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来源:传媒江湖
中央网信办原副主任、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最近修订再版了他的著作《舆论领导艺术——领导干部如何面对媒体》。相比于九年前的书稿,此次修订增加了聚焦新媒体环境下创新舆论引导和有效处置网络舆情的新案例。
在7月11日召开的《舆论引导艺术——领导干部如何面对媒体》专题研讨会上,当了15年记者的任贤良像写教材一样,向领导干部们介绍什么是新闻,列举了孙志刚事件、陕西周老虎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等近年来国内的热点新闻,解析官员应对舆论的得失,以及如何正确面对舆论监督。
任贤良认为,政府和媒体应该是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合作关系。
任贤良发现,不少政府领导干部在面对舆论监督时,口头上对舆论监督表示欢迎,行动上则费尽心机反过来“监督舆论”,他将其概括为两种形式:
一是“堵”,将批评报道或言论统统冠以“负面”两字,常以“无可奉告”之词拒绝接受采访,如果发现记者采访有“揭丑”嫌疑,便会派人盯梢、暗中干扰,有的甚至动用各种关系和手段“灭火”。
二是“压”,对待批评性报道和言论,不是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查找和纠正问题,而是为自己的问题百般辩护,对媒体的报道百般挑剔,甚至压制舆论。
在任贤良看来,互联网时代,“监督舆论”往往失效,反而会使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陷入被动,对单位、对个人产生灾难性后果。因此,积极支持舆论监督胜过消极压制舆论监督。
任贤良还表示,领导、政府应少用、慎用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不法分子”、“聚众闹事”等一些经不起推敲的文字语言。 任贤良在书中分析认为,“非法聚集”和“聚众闹事”等说法不合逻辑,因为“聚集”不一定“非法”,“聚众”也不一定“闹事”,“聚集”和“非法”、“聚众”和“闹事”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用任贤良的话来说,怎么认定“不法分子”,不是领导干部说了算,而是要经过法院的公正审判才能确认。作为领导干部,最多只能说某些“少数人”是犯罪嫌疑人,而不能随心所欲地为其扣上“不法分子”的大帽子。
任贤良建议新形势下,应当少用、慎用、终结或废止这些不妥说法。他说,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正确面对媒体,有效引导舆论,绝不仅仅是宣传部门的事,而是一级党委和政府执政能力、领导艺术工作水平的具体体现,是党政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62岁的任贤良,曾任新华社陕西分社社长、陕西省广电局局长、陕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2017年底卸任中央网信办副主任,转岗全国人大。
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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