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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史记• 聂树斌冤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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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 00:25: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史记• 聂树斌冤案记原创 2016-12-02 沈阿瑟 沈阿瑟

新史记· 聂树斌冤案记

文/沈阿瑟

甲戌(1994)秋,石门民女康氏,工坊营用毕,途归,为悍匪劫,入粟丛中,匪强狎之,康氏血液流离,呻楚欲绝,昏不知人。匪恐被识,竟缢杀之。
旦日,康家失女,报有司。衙警来,细侦之,见康氏尸陈旷野,遂集里中男丁,遍而揆。见村人聂树斌者,颜色不自若,乃疑其所为也。即执之,投大牢中。然斌不服。黑衣人出警梃,殴击之,斌踣,又奋力笞之,杖才加,胯下爆痛,臀肉尽裂。终不堪挞楚,斌遂诬服。
乙亥(1995)春,石门中院一鞫过堂,斌坐诛,宰立决。诉诸直隶高院,直隶高院置不问,亦断狱斌死。遂立诛。西历四月二十八日,斌父聂学生,赍箪食诣狱中以馈斌,狱卒曰:“令郎昔者已见杀矣。”


乙酉(2005)中,匪强王书金现,自言曰:“吾乃狎杀康氏者也。”世人皆惊,斌死已十年矣。时掌直隶刑狱者,张越也。张越急,召爪牙曰:“狎杀康氏者,非王书金,聂树斌乃真凶,斯铁证如山,不得移!”乃诓王书金。不意书金亦仁侠,慨然曰:“杀康女者,我王书金也,何诬他者?”张越愈急,令喽啰挞书金,书金亦不堪鞭杵,遂复自诬。张越意速杀王书金者,盖死无对证焉。
聂母张焕枝,心不死,遂申冤于道台,奈何道台皆同党,不果,再忿入京师,冀击殿前鼓,如是者九载。幸赖学者、讼师若张思之、贺卫方、徐昕、李树亭、陈光武等者助,方成舆情一日之不宁息也。
甲午(2014)冬,大理寺终责鲁高院复稽聂树斌案。
乙未(2015)夏,直隶总督周本顺败。丙申(2016)春,张越东窗事发。
丙申(2016)冬,大理寺宣:聂树斌无罪。
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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