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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个写公号的,还真把自己当“媒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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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30 08:56: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案例】

一大早,一个做财经类自媒体的小兄弟,慌里慌张地打了个电话过来:“咖叔,大事不好了!”

咖叔当时还在美梦中,被这小子电话吵醒,有点不耐烦:“啥事啊,一惊一乍的,咱还在睡觉呢”。

感觉这小子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紧张得直哆嗦,他说:“咖叔,咱们的微信公号可能办不成了”。

我也吃了一惊:“不会吧,写个公号,业余爱好而已,好像也没妨碍着谁,既能娱乐大众,又能提供点独立思考独家见解,还能搞内容创业,有的公号写得好,还能给自己提供灵活就业的岗位,对社会总的来说是利大于弊,不能说不让办就不让办了吧?”

做自媒体的小兄弟,给我发了一个叫做“广电独家”的微信公号,今天赫然登了一篇文章,标题是《重磅!非公有资本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

文章透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正式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清单明确:

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

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

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

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

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

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咖叔看了文章,不禁哑然失笑,给小兄弟回了电话。

咖叔:“宣传主管部门不让非公资本办媒体,一直都是这个政策,不过现在又强调了一下而已,你啥时候见过咱国允许私人资本办媒体了?做梦娶媳妇——美的你!”

感觉小兄弟开始哭丧着脸:“咖叔,像咱这自己注册个微信公号,天天写文章,虽然经常被删帖,还经常有文章被屏蔽,但总的来说,还是发出来的多,咱这算不算非公资本从事新闻业务?会不会以后不让干了?”

咖叔总算知道了,这小子为啥这么紧张,他原来在一家财经类媒体当了多年编辑记者,不想当上班族了,自己弄了个微信公号,由于文采好,有经验,想法多,脑子活,这几年越办越好,经常有10万+的爆款文章,吸引了好多家企业找他“合作”,他的一个小小的微信公号,一年收入很可观呢,他是担心这个政策一出来,微信公号办不成了,断了财路,没了生计。

咖叔耐心地安慰他说:“小兄弟,你莫要紧张,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说的不是你,你一个写微信公号的,可千万别把自己当成媒体了。”

咖叔的理解是,微信公号不是媒体,最多算个人的“自媒体”。

所谓媒体,在中国,真不是谁想办就能办的。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就不用说了,就算到了县一级的电视台,报纸,网站,广播,那也是党和政府部门才能办的。

在中国,只有“公家”才能办一份能够被称作“媒体”的东西,首先你必须是政府部门,或者是半官方的协会,作为主管部门,才能申办媒体,媒体的主管部门,还要给你颁发一个叫做“刊号”的东西,你才有资格采编、刊发、播发新闻,还要年检,办记者证。

离开哪一样,你也不能存活。

私人资本,私营资本,民间资本,不管你多有钱,即使像李嘉诚、马云那样富可敌国,也不能办媒体,否则就有“资本操控舆论”之嫌。

在全世界范围内,办媒体,曾是一门好生意。媒体大佬,既可以大富,也可以大贵,更可以掌握话语权,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但在咱们国家,私人资本介入媒体,是有血泪教训的。

香港回归前后,有一位香港大富豪,异想天开,携带重金,来大陆“办媒体”,花光了数亿资金,却连“准生证”也没拿到,后经高人指点,这哥们醍醐灌顶,放弃了在大陆“办媒体”的执念,为了更深入了解国情,毅然去北大马克思主义学院读博士去了。

有一家非常红火的财经类媒体,刊号属于社科院某研究所,当初创办时,所里没钱,一位工作人到处借钱出资,把报纸办下来了,后来越办越好,还发展成了一个集团,这家媒体,“公家”只出了一个“刊号”,所有的创始资金都是私人资本投入的,后来发展壮大成立媒体集团,问题来了:这家媒体到底是谁的?

这家非常红火的媒体,说的就是《中国经营报》及其子报《精品购物指南》。

1999年,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就《中国经营报》和《精品购物指南》报社资产问题,有一个批复,批复的主要观点是:一,报社的主办单位是报刊的投资人。我国的报刊均为全民所有制单位。鉴于该报社的的主办单位是全民所有制单位,《中国经营报》及《精品购物指南》报社创办时已明为全民所有制性质,其形成的资产应为国有资产。二,报刊创办时,若有个人、集体筹启动资金的,不能认定为对该报刊的投资,应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由主办单位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予以退还。当时,新闻出版署相关部门负责人还指出,这个批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权性和规范性。

批复一出,给媒体的资本化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后来,该报的创刊投资人黯然下台,远走他国。

因此,媒体这门生意,并不是谁想吃就能吃到的。

别看现在的商业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号,今日头条,抖音,快手,视频号,一个比一个火,但谁也不敢说自己是“媒体”,他们一没有新闻采编权,二没有新闻记者证,只能作为平台,转发、转载一些“媒体”发表过的新闻。

至于个人注册的微信公号,最多算一个汇聚民意的言论平台,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一个标志,离媒体的属性,相距十万八千里呢。

所以,咖叔安慰小兄弟,千万别把自己当“媒体”。

来源:传媒见闻(公众号)

编辑:陶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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