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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版权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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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18:16: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2-3-3 11:07 编辑

【案例】
美联社CEO:需控制网络新闻无授权使用
2010年09月25日01:44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9月25日凌晨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联社总裁兼CEO汤姆·科尔利(Tom Curley)周四称,需要创立一个执行机制来帮助控制互联网上新闻的无授权使用。
  科尔利表示,美联储正在追踪从事于内容“拼凑”的网站,并表示他计划在周五召开的一次行业会议上指出18家此类网站的名称,其中包括一家营收接近于1亿美元的网站。
  科尔利还表示,已经有900份报纸与美联社签定了自愿数字登记协议,700份报纸正在接收实时追踪数据。美联社认为,这项服务能帮助该社和报纸从网络授权和广告那里找到新的盈利机会。科尔利称,这项登记服务“是一个开端,我们需要继续发展下去”。
  目前,报纸正面临着刊物订阅量和广告销售量大幅减少的局面,而这在其营收中占了一大部分。所有报纸都正在寻找盈利方式。
  科尔利指出,控制内容使用的一种方式是创建一种通用的签约登记机制,并举美联社的Top 25大学足球网站为例。
  科尔利表示,美联社所集中关注的新闻领域包括恐怖主义、墨西哥边境的毒品战争、选举、信息自由和国家立法等。(唐风)

http://news.sina.com.cn/m/2010-09-25/0144211632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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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
发表于 昨天 22:0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转载 | AI训练数据版权之争:出版商集体诉讼Anthropic


[url=]出版科学 [/url]
20250908
以下文章来源于E出版 ,作者小E
E出版 .
由武汉大学与高等教育出版社主持的中国教育出版研究中心主办,武汉大学数字出版研究所协办。记录当前全球出版业的创新、探索与变革,汇集全球有趣、有料的产业观点。
一场针对人工智能开发商Anthropic的集体诉讼进展迅速,其结果或对人工智能与版权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美国出版商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 , AAP)积极协调并支持多家出版商联合应对此次挑战。
图片来源 —— 盖蒂图片社(Getty):Sittipol Sukuna
01
案件缘起与核心指控
此案是出版商对美国旧金山人工智能公司Anthropic提起的集体诉讼。今年 8 月,案件出现新的转折点,也为公众提供了深入了解此案的契机。有分析认为,这起诉讼可能对「使用未经授权的版权内容训练大型语言模型」的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尤其当这些内容源自盗版网站时。
2024 8 19 日,多位作者以涉嫌利用受版权保护作品训练模型为由起诉Anthropic。他们指控Anthropic从盗版网站Pirate Library MirrorZ-Library的镜像站点)及LibGen复制了约 700 万册书籍的文本内容。
AnthropicOpenAIChatGPT开发商)前员工于 2021 年创立,其核心产品是名为Claude的大型语言模型,该公司一度以「人工智能伦理与安全开发」的理念自我标榜,但在当前侵权指控的背景下,这一定位显得颇具讽刺意味。
由于出版商和作者组成的集体诉讼规模庞大,Anthropic在辩护中声称,若向出版商和作者支付赔偿金,可能导致该人工智能公司破产。
《财富》杂志一篇文章中写道:「针对Anthropic的集体诉讼可能会使这家人工智能公司面临数十亿美元的版权损失,原因是该公司涉嫌使用LibGenPiLiMi等影子图书馆(将内容开放提供给大众的一类在线数据库,大多侵犯了著作权)的盗版书籍来训练其模型。……法律专家警告称法定赔偿金可能从 10 亿美元到逾 1000 亿美元不等。」
02
法律探讨:合理使用的界限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的创作流程中,训练阶段通常需借助爬虫技术抓取在先作品以构建训练数据集,其生成结果亦存在与在先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可能性。此类使用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侵权责任应如何认定,也是当前学界重点关注与研讨的核心议题。
AIGC著作权侵权争议的核心,在于训练阶段对在先作品的使用是否可纳入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范畴。在美国版权法第107条中,合理使用被设定为一种限制版权专有权的平衡机制。该条款规定在某些情境下,公众对作品的使用无需获得版权人许可。对「某些情境」界定的四大判断因素包括:
1)使用目的与性质:是否具有商业性,还是用于教育、批评、评论、新闻报道等公益性目的?是否属于「转化性使用(transformative use)」,即对原作品的性质与用途进行实质性改变?
2)受保护作品的性质:文学、学术、艺术作品的保护力度不同。未出版作品一般受到更严格保护。
3)所用部分的数量与实质性:使用的数量是否过多?是否涉及作品的「核心精华」?
4)对潜在市场或作品价值的影响:使用是否会损害版权人市场,替代原作品?
在出版业中,第四因素往往最受关注,因为未经授权的复制可能直接影响出版社的经济利益与市场。
6 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资深法官Alsup曾就「合理使用」问题作出裁决,当时他部分支持Anthropic,作出了简易判决,认为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训练大语言模型属于「具有典型转化性」的合理使用行为——即并非直接复制原作,对原作品的性质与目的作出实质性改变。法官裁定,Anthropic使用受版权保护作品训练人工智能属于美国《版权法》第107条规定的「合理使用」范畴。但同时,该判决表示Anthropic从网络盗版网站下载数百万本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用以构建「核心数据库」的行为不构成合理使用,不受法律保护。
7 月,法官还针对人工智能公司Anthropic的集体诉讼作出「集体认证」裁定。此次批准的集体认证,覆盖了作品曾被从两大盗版资源库LibGenPiLiMi下载的作者群体。
03
机构助力:美国出版商协会的支持
8 11 日,美国出版商协会(AAP)主席兼首席执行官Maria A. Pallante发布了一份备忘录,澄清法官已于 7 17 日「批准了包含出版商和作者的集体诉讼,以解决所有权问题」。
她强调,出版商或与此案存在直接利益关联:「Anthropic涉嫌侵权作品或达数十万至数百万篇,涉及数千名著作权人(含作者与出版商),各出版社及旗下作者均可能被纳入该集体诉讼。」
根据法官的定义,Pallante向出版商明确了集体诉讼的适用范围。凡对Anthropic2021 7 月通过LibGen2022 7 月通过PiLiMi下载的任何书籍,享有该书籍复制专有权的实际所有权或法定所有权的权利人均属此列。其中「书籍」需满足:拥有ISBNASIN编号,且在美国版权局的注册时间距出版不超过 5 年、早于Anthropic下载行为或在出版后 3 个月内。
Pallante还向出版商传递了几个关键信息。一是支持出版商与作者的律师事务所规模扩大,集体诉讼或规模庞大且需快速准备。相关律所包括新增的Edelson PC(集体诉讼律所)、Oppenheim + Zebrak, LLPO+Z,版权律所),二者以「出版商协调律师」身份加入。二是出版商与作者无需向律所支付自付费用或额外开支。三是新增律师作用在于助力集体利益无冲突地充分代理,具体包括代表出版商立场、协助庭审准备与策略制定、参与庭审、整理集体名单、发出集体通知及推进和解谈判。四是AAP团队承担「出版商协调律师」与「集体中的出版商成员」的联络职能;协会内大型出版商已与律所直接对接,协会可为其他有意对接的出版商牵线。
她明确,此案为集体诉讼,原告方集体诉讼律师对作者和出版商负责,而「出版商协调律师」则专门代表出版商的利益,共同推动为集体成员争取单部作品最大赔偿。据估算,若诉讼成功,单部作品法定赔偿额将在 750 美元到 15 万美元之间。
此外,AAP 虽不提供法律建议,但可与出版商探讨各选项的实际影响。「对选择留在集体诉讼的出版商,确保其获得关于技术、程序的清晰信息,并确保其利益得到充分的代理。」
04
最新进展:双方初步和解
根据 8 27 日公布的法庭文件,Anthropic已与集体诉讼中的作家们达成初步和解,这一进展标志着当前史上最重大的人工智能版权诉讼案之一迎来关键转折。此举将帮助Anthropic规避可能在法庭上面临的财务毁灭性后果。这份和解协议预计将于 9 3 日敲定,更多细节将后续公布。原告代理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和解将使所有集体诉讼成员受益。我们期待在未来几周内公布和解协议的细节。」
正如《科技杂志》一篇文章所指出的,这一事件可能成为企业利用未经授权的版权内容训练大型语言模型的「清算时刻」。Anthropic 并非唯一卷入此类法律纠纷的人工智能公司。目前,在该领域的版权侵权诉讼已有数十起,包括 OpenAIMeta平台公司以及人工智能搜索引擎企业Perplexity Inc. 等,均陷入类似纠纷。出版商、作家、媒体公司和唱片公司对人工智能开发商提出的侵权索赔仍在持续增加。此案最终结果将深刻影响人工智能发展与版权保护的未来博弈格局。有分析认为,「许多人工智能公司当前的商业模式,即未经付费或许可使用所有人的知识产权,并以推动可持续创新和公共利益为由正当化自身行为,很可能很快在经济上难以为继。」
来源:出版科学
编辑:梅镕缨



795#
发表于 前天 21:4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路透社紧急撤回中、俄、朝三国领导人现场直播片段


来源:路透社
编辑:何璇祺

794#
发表于 3 天前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两木金:《光明日报》刊登AI作文是报人的耻辱


最近,纸媒界发生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8月29日,《光明日报》第15版光明文化周末副刊版面刊登了一篇散文《远去的打麦场》,在文学界掀起轩然大波。
一篇1134字的散文为何会引发文学界的地震?其中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因为《光明日报》在纸媒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光明日报》创刊于1949年,是党中央主办、中宣部代管,以知识分子为主要读者对象的思想文化大报,在纸媒界的地位仅次于《人民日报》。
作为全国性的重要党报,《光明日报》是“党的喉舌”,在知识分子群体中影响最大。按理说,《光明日报》副刊上刊登的文章应该是精挑细选、严格通过三审三校,经得起千锤百炼的奇文佳作,绝对不会和AI作文拉扯上任何关系。能在《光明日报》副刊上发表散文,任何写作者都会感到无比自豪,会受到同行的一致羡慕和崇敬。
其次,散文《远去的打麦场》的作者林海平非等闲之辈。他在文坛可是响当当的人物,是AI作文第一人,无人能望其项背。


林海平是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黄龙镇的小学教师。自2024年元月份开始,他突然走红报纸副刊,短期内在各种报纸副刊发表散文、诗歌达600余篇(首)。
林海平承认其每天用AI创作五六篇文章,投递给报纸副刊邮箱,天天不间断发表两三篇文章。林海平靠着AI写作赚取了丰厚稿费,很快成为“知名作家”,随即加入了中国散文学会和湖南省作家协会。


从聊天记录来看,林海平对自己用AI创作的行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大言不惭,洋洋得意,这种极端扭曲的三观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第三,林海平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的散文《远去的打麦场》究竟是作者原创作品,还是AI作文?公众号号主两木金用AI检测工具对该文进行鉴定,结果为100%的AI作文,没有丝毫的人工创作痕迹。看来,林海平每日用AI写作多篇文章,过于繁忙,无暇人工修改,把AI创作的文章直接投稿。
AI作文能否用于文学创作,且在报刊上发表呢?答案不言而喻。AI之所以能作文,是对网上现有资料和数据进行快速机械地搜集整合、复制粘贴形成的文章,毫无疑问是赤裸裸地抄袭他人作品。AI作文既然是可耻的抄袭行为,那么,娱乐可以,在报刊上发表肯定不行。
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自今年九月一日起正式施行,要求所有AI生成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都要“亮明身份”。
对于林海平这样如雷贯耳的AI作文专业户,《光明日报》的副刊编辑和审稿领导竟然闻所未闻,让AI作文堂而皇之地登上了《光明日报》的版面,可谓严重的失职行为。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光明日报》第15版刊登AI作文,而在当天的报纸头版,在《改进文风大家谈》栏目刊登了一篇评论文章《AI写作代替不了“脚底板沾泥”》。文章指出,再好用的AI写作也替代不了“脚底板沾泥”的调研,再便捷的视频会议也不可取代促膝长谈,再全面的指标数据也不能代替群众感受。唯有将“键对键”的数据与“面对面”的体感相结合,多一些“行脚丈量、秉笔实录”的深度调研,才能让文风越来越实、作风越来越硬。
《光明日报》的这番操作的确非常滑稽,一方面在头版唱高调,倡导摒弃AI写作;另一方面,在15版公然刊登AI作文专业户用AI创作的散文。这分明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既当婊子又立牌坊,实在是纸媒界的奇耻大辱。
梁启超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报刊活动家。他的办报思想在中国新闻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他认为报纸是开启民智的重要工具,强调要通过报纸传播新知识、新思想,提高民众的文化素养和执政觉悟,从而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
AI写作是新事物,但不是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好比文化垃圾、精神鸦片,毒害思想、培养文化惰性,既不能开民智,又阻碍文学的健康发展。每一位写作者和报刊编辑都应该坚决抵制AI作文,这是他们的神圣职责。
《光明日报》刊登AI作文,为报纸副刊树立了恶劣的典范,无疑会破坏文学的正常生态环境,必将成为中国新闻史上的一大丑闻。


作者简介
两木金,原名金林,陕西省武功县人,毕业于西北大学新闻系,陕西广播电视台九号发射台工程师。作品散见于《三角洲》《作家文摘》《农民日报》《中国应急管理报》《江西日报》《安徽日报》《河南工人日报》《春城晚报》《湘声报》《民主协商报》《四川政协报》《贵州政协报》《河北广播电视报》《国防时报》《老年康乐报》《中老年时报》《人民代表报》《山西晚报》《甘肃农民报》《河北青年报》《辽宁老年报》《燕赵老年报》《燕赵晚报》《三秦都市报》《各界导报》《自学考试报》《广州日报》《石家庄日报》《西安晚报》《西安日报》《兰州日报》《泰州晚报》《咸阳日报》等报刊,已出版散文集《遥望故乡月》。

来源:两木金
编辑:何璇祺

793#
发表于 2025-8-19 20:52:0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亡命之徒,把彭博社告了

波场(Tron)创始人孙宇晨,近日将彭博社告上美国联邦法院,要求临时限制令,理由是彭博在亿万富翁指数中发布了“严重失实、且涉及高度敏感的私人财务信息”。


Tron 博客文章披露,彭博社在 2 月接触孙宇晨团队,欲将其纳入亿万富翁指数,并承诺其加密货币持仓等信息“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核实净资产”。
然而,这份看似牢不可破的保密承诺在几个月后却发生了令人震惊的转折。今年7月底,孙宇晨团队惊讶地发现,彭博社的一名记者竟然在另一篇毫不相关的文章中使用了这些他们承诺保密的机密数据。
而且在 8 月 12 日更新的指数中,彭博仍披露了他的大额 Tron 持有情况,并将其财富主要来源归因于加密货币。
孙宇晨的法律团队指出,这种详细的披露方式与彭博社对待其他加密货币亿万富翁(例如 Coinbase 首席执行官 Brian Armstrong 或币安创始人 CZ)的方式大相径庭。对于后者,彭博社通常仅根据公开声明发布总资产估值。
孙宇晨方面称,披露细节不仅“歪曲资产情况”,更使他面临“盗窃、黑客、绑架乃至人身伤害”的重大风险。


其律师在起诉书中强调,彭博违反了承诺,构成对隐私与安全的严重侵害。
而彭博社在提交给法院的信函中则反击称:所谓临时禁令“毫无意义”,因为相关报道已于孙宇晨申请前数小时发布。他们还强调,将以新闻自由为由抗辩,称限制报道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彭博对孙宇晨资产分析的“信心评级”仅给出五星中的一星。这一点也被 Tron 博客抓住,直指彭博报道“底气不足”。
网上关于孙宇晨的故事,从来都比他的区块链项目更传奇。
他曾凭借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北大自主招生资格,后来转到历史系;2019 年斥资 456 万美元拍下巴菲特午餐,却以肾结石为由延期;今年 8 月又搭乘蓝色起源飞船,成为最年轻的华人太空人。
另一边,据财新报道,2018 年起他就被中国列入边控名单,却依然神秘出境。
坊间流传,他当年甚至曾租下一辆商务车,把自己打包进后备箱,从广西偷渡越南,再凭购得的哥斯达黎加和圣基茨护照辗转全球,从此再未回国。
如果这些爆料属实,那么孙宇晨的身份早已不仅是“币圈少年首富”,更是一个亡命之徒。
谁能想到,一个北大毕业生,会以如此荒诞而惊险的方式逃离自己的国家。


来源:传媒见闻(公众号)

编辑:张家乐


792#
发表于 2025-8-19 20:16:1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202568岁张凡修写诗挣钱12014元附33张稿费单及凭证(截至819日)

2023年6月张凡修在湖南张家界(后排左四为本老汉)

2024年6月末张凡修在浙江文成【左三为本老汉】

2024年8月中旬张凡修在浙江衢州【后排左六为本老汉】

2025年8月7日在河北玉田县城与本县诗人张学强老师合影


2025年8月7日在河北玉田县城与本县诗人孟庆忠老师(工作在乐亭县)合影

2025年8月7日在河北玉田县城与本县诗人臧桂忠老师合影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wE8lXkYs4boGzQ-iHa8ofg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CB3BPOKyKIec7XlgaaZnDw

2025年68岁张凡修写诗挣钱12014元附33张稿费单及凭证(截至8月19日)
2024年12月25日以前:20734元【已结账】
2024年12月26日:开封日报38
2024年12月27日:松原日报294
1月10日:朝阳日报张蕊60
1月18日:黑龙滩杂志(仁寿县文联)200
1月25日:江苏工人报95
1月27日:今日兴义报240
2月8日:《宁远文学》补发2023年1期120
1月22日开封日报40
2月13日乐山日报24
2月16日朝阳日报张蕊50
2月17日汕尾日报30
2月24日开封日报48
3月17日稿费退税96
4月4日民主协商报30
4月16日四川文学1488
4月20日群岛文学120
4月9日今日兴义报180
4月8日阿坝日报60
3月13日今日柯城报50
4月11日朝阳日报张蕊80
4月23日黑木崖诗驿(公众号)20
4月24日习水文学450
5月16日湖南工人报100
5月21日诗歌月刊200
6月11日朝阳日报张蕊60
6月16日我为惠安写首诗三等奖1600
6月16日第七届海子杯全国诗歌大赛二等奖5000【暂未到账】
6月23日躬耕杂志120
7月23日今日兴义报160
8月7日巴中文学80
8月13日今日柯城报90
8月18日潺亭杂志2025夏季刊(德阳罗江区文联)389
8月18日海口日报100
8月19日万峰湖杂志2025第2期300
小计:12014元
33张稿费单及凭证

















































张凡修,1958年6月生于河北玉田,居乡下、会写诗。2012年6月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诗歌见于《诗刊》《星星》《花城》《作品》等刊,公开出版诗集6部。首届中国十大农民诗人【2010年:诗刊社、星星诗刊社】;《中国诗歌》头条诗人【201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首届全国农民诗歌邀请赛一等奖诗人【2019年:湖北省作协、咸宁市文联】。


来源:张凡修(公众号)

编辑:张家乐

791#
发表于 2025-8-18 19:27:0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舆情处置专家”道歉

宾语|文
宾曰语云(ID:Lzkj328)|出品

昨天(8月17日),宾曰语云先后发布了《“危机管理专家”身陷危机》、《抄袭的舆情处置专家还是央视记者?》两篇文章。
今天凌晨05:24,公号后台收到与危机管理专家、舆情处置专家同名的栾先生的留言。


栾先生解释了直接引用了我的部分文章内容却没有注明出处的原因,承认这是他个人的过失,向我表达了“最深的歉意”。栾先生说,我如果能够把文章撤回的话,他衷心恳请我撤回,也将把这件事作为对他今后更加严谨和规范写作的警示和鞭策。但栾先生始终没有认为他抄袭了。我的回复全文如下:


谢谢尊敬的栾某先生,我当然知道您看了我的评论文章,不看我的那篇文章,自然不会有您后来的那篇从“自己的专业角度也写的一篇”。您说“因为其中有一部分文字是涉及到事件起因,当地在危机事件发生后的具体处置办法和整改措施等事实的内容”,写作同时您也查阅了一些其它官媒的报道,包括当地发布的情况通报,在这些比如当地领导干部及时行动,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加强防控污染水体,相关责任人停职,努力做好后续整改等具体内容上大致是相同的,所以直接引用了我文章的部分内容,这个理由站得住脚吗?
如果像您说的,您只是引用了官方情况通报的内容,您不必向我道歉,您也不可能向我道歉,对吧?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有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几种情形:一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是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您说的属于哪一种情况呢,为自己学习欣赏,为说明某一问题,还是为了报道新闻?
我看到的是,您的文章属于评论性质的,我的文章也是评论,既然是评论,就受著作权保护,引用的篇幅就有严格限制,不得超过10%,可是您引用我文章的篇幅占到您文章的40%,已经构成严重侵权,这显然不是您“直接引用”的理由。您说“写作同时我也查阅了一些其它官媒的报道”,我想请问一下,您“直接引用”我的文字里——
“谁也没想到,这件事的后续发展会成为一场政府高效应对的“示范课”。
淮北市委书记汪华东第一时间作出安排,市长蒋曦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
濉溪县第一时间成立联合调查组,拿出整改措施。
连夜筑堤截污、回抽污水、清理淤泥、生态修复。
连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在24小时内发布情况通报……
一连串动作行云流水,没有半点拖泥带水,让人不禁要竖起大拇指说一句:这才是政府该有的样子。
我们见过太多类似的环保问题,有些地方的第一反应是“捂盖子”,要么装聋作哑,要么忙着删帖,甚至还有倒打一耙说网友造谣的。
相比之下,濉溪县和淮北市的做法简直是一股清流。
没有把网友的批评当作“找茬”,而是当成改进工作的契机;
没有把问题当作“丑闻”,而是当作必须解决的民生课题。
虽说黑臭水体可能不是一天形成的,但政府的反应速度却可以按分秒计算。
这些文字,有多少是你在其他的官媒报道里看到的?如果你能找到其他的官媒报道里有上述文字,你不用不道歉,我向您道歉!
至于您说的网上的一些您的个人介绍,有些已经不是现在的实际情况了,但是您也没有办法要求那些网站一一去做修改。事实上,您是有办法的,一封律师函过去,他们就把介绍给撤销掉了,关键看您愿不愿意撤掉而已。
不过,如果真的像那些网站介绍的那样,您是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财经记者,央视国际网站直播频道策划,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特邀研究员,多家企业媒体关系顾问,国家级媒体的专栏撰稿人,作品多次获得中国新闻大奖;先后报道过APEC会议、全国两会、世界财富论坛、入世谈判、全球金融年会、博鳌论坛、世界500强企业高峰会等重大政治、经济事件,曾与多位国家领导人、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家和资深经济学家直面对话。受邀为知名学府、国家部委和企业集团讲授专业课程,自然不必要求他们去做修改。如果真的“有些已经不是现在的实际情况了”,您完全可以在您的公众号上声明一下,以正视听啊,对吗?
您说,希望我能撤回我的两篇文章,问题是,您压根儿就没有承认您抄袭,您在强调包括官媒“后续整改等具体内容上大致是相同的,所以直接引用了”我的“部分内容,但却没有注明出处”。
作为危机管理和舆情处置专家,您告诉大家《有错误,就承认;有误解,就交流;有不足,就改进——谁都可能不完美,但给出了足够的担当》,这就是您的担当?
您说,“既然推不掉,倒不如在危机里拿出态度,拿出行动,真正来处理和解决。
态度+行动才是最好的危机处理。
态度+行动,也是直面危机的负责表现。”
这就是您的“态度+行动”?这就是您“直面危机的负责表现”?
5月10日在清华大学给来自南方航空的第49期学员讲《航空企业突发事件应对策略》时说过,“此时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其实就是及时止损。
如果一上来就进行免责或辩解,只会惹火上身,引发更大的次生舆情。
您主动承认错误了吗?您是否是在“进行免责或辩解”呢?您认为您的问题只是直接引用了部分内容却没有注明出处这么简单吗?作为多家国家级媒体的专栏撰稿人,您主动承认自己犯了抄袭的错误,自己侵权了,就这么难吗?
事实上,这个事情非常简单,您发文章之前,首先是看了我的公众号,您非常喜欢我的文章。
既然喜欢,有两种情况可以解决您的“相思之苦”,一是后台留言让我开白,您把我的文章大大方方地转发到您的公号上,这一点您显然不愿意做,您这么大一个专家,怎么肯屈就转发我们这些小人物的文章呢。
二是公众号有“引用”功能,


输入引用文本所属公众号文章链接,您可直接引用我的文章内容,当然,平台限制引用内容不得超过300字,引用后,您引用部分和原作者及原公号会出现在你的文章中,读者一目了然,哪些是您的原创,哪些是引用别人的。我经常这样操作,原作者看了也高兴。


但是,这两点您都没有选择,您选择了最直接的一种——照搬。您的文章里,“直接引用”了我13段高达40%的内容,作为危机管理和舆情处置专家,您还在为自己辩解,难道您就不怕“会惹火上身,引发更大的次生舆情”吗?


另外,我昨天所以连发两篇文章,就是想检验一下,作为顶着诸多光环的危机管理和舆情处置专家,你自己在面对舆情时,在课堂上讲的那套东西在实践中是否真的用得上。如果用不上,今后就不要误导大家了。那么多人花公款参加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危机管理和舆情处置培训,是另一种形式的腐败和形式主义。(作者:宾语)(宾曰语云微信公众号:lzkj328)


来源:宾曰语云(公众号)

编辑:张家乐

790#
发表于 2025-8-12 22:34:1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汕头大学教授涉嫌学术抄袭主动辞职

  因被原作者指责严重抄袭,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胡兴荣主动提出辞职。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今天向本报证实,已正式接受了胡的辞职请求。
  “他不够坦诚,我才在网上公布”
  12月14日,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张志安在网上发表了《学术打假:〈中国传媒业呼唤权威型经理人〉一文是否存在严重抄袭?》的文章,指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胡兴荣发表在香港《中国传媒报告》2004年第2期的文章《中国传媒业呼唤权威型经理人》一文“严重抄袭”了自己的《传媒职业经理人初探》一文。
  文章中,张志安详细对比了两篇文章的异同。张志安说,《传媒职业经理人初探》一文,是自己和学友合作的论文,2002年发表于复旦大学研究生学术年会,此文简略版也于2002年12月发表于《新闻记者》杂志,并被人大复印资料2003年1月转载。
  张志安说,一年前,自己无意中在网上发现了胡兴荣的《中国传媒业呼唤权威型经理人》一文,认真阅读后发现这篇文章有不少部分和自己的论文雷同,而且没有标出引文出处。
  张志安出示了胡兴荣“抄袭”的证据:
  胡文:“有学者曾经从人的角度来概括中国传媒十几年来经过的“三部曲”:上世纪90年代早期是出名记者的时期,90年代中期是出名编辑的时期,90年代末期至今是出经营者的时期。[1]这一说法形象地体现了中国传媒运作的侧重点———从内容采编到报道策划、再到经营管理的发展道路。……同时,随着传媒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快和国内外传媒竞争的日益加剧,现今的中国传媒业需要什么类型的媒体经理人?他必须具备怎样的技能?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不仅十分必要,也非常迫切。”
  张文:“有学者曾经从人的角度来概括中国传媒十几年来经过的“三部曲”:90年代早期是出名记者的时期,90年代中期是出名编辑的时期,90年代末期至今是出经营者的时期(支庭荣,2000,P84)。这个说法形象地体现了中国传媒运作的侧重点从内容采编到报道策划、再到管理经营的发展道路。时至今日,随着传媒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快和国内外传媒竞争的日益加剧,传媒经营管理型人才逐渐受到重视,探讨其现状、分析其特点、思索其发展,不仅非常必要,也非常迫切。”
  张志安说:“对照我的原文,几乎没有修改就原样照搬。”
  类似情况,张志安还列举了3处。张志安说:“胡兴荣不仅几乎照抄我的文章,而且,竟然连我做的访谈也抄袭到注释中去了!把我对两位朋友所做的访谈,变成胡兴荣教授所做的访谈,也实在太过分了吧?!”
  张志安呼吁:“我们需要一个纯净的学术圈,也期待胡兴荣教授的公开答复。”
  张志安说:“当时没有联系到胡兴荣,直到前一段时间看到《中国传媒报告》,才与胡取得联系。”
  联系当天,胡兴荣就给张志安回复了邮件。胡兴荣承认,“这篇文章确实存在我的失误之处”,但他认为,“发表在《中国传媒报告》2004年第二期的文章与网文相比,已有所改动。”
  胡兴荣在邮件中说:
  第一段文字,已发表在《中国传媒报告》的原文应为:“这一说法形象地体现了中国传媒运作的侧重点———从内容采编到报道策划、再到经营管理的发展道路。但当前的中国传媒业,适应传媒市场运作的传媒经营管理人才短缺,供求之间存在突出矛盾,这对中国传媒产业今后的发展将是个相当严重的制约因素。”
  在这一段文字里面,我所用的“这一说法形象地体现了中国传媒运作的侧重点———从内容采编到报道策划、再到经营管理的发展道路。”一句确实出自张志安先生的文章,但没有注明出处,这是我的失误,十分抱歉。
  另外,第二段文字出错的原因是没有找到原始资料,以致引用了第二手资料,未在注释里注明出自原作者,这也是我的失误。
  至于第三段文字则是我在处理注释的时候,只把张志安先生原来的注释变为文章的注释未做任何改动,虽出现了受访者的名字,但“作者访谈资料”的“作者”本来就是张志安先生,我没有加以处理便照搬而让读者误会文中的说法由我采访所得。这是其中最为严重的错误。因此,我十分理解张先生的心情,并且为我的不严谨和疏忽所导致的错误表示负责。
  胡兴荣在邮件中说:“我在写作本文的过程中并没有抄袭的意图,但必须吸取教训并郑重在此向张志安先生致歉。”
  张志安认为,自己不能接受胡兴荣使用的“失误”“不严谨和疏忽所导致的错误”等提法。“不敢相信,一位在台湾、香港和汕头都有求学、从教经历的学者,在几乎原封不动地搬用其他作者论文段落和访谈资料的时候,竟然‘失误’到连注释都不修改的程度!仅凭‘作者访谈资料’的严重错误,就能够说明问题了。”
  张志安认为,更无法接受的是,胡老师在给我的第一封回信中对此事表现出明显的不重视态度,连我名字都懒得打一下,只草草回复了事。而且,迄今都没有主动要我的联系电话,跟我直接道个歉。“抄袭就是抄袭,何必遮掩呢?”
  “他不够坦诚,我才在网上公布。”张志安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
  “整篇文章不构成抄袭,但不能推卸责任”
  12月17日,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陈婉莹在汕头大学“郁金香”BBS新闻学院讨论版上,向新闻学院全体师生发布公告:“胡兴荣教授今天向学院提出辞职,我已经接受了他的辞呈,即日生效。但胡兴荣教授原来承担的课程和考试均不会受到影响。”
  12月21日,记者致电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该院姓陈的党委书记证实,12月17日,胡兴荣向学院提出辞职,学院当天予以接受。他说:“网上出现张志安的文章后,胡兴荣提出辞职,文责自负,他自己也无话可说。”
  根据汕头大学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网页介绍,胡兴荣教授毕业于台湾大学,先后获得台湾东海大学硕士、北京大学哲学博士,现为长江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暨香港大学新闻及传媒研究中心研究员。曾在中国新闻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胡兴荣教授辞职消息公布后,“郁金香”BBS新闻学院讨论版上有很多学生跟帖,有学生表示“佩服胡老师敢为错误负责,愿胡老师走好!”
  12月21日,记者联系到胡兴荣教授。胡兴荣说:“整篇文章来看,没有故意抄袭,但是必须承认这篇文章已经构成了抄袭的因素。我开始和张先生在沟通上存在一些问题,导致他在网上公布,但这是他的权利。我必须承认自己犯的错误。”
  当被问到为什么以辞职这种令当事人张志安都感到吃惊的方式来了结此事时,胡兴荣说:“人总会犯错误,这件事情上,光道歉不足以表达我的诚意,我希望能更加光明磊落一点,这件事情发生后,我自己也很疲惫。希望早点结束。所以我决定换个环境,但仍然要坚持走自己的学术道路。”
  在结束采访之前,胡兴荣声音略显疲惫地说:“我希望这个事情能够尽快了结,我后来又和张先生达成了谅解,就到此为止吧。”



来源:北方网
编辑:张席睿



789#
发表于 2025-7-9 17:43:5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装饰》撤稿声明


撤稿声明
近日,本刊接到举报,反映本刊2024年第11期刊登的文章《小人物的大世界:18世纪广东艺匠“赤官”的旅英交游与作品考析》(作者:关某某、段某某),涉嫌抄袭2021年南京艺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无名”清国艺术家赤官(Chitqua)的英吉利之旅——一个研究18世纪中国美术史的外部观点》(作者:崔某某)。本刊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第一时间联系《小人物的大世界:18世纪广东艺匠“赤官”的旅英交游与作品考析》一文的作者,要求其作出说明;并委托相关领域的三名专家(一名为艺术学核心期刊资深编辑、一名为雕塑研究专家、一名为中西交流艺术史研究专家)成立调查组,对举报内容进行独立核查。经专家审定,《小人物的大世界:18世纪广东艺匠“赤官”的旅英交游与作品考析》一文虽未构成 “整体剽窃”,但确实存在未规范引用《“无名”清国艺术家赤官(Chitqua)的英吉利之旅——一个研究18世纪中国美术史的外部观点》一文观点及文字表述的问题,存在“观点剽窃” “文字表述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基于专家审查结论,为维护学术诚信,本刊决定对《小人物的大世界:18世纪广东艺匠“赤官”的旅英交游与作品考析》一文予以撤稿,并对由此造成的学术不良影响深表歉意。本刊始终秉持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未来将进一步严格审稿流程,完善学术监督机制,防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特此声明,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与指正。

中国装饰杂志社
2025年7月4日


来源:韩江布衣(公众号)

编辑:张家乐

788#
发表于 2025-6-24 22:44:1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写给瞭望东方周刊的检讨


说起《瞭望东方周刊》,真是让人忍俊不禁。这家自诩“要脸”的媒体,最近又因为“侵害商誉”对我投诉了(如上图),理由无非是我写了点让他们脸上挂不住的文字。先是《如此媒体,碧莲何在?》被他们投诉得灰飞烟灭,如今连《笑死!瞭望东方周刊竟然告我“侵犯商誉”》
范宕,公众号:我来自来生笑死!瞭望东方周刊竟然告我“侵犯商誉”也岌岌可危。啧啧,这脸皮,怕是比城墙还厚,比碧莲还碧。  
事情的起因,不过是他们发布了一段“惊天大料”视频,言之凿凿地说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秘密出逃”,紧急飞往雅典避难(如下图)。哈哈哈,这消息要是真的,怕是连内塔尼亚胡本人都得蒙圈:我啥时候跑了?咋没人通知我?可咱们的《瞭望东方周刊》就是这么自信,文字、图片、视频,连标点符号都透着“可信”的光芒,造谣?不存在的!他们可是和主管单位,以及兄弟刊物环球报等一样,个个都是“要脸”的典范,新闻界的道德标杆,信息海洋里的灯塔,老母鸡里的战斗鸡!

(图片截取自瞭望视频号)

我错了,我检讨!是我眼拙,没能领略到《瞭望东方周刊》的“高端”操作。你们的每篇报道,每段视频,都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哪是我这种凡夫俗子能随便质疑的?你们说内塔尼亚胡跑了,那肯定是跑了;你们说伊朗的2B轰炸机把以色列核设施炸了,那肯定是炸得一干二净;你们说内塔尼亚胡把权力传给了儿子,那估计明天就能看到小内总站在耶路撒冷发表就职演说。谁敢说半个“不”字,那就是对“真相”的亵渎,对“商誉”的侵害!  
可我就是纳闷,一周两次投诉,你们平时很空闲吗?拿着老百姓的钱,消费着纳税人的血汗,你们能不能干点正事?别老盯着“商誉”不放,去报道点真实的民生新闻,关心关心菜市场的白菜价,街头巷尾的就业难,国际新闻也别总盯着“内塔尼亚胡跑路”这种玄幻剧情。捕风捉影、断章取义、小题大做到底还得有个影,有段章,有个小题在啊?你们这新闻,怕是连玄幻小说家看了都得甘拜下风,直呼“脑洞不够大”。  
还有完没完?连我这篇检讨书,怕是也得被你们再投诉一次——“侵害商誉”吧?行吧,我再再深刻检讨一次:
我错了,我不该用事实和逻辑去挑战你们的“要脸”底线。全世界都知道你们是最有信誉、最具羞耻感、最要碧莲的,你们从不造谣传谣,你们的脸皮无比厚重坚实,重如泰山,坚不可摧。求求你们高抬贵手,放过我,一个可怜的自媒体!下不为例!
你们继续,赶紧去报道“伊朗2B轰炸机炸毁以色列全境”、“伊朗关闭霍尔木兹海峡,美国成大冤种”等大新闻吧,别忘了配上你们“可信”的标点符号,开心就好!我保证只冷笑一声,沉默路过。
是我太不要碧莲了,好吧?至于我今天这点小声音,就当是给你们“商誉”添了点调料,免得你们的无敌碧莲太过单调!毕竟,碧莲是从不让人说“碧莲”获得的。



来源:我来自来生(公众号)
编辑:张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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