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言虎,新京报评论部副主编,红网“青椒训练营”导师 本周一红网“青椒训练营”第一组作品的点评中,我对多篇稿件提出要少些空话、套话,因为这种讨论产生不了多少公共价值。 比如有同学在给骑手上社保支招时这么写道—— 给骑手上社保,需要平台、社会制度与劳动体系的共同努力。如今外卖平台类型多样,各平台对骑手的管理模式不同,目前已有不少外卖平台尝试为外卖员缴纳社保,这是良好的行业趋势。成功的经验可为其他外卖平台提供借鉴,进而推动更多平台落实骑手社保缴纳工作。在社会制度与劳动体系层面,相关制度需适应新兴职业的发展变化,出台更适配流动性职业的社会保障体系。 另一位同学评论网红煽动粉丝人肉保安时说—— 流量不应是价值的唯一尺度,公共秩序与公众利益才是不可逾越的护栏。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与和谐的社会环境,既需要平台加强监管与引导、每一位主播恪守法律底线,也需要广大网民提升媒介素养,理性看待、拒绝暴力。流量可以狂欢,但底线必须静音。公共秩序,是城市运转的脉搏,绝非任何人的直播“秀场”;法律尊严,是社会安宁的基石,绝不容任何人肆意挑战。 看到了吗?需要共同努力、借鉴成功经验、出台更适配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平台加强监管、主播恪守底线、网民提升媒介素养、理性看待、拒绝暴力……这些所谓的建议,基调稳健,四平八稳,但给出了什么行之有效的具体建议吗?很遗憾,没有。 这就是典型的喊口号式评论,主语模糊,建议笼统,只有态度,没有方案,因而注定是没有意义的。喊口号式评论,在初学者那里似乎特别普遍,这当然不能怪他们,因为提出贴地而行的建议,既需要对某一个领域有充分了解,也必须有相当的生活经验,并不容易。但是,至少有必要让青年评论员知道,新闻评论写作中,什么样的建议是好建议,或者,什么样的建议是需要果断抛弃的。 我举个例子。此前有个话题是名人声音在短视频平台被盗用侵权,不出意外地,许多媒体评论中再次出现了“压实平台主体责任”这个万能词汇。“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当然不能算错,还写进了数字经济三大法,但是,这太笼统了,也太偷懒了。是不是只要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就能毕其功于一役了?执行中不需要具体思路吗?如果缺乏进一步的专业分析,一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就是说了又像没说的废话。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可以建立一个知名公共人物名录库,在取得授权的基础上,统一收集他们的声纹并录入大数据系统,一旦识别到有人侵权,立马进行提醒、阻断或封禁;当然,你也可以反弹琵琶:要求平台为每一个公共人物建立声纹库,并不现实,还是要从加大侵权的法律成本着手……这么写,至少是提出了明确的、可感的建议,要比一句空泛的“压实平台主体责任”高明得多。 笼统来说,评论可以分为理念型评论与技术型评论。当然,有些评论既涉及理念,也涉及技术,并不存在明确的分野。理念型评论,考验的是作者的价值观,对社会、时代以及人与世界的认知;而技术型评论,则更偏向于专家发言,需要作者对某个领域有充分的了解,掌握行业的规律,产业的逻辑,演进的脉络,未来的趋势,等等。如此,才能提出靠谱的建议。 那么,评论写作中,应该怎么提建议?我谈三点。 一是精细的经验要可复制。所谓精细的经验要可复制,核心是从个案里提炼出一种普遍方法,而非简单罗列某个地区、某个平台的零散做法。比如某地、某平台试点为骑手缴纳社保时,不能只说“做得好,值得学习”,而是要拆解背后的关键抓手,他们如何明确了骑手的用工属性,探索了怎样的参保流程,又是怎么平衡平台利益的。这些从实操中拆解出的标准与机制,才是能被其他地区、平台借鉴的可复制经验。 二是同一类话题,要谈出针对性。从理论上讲,只要信息足够充分,任何一件事都有它的独特性。即便它们同属于一类话题,也不可能完全一致。所以我也常说,新闻评论写作,大事看细节,小事看视角。只要你善于思考,舍得下功夫,就一定能找到不一样的切入角度。建言献策当然也是如此。在普遍规律基础上,你要根据评论对象的特点,对症下药,精准发力。切忌千篇一律,把别人嚼烂的道理反复说。 三是提炼经验时,要说清经验的适用边界,哪些条件是必备的,哪些问题是需要规避的。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譬如讲到中国的生态治理经验,我们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但如果把这个经验完全移植到非洲,那就是货不对板,要贻笑大方了。新闻评论有时候就是“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每一个话题都有具体的边界,每一个地方都有独特的现实。只有充分恪守这些边界与现实,评论才不会陷入技术普遍主义与技术浪漫主义。 负责任的公共讨论态度,不是空喊口号,只提情绪化的要求,而是恪守“积极、稳健、有见地”的评论理念,专业性地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思路。在俯视与仰视之间,我们要以一种零度视角,发客观理性之声。
来源:王小杨评论笔记 编辑:梅镕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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