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时效性、突击成稿,抢首发,编校不严,作品存在标点、字词问题;视频报道,受现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可能出现画外音和画面不同步、出镜记者口误,但作品本身题材好、写得好、角度新,这类作品的评判,是应该坚持瑕不掩瑜,打破惯例,还是坚持原则,坚守差错标准?
在评选过程中,对作品的差错把握应当具备灵活尺度成为业界共识。
“中国新闻奖评选标准的制定应考虑新闻业实际情况,不因小过斩大将才是可取的做法。”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初评评委、辽宁省记协副主席兼秘书长马为向传媒茶话会分享了这样一个案例,“早些年评选标准中有一条是音视频作品的音响画面不清晰不得获一等奖,在我的力争下,对重大突发事件的作品可适度放宽要求。这个意见被采纳了”。
此后,中国新闻奖评选标准中对音视频作品的审核要点增加了一个特殊条件,重大突发新闻事件的报道中,如果音频作品、视频作品现场音响和画面质量存在明显瑕疵,评选时可适当放宽。
兰海燕认为,从新闻传播来看,信息传播需要更快捷、更高效,记者往往奔赴突发现场,在没有安静成稿条件的一线,突击成稿发稿。从这些角度看,可以理解甚至原谅一些文本上存在的瑕疵。比如“的地得”混用,书名号、双引号之间加顿号等问题,只要大体上不影响文意、读者阅读,都不应过于较真。
西部某党报副总编辑建议,中国新闻奖对差错的评判标准还是应该以导向差错、事实差错为主要评判标准,对一般的标点符号等差错,语法修辞类的差错可以从宽,“否则可能会出现一些无差错但平庸的作品等级很高,一些有较大影响的好稿件等级低,甚至无法入选的现象”。
曾有媒体人在社交媒体上撰文认为,中国新闻奖不是评文学作品,评新闻奖更应该看重的是它的社会效果。虽然优秀的作品中不应该出现错别字、标点符号等低级错误,但这也不应该成为影响评奖的一项重要门槛,有瑕疵会减分,但不能一刀切。
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定评评委、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数字媒体研究室主任、研究员黄楚新对传媒茶话会讲到,文字内容虽然是新闻生产的基础,但已经开始成为审核标准之一,而非唯一。中国新闻奖对于编校差错的尺度可以根据其引发的新闻内容意思改变的程度而定。若完全改变了原新闻内容所表达的意思则属于重大错误,应严肃对待;若该错误对整体文意并无影响,则可以从宽处理。同时,也应关注错误的次数。
中国记协原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顾勇华根据“审核”启动以来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提出一个设想:能不能把审核中指出的编校差错,与作品一起提交评奖委员会,将把关、决定权交给定评评委,由其决定是否可以获奖、获何等奖项,而不是在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环节就直接拿掉了,为一些瑕不掩瑜的作品争取一个获奖的机会。
据传媒茶话会了解,中国新闻奖审核委员会规模达90人,成员包括业界、学界等领域的专家。
“我们拿到参评作品时,已经注明了此稿‘拟撤销’‘有审核意见’‘有评议意见’等。‘有审核意见’一般是指稿件限评等次,如限评二等奖、三等奖。”第三十二届中国新闻奖定评评委、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编委陈力峰这样告诉传媒茶话会,拟撤销、降级、申诉、驳回申诉等环节一般在定评评审前就由审核委员会完成了。审核专家在作品定评前所做的深入细致的工作,在新闻界倡导一种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
曾祥敏建议,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编校差错需要严格按照评选细则来进行,并适当细化、完整。比如,细化差错分类,按照载体分类,书面文字应注重文字、数字、符号、图素等;音视频应注重清晰度、分辨率等;按照差错性质分类,即按照差错的严重性程度分为内容不正确、表达不准确、格式不规范等。再比如差错的次数,可以分为“同一差错”和“同类差错”等,并根据新闻作品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梳理近10年的评选办法,传媒茶话会发现,中国新闻奖对差错的要求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动态调整的,经历了从严到宽,再收紧,再度放宽的历程。
2014年,第二十四届中国新闻奖、第十三届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启动了一项重大改革:增设审核环节。审核委员会32位委员,分成11组,“狙击”每一件参评作品里的错误。
也是在这一年,中国新闻奖制定了严格的评选标准,比如,作品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不得获一等奖;以上错误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不得获奖。
曾祥敏分析,在初期,由于面临的各种情况都是全新的,稍显严苛的标准能够在短时间之内将评奖流程带入正规,取得评奖效果的实效性,彰显评奖的权威地位,相应地,灵活性可能有所欠缺。此后,中国新闻奖对原有的评选标准进行调整,在流程上,简化了部分流程,比如对差错次数的严格规定变为“有无差错”;在内容上,从“不得评奖”调整为“限制评奖等级”,为更多作品争取到获奖的机会。
2015年,中国记协进一步细化了参评作品差错情况的规定,明确3类差错情况不得获一等奖,1类情况不得获一、二等奖,并首次提出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专栏申报代表作之外内容,差错达到5处,不得获奖,但标点符号不准确不影响文意和记者现场采访口误非原则性错误的作品不受影响,评选标准进一步放宽。
王兮之回忆,2016年中国新闻奖的评选对字词标点要求很严,当时就有评委提出不同意见,评委会主任征求全体评委意见,最后大多数评委认为还是应按既定的标准执行。此后,业界又有人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字词标点符号差错无伤大雅,不能因此将优秀作品淘汰或降级,之后评选标准有所放宽。
2020年,评选文件中明确“存在差错的作品限制获奖等级”,并规定三种情况不得获一等奖,继续保留差错出现5次以上(含5次)不得获奖的规定。但评选办法并未对“错别字、标点符号”等差错提出明确要求。
2021年延续评选标准,但将差错出现5次以上(含5次)不得获奖的规定收紧为3次。2022年、2023年中国新闻奖评选文件仅体现了对导向、社会效益等的评选标准。
但据第三十二届中国新闻奖定评评委陈力峰了解,当年评选过程中是有严格的审核工作细则的,尤其是对于语言文字差错有着明确规定,字词、标点差错仍然会影响获奖等级,只是这项工作主要在前期的审核环节完成。
来源:传媒茶话会(公众号)
编辑:秦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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