班,习惯了按照规矩做事,习惯了一板一眼,习惯了先说“那不可能”,习惯了没有奇迹,所以当一切事情摆在你面前你都无动于衷只知道那虚无飘渺的“无为而治”时,多少信念瞬间崩塌。那些为了梦想为了坚持心中信念不懈奋斗的人却在平庸人眼中多么可笑。可是,真正可笑的是谁?正如《飞越疯人院》中说的那样,“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试着留住一些信念,在它们丧失殆尽之前。
    它们也许无法最终实现,也许无法让我们更有意义的活着——甚至对于我自己而言,它们只会愈加带给我来更多的虚无感。然而我知道我需要这样的虚伪与自欺,因为你可以说我在做梦,但我不会是仅有的一个,且做梦永远比没有梦好上一万倍。
    在这本书中,我爱极了那两个意大利女人的歌声。那声音悠悠扬扬,像一曲清泉,又像浑浊不堪散落在大漠里的沙。它们高远入云,越过任何在禁锢中的囚犯们的梦,仿佛一只美丽的小鸟,飞入这灰色的鸟笼,让那些围墙消失,令铁窗中的所有犯人,感到一刻的自由。
    强者自救,圣者渡人。
    还记得有一段在描写Andy修屋顶的时候,他为大家争取来啤酒,事实上是为大家争取到那种像在修缮自家的屋顶一般自在的感觉,所以他不喝酒,微笑却带着巨大的幸福;放费加罗的婚礼,也是要唤醒他们已快丧失的自由感。
    然而强者终究是少数。自由面前,更多的人们纷纷选择禁锢。在监狱图书馆呆了五十年的 Brooks,为了不被假释,竟然想通过伤害狱友来达到留在监狱的目的。很奇怪吗?自由、平等、博爱,本来应该是人们向往和追求的理想。可是 Brooks 们却早已经被监狱的规则之下规则了自己,他们需要规则,需要秩序,如果没有它们,甚至无法生存。
    Brooks 得到了身体的自由,灵魂却已经被无可挽回地体制化。他终于没有能够摆脱对自由无法适应的困境,悬梁自尽。而睿智如 Red,在出狱之后也悲哀地发现,自己竟然连撒尿都要向经理报告,否则一滴尿都挤不出来。他也考虑如何违规以便回到监狱,甚至考虑与 Brooks 一样离开。

    Busy for living, or busy for death
    步履匆匆的人们也许应该偶尔驻足,跳出来看看自己的模样。我们终会知道,习惯于服从规则的人们将付出巨大代价来习惯本来属于每一个个体的自由。
    如果我在肖申克。
    我终将凿穿那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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