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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乱战!《新京报》昨天曝光别人侵权,今天也被指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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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0 21:39:1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创 2016-04-19 观媒君 传媒大观察
侵权的事情常有,被指侵权的事情也时常发生,最近的传媒圈侵权案件再起。

首先是,4月18日,新京报旗下微信公号“重案组37号”发文谴责163家媒体“巧取豪夺”女记者卧底半月调查报道《火碱勾兑洗涤剂洗出7天酒店白床单》。

文中称, 该记者跟踪洗涤作坊的运货车找到了多家快捷酒店,然后,在摄影记者的镜头下,她严密取样,联系送检,卧底记者由于长时间接触火碱洗出的被单,手指开始红肿、疼痛。

但该女记者一个多月才操作出的调查报道,被一大波媒体剽窃了。截至18日下午6时,通过第三方数据监测,发现包括中国青年网、海外网、央广网等在内163家媒体侵权转载新京报这篇原创稿件。

其实,这已经不是新京报第一次发布反侵权公告了,截至4月5日,新京报已经连续发布17期反侵权公告。而在业界新京报维权之决心和力度也被人称道。



但值得让人玩味的,今日,普利策编译作者发朋友圈指责新京报也涉嫌抄袭。

今天,新京报传媒研究微信公号发表一篇题为《2016第100届普利策新闻获奖作品名单+全解析+得主表情》的文章,随后,普利策编译作者发朋友圈指责新京报也涉嫌抄袭。

以下是该作者爆料出的新京报传媒研究和腾讯新闻原文对比:




观媒君发现,最近很火的“翻船体”被各种微信公众号“活学活用”,演绎出上千个版本。但原作者喃东尼表示,不足10人为原创付费。

而在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指出,自媒体的发展对版权保护带来很大挑战,所以行政部门、司法部门都要加大力度。另外,也需要研究技术发展带来的新的问题,要适时修订法律,使法律更加符合现实社会发展的要求。

阎晓宏指出,对著作权作品的改编,首先是要得到权利人的授权以后才能改编,改编以后又成为一个独立的作品,然后才是它的传播有没有得到许可的问题,所以这是两个问题。

“现在的自媒体,特别是微信这些传播媒体,对版权保护带来了一个很大的挑战,”阎晓宏说,这个挑战就不仅仅局限于国内,其他发达国家也都面临着这个问题。

对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阎晓宏认为,第一要看传播的东西构不构成作品,如果构成作品,它的传播按照现行法律是要获得许可的,而用什么方式进行许可,都是需要认真深入研究的。但当前来讲,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只要构成了作品,而且这个作品没有经过别人许可进行传播,就构成了侵权,也包括前面讲到的转载作品。

阎晓宏表示,如果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都应该对权利进行约定,没有经过权利人授权,也是不能使用的。所以在这方面,行政部门、司法部门都要加大力度。另外也需要研究技术发展带来的新的问题,要适时修订法律,使法律更加符合现实社会发展的要求。

观媒发现,4月18日,人民日报就曾发表题为《”以规则呵护内容生产——构筑融合发展的制度保障》的文章,详细剖析了我国目前的版权状况,以下是人民日报文章部分观点。

NO1、
提出问题:新媒体让产权保护问题“旋扫旋生“

一些微信公号把别人的原创文章稍加改造,就规避了“原创保护”的设置;把纸媒的作品进行二次加工,音频化或者视频化,就躲开了“抄袭”的指责。广告铺天盖地的内容聚合类新媒体,到底是“新闻的搬运工”还是“媒体的行窃者”?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让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如扫地时的灰尘“旋扫旋生”。

NO2、
点名现状:国家版权保护相关规定政策

直到2001年,我国才对著作权法进行修改,第一次以法律方式确立“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民事权利。而这次修订并不彻底,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和保护方式,留下了一个“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的尾巴。

直到2006年7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才明确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方式。


又过了7年,国务院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进行修改,加大了版权保护力度。而此时,互联网又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版权保护方面,我国现在实行的是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双重保护,这有利于立法、司法、行政以及权利人在内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

NO3、
提出方案:不能总是处于“补课”“救火”的状态

行政和司法部门作为规则的“裁判”,不能总是处于“补课”“救火”的状态,而应该进一步提高法律制定的预见性,唯有不断创新和完善规则、提高监管效率,知识产权制度才能适应新的时代场景。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技术进步在给版权保护带来难题的同时,也为版权保护开辟了新的路径。“版权印”“时间戳”等网络版权保护新手段,可以在“让正版流通起来”的同时,解决“招呼不好打,授权不好拿”的问题。著作权法也可以针对网络版权“优化细节”,例如删除侵权作品的时间规定、侵权行为的利益返还等。

新的规则需要在保护作者基本权利的前提下,尽可能促进传播,这就需要我们不断革新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以动态思维不断调整快速变化的传播边界。

看来,侵权的事件该治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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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唐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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