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典型的黑色幽默。古人云:“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对党的新闻工作者来说,舆论监督缺力度,遂使腐败分子屡屡得手、得意洋洋!
心寒、心碎、心死如铁的我,萌生了冒死公开这些文字的念头。
3-3徐永光能够动员的力量,到底有多大?
“冒死”?有读者会问:“你是不是有点故弄玄虚、危言耸听?”
不!反腐斗争,无疑是现阶段中国你死我活的最残酷斗争,也是党内正义力量与邪恶力量的生死较量。壁垒就是这样分明,道理就是这样浅显:你想检举、揭发徐永光,站在神龛上的徐永光就可能跌下来粉身碎骨。他会轻易让你得手,眼睁睁看著自己走上“被告席”而不做反抗么?徐永光,开始动员他在司法部、公安部的所有社会关系,一面全力追捕易晓,一面对所有“危险人物”进行威胁。
柳杨接到无数匿名电话:“你叫柳杨?小心点,小心你会死的很惨!”小张被叫到派出所质问:“你最后一次见到易晓,是在什么时候?”小李被人跟踪,老张被人威胁、老苏接到莫名其妙的电话……记者曾经以为,身为记者,或许可以置身“骚扰”之外,可惜,“骚扰”很快就光临了。
4月19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特警支队派出两人,手持介绍信,径直来到南方周末北京记者站。进门之后,二同志面带微笑,客气地说“我们是北京公安局的,请看,这是我们的介绍信,这是我们的警徽。我们是来问问,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个叫……的同志,我们想了解一点她的情况。”
“啊!他们是要找小周(化名),与追捕易晓、柳杨无关。”我放松了心情,开始近距离审视那枚从未见过的中国警徽。干警的问题,依然轻松、友好:“我们想问问小周平时都和什么人来往?”啊!看来小周也没违法,是小周的朋友“出事”了。
“是啊,我们主要是想问问,她是不是和一个叫易晓的人来往过?”
图穷匕首见。他们还是要找易晓。我火冒三丈:“喂,小周虽然和易晓见过面,但她只是我的助手,我是记者站负责人,是我采访了易晓和柳杨,你们有事直接问我好了,不用兜个大圈子去问什么小周的情况。不过,你们的介绍信,我必须复印;和你们的谈话,必须录音,否则我不能接受你们的任何询问!”
二位干警依然是好脾气:“介绍信不用复印,原件可以给你留下来。”“录音?”他们相互望了一下,又看看态度强硬的我,很快做出决定:“可以,可以录音。”打开录音机,我和两位干警的对话,转入正题。
--“我们是奉命行事,上级领导交待的,让我们来查,主要是追查正在服刑的犯人易晓,他应该被收监。”
--“是的,按理说,他应该被收监,但是,他真的有点冤枉,而且,徐永光可能存在腐败,易晓又可能就是被徐永光陷害入狱的。”
--“徐永关是否腐败,这不是我们能管的,我们只是来问问:你是否知道柳杨、易晓的下落?你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是在什么时候?”
--“抱歉了,你们只管易晓,那好,我只管徐永光是否涉嫌腐败,我不管易晓、柳杨现在哪里。第一,我不知道他们现在哪里,第二,如果我能知道他们在哪里,我也不会告诉你们,相反,我会叮嘱他们躲藏得更好一点!”
或许是因为录音机始终摆在我们三人面前,他们不便多说,或许是因为我的态度异常强硬;或许是因为此后将近一个小时的谈话,我说的多,他们听的多,我们双方的思想都开始发生转变,我的火气开始渐渐消退,双方的认识取得了某种沟通。
我的谈话要点是:
--党中央是坚决反对腐败的,既然党内的腐败可以“反”,那么党的助手、团组织系统内部的腐败就不能“反”、不该铲除么?中国青基会所倡导的希望工程确实很好,但如果你知道希望工程的组织者有贪污行为,而这条蛀虫又没被挖出来,你会继续捐款吗?我写的报道确实被封杀、没能公开出版,但我相信,这些文字终究可以重见天日。公安机关实行军事化管理,军令如山,你们奉命行事,我表示充分理解,但你们在执行明显错误的命令时,应该有所警觉,不要那么卖力气。
--贪污罪的基本要点是贪污公款,而且一定是领导未批准、财务不知道,你们看,这是徐永光接受易晓律师调查时作出的询问笔录,你们看,调查笔录的每一页上,徐永光都签字认可了。徐永光说了,易晓调出200万,他知道,他签过字。你们刑警,你们比我内行,你们一看就知道这是不是冤案?
--徐永光确实很厉害,但徐永光也好,团中央个别领导也好,上面还有个党中央呀!只要共产党执政一天,我就反对腐败一天。我对反腐前景充满信心,今天是4月19日,请让我对这次斗争的最后结局做点预言:我认为,易晓终究会被法院判处无罪,徐永光最终会被党纪国法认定有错甚至有罪,至于他们的位置什么时候能够“对调”,我不知道,短则半年,长则一年,明年的4月19日,我们再看……
谈话即将结束,干警中的级别较高的那位接到一通移动电话。他一面报告说“见到了… …”,一面走出去汇报,看得出来,有人在后面直接指挥,并随时关注著和我接触的情况。但是,当两位干警和我握手告别的那一刻,我明白了:天下还是好人多。两位干警虽然仍须执行命令,但他们的心和我是相通的。他们和我的握手,时间长,力度大。
3-4通气会上,中宣部领导为什么要发布虚假信息?
公开说出这件事,我肯定是“冒死进言”了。
今年6月5日下午,中宣部召开通气会。台上是中宣部主管新闻的副部长和新闻局长,台下是各新闻单位的负责人,我也在台下听(我是南方报业集团驻北京负责人)。会上传达了一则最新消息,并重复了一则禁令:
“各单位不要报道希望工程的所谓问题。前一阶段,海外、国内的一些报纸,对希望工程所谓的违规投资问题进行了炒作,影响很坏。希望工程在海内外有很大影响,十几年来为希望工程捐过款的人,有千千万万,它的影响很大。现在,经有关部门调查、审计,证明希望工程没有问题。前一段的报道,主要是希望工程的原工作人员在煽风点火,都是诬告,都是不实之词。好在现在有了审计和调查结论,希望工程根本没有违规。今后,对希望工程的所谓问题,一律不报道。前段时间的报道,引起了轩然大波,其实,提供材料的人是刑事犯罪分子,媒体也不管,就这么往外捅?南方一家报纸,还写了好几版,幸亏没有发出去,被我们及时卡住了。如果发出去,那还了得。你拿了那么一点点材料,还是虚假的,就要往外捅,而且也不找中国青基会核实,那不行!”
听到这些,我浑身热血沸腾,恨不能当场站起来反驳。
记者得到的确切消息说,自明报2月28日刊登“徐永光挪用捐款、违规投资”的报道后,徐永光就“拉著”团中央的领导往中宣部“跑”,目的,就是恳请中宣部下达禁令,“禁止各单位报道希望工程的所谓问题”。但因为3月初北京召开“两会”,宣传报道的焦点集中在两会上,中宣部有关领导没有答应徐永光的要求。
3月15日,两会结束,徐永光加紧活动,3月20日,中宣部终于给广东省委宣传部下发了禁令。中宣部的禁令,只是电话通知,但广东省委宣传部按照工作程序,需要做出“电话记录”,这份书面记录,很快传达至广东各新闻单位,其全文如下:
各新闻单位: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前不久,香港一家报纸报道了所谓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用希望工程款违规投资的问题,内地一家报纸也以《青基会遭遇信任危机》为题作了相应的报道。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希望工程的声誉。据了解,具体策划上述有关报道的原中国青基会职工柳杨(女)3月20日又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所谓“问题”作进一步炒作。请各新闻单位对希望工程的所谓问题及柳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一律不得报道。
特此通知,请严格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新闻出版处 2000年3月20日
caijing 发表于 2007-7-4 23:09
据悉,这则禁令只是发给了广东,但因为南方周末撞在“枪口”上,损失惨重,而且损失的消息透过互联网散发出去,更把其他新闻单位“吓”住了。我知道,在南方周末之后,曾有几家新闻单位试图跟进报道,但因为周末的前车之覆,各新闻单位纷纷撤销了原定选题。《三联生活周刊》算一个例外,它对徐永光的报道,是在禁令下达之后发表的,我没有听到对它的批评,因为据说三联的稿件是经过徐永光本人审阅的。不过,三联采取的是春秋笔法,对我帮助很大,这是后话,暂且搁下。
中宣部禁令带来的结果,就是徐永光可以利用传媒,大肆撒谎、文过饰非、愚弄公众,但禁令却不许党内正直的、反腐败的新闻工作者提出任何质疑。
我要向党中央报告、全国人民报告:通气会前,我已知道审计署刚刚进驻青基会。散会后,我立即打电话到审计署核对,他们惊讶反问:“你从哪里听说审计已经结束?你怎么知道中宣部通知会上是这样说的?你的消息准确吗?难道你参加会议、亲耳听见了?”我说明自己参加了通气会,他们说:“什么审计结束?纯粹胡说,我们刚刚进驻!”
审计署一位不愿披露姓名的官员介绍说:徐永光早在今年4月16日即公开“邀请”国家审计署对希望工程捐款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注:不是“全面审计”),但国家审计署岂是徐永光能够随意“调遣”的。因此,直到国务院领导做出批示,国家审计署才接受委托,组成10人审计小组,于5月下旬进驻中国青基会。
这位官员并说:按一般惯例,制定“审计方案”需要两周,审计进程需要一、两个月,审计人员回到本单位起草审计报告,又需要两周时间。即使按最快速度,也要两、三个月时间才可能拿出全面审计报告,因此,审计结果“绝不可能这么快就拿出来”。
今天回头看,中宣部领导如果这样传达,或许大家可以接受:
国家审计署正在对中国青基会进行审计,希望工程名传遐迩,海内外的影响巨大,青基会、徐永光到底有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将来如何处理,审计部门会认真审计,中央也会慎重做出决定,各新闻单位在审计结果出来之前,一律不得报道。
散会后,即有新闻界领导悄悄和我交换意见:既然这位领导曾经担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又曾分管中国青基会和领导过徐永光,在这件事上,他适当回避才好!
丑媳妇早晚见公婆。无论审计结果怎样触目惊心,早晚都要公布。因为“中国青基会是否涉嫌违规、违法”的问题,已在今年三月的两会上,引起多名代表、委员的关注和质询,如果审计署的审计已经结束,怎么可能秘而不宣,不给代表、委员一个答复?
知名学者康晓光,曾在徐永光的大力支持下,撰写了《创造希望》和《希望工程调查》两部宏篇巨作,两部书得到徐永光批准,于1998年公开发行,康研究员在文中的一段话,似可作为本节结束语:
实际上,无论是普通的社会公众,还是捐赠人和受助人,还是新闻记者,都没有“硬碰硬”的检查中国青基会的财务和管理状况的权力。截止今天(1998年),中国还没有一项政府的行政法规或国家法律,规定中国青基会负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义务。
新闻报道不能随心所欲地制造“热点”,更何况有关部门已有明确规定,对希望工程要 “正面报道”。人们对中国的审计行业和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表示怀疑,不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因此审计监督的作用到底有多大,(同样)不容乐观。
从理论上讲,中国人民银行(对青基会)的监督是“刚性的”,但实际上也是非常“疲软的”。在所有的政府部门中只有团中央的监督是“实实在在的”,但它本身就是中国青基会的主管单位,但来自它的监督,很难说是“外部监督”。(引文结束)
但记者以为,这一次可能有点例外。有消息说:国家审计署自今年5月下旬进驻中国青基会展开审计,因徐永光问题牵涉面广,遂延长了审计时间,加派了审计人手,审计结果显示,徐永光不是没有问题,而是问题严重。
3-5 我们的党,能不能制订“贪官突然死亡法”?
今年3月21日,我的文章未能公开发出,单位里年轻记者都来表示慰问:“老方,你可要多多小心。稿件如果发出去,你还比较安全,现在卡壳了,就要多加小心。徐永光肯定对你恨之入骨,腐败分子急了,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的!”
我召集大家开会,对年轻记者表示感谢,说:如果我今后出事,不管是车祸还是遭人抢劫致死,请大家记住,十有八九就是徐永光干的。第一,你们要记得去广州帮我领取保险(编辑部给所有记者都买了“意外伤害险”);第二,如果我死了,你们要为我写一篇头版头条故事,算是我对周末的最后贡献;第三,追悼会,大家都要去,去了之后,你们还要哭,使劲哭……
说前两条时,大家神色凝重,及至说到第三条,十多位年轻记者发出哄堂大笑。不过,我脸上有笑,内心却十分悲壮。党的新闻工作者若想超越现阶段中国的反贪现状,直接“插手”党的反腐败斗争,日子真的不好过。
今年4月6日,我在永定门车站把两位举报者送上了西去的列车,转身走出车站,就接到一人妹妹的电话,她关切地询问了姐姐的情况,然后厉声对我指责:
--你知道这样做的结局吗?
--我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作无用功?
--我们需要反腐败。
--你们根本不可能打倒扛著希望工程大旗的腐败分子!现在怎么样,我连自己的姐姐都找不到了。她不能回家,也不敢给我们打电话,我们全家人多担心呀!你事先考虑过这些问题吗?想到过今天这样的结局吗?如果你不发稿,她们何必这样东躲西藏?当然了,你可以不必害怕,不必躲藏,因为你是传媒记者,是党的喉舌,但我的姐姐呢……?
我无法回答连珠炮式的挖苦质问,只好挂断电话。没想到她第二次拨通我的手机,继续指责。对公安干警,我可以强打精神,义正词严的说点什么,对于自己阵营内部的朋友,我只好说:我的良心,我的性格,我所受到的教育,与你们年轻人不同。而且,我们既然已经做了,那就没有退路。你姐姐同意站出来举报,我并没有给她任何压力,署上她的名字,是经过她本人同意的。开弓没有回头箭,在未来的岁月,如果扛著希望工程大旗的腐败分子真的不垮台,那么我们只有背井离乡,出国谋生……
这,就是当今中国的反腐现状么?
这,就是当今中国人反对腐败的胆量和勇气么?
caijing 发表于 2007-7-4 23:09
党的十二大上,胡耀邦同志就提出“要争取使党风和社会风气在三五年有一个根本好转 ”,时序过去整整二十年了,但党风和社会风气在许多方面似乎仍然不尽如人意,有些领域,有些部门的腐败风气,甚至还有滋生蔓延的势头,这到底是为什么?好人有时害怕坏人,正义可能惧怕邪恶。反对腐败,难度极大极大。腐败的滋生蔓延,速率却可能极快极快,这又是为什么?
说到底,有个大问题没解决:随著反腐斗争日趋尖锐、复杂、激烈,党的新闻工作者是不是应该更加充分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腐败分子形成更大“震慑”,协助我们的党去争取反腐斗争的更大胜利?西方发达国家,腐败官员违规、犯罪的确凿证据一旦落到新闻记者手里,腐败官员很快就会名声扫地,但是,中国的腐败官员却常常可以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阻挠党的新闻工作者去揭露他们……
让我们再来学学徐永光的“语录”。四川宣汉“假信事件”后,2001年底,徐永光接受了《公益时报》记者的采访,他说:“青基会曾准备好一件反面材料,希望媒体能给予曝光,但接触到的媒体都婉拒了,媒体有媒体的考虑,他们想到的是不能伤害公众的感情”。
好一个“都”字!
这是公开撒谎,因为徐永光知道党的新闻工作者不会那么“较真”,没有哪家传媒的记者会去追问:“你的反面材料给了谁?”“究竟是哪家新闻单位不敢发表你主动提供的反面材料?”“那份反面材料说了些什么,你现在能不能给我们?”
我敢和徐永光打赌!中国传媒、中国记者的骨头虽然有点“软”,但绝不至于“软”到徐永光把反面材料主动给媒体,我们却不敢刊登的地步。徐永光在这里玩的是暗示阅读法,他是要传媒记者从他的新闻要素不全的谈话中领悟到:有朝一日,就算有人给了你有关希望工程的反面材料,但你需要考虑“不能伤害公众感情”,因此你永远也不要公开刊登希望工程的反面材料!
涉嫌腐败的徐永光敢于公开说“舆论监督是希望工程的保护神”,暗地里却跑到中宣部活动,不让你实行监督,就是因为他“捏准”了党的反腐事业的“软肋”。
让“软肋”硬起来,就要在反腐斗争中设计这样一道程序:“贪官突然死亡法”。要允许党的新闻单位、党的新闻工作者在掌握了贪官涉嫌腐败的证据后,特别是掌握了该单位财务人员的举报后,给贪官来个突然披露,突然曝光,让贪官突然“死亡”!
从今年3月21日到今天,九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不知道徐永光做了多少手脚,订立了多少攻守同盟,销毁了多少证据,仅就我能够看到的,在中国青基会的网站上,徐永光从3月2 1日之后,删除了网站原先开列的29个捐赠项目(参见附件),删除了《徐永光说希望工程》这一重要犯罪证据,删除了他的许多“光辉语录”!
古人云,“哀,莫大于心死”。作为中共党员,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当我听柳杨述说了徐永光的挪用、贪污、侵蚀希望工程善款种种罪恶之后,当我听易晓诉说了一个比杨乃武、小白菜还要悲惨冤屈的经历之后,有关部门却要我把这些涉嫌腐败的事实全部隐瞒在心底,还要我眼睁睁地看著徐永光销毁证据……这未免太痛苦,太残忍,太不公道了吧!
我们党面临的极大危险是:如果党的新闻工作者全都心死如灰,心死如铁,党的反腐千秋大业还怎么进行下去?冷眼旁观,在掌握了徐永光失德、失信、失言(注:徐大放厥词、漏洞百出)失爱之种种“证据”后,非要党的新闻工作者谨言慎语,甚至干脆闭嘴,不许写出一个字的报道,我不服,不服,不服,一千一万个不服!
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如果二者只能择其一,我仍然选择后者。
十六大之后,党的纪检、检察工作应当怎样与党的新闻工作更加紧密地联手呢?近日,有好消息传来:安徽省人大通过法规,规定“新闻媒体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有“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透过安徽法规,我再次看到了希望。
我从心底拥护这一法规,并盼望她能迅速推广开去。
3-6 “贪污受贿犯”易晓,今天又在哪里?
2002年3月20日,徐永光在新浪上发布了“遭到恐怖袭击”的声明,21日,徐永光又敦请新华社向全国播发了通稿。此后,不明真相的司法部下达了“对易晓提前收监”紧急通知,不明真相的公安部则下达了“全国通缉令”,要求动用公安力量在全国范围内搜捕“诋毁希望工程的贪污犯易晓”。
3月20日,徐永光在“遭到恐怖袭击”的声明中说:“中国青基会紧急报告司法部,司法部迅速采取措施,已将罪犯易晓提前收监”。谎言,这还是谎言!什么“已将”,徐永光发布声明的当晚,记者正在对易晓追踪采访,追问“易晓贪污、受贿案”的来龙去脉。21日,我们又一起上网查看网民对老徐声明的反驳。
易晓出具的书面证据显示,他已经四川德阳监狱的监管方批准,准予“保外就医”,销假的最后期限是2002年3月31日,但是,徐永光却在3月20日发表声明,说易晓利用两会召开,“诋毁中国青基会和希望工程”。事实是:2月28日之后不久,四川德阳监狱的看管人员已奉司法部之命,前往四川成都搜捕易晓。四名干警荷枪实弹,蹲守在易晓住宅外,彻夜不走,坚持要找到易晓并把他带回监狱。在徐永光气势汹汹的声明威逼下,躲在北京的易晓没敢在3月31日之前赶回去自找苦吃。
“按照法律规定,易晓肯定应该在3月31日之后回去。不回去,是错误的……”,那位不愿披露姓名的法官对记者说:众所周知,即使易晓作为服刑人犯,其在服刑期间是否犯下新罪,仍应由法院审理之后予以确认,我们不能因为某人正在服刑,就可以随意给他添加新的罪名。但我注意到,易晓原服务单位在其3月20日的声明中断然宣告:为“制止罪犯易晓的犯罪活动,中国青基会紧急报告司法部,司法部迅速采取措施,已将罪犯易晓提前收监”。
这位法官说:我搞不懂,一家慈善机构的负责人,凭什么在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之前,就急匆匆“宣判”易晓从事了新的“犯罪活动”?我认为,2002年3月31日之后,司法部有权将逾期不归的服刑犯易晓收监;但3月31日之前,中国青基会却无权对正在服刑的易晓宣布 “有罪”,更无权把“宣判有罪”和“提前收监”的不实消息昭告天下。一家慈善机构公开宣布某人(哪怕他是一名服刑人员)犯有新罪的做法,超越了司法规定,这,或许就是易晓不敢返回监狱“续假”的理由之一。
“还有,”那位法官继续说:
--徐永光指责香港明报以及内地中国经济时报的报道,与易晓“构成了某种直接联系 ”,并且共同犯下了“诋毁希望工程”的重罪,但我不知道徐永光为什么不能立即提起诉讼,起诉明报和中国经济时报,却把“诋毁”的罪责全部“推”给了易晓。易晓既不是明报记者,也不是内地传媒的记者,更不是这些报纸的总编辑,他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诋毁权”呢?我认为,易晓原服务单位的这种声势浩大、不合逻辑的公开指责,或许也是易晓日后为自己“不能按期返回德阳监狱办理续假手续”的理由。
--此外,中国青基会指责易晓正在为自己“翻案”,我们姑且使用“翻案”这个中性词,因为平反所有的冤假错案,是我党和我国司法制度实事求是的一贯优良传统。据我所知,易晓“贪污200万”和“受贿5万”的原有罪行,已被新的证据证明确有冤情,而易晓被人宣布的“新罪”,又在程序上凸显出许多“枉法”,是故,易晓是可以在日后为自己的“逾期不归”找出理由的。
法官解释,法理清晰。但我的内心,却在为明天可能发生的“国家赔偿”担心。如果本文第二章的推测错了,那么易晓罪有应得,政府也不会有“善后麻烦”;但如果推测属实,那么易晓“无辜服刑”每增加24小时,今后的国家赔偿就要相应加大。
与司法部同时“采取措施”的,还有公安部。
公安部下发了搜捕易晓的全国通缉令。所有的朋友都劝易晓躲藏起来,暂时不要露面,但易晓坚持留在北京,还在不断活动,还在试图联络北京高院,让法官们重新审理自己的案子--哪怕审理之后,驳回维持原判,也算是个“结果”呀!
个人的活动,朋友的帮助,毕竟有限。2002年6月7日上午11时55分,易晓使用移动电话,拨通了我的手机,手机里传来了如下对话:
--你们是北京公安局的吗?听口音你们好像不是北京人?
--少废话,不许说话,把头低下!
……嘈杂声。
--好,好,我只想问一声,你们为什么要逮捕柳杨?
--你少管!我说了,不让你说话。你们的事情,到时候有人管!
--去公安局要有多远?
--我不是说了吗,不让你说话!把头放在这里,低头!不许说话!(对方的语气越来越严厉!)
……易晓不再说话,移动电话里只剩下汽车迅速飞驰的声音和易晓静静的呼吸声。
我的心,缩得紧紧的,痛痛的。我知道,这是易晓在通知记者:他和柳杨同时被捕了!身为党的新闻工作者,无力保护腐败案件的举报者,也无法保护一位案情可能被冤屈的上访者……我只好关上自己的手机,切断了与易晓的痛苦联系。
近日,记者透过非正常渠道,总算打听到一点新情况。
法律规定,服刑犯人违反狱规,禁闭处罚期限为7-15天,但易晓被押解返回四川后,关禁闭超过6个月;法律规定,犯人有申诉、举报、控告的权利,但易晓连会见律师都不被允许;法律规定,犯人被收监后,狱政部门必须在5日内通知当事人家属,但易晓的亲友们至今未接到任何有关易晓的消息;法律规定,在押法犯人向上级机关、司法机关书写材料不受检查,但有关部门拒不执行,易晓无法递出任何书面材料……
天啊,涉嫌挪用、贪污希望工程善款的徐永光可以不受法律追究,可以继续生活在光天化日下,甚至可以继续谎话连篇地愚弄社会公众,但揭发徐永光涉嫌违规、涉嫌犯罪的人,而且很可能是被冤屈判刑的人,却要在朗朗乾坤之下,继续蹲在阴暗潮湿的禁闭室内,甚至连律师都无法会见……
黑白颠倒,一至于此,能不令人怒发冲冠、拍案而起?
我决定公开易晓的悲惨故事,谁能这样对我说:“你不能!”
问天,问地,问良心,问法律,问党性,我的回答都是“必须公开!”
与易晓同时被抓的,还有柳杨等四位朋友。不过,北京公安局刑侦总队在6月7日傍晚就把柳杨等四人放了。接到柳杨的电话,我立即把她接到我家安顿下来。我从事党的新闻工作近二十年,把一个举报人、被采访对象接到自己家里住下,这是第一次。
让我们听听柳杨的叙述:嘿,老方,幸亏你事先作了工作,特警支队的许多干警都看了 3月21日的《南方周末》,他们一看就明白了:揭发希望工程腐败案的我,无罪;把持著中国青基会的徐永光挪用捐款,才有罪呢!因此,只要出现单独对我问讯的机会,他们就会热情地对我小声说:你要多保重,我们从内心佩服你、支持你,希望你今后有机会能够再次站出来揭发腐败分子!但是现在,你还要配合我们作些口供,军令如山,我们是奉命执行任务,请你配合我们……
普通公安干警能够看得懂,有些官员为什么“看不懂”?
柳杨在北京市公安局特警队的审讯室内,滞留七小时。离开时,柳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干警也没有下发任何书面通知,只是口头说:你还处于“被调查阶段”、“不能离开北京 ”、“必须随叫随到”。记者为此请教了律师,律师说:北京市公安局的这一口头告知,并无法律效力。法律,并没有禁止或限制柳杨的行动。
柳杨,是徐永光涉嫌腐败的最重要、最直接、也是最能说清楚徐永光财务问题的关键证人,我以为,只要柳杨活著并且是安全的,那么狱中的易晓就多了几分安全。为防患于未然,我和朋友们建议:柳杨应尽快出国。
一名慈善机构的会计,掌握了腐败分子涉嫌违规、违反的财务凭证,却不能根据我国《会计法》赋予的“揭发权”在党的报纸、电视、广播里公开揭露慈善机构负责人涉嫌腐败的种种表现,甚至连自己的生命安全都无法保障,还要被原单位“宣布有罪”、被公安机关追捕、被黑社会威胁,以至不得不亡命海外暂求躲避……
呜呼,中国反腐败的希望在哪里?
中国希望工程的希望,又在哪里?
3-7 冒死公开这些文字,但请不要伤害我所钟爱的南方周末!
除了想给遭受冤屈的易晓鸣不平,笔者冒死公开这些文字的“导火索”,还要从最近一次通气会说起。
2002年12月17日下午,中宣部再次召开通气会,有关领导在会上批评了南方周末,他说:还是南方的那家报业集团,这次是一家大报,11月21日,它刊登了长篇反恐报道,说我们国家建立了反恐领导小组,组成了反恐警察部队,配备了反恐警用直升机……,这是严重违反宣传纪律的,是严重泄密。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说过多少次了,有关反恐的问题,是国家的高级机密,美国911事件后,我们一再说,专门说,他们就是不听!我都不知道这家报纸的总编辑是怎么当的!(引文结束)
党和政府制订的新闻报道保密规定,无疑是正确和必要的。反恐问题在中国,也确实是敏感话题,党报党刊,需要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何况,南方周末的报道如果出现错误,完全可以批评,完全可以处理。但所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在此次报道中,南方周末是不是真的泄密了?
反复对照之后,我发现:南方周末“反恐”报道被中宣部批评为“严重泄密”的部分,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开发表的《“东突”恐怖势力难逃罪责》及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时空连线》9月11日采访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何挺、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柳耀华的核心内容,是一致的,并无超范围“泄密”问题。
南方周末是这样报道的:“‘911’事件发生过后不到一个月,中国即已著手建立一整套反恐怖协调机制。这套机制不仅仅是针对东突的,而是全方位多领域遍布全国。在中央层面上。成立反恐协调小组,公安部反恐局也亮相并开始运转。地方层面上,各地的反恐协调领导小组陆续成立,一些地方还组建了反恐部队,配备了警用直升机。”
东方时空是这样报道的:(公安部反恐局局长何挺说)“‘911’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首先,我们建立了反恐怖工作的协调机制,在公安部成立了反恐怖局。为防范和打击有可能发生的大规模恐怖袭击,我们制定了相关预案和方案,同时,我们在各省,特别是大城市,主要城市,也建立了反恐怖工作的协调机制。在公安、国家安全、卫生、军队、武警等部门,为应对恐怖活动而建立了装备精良、素质较高的专业队伍,也准备了应对的方案。”(网上可查到)
唯一的区别是:何挺局长说反恐专业队伍“装备精良”,本报采用了专家的回答,有的部队配备了“警用直升机”。还要说明,鉴于此稿较为敏感,稿件的关键段落已事先念给被采访人听过。稿件刊发后,被采访人(起草政府相关文件的专家)也没有提出异议,南方周末怎么就成了“严重泄密”呢?
其实,南方周末并不是国内媒体中率先报道徐永光问题的。
2002年2月28日下午5时,徐永光在京发表严正声明,强调“希望工程基金增值合法、安全、有效”,并指出,“我们欢迎新闻媒体对希望工程的监督”。
3月5日,两会召开,徐永光是“否涉嫌腐败”成为会议的小小热点。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教授沈静珠提出“信任来自透明”,呼吁制定《社会捐助法》的议案,
要求对慈善机构加强监督。
3月14日,经《东方时空.时空连线》牵线搭桥,徐永光和人大代表沈静珠、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杨团等人一起走上电视屏幕,杨女士开门见山说: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口袋。为什么要这样呢?因为你是非营利组织,运营的是公众的信任。比如说基金会,你的资产是社会委托给你的,你是受托人。你所承担的是公众的信任。杨女士当著全国亿万观众的面毫不客气地对徐永光说:“你们中国青基会就不够透明哟”!
主持人白岩松追问:杨主任给我们描绘了一个透明的玻璃口袋的样子,请问徐先生,希望工程的目标是不是朝这方面走?你们什么时候能把外面的“膜”揭掉?
3月15日两会结束,当天的《中国经济时报》刊载了记者王子恢撰写的6000字稿件,题目是:《青基会遭遇信任危机》,文章主题是“希望工程捐款,被指违规投资”。
只是到了3月20日,“懦弱”的南方周末才决定刊登我撰写的调查报告。
记者把今年的这些“往事”罗列出来,无非是要说明:南方周末并不是与徐永光“过不去”的唯一国内传媒。可是,我所钟爱的南方周末却遭到了“不公正”对待,有关领导似乎根本不去搞清事实真相,坚持认定我们“严重泄密”。
12月17日,我仍在现场听传达。从领导说话的口气上听,他在批评南方周末时,明显比传达、批评其他单位更愤慨,而且极为罕见地“点”到我们的“总编辑”,对他的“任职能力”表示怀疑。面对这种情况,我,曾经报道徐永光涉嫌腐败的记者应该怎么办?
“冒死”公开这些文字,就是要“一人做事一人当”。
这一次,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可以真的凭借“严重泄密”,下令对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了。但是,就算我鲁莽冒失、考虑欠周,也请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不要为难我所钟爱的南方周末。
公开这些文字,是一名中共党员的个人行为。如果这种举动真的违反了党纪国法,本人甘愿受罚。不过,我的这些文字与本报“总编辑”无关,何以为证?因为我连自己的妻子、女儿都没有告诉,又怎敢把这一“冒险举动”告诉编辑部领导、告诉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的总编辑,让他们提心吊胆、寝食不安,甚至在将来受到可能发生的“牵连”呢?
我的妻子,认为我早该“适可而止”。做记者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把非亲非故的上访者带回家里,让他们躲避追捕、住在我家!我的儿女也说,“差不多就行了,3月21日的文章虽然没能发表,但已经对得起易晓了,爸爸,我可不希望看到你出危险”。我的老母亲,1940 年加入中共的老党员,86岁的她已经完全痴呆,如果她至今清醒,估计她也不会赞成我“冒死”去做,虽然她清醒的时候常常督促我学习人民日报社论。
只有一人可能支持我这样做:死去的父亲。
家父方休,上海宝山人,1918年生,1936年在上海读大学时,参加“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1月被捕,后经校长、同学作保出狱;1938年1月入党,同年3月参加新四军, 1941年在皖南事变中被俘,在解送上饶集中营途中,与战友一起脱逃;1948年在上海第三次被捕,大军渡江前夕,被中共上海局以重金保出,党组织对其“严守南京、上海两地党组织秘密”的气节,予以赞扬;1953年在上海机床厂任党委书记兼厂长,因主张“一长制”被撤职;1957年因“支持右派向党进攻”遭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销职务处分;1968年在文革批斗会上,因“叛徒、特务、走资派”等罪名,被造反派活活摧残致死。死时年仅50岁。
1979年,党组织推倒了强加方休头上的一切不实之词,为他平反昭雪。我知道,我的父亲如果活到今天,肯定支持我这样冒死去做。而且,就算父亲早逝,但父亲那种不屈不挠、不知死活、不知进退、不知溜须拍马,也不愿屈服妥协的“血液”,早已流淌在我的血管之中。
“今日事,今日毕”。可惜,自今年元旦我开始著手此事,不仅没有做成,3月21日,还给报社带来数十万元经济损失,虽然报社领导从未因此批评过我,但作为五六十年代受党教育、学著雷锋精神长大的我,常常因此自责。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我不能把这件事再拖下去,拖到明年、拖到后年。因此,对我个人来说,在年底之前写出一点什么,也算对举报人、对广大读者,对编辑部,包括对本文的怀疑、揭露的对象徐永光有个交待吧!
本文起草至尾声时,恰逢张艺谋的《英雄》在京公映。连日伏案,劳累万分,笔者走进了新华社礼堂……步出礼堂,竟看见前后左右的观众有许多与笔者一样,也在擦拭眼角。
希望工程的希望在哪里,就在这里!
我仍然痴迷地相信我们的党,相信十六大报告中说的“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的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伤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因此,“对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
结束语: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我自己以及举报人,记者郑重决定:本文摘要,将呈送中央领导、中纪委领导以及中宣部、高法、高检、审计署、团中央、司法部等单位的领导,并同时寄给四川公安厅、四川监狱管理局、四川德阳监狱、四川名山公安监狱……记者在此要对四川省公安、监狱方面的负责人多说一句:你们可以继续遵照上级指令,把易晓关押在阴冷潮湿的禁闭室内。我相信你们不会杀害易晓,但我担心,有些人或许始终存有此意。需要说明,倘若未经法律程序将易晓杀害(包括纵容狱中犯人将其打死),党和人民将绝对不会宽恕你们。张志新被杀事件可以发生“文革”时期,但在十六大召开之后的中国,党和人民决不允许这类事再次发生!
与此同时,本文将通过电子邮件,转发给我在国内、海外的朋友,并敦请朋友们把这些文字再转发给朋友的朋友。我并且宣布放弃这些文字的著作权,因此,我将无法阻止海外华文报纸、华文网站对此文的转载,如果海外华文报纸、华文网站能够因此发上百八十元转载稿费,请径寄中国青基会原财务部副主任柳杨女士。作为此案最重要、最关键的举报人,她也是对我的采访、报道贡献最多的人。她自今年6月躲避徐永光骚扰前往美国,已在大洋彼岸“流浪”半年多,生活并无正常“来源”支撑。
她的电子信箱是:liuyang607@yahoo.com 汇款地址是.O.BOX 270204 , San Diego , CA 92198, USA
我还想郑重声明:党的新闻工作者的责任是:始终维护党的最高利益、如实报道新闻事件,因此,我本人对我所报道的全部事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我真的很爱希望工程,爱我们大家的中国。
希望工程的希望在哪里?问天,问地,问大家!
方进玉2002年12月21日 于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