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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编:一切为了流量不要脸皮的标题党,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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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0 21:26: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19日,有条新闻广为传播:去年广州天河发生的一起车祸,“开车泄愤撞死6人”的罪犯被执行死刑。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稿标题为《罪犯温庆运被执行死刑》,原文如下:

2024年4月19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温庆运执行死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3年1月11日17时许,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连续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2023年4月1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温庆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温庆运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期间,依法讯问了温庆运,认真听取并审查了辩护律师所提意见,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温庆运死刑。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温庆运会见了其近亲属,充分保障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从通稿可以看出,这篇新闻的核心关键词有4个:广州,故意驾车连续冲撞行人,多人伤亡,执行死刑。其中“执行死刑”为这一新闻事件的最新进展。

那么,当地法院通报“执行死刑”后,从央媒到地方党媒,多家新媒体推送的标题是怎么拟的呢?

笔者随机摘取了10个:
《广州天河宝马撞人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广州“宝马车撞人致6死20余伤案”罪犯温庆运被执行死刑》

《广州男子开宝马车撞人致6死20余人受伤,被执行死刑》

《广州天河“1.11”驾车撞人案罪犯温庆运被执行死刑》

《广州天河撞人案罪犯温庆运被执行死刑》

《为泄愤驾车撞人致6死,温庆运被执行死刑!》

《广州街头泄愤撞人,温庆运被执行死刑》

《死刑!》

《温庆运,死刑!》

《温庆运,被执行死刑》

综上可见,多家媒体基于这一事实,在先前报道的基础上标题各自进行了发挥,其中多家媒体把“宝马”这一信息做进标题里。

那么,“宝马”这个信息重要吗?我觉得不但不重要,而且有“贴标签”嫌疑,会引起其他众宝马车主不悦。

诚然,多年前,宝马、奔驰作为豪华品牌,街头还算稀罕物,一定程度上是身份和财富的象征,一旦出车祸,媒体总爱贴上“宝马”“奔驰”标签,一定程度上煽动仇富心理,把受众情绪值拉满。为了传播效应,从技术层面说这一做法尚可理解。可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豪华车满街都是,已“飞入寻常百姓家”,而且,随着汽车降价,10多万的宝马不也有吗?所以,且不说“新闻标签”是职业操守问题,再把“宝马”“奔驰”当作新闻的噱头,明显不合时宜了。

再看标题《死刑!》《温庆运,死刑!》,明显没有抓住“点儿”,死刑,这是去年判决的结果啊,这次的最新进展是“执行死刑”!小编明显没有整明白。


再看把“1.11”“温庆运”要素做进标题的。试问,有几人记得“1.11”案是什么案?又有几人记得“温庆运”是何许人?标题寸土寸金,哪些字眼提出来一定要三思啊!

所以,做标题还是要抓住核心事实,要把真正的“点儿”提出来。

这篇新闻的“点儿”是:广州泄愤撞人导致多人伤亡的罪犯被执行死刑。

最后我想说,做标题,可以发挥,但千万不要“离题万里”。一切为了流量不要脸皮的标题党,都是骗子,都是耍流氓。

来源:长江朱建华(公众号)
编辑: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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