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以下问题,质问深圳卫视: 一问深圳卫视,道歉声明中说: 深圳卫视《关键洞察力》栏目当晚播出相关内容,系编导根据早前媒体公开的报道整合而成,其中引述的“黄天波先生观点”,确实有违其本意。 请问你们的报道是根据哪些公开的报道整合而成的,原文是如何表述的?未交代信息来源,不但涉及侵犯我个人合法权益,更涉嫌剽窃。你们节目中画外音引用我曾经说”CNN甚至污蔑其他国家政府“,这不是“有违我本意”的问题,而是我从来没说过这话,完全无中生有。为了打击国际同行,不惜嫁祸他人、旱地拔葱、生编硬造,而且在道歉声明中仍然试图给公众留下本人曾经发表类似评论的印象,请问道歉的诚意何在?这是不是二次伤害? 三问深圳卫视,在第一份声明中,我严正要求深圳卫视和节目组,对给我本人造成的精神、名誉、肖像权损害进行赔偿,在深圳卫视发出的致歉信中,未有只言片语提及赔偿。请问你们认识自己错误的深度何在,道歉诚意何在,对赔偿你们为何要羞羞答答? 四问深圳卫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众提到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你们做到了哪几条。用漏洞比深圳湾还大的节目误导全球尤其是8亿国内观众是爱国吗?基本的新闻调研工作都不做、三级编审制度形同虚设、虚假信息畅通无阻直接播出是敬业吗?信口雌黄,欲盖弥彰是诚信吗? 发出如此毫无实质反省、闪烁其辞的道歉声明是友善吗? 深圳市是改革开放桥头堡、全球最具活力城市之一,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这样一个城市的核心媒体平台,理应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诚拥护者和坚定践行者。期待深圳卫视及《关键洞察力》 坦诚道歉,落实赔偿,重塑深圳卫视公信力,给新闻行业一个交代,给全球观众一个交代,给历史一个交代。 在第一份声明中,本人已经清楚说明希望本次节目不能代表深圳卫视《关键洞察力》水准,也主动建议不要苛责甚至处理相关的年轻媒体人,但看到深圳卫视节目组发出的道歉声明,深感“我欲将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鉴于此,本人随时准备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也对社会各界尤其是关心此事件的新闻业同行以及广大网友表示感谢。不要换频道,稍后回来,精彩继续。 黄天波 来源:百度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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