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刘虎 张梦云2026年初夏,北京蔷薇花开、柳絮纷飞,但对于童话作家那剑卿而言,这里依然寒冷。4年前,她还沉浸在童话世界里,笔下流淌着《汤圆王子》的温馨故事。4年后,她手中的笔不再写童话,而是满是血泪的《申诉状》。
2022年5月,那剑卿和丈夫、中新网原副总裁王亮,以及二人的前上司、中新社原副总编辑、中新网总裁孙永良因涉嫌共同贪污公款4470万余元,被云南省纪委监委留置。2023年11月,三人被玉溪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刑。三人向云南省高级法院上诉、申诉均被驳回,目前那剑卿、王亮已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孙永良正在准备申诉材料。
![]()
以贪污罪获刑的中国新闻网原副总裁王亮。受访者提供
本案一审法院以孙永良身份敏感、二审法院以本案涉密为由,均作不公开审理。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北京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庆方公开发文,标题直指“这个新闻史上的大冤案”,质问法院为何不肯公开审理。他将本案视为界定媒体市场化激励政策合法边界的标志性案件。
二审判决后,本案专案组组长何衍雄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使该案的合法性更受质疑。
01
夫妻承包经营中新网20年获罪
中新社全称中国新闻社,是中国以对外报道为主要新闻业务的国家通讯社,成立于1952年10月1日;中新网前身网站1995年上线,正式官网1999年设立;2001年,北京中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作为专业新闻网站,中新网和新华网、人民网并列为三大网络新闻源地。彼时,新浪、搜狐、网易等门户正以高薪、高提成争夺广告人才,中新网连广告部门都没有,收入几乎为零。
2002年,那剑卿作为网络市场拓展人才被合作方引进到中新网,负责市场销售工作。2003年,她的男友王亮加入中新网,协助其工作。同年,那剑卿与中新网签订《合作协议》及相关备忘录,确立了双方事实上的承包经营关系。
![]()
中新网
《合作协议》约定,乙方(那剑卿)负责组建市场部并全权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以甲方(中新网)名义签订,社保由甲方支付;除基本办公费用和工资外,乙方为开展经营花费的各种费用(如差旅、业务费)由乙方自行解决;设定年度最低业绩,乙方提成比例随业绩增长阶梯式提高。协议还约定,关于乙方销售人员提成,由乙方自行二次分配。
此后,这份协议几经续签,乙方提成比例逐步下调,2016年后统一为税后18%。根据中新网逐年制定的《运营提成政策》,那剑卿、王亮负责年度营收任务,完成孙永良要求的承包基数,按照基础任务额和超额完成部分的实际回款额领取不同梯度提成,并承担整个销售部门的运营成本,其中包含销售经理提成、差旅、应酬、交通、通讯、礼品、信息佣金、稿费、策划及客服人员补贴费用以及管理层绩效奖励等全部费用。
2005年,王亮与那剑卿结婚。2009年底,那剑卿因打算生育孩子离职,成为全职母亲。她先后生育了两个儿子,在带孩子的同时坚持读书写作,成为一名童话作家,有《汤圆王子童话集》等作品出版问世。
那剑卿离职后,王亮以承包人的身份接替其工作,继续与中新网的承包关系。2010年,他被中新网聘为副总裁。孙永良在供述中解释,给这个头衔只是为了让他“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方便”。
财务数据显示,那剑卿、王亮在承包经营近二十年间,累计为中新网创收近8亿元。其中,王亮个人的销售业绩占整个运营部门的七成以上;若计入他转让给其他销售经理维护的客户,占比则接近九成。
2022年5月12日,那剑卿、王亮被云南省纪委监委留置。同月27日,孙永良被留置。
2023年11月21日,玉溪中院一审判决三人贪污罪成立,孙永良获刑十二年六个月,王亮获刑十三年六个月,那剑卿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案涉款项予以退赔追缴。
“专案组欲壑难填,全家人被逼到绝境。即使倾家荡产流落街头,都填不了这个畸形政绩观作祟的退赔天坑。”那剑卿说。
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9月26日,云南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三人又收到了该院作出的《驳回申诉通知书》。
![]()
云南高院二审以本案涉密为由,决定不公开审理。判决书截图
那剑卿称,在向云南高院申诉程序中,申诉代理人根本来不及提交代理意见,一直提交的是听证会申请,她和王亮还向云南高院提交了院长纠错程序申请和听证会申请。但这些材料石沉大海,申诉被直接驳回。主办法官表示不会解释,该说的都在《驳回申诉通知书》上,而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基本是从二审裁定照搬过来的。“申诉程序和前面的两审一样,你说你的,我判我的,完全是‘审辨两张皮’。”
02
4470万之争:承包提成还是贪污公款?
案涉款项是合法承包提成还是贪污款,是本案争议的焦点。
玉溪中院一审判决认定,2009年底,孙永良利用担任中新社副总编辑、中新网法定代表人等职务便利,由王亮担任中新网副总裁并分管运营中心,伙同那剑卿通过虚构劳务费和稿费、虚增销售经理提成、虚列报销等方式套取中新网公款,同时约定套取的公款由王亮和那剑卿保管,待孙永良退休后平分。经鉴定,三人共计贪污4470万余元。
本案的核心争议,主要围绕“案涉款项究竟是谁的钱、用什么方式取出、取的人算不算国家工作人员”三个根本问题展开,控辩双方形成截然对立的两套叙事逻辑。控方坚持这是一起依法查办的职务犯罪大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试图以“行业惯例”为贪污行为开脱。辩方则认为这是一起办案人员“杀良冒功”、追求“大案要案”政绩、通过非法手段炮制的冤案。
一是主体资格之争。辩方认为,中新网是国有控股(非独资)公司,不属于刑法意义上“国有公司、企业”的范畴。王亮通过社会招聘入职,从未获得编制,也无证据显示他系经“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任职,而这正是认定其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定条件。一审判决也明确认定中新网不属于刑法上的国有公司,却仍然以“准国家工作人员”论处,辩方认为这在逻辑上自相矛盾。
![]()
玉溪中院。刘虎 摄
二是款项性质之争。辩方认为,王亮与中新网之间是承包经营关系,有双方《合作协议》和历年《运营提成政策》为证。王亮团队包任务、包团队、包费用,案涉款项是团队合法经营收入,根据财政部会计准则,由王亮在中新社认可的18%比例的绩效池领取,在计提时性质已属于企业负债科目,不是企业资产,不是公款,不能以贪污论处。中新社针对中新网的历年审计,亦从未对提成政策提出异议。将本应属于个人的提成、部门运营成本乃至已缴税款统统计入贪污数额,必然导致“一个部门创收8亿却不见任何开支”的荒谬结论。办案人员在中新网调查时,中新网的人曾惊愕地问:“那王亮的提成在哪里?”
三是取款方式之争。一审判决承认王亮的提成“未超出中新社认可的18%范围”,但认为“不意味着可以通过虚构劳务费、稿费等方式”套取。辩方指出,本案取款方式是为了避税,而非贪污。通过亲友银行卡走账、用发票冲账领取提成是行业惯例,也是财务部门指导下的集体行为,属于财务违规而非犯罪。该方式通行于中新网销售人员,甚至财务人员都用个人银行卡帮助销售人员走账。办案人员查实非中新网员工走账的银行卡六七十张,但仅就其中那剑卿、王亮名下部分进行刑事追究,其他人员的银行卡走账证据则被隐匿。
“本案涉案金额4470余万元,其中不仅包含了王亮十几年的大部分销售提成,还囊括了整个运营部门13年的费用开支。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其中378万元已经以税款形式上缴国库,从未进入任何个人账户,也被认定为贪污款。”
辩方认为,这反证了王亮的合法提成被错误认定为贪污。按照一审认定,王亮2010年至2015年的合法提成仅为42710元。这意味着作为中新网销冠、而且要承担整个部门运营开支的王亮,年均合法提成不足8000元,月均不足700元。更奇葩的是,将运营费用和上缴税款也作为贪污款予以追缴,这意味着他十几年为中新网创收数亿元,大部分提成被定性为贪污,个人为整个部门承担的所有开支成本被要求退缴,到头来不仅倒欠国家四千多万元,还要背负13年半有期徒刑。
“我白干十几年没有收入,还要倒贴,我是活雷锋吗?”王亮在庭上反问。
“这是在中国媒体行业通行多年的激励模式,新华网、人民网同样采用广告提成方式支付营销团队费用。”辩方提交的数据显示,2010年至2021年间,中新网的市场销售费用率低于人民网、新华网等同类央媒网站。在充分竞争的互联网广告市场,采用提成制激励销售团队是行业惯例。
“如果他有罪,那么全国媒体经营承包人员都有获罪风险。王亮在看守所时,曾有媒体人员来采访,得知其因此身陷囹圄,不禁咋舌不已,连说要赶紧回去告诉领导,因为他们现在都这样干。”
“违纪贪污4000多万,我连一个子也没看见,连办案人员都和我说你太冤了。”孙永良对仅凭“退休后平分”的口供定罪亦不认可,在庭上称属于莫须有,荒诞至极。“这完全是编造的!我为什么要相信他保管几千万,14年后还会分给我,这符合常识吗?”
二审庭上,王亮回忆说,办案人员逼迫他编造14年后会分钱给孙永良的说法,由于太过荒谬,他绞尽脑汁想了几个理由。办案人员做了几次笔录,最后自己都觉得无法自圆其说,只好不了了之。
03
“秘密审判”引“暗箱操作”争议
本案从一审到二审,法院均决定不公开审理,引发了“秘密审判”和“暗箱操作”的巨大争议。
一审时,玉溪中院以“孙永良系中新社香港分社原社长,中新社是中央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鉴于孙永良原任职务的敏感性”为由,决定不公开审理。
“这是一个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理由,被告人的身份不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形。”辩方指出,中新社原社长刘北宪也曾担任过香港分社社长,他的职务犯罪案件就是公开审理的。“孙永良作为刘北宪的下级,怎么可能比他更敏感?”
案件进入二审后,云南高院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升级为“涉及国家秘密”。三人及其辩护人均当庭要求公开审理,认为本案毫无国家秘密可言。
二审检察员在庭审中提出,认定本案涉密的依据是中新网转企改制时主管部门的两份批复文件,文号分别为“中外宣秘字(2012)187号”和“国侨秘发(2012)186号”,文号中带有“秘”字,说明中新网是涉密单位,因此本案涉及国家秘密,不能公开审理。
辩方指出,行政机关文号中的“秘”,通常是“秘书局”或“秘书行政司”的简称,是公文常规格式,与密级标注风马牛不相及。真正的国家秘密文件,会在文件版头明确标明“绝密”“机密”或“秘密”。
![]()
云南高院。刘虎 摄
王亮的辩护人庭后紧急向有关部门核实,得到的咨询意见支持了文号中的“秘”字为机构简称的说法。然而,合议庭只是表示“将在合议后决定是否向有关部门函询”,然后坚持完成了整个不公开庭审。更有甚者,一审宣判也采用“点对点”方式,未公开进行,完全违反刑法规定。
“这是中国冤案史上一个奇葩的注脚!”张庆方感叹。一起本应公开审理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此“秘”非彼“密”,仅仅因为这一站不住脚的解释,被强行关进了“暗箱”。这意味着所有的刑讯逼供指控、所有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所有的辩护意见,都将在没有公众监督的“暗箱”中做出裁决。
“今天是云南司法史上黑暗的一天!”二审庭审中,孙永良当庭对此表示愤怒。
04
为逼供丈夫,伪造妻子绝症病情
本案一、二审庭审和申诉中,三人均称遭到办案人员刑讯逼供或指供、诱供。除了案件定性与“秘密审判”之争外,王亮及其辩护人持续控诉的刑讯逼供与精神摧残细节,构成了本案最令人触目惊心的一页。尤其是以“癌症”和“家人”相要挟,被认为已经触及人性底线。
王亮申诉称,他被留置期间遭到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包括肉体折磨、精神胁迫及非法取证等。办案人员甚至用患癌妻子的性命、两个年幼孩子的未来,逼迫他编造虚假口供。
一是肉体折磨。2022年5月13日晚,办案人员在讯问过程中,用力踩踏其右脚,致使其第4根脚趾骨折,剧痛钻心;他被强迫从早上7点一直坐到晚上11点半,甚至凌晨,更有甚者不允许喝水。办案人员不让其活动,声称要“把屁股坐烂”。这种长时间的固定姿势导致其肛周脓肿复发,虽经医生诊断需手术,但未获及时有效治疗;盛夏时节,留置室空调被设定为间歇性冷风直吹头顶,且被要求盖冬被,造成其身体忽冷忽热,留下了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到了看守所后时常午夜惊叫,把同室的人吓得不轻。
二是精神胁迫。那剑卿于2020年确诊乳腺癌,被留置前刚做穿刺活检手术,还未满一个月,正处于关键的乳腺癌术后复发观察期。办案人员先后四次安排那剑卿体检,并向王亮通报“病情恶化”的假消息,以此暗示其妻子“癌症复发,命不久矣”,并威胁王亮“如果不配合,就不放你老婆回去治病,让她死在监狱里”。
![]()
王亮致云南高院手写《申诉书》。受访者提供
“我们的目标是孙永良,不是你。只要你交代出孙永良,我们马上放那剑卿出去治病。”专案组长何衍雄等人威胁王亮,“给你老婆判个2、3年,让她死在监狱里”“给你判14年刑,让你未成年的儿子一直见不到爸爸。你的两个儿子无人照看,他们迟早流落街头,以后跟你一样成为罪犯”“把你丢到沅江看守所去,让里面的犯人搞死你”。
办案人员还称,“办你们这个案子,这是我们进军北京的机会,我们不但要把中新网一锅端,还要把整个中新社一网打尽!”“什么叫大案要案,金额得大才算,如果金额小了,说明我们无能”。
三是非法取证。在王亮不配合编造“与孙永良平分赃款”的虚假细节时,办案人员甚至手把手教他如何编造分赃比例,从二八开、三七开,直到五五开才满意,并强迫其背诵。
二审庭审中,孙永良说到被刑讯逼供的细节当庭痛哭,称该案是“新闻史上的惊天大冤案”,很多场景细节都是他被胁迫编造的,“编着编着一下子推开材料纸,因为实在荒谬编不下去了。”编到分钱比例时,他编三七开、四六开都不行,最后编到五五开,办案人员才满意地开始做笔录。辩护人问他为什么要编造这些,孙永良哽咽出声:“我怕死,怕瘫痪。”
“在那种极度恐吓和威胁下,在那个极其幽闭的环境中,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为了父母、妻子、孩子,我只有屈服。”王亮申诉称,在办案人员的授意、指示、诱供下,他违心向专案组写下了《祈求组织救救我的孩子》申请书,并配合编造了“与孙永良共谋套取公款”等虚假口供,日后成为该案定罪的核心证据。
那剑卿称,最罔顾人伦的是办案人员“逼夫诬妻”,强迫王亮指证她知情并同意“套取公款”。他们诱骗王亮说,那剑卿已经承认指使他犯罪。当时王亮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心想不能让妻子胡乱承认,就编造她事后才知道,希望她可以早日回京治病。这也成为那剑卿最终涉罪的核心证据。公诉意见书称,“没有丈夫会诬陷妻子”,所以采信王亮的供述。但是,一二审王亮都当庭证明那剑卿只知道领取的是丈夫的合法提成,法官对此置若罔闻。
![]()
云南高院驳回王亮、那剑卿申诉的《刑事裁定书》
“王亮在二审时才知道妻子根本就没承认过所谓的犯罪,是办案人员有意欺骗诱供、逼取伪证,如果不合要求就撕掉材料逼迫重写,直到他们满意。他感叹说,妻子十几年来将全部身心用在照顾老人孩子上,过着不问世事、避世隐居的生活,谁能料到在办案人员的折磨、摧残、恐吓、威胁下,竟然成了罪人。”
王亮称,他和辩护人多次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一审法院未实质启动排非,仅依据办案机关“自证清白”的《情况说明》认定证据合法。二审法院虽启动排非,但检方未提供全部录像,合议庭评议不足一小时即驳回了排非申请。“这个时间,甚至还不够看完一段讯问视频。”
05
专案组组长投案被留置调查
就在本案二审判决仅仅20天后,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负责留置调查孙永良等三人贪污案的专案组组长、云南省纪委监委原第十三审查调查室主任何衍雄投案,接受留置调查。
2025年10月16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了“何衍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公开信息显示,何衍雄历任曲靖市监察局副局长,昆明市监委副主任,曲靖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第十三审查调查室主任、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总工会纪检监察组组长。
尽管何衍雄具体涉及何事尚无官方结论,但其投案让本案调查程序合法性更受质疑。此前,张庆方已实名举报办案人员存在骗供、指供、诱供等行为。
近日,那剑卿向多部门递交《刑事控告书》,控告办案负责人何衍雄涉嫌诬告陷害、徇私枉法、妨害作证、刑讯逼供,认为“本案系办案人员恶意构陷、逼取伪证、指鹿为马、程序严重违法形成的重大冤案”,强烈要求再审。
如今,孙永良、王亮已在云南杨林监狱服刑。那剑卿笔下的童话《汤圆王子》依然温暖,但现实生活已是一片寒冬。
![]()
王亮致最高法院手写《申诉书》。受访者提供
那剑卿说,她虽获缓刑,但含垢蒙冤,家庭破碎。丈夫身陷囹圄,她还要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公公重病后生怕死在手术台上,见不到儿子洗冤归来,最终因手术延滞含恨离世。
“办案人员违反纪律,当着老人孩子的面两次抄家,对老人和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理阴影毕生难消。我的八旬老母受惊过度,家里来了生人就心慌脚软,一度发生脑梗。”
来源:两袋马铃薯
编辑:金语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