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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谁批准央视进入看守所的?法律依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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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12:0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范学德

今天,看到了代理“我爸是李刚”一案的律师张凯,他针对央视进入看守所采访李刚之子、校园飙车撞伤一名女生并撞死大一女生陈晓风的李启铭,表示异议,认为违反了法律程序。


下面是张凯的公开信:

致:保定市公安局、望都县公安局

     受陈晓凤父亲陈广乾的委托,经律师事务所指派,张凯律师为陈晓凤一案提供法律服务。

     本律师近日惊讶的发现:10月22日中央电视台播放了李刚及其儿子李启铭表达道歉的新闻报道。据该报道称:李启铭被关押在保定市看守所。在该片中我注意到:央视公开播放了李启铭在看守所公开道歉的视频。

     依据以上基本事实,我认为央视的采访本无可非议,央视寻求新闻属于其职业使然。然而,让我感到困惑的是谁批准央视进入看守所的?其所依据的法律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讼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只有公(安全)、检、法工作人员和律师才有可能进入看守所,其他人根本不 可能进入。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提讯人犯时才可能进入,而且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否则看守所应当拒 绝提讯。至于律师进入手续更加复杂。在众目睽睽之下,央视居然可以走入看守所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基于该基本事实和法律分析:我认为保定看守所及对其有管理职能的保定公安局涉嫌严重渎职或滥用职权。根据央视报道称:该采访是李刚主动联系央视进行的。那么,央视进入看守所的行为是否也是李刚联系的?我们无法得知。

     鉴于此,我特提出以下要求:

     1、立刻对于看守所的渎职或滥用职权行为立案调查。
   
     2、对于李启铭立即异地关押,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事件。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
               

来源:张凯律师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6e59110100mh2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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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12:07:34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12:07:57 | 只看该作者
从新闻专业的视觉看中央电视台白岩松们关于河北大学“我爸是李刚”案的报道死角

赵岩

    2010年10月16日,河北保定电视台名叫李启明的"官二代"酒后驾车,在河北大学撞飞了两位刚刚入学的的花季女生,肇事后逃逸至河北大学门口,当保安拦截住李启明时,李启明不仅没有任何忏悔之意,相反向众人抛出一句:“我的车窗都坏了----我爸是李刚。”
   
    此言一出,网络立时窜红,国内几乎所有媒体都竞相报道,中央电视台几个频道的很多栏目,也都相继报道,特别是《法制进行时》对李刚和儿子做了独家采访。央视所谓的大牌主持董倩和白岩松在《新闻会客厅》里也进行了一番评论。可是,央视的记者和大牌主持们却忽略或放弃了许多的本该进一步追问的话题。
   
    问题1, 李启刚开车进校园到底送的是谁?既然是送了位副省长“权三代”的公主,她姓氏名谁?家庭背景在此案中到底都发挥了什么坏的作用?

     2, 李启刚撞人后,在车上的那位女生当时有何反应?

     3, 那位女生在李启刚将自己送回到宿舍后是否向公安报警?如果没有,那位女生大有不作为之嫌。因为如果哪位女生报警早的话,被撞飞的陈姓女孩就有可能被及时抢救回来生命。

    4, 李启明造事当天,交警已经检验了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1,按法律应立即刑事拘留,可是公众们得道的信息是、第二天李启明才被刑事拘留。这期间是什么力量使其在案外游离了24小时?是李刚的神力使然吗?还是其女友的副省长老爷背后操纵?如果是李刚,面对央视的记者的采访,李刚仅仅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忏悔,显然就是演戏了。倘若李刚真有良知,他应首先辞职,向世人谢罪,那才是真正的忏悔。一个连自己的孩子都教育成没有任何良知的□□,你还有何脸面,依照法律管教世人哪?可是,央视镜头中的李刚,显然在听候组织的处理,而不是请辞。白岩松的评论也没有追问到此。

    5,河北大学的噤声与李启明撞人后的嚣张,完全代表了中国大陆教育现状的彻底失败。面对逝去的生命,李启明无动于衷。当有人拦截质问其时,想到的是自己的迈腾,而不是生命。这样的冷血动物,难道教育的责任都是李刚的吗?我们的教才内容中到底有多少属于人性的内容?此一点,董倩、白岩松也没有追问。

    6,应当解剖女孩的遗体,看到底是死于车祸,还是死于送医院后的“抢救”。笔者之所以这般的追问,是有前车之鉴可循的。10年前,笔者在调查沈阳市长慕绥新迫害举报人周伟一案中,发现周伟的辩护律师,在市委领导和公安局领导策划阻止其为周伟辩护的当天,被单位以给老干部检查身体为名送入医院,两天后在厕所死亡了。家属怀疑有人暗害致死,可是医院在没有等到主要家属赶回来参加丧事,就按照市委和市政府及公安局领导的指示,以维稳之名把周伟的律师给火化了。当笔者要求采访医院之时,院方就是不肯接受采访。事后,在笔者网上接黑后,纽约时报也界入该案报道,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被中纪委法办,公安局长杨加林被调入公安部后,被周永康查办、以另由判了七年。如果周伟的律师遗体不被火化,可能就会抓出更多的坏人。

    好在,现在北京有张凯律师代理“我爸是李刚案”的民事部分,当地警方提出火化被害人的遗体,张凯表示了反对,希望张凯能够看到我的建议,并有所行动。

    就董倩和白岩松们的素质,当不应遗漏上述追问,也许他们的追问又是被领导们给阉割了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12:08:16 | 只看该作者
央视是否采访了受害者的家属?
5#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12:08:33 | 只看该作者
CCAV有干预司法之嫌
6#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12:08:50 | 只看该作者
法律都是给老百姓定的,在他们眼里法律就是手纸。
7#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12:09:19 | 只看该作者
套用现时很流行的官话。就是:XXCV亲自对李刚的采访,是对李刚事迹的充分肯定。哈哈。
8#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12:09:45 | 只看该作者
你考新闻学或者传播学,需要看很多书,没有优势
9#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12:09:57 | 只看该作者
只有考进来才有优势
10#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12:10:56 | 只看该作者
白岩松,河北大学毕业,跟河北大学的关系非同一般。知道了这层关系,你就知道CCTV为何采访李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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