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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人拾憶/跑法院的那些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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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0 10:28:0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跑法院的那些朋友

──報人拾憶之二十九

作者:鄉廬子夜

摘要:八十年代跑法院時,法院和記者形成了一個朋友圈。大家不但默契合作完成新聞發佈,也彼此瞭解相互關心。除了工作之外,平時也會找機會相聚把歡。這些朋友都是記者生涯難得的記憶,尤其是像鄒愛國這樣的朋友。鄒愛國一生朋友不少,以講義氣為重,為朋友做了不少事,最後一刻竟也是從朋友中間離開的。一個人有這樣的朋友,應該是不多的。


八十年代時跑法律新聞叫「跑政法」,裡面那個「政」味還是比較重要的,後來,由於這一塊所包含的內容愈來愈多,而且中國大陸的媒體愈來愈多,也愈來愈雜,大部分都是現在人所說的社會新聞,慢慢就同國外這方面的新聞模式接軌。而國外媒體好像沒有「政法」這一塊,所以就感到「政法」這個詞就相對有些狹隘了。現在這個年代,我不知道還是否還有記者說自己在跑「政法」的。

世界上有兩類東西是不可能有完全一樣的,一個是人的長相,除了孪生胎,世界上沒有哪兩個人是長得一模一樣的;另一個就是鬧上法庭的案子。剛跑這一塊時,法院就向我提到了這一點,後來接觸了許多案件,確實是這樣,千奇百怪,幾無重樣,沒有一件是相同的故事。所以,跑案子有時會很有意思,看案卷就像看小說,讓人大開眼界,見證世態百樣。但是,有時所見到的,並不是案子的奇特,反而是這個過程中所發生的一些小插曲,會讓人匪夷所思,或啼笑皆非。

記得好像是一九八六年的事,有一天最高法院給我來電話,說鐵路中級法院明天要審理一起殺害美籍華人的重大刑事案件,希望我能去旁聽採訪。這種案件因為是涉外,《人民日報》海外版當然要予以報道。第二天一早我趕去城西的鐵路中級法院,發現附近街道都佈置了很多警力,一下子感到氣氛的異常。我到達後,在還沒有開庭前,見了當天的審判長,一位很年輕的法官。他給了我一份已經擬好的判決書,說可以供我寫報道時參考。我一看,判決都出來了,是死刑,馬上脫口而出,審判還沒開始,就判死刑了?這位年輕法官笑了笑,說,案件事實不複雜,都查清楚了,當然,審判過程還是要走完的。開庭後,被告押上來,是一個矮個子的青年,雙腳帶鐵鐐,一眼望去,就像那種亡命之徒。他伙同另一位被告,在火車的軟卧車廂兇狠地搶劫並殺害一位回國探親的美籍華人,手段極其殘忍。犯案後因從車窗外跳逃離時因受傷而被抓獲。案件確實不複雜,但情節駭人。當天開庭時,除家屬外,美國大使館也派人參加旁聽。合議庭休息研究時,他們告訴我,事情就這樣了,原來的判決書就這樣一字不用改,到時候審判長照本宣讀就可以了,據說這好像是這位年青的審判長第一個死刑案件。重新開庭後,書記員要大家起立,由審判長宣讀判決。審判長口齒伶俐,由於這份判決書早已準備好,了然於胸,讀起來非常順利,甚至有些抑揚頓挫。但是,就在最後念到那句「判決被告人某某死刑」時,在念完「判決被告人某某……」處突然停頓了下來,那臉色瞬間變得緊張,竟然念不下去「死刑」兩個字,張開的嘴又合上,額頭出現汗珠,就像口吃那樣,停頓了很長時間,終於最後使力完整讀出了「判決被告人某某死刑」。旁聽人好像也都鬆了一口氣。

其實,這是一審,宣判後並不是拉出去直接槍斃,不知這位審判長何以緊張至此?後來心想,這位年輕的審判長也許因為是第一次審理死刑案件,在辦公桌上起草死刑判決書,那種輕鬆同在法庭現場面對一個死刑犯,應該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心理狀態。因為畢竟通過自己的口,要把一個人判以死刑,儘管是罪犯,但也是一個重要的心理關口,尤其是他的「第一次」。將心比比,當我們任何人面對一個人,即使念一份起草好的判決書,是不是會輕鬆自如,尤其是「第一次」?

那天的開庭,自己有兩個較深的印象,一是僅僅一個上午,就審理了一起重大兇殺案,而且當庭判決死刑,這種效率在國外幾乎是不可能的;二是目睹年輕審判長短暫的失態,對人性有如此本能的柔弱和複雜,應該給予理解。本來,這些事情不會有人紀錄的,所以自己寫一下,聽來似乎是趣事一件,但偶爾靜下來也可沉思一下人的複雜。

在剛開始跑政法口的時候,公、檢、法、司幾個部門中,出新聞比較多的單位是公安部,一個公安部就有十幾個局,許多局都可以向記者提供大量信息,新聞比較少的是最高法院,一開始甚至還沒有建立新聞發佈制度。自己去最高法院,雖然和公安部一樣,也在天安門附近,卻是在東交民巷的小街上,那是一幢老式舊樓,門口簡陋,那時也再一次領略到「公安老大」的傳統。但這個地方卻是有歷史典故的。最高法院所在東交民巷二十七號,就是一百多年前的俄國公使館。而東交民巷以前是一直延伸到如今人民大會堂的地址,在建國初也叫司法部街。那裡原本有一座一九零六年建成的大理院,成為新中國最高人民檢察署、政務院法制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的所在地,後來舊址拆除以建人民大會堂,最高法院就搬到了俄國公使館這個地方。但這個地方實在太狹小,幾年後就蓋建了一座高層建築,也就是最高法院的大樓。這個時候,最高法院建立了新聞發佈制度,並設立了常態化的新聞發言人,跑最高法院就很多了。尤其是八十年代中期,因為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由此產生了一系列涉外法律案件,所涉及的都是政策性很強的問題,也需要克服此前法律界定不明確的問題,所以這個時期,最高法院做了大量工作,從參與立法到司法解釋,都主動通過新聞界向外發佈最新進展。

記得最開始時,最高法院的院長是鄭天翔,他是屬於老一派的高級幹部,一般很少直接同記者接觸。那時最高法院直接同記者打交道比較多的是兩位副院長,一位是祝銘山,主要管刑事訴訟的。另一位是是女的,叫馬原,主要管民事訴訟的。八十年代初,中國還沒有類似國外所謂「大法官」的叫法。後來這個稱謂流行之後,馬原就被人稱為「中國第一位女大法官」。記得那時自己採訪過馬原多次,內容包括最高法院對審理民事案件中一些問題的司法解釋,以及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問題。後來海峽兩岸逐步實行三通後,馬上就面臨著許多兩岸人員來往的法律適用問題,印象中,當時最高法院就是由馬原主管兩岸法律的司法解釋的。當時,海外版從各方面反饋回來的信息,發現兩岸開放交流後,不同法律背景所產生的問題,遠比想像中的嚴重。例如,一九四九年前後隨國民黨撤退到台灣的許多老兵,當時統稱「去台人員」,由於夫妻長期隔離在海峽兩岸而無法通信,許多家庭都發生了變異,有的單方面在大陸辦了離婚手續,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生育了了女,等等,就會引起婚姻糾紛,而有的按兩地法律,都屬於重婚罪,應該如何處理?因此,我曾就此採訪她。從她在採訪中提供的許多情況,我發現這裡不但是一個法律問題,而且也是一個政策問題,影響面很大,包括有關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繼承問題和房產問題,等等,都是海外人士比較關心的。就在這次採訪中,馬原通過我們的報導,向外界傳遞了一個比較清晰的信息,明確宣佈,考慮到歷史造成的情況,許多案件已超過二十年,最高法院在適用訴訟時效方面,對涉台民事案件作了特別規定,這類案件訴訟時效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相關規定適當延長。這類報道在《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發,既是獨家性質的,也是具有較大影響力的。

後來,鄭天翔任期屆滿,新上任的最高法院院長是任建新。這已經是新的一代法官面貌了,可以說是一個開放的象徵,非常願意直接同記者進行交流。記得自己第一次採訪他後,就使用了「中國首席大法官」這個非傳統的稱謂,他在審稿時也沒有反對。這本來是從國外引進的一種詞彙,在《人民日報》海外版也是第一次出現,後來就變成一種經常性的用語了,除了對外報道,國內報道也成為常用詞。

任建新個子很高,戴一副寬邊變色眼鏡,說起話來慢條斯理,語氣平穩卻很少停頓,思路清晰,幾乎等如文字成稿般,給人一種樸素的知識份子和學者的印象,非常平易近人。我第一次採訪任建新的過程,得知他有很多具新聞價值的背景,例如,他在進入最高法院前,曾擔任過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法律部處長和部長,中國恢復律師制度時,他是第一個被批准取得律師資格的,所以他的律師證編號是001,我叫他是「001律師」(002號是貿促會柳谷書,也是我非常熟悉的朋友,會在另一篇文章詳寫)。任建新從很年輕時就從事法律工作,以及國際貿易中的法律事務,是一個具有堅實法律功底並具有國際視野的法官。這種身份的人擔任最高法院的院長,比較容易跟記者溝通並開放法院的大門。我向他提到當時法院新聞禁區還是不少,記者往往會有很多抱怨。他就坦承這方面需要改進,說他自己新上任高法院長,就希望通過加強透明度實現社會公眾和輿論對審判工作的監督。任建新通過我的採訪,向外界表示,除了法律規定的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青少年案件外,所有案件都應進行公開審理。當時,一審案件都已做到公開審理,他說還會推動做到二審和再審案件也能公開審理。他同意我提出的一個看法,即一些案件並不一定要等到所有審理程序完成之後才能見諸報端,否則,不利於輿論監督。但是,他也認為,這種報道必須嚴格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進行,而不能超越這些程序。

在這次採訪中,他希望同新聞界一起,共同創造一個健康的、有秩的、有效益的輿論監督環境,並說他已經著手準備建立最高法院新聞發言人的制度,及時通過新聞向社會通報法院審判工作中的重大決定和動態,介紹審結的重要案例,並對一些引起社會關注的法律應用問題進行司法解釋。

這次採訪不久,最高法院正式設立了新聞發言人制度。印象中是由最高法院辦公廳主導這件事,因為主要是由辦公廳的負責人出面發佈新聞,後來相對固定在一位叫劉會生的處長(後任辦公廳主任)。同時,劉會生也負責同我們記者日常聯絡的工作。配合他工作的是一位名叫李維一的副處長。劉會生是北京大學畢業的法學碩士,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長達二十年,主持或參與許多重要司法解釋的研究起草,以及大案要案的審判宣傳工作。他對我們記者很照顧,也非常尊重新聞採訪的一些特殊性質,例如發稿的時間性,所以總是想方設法寧願自己辛苦也要為記者創造方便。李維一更年輕一些,忠厚憨實,為人既低調又熱情,但由於在辦公廳工作多年,為人處世也就相當周全,所以許多年後我在國外的電視上看到他出任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新聞發言人時,並不感到十分意外。這兩個人都很年輕,都是在改革開放背景下成長起來的,大家共同語言也多,同我們記者結下了長久的友誼,互相之間配合非常不錯,可以說是八十年代的一段黃金時光。

大概就在那段時間的前後,幾個主要的政法部門,例如最高檢察院,差不多也在同時建立了新聞發言人的制度,公安部則是此前兩年就設立了新聞發言人。這樣,對我們記者形成了很方便的信息渠道,一般跑公安部是為了案件,跑法院是為法律,跑檢察院則是中間的過渡內容,也就是一般立案、起訴、審判三個階段。由於三個部門性質不同,而最高法院的新聞具有定案和最終決定的意義,所以這類新聞我們採訪和處理時就更加嚴謹和小心。劉會生和李維一非常清楚這一點,所以他們會很辛苦地為我們準備相應的背景介紹和法律解釋,所以和他們合作,工作進行得很開心,見識也長了不少。那幾年,在公、檢、法、司幾家部門的新聞發佈中,最高法院這一塊印象中是零差錯。更重要的是,這期間因跑最高法院所結識的一些人,後來都成了自己非常好的朋友,其中有的一直到現在都保持聯係,這才是真正難得的。

當時最高法院經常性聯絡的記者,主要就是幾家中央新聞單位,如《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光明日報》《法制日報》《經濟日報》《工人日報》等,少數幾家北京市的新聞單位,以及外地駐京的,如上海《文匯報》等。其中對外報道的,除《人民日報》海外版外,有新華社對外部、英文《中國日報》和中國新聞社等。當時經常在最高法院見面的,記得《人民日報》國內版主要是國內政治部的毛磊和王蘇寧(女),還有吳恆權,但他相對少些,毛磊為多;海外版除了我之外,從公安大學畢業的何偉,也是這個圈子裡大家熟悉的人,但他更多是跑社會新聞。新華社好像沒有專分政法的,都在政治這一塊,主要是國內部的鄒愛國多一些,還有一個是張宿堂,有時還有何平也會參加。新華社對外部則相對固定一些,主要是張益俊,有一段時間還會出現一位名叫楊國鈞的,後來很少出現,聽說派駐新西蘭了。中新社則是一位叫彭偉翔的,另有一位姓周的,名字忘記了。這些人中年紀最大的是《光明日報》女記者胡衡,大家都叫她胡老太太,能跑,話也多,大家從她那兒聽了不少故事和笑話。一般來說,記者之間都存在一定的競爭關係,但就跑法院這一塊,似乎當時並不存在這個問題,記者互相之間都很融洽,不少還有一定工作上的默契和配合。例如我和新華社的張益俊,兩個人就配合得很默契。尤其是一些統一發佈的新聞,不存在有「獨家新聞」的可能,我們兩個人會共同撰稿,然後先拿到新華社「走程序」(編改、審稿、校對等),然後用新華社的電訊稿發出來,就是很「乾淨」的成品了,我們報社直接輸入版面即可。否則,我們這邊也同樣一個「走程序」,就多走了一步。新華社每天發出數十乃至上百條電訊稿,但不是每家報紙都會採用,存在一個「落地」的問題,兩人合作至少使電訊稿能「落地」,大家都是開心的事。當然,其它並非統一發佈的新聞,各家新聞單位則會根據自己的專業範圍自行選擇重點作新聞,合作撰稿在數量上所佔比重其實並不多。

時間一長,最高法院和我們這些記者就形成了一個朋友圈,大家不但默契合作完成新聞發佈,也彼此瞭解相互關心。除了工作之外,平時也會找機會相聚把歡。新華社的鄒愛國在這個朋友圈裡是最受歡迎的,同每個人的關係都不錯。新華社內部有一個類似酒吧的餐廳,有時他就會請大家去那兒玩。有一天晚上,劉會生打電話來,說鄒愛國請大家到那皃唱歌,他會和李維一人開車來接我一起去。結果,他們果然開了車來接我,車子上面有警燈,是法警車輛。劉會生說,你坐前面,我和李維一坐後面,我想也無所謂,就坐了前排位子。車子開動之後,我才發覺有時不舒服,身後是一排鐵欄杆,一問原來是法院押送犯人的囚車。後面根本就沒有位子,劉會生和李維一,這兩個按級別也是法官的人,而且是中國最高法院的法官,此刻就像囚犯一樣蹲在後面,他們看著我傻笑。我啼笑皆非地說,你們二位出什麼洋相,變成我押送的犯人啦?劉會生苦笑說,沒辦法,最高法院車子不多,你就將就一些吧。那時就是這樣,大家很窮也能苦中作樂。許多年後,我在國外電視上看到李維一作為國台辦的新聞發言人,站在台上一身帥氣,不卑不亢,瀟灑自如時,就很自然會想起他和劉會一蹲在囚車後面的模樣。這或許是人生記憶中的蒙太奇吧。

這個朋友圈裡還是有一些軼事趣聞的。記得有一年,高法把我們這些記者請去昌平縣培訓基地住幾天。明皇十三陵遺址便在附近。夜裡無聊,同去的張益俊說,此地盛傳一個野陵墓頂近日隆起出現裂縫,引出歷史變異的好奇,說不妨夜探野陵去罷。李維一說好,馬上找了一部麵包車(這次不是囚車),六七人驅車便去。這是一個野陵(後來聽說是德陵),那天尚有月光,能依稀辨出殘存的陵園基台,但夜色中有幽幽黯光竄浮,上上下下,有時會感到鋪天蓋地,令人恐懼,不知是否傳說中的鬼火,也許應是螢火蟲,但又不像。大家心裡打了冷顫,硬著頭皮,黑暗中走進如隧道般洞口,黯光還在竄浮。恐懼代替了好奇。沒人敢走第一個,我想自己不怕鬼,說我走第一個,但後面必須有人跟著。有人壯膽,故意大聲說笑卻帶著不可掩飾的顫音。漸漸往裡走,突然,有一絲光線,一堵高牆擋著去路,抬頭竟能望見一線天空,如井底。終於恍悟身在墓穴盡處。偽飾勇敢的神經瞬間崩潰,有人大喊、大叫,或大唱,其中有一位(不點名了)吼叫著說,不行啦,當場解開褲子,嘩嘩地撒了一泡熱尿,好像在渲洩恐懼,又好像要洗滌造成恐懼的原罪──好奇。好在已經走到頭了,大家慢慢退步狼狽而出。記得那天李維一沒有進去,他和司機在外面看著車子。這件事後來想想也是很詭異,不知我們這些人當時為何有如此好奇。許多年過去,二零零八在北京再次見到張益俊時,他已是《國際商報》的總編輯,請我吃飯時,談起當年夜探野陵時,對各種細節仍然記憶如新,再也沒有了恐懼,而僅僅是笑談。

當然,這個朋友圈裡並非固定不變的,當時還有不同的朋友圈,除了我們跑政法的,其他也有重疊的,但彼此之間都比較熟悉。自己所在的這個圈子,主要是以鄒愛國為吸引力的。鄒愛國年齡並不大,但卻是新華社裡資歷比較深的,因為他早在六十年代就進入新華社工作,而且所走路程完全同我們不一樣,他是先當譯電員,然後被派往莫斯科工作並學習,回到新華社後就開始從事記者工作。在新華社他可以說是政治新聞方面的首席記者,長期從事中南海高層政治新聞採訪,當時國家領導人如江澤民、李鵬等外出視察或訪問,新華社隨團採訪的主要就兩個人,一個是何平,另一個就是鄒愛國。所以,有時我們沒有他的消息或蹤影,就知道他又「出去」了。

鄒愛國為人忠厚善良,待人真誠熱心,所以朋友很多,除了跑政法這一塊的,還有不少其它領域內的記者,都成了這個圈子裡的人,每人的領域有什麼稍有「意思」的活動,就會互相招呼共同參加,幾乎就成了一個相對固定的記者群體。其中有一個女的叫王多多的,好像是中新社的,同鄒愛國的關係非常好,只要鄒愛國招呼的活動,她都會出現。王多多出身書香門弟,應該是名門閨秀,為人大方潑辣。而且從很多小事上可以看出這個女人非常善解人意,大家都很尊重她。這兩人幾乎成了這個圈子的靈魂,那幾年都是大家很開心也喜歡開玩笑的事情。有時在京城呆得膩了,鄒愛國就會想辦法找機會,帶領一幫人到外地「轉轉」,順便搞些專題採訪,記得曾去過佛山、石家莊等地。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的一段時間,許多人感到壓抑和鬱悶,有時聚在一起還是能鬆弛一下的,這種時光往往令人記憶深刻。

一九九二年臨出國前,鄒愛國找了幾位記者朋友在我們家裡聚了一次,然而沒想到這是最後一次見到鄒愛國。出國後,陸陸續續聽到鄒愛國工作升遷的消息,他先是升任新華社《瞭望》週刊任副總編輯,然後到海南去了,任《海南日報》總編輯,聽說在那兒搞改革而風生水起。這應該符合他的性格,他也有這個能力。當心中一直期待他繼續大展宏圖時,卻在二零零二年的時候,從《世界日報》的大陸新聞版看到一個頭條新聞,說《海南日報》總編輯因病猝逝,心裡緊了一下,仔細看內容,正是鄒愛國。據消息說,他是在招待從北京來的「新聞界朋友」時因心臟病發作而逝世的。朋友!我猜想也許就是北京那個圈子裡的朋友,也許因朋友見面激動而致。鄒愛國一生朋友不少,以講義氣為重,為朋友做了不少事,最後一刻竟也是從朋友中間離開的。一個人有這樣的朋友,應該是不多的。

来源:鄉廬物語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8KNivhSafrMFt_6KhWHu9g

编辑:张铭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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