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 周一 读卢梭《社会契约论》第一卷的内容。 本卷主要探讨了人怎样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以及公约的根本条件是什么。 社会公约是构成全部社会体系的基础,基本公约并没有摧毁自然的平等,反而是以道德的和法律的平等来代替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平等;从而,人们尽可以在力量上和才智上不平等,但是由于约定并且根据权利,他们确是人人平等的。 3月12日 周二 读卢梭《社会契约论》第二卷的内容。 本卷主要谈论了主权不可转让,还提到了众意与公意之间经常总有很大的区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本卷在谈论到法律的分类时,除了政治法、民法、刑法这三种法律之外,还认为风尚与习俗也是一种法律,并且是一切之中最重要的一种,它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代替权威的力量。 3月13日 周三 读论文《“感受的共同体”:数字媒介中的情感流通与认同建构》 安德森提出想象的共同体来解释民族主义的形成机制,并认为超出面对面范围的共同体都是想象的,区别在于想象的方式。而数字媒介与传统媒介在塑造人们想象方式方面迥然不同,其独特的情感结构让共同体不仅是想象的,更是可见的、可感受的,由此便生成了感受的共同体。 3月14日 周四 读卢梭《社会契约论》第三卷Ⅰ的内容。 卢梭在本卷中分别将政府的类型分为民主制、贵族制和国君制或者皇家政府三类,并分别论证了其各自的特点,认为没有一种政府形式适宜于一切国家,并且还提到了孟德斯鸠说过的一句话:“自由并不是任何气候之下的产物,所以也不是任何民族都力所能及的。”此外,卢梭也写到:一个人上升到可以号令别人的时候,一切就都来竞相剥夺他的正义感和理性了。这句话用来形容欲望似乎也并无不可。 3月15日 周五 读卢梭《社会契约论》第三卷Ⅱ的内容。 在本卷中,看到了关于“暴君”一词的另一种解释。在通俗意义上来讲,一个暴君指的就是一个不顾法律、不顾正义而用暴力实施统治的君主,但希腊人原本使用的暴君一词却并非此意。希腊人的暴君的原意指的是凡是权威不合法的君主,便是暴君,不管他们是好是坏,在此意义上,暴君便与篡夺者是两个十足的同义词。这点也启发我们在看到某一词语或者句子时,如果想深入且全方位了解的话,可以从考察其初始意义入手。 3月16日 周六 休息一天 3月17日 周日 读卢梭《社会契约论》第四卷Ⅰ的内容。 在本卷的第六章“论独裁制”中,卢梭指出在罗马时代,在一种罕见而又显著的紧急情况之下,人们会把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托付给一个最值得信任的人,这个人具有一段期限内的绝对权力,但这个期限绝对不能被延长。这其中的独裁与后来欧洲人与马克思所说的专政有些相似之处: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就需要进入一个过渡阶段来稳定政权,在此阶段,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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