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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国“唱红歌”:中国特色政治宣教的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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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08:11: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07-17 16:02:11|  分类: 天子脚下的特区 |

  标签:雪珥  近代史  晚清  改革  中国近代史  


偏爱“宣讲”的帝国


【本文已发表于2011年7月18日《中国经营报》,发表时已做删改,请网友放心阅读、编辑放心推荐、审稿放心放行。此为见报稿,原稿或将收入雪珥的著作《天子脚下的特区》(下卷),预计2012年年初出版。雪珥改革史系列之四《天子脚下的特区》之上卷正在进入出版流程,如顺利过关,有望于8月底9月初在各大书店上架。】
  两次鸦片战争,特别是太平天国暴动中,大清帝国社会动荡、经济低迷,而且还要面对全民信仰缺失、礼崩乐坏,整个社会开始恢复弱肉强食的原始丛林生态,政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几乎丧失殆尽,社会面临崩溃和解体。在救亡图存的压力下,“宣讲”这种实效并不显著的手段,被当做了政府救命的稻草。但实际上,这根稻草救不了大清国。

  代理直隶总督张树声,要在直隶境内大搞宣讲——大力恢复宣传《圣谕广训》的“宣讲所”。
  这是他在不到两年的代理期内,所做的两件大事之一。另一件就是出兵朝鲜平定 “壬午兵变”,挫败了日本的图谋。
  这两件事情,都令朝野刮目相看。
  这是1882年。原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因为母亲病故,回乡守丧,由他的同乡兼老部下、时任两广总督的张树声代理直隶总督。
  两广总督虽然也是封疆大吏、“南天王”,却毕竟与作为“疆臣领袖”的直隶总督难以比肩。直隶总督身兼北洋大臣,名为地方官,实际上已是国家领导人。尽管只是短期代理,毕竟也体现了中央对张树声的信任和器重。
  于是,从风气极为开放的广州,来到有着浓郁政治氛围的京畿重地天津,张树声居然发现了天津“俗尚浮华”,“非教化不可”。一道要求大搞宣讲的指示,就在1883年的春夏之交,贴上了天津的大街小巷。

“宣讲”重来

  张代总督的告示,开宗明义地指出:“为政首重训民,善俗莫先兴教。”他毫不客气地批评,在天津及整个直隶,“精神文明建设”存在严重的问题,“津郡五方杂处,良莠不齐,民多嚣悍,动辄斗争,俗尚浮华,鲜至节俭,尤非教化不可。” 这种批评,似乎丝毫没有顾及因此可能给老领导李鸿章带来的尴尬。
  当然,张树声还是肯定了天津最初是比较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的:“光绪四年(1878年),原任天津县王令炳燮(即县令王炳燮),议禀举行乡甲,宣讲《圣谕广训》,业经李阁爵部堂(即李鸿章)批饬照办。”“乡甲”,就是所谓的“乡甲局”,李鸿章在天津专门设立的向百姓宣讲《圣谕广训》的机构。根据张寿《津门杂记》的记载,王炳燮经李鸿章批准建立乡甲局后,印刷发行《圣谕广训直解》、《圣谕广训十六条》等书,还制定了“乡甲约”二十条,在庵观祠宇进行宣讲。
  但是,几年下来,这项重要举措却难以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张树声在告示中说:“近来讲者颇少恳切之心,听者难动信从之念”。按照这一说法,“宣讲”没能搞好,主要是因为“讲者”缺乏恳切,没有从心灵深处去讴歌和讲解,导致了人民群众难以“信从”。
  其实,这并非天津及直隶一地的现象,而是全国的一个普遍问题,“朝野上下,大抵奉行故事,置之高阁”。
  早在光绪皇帝登基伊始(1874年),御史陈彝就给中央写了一份痛心疾首的报告,认为全国上下对思想道德教育的疏忽,正是导致种种问题的根源。他认为,要改变这一切,只能通过加强“讲约”(宣讲圣谕)和“礼教”(规范婚礼、祭礼之类)两种办法,人民群众首先要知礼、才能守法,才不至于“寡廉鲜耻”。
  新皇登基三把火,对于这种政治上完全正确的建议,自然是要采纳的。于是,中央立即指示:“令实力奉行,稗得家喻户晓”。
  兼具教育部和宣传部功能的礼部,行动十分迅速,从《会典》、《通礼》等经典文献中,挑选出与百姓生活切实相关的婚丧冠服等事宜,编成《官民婚丧冠服规条》,“刊布通行,以资法守”。文件一发,也算是完成了任务。
  这种完全形式主义的号召,虽然“纤细靡遗”,却毫无实效。次年,御史梅启熙再度弹劾后,中央也是无奈,在文件中坦承:“宣讲《圣谕广训》,巨典昭重,自应认真举办。乃近来各地方官往往视为具文,实属不成事体!”要求各地官员“实力奉行,并著各直省督抚学政,督饬地方暨教职各官,随时宣讲,毋得有名无实。”
  到了下一年,国子监官员宝廷又报告说:“近来地方官往往视宣讲《圣谕广训》为具文,以致有名无实”,问题依旧。
  其实,御史们的着急并不完全是矫情做作。
  乾隆、嘉庆两朝,社会基本安定,经济持续发展,社会风气却是日趋奢靡。一方面是官场上贪贿成风、胡吃海喝、铺张浪费;另一方面,民间也在消费上争相攀比,连红白喜事都“斗美争妍”,“各列集宾朋以饮食征逐相炫耀,一二月之耗费可抵数中人之产业”,以至于这些礼节成为民间的巨大负担。
  好日子不久就终结了。两次鸦片战争,特别是太平天国暴动中,大清帝国社会动荡、经济低迷,而且还要面对全民信仰缺失、礼崩乐坏,整个社会开始回复弱肉强食的原始丛林生态,政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几乎丧失殆尽,社会面临崩溃和解体。
  在救亡图存的压力下,圣谕宣讲(“讲约”)这种实效并不显著的手段,也被当做了救命的稻草。咸丰皇帝敦促地方官员要每月下乡宣讲《圣谕广训》,希望“精神武器”能够挡住内忧外患。到同治即位后,以慈禧太后和恭亲王为核心的新的中央集体,在继续大力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更是三令五申,要求各地恢复“朔望(初一、十五)宣讲”。
  部分地方官员,从太平天国暴动的废墟中,看到了严峻的危机,认为只有加强全民的政治教化,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动乱根源。李鸿章的亲信丁日昌,在刚刚收复的江苏当上布政使,就向所属州县各发30本《圣谕广训直解》,指望在“创巨痛深之后,尤易激发天良”,教育民众“名教中有乐境,处顺安常,毋求淫福”。
  当张树声在直隶重倡“搞宣讲”时,太平天国的硝烟已经散去了20年。20年的和平发展及改革开放,令大清国重新进入了物欲至上的拜金时代,而除了“搞宣讲”之外,官方似乎也一时难以找到更好的办法。
  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天津及直隶各地又开始传出久违的“宣讲”声。

朱元璋创意

  圣谕“搞宣讲”,并非大清国的产物,其根源甚至可以上推到遥远的周朝。那时的政府,就经常组织群众开会,学习中央文件,评选和表彰村里的好人好事,只是十分松散,类似乡村俱乐部的周末休闲。
  将这种休闲活动转变为公权力强制推行的群众运动,则是大明帝国的开国皇帝朱元璋。
  朱皇帝坐定江山后,一手拿着大棒,制定了严酷的《大诰》,其刑罚之多、之细、之惨烈,亘古罕见;另一手则拿着胡萝卜,制定了六条最高指示(《六谕》),要教化天下。这两手合起来,就是所谓的“明刑弼教”。朱元璋的《六谕》,成为他为全国人民确立的行为准则:“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无作非为。”
  细节决定成败,为了推行大棒和胡萝卜,朱元璋大抓落实,建立起了宣讲制度,主要内容就是《大诰》和《六谕》。
  宣讲制度的主体,是《礼记》中倡导的古老礼仪“乡饮酒礼”,所谓“乡饮酒之礼废,则争斗之狱繁矣。”在中央的强力推行下,每年正月十五、十月初一,大明帝国各乡村都要举行“乡饮酒礼”,以“申明朝廷之法,敦叙长幼之节”。
  “乡饮酒礼”很隆重,由各地一把手(知县)亲自抓。当天,知县要率领机关干部及民众代表,在县学集会,齐声朗诵朱元璋钦定的“乡饮”谕旨:“恭惟朝延,率由旧章,敦崇礼教,举行乡饮,非为饮食。凡我长幼,各相劝勉,为臣竭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乡里,无或废坠,以忝所生。”
  在乡村,则由本地的“乡约长”(类似乡长、村长)主持。《明史》中对这种“乡饮酒礼”有详细记载。而《惠来县志》则记录得相当生动:事前一天,洒扫庭除,供奉诰谕牌。开会当天,民众群集,鸣鼓三通,“约赞”高喊:“序立,跪。读圣谕。”“约正”则将诰谕牌捧在胸口,南向站立,朗读圣谕。随后,众人再度跪拜,起立后,宣读县谕。读毕,“约长”就说:“自今以后,凡我同乡之人,诋奉戒谕,齐心合德,同归于善。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众人齐声呼号:“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口号喊完,“约赞”就继续指挥行礼:“鞠躬,拜,兴。拜,兴。平身。”
  “乡饮酒礼”之外,宣讲制度的日常执行,依靠的是遍布乡、村、堡、寨的“讲约处所”。这种将组织建到基层的细腻作风,确保了广袤的明帝国,每个月的初一、十五,都能为普通民众传道,讲解《大诰》和《六谕》。
  其实,在宣讲学习最高指示的活动中,“大棒”《大诰》得到了远比“胡萝卜”《六谕》更大的重视。朱元璋要求,《大诰》务必要做到家喻户晓,以免“田野之民不知禁令,误犯刑宪”,这实际上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全民“普法教育”。
  掌握《大诰》的熟练程度,成为考核官员的关键因素,一票否决,“务要熟读讲明律意剖决事务”,“若有不能讲解,不晓律意者,初犯罚俸钱一月,再犯笞四十,三犯于本衙门递降叙用。” 官员们如果学不好法律,就要打屁股,也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高标准严要求,尽管这丝毫也没有提高官员们“法为民所执”的意识。
  政府大量印刷《大诰》,要求“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大诰》被列入公务员考试(“科举”)的内容,基层知识分子(生员和塾师)被指令要在朔望(初一、十五)、农闲和乡村节日时,为农民讲解《大诰》,并进行考核奖励。
  更绝的是,朱元璋指示,在刑事案件中,被告家中如有《大诰》,则可以减刑,反之罪加一等:“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各加一等。”《大诰》成了刑罚的打折券,自然成为家家户户收藏的重点。
  这种颇具大明特色的宣讲活动,虽然谆谆教诲民众“各安生理,无作非为”,但暴虐的明帝国最后还是在血雨腥风的暴动中被自己葬送。

雍正的高潮 

  赢得了江山的大清帝国,在将大明帝国打倒并踏上一只脚的同时,却接过了朱元璋创始的“宣谕”法宝。
  清军入关后8年(1652年),疾风暴雨的军事斗争已经结束,摆在顺治皇帝及其大臣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就是如何尽快地恢复秩序和生产,消除被征服地区的敌对情绪。顺治毫不客气地盗用了朱元璋的版权,居然一字不改地向全国颁布了“圣谕六训”。
  7年后(1659年),盗版事件再度发生,顺治下令,在全国建立“乡约”,每月朔望讲解《六谕》,全面恢复了前明的精神文明建设,区别只在于台上台下的人都剃去了前额的头发,而在脑后拖上了一条油光光的大辫子。
  康熙皇帝在智擒鳌拜后次年(1670年),颁布《圣谕十六条》,“尚德化刑,化民为俗”,这成为少年天子手上犀利的统战工具,成功地消弭了汉人的敌对情绪,在平定三藩、收复台湾中,康熙都得到了汉人的支持——至少没有遭到大规模的反对。而三藩、台湾收复之日起,在清军进驻的同时,《圣谕十六条》的宣传队也随同进驻,不仅在军中要宣讲《圣谕十六条》,也在民间广泛宣讲。
  自此之后,直到抗日战争的200多年间,《圣谕十六条》的宣讲,成为中国人的生活组成部分。《圣谕十六条》也成为“毛主席语录”之前,中国最为家喻户晓的领袖语录。
  《圣谕十六条》的内容是: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
  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
  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
  诫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显然,这是朱元璋《六谕》的2.0版本。
  不久,安徽繁昌县知县梁延年,考虑到《圣谕十六条》还是太有文化了,就用白话进行讲解,这一创举,受到康熙皇帝的高度赞赏。梁延年再接再厉,又收集了经史上的一些古人事迹,配上插图,编写了一本《圣谕像解》。黄钟大吕变成了民间小调,这种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创了“十六条”走向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金光大道。
  雍正在充满了烛影斧声式迷雾的皇位PK赛中胜出之后,将宣讲《圣谕十六条》的活动推向了巅峰。即位之初,雍正就将“十六条”逐条扩展注解,编成了《圣谕广训》一书,“皆四书五经之精义”,洋洋万言,第一次为全国人民在各种生活细节上制定了行为规范。
  对此,大力推行“新生活运动”的蒋介石,却很不以为然,他在1935年9月(此时“新生活运动”正如火如荼)所写的《国父遗教概要》一文中说:“《圣谕广训》中最可注意的一个要点,就是其中十六条,凡普通修身做人的道理,都讲到了,而独独不讲‘忠’的道理;亦不提‘耻’的观念。这就因为满清恐怕我们汉人知耻尽忠的时候,就会起了汉人国家民族的思想与爱国复仇的精神。”这当然是蒋氏附会,清代帝王涉及“忠”、“耻”的谕旨不计其数。
  蒋介石还说:“总理(孙中山)曾经对我们说过,满清入关以后,其建国规模最伟大而为汉唐以后所未有的,就是教育。他的第一个方针就是要把汉人的民族思想完全消灭,所以根本上不许人民讲国家民族。第二个方针则是在正人心,厚风俗,使人民安分守己,都做好人。”显然,蒋委员长推行的“新生活运动”,正是这“第二个方针”的活学活用。
  《圣谕广训》的宣讲,被雍正皇帝当做头等大事之一,这不仅仅是“搞宣讲”之类的效忠表演秀,而成为实实在在的政治宣教和社会软控制的关键。从这个角度看,雍正或许正是令大清逃脱“胡人无百年运”宿命的关键人物。
  之前的宣讲,虽然一直有文件,但因为种种原因,都基本是一纸空文。雍正七年,中央下令整顿,在全国建立健全“乡约宣讲”网络,省、府、州、县、乡、村,一竿子到底,而且从娃娃抓起。
  在《钦颁州县事宜》这样涉及人事组织体制建设的中央文件中,设有专门的“宣讲圣谕律条”,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实现圣谕宣讲的体制化、系统化。
  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关键。对于宣讲人员的选拔,雍正皇帝十分重视,不仅要求品行端正、德高望重,而且还必须口齿伶俐,这样的人才,才能担负起宣讲的重任。最早,都由地方行政长官亲自带头宣讲,同时,建立起了专门的宣讲队伍。为了激励这批宣讲员的积极性,雍正皇帝设立了奖惩制度,凡在宣讲岗位上工作三年且有成效的,“量行旌异,以示鼓励”,反之则“即加黜罚”。宣讲得力,还有望到首都觐见领袖,这大大激励了基层宣讲人员的积极性。
  雍正皇帝继续鼓励圣谕宣讲走群众路线。山西盐运使王又朴编著了《圣谕广训衍》,比康熙朝的《圣谕像解》更加通俗生动,其中大量的句式都是白话文,如:“朝廷立下法度,原为治那不好的人,但凡没良心的,为非作歹的,有官府们处治他,叫他知道儆戒,好改过自新。难道设下个衙门,倒叫奸诈人去害好人不成?”雍正皇帝十分欣赏,下令全国推广。考虑到不少宣讲者的“普通话”水平不一,同意他们用方言土音宣讲。
  雍正皇帝还从朱元璋那里受到启发,规定所有公务员初级考试(县考、府考),考生需默写《圣谕广训》,不可有错,也不得有任何误写或添改,否则不予录取。宣讲的成效,成为地方官员考核升迁的重要指标。
  在雍正皇帝的大力推动下,大清国出现了宣讲圣谕的高潮,每到初一、十五,长城内外、大江南北,万岁声响彻云霄。这不仅成为政治教化、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也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全民教育。

“宣讲”好饭碗

  有作为才有地位,有地位才有作为。在最高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圣谕宣讲人的地位不断上升,甚至成为一个有相当吸引力的职业。
  雍正年间,宣讲人除了有机会觐见领袖的政治荣誉之外,还有现实好处:宣讲时期可以领取工资福利。中央确定的标准是,“每年各‘约正’(主宣讲人)从地丁钱粮各给银六两,以为化导衣食之资……其‘直月’(宣讲人)每年亦从地丁钱粮各给银三两六钱。”这一标准,大大超出了当时的人均年收入。
  工资标准的执行,在各地并不一致,有的地区仍然以荣誉鼓励为主。到了乾隆年间,全国基本都做到了宣讲人可以免去徭役杂差,这等于是享受了一半的干部待遇,吸引了不少乡村能人加入宣讲行列。
  从零星的史料看,在此后的200多年间,虽然标准不一,但各地多少都给予宣讲人一定的物质利益:
  王凤生在浙江为官时,就要求“所带‘讲生’盘费伙食,并随从人役饭食钱文,务须按时按名发给”;
  台湾府则规定:“每月本辕‘讲生’制钱一千文,郡庙‘讲生’另有公费”;
  丁日昌在江苏则给宣讲者每月发放5000文,其他志愿者(主动跟随宣讲的)则“年终由县酌奖花红,贫者量给膏火,尤为出力者,专案禀请奖励”。
  但是,大清国的财政毕竟是“吃饭财政”,从康熙年间就确定了“永不加赋”的国策,而道光朝之后,对外战争赔款的负担日益严峻,虽然也通过聘请洋干部整顿海关等,但也只能勉强应对。而根据清制,“搞宣讲”的宣讲人,并非公务员序列,许多地区都难以在财政中为他们列支。经费的问题,其实是导致“搞宣讲”时而嘹亮、时而低迷的根本原因。
  乾隆年间曾任兵部左侍郎的凌如焕,因此指责地方官员短视。其实,凌如焕是有点苛责了。官员们但凡还想进步的,都很清楚“搞宣讲”是讲政治的体现,而且远比搞经济更为简单、“速效”。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赈灾救济等民生问题,乃至搜刮聚敛等个人问题,都远远排在“搞宣讲”之前。好在政府缺钱却从不缺权,而权力就是第一生产力,一声令下,“搞宣讲”讲政治的费用,就由当地的官绅“自愿”捐献,或向民众摊派:
  甘肃皋兰县的“月需十两”,由官绅“特先捐银百两,暂供始事之用,俟捐有成数,发商生息后仍交本地绅士轮流董管,以免官吏侵挪”;
  山东惠民县“朔望宣讲,仍以原派拨贡生高绍颜宣讲,每次由县捐发京钱一千文”;
  内蒙宁城县“每乡置乡约一名,其所有费用,悉根据地亩由地方摊敛之”。
  也有些地方更有创意。
  新疆专门为这些“乡约”拨出了“养廉田”,产权仍归国家,但收入全部用于供养这些宣讲人。湘军名将、新疆首任巡抚刘锦棠说:“既设‘乡约’以办事,即不能不酌筹款项以津贴‘乡约’”。可见,看似只负责“搞宣讲”的宣讲人,其实已经成为握有实权的乡村干部。
  一个巨大的变化是,以宣讲圣谕为主要目的而设立的“乡约”,在公权力的保驾护航下,逐渐演变为编制外的乡村行政机构。
  “约长”、“约正”之类,其选拔的标准,要求是绅衿富民,或者家族耆老,起初甚至还有着学历的门槛,但不少乡村并没有举人、生员、监生等这些有学历的文化人,也不能光依靠上级组织的巡回宣讲团,于是,从乾隆年间开始,“约长”、“约正”等的选拔标准不断下降。
  如同之前的历朝历代一样,大清国的行政机构都设到县一级,实行的是“小政府、大社会”,正式在编的公务员并不多。为了将繁杂的政务深入到乡村一级,尤其是稽查奸宄、催征钱粮和调处纠纷等,只能大量雇佣编制外的人员。这些被称为“胥吏”的人,比那些科班出身、异地任职、任期短暂而只能“捞一把就走”的官员们,更懂得地方实情,其实他们才是政务的真正执行者和地方潜规则的主要制定者,也是大多数民众能见到的唯一的“公家人”。
  此外,就是将“乡约”这种原先执行单纯教化功能的民间团体,改造成为具备综合管理功能的行政机构。随着内忧外患的不断折腾,“乡约”的“官役化”加速推行,原本的“搞宣讲”主业成了副业,“约长”、“约正”们的主要精力,则放到了征粮征款等政务的贯彻落实上。
  乡村士绅阶层,在中国传统的政权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既是民意代表,为保护和增进地方利益而与政府及胥吏进行公关博弈,也是国家“经纪人”,协助政府进行教化。
  随着内忧外患的加剧,也随着大清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改革的成本都由升斗小民承担,农村负担越来越重。对于担任着“约长”的乡绅们,政府胥吏往往“使之又不以礼”,这些传统的乡绅,受限于自我期许的社会伦理责任,对于扮演酷吏,缺乏足够的天分和热忱,因此纷纷回避公职,“夫自爱者固不肯为,为者类乡里无赖之人耳,借以生事容奸、嫁祸于民而阴享其利”(清代张望著《乡治》)。曾国荃在担任山西巡抚时也指出:“充当乡约、地保,有害无利,率皆视为畏途。”
  乡村的公权力因此出现了巨大的空白,并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另一群“盈利型经纪人”乘势而起,他们成为中国近现代史上著名的“土豪劣绅”的主体。
  与传统的士绅阶层相比,土豪劣绅大多文化程度低下,缺乏乃至毫无精英责任感。他们绝非乡村中的“善人”,但确是一种特殊的“能人”,一种无所顾忌、不择手段的“痞子能人”。这样的能人虽然一直存在,但在传统的政治秩序中没有机会染指公权。此时,大清国判断好猫的唯一标准就是能否抓住老鼠,至于手段和过程都可以被忽略,这些“痞子能人”显然更有效率,也更容易脱颖而出。他们脱离了传统士绅阶层所受到的道义束缚,可以毫无顾忌地将手中的公权力演变为寻租牟利的工具,主观为自己,客观为政府,扯着改革的大旗,令自己迅速跻身先富起来的行列。在他们的领导下,以教化为目的的“搞宣讲”,即使还保留着形式,也已经成为这些人展示和检验自己权威的渠道和工具。
  “乡约”宣讲体系的“官役化”,造成农村基层政权的“痞子化”,而为了对抗农民的抗争,“痞子化”又进一步“黑帮化”,这成为跨越清代和民国的中国农村动荡和暴力冲突不断的主要原因。(请参阅雪珥著作《国运1909》及《辛亥:计划外革命》)
  以“搞宣讲”为目的的政治教化体系,在演变为乡村基层政权的过程中,却成了“倡黑道”的温床,这实在是大大出乎制度设计者的初衷。而另一个被长期忽视的重要影响是,这种走到田间地头对农民进行宣讲的方式,不仅被西方传教士们学会用以传教,也被洪秀全借鉴用以动员民意,“教化”成了“教唆”,实际上奠定了中国近现代街头政治、群众运动的基础。
  张树声在直隶大搞“宣讲”之际,实际在动脑筋顶掉老领导李鸿章的位置,但李中堂安葬了老母后,成功回任。张树声则回任两广总督,虽然还是封疆大吏,但毕竟远离核心。之后,史册上似乎就不再听到他的“宣讲”声音。
  随后,在整个清末新政乃至民国初年,宣讲圣谕的套路都被完整地传承了下来,那些口齿伶俐的宣讲人,从来没有失业,只是讴歌的对象和发工资的老板在不断地调换。而乡村中的“土豪劣绅”问题,却越来越严重,酝酿着另一场暴风骤雨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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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08:11:15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08:11:49 | 只看该作者
anhuoo
以吏为师,政治领袖就是全民导师,这也不算中国独有,但是在中国源流长点吧回复|举报. 10分钟前丑丑
借古表今...回复|举报. 一刻钟前mjunbo79
洗脑宣教,在天朝也大行其道!封建专制仍在!回复|举报.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08:12:38 | 只看该作者
9小时前zhangxiaoyu010101
以作者的意思,统治阶级或者社会主流不应该宣传自己的主张,信仰或政策等?如果作者再全面一点,中国历史上不光是文中所列举的朝代或皇帝宣传自己的东西吧,也不光是像清朝这个走向衰亡的朝代宣传这些吧?说得再远一点,除了中国,其他国家的领导层干这事的应该也是常态吧。黑总统不是刚接见了秃和尚吗,他也是在利用自己的权利来宣传他的主流意识(策略上的考虑另说)。这样做是很自然的事,和“衰”不一定有必然联系。回复|举报 9小时前1/10^100 回复 zhangxiaoyu010101
不知道如何鄙视你,作者只说了历史。而历史给人借鉴。回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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