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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大学发言人澄清翟田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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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14:3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就中文媒体报导新泽西史蒂文斯技术学院(Steve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中国留学生翟田田因扬言要纵火烧学校大楼被指控为“恐怖分子”一事,校方周四(5月27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首次澄清,对翟的指控是“恐怖威胁,而不是恐怖分子。”校方还表示,翟田田4月15日被捕不是因为他与教授发生争执,此前一个月(3月11日)他已被勒令停学。
校方: 翟今年3月已被勒令停学 与教授无关
  
据中文媒体此前报导,今年4月15日,来自中国西安的留学生翟田田与教授因为学业意见不同发生言语争执,翟田田说了“大不了就拚了”之类的狠话,教授报告了校方警察,校警拘捕了翟田田,并将他移送给警方。翟田田被指控为“恐怖分子”,因为他扬言要纵火烧学校大楼。翟田田现在被拘禁在纽约哈德逊监狱,美国移民局可能把他遣送出境。
  
报导出来后,引起一片哗然,部分中国人对此表示困惑不解,年轻人血气方刚,气头上说了一句狠话,怎么就变成了“恐怖分子”,太玄乎了吧。
就华人关注的翟田田事件,本报采访了史蒂文斯技术学院研究生院副总裁,校方发言人迈克‧史纳利先生(Michael Schinelli)。史纳利表示,翟田田被捕不是像一些中文媒体报导所说的,一时说了气话就被抓起来,还被指控为“恐怖分子”。
  
史纳利说:“早在今年3月11日,翟田田就因违反校纪而被勒令停学。学生只有在很严重地触犯了校纪的情况下才会被勒令停学。校方是经过深入调查之后才做出这个决定的。”史纳利还说:“翟田田的行为,在数个月里,涉及了很多人(不只是教授一个人),已被认为对他人的安全造成了威胁。他被勒令停学与教授争执没有关系。”
对翟的指控“不是恐怖分子,而是恐怖威胁”
  
关于翟田田被捕原因,史纳利回答说:“4月15日,翟田田给学校的警察局打电话,说要纵火烧学校大楼,接到电话的工作人员已被传唤出席大陪审团的听证会。”“警察局确认了这个威胁是可信的(不是随便说说的)之后,才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据了解,现年27岁的翟田田19岁来美,从本科开始就在史蒂文斯理工大学就读,英文非常流利。史纳利说,警方在4月15日逮捕翟田田,“跟语言沟通、学术、种族歧视等方面没有任何关系。”
  
针对翟田田被指控为“恐怖分子”的报导,史纳利纠正说:“不是恐怖分子,而是恐怖威胁(terrorist threat)。”他还表示,这起不幸事件,是该校建校140年以来从未发生过的事情,校方对翟田田的父母和家人深表同情和遗憾。
根据美国法律对“恐怖威胁”罪名的定义,是指一个人扬言威胁别人,给别人造成恐惧感,还有就是扬言威胁公共设施。美国各州对“恐怖威胁”罪的惩罚也不一样,基本上有罚款,监禁和监视等。根据美国刑事辩护律师网站公布的信息,新泽西州最高罚款为7万5千美元,监禁3至5年。
语言威胁属不属于言论自由?
  
对于一些读者关心的问题,如“美国有言论自由,嘴上说说(要干什么)为什么不行?”本报记者采访了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科米‧罗斯福(Kermit Roosevelt) 教授。罗斯福教授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第四代重孙,是研究美国宪法和联邦司法权的专家。
  
罗斯福教授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论自由,但是扬言要犯罪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如果一个人扬言要纵火烧学校,并有意这样做,这就会构成犯罪行为,所以,最好不要发表要犯罪的言论自由。”
中美文化差异?美国网民质疑
  
另外,中国驻纽约领馆一名发言人罗岗(音译)在评价翟田田的事件时说:“这是中美文化差异造成的,比如,中国人可以接受的言论,在美国人看来是威胁。”
  
一些美国网民就罗岗的评论在博客上展开讨论,一位美国网民发问:“难道中国人就可以接受一个人扬言纵火烧学校吗?中国的文化到底是什么?”另一位美国网民说“人性是人类的共性,人性是不分种族和文化的差别的,我相信中国文化也不例外。”
  
据介绍,翟田田在史蒂文斯技术学院所学的专业是被美国国防部和国土安全部认定的全美最优秀的项目中心之一。该校有2,200 名本科生,3,700 名研究生和450名教职员工,吸引了世界各地的优秀学生,很多来自中国、印度和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在翟田田所在的系统工程学院,就有一位副教授来自中国大陆,凑巧的是,这位副教授来自翟田田的家乡——陕西西安,毕业于西安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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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5-30 14:30: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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